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虎鲸的自述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们虎鲸是鲸类中最小一种,体长也不过10米,体重7-8吨,但对于你们我也是个庞然大物;我每小时55公里,追捕时还可加快一倍的游泳速度,我们最钟爱的食物是海豹。我们常常会冲上浅海把没有来得急逃跑的海豹抓住吃掉。全世界有八十余种鲸分为两大类:须鲸和齿鲸。像蓝鲸、白鲸是须鲸;而逆戟鲸、独角鲸等又是齿鲸。由于人类的大肆捕杀,我的伙伴越来越少,濒临灭绝。
一天,我和几个小伙伴静静地躺在海面上享受日光浴。突然,几个伙伴大叫:“捕鲸船。”我们抬头一看,果然有许多大船冲了过来。船上的人个个凶神恶煞,端着鱼枪猎枪朝我们射击。几个伙伴当即中弹,原本静谧蔚蓝的大海被鲜血然红了,我们拼命冲入水中才幸免于难。
我伤心地问族群中德高望重的前辈梅西:“人类为什么要捕杀我们呢?”梅西爷爷对我说:“我们鲸的全身上下都是宝。一头大鲸,可炼出二三万公斤油。这些油可以制肥皂、颜料、人造牛油、油、滴滑油以及国防上用的硝化油等。鲸皮可制皮箱、皮鞋、皮包等;牙齿和须可用来做装饰品和日常用具。鲸的肚皮可制电影胶片;用鲸的肝提炼的鱼肝油,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营养丰富;鲸骨磨成粉是极好的肥料。人类捕杀我们就是为了利益!”虽然爷爷的有些话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人类只贪图眼前的利益,从来不会管造成的后果!
我身长10米左右,多高我也没量过,嘿嘿!我们虎鲸平时喜欢捕食像:须鲸、鱼、海豹、海兽,都是我们丰盛的晚餐。
我们是用肺呼吸的,所以不能在水里待太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呼吸一次。我们喷出的“喷泉”虽然不长,粗并且矮,但如果你坐在游轮上,九或十个“喷泉”向上喷水,也是很壮观的。
虽然我们的身子不大,但捕食的能力可是名列前茅的,在追捕猎物的时候,时速可达110km/h,厉害吧!我们一旦发现猎物,就会像饿虎扑食般的咬上去,我们还能围住一头三十多吨重的长须鲸,几个小时就能吃光呢!
我搞不明白为什么人类要大量猎杀我们,把须鲸猎杀之后,我们就没食物填饱肚子了;把齿鲸猎杀后,我的同伴就要消失了。我们鲸在这个世界已经生存了5000多万年了,我可不想进入濒临灭绝的状态了。
很多人把我们称为“鲸鱼”,在这,我要重声一下,我们是哺乳动物。
电子胃镜诊疗是上消化道疾病最直观和有效的检查、治疗方法,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临床。电子检查是在患者清醒状态下进行,患者较易产生恐惧、焦虑、咽部不适、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1],如何缓解及消除患者的不良反应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内镜护理工作具有连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专业性、技术性强[2],熟练掌握术前、术中、术后全程护理配合,对检查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我科1526例电子胃镜检查术的护理配合过程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
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我科共检查患者1526例,其中男844例、女682例,年龄15-78岁。平均年龄49.7岁;门诊患者953例,住院患者573例。
2电子胃镜全程护理
2.1术前护理
