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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壮族 卫生习俗 医药文化
医药卫生的起源,是人类与自然、疾病、创伤、饥饿作斗争的必然结果。壮族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勤劳智慧的壮族人民在漫长的岁月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本民族医药卫生习俗,这些医药卫生习俗不仅是壮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与壮族医药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值得我们去认识和探讨。
1 生活卫生习俗
1.1 断发:《庄子・内篇・逍遥游》载:“宋人资章甫而谪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所谓“断发”者,“剪发使短,……,而不束发加冠之意也。”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从吴越到岭南九郡,所有的越人都存在“断发”的习俗。从广西宁明花山岩画上的人物像看,壮族先民骆越人的发饰确实有“断发”情况存在,不管壮族先民最初基于何种原因而“断发”,由于“断发”后头发易干且易于体温散发,适应于骆越地区湿热为主的环境气候,因此断发习俗符合卫生的要求。
1.2 服饰尚青黑:壮族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古代、近代壮人多以蓝靛作染料,染成黑色或蓝色,黑色是壮族服饰主色调。直至当今,这种主色调仍保留在那坡与龙州等地的壮人群体中,如百色市那坡黑衣壮人,崇左市龙州县金龙一带自称“布代”的壮人。据记载蓝靛为十字花科植物菘蓝、草大青、豆科植物木蓝、爵床科植物马蓝或蓼科植物蓼蓝等叶所制成的染料。蓝靛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因此壮族的青黑服饰具有解毒的作用,可防避蚊虫,适合于壮族地区的气候环境。
1.3 居干栏:壮族先民根据壮族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很早就发明了“干栏”建筑,这种建筑的特点是分上下两层,上层作为人的居所,下层贮放农具或圈养牲畜, 《魏书・僚人篇》记载“僚者,盖南蛮之别种……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建筑不仅可避虎狼蛇虫侵袭,而且远离地面,还可以防避毒邪瘴气,同时使得人畜分离,从而起到了卫生和保健的作用,不少壮族地区至今仍保持这种居住习俗。
2 崇巫尊祖习俗
2.1 尚巫术:巫术是原始宗教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先秦时期,骆越人盛行巫术,笃信鬼神。壮族先民由信仰鬼神而产生了巫文化,古时壮巫分巫婆和魔公,主家有病痛或灾难,请巫婆和神对话,问明病灾的原由,再择吉日请魔公举行法事,杀畜禽敬祭,劝离神仙,禳解厄难,舞刀剑,烧油锅,镇妖赶鬼。直到近代、现代,壮族地区的巫风仍有所遗存。巫文化对壮族医药的影响,先是巫医合一,后是医巫并存,最后医盛于巫。
2.2 文身:壮族先民在史前社会就有文身的习俗,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文身习俗的形成最早是出于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或称图腾徽号,目的是为了求得图腾神的保佑,例如所谓“以避蛟龙之害”者是也;同时又便于彼此间进行交际和通婚过程中认同和区别。由于文身需用浅刺针具作工具,更重要的是文身活动带有宗教性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会激励壮民去效仿,故文身对壮医浅刺疗法的形成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3 捡骨重葬:壮族地区至今流行“二次葬” (“捡骨重葬”)的习俗。即人死三年后,子女将死者遗骨捡出,装入陶罐(壮话叫做“金罐”),选取坟山宝地重新安葬。捡骨重葬体现了壮族人民尊祖和讲究坟山风水的民俗,这一习惯客观上促进了壮医对人体骨骼的正确认识。
3 防病保健习俗
3.1 重预防:壮族地区山高林密,多雨酷热,壮民在晨间瘴气雾露弥漫时外出赶路,必口含生姜以辟秽;野外耕作,为防暴雨淋湿后伤风感冒,常取姜葱汤淋浴、姜葱汤热服,以祛寒湿;溽暑天月,高温多雨,对饮用之水,壮民必先用白矾过滤,并多吃生大蒜头,以防虫毒在体内滋生;当疠疫流行之时,走村串寨回家,常用草药汤洗澡,以避秽解毒;年老体弱者,常用辟秽解毒或舒筋活络之品垫席而睡;正在发育的儿童,则于胸腹佩带芳香解毒之品。
3.2 赶药市:壮族地区草木繁茂,四季常青,药材资源十分丰富。每年农历五月初五这天,壮乡各村寨的乡民都去赶药市,将自采的各种药材运到圩镇药市出售,或去买药、看药、闻药。当地的习俗认为,端午节的草药,根肥叶茂,药力宏大,疗效最好,这天去药市,饱吸百药之气,就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一年之中能少生病或不生病。久而久之,赶药市成了壮乡民俗,其中尤以靖西县的药市为最著名,每到端午,即使无药出售的壮民,都扶老携幼地赶往药市去吸百药之气。赶药市既是交流药材知识和防治经验的良好机会,也是壮族人民崇尚医药的体现。
3.3 悬艾虎:悬艾和饮菖蒲酒是壮族端午节非常重要的一项活动。《靖西县志》载:“五月五日,家家悬艾虎,持蒲剑,饮雄黄酒,以避疠疫。”五月初五这日清晨,壮人在鸡还没有叫之前就要将艾采摘回来,用艾叶、艾根做成人形或老虎的形状,俗称“艾虎”,悬在门楣的中央;将菖蒲制成宝剑挂在屋檐下。这一天还要用艾叶、菖蒲、大蒜烧水洗澡,并将水洒在房前屋后。其实,这样做是非常符合夏季卫生的。端午节后,天气转热,也正是各种病菌生长繁殖的时期,用中草药喷洒,可有效地消灭、扼制病菌的生长,美化环境卫生。这与端午节饮菖蒲酒是同一个道理。菖蒲这种植物性温和,可以化痰、祛湿、润肺、治疗风寒,对预防夏季外感病有一定的作用。
4 防疫防毒习俗
4.1 佩药:壮族聚居地地处岭南,属于亚热带地区,山峦起伏,江河溪沟密布,林木茂盛,加之气候多雨潮湿,空气中湿热交蒸,酿成瘴毒。感受瘴毒而发的疾病称之为“瘴气”,是当时壮族地区的常见和多发病症。《后汉书。马援传》载:“出征交趾,士多瘅气。”、“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可见瘴气为害之甚,。壮族先民总结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祛瘴法。每年春夏将自采的草药扎成药把挂于门外或放置房中,以辟秽祛瘴。常用的药物有菖蒲叶、佩兰叶、艾叶、青蒿叶等。家中若有未成年孩童,则令其佩挂各种香药制成的药囊,意在扶正祛瘴。常用的药物有檀香、苍术、木香等。在瘴疠流行季节,村寨无论男女老幼,都佩带药囊,以避邪防瘴,预防或减少瘴疫的发生。这些防瘴习俗一直沿用至今。
4.2 鼻饮:在壮族地区,流传着一种洗鼻及雾化吸入以防病的方法,即煎取某些草药液令患者吸人洗鼻,或蒸煮草药化为气雾,令患者吸人以预防一些时疫疾病。这种方法,古代称为“鼻饮”。鼻饮在古越族中流传,史、志书多有记载。最早见载于汉代的《异物志》:“乌浒,南蛮之别名,巢居鼻
