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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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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

古建筑范文第1篇

对物的研究,人类学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从研究具体的物,到对物的体系进行研究。再到关于物作为象征性符号的研究,如今则落实到以物为切入点,来探讨社会生活,探讨人类如何用来表达自我。

人工物由人所创造,对物的研究可以看做是对人自身研究的一条有效途径。物的变化使人们产生新的记忆,人感兴趣的不仅仅是抽象的生活,还有所能感受到的环境、日常生活方式等等。在很多时候,人们通过收藏物来收藏记忆,照片即是最好的印证。每一张照片都体现出拍摄者或被拍摄者的个人传记,集中展现着他们的个人记忆。

时空中客观存在的“物”,主要通过在环境中的变化而成为社会的记忆,它展现的是集体记忆。,最晚到“”时期,由于战乱或者政策导向,很多老建筑物被拆毁一空,令人痛心。一般而言,传统的复兴往往从空间的建设中显现,对空间的控制和建设始于惯习和怀旧,而再次建设同样的事物一定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既和过去相连,也与现在互通,是按照古代形制修建的现代建筑。新建筑的空间特点是增加更高一级的象征格式,并以此强调古老建筑物在新时代的气息。然而,这气息的源流何在?这样的历史尚待追寻。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远远超出建筑本身的精神理念,其中蕴藏着农耕时代的习俗和观念。

诸如重建的大同城墙,它以似曾相识的新面孔屹立于世,引起人们注目。“新的古建筑”是中国传统复兴热潮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新”在中国当代社会变成了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形容词,创新、革新、更新等词都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以消费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有着摧枯拉朽的力量,不断生产,不断投入市场,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新”的文化意义日益凸显,于是大批“新”的古物被生产出来,以迎合这样的潮流。“现代独立国家的文化变迁政策更容易摧毁部落文化,特别是在那些采纳了如海尔布隆纳(Robert Heilbroner)之类发展专家开出的处方;为了帮助‘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提出了下列措施:‘彻底改变各种习惯,重新定位与时间、身份、金钱和工作有关的价值观,拆散重组日常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新的古建筑本身的意义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所形成的召唤结构,吸引和激发了参与者的想象而形成潜在的意义价值。

由于当代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每个个体都感同身受,原有的社会规范、结构和道德已不再具有和从前一样的权威来塑造我们的行为,社会中很多传统的因素正在消失,现代化的概念和生活方式逐渐向中小城市渗透,人们的观念正在改变。把“新的古建筑”当成一个主题来讨论的目的并非判定某种社会发展方向或者生活方式的优劣,而是想通过物的变化试图追问传统和现在的关系应当如何处之,怎样对待。