2.1.1一般准备:查看患者胃镜检查申请单的各项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填写,详细了解患者既往病史,询问患者目前身体状况,注意患者有无禁忌证及物过敏史。明确患者有无暂缓行胃镜检查的情况:如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剧烈咳嗽咳痰、胃潴留、活动性上消化道出血等疾病。检查需要在空腹时进行检查,询问患者禁食是否达到6小时以上。此外,还需询问患者是否有假牙,如有需要在检查前取下,防止假牙脱落而导致患者出现窒息。测患者血压、脉搏、呼吸,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医生并进行处理。麻醉时首剂量可适当减少,用药时喷雾尽量喷于咽后壁,咽喉麻醉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减少咽喉反应,保证插镜顺利,在局麻过程中要严格观察有无过敏反应预防麻醉意外,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报告医生。
2.1.2心理护理:胃镜检查是一项侵入性操作检查,目前很多患者对胃镜检查的安全性、胃镜消毒效果有一定顾虑,加之普遍认为做胃镜痛苦大,因此对胃镜检查产生恐惧感和抵触心理,对胃镜检查也没有了解。因此,在检查前必须向患者进行详细告知。耐心、热情向患者介绍电子胃镜检查的目的、重要性、优点、安全性,以及电子胃镜检查方法、术中如何配合医生、术后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使患者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消除和顾虑消除焦虑、恐惧、紧张情绪,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针对患者不同年龄、职业和文化,采取不同的心理护理。告知患者检查过程中始终有医护密切关注患者情况,配备有各种仪器检测,尽可能的保证了检查的安全性,使患者能安心并积极配合检查。患者检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不适反应,从而确保检查成功。
2.2术中护理。电子胃镜插镜是否顺利,与患者的有着密切关系。帮助患者屈膝左侧卧位,并以高低适宜的枕头垫好,头略向前倾,下颌内收,减少脊柱前凸度。嘱患者含上口垫,轻轻咬住,垫一次性中单,放置弯盘在中单上接唾液。消除患者顾虑,告知患者术中唾液时让其沿口角流出有弯盘承接。嘱患者放松以鼻深呼吸,注意与患者进行交流,告知其检查的过程及指导如何配合,帮助检查顺利进行。胃镜经过口垫进入口腔到达咽喉部时,嘱患者做吞咽动作帮助胃镜顺利通过咽部。插镜过程中若遇到阻力,不可强行插管,嘱患者休息片刻,再次行吞咽动作送入端部端部。插镜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面色等情况,指导患者用鼻呼吸,不能吞下口水,尽可能忍住呕吐,并向患者做简单解释,用鼓励的语言安慰患者。
2.3术后护理:检查后如果有咽部不适和声音嘶哑,嘱患者不必紧张,告知患者短时间内会恢复,可用盐水含漱或用喉片治疗,并引导其在观察室休息。告知无活检患者,无消化道损伤,麻药过后30分钟可进食。若活检患者则需小时后方能进流质饮食,以减少对胃黏膜创面的摩擦,因有消化道损伤,要严密观察病情,遵医嘱口服制酸剂、黏膜保护剂。饮食应该从流质开始,逐渐向正常饮食过度。从流质到半流质再过渡到软饭饮食,要避免酸辣刺激性强的食物。由于禁食时间长,不宜吃得过饱,以免引起胃肠道反应。此外,根据患者检查及治疗的结果应该给患者适当的健康指导,指导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注重个人卫生做好口腔及皮肤的护理,防止感染。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机体的抵抗力。特殊情况应嘱患者定期复查,教会患者及家属识别并发症,及早就诊。
3结论
电子胃镜诊治是一种简便、快捷、安全的方法。护士在术前对患者实行个性化的心理护理,术中根据胃镜插入情况,适当地给予心理支持,并指导患者配合,使患者最大程度配合治疗。努力提高电子胃镜检查的护理质量,与患者形成良好配合和医护密切协作,是电子胃镜检查成功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老年子宫颈癌;根治术;围手术期;护理
