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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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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2]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折[J].建筑设计管理,2009,(8):25―26.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阶段 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实现合同目标为目的,对资源投入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按照建设程序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策划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其中工程施工阶段历时较长,工程参与方众多,不可控因素频发,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从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现状来看,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不足,恶性竞争普遍存在,针对上述情况,结合工作实践,对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分析梳理并进行探讨:

一、合同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要树立合同法律意识,依法经营管理

目前施工合同普遍存在履约程度低,违约严重的现象,业主经常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随意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利用其它承包人名义即通常所说的挂靠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违法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在此情况下,又加上工程标的额较大,施工周期又长,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极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再加上一些施工组织通常是临时机构,往往是工程一旦完工,项目临时结构即解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工程资料也随之消失。撇开这些重要的过程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算等都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不说,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因为资料缺失造成举证困难,白白错失胜诉机会。

施工企业想要避免纠纷或在发生纠纷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重视合同签订和谈判工作,发挥好企业法律部门在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规范、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管作用,对一些合同重大事项变更,特别是涉及工程成本、工期、质量等核心内容时,必须要征求企业法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而不是纠纷发生后才将法律部门搬出来充当灭火队员。

2、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施工资料管理机制,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好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束后随时可查阅调取相关资料,避免因人员流动,工种调动等造成施工资料的混乱和遗失、在需要举证时出现无据可查的被动局面。

二、合同索赔意识不够强,要正确认识索赔,提升企业效益

从目前国内大部分建筑企业来看,大多对于工程索赔管理的水平与企业的发展和其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相比不匹配,索赔管理水平的落后,已经制约了我国建筑企业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国际工程中,工程索赔是有经验的承包商的一种重要的经营策略,“中标靠低价,利润靠索赔”,根据相关文献数据统计,在国外,很多承包商通过索赔获得的收入能够占到合同额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索赔所得金额甚至能超过该工程本身的合同额;而在国内,承包商从工程索赔中获得的收入是少之又少。

建筑市场上对于合同索赔还有很多错误的意识及观念,特别是作为承包商,往往把合同管理的重心放在如何与业主搞好关系上,一旦提起索赔,则被认为是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最终导致撕破脸皮,因此大部分承包商轻易不愿提起索赔。同时由于在工程实践中索赔的事例少之又少,缺乏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真正到了索赔事件发生的时候,往往由于时限、程序等问题,或是证据不足,导致索赔不成功,这同样也是索赔意识不够强造成的。久而久之,索赔意识和机制的缺失,在重技术管理、轻商务管理的大环境下,没有形成专门的索赔人才培养制度和环境,导致索赔专门人才更加稀缺。

当务之急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索赔,认识到索赔并非是工作进行不下去背水一战时的一种极端手段,工程管理各部门要转变观念,把索赔工作作为一种工作常态正确面对,提高索赔证据意识,认真研究并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同时在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培养专门人才,形成一套良性的索赔机制,逐步提高索赔收益在合同价款中份额,为企业创造更大效益。

三、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较低,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规模大、标的额高,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又长、材料设备消耗大、特别是在施工阶段,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种不可预知风险,如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对工程计价文件进行的政策性调整,各种生产要素市场价格随市场正常、非正常波动,甚至工程量清单中的较大误差、漏项、错项没能及时发现导致的经济风险;由于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资料不准确,施工现场协调,劳动力调配等施工技术组织风险;盲目报价、随意承诺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合同条款没有认真研究、存在先天缺陷显失公平等管理上的风险等等。

施工企业又属于劳动力密集、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的企业,是否能够承揽到工程直接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因此为了能够拿下工程,企业往往风险防范意识较低,甚至对一些能预知到的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先拿下工程再说,真的到了风险事件发生时再临时抱佛脚,合同管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致使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付出额外代价。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要从长远出发,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在工作中关注、分析各种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因素,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严格履行现场各项管理程序,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的形式对工程水文地质气象条件、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审判断,采取积极措施,尽力规避能够规避的风险,化解无可规避的风险,转移能够转移的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四、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要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普及应用,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效率

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仍然采用手工作业的方式,实际工作中通常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很容易出现错误,效率低下。在施工过程中,合同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比较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相对滞后,不能实现内部信息资源及时传递,信息化程度偏低。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借助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确保信息各个环节的传递通畅,减少信息传递的工作量,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协调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为项目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既克服了传统管理模式的缺点,又提升项目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结论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施工阶段又是整个合同管理周期内最复杂、最难处理的一个环节,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诚信经营,正确认识和面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问题,要有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施工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各种理论知识学习和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为企业可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兆霞,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研究[J],有色金属设计,2010年第37卷第2期

[2] [2012]济铁中法建字第1号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建议书,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应树立法律风险意识的司法建议[J],山东审判,第30卷总第221期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难点;注意事项