古建筑范文第2篇

一、关于古建筑“真”“假”的认知

古建筑既是社会历史的沉淀和文化符号的集合,又是各个历史时期人们智慧的结晶。如果历一史遗留建筑自建造之初就一直保留至今,并且从没有遭受过毁坏与修复,那么人们自然不会怀疑建筑的真假,建筑的真实性也被社会认同。古建筑“真”或“假”属于文化范畴,而文化又始终处于流变之中。随着人们接近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文化稳定性的程度已大大降低。从远古时代至今,变化的速度一直以一种恒定增加的速度发展着”J。作为见证历史的古建筑,其蕴含的文化符号与意义也不断发生改变。变化及其过程只是中性的,至于变化的好坏则是关联到文化解读,尤其是社会制度、文化习俗、法律、政治等方面的变化直接导致了人们的价值标准发生改变,“价值标准的改变决定并导致物的价值的相应变化”L5J。由于真假判断的价值标准是变化的,古建筑“真”与“假”的内涵也是变化着的,因此在价值理念上也就无从简单地判定古建筑的“真”或“假”。随着历史时空、社会条件的多样性和变换性,古建筑价值判断的“真”或“假”的定性就会联动转换。古代的“假”古建筑则可能成为今天的“真”古建筑,今天的“假”古建筑则可能成为未来的“真”古建筑,反之亦然。历史演变导致了建筑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被改变,建筑原初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意义在嬗变中被赋予新的符号意义。这样,对于社会动态变化之中的古建筑,也无从以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视角来考量其质变和量变,况且也无从确定古建筑量变和质变的基数:面积?高度?风格?时间?材质?如果修复了古建筑面积的50%以上,那么,这座古建筑是真还是假?49%以下呢?如果说存在了100年的建筑是真古,那么,存在99年的建筑是真还是假?……无论所谓的“真”古建筑、复古建筑还是仿古建筑,都无法以量变和质变来定性的。何况,也无从建立和考证古建筑真假判断的指标体系。古建筑是文化符号,根本性质在于其文化性,而文化是无法量化的。即使衡量,衡量的标准也是文化的,即衡量标准已被文化规则所预设。古建筑“真”或“假”是人赋予的,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塑造了人。因此,古建筑的真假就不是问题,问题是为何产生了古建筑的“真假”的激烈争论。古建筑拥有者作为利益主体关于古建筑“真”或“假”的认知,所对应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价值建构的关系,即主体需要与客体满足之间的关系,关系的紧密或疏远取决于古建筑之于市场价值主体的利益和价值。而这种利益和价值是人们作为认知主体所做的关于自我追求和生活诉求的评判,古建筑拥有者的价值评判与相关利益主体的论断,要么高度一致,要么泾渭分明,也许模棱两可。因为判断主体的认知“既有其观念和理性的维度(意识主体),也有其文化和历史的维度(历史载体),还有虚构和创造的维度(社会传承)”_6]。这样,主体的复合性和认知的多样性,判断主体的利益和目的的不同,就造成了古建筑的差异性和表现形式的多元化,也就不存在单质的、恒定的古建筑的“真”。若想使价值判断主体做到价值中立,“客观”评价自己所拥有的古建筑也有些勉强,人的价值观念总会附加于关联事物、事件和过程。对于古建筑状态与性质的认知,是价值判断主体相互妥协、实现均衡关系的结果,是人们根据各自的利益需求、价值观念所做出的有目的文化解构或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价值判断主体总会以自身利益为判断基点,去度量古建筑的功能、性质和价值。

