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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贫困证明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三级贫困证明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第1篇

引以为豪的学校以及尊敬的学校个领导:

当诸位领导看到我的申请书后必定知道我写下面文字的来意,如果有什么偏激的语言以及不适合我这个年龄阶段的词汇,我希望诸位领导能够马上忘记我所写的,叩首致敬,我贫穷,但是我不希望争这个贫穷,因为这个事情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不是光彩的,至少就金钱这一方面来说。我知道贫穷不是赢得诸位对我同情的一个资本,就算能够我也不想要这样一个待遇,所以在人性上我们始终是平等的,上帝的天平上我的另一头的你们和我是一个保持这个天平平衡的一个衡量我的标准。

学校有这样的政策,做为学生的我是非常高兴的,我不想扪昧自己的良心,我告诉诸位,我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这笔钱,先不讨论到底有多少。我不想以我个人的自私而把自己的父母放在社会的底层,徘徊而彷徨。同时,我放下自我的人格,写下下面的文字,发之心,切之肤。

我不知道我有多穷,这也许就是我要申请的原因,因为在漫长的岁月里面我自己经历太多,根本不明白也无法用自己的心去衡量这样一个标准。父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也不法选择的事实,我也并不以我父母的贫穷而自卑,因为对我来说那是他们那一代的事情,而交给我的仅仅去创造一个新的条件去改变这所有的一切。我爱他们,非常非常地爱他们,当然他们也爱我,也许这种爱在他们的身上是要加倍的。父亲现在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用一个不雅的词汇就是他是一个“蹬三轮”的,大家可以想象我的现状。母亲就更加糟糕,没有任何的工作,一家的重担就全部在我父亲的身上。

发挥大家的想象,我不想再说下去,如果再说下去的话,那么我的痛苦以及对生活的那种感受会更加地深刻以至于我为自己的父母而痛心。我始终这样认为,父母有一个劳累的青年和中年做子女的我不再希望还有一个漫长的老年在等待他们,所以我必须努力学习,这样才是让他们过上幸福生活的一个保障,因为我切实希望他们能够幸福。学习方面,我想我一定会抓紧的,现在我只知道要帮助他们减压我确实需要这笔钱,就这样。

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学校能够再考虑下,我希望学校能够把名额加大点,这样能够帮助更多的人,虽然我知道我也急需钱,但是我更加希望像我这样的人都能够得到一点点钱,这样我们才能够感觉到爱和宽心,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二】

xx学校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回家。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三】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第2篇

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级证明只需在一个贫困证明情况说明书上按管辖层级关系层层盖章而已,有村、镇、县开的贫困证明或街道办、区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叫三级证明,主要是用来申请助学贷款的初始依据。

例文如下:

证明

兹证明某学生是我们县某村的学生,其家庭生活非常贫困,父母(把工资收入之类的介绍一下)如常年务农,没有固定收入,或者说下岗之类,年收入不足3000元。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什么的,比如在上学,年龄小,都介绍一下。特此证明。单位地址年月日盖公章。

这两天让大一学生把他们的三级证明、介绍信等贫困证明交上来,没想到有一半多的学生都交上了。还有学生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必须交,让我发现这个三级证明应该很好开具,甚至偷偷地想自己上大学那会儿怎么没开上一份。

学校里的很多评选资格都从贫困生选取,而看一个大学生是否贫困,我们往往看这个同学是否有三级证明。但是,有三级证明的大学生都贫困吗?不然!一张三级证明能说明多少问题?

我们都知道,办一个三级证明需要村、镇、县三级部门签字盖章。论理,三层把关,审核该是严格了,不会有什么问题。其实,如果我们细究一下,不难发现,三级证明很好办,貌似严格,实则松散。先说村里,我们是村里的大学生,办个三级证明又不花村里的钱,且不说我们贫困与否,村里都乐于顺水推舟做个人情,不就是写上“情况属实”之类的字,再盖个章的事么?再说镇里,和村里想的一样,于是照章办理,签字盖章了事。县里的想法和村里、镇里没有什么区别,做法自然没有什么区别了。即便镇里、县里表示怀疑,在考虑调查成本的情况下,它们也就任之。再说了,这是我们村、我们镇、我们县的大学生,是咱家乡的大学生,能不帮一把吗?如此,一张三级证明就办妥了。三级证明是怎样办成的?三级证明就是这样办成的!