子宫颈癌是最常见妇科恶性肿瘤,其发病率仅次于乳腺癌[1],广泛或次广泛性子宫切除及盆腔淋巴清扫术是早期(ⅰ~ⅱ期)宫颈癌及子宫内膜癌等妇科恶性肿瘤首选的治疗方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卫生条件的改善,老年人口总数日渐增加,老年患者越来越多,老年子宫颈癌根治术不断增多。同时老年病人独特的生理及心理条件,使老年手术病人更增添了其复杂性及风险性。应结合老年子宫颈癌患者存在的护理问题,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的围手术期护理,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66例,年龄60~80岁,其中临床分期ⅰ a期6例(9.09%);ⅰ b期33例(50%);ⅱ a期27例(40.9%);鳞癌51例(77.27%),腺癌和腺鳞癌15例(22.73%)。
1.2 手术方法
所有病例均行广泛性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或保留附件)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其中33例ⅰb2和9例ⅱa期患者先行新辅助化疗再接受手术治疗。
1.3 治疗结果
66例中,高血压27例,糖尿病18例,冠心病9例,全身情况较差患者3例;65例手术顺利,术中抢救成功1例;术后并发症肺部感染1例,尿潴留1例;经及时处理后治愈。
2 护理
2.1 术前护理
2.1.1 评估手术耐受力:老年患者功能衰退,机体储备能力降低,抵抗力低下,适用力减退,常伴有多种内科疾病,手术时,围手术期护理具有不同于患者的特点。手术前耐受性差,术前应全面评估患者全身情况,制订相应的护理措施,结合生活能力,对手术耐受力作出评估。如:心功能方面,应病情稳定超过6个月,无严重心律失常,可步行上三楼。高血压患者,bp<165/95 mm hg(1 mm hg=0.133 kpa)。在肺功能方面,屏气时间>30 s,吹蜡距离>50 cm;无咳嗽、咳痰、哮喘、气促;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8 mmol/l,若病情稳定尿酮体阴性,空腹血糖标准可放宽至<12.0 mmol/l。肝肾功能正常等[2] 。
2.1.2 心理护理:老年患者具有认识能力下降,反应性降低,记忆力减退,注意力分散等特点,护理上要做到专心、耐心、热情、负责。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手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麻醉的方法,消除患者焦虑、抑郁、恐惧等心理反应,取得老年患者的信任,以配合治疗和护理,并培养自我训练的能力 [3] 。
2.1.3 有效控制原发病:本组患者均不同程度合并内科疾病,应严密观察病情和药物效果。如: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应注意bp、r监测,掌握降压、强心扩冠等药物剂量及其疗效。糖尿病患者定时测量血糖、尿糖。肺心病患者,应指导有效咳嗽、排痰,必要时给予雾化吸入,行痰培养,选用有效抗生素,保持呼吸道通畅。
2.1.4 手术前0.5 h使用镇静药或降压药,接患者时态度热情亲切,并耐心再次安慰患者。创伤性的准备导尿管等,尽可能等麻醉后进行,尽量减少对患者的刺激,以免患者因痛苦而引起血压高,心率加快。
2.1.5 阴道肠道准备:术前3 d每天用0.25%活力碘溶液冲洗患者阴道,1次/d,冲洗时尽量不反复接触癌灶,避免接触性大量出血,因阴道穹窿处及宫颈口用碘伏棉球檫,避免冲洗不到位影响阴道残端的愈合。术前3 d给予无渣半流质饮食,术前1 d给予流质饮食以减少粪便形成,术前晚用肥皂水及清水灌肠2次,术晨再清洁灌肠1次,直至灌洗回流液中无粪便残渣为止。
2.1.6 饮食指导:宫颈癌患者多数有阴道流血、贫血症状及机体消耗,体质的好坏直接影响术后的康复。指导患者进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低脂肪饮食,以改善患者体质,提高对手术的耐受力。手术前3 d进半流质饮食,前1 d进流质,术前8 h禁食,4 h禁水。纠正贫血,血红蛋白在10 g以上。必要时给予药物及输血治疗,确保机体处于最佳的营养状态。老年患者由于伴有并存病,根据不同并存病给予不同的饮食。
2.2 术后护理
2.2.1 病情观察:术后严密观察患者意识,测定bp、p、r、spo2,1次/0.5 h,后改为1次/h或1次/2 h。严格控制输液量及速度,防止急性心衰或肺水肿,观察伤口出血及渗血情况,伤口引流情况,注意有无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失调,准确记录24 h出入量。充分供氧,老年患者肺功能减退,术后应根据血氧监测来调节氧流量,以确保有效供氧。对糖尿病患者定时监测血糖、尿糖。