二、被文化体系规制的古建筑功能

古建筑是否具备利益工具的要素取决于其功能转换,其建造之初被预设的文化意义与象征功能部分地决定了其存续与否,也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和文化解读。古建筑的存续多是因其在新的文化语境中被重新编码,从而获得重现甚至创造历史文化意义的机会;古建筑的衰微多是因其在历史演变中丧失文化符码,从而被主流文化或者局部集体文化所抛离。因为“真正构成生产要素的,是物品的一套用途而非物品本身。物品可以轻而易举地被取代,物品的使用方式却是极其复杂的文化积淀物”j。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更好地体现了古建筑的文化功能,或为了特定居住,或为了歌功颂德,或为了,等等。而古建筑在经过历史洗炼之后,能否继续保持其原有功能的同时,实现功能增加或转换也直接影响着认知主体的价值判断。嵩山少林寺是北魏时期建立的,原是一座寺庙而已,僧人的宗教活动场所。今天它成为“真”古建筑享誉世界。知名度、美誉度如此之高,创造的经济效益如此之好,以至于少林寺的宗教功能转变成了经济功能。于是,少林寺由“神圣”而“世俗”,由“寺庙”而“市庙”。根本上,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少林寺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产品,宗教文化功能转变成了文化资本,进而转变成了经济资本。少林寺调整了其内在功能,适应了社会文化的变迁,保持了其旺盛的生命力。“作为文化载体的建筑的兴废往往是文化的变迁的过程。某些传统的式微或最终消失是因为其整合社会功能难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而一些传统得以驻留的原因则往往在于他们失去了某些原有内涵的同时,新的形式、新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文化功能在其中又得以发现与发明……”传统文化事项的内在因素即自身的社会功能决定着古建筑符号的消失或驻留,在社会整合功能既定的范围内,古建筑文化功能的施展空间、扩展能力影响着其价值认定。古建筑是由历史动态创造的,其功能也是不断演化的,其符号意义与文化内涵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如果古建筑原初意义缺乏与时俱进的要素,原初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那么,古建筑在凝结历史元素的同时也失去了其原有的光彩,也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无论是外在性主流经济体系的胁迫,还是内在变换的调适,古建筑的性质判定必然寓于文化时空体系之中。文化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文化的规制与意义会随之变化,使用或消费的物品价值自然随之变化,作为文化产品的古建筑“真”或“假”的价值判断也变幻莫测。同时,隅于历史背景、知识体系和观念束缚,人的思维结构也是限定的。即,文化规制了人的经济行为和价值取向。于是,社会文化网络关系的互动与置换导致了古建筑“真”或“假”的相互转换性。在古建筑维护、修复、复古、仿古的过程中,人们的价值准则具有差异性,也就导致对古建筑历史价值图解出现多样性。恰如文化枝蔓扩展方向的迥异,精神信仰与价值观的不同,导致对问题的认识不同。对古建筑进行“真”“假”性质的唯一性、恒定性的认知,实质上是用某一文化的标准来衡量“非我族类”的文化及文化产品,本身就是文化中心主义、文化进化论逻辑的体现。以单一性(或主流,或中心)文化标准的视角认识古建筑,必将导致狭隘的判断,陷入非此即彼、非真即假的二元对立价值模式。只有对古建筑进行多元论的认知和理解,才能够多角度多层次的认识古建筑,才意味着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意义的丰富性,才意味着价值实现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在一个多样化的文化中,主流观点的胁迫性就很弱,当社会上只有一种主导态度存在时,人们的思想认识就趋向了一致,对古建筑真假的理解就会出现单质性认识。值得警醒的是,同一性的认知可能导致功能价值的实现路径单一化,多元化的阐释则必将促使古建筑功能获得价值实现的更多新空间和新领域。

三、“古”及古建筑拥有者的利益诉求

如果把古建筑放置于更宽广的领域和时空中进行整体性审视,其自身的文化属性与商品属性决定了它在现代话语体系中的位置。古建筑最重要的特性是“古”。在充斥着“现代”气息的社会中,“古”是稀缺资源;在商品经济体系里,“古”类产品供不应求,古建筑的市场价值逐步凸显。古建筑不只是文化符号的载体,还是重要的文化产品。古建筑的重要性就在于其时间的久远性与不可复制性,它在历史进程中拥有较高的社会信度和影响力。古建筑的“真确性”存在意味着正统性、标准、话语权力以及支配资源的合法化。古建筑的“真”就意味着真善美、是、正确等正面信息,“假”意味着假丑恶、否、错误等负面影响。争论真假古建筑只是手段和方式,不是最终目的。而争论“古”的重要目的就在于造成古建筑的时空区隔,与众不同,突出特点,以争取话语权力和经济权益,形成有利于古建筑拥有者的利益格局。古建筑市场上大量涌现的复古建筑、仿古建筑供过于求,显然威胁到“真”古建筑所有人的利益。古建筑的产权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经济收益,毫无疑问地会对自有的古建筑予以肯定,宣称其古建筑货“真”价实,并认为自己是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和捍卫者。实际上,古建筑拥有者的经济诉求以及其他利益关联者的动机差异,就使主位和客位的认识不同,对于古建筑真或假的性质判断就难以厘清。标榜古建筑“真”的人,目的是为了在市场经济中争取古建筑商品的正当性,为了拥有古建筑存在标准的话语权、支配权、制定权,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社会合法性,以求获得市场认可与接纳,并从中获得利益补偿。在商品经济体系中,商品的稀缺性甚至唯一性直接影响着所有者物质利益的安全性和价值实现的可能性,标榜“真”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他者,并能够成为规则的制定者或参与者,以既定的传统文化符号建构符合其特定利益的自我一他者关系。