饮。”宋代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对鼻饮的方法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数滴于水中。瓢则有窃,施小管如瓶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人喉……饮时必口噍鱼酢一片,然后才安流入鼻,不与气相激。既饮必噫气,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这种奇特卫生民俗包含着物理降温和粘膜给药等科学因素,对鼻病、喉病、呼吸系统病症,都有一定疗效。
4.3 嚼槟榔:在广西龙州、防城、上思和宁明等地的壮族村庄里,盛行着“客至不设茶,唯以槟榔为礼”的习俗。徐松石《粤江流域人民史》说:“壮人喜食槟榔及蒌叶,现在两粤此风仍盛。”《平乐县志》说:当地“气多痞瘴,槟榔之嚼,甘如饔飧”。从药用价值看,槟榔能辟秽除瘴,行气利水,杀虫消积。可以说壮族人民嚼食槟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槟榔来防治瘴气。
5 饮食养生习俗
5.1 岁时饮食:壮族地区自古以来就有注重岁时饮食养生的习俗,如正月底采白头翁、艾叶,和米为粽,白头翁、艾叶均为壮医常用药物;三月三人们多采金银花、青艾等制成糯米糍粑,传说吃此糍粑能去疾病而身体健康;四月八日为浴佛节,习俗炊乌米饭,食之以辟疫;五月五老少饮菖蒲酒、雄黄酒以辟疠疫。壮族岁时饮食养生的习俗,既讲究食物的调养,又讲究药物的作用,符合壮医养生保健的精神,深受群众的欢迎。
纵观中医学发展历史,不难看出政府的医药卫生政策对于中医学发展关系重大。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医药等几乎都达到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鼎盛时期,特别是北宋时期主要统治者们对于医药卫生政策方面均非常重视,故而分析宋代主要医药卫生政策,对于现在的中医卫生政策法规的制定仍然有巨大的借鉴意义。下面就宋代主要中医药卫生政策可取之处简单概要如下。
1疫病防护政策可取之处
1.1运气防疫政策的施行
宋代对于中医经典中运气学说非常重视,这从现存宋代国家医学考试试题集——《宋太医局诸科程文格》中(共九卷)载试题87道,其中仅运气就有9道之多,专门就中医运气学知识进行考试,可见一斑。北宋政和六年(1117年),宋徽宗命政府“公布次年运历,示民预防疾病”,所谓运历,这是当时宋徽宗政府命人研究运气学说,并在撰著《圣济经》、《圣济总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历法,是以当时的历法、天文、气象、物候结合某些传染病、流行病和季节性疾病的规律性经验而编造的一种六十年周而复始的历法。运用这种历法可以很明确提示某年节气可能有某类疾病的流行,并要求人们早作预防。这种历法在金元明清时期仍然十分盛行,对于防护瘟疫有着一定意义,是中医防护传染病“天人合一”和“治未病”理念的一种具体体现。然而,历来不少医家对此争论很大,未能在科学界和卫生界达成某种共识。但是,作为中医有必要加以批判继承和发展研究,不应该彻底抛弃,故而今天的卫生政策中对于有关中医运气理论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的研究有必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这也是继“非典”、“禽流感”、“猪流感”等传染病不断出现后,值得中医在传统卫生政策制定上加以重视的一个方面。
1.2政府派医巡诊、公布医方防病救人
北宋政府自建国以来对于在疾病瘟疫爆发时期派遣医生巡视京城和到边远地区支援指导救助、颁布名医效方、发送救命药材以及命令当地官员组织力量救助患病人群是非常重视的。比如乾德元年(963年),湖南发生疫病,赵匡胤“赐行营将校药”;咸平六年(1003年),五月癸丑,京城发生瘟疫,宋真宗“分遣内臣赐药”;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当时北界人多腮肿而死,民多向南迁徙,宋真宗便命“医官院处方并药,赐河北避疫边民”;嘉佑四年(1060年),京师地震,宋仁宗命令最高财政部门专设“宽恤民力司”,救灾医疾,还“遣官分行天下,访宽恤民力事”。从北宋政府所采用的这些政策可以看到当时政府对于疫病及突发事件之重视程度和应对措施;另外,这种政策对于今天制定卫生政策防护瘟疫、应对突发事件和改变当前全国各地医疗卫生条件分布不均的现状有着重要参考意义。
2社会慈善机构和医院管理可取之处
宋朝政府从“仁政”出发,为了巩固统治、维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孤、老、疾弱、穷、丐、败兵甚至囚犯等医疗卫生健康非常重视,在全国各地成立社会慈善机构,政府专门拨款保证他们得到较好的医疗和康复条件。比如淳化四年(993年),宋太宗命令“囚有病者,勾当医人看治,省视汤药”;咸平元年(998年),宋真宗命令“于诸路置病囚院,医治徙流以上有病疾之罪犯”;治平元年(1064年),宋英宗命令在京师旧置东、西两福田院基础上,再增加南、北福田院,用来收容救济老、疾、孤、穷、乞丐者等300多人;元佑五年(1090年),杭州大旱,饥疫并发,苏轼请求朝廷,作坛粥药,遣药分坊治病,并用黄金50两设立一所病坊,收治患染疫病患者。此病坊功能很类似于今天的传染病医院,后来于崇宁元年(1102年)被宋徽宗命令由政府接管,改名“安济坊”,专门用来收治贫病者;同时,宋徽宗又命令全国郡县均仿照这种方式建立类似“安济坊”,并在京师设置“居养院”,用来专门收容鳏、寡、孤、独。该院经费是以户绝财产给养,各郡县的“安济坊”则由当地僧人主持,规定医生对于其所治病人,要一一记录,到年终考核救治数量,3年超过千人者政府给以奖励。这应属于一种可持续性发展的办院模式,但是后来这两种机构却出现了“给常平米,厚至数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具饮膳,给以讷衣絮被”的州县奉行过当、监督不够、浪费严重状况,以致出现“贫者乐而富者忧”的新问题,其中经验和教训很值得今天医疗政策改革借鉴。宋代这种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办院模式和中医发展政策是解决当时医患关系、缓解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一种必然途径。这种政策对于今天维持社会安定团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国计民生问题的卫生政策亦有其可取之处,但如何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更多地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福利医院,解决更多的贫穷人群的就医问题,避免重蹈宋代监督不够、铺张浪费覆辙,并非易事。
