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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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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一、目的和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为了继续稳妥地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政发[20__]21号文件《关于印发〈__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竞争聘任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前两轮竞聘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 竞聘人员范围及聘任比例

参加竞争聘任的人员必须是20__年底以前按国家规定(评审、考试、确认、外地调入已认定)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具有适应本岗位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不准聘任未设岗的(以考代评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没有岗位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不在评审政工职称范围和不在政工岗位上的政工职称。

竞争聘任工作必须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在上级批准的设岗数额内进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数量原则上仍按首轮聘任的比例执行(20__年底以前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85%,“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比例由用人单位商主管部门自定)。

第三轮竞争聘任的期限仍定为两年,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到20__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

二、 免竞、择优聘任条件

1、免竞聘任条件。(1)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男满58周岁(含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要求60岁退休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女满53周岁(时间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2)符合竞聘基本条件,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②获得地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③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④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表彰的人员。

2、择优聘任条件。符合竞聘基本条件,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1)上一聘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人员;(2)受到__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地级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3)受到两次__市行政主管部门与人事局联合表彰的人;(4)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副科级以上干部;(5)事业单位法人;(6)获得__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7)地级市级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8)获得地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获得__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符合免竞聘任条件的人员单独报表,不占参加竞聘人员的基数。符合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聘任,但聘任的数量不超过市里下达的聘任数额。

三、 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聘任工作原则上到4月中旬全面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

1、 发动及准备阶段,2月19日――2月29日,共11天;

2、 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共15天;

3、 民主评议阶段,3月16日—3月25日,共10天;

4、 确定聘任意见阶段,3月26日—3月30日,共5天;

5、 总结审批阶段,3月31日—4月9日,共10天;

6、 兑现工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共21天。

四、 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1、召开__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竞争聘任动员大会。

2、成立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聘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党政领导全体成员、政工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聘任委员会可由5---15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聘任委员会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本单位各个岗位和科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由基层聘任委员会研究制定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目标要求、考核标准办法、奖惩制度等。考核办法要做到严谨细致,客观公正,既要突出岗位特点和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日考核与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业绩、科技成果、论文、著作、奖励等易于量化的项目,可制定定量化考核标准,分项记分;对不易量化的项目可采取民主测评定性考核的办法。

4、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将本单位20__年12月底前通过评审、考试、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编制为准。

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内退、离岗不在编及20__年底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分系列、分级别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符合免竞、择优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填报《免竞(择优)聘任人员登记表》。(二)岗位竞争实施阶段

1、首先公布上级批准的竞聘岗位和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民主评议办法,将各系列各级别批准的最大竞聘岗位数量,向全体人员公开。

2、公开报名。由具备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逐一审查报名的资格条件,确定免竞聘任、择优聘任和竞聘候选人。聘任委员会审查竞聘人员资格的标准条件是《试行意见》第15、16、17、18条。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的人员要验收有关证件,填定《__市专业技术职务免竞(择优)聘任审批表》,于3月15日前到人事局审批。

4、聘任委员会公开公布免竞聘任、择优聘任和竞聘候选人名单,通知竞聘候选人准备竞聘述职报告。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为做好*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黟发[*]23号)等精神,现就*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黟人字[2002]55号)执行。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对*年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其单位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15%。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招商引资、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考核规定中对优秀比例和考核等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县委组织部黟组干字[2007]8号文件,对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不是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评定等次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书面总结,重点是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附件2)。

(二)述职与测评。中层以上干部要求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交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测评。

(三)提出考核等次。根据测评结果,由所在科、股、室主管领导写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初步等次,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写出的评鉴意见和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对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应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定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样式见附件3、附件4)。

(七)被考核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凡是认真履行《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成绩显著的,在年度考核评优时优先;凡是有《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等次按《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二)款确定。

(三)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扩大考核层面。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把国家公务员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通知》(黟人字[*]173号)文件,列入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对象中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一)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计算考核年限。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三)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1、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参考依据。

2、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定。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

(四)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新调入、转任的人员,由其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挂职单位提供材料,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了解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一、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养教育和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高低和熟练程度是医院水平的体现,医务部、护理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抓好日常技能培养,并且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分别组织开展全院性技能考核评比,医院对优秀个人和科室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将考核成绩纳入科室年终优秀评比条件之一。

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根据《四川省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学校毕业后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必要途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职称考试、聘任,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年度考核等的必备条件。

1、医院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院专家或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回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讲座。主要介绍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检查、新诊断、新治疗以及疑难危重病案讨论等,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

2、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学术小讲课,新技术、新方法讨论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等,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邀请外地专家、教授来院讲学。

4、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总结临床经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并撰写论文,但所有对外交流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经医务部、护理部审核签字并交科教科登记、盖章后方能交流发表,交流发表后持刊物原件再次到科教科登记。否则不报销发表费用,不评选优秀论文以及计算继续教育学分。

5、所有医、技、护理人员每年必须要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且初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5分;中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0分;高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5分。

6、无论是全院性或是科室学术讲座、讨论医技小讲课等均应有记录、参加人员签字、教案等备查。

三、严格外出培训进修学习监督管理

1、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应严格审核监督管理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论文交流、发表。结合医学科学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技术交流等,努力培养医疗护理高新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2、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短期培训,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若因病、因事临时不能参加者,未经院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参会资格。

3、凡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参观学习短期培训学习结束后,由参加者持院领导审批同意书、到财务科填报差旅费审批单,经院领导审批报销差旅费。

凡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超过一月,脱产、半脱产“专业证书”学习以及读研者学习期间生活费领发、路途车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财务科在审核填报差旅费前务必认真审核是否有领导审批及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审核签字。凡不按规定程序外出者,医院不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等有关规定追究不假外出责任。

4、凡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专业证书学习及读研者不遵守进修学习医院或主办单位规章制度,无故终止学习或被退回单位者,其进修学习费用概由本人负责。情节严重者医院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