四、古建筑作为文化产品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被建构

自我一他者的社会关系以及利益关系决定了价值主体的思维深度和认知程度,各种复杂的关系规制着古建筑“真”或“假”的认知和性质。人对问题认识或理解无法脱离现有的经济体系和社会价值观念,确切地审视和把握宏观条件将更加全面地认知古建筑。虽然经济嵌合于社会文化之中,但商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取代并衡量社会关系,支配了整个社会,社会关系被物质化了。商品及拜金思想导致人们“把自己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当作劳动产品自身的物质性质,当作这各种物品的社会的自然属性来反映,从而,也把生产者对社会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当作一种不是存在于生产者之间而是存在于客观界各种物品之间的社会关系来反映”J。如此以来,掌握重要物质、商品者就控制了话语权甚至“最终解释权”,支配了权力,制定了标准,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利益,与之不符者就被冠之于“假冒伪劣”的称号,以排除他人的权益,挤压他者经济利益空间。古建筑作为文化产品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其使用价值,在于经济文化体系的规则和社会关系的束缚。而且在于古建筑与其他物品的关系或差别所表达的时空区隔,以彰显其独特、稀缺和珍贵,物品之间的差别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社会权力主体之间的差别。同样的,真古建筑、复古建筑和仿古建筑的重要意义在于其所蕴含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在于其折射了经济利益关系和社会分层消费关系。市场法则、社会规制、风土人情等主导因素之间的互动网络,限定并决定了古建筑这一微小元素的经济地位与文化属性,进而限定了古建筑“真”或“假”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无论是“真”古建筑还是复古建筑、仿古建筑,都已经被作为商品被纳入了现代经济体系之中,都被利益主体及其社会关系决定了其价值量的大小。因为一种商品是处在相对价值形态上还是处在绝对价值形态上,完全要看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的位置而定。事实上,由于古建筑的移动便利性不强的特点,更多的时候处于相对价值形态的位置,被其他等价形态所衡量,其自身商品价值被表现的特性致使其失去了表达其他商品的决定权。具有文化产品意味的古建筑被经济利益关系和各种权力关系所制约,并在这种复杂的关系网络中被定位、被定价、被定性,被社会主流话语权所阐释。古建筑的“真”或“假”判断指标之一或许就是其是否具有文化价值与意义,以及该文化价值是否符合价值判断主体的审美标准,是否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符合主流判断和标准的建筑则是被认为“真”,否则,就被批判为“假”,而边缘群体所拥有的古建筑价值并不能被表达,这是话语权的失衡,是主流文化和边缘文化博弈的失衡。文化属性的真假分析“总是陷于差异和权力的全球运动之中”_j。在古建筑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本、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时,主流阶层又为边缘阶层筑起市场壁垒,甚至裁定某些边缘性古建筑为“假”。“之所以还存在所谓伪文化产品一说,那也只是表明在一种霸权建立之后,这些东西没有站在霸权文化所规定的位置上”_l”。社会主流支配者经常以传承“古”而自居,就是为了名正言顺地表明自己拥有合法权力,具有继承“传统”的正当性,为此而采取的一种更加起作用的方法是干脆重建,或者发明出另一些有利于自身的传统进行对抗。古建筑的真假之争,实际上也是古建筑拥有者在经济浪潮中争夺利益的一种方式,尤其是被边缘化的群体在其他发展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通过挖掘自身的文化传统获得自身的话语权利和权力,甚至可以积累发展的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传统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为现实的民族发展提供动力”Ll。强调古建筑的传统性和原真性,实质上是确保“真”古建筑拥有者的既得利益,限制“假”古建筑在市场竞争中的资本收益,进而确立合乎逻辑的经济道德和道德经济,确立有效的社会规范和“正常”的经济体系。古建筑在这样的社会经济体系中,通过其自身的文化性和历史性“以商品的形式投入到现行的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介入到这个现代世界体系中去传达自己的话语,参与到新的话语建构中去,在规则的修改、制定中,发表自己的意见,使自身的文化在新的空间中获得更大的价值实现的可能”。如果丽江古城、大理古城、平遥古城没能参与到市场经济格局中发展文化旅游,那么,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提升程度就不一定像今天这么快。在现代话语支配体系中,认识市场经济关系、主流边缘关系的本质,才能深刻理解古建筑作为利益关系的工具性存在,才能深刻理解“新建筑复古,古建筑复活”现象的本质。

