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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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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宅电气设计;配电系统;住宅负荷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改善的需要,住宅建筑及其群体大量出现,电气设计做为住宅设计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居民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电气设计显得尤为重要。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住宅电气设计逐渐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规范,下面浅谈本人进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学习和设计过程中,对比以往相关规范的一些体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规范是为了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而制定的。

现浅析其中以下的规范条例并对比以往的相关规范:

3.2.1高层住宅高度50m以上且19层以上的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为一级负荷。如果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其电子信息设备机房也为一级负荷。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为一级负荷。

3.3.1 对不同建筑面积的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做了明确的规定:

A套型号S≤60m2 用电负荷为3KW,B套型号 60<S≤90m2 用电负荷为4KW,C套型号 90<S≤150m2 用电负荷为6KW。此条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中8.7.1“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和用电负荷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KW”有明显的区别。

3.3.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以前相关的规范都没有提出三相电源入户的电能计量需要分相计量。此条规范的条文解释明确表达了:计量可选用按相序计量的三相电能表,也可选用三块单相电能表。

4.2.3 条文解释明确表示了室外变电站的外侧与住宅建筑外墙的间距不宜小于20 m。以前相关规范对于室外变电站距离建筑外墙的距离没有明确的技术参数。

4.3.3 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800KV。这条规范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4.3.6相比明显有不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4.3.6“变压器低压侧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250KV。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用电量增大,规范中充许的变压器的容量也有所增加。

6.2.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开关电器,且该开关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此条规范明确了单元可楼层进线电源处应设隔离开关电器。对比《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中的3.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此处没明确地讲明需要装设隔离电器的地点。《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中的第7.010条“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分界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此条规范只要求在一栋住宅的电源总箱装设隔离电器。

6.2.3 6层及以下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源供电,当住宅单元为3及3的倍数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此条确了6层以下的单元数为3或3倍数时,单元可单相供电。对比《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的第7.2.1.5“多层住宅的垂直配电干线,宜采用三相配电系统。”有明显的不同

6.3.2 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以前的电气规范没有提及住宅应设“自恢复式”电器保护开关。

6.4.6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 m2的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6 mm2,照明回路支路不应小于1.5 mm2,插座回路支路不应小于2..5 mm2。此条规范有明显不同于之前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2“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就小于2.5 mm2。”

9.3.3 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应急照明可采用不同回路跨楼层竖向供电,每个回路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0个。这条规范是以往相关的规范没有提出来的做法。现在的做法明确为: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均设防火门,楼梯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楼梯间采用不同回路供电是确保火灾时居民安全疏散。如果每层楼梯间只有一个应急照明灯,宜1,3,5…层一个回路,2,4,6…层一个回路;如果每层楼梯间有两个应急照明灯,应有两个回路供电。

10.1.1 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Key wordsResidential Electrical Residential Design Code

Electrical Design

摘要住宅电气设计属于建筑电气设计中相对比较简单的配电设计,但有许多细节需要我们在设计时加以注意和推敲,以免违返国家规范。

关键词住宅电气住宅设计规范电气设计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电气部分)自1999年以来,为我国的住宅设计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我通过今年公司进行的住宅项目设计,从使用规范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谈一点体会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1 关于配电系统

《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规》)第6.5.2条第1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9T、9N―C―S、TN―S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TN―C―S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TN―S系统。

2 关于每户电源进线

大多数住宅每户一般都为单相电源进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级住宅的冬季采暖与夏季降温已不完全是采用以往的分体式空调来完成,而是由家庭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取而代之,家庭中央空调系统一般由风机盘管和空调主机组成,风机盘管依然为220V电源,空调主机则为380V电源。此时住宅电源应采用三相电源进线,出线回路亦设一路三相断路器作空调主机电源。

《住规》第6,5.2条第5点还规定每套住宅进线断路器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所以对于单相电源进线采用双极开关;对于三相电源进线采用四极开关。

3 关于每户配电箱出线回路的设计

一般出线回路按照明、普通插座、空调插座、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等回路设计。另一种方式,除了厨房和电热水器插座回路外,其余插座完全可以按房间分片设置回路,且线路敷设方便,交叉少。

另外,近年来出现了电热地板辐射采暖技术,这种系统以电力产生热源,通过敷设于地板表层下的柔性加热电缆以及传感探头,由电子温控器自动控制向房间供热采暖。根据不同地区系统功率指标(约50W-150W/m2)于每户配电箱按房间面积分回路并带漏电保护预留容量。

