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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x市客管处转发交通运输局《xxx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xxx市交通运输领域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通知文件精神,营造出租客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要求,就我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3月初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对公司所属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乱象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经理xxx为组长;党支部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车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治乱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人员。截止12月我公司组织管理人员召开扫黑除恶治乱行动专项行动会议3次,全体从业人员动员会4次,对“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我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在安全例会上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会议要求以及实施方案,参会从业人员100%,公示栏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告;公司门头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一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1块;公司微信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在181辆出租车内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册,营造出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三)全力开展涉黑涉恶乱点乱象行为排查,结合公司实际加强自检自查,做好登记台账,每月上报客管处运输科安全材料的基础上,安排安技科以非法营运,煽动闹事,拒绝检查,等行为为重点,大力开展排查活动,对违反客运服务管理规定,辱骂乘客拒载议价高收费,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截止12月共走访,面谈驾驶员10余人,未发现涉黑涉恶的行为,及线索。
(四)组织公司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座谈会。3月中旬,7月中旬,公司党支部组织公司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出租行业现状,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行业涉黑涉恶乱点乱象的行为开展摸排对行业领域中带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个人或团伙,要及时上报反应。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通过各项工作和排查,在公司出租车从业人员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的行为,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严格落实州、市政府交通局客管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公司内涉黑涉恶排查力度,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折不扣的完成好行业任务目标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有效推进两项统计制度改革。2019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为健全全国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反映服务业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将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事业法人单位纳入统计联网范畴,并实行月报化。按照黄冈的统一安排部署,武穴人口社会科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多次与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在教育、卫生系统筛选19家单位进行统计联网直报。截止目前为止,行政事业单位家数位列黄冈第一,并全部实现月度报表规范化、常态化。除这一改革之外,同时还对高新技术统计制度进行改革。6月上旬,省统计局重新对科技单位名录进行认定。随后,下发了《湖北省高新技术综合产业统计制度》,将原统计范围扩大到“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湖北省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参考目录的企业”,并且,不再设立基层表,直接从高新工业、高新建筑业、高新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大类中取值。对照高新技术统计要求,二季度,初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3家。
二是积极配合“四经普”核实改错工作。在“四经普”工作中,社科文专业、服务业的单位共有3578家,占全部非一套调查单位的45%。其中服务业企业2663家,行政事业单位674家,民间非盈利组织237家。按照普查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清查阶段,主要核实单位类型、行业分类以及审核修改法人单位与产业单位表间错误。在普查正式登记阶段,主要配合普查办对普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业务指导,核实查询主要经济指标的逻辑性与匹配性。
三是高效完成普查年份文化产业认定工作。普查年份是文化产业认定的关键年份,为做好文化产业认定工作,切实反映武穴市文化产业的现状。人口社会科根据省局下发的《文化产业单位清查认定业务简明手册》、黄冈市局印制的《文化产业手册》,积极与工业科、商贸科以及企业会计沟通确认,主动与宣传部、文旅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两确保”:确保规上文化产业认定工作不遗不漏,确保规下文化产业工作真实有效。同时,先后三次对文化部门业务负责人、镇处经普办人员、镇处文化站负责人进行文化产业业务培训讲解及相关业务指导。根据黄冈人口社会科最新反馈,武穴市2018年普查年份规上文化产业单位数和规下文化产业单位数在黄冈排第二。
四是认真做好年度劳动工资上报评估工作。年度劳动工资评估上报工作关系到武穴人民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根据黄冈人口社会科的统一安排,启用新软件程序对2018年度劳动工资进行汇总上报。截止2019年3月底,全市共有386家四上企业、 534家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财务独立核算与非财务独立核算)以及40家私营抽样企业。其中四上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02元,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252元。根据最终反馈结果显示,2018年武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287元。
五是继续做好三项抽样调查工作。2019年上半年,抽样调查主要是限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交通运输业抽样调查以及企业创新调查情况等三项抽样调查。其中限下服务业抽样调查样本单位7家,交通运输业抽样调查5家,企业创新调查情况及企业家问卷274家。截止目前,在发改局、交通局、武穴办事处、梅川镇、龙坪镇、工业科、投资科以及商贸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已圆满完成这三项抽样调查工作。
六是高质量完成日常常规报表工作。服务业统计工作是整个第三产业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为狠抓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在保质保量完成日常报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对龙头企业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武穴市宏森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数据分析核实;对新进企业武穴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武穴市梦众劳务业务外包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数据规范指导;对教育系统黄冈天有高级中学、私立武穴市百汇学校进行统计口径培训,切实做到数出有据、机表一致。
根据园区管委会年初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实现“千亿园区”和打造“半亿吨”大港的目标,按园区领导提出的“抢占制高点、攻克薄弱点、打造新亮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创新服务理念。上半年,我们采取了各项措施,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确保港口运量,货物港务费征收顺利
今年1—6月份园区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750万吨,其中外贸运量完成50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和28%。到港各类船舶3700艘次,其中外轮160艘次,新船出口26艘。在货物港务费方面,我局正抓紧落实与相关沿江企业签订港口经营管理协议,目前已经完成7家码头的签订。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征收货物港务费357820元,预计上半年收缴近50万元。
(二)细化工作职责,全面提升港口管理能力
新年伊始,我局根据前一年的工作管理经验,针对园区港口管理的特点对港口管理事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对科室和职能重新划分,把靖江市港口局增派的5名港口执法的同志分派到各个科室,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并建立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对于新调整的科室人员,需要重新学习很多的专业知识,包括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港口审批、口岸管理等,为此,我们把提高业务技能作为学习重点,并有针对性地对各科室开展定期的业务学习,并把学习的内容充分应用到平时的工作中去。经过半年时间的磨合,各个科室的职责已经充分落实到位。
(三)完善港口体系,全面提升港口管控能力
为完善港口管理体系,做好园区港口事务工作。一方面,我局加强了外部联系工作,特别是与港口局,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取权限的工作,同时,为取得了靖江港口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与靖江港口局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直接与港口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在《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安全管理、建设审批等其他的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实现与港口局直接对接,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速度和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得到园区有关港口企业和施工单位的好评。另一方面,在港口管理体系的建设中,我局以换发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的港口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和整合,对企业的码头作业和港口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建立了一整套联系机制和港口工作机制。