2.2.2 术后心理护理:术后应及时发现并解决患者压抑焦虑情绪,观察患者的心理变化,指导患者自我调节,鼓励她们保持豁达开朗的心情和稳定的情绪,以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和促进早日康复。
2.2.3 并发症的预防和护理:宫颈癌根治术无论术中或术后卧床时间相对较长,要注意压疮、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三大并发症[4]。广泛的子宫切除术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后,盆腔积液引流不畅可形成腹膜后淋巴囊肿,患者盆腔引流时间为3~4 d,一般为封闭式腹膜后间隙负压引流,本组引流3例,无1例发生腹膜后淋巴囊肿。
2.2.3.1 预防肺部感染:本组有1例发生肺部感染,老年患者呼吸道黏膜萎缩,纤毛运动不良,气道分泌物易滞留,抵抗力低下,术后除注意保温外,应鼓励患者进行有效呼吸及深呼吸以增加肺活量,协助定时翻身,配合叩背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原有呼吸疾病者要选用有效抗生素,积极防止肺部感染。
2.2.3.2 尿管的护理:宫颈癌患者行子宫广泛切除加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在进行膀胱、输尿管剥离时,容易引起神经性膀胱麻痹[5],防止泌尿系感染 指导患者多饮温开水,无心、肺、肾功能并发症时饮水量可给予1 300~1 500 ml/d,维持尿量在1 500 ml/d,注意外清洁卫生,手术患者未发生泌尿系统感染。术后会阴冲洗1周,2次/d,持续导尿,前3 d开放,后3 d 2 h开放1次,以训练膀胱功能,第7天拔管,并观察拔管后排尿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指导患者卧床期间进行床上肢体活动,以预防长期卧床并发症的发生,注意渐进性增加活动量,包括参与生活自理。
2.2.3.3 预防深静脉血栓(dvt)的形成:老年患者血液粘滞度高,卧床,手术创伤,合并心肺功能减退,导致静脉血流缓慢,易诱发深静脉血栓的形成,应积极预防。术后注意观察下肢皮肤是否发红,有无疼痛、肿胀。指导患者适当运动,对血液呈高凝状态者可给予抗凝和溶栓治疗。
2.2.3.4 预防褥疮:褥疮是常见并发症之一,由于老年患者皮下脂肪少,皮肤变薄,汗腺萎缩,皮肤干燥,多皱褶,抵抗力差,术后患者回病房后取去枕平卧位,头偏向一侧,保持呼吸道通畅,待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6 h),改半卧位,术后2 h协助患者翻身并给予按摩,术后第2天鼓励并指导患者在床上活动四肢,术后第3天下床活动。以不气短为宜,循序渐进。应用红花酒精按摩骨突处,涂摩爽身粉,以促进血液循环,保持皮肤及床整、清洁、干燥,严格床头交接班,预防褥疮。
2.2.4 出院指导:患者出院后避免劳累,2~3个月避免增加腹压的活动。多饮水,增加尿量,保持排尿通畅,手术后半个月,根据病理情况遵医嘱接受放疗或化疗,3个月后复查血、尿常规及肝、肾功能,了解有无复发及转移,遵医嘱定时复查。
3 讨论
宫颈癌根治术是妇产科常规手术中手术范围最大,局部解剖最复杂,手术时间较长并发症较多的手术。患者年龄偏高,体质较差。除一般常规护理外特别要加强术后6 h严密观察,注意防止压疮,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等三大并发症的发生,护理人员还要善于观察心肺功能的变化,泌尿系统损伤等临床症状,对膀胱麻痹、储留性淋巴囊肿等合并症予以及时处理。
【参考文献】
1 parkin dm,bray fi,devesa ss,et al.cancer burden in the year 2000:the global picture.eur j cancer,2001,37:466.
2 祝天经,陈宏.老龄股骨颈骨折人工髋关节置换术34例治疗体会.中国骨肿瘤骨病杂志,2003,6:345347.
3 马文元主编.实用护理心理学.第1版.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145146.