4 关于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10mm2的条文

住宅一方面向大户型大面积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向小户型发展的情况。小户型一般为30-40m2,装设功率为4―5KW/户,如果这种情况也采用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10mm2的规定,笔者认为是不合适的,一则没有必要,二则不经济。小户型多为电梯公寓,套数多,每户电源进线均采用10mm2对工程造价会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房地产商对设计要求既要质量高又要节约工程造价。所以对于类似小户型应允许将每户电源进线减至6mm2。

5 关子电能表的选型及表箱的设置

住宅照明计量表箱的设置方式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2.2.2条中做了详细规定,但对集中式式计量表箱内的电表数量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应将数量控制在20只表以内,否则电表箱体积太大,在制做、安装及进出管线施工方面都不便,多层住宅一般设置在首层嵌墙暗装,对建筑墙体造成较大影响。高层住宅设置在管道井内,表箱太大对管道井的尺寸就提出了要求。对单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单相电表,对三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三相电表。另外,在城市电网直供用户可享受波峰波谷电价的地区应采用分时段计量电表。

6 关于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住规》第6.5.2条第7点要求每撞楼进线断路器设漏电保护,常遇到的问题是断路器的极数与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6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住宅设计中多为单相负荷或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同时存在,N线不可能保持地电位,所以应选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末端插座回路选用两极漏电断路器或可断开N线的1P+N型漏电断路器)。设漏电保护的目的根据条文说明是为防电气为灾,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以此为依据进行设计。

7 关于插座的设置

这里主要谈一谈浴霸、电热水器及厨房燃气报警器插座的配置,市场上出售的浴霸有两灯头、三灯头及四灯头的,都配有单相三极插头和配套开关,电热水器也配有三极插头,设计时应根据卫生间的布置预留单相三极防溅插座。家用壁装式可燃气体报警器(例如JRB―99系列)为单相两极插头,可与抽油烟机共用插座(选用单相二加三极插座)。另外,对于如洗衣机等的插座应选用带开关型的较好。

8 关于相关规范的相关条文

在住宅电气设计过程中往往会用到其它规范的有关条文,其中较重要的条文应注意。

8.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10条“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所以电源进线除设漏电断路器外还应设隔离,隔离电器先用三极且符合《低规》GB50054―95第2.1.6条规定的电器。

8.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八章 日用电器”对插座等的设计要求有详细的条文,应作为住宅设计的重要依据。另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0.8条“家用电气篇”也可对住宅设计规范作很好的补充。

8.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9.1.6条规定“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住宅卫生间一般都设有壁灯,为满足规范要求,笔者建议采用利用卫生间的局部等电位联结的作法,而不必为一两套壁灯设照明用PE保护线。

8.4住宅一般都没有CATV系统,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5.8.1条规定“CATV系统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一般由靠近前端的照明配电箱以专用回路方式供给”,另外像配线架及对讲门铃系统笔者建议也采用单独回路配电,而不与走廊照明回路共用电源,以保证检修时相互无影响。但它们均为公共用电,用一只电表计量即可。

8.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4.8.2.9条规定了装有澡盆和淋浴盆的场所设置开关和插座的规定,设计住宅卫生间内的插座位置时应注意允许安装的区域范围,以满足规范要求。

结束语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单体太阳能, 控制器, 电气设计

Abstract: monomer solar design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al design, combining with national standard and the related documents, to residential use monomer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electrical major design of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words: monomer solar, controller, electrical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太阳能能源是来自地球外部天体的能源。太阳能系统作为节能环保产品,随着技术日趋成熟,生产成本下降,国家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将其作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重点,为太阳能热利用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市场条件。因住宅用单体太阳能电气专业相关的设计问题是民用建筑设计中遇到较多的问题,本文以此为例详细说明,其他恕不赘述。

根据2007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031号)文件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明确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法律上规定太阳能系统成为建筑设计的一部分。住宅由于产权与物业管理因素,基本上采用单体太阳能热水系统。目前厂家生产的单体太阳能辅助加热都是采用电辅助加热方式。单体太阳能主要由集热器、储水箱(内置电加热器、液位计、温度计)、控制器、连接管道组成。

住宅单体太阳能电气专业涉及如下:

1 管井提资

若太阳能设于屋顶,根据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第6.6.4条“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应设在公用部位”规定,应要求建筑专业在公用部位设置电井。有设计人员根据图集08S126《热水器选用及安装》P85,将太阳能水管与电缆共管井,设置于卫生间内。违反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第6.6.4条与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6.6.4条“不应和电梯、管道间共用同一竖井”。故在方案设计阶段应给建筑专业提资,否则可能造成建筑专业大的平面变动,影响设计周期。如果太阳能设于阳台,多层住宅可不考虑管井提资。