(四)配套查验设施,确保口岸单位顺利进驻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去年“12.29”、靖江两市联动开发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园区领导关于加快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落实的要求。第一,我们密切联系相关口岸查验单位,配合园区其他部门共同做好联检大楼、三中队营房以及海事巡逻艇基地的建设工作。第二,针对园区口岸的远程监控系统,我们多次针对远程监控所需的过江光缆、联检大楼监控中心、边防三中队分控中心以及沿江企业码头监控设施的设置等与查验部门、大桥、广电、网通、码头企业及方案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维护及设备的质量、采购、价格等一一进行了比对和筛选,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最终选定了建设的方案,下一步,该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第三,在口岸查验部门的机构争取中,我们主动联系各口岸查验单位,取得各个部门的支持,特别是江苏国检局,省局王局长亲自到园区对机构设立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对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五)做好口岸协调,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
今年的经济形势与去年相比,趋于稳定,这给园区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特别是三家造船厂,今年出口船舶数量增多,给船厂出口新船带来了新的挑战,扬子江船厂由于开放泊位只有一个,且由于自身查验设施建设未到位等问题,自开放到今年一季度仍然沿用一船一报的制度,给企业办理出口船舶手续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个状况,我局主动与口岸查验部门联系,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新船出口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先后为3家造船企业29艘新船办理了出口审批手续。于今年4月份正式明确按开放程序办理新船出口手续,并通过多方协调和企业自身查验设施的逐步到位,使扬子江造船终于摆脱了新船出口一船一报的困局。
另外,在码头开放工作上,我们主动服务,多次邀请口岸联检部门到园区现场办公,指导帮助长强、长博、华澄等企业办理相关码头开放手续。
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今年以来,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节办的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通过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广泛宣传,创新方法,推动了全区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节能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机关工作人员节能降耗的意识,我区以全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一是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在各办公区域门前,张贴节能提示卡,时刻提醒大家厉行节约。二是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编印了多种宣传材料,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培养大家的节能意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工作氛围。6月18日,在区政府门口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区教育局等十多个部门参加了活动,围绕“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主题,设置宣传台15个,张贴标语13幅,发放环保袋180个,接受群众咨询1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宣传画200余张,向群众传达了生态文明、节能低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理念。三是开展培训,提高机关节能管理水平。区公节办、发改局、经科局、统计局组织了一系列节能统计、技术、产品推广培训,累计培训达2000余人次。今年,组织全区区级部门、乡镇、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200余统计人员参加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操作专项培训。四是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了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绿色出行日”及“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签名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促进了各级公共机构从“要我节能”向“我要节能”的转变。
(二)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相关分管区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经商、教育、卫生、住建、环保、交通运输、文体广电、统计等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公节办主任,具体工作由区节能办、区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全区公共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责任明确,方案细致,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节能降耗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建立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区公共机构节能办研究制订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相关标准,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以及能耗报告、能耗公示制度。建立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了固定的季报和年报制度,建立了全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健全了全区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我区自公节办成立以来就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年终由区公节办会同区政府目标办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量化评价,对工作突出的镇街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四)多措并举,初具成效
1、实施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近三年,我区累计投入近300余万元,对老旧高耗能的空调、电梯和建筑围护结构等设施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投入30余万元购买16800套三基色T8灯管和35000只三基色节能灯对区级、乡镇、街道机关、医院、乡镇中小学所有白炽灯炮、普通萤光灯管全部进行了改造,年节电15万千瓦时。凡是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对未按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学校、医院的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为天然气锅炉。
2、强化政府采购导向,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我区公共机构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同类产品只准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名录和环境标志中的产品和设备,杜绝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不断扩大实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范围,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3、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控,严格管理。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节约用电。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二是加强节约用水。配合“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节能宣传的主题,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三是节约办公用品。减少会议次数和文件印数,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文件印刷数量,减少办公用品消耗。四是车辆节能。建立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用油登记,落实公务车辆节能措施。
二、存在问题
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节能管理体制、制度有待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节能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偏低。
三、下一步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规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包括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汇总等工作)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
2、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和改造项目节能工作监管。要求公共机构在新建或改建中,全部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使公共机构真正起到节能示范带头作用。
3、加强财政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要求,财政部门要安排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节能规划评估、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先进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活动。
4、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强化公务用车节能管理、严格落实日常节能措施,强化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