备受外界期待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关于近期热议的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法被寄予厚望。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这一问题一直得到中国立法与司法部门的高度关注。
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
该法第29条则更加具体地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上述规定,为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由工商总局组织草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目前该法律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对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该草案的第20条到22条中,设置了更加具体而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则。根据相关的立法计划,该条例将在不久的将来由国务院颁布。这一条例的颁布,也将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不仅上述法律、法规关注了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中国的诸多部门规章以及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如何协调这些由不同的部门所颁布,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等级,涉及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目前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由于拟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具有较高的效力等级,以及对相关问题的规定比较详尽,所以这一法律中关于消费者数据保护的规定,有望成为中国法律体系涉及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数据保护的基础性、框架性规定。
在此,笔者以这一法律的草案为基础,简要地梳理一下,这一立法中处理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的基本思路。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法律草案目前仍然处于征求意见之中,因此,这里的介绍并不代表其最终的形态。
电子商务法草案在“关于电子商务交易保障”的第四章,专门设置了一节的内容,规定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相关问题。这一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关于消费者数据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构架。关于信息保护问题,中国的法学界一直在隐私权保护与建立一个独立类型的个人信息权这两种模式的选择问题上进行深入讨论。草案拟采取后一种方案,明确规定“电子商务消费者享有对其个人信息自主决定的权利”。这主要是考虑到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数据保护的需求,已经超出了通过传统民法的隐私权保护的限度。个人信息权,作为一种私权性质的主观权利、民事权利,如果能够在立法层面上确定下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数据保护的需求。
第二,如何界定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草案中将其界定为:信息收集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收集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位置信息、交易记录、支付记录、快递物流记录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消费者身份的信息。这是一种结合了“具体列举”与“概括描述”相结合的关于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方法,其重点在于“可识别性”要素。通过这个要素,试图将个人信息,与作为电子商务企业重要的资产形态的大数据区分开来。后者也可能建立在相关的个人信息的集合基础之上,但经过了严格的匿名化的处理,在不对个人信息权构成侵害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商业化的利用。但必须确保,这种匿名化的过程必须是不可逆的,才能够确保不会导致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侵害。
第三,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草案原则上要求,信息收集人收集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正当原则,事先告知消费者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的规则,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需要强调的是,关于这里的同意应该理解为明示同意,也就是将缺省状态设置为不同意,但消费者可以明确选择同意,而非将缺省状态设置为同意,允许消费者另行选择不同意。为了限制经营者在这一问题上通过格式条款等方法,侵犯消费者实质性的选择权,草案还规定,信息收集人不得以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为由强迫消费者同意其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结合信息数据收集上的必要性原则,限制经营者滥用其在合同缔结方面的优势地位。
草案还规定,禁止采用非法交易、非法入侵、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未经消费者授权的手段收集个人信息。信息收集人修改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利用规则的,应当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不同意的,信息收集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救济方法。
第四,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和补充,体现了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的支配权能。草案规定,电子商务消费者有权查询与本人有关的个人信息。信息收集人收到消费者查询请求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结果。电子商务消费者对错误信息提出更正补充请求的,信息收集人应当及时更正补充。
第五,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利用问题。这一问题受到高度关注。必须在与数据利用相关的商业利益与个人信息保护,这二者之间寻求最完美的均衡。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的相关思路是,以保护消费者作为基本的出发点。电子商务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利用应当符合消费者同意的处理、利用规则。信息收集人处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请求信息收集人中止相关行为。信息收集人变更收集信息时约定的处理、利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应当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的明示同意。法定或者约定保存期限届满,信息收集人应当主动或者按照消费者的请求删除、停止处理、利用或者销毁相关个人信息。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提到的请求删除,不能完全等同于欧盟法意义上的被遗忘权。关于这一权利,中国学者有比较多的讨论,大多数意见认为,应该予以慎重对待。
第六,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草案规定,信息收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毁损,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时,信息收集人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消费者。欧盟不久前刚刚通过网络安全相关的法案。而中国的立法机构正在制定“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中的重要内容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互联网世界中已经发生多起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中国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课加了特别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这是完全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第七,关于网络经营主体的数据信息提供问题。由于网络交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政府主管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管措施,往往要依赖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配合。而这种配合在很多时候表现为,提供相关的数据信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这一要求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但从电子商务经营者来看,则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附有相应的义务,如果提供给政府的相关数据发生泄露或不当使用,将直接导致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平衡二者的需求,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因电子商务管理部门的过错导致数据信息泄露、丢失、毁损,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电子商务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这一问题,因为涉及企业公法上的义务与私法上的义务的交叉影响,同时也与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存在密切联系,因此如何合理界定其范围,平衡不同的诉求,还处于热烈的讨论之中。
第八,关于公共数据信息的公开共享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这些配合中的最重要内容,就是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推动公共数据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借助于数据共享,可以极大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为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草案设置了专门的条出原则性的规定。但如何具体落实,必然要借助于进一步的实施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