古建筑范文第3篇

关键词:仿古建筑、建筑样式、结构形式、抗震设计

1.引言

在我国建筑史中将清代以前的建筑称为古建筑,古建筑以其宏伟的气势,合理完善的结构,华丽的装修为世人所瞩目。在世界建筑史上堪称独树一帜的建筑体系,也是世界建筑史上的一朵奇葩,但是由于战争、地震等一系列人为或自然灾害的因素影响下,使我国古建筑保留甚少,而仿古建筑作为古建筑艺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的产物,不仅继承了古建筑造型优美、气势恢宏的特点,而且还增强了结构抗灾害能力和耐久性、并使其结构类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些特点使得仿古建筑行业近年来如雨后春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2.仿古建筑的建筑样式

2.1仿古建筑样式的发展

仿古建筑在建筑形式上较为忠实地模仿传统建筑,并保证建筑外观基本反映传统建筑的主要特征。在材料和施工技术上则使用了大量的现代科技。

仿古建筑的样式根据几千年来古建筑的发展而来,传统的古建筑是随着古代文化的不断进步演变而来。传统的古建筑可以追溯到六、七千年前的古代人就出现了用木棍、泥草建造出简单的穴居和浅穴居,而且在这时已经出现的“榫卯”结构。随着科学以及文化的进步在汉唐时期传统古建筑发展达到了第一次盛世,出现了大规模的建筑群,屋顶的样式极大的丰富,也出现了“斗拱”结构。然而在这之后一直没有像汉唐时期的大规模建筑群,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传统古建筑在造型上更加细腻、美观,而且融入了大量印度、西亚的建筑风格。到了明清时期是传统古建筑的鼎盛时期,由于国家的实力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一时期的建筑在规模以及样式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2.2仿古建筑样式的分类

仿古建筑继承了几千年来古建筑的发展到现在根据建筑样式可以分为硬山、悬山、歇山、庑殿、攒尖五种基本形式。

硬山是指屋面仅有前后两坡,左右两侧山墙与屋面相交,并将檩梁全部封砌在山墙内的建筑叫硬山建筑。硬山建筑是古建筑中最普通的形式,无论住宅、园林、寺庙中都有大量的这类建筑。

悬山是指屋面有前后两坡,而且两山屋面悬于山墙或山面屋架之外的建筑,称为悬山(亦称挑山)式建筑。

歇山是指屋面前后左右四个坡面,在左右坡面上各有一个垂直面,故而交出九个脊,又称九脊殿或汉殿,曹殿,这种屋顶多用在建筑性质较为重要,体量较大的建筑上。

庑殿是指殿建筑屋面有四大坡,前后坡屋面相交形成一条正脊,两山屋面与前后屋面相交形成四条垂脊,故庑殿又称四阿殿、五脊殿,是中国古代建筑中至高无上的建筑形式。

攒尖平面为圆形或多边形,上为锥形的屋顶,没有正脊,有若干屋脊交于上端。一般亭、阁、塔常用此式屋顶。

3.仿古建筑结构形式

仿古建筑是运用传统营造法则与现代施工技术与材料技术的完美结合,从而使得仿古建筑不但再现了古建筑的文化特征更使其抗震性能与耐久性有何很大的提高。根据建筑材料的分类仿古建筑不但继承了古建筑中的木结构与砌体结构并衍生出抗震性能优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下面将对这几种结构进行简单的介绍。

3.1 木结构

木结构是指以木材为主要受力体系的工程结构。与其它材料建造的结构相比,木结构具以下一些优点:木材资源再生产容易;木材具有较好的保温隔热性能;由于其纹理自然具有很强的亲和力;木构件制作、施工方便;由于自重轻且所以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木结构的具有较好的塑性、韧性。但是木结构也有一些致命缺点:木材容易腐蚀,易受虫害,木结构的防火性能较差;木结构的各向异性个方向上的各项强度差别较大。