3国家药材饮片和中成药管理机构可取之处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宋太宗曾下令“解除海舶输入药物木香等三十七种禁令,并公布乳香等八种药物为官府专卖”。熙宁九年(1076年),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变法,制定“市易法”,将药材列入国家专卖项目,同年,在太医局下正式成立了制造和出售药材、中成药的专卖机构——熟药所,或称卖药所。实际上这应该算作中国最早的国营药店和国营制药厂,仅当时1年,这种熟药所便为政府增收纯营利钱25000余緡,从而受到皇帝嘉奖,且其所售药品质量较好受到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后来这种卖药所越办越兴旺,至崇宁元年(1102年),宋徽宗特“许各州郡以土产药材等价互利,交换熟药所成药”,崇宁二年(1103年)增至五所,又修合药所两所,将制药与出售分开经营,不久改卖药所名“太平惠民局”,后来吏部尚书何执中上奏:“买药所其惠甚大,当推行天下”,得到皇帝批准,从此各地纷纷建立“熟药所”,使得国家专卖药物几有取代私营药店的趋势。由此可见,宋代一直采用国营和私营并行的两种中药经营模式,这两种经营模式的合理发展和健康竞争更有利于中医产业化、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和解决民众健康问题。
4医生考核及教育政策可取之处
4.1学校教育政策
宋代皇帝很重视对于医生的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技术的教育,早在开宝四年(971年),赵匡胤便下达命令“求访医术优长者,咸籍其名,仍量赐装前”;在庆历四年(1044年),宋仁宗命令:“国子监于翰林医官院选能说医书三、五人为医师,于武成王庙讲说《素问》、《难经》等文字,召京城习学生徒听学”,并于同年接受范仲淹奏请:准于太常寺,始建太医局,培养医师,学习《素问》、《难经》、《修合药饵》、《针灸》等,由名家任教,凡医师未经太医局师学,不得入翰林院。太医局分医学为大方脉、小方脉、风科、针灸、疮肿兼折伤、产科、口齿兼咽喉、眼科、金疮兼书禁等九科,每科设教授一名,学生人数最早限在120名,至宋神宗元丰年(1078-1085年)增加到300名。太医局为地方学校教育树立了榜样,到元丰六年(1083年),宋神宗准“诸县设医学,不及万户者补医学一人,万户已上者二人,每及万户者可增一人,至五人止,所规定之学习课程等与太医局相似”。宋代这种学校教育政策以及按照地区人数有计划地分配医生资源,很好地保障了医生的就业问题和老百姓的就医问题,颇值今天在制定相关卫生政策时加以借鉴。而关于学校所教育的具体内容除了上述诸书名外,还可以从《宋太医局诸科程文格》这部宋代医学考试试题集中得到反映,当时的医生所掌握的中医知识,无论是中医基础理论还是中医临床绝对并不比今天我们的中医学校教育所掌握知识难度低。#p#分页标题#e#
4.2民间医生人才选拔政策
宋代政府对于民间医生在中医药方面的一技之长亦非常重视,甚至这种重视程度大大超过了今天。比如宋太祖赵匡胤重用医疗技术高明,对本草学又颇多研究的民间道医马志,并任命他担任起开创修定政府本草药典的重任——《开宝详定本草》与《开宝重定本草》,两书在《新修本草》基础之上所增加的百余种新药,均经过马志一一认真注释;宋太宗赵光义曾诏令当时民间道医王怀隐还俗,给予尚药奉御官职,后终升至翰林医官使,让其校正编撰《太平圣惠方》100卷,对后世方剂学影响很大;宋仁宗亦让民间医生孙用和为胱献皇后诊病,后重用他为尚药奉御;后来宋仁宗自己患病,御医诊疗无效,让当时民间医生许奇为他针刺心下包络之间而愈,任命许奇做了翰林医官。类似宋代皇帝重用民间草泽医生的史料故事还有很多,如宋徽宗诏用民间医臧中立诊皇后病,张涣诊疗太子癫痫病,何澄诊疗东宫娘娘病等。从这些民间医生的确不负众望的史料来看,今天对于中医人才的选拔政策是否存在问题?上述少数民间医生在某些方面医术很高,但是可能并没有取得当时学校教育的考试资格或教育机会,但均得到当时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和重用,倘若他们处在今天社会,是否还会存在这样的机会?中医作为一种传统医学,其教育模式和发展政策究竟应当如何去做,似乎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5中医药书籍出版政策可取之处
5.1药典出版
北宋开宝六年到七年(973-974年),为了促进中医药发展,宋太祖赵匡胤做了一件对于中医药学发展有着深远意义的大事,即先后两次任命当时最出色的医生刘翰、马志等9名医药学家,对于唐代《新修本草》等药物著作进行了详细的校正、修订,重新编成《开宝详订本草》,赵匡胤亲自撰写序言,命令“广颁天下,传而行焉”,使之成为宋代第一部具有药典性质的本草著作。该书颁行后,发现其内容仍有欠缺之处,赵匡胤在第2年再次命令,让这些医学家在《开宝详订本草》基础上重新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删节,终成《开宝重订本草》,再次颁行全国。该书作为国家用药和考试医生的依据使用了约80年,亦开创了宋代严肃认真重修本草的先河,成为宋代历代皇帝效法的榜样。后来宋仁宗时又有《嘉佑补注本草》和《嘉佑图经本草》,宋徽宗时又编成《大观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政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和《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等具备国家药典性质的本草著作颁行。宋代之药典内容当然不可与今天中医出版药典同日而语,但是该药典在临床实用价值上和对于中医的引领作用上似乎并不比现在药典逊色,甚至还有强于当前的地方。这很值得当前卫生立法部门深思。
5.2医学书籍征集、校正、普及政策
宋代的出版业已经很发达,且历代皇帝几乎均十分重视其前代医学书籍的征集、校正、普及政策,他们多是亲自过问或督促这些事情,甚至以身作则。比如宋太祖于开宝九年(976年),曾经亲自为其兄弟赵光义进行灸法治疗,使之病愈而继承其帝位;赵光义本人也对医药学研究很深,喜欢闲暇时间留意医术,收藏名方,这为其后来命人扩充、整理而成《太平圣惠方》打下了基础;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宋太宗“校历代医书”的诏令,并“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听取贾氏建议,命令各级政府向全国“购求医书”,该诏令明确指出:“宜令诸路转运司,遍指挥所辖州府,应士庶家有前代医方,并许指阙进纳,及二百卷以上者,无出身与出身,已任职官者亦迁转,不及二百卷者,伏给緡钱赏之”,这种政策对于征集中医书籍的好处可想而知;从天圣四年到七年(1026-1029年)间,宋仁宗亦5次与医政官员商讨前代医学典籍的校勘和摹印颁行问题,此后各种医学典籍相继校勘完成,并由国子监摹印颁行,如《素问》、《难经》、《诸病源候论》、《新铸铜人腧穴针灸图经》等相继问世,并铸造针灸铜人、刻制针灸腧穴石碑等医学工程,均在这一时期完成,效率之高,今亦罕见;到了嘉佑二年(1057年),宋仁宗再次接受宰相韩琦建议,命令在编集院内创建“校正医书局”,命韩琦为校正医书局提举,掌禹锡、林亿、张洞、苏颂等为校正医书局官员。集中当时通医大儒与高手太医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唐以前的医学古典书籍进行了全面校勘,并进一步将校勘后的医书雕印小字本,只收官纸笔墨本价,许民间请卖,仍送诸路出卖,在全国范围进行非营利目的推广普及。今天看来仁宗此举确实意义深远,以利千载。由此不难想象,国家政策的重视对于中医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历来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6.6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工业园区、经信委、地税局、工商局)