2 配电设计

根据GB 50364-200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太阳能》)第5.6.2 条“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与第5.6.3条“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动作电流值不得超过 30mA”规定,家用单体太阳能电加热器应从住户配电箱配置有微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作为保护装置的单独供电回路,微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保护动作电流值为30mA,满足规范要求。国家标准图集08S126《热水器选用及安装》第85页家用单体太阳能电加热器供电引至室内插座回路,未设专用供电回路,不符合《太阳能》第5.6.3条规定。故设计中参考时图集08S126应注意与规范矛盾的地方不应采纳。

3管路设计

由住户配电箱提供专用供电回路至太阳能控制器,导线及穿管:BV-3X2.5(4) FPC20。电线截面的选择根据微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长延时整定电流确定。控制器至储水箱内电加热器、液位计、温度计导线为RVV3X1.5(电加热器)+RVVP3X0.25(液位计)+RVVP2X0.75(温度计)。根据鄂建(2000)025号文“室内电管应采用绝缘阻燃型塑料管材及管件。无特殊情况,禁止使用金属电线穿线管”,太阳能设于屋顶,应穿金属管(理由详防雷设计);太阳能设于阳台,应穿绝缘阻燃型塑料管。

4 防雷设计

依据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5.2.3条“从配电盘引出的线路应穿钢导管,钢导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盘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及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钢导管因连接设备而在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钢导管穿过防雷分区界面时,应在分区界面作等电位联结” 规定,太阳能设于屋顶,应穿金属管并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依据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9.4条“低压配电系统及电子信息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在穿过各防雷区界面处,宜采用浪涌保护器(SPD)保护” 规定,设置太阳能后,应设浪涌保护器保护器。由于太阳能厂家在本体内未考虑,故照明箱内应增设浪涌保护器保护器。目前很少设计人员考虑设置浪涌保护器保护器。从安全与经济角度出发,是否设置浪涌保护器保护器,个人觉得有待规范明确给出规定。太阳能与防雷网的连接及等电位联结等按相关规范执行。

参考文献

1.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

2.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GB 50364-200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4.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作者简介:

于文杰,女,1985.07,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助理工程师。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住宅电气; 电气设计; 解决办法

Abstract: the paper mainly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quirements of residential desig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sign, combined with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puts forward the problems tha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feasible solution.

Keywords: residential electrical; Electrical design;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居住条件大为改观。从以前的满足有房子住到讲究居住质量,具体体现在一是以环境相协调;其次是利用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以此来提高居住档次和生活品位。电气设计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施工前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对电气设计工程的设计施工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把电气设计工程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抓好电气设计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电气设计工程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电气的快速发展,相关技术及设备在生活中的应用。提出了以综合布线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的新概念。

一、配电系统总开关及分户总开关选择不合乎规范要求

当今电气开关品种繁多,可供挑选的断路器型号更是不胜枚举,针对电源总开关的选择,国家标准做了详尽的规定。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8第5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第8.5.2条第7款:“每幢住宅的总等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5.21条:“多功能综合保护电器(例如具有过电流、漏电、断相、过电压、低电压等多重功能的保护器)宜有识别不同故障类型的信号指示。”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的8.5.15条规定:N线上严禁安装可以单独操作的单相开关电气。在住宅配电系统中,多采用TT或TN-S系统,在国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4.5.5条、4.5.6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9第5条、第6条规定“在TT或TN-S系统中,当N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N线上可不装保护”。“在TT或TN-S系统中, N线上可不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装设相线和零线一起断开的保护电器。”上述设计做法也是与此规定相一致的。

二、接地故障保护的具体设计与规范要求有差异,具体操作性差

众所周知,住宅设计中的保护已由过去的单一的电源的重复接地保护、专用保护线PE线的设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总等电位联结及局部的辅助等电位联结,这些措施都是接地故障保护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总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在于使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以及地面的电位趋于接近,从而降低接触电压。总等电位联结还具有另一重要作用,即消除或降低自外部窜入建筑物电气装置内的危险电压。无论采用何种接地系统,都应将下列导电体互相联结:PE、PEN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建筑物内水、煤气、采暖、空调等重要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将它们经等电位联结线汇集到接地母排上互相连通,即完成等电位联结。

笔者有幸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设计,感觉存在的问题还是较普遍的,突出的表现如下:

1.电源接地保护与防雷保护接地分开设置;接地体型式、做法多半简单采用外设人工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3.4.2条规定“……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实际工程中,在住宅周围想找一个比较好的空闲地方做人工接地体是很难的,况且也难保证与其它金属管道在地中2m以上的安全距离。如没有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虽然要求明确,施工时也是一句空话。其次人工接地体的寿命、维护也是应考虑的因素。实际情况是管理单位几乎对接地装置不做测试和维护。如果利用基础地梁、柱、板钢筋做接地体,则既能一劳永逸、免于维护;又能合乎接地体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的规范要求,真是一举多得。并且这种做法也易于实现总等电位联结,施工方便,可操作性强。