3.2砌体结构

砌体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的总称。因为仿古建筑大量使用的是砖和石头砌筑,所以一般简称为砖石结构。

砖石结构仿古建筑具有就地取材、成本较低、耐火、隔热、隔声性能好以及施工方便等特点,而且砖石作为建筑材料有较高的抗压能力使结构的承载力提高。但砖石结构也存在许多缺点:由于砖石的体积大、自重大砌筑用的砂浆粘结力较弱因此结构的抗拉、抗弯、抗剪性能较低,抗震性能差;砖石一般体积大、自重大所以材料不易运输生产率较低。

3.3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仿古建筑是指仿古建筑的主要结构构件为钢筋混凝土材料建造的仿古建筑结构。由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有较好的整体性、可模性、耐久性及耐火性而且其工程造价较低所以是仿古建筑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可以根据需要浇注成各种仿古结构构件,能够较好的重现古建筑的外形,钢筋混凝土材料易于运输,建造成本较低,建好后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耐火性、抗震性。

3.4钢结构

钢结构仿古建筑是指仿古结构构件是由热轧型钢、钢板或冷加工成型的薄壁型钢制造而成的仿古建筑结构。钢结构的特点主要有:材料强度高、韧性和塑性好;制造施工简便,施工周期短;钢结构质量轻,有较好的抗震性能;钢材材质均匀,符合力学计算的假定;可重复利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钢结构的耐腐蚀性差、耐热不耐火、造价成本高使得钢结构在仿古建筑应用中有许多局限性。

4.仿古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

仿古建筑在结构的抗震设计时设计人员通过对工程实际经验的总结提出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水准的设防标准,这是为了保证人们生命安全同时兼顾经济节约的设计原则,以概率论为基础提出的设计方法。 第一水准是考虑多遇地震,结构在使用期间,遭遇这类强度较低的地震频率较高。在遭遇这类地震时结构应当不损坏且不需要修理,这就要求结构在遭遇这类地震下应处于弹性状态,可以假定服从线性弹性理论,用弹性反应谱进行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截面设计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控制结构弹性变形符合要求。第二水准是考虑基本烈度设防地震,结构在遭遇基本烈度的地震作用时,允许整体结构达到或超过屈服极限,产生一定的弹塑性变形(这时钢筋混凝土结构会产生裂缝),结构依靠自身的塑性变形消耗地震产生的能量,从而使结构可以保存下来,经过维修结构依然可以使用。在这类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抗震设计应考虑结构的弹塑性变形。第三水准是考虑罕遇地震在罕见强烈地震作用下,结构进入较大的弹塑性变形状态,部分结构破坏,但应避免结构的整体倒塌,保证生命安全,在罕遇地震的作用下结构抗震设计则完全是为了防止结构倒塌的设计。

5.仿古建筑的设计方法

古建筑的设计及施工主要以不断积累的经验、方法为主。仿古建筑在设计要做到神形兼备,就必须按照古建筑结构形式及尺寸模数进行设计。然后根据现代现行的抗震规范进行计算、设计保证结构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最后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建模、计算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仿古建筑既满足古建筑的外观样式又能满足现代结构的抗震以及安全需要。在仿古建筑设计最开始时,设计人员根据建筑的作用、整体美观效果来确定仿古建筑的屋面形式、外形尺寸、屋面举折情况等,然后根据仿古建筑的建筑模数确定各构件的几何尺寸将整体结构的建筑模型确定下来,最后根据简化结构模型计算,并用计算机对结构进行内力验算,复核各结构构件是否满足承载力以及抗震需要。

6.结束语

仿古建筑沿用了传统古建筑的样式,采用现代先进的设计、施工、材料技术,使得仿古建筑既能展现传统古建筑的宏伟气势,有具有现代结构的可靠性、安全性。这是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先进技术的完美结合,相信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仿古建筑的使用将更为广泛,所以仿古建筑必然会在建筑领域获得光明的前景。