(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年底,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和管理体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市—县—乡—村信息联网,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使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一档、二档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12万元。(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
(四)推进门诊统筹。将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目录并轨,实行“同目录、同步、同幅”调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五)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报销程序。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支付限额按现行标准执行,对特别困难的耐药结核病人给予医疗救助。探索研究从医保、救助等方面对艾滋病病人等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探索对精神病、结核病病人扩大用药报销范围。(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
(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如:各类肿瘤性疾病、尿毒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救助试点。(责任部门: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七)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
(八)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职工医保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
(九)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凡是在县医院、中医院实行了临床路径试点的单病种,全部试行按单病种付费,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制。(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十)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11月份启动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在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责任部门:县卫生局、财政局)
(十二)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十三)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快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十四)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长效补偿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县财政按照“核定服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卫生局)
(十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县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定向择优招聘工作,确保基层需要。(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编办、卫生局)
(十六)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合理确定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十七)落实村医的补助政策。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不低于4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八)推进县级医院建设。年县人民医院国债项目进入基础施工,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工。(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卫生局、规划局、)
(十九)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内完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制定—2013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确保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90%及以上。(责任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相关乡镇)
(二十)因地制宜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全年新落实40个(累计达到8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安排不低于6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除水电气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使用和管理费用。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责任部门:县发改委、民政局、卫生局)
(二十一)大力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万名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措施,选派县级医疗技术骨干人员5名到三级医疗机构进修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100名到区县级医疗机构进修1个月到1年,选派乡村医生200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1-3个月。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网络培训2000人次。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培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5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教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