学校见了三级证明,自然对持证的大学生以贫困生看待,给予生活照顾。人家村里、镇里、县里都通过了,学校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为什么大家乐于有一张三级证明呢?因为三级证明可以证明我们家庭的贫困,进而获取生活上的照顾。作为贫困大学生,有生活补助,有助学金,有赞助费,有些奖学金还需优先考虑贫困大学生。如此,大家何乐而不为?钱多不烫手,不要白不要。于是,不少假贫困生便挤了进来,以图分一杯羹。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贫困生认定 三级评议 构建

为了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了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和高校共同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为贫困学生解除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然而,如何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把资助的财物补助给真正需要的贫困生,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不足之处

(一)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

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时,个别同学诚信意识薄弱,加上奖助学金不正确的导向[1],可能会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出现谎称“贫困”的现象。由贫困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证明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是高校获取贫困生基本家庭信息的主要途径,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进一步的监督、核实机制,政府部门在开证明时,存在一些人为主观因素,在审核过程中,甚至会出现非贫困生利用人情造假的现象[2]。

(二)贫困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

无论是政府开具贫困证明,学校进行贫困认定,还是班级、学院进行认定评议,均尚未形成统一的贫困认定标准。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区,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一定的差距,地方基层组织开出的贫困证明只能表示该生所在的家庭在当地是贫困的[3],而在当地被认定为贫困的家庭,与其他地区的家庭相比可能不一定贫困,高校很难通过政府开出的贫困证明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4]。在高校层面上,各大高校采取的贫困生认定一般均采用“家庭情况调查表―班级评议―老师评议”的模式[5],贫困认定工作系统制度的缺失[6],导致各个学院的评议方法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班级的民主评议中,虽然评议小组的人数占班级人数的一定比例,也具有相应的代表性,但往往缺乏规范的操作细则,没有约束力,且由于学生所填信息无从查证,导致各个班级得出的分数含有一定的主观因素[7],最终使各班级之间分数出入较大,在某个班级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同学,在另一个班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一般困难,从而影响评定结果。

(三)贫困认定缺乏动态监管

随着社会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不断改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内容仅为现阶段的情况。虽然高校在每学年都会对贫困生进行重新认定,但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反馈工作仍缺乏及时性和连续性。如在贫困认定之后,若学生家庭遭遇突发性事故,则该学生必须等到下一次贫困认定才能得到援助,不能及时解决该生目前的困难,而对于家庭经济情况转好的同学,由于信息的缺失,未能及时取消其贫困生资格[8],这就可能会造成助学金的不合理分配。

资助工作看似单一的财物资助,实为贫困生立体管理[9]。不仅要参考学生校内外受助情况,而且要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由于没有对贫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容易使得部分贫困生因为长期接受资助,对资助产生依赖心理,使得贫困生的精神贫困日益严重[10]。

二、高校贫困认定“三级评议”制度的构建

“三级评议”制度是指将班级定量评议、学院审查评议和学校监管评议三者相结合,建立三者规范性、关联性、系统性的评议标准。在班级评议中,在了解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的基础上,具体考核该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重点是日常开销情况,还包括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在学院评议中,除了参考班级评议意见外,还应侧重核查贫困生家庭情况,核实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并定期进行资助后的再教育;学校评议主要是通过组织定期家访和座谈,构建贫困生认定与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下面以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采取的贫困认定“三级评议”制度为例,分析如何建立、实施“三级评议”。

(一)班级定量评议

班级定量评议是“三级评议”制度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学院、学校评议的基础。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从一个客观角度进行统一、全面的分析,有利于了解学生贫困程度,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评议误差。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将学生家庭情况与学生综合表现结合,建立统一的评议标准,可将学生平时开销、参加勤工助学情况、助学贷款、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这五个方面作为评议指标,全方位了解学生生活及学习情况。班级评议不再单一地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主,还考虑了申请人的学习、日常表现的内容,有利于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这五个指标所占分数分别为45、10、10、15、20分,满分为100分。每个评议指标都应设有不同的等级,如学生平时开销方面,若花销远远低于普通同学,评分范围31―45分,略低于普通同学16―30分,与普通同学相似9―15分,高于普通同学0―8分。助学贷款、学习成绩、勤工助学情况这三方面的情况都是可以确定的,这几个指标不仅能够使班级评议有依据,而且能够避免出现因灵活度太大而使评议结果失去可比性的问题。2014年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实施统一的班级评议标准,经评议后贫困生比例逐年下降。2013年普困生的人数为91人,占总人数的15.85%,特困生人数为50人,占总人数的8.71%,2014年普困生为75人,占总人数的16.06%,特困生人数为30人,占总人数的6.42%,与2013年相比,2014年普困生人数增加0.21%,特困人数减少2.29%。排除毕业班等不稳定因素,对2011级、2012级贫困认定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2013年,11、12级普困生占总人数的68.25%,特困生占总人数的31.75%;2014年,11、12级普困生占总人数的71.19%,特困生占总人数的28.81%,普困生增加了2.94%,特困生减少了2.94%。分析发现,贫困等级有所下降的同学在班级定量评议中的分数大都比较低,有的人没有参加勤工助学,有的人没有助学贷款,甚至有些人是因为日常开销较大。班级的定量评议实现了各班评议标准的统一,一方面能够对所有学生的情况进行平行比较,有助于最终的贫困等级的确定,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并促进“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的转变[11]。