参考文献

古建筑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休闲旅游逐渐成为老百姓的时尚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休日等假日期间,选择出门旅游的普通百姓越来越多。景区内客流量的增加,使在古建筑内参观或烧香拜佛时发生火灾的概率也随之增加。

此外,古建筑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因为古建筑大多历史悠久,是省级或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有的甚至还是世界级文化遗产,其人文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一旦发生火灾被烧毁,其损失将不可估量。因此,加强景区内古建筑火灾的预防成为消防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景区内古建筑火灾特点

易造成大面积火灾

景区内古建筑大多采用松、柏、杉、香樟等含油性木质材料,作为屋顶、天花板、隔墙、梁、立柱的主要材料。古建筑中的木质装饰、装修材料,都历经沧桑,含水量低,极易燃烧,特别是有些古建筑还在木质表面涂有油漆彩绘,外加幔帐、飘带、饰布等纺织品装饰,也较易燃烧。有的古建筑是旅游和宗教活动的集中场所,寺庙内24h香火不断,人们在游玩和观光时还燃放烟花爆竹。还有的古建筑私拉乱接照明线路,朝拜中烛火通明,游人吸烟后乱扔烟头,加之建筑内终年香火熏烤,只要某一环节稍一疏忽,极易发生大面积火灾。

古建筑一般以成组、成群、对称的形式出现,规模较大,建筑之间层层叠叠,组成十分密集,有的还与森林、草原连为一体。由于其廊道相接,相互交错,建筑群内无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通道,加之古建筑中的构件大多数为木材,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性能,如果某一地方发生火灾,如初期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容易导致相连的建筑很快出现大面积燃烧,有的甚至还会引发山林大火。

易造成群死群伤

景区古建筑内的游客来自不同地方,年龄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在游玩时很少会考虑旅游过程中的意外。因此,古建筑内一旦发生火灾,游客们就慌乱不已、急于逃命,加之对逃生通道不熟悉等情况,使游人的疏散逃生变得更加困难。特别某些时段是香客烧香拜佛的旺季,古建筑或庙宇内人满为患,严重超员,而且香客们以中老年人居多,有的已经步履蹒跚,在紧急情况下不能自行疏散,很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

此外,景区内多数古建筑的承重构件为可燃木料,一旦发生火灾,梁、柱等承重构件极易燃烧损毁,失去支撑作用,造成古建筑倒塌,这对扑救火灾的消防人员和游客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火灾扑救难度大

初起火灾发现较晚将会使火灾扑救难度增加。大多数景区的古建筑单位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较少,或者消防管理松懈,缺少消防组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自防自救能力弱。并且大多数古建筑单位内没有火灾监控系统,对初起火灾不能及时发现,再加上有些古建筑远离城镇,日常管理主要由年老体弱的人员看护,他们未经过正规的消防培训,往往在火灾初期既不能及时发现,又不能进行有效扑救,容易导致小火烧成大灾。

消防通道不通也会使火灾扑救变困难。古建筑大多分布在远离城镇的地方,有的建在高山深谷之中,有的随坡就势,建在悬崖峭壁之上。古建筑院落相错,道路曲折逶迤,通常是人员徒步到达现场都非常困难,消防车就更无法到达失火现场。如重庆市合川区涞滩古镇的二佛寺依山而建,根本无消防通道可走,这些古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只能靠肩挑手抬进行自救。

水源缺乏也使火灾扑救变难。古建筑一般地处人烟稀少的位置,周围没有消防水源或距离水源很远,有的连生活用水都难以保障。一旦发生火灾,也可能因没有灭火用水而使小火酿成大灾。扑救古建筑火灾主要靠水,而绝大多数古建筑单位水源都缺乏,在火灾发生时不能保障足够的消防用水。并且大部分古建筑由于所处空间高,以及地势高差,一般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很难满足灭火需要,射流难以到达火点,无法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