(二十二)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服务、技术。(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二十三)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到边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十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元。(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卫生局)
(二十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免费提供各类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和农村居民建档率分别不低于75%、60%,电子建档率达到4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将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加强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责任部门:县卫生局、教委、宣传部)
(二十六)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0000人,乳腺癌检查10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为城乡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33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责任部门:县卫生局、残联、妇联)
(二十七)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从事传染等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待遇。编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适时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编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启动精神卫生中心扩建。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完善急救指挥系统。(责任部门:县卫生局、编办、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二十八)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县级医疗机构资源调整方案。大力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年内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县中医院扩建方案论证,年内完成我县创建“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任务。(县发改委、卫生局)
(二十九)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启动公立医院开展人事、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十)巩固和深化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与合作帮扶机制。从县级医院选派15名医务骨干人员对口支援下级医院。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推进人才有序流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三十一)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扩大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服务。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三十二)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公立医院购买药品、大型设备、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等必须在药品交易所进行采购。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公立医院必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国家统一要求,适时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比例。(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发改委)
(三十三)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框架、培训模式和政策体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改善执业环境。(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司法局、公安局)
(三十四)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六、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十五)制定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逐步建立标准统一、运转规范的“一张卡、两平台、五系统”的网络框架。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县级信息平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基层医院提供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开展平台建设试点,开展PACS系统建设。年内在2家条件较好的基层卫生院推行电子病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将信息终端延伸到村卫生室,为每个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配备电脑,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联网,实现网络结算。(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