2.总等电位联结设计要求简单、不明确,施工时难以操作

现行的有些做法是设计时对总等电位做法只是在设计说明中笼统要求一下。怎么联结,用什么材料均一概未明确;或出一个做法示意图。真正施工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比较详细的就是在电源进户处要求设一接地母排箱,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用专用联结线与母排连通。这种做法是可行的,笔者认为对于住宅来讲,采用这种方案就显得很不经济。

三、住宅电源插座设计数量、安装位置、功能型式没有完全满足现代住宅的功能使用要求

一个好的设计,尤其是插座的选型、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应与建筑美学、使用方便相一致。插座数量、安装位置的选定就要考虑装修家具的最终位置,做到美观、不冲突,不至于住户入住装修时不得不改动太多、造成二次浪费。如有的设计在设计卧室插座时,只是简单的在墙的中间位置设置一组插座。这样的考虑显然没有注意床等家具的具置摆放,实际使用不仅不方便,而且移动导线长不安全、不美观;又如空调插座设置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客厅不论面积大小,均设挂机插座。孰不知,20m2以上客厅用户在选购空调时恐怕柜机是首选。如果用户在装修时未注意到此细节,使用时带来的不便与美观差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壁挂式空调有的建议安装高度为1.8-2.0m,笔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认为2.2m高度最适宜,能较好的与装修后实际使用效果相协调。壁挂式空调插座安装的最好位置在窗间墙与内墙交界处。

设计中在有固定用电处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如空调机、洗衣机、冰箱、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处;在用电集中之处需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尽量减少或避免插座板的使用,如客厅电视柜和书房书桌处,此两处用电设备多。

除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外,插座的选型还要做到有的放矢。国标GB50055-93中第8.0.7条规定,对于插拔插头时触电危险性大的日用电器,宜采用带开关能切断电源的插座。此规定的目的应是尽可能减少插拔插头来断电,利用插座所带开关断电,提高用电安全。

四、结束语

高层住宅建筑在电气设计上应注意用户的要求、安全性等各方面因素,电气设计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建筑电气设计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银雪.住宅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的设置.建筑电气,2002(2):42~44.

[2]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通过亲历的住宅楼接地转化案例,分析探讨了住宅楼低压进线

配电箱TN-C-S系统转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转化方案,供同行借鉴。

关键词:低压进线总配电箱;漏电断路器;TN-C-S系统;转化;

引 言

现阶段,建筑物低压供电普遍采用TN-C-S系统及TN-S系统。笔者在参加工程核验时,发现住宅楼总进线开关为漏电断路器的配电箱在由TN-C系统转化为TN-S系统时接线错误,存在事故隐患。

1 工程实例

下图为某住宅楼低压进线采用TN-C-S系统时总配电箱由TN-C系转化为TN-S系统错误接线,如图一所示:

2 TN-C系统转化为TN-S系统时错误接线的危害

2.1易将PEN线在开关处断开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4.5.6条规定,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5.2也做了相同规定,并列为强条。

图一中,PEN线进入总配电箱后直接接入漏电断路的N线端子,再由N线端子联接PE母线。由于N线端子同时联接二个端子,加上施工不规范,易造成N线端子接触不良,使得接触电阻增大引起发热,最终导致PEN线断开,导致整个装置内设备同时断开了N线及PE线。

2.2增加了断零的危险

“断零”后会发生大量烧坏单相设备的事故,这在以往的工程中也屡有发生,究其原因,多数是因为N线端子处未按要求接线,造成接触不良,使接触电阻增大,继而N线端子打火烧坏,引起N线断线。图一中,由于漏电断路的N线端子处连接了二根线,由于施工的原因,使得断零的几率增大,增加了断零的危险。

3 处理方法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5.6条规定,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

依据规范条文规定,TN-C系统转化为TN-S系统时应按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5.5.6第5条的要求,在电源进线处,将PEN线先转换为N线和PE线,PEN进线先联接PE母排,并做接地。转化分开后的N线可接入总漏电开关的N极,PE线接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插座的接地端子等。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5.6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

依据本条文规定,住宅楼总进线漏电开关可采用三相四极漏电开关,也可采用不断开N线的三极四线漏电开关。

TN-C系统转化为TN-S系统总漏电开关采用三相四极漏电开关时接线如图二所示

TN-C系统转化为TN-S系统总漏电开关采用三极四线漏电开关时接线如图三所示

结语

TN-C-S系统转化接线不当,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一旦事故发生,不仅使设备损坏,人民财产蒙受损失,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这要求我们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并做到层层把关,消除事故隐患,以期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