此外,地势特殊也使火灾扑救变难。多数古建筑是依山而建或依水而居,由于地势特殊使参与灭火救援的人员行动受限,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只能“望火兴叹”。如:2009年2月22日17时左右,四川省自贡市观音滩“观音阁”发生火灾,其唯一通道是一条又长又陡峭的石梯,通常情况最多只能两人并排通过,发生“大火”时,山下有近千人在游玩,因地理条件的限制,导致观音阁全部被烧毁。

景区内古建筑火灾防范

如何降低景区内古建筑的火灾风险,在景区旅游越来越普遍的当今,变得越来越重要。笔者认为应结合古建筑火灾特点和古建筑单位所处的环境,加强责任单位的自防自救,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进行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减少古建筑的火灾损失。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古建筑单位应根据我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防火和灭火工作。一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内部人员或游客的消防安全行为。二要组建寺庙等景区内部的义务消防队,并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防火和灭火技能,具有一定的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要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古建筑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切不可养患成灾。四要提高古建筑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经常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全体人员真正掌握消防工作的“四懂四会”内容(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掌握简单的火场自救逃生方法,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运用技术手段

预防火灾的技术手段,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这些技术手段,可以随时观察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灭初起火灾,是保护古建筑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要的古建筑单位,特别是国家级文物单位,一要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真正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发挥技术防范的重要作用。视频监控系统还可以把防盗、防火、防灾等有机结合,减少重复投资。二要建设消防给水系统。为减缓古建筑单位水源短缺的情况,因地制宜修建蓄水池,安装消防水泵,铺设消防管网,建设室外消火栓,并配备水枪和水带,确保灭火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制定可行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

古建筑范文第5篇

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把文物称为“文化财产(Cultural·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Heritage)”,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国文物的定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且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是文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文物保护包括了古建筑的保护。我们看看国外对待历史遗留下来古建筑的一些路程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否对于我们,对现在中国的古建筑保护得到一些启示。

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来,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应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必须要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公共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加强。多方面的考虑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还保留下了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

(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古建筑走廊)

2、英国伦敦:古老与现代的融合之路

英国伦敦,数百年来形成的“杂乱”街道并没有给现代生活带来过多负面影响,反而为伦敦这座城市增加了更多历史性、真实性。伦敦街头多为四、五层的传统砖石建筑,许多建筑的外观十分老旧,但室内大多经过了改造,市中心质量较好的老建筑被成片保留了下来,其间穿插着富有伦敦特色的红色电话亭。远离市中心的许多老建筑仅保留古典式外墙,室内则经过了改造,钢网玻璃屋顶,外部加建玻璃拱廊。这些由砖石建成的带有柱式、檐口的古典式立面与钢架玻璃顶、玻璃拱廊的组合毫不生硬,即古老又现代。如大英博物馆,便是通过保留原有古典式建筑主体,在中间的庭院加盖钢架玻璃顶,玻璃顶的重量由老建筑的内侧墙体及圆形图书中心的外侧墙体承担。新苏格兰博物馆则以精湛的细节改造,人性化地保留建筑基本抽象线条,实现新建筑的形体、细部、色彩、质感等各方面都与老建筑相神似。

(英国伦敦的古老街区)

3、西班牙巴塞罗那:卓越的造城运动

西班牙著名的巴塞罗那曾经有过“造城运动”,在世界上,他们的“造城运动”被公认为最成功的案例之一。目前,拥有5000万人口的巴塞罗那大都市是欧洲第六大都市去、第五大工业密集区,也是西班牙经济的发动机之一。

在改造前,巴塞罗那的老城区随着城区的扩张和大量人口的增加,已经变得不能够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1986年,巴塞罗那政府开始划定了城市全面改造区域。整个改造具有公司化运作的方式,针对每个住户的不同定制方案,每个案例都是针对每个住户的具体情况去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它是一个合法设立的法定程序。在这里,几乎没有出现暴力拆迁和“钉子户”出现。历史建筑分类对待:工业遗址进行再利用。正是这样事无巨细的改造过程,使得巴塞罗那的改建十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