一、基本评价
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卫生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领导有力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重大民生问题,倍受群众和社会关注。为此,县人民政府及各个部门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上形成广泛共识和高度统一,坚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工作和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及公平正义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落实推进机制。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编制、药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着力解决突出难题。建立和落实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部门主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跟踪督查,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科学制定方案,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启动前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提出医改的具体方案和办法。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经验,以人人享有医疗服务为目标,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科学制定了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全省年度阶段性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保障了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09年11月,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2010年1月31日起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月31日起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2011年10月31日起全县村级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上半年我县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三年目标任务中期评估。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均等化等四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部推进到位,同时也在公立医院改革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准备。
(三)保障政策落实,群众得到实惠
认真落实和执行中央、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配套投入和医疗援助的力度,保障了各项改革顺利实施。县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改革经费保障,2011年县级财政投入达到2457万元。严格按要求落实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方案,2011年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偿达737.5万元,并有效落实了村医各项补偿制度,年平均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人2.54万元。同时,增加配套投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原来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28元。按要求推进医疗救助,2011年,发放资助资金43万元帮助12293名困难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放住院救助资金208万元进行住院救助5448人。同时探索开展了门诊定额救助,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加大了精神病医治救助力度,启动了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便民工程”等,推动了困难群众享有医疗服务保障。特别是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住院治疗相关报销标准,患者医疗成本大幅下降,“看病贵”问题得到大幅缓解。群众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普遍表示拥护和支持。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医疗水平
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放在十分重要位置。通过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先后改造更新了两家县级医院,对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新建、改造或提档升级。按照“六室一房两间”的标准推进村卫生室建设,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大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与各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机制,对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改观。同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全县99.3%的人口建立了电子化信息档案,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严格的年度考核,确保了基本公共服务让群众真正受益。