Abstract: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targets or content and reached spec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document. Including the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contract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the legal, administrative means use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ies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first expounded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difficulties,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突飞猛进,但是当前,国众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很薄弱,合同管理很多是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足。因此规范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加强建筑合同管理能够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通过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经济市场。一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程度越来越低。在市场经济下,建筑施工合同必定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重要法律基础;二是建筑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各方的自律行为。当前,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缺失,自律行为较差,导致另一方出现风险或者造成损失。因此,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管理与规范,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稳定;三是加强建筑合同有利于建筑业参与国际性竞争。我国已在2011年加入了世贸组织,建筑市场已经对向国外,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管理,我国的建筑企业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2.1 阴阳合同的签订导致工程合同法律效能缺失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合同内容表达的是签约双方的真实意图,目的规避政府管理或者逃避国家税收私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此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建筑工程中这种阴阳合同严重违规行为。但是受一些“利益”的驱使,这种阴阳合同经常发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之一。

2.2招投标过程难以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关系密切,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等说控制的因素,通常在招投标时就已经明确制定。然而由于发包烦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为得到利益最大化,常常将招投标当作一个形式,这样就会导致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形成脱节现象,这种脱节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一大难点。

2.3 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差异

在某项建筑工程中,项目建设通常工期长,跨度大,各种发包方式也五花八,譬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等等,但是无论那一种承包方式,都会有总包与分包,这样就导致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都成为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中条款中很容易出现遗漏、约定不明朗、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管理难点。

2.4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

在当前建筑工程中,导致合同管理没有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工程现场管理缺失,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索赔与反索赔的意识,对建筑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性条文认识不足,同时对工程清单的某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不能明确化。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难以管理。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可以说建筑项目的灵魂就是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基础,其签署的合理性或者成功与否,都会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特别是工程质量与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尤其是作为核心管理的合同管理。

3.1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高效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审查和审批合同不严格,在履行合同时约束缺失,因此,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合同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2 制定严格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要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合同从签订开始到履行完毕不但一些法律问题,同时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合同中任何一环节出现缺失或者失误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建筑合同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包括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众多内容。其次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对一些大型合同标,所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论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合同管理法制化、完善我国的项目管理、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有重要作用。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建筑业科技含量比较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将有助于我们吸收一些先进的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理念,对加快合同法制化的建设步伐,促进建筑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当代约束项目建设参与双方行为规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市场结构还不完善、双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和法律意识淡薄,势必会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虚瞒假报,合同履行速度滞后等现象的存在,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一定要注意签订事项及签订后的合同规范管理。

一、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的概念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合同,它是指发包人(甲方)和承包人(乙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而签订的一种协议,该协议中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控制施工进度和质量、支付合同价款、控制工程投资,进而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二、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

1.合同主体。合同双方单位的名称应该是全称,且和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

2.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内容。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内容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在进行填写的时候一定要逐字推敲,用恰当的词语来描述工程范围,对重要工作界限的划分一定要更加细致,不要用有歧义的词语,只有工程承包的范围划定清楚,才能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才能在不损坏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承包方式。目前的施工承包合同多数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到图部分包总价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承包方式。对于一些特殊的设备和材料,由于生产厂家不多、价格较高,一般多数由甲方进行采购,尤其是国外的设备和材料(特材),这样能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司的利益。

4.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由于在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价差的调整等突发事件,所以均难“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还有在进行工程中间结算时,由于甲乙双方所站的立场和服务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就会对工程量的计算及进度款拨付额度产生不一样的认识,这样就会引起争议,不利于甲乙双方的协作和现场的施工。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定要对合同价款约定清楚,对于出现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列入合同的条款,约而不定的价格不能作为合同价款。采取固定价格的合同一定要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对于风险以外的风险费用,要约定调整的方法。在现实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款做约定,对于施工工艺不复杂,工期比较短的合同一般采取总价包死合同,而对于施工工艺复杂,工期较长,图纸不全的合同,一般采用到图部分总价包死,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合同。

5.材料的供应。合同签订过程中,工程所用材料多数由乙方自行采购(特殊材料甲购或甲方指定厂家),但是材料的质量、生产厂家及价格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要有出厂证明,材料到货后,必须有甲方、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

6.设计变更。面对纷繁的工艺结构,设计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乙方遵照执行;而对于乙方为了施工方便提出的变更,应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现设计变更应尽快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并保留存档备查,它和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

7.违约及处罚。甲乙双方约定工期后,就合同工期排出真实可行的网络计划,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现场进度,并对网络计划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对于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移交的,具体分析查找原因,乙方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惩罚措施受到处罚。

三、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签订后的规范管理

1.专人管理合同。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从企业内选拔合格的优秀管理人员担任合同管理,或者通过考试审查的方式选拔人员,一定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合适的人才放到合适的管理岗位上。

2.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培训)。要对选拔的合格人才进行该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不仅要对其进行业务教育,还要对其职业道德教育,合同法律教育,提高其处理合同纠纷的能力,对外保密的能力及合同管理效果的能力。

3.增强建筑专业人员对合同的认识和理解。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施工建筑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不是拿出合同,运用法律来解决争端,而是相互“踢皮球”来压制问题,所以提高建筑专业人员对合同的作用及对合同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4.逐步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机构的设置,加强合同的归口管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解决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问题,提高合同管理的高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