我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此项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基本药物品种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三是乡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亟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卫生人才需求矛盾突出;五是医疗经费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全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调查组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快解决实际运行中的具体问题。主要是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运行中县一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加大对上汇报争取力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一是基本药品目录要更切合基层实际,要适当拓宽既符合基本药物要求,又受基层群众喜爱的药品目录。二是在招标确定药品时,既要注重药品价格,还要考虑群众信任度。在同等条件下,择标要倾向于省内医药企业。三是加大对药品中标企业履约考核监督,严查中标企业在配送过程中以次充好、见利忘“约”等不良行为。四是加快药品配送速度,缩短药品配送周期,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对照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分解工作,我委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资金测算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我市—海口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测算工作。主要做好农村标准化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监督机构等卫生医疗设备购置、农村普及卫生厕所等项目资金的测算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了加快我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率,我委结合我市财力,将我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安排资金200万元,项目已完成,我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已达50%以上;演丰乡镇卫生院中央投资100万元,我委已及时下达资金,现该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阶段。
三、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积极筹措市一批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完成市120急救中心、疾控中心、中医院、人民医院、旅游医疗服务保障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目前除旅游医疗服务保障中心项目主体封顶装修外,其他项目都已竣工投入使用,我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我市医疗卫生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加快市皮防中心疗养院项目建设。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该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建设资金我委已下达给市卫生局,现由于项目用地有调整,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推进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综合楼项目建设。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该项目建设资金35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我委已安排100万元,区财力也安排了400万元,项目已落实资金合计850万元。现项目正在进行招标阶段。
4、抓好建国等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中央投资资金900万元我委已及时下达给市卫生局,目前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中建国卫生社区已完工,海秀社区已开工,城西社区前期工作已完成并准备开工,国兴社区正在项目概算审批阶段。
5、做好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工作。下达农村改厕专项资金200万元,完成农村6000户家庭厕所改造工作。
6、做好我市医改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我委已将50家农村卫生室标准化项目,卫生信息化“一卡通”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以及乡镇卫生院、职防、皮防、疾控、卫生监督机构等设备购置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计划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万元。
四、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改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影响项目按时开工。如: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中的国兴社区项目,至今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仍未按要求编制完成报审。
2、我委列入年度计划的医改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但资金未能到位,影响了项目的按原计划实施。如:我委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下达市卫生局的医改基本建设资金计划万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只有1000万元。
五、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