(二)学院审查评议

学院一方面需统一评定标准,指导各班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议,另一方面需对贫困生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12],首先向贫困生证明出具单位核实贫困证明真实性,再通过电话联系、个别谈话等形式,审查量化测评表中各项内容,一旦发现贫困生有隐瞒、虚报等情况,就取消该贫困生贫困认定和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除此之外,还需进一步核实班级量化评议的内容,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到对贫困生的监督工作中,成为贫困认定工作的监督者。在师生的共同监督下,谎称“贫困”的学生便无处遁形。

学院还可以制定贫困生受助义务规范条例,要求受相应额度资助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构建权利与义务共存的模式[13],将“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联系起来[14],让学生明白只有通过履行义务才能获得行使权力的资格,同时帮助学生在精神上“脱贫”,增强贫困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其次,学院可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15],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16],建立“发展型”助学模式,与企业联合,开展贫困学子创业夏令营、圆梦计划等,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沟通、抗压能力,为其以后走上社会提供锻炼的平台。

(三)学校监管评议

高校必须高度重视贫困资助工作,出台可行的资助政策,量化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可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居住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设定自然资源指标、人力资源指标、经济资源指标、社会资源指标和一些特殊指标[17],共6个一级指标,分别是烈士子女、孤儿、单亲、学生生源地、学生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及学生家庭收入状况、8个二级指标和53个主要观测点。实施量化自评表后,2013年与2012年相比,被认定为特困的学生数较多,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2013级新生中少数民族同学大幅增加,根据特困认定条例,少数民族同学大部分都可被认定为特困生;二是在认定时,凡是自评分满50分,并且符合特殊困难生认定标准条件的学生都被认定为特困生。南京医科大学自2013年起实行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从公卫学院贫困生认定结果来看,虽然总体有所变化,但各年级贫困生情况均没有很大改变。由此可见,量化测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为学院评议、学校评议提供参考依据。

除了逐步完善贫困认定工作,出台可行的资助政策之外,学校还需加大力度,构建独立的学校贫困资助管理中心[5],安排特定人员,明确职责与分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18],从贫困认定、学生资助等方面把握,优化并完善资助体系的内部结构及管理制度[19],做好每个细节。

贫困认定工作不仅需要制定完善的贫困生家庭经济量化测评表,更需要对贫困生的日常消费情况进行监督。高校学生一般都住宿,一卡通原始数据中记录了食堂消费、水电费缴纳、网络充值等记录,可成为我们衡量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依据。利用一卡通的消费与月消费总额成正比的关系,各大高校可建立数据平台[20],定期分析学生的消费水平,将其渗透到贫困认定和资助工作中。

在贫困生日常管理与监督方面,国家需充分发挥指导职能,加快建立以政府、医疗、银行、学校为一体的贫困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21]。政府在贫困认定工作中承担重要的职能,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协作做好贫困生认定与资助工作[22]。贫困生个人信息库的建立,可让社会各个机构通过网络一体化实现对贫困生的全面管理。另外,各大高校可根据这个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的贫困生判定体系,实现贫困生认定的动态循环[23]。同时,高校还需建立自己的贫困认定与资助管理平台[24],从贫困生认定、奖贷助勤、期末测评与审核等方面实现对贫困生全面的监督与管理,一个稳定的贫困生数据库的建立,可大大提高贫困认定及资助工作的效率,合理有效分配国家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将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参考文献:

[1]汪大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攀枝花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26(4):99-102.

[2]陈Z.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认定难点及对策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4(4):40-42.

[3]杨扬.高校学生的贫困认定及其资助的有效模式初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16):102-103.

[4]张悦.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思考[J].文教资料,2008(22):187-188.

[5]夏金元,杨帆,王国昌.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2):114-116.

[6]李家春.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问题与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10,29(3):128-130.

[7]潘国华,毛曦,曹浩.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与思考[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17-319.

[8]朱玉利.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22):208-209.

[9]薛深.基于贫困生和谐发展的立体化资助模式构建论略[J].学术论坛,2009(11):185-189.

[10]王晓丽.高职院校贫困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12):89-90.

[11]吉宏,刘静,韩玉冰.中外高等教育资助体系比较[J].江苏社会科学,2008(1):122-125.

[12]李雪燕.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过程中学生诚信问题现状及对策探讨[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02):129-130.

[13]李少荣.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制度的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6):53-55.

[14]唐海龙,刘俊霞.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州大学学报,2009(03):9-12.

[15]聂惠.基于伦理学视角的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研究[J].教育探索,2011(11):74-76.

[16]袁媛.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分析及对策思考[J].科教文汇,2010(9):176-177.

[17]赵炳起.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J].教育财会研究,2006(4):20-26.

[18]姜洁.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文教资料,2011(29):181-183.

[19]张妍,齐兰芬,张敬茹.高校贫困生教育资助现状调查――基于学生的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3):21-24.

[20]顾艳婷.一卡通数据统计分析技术在贫困生认定中的辅助研究[J].中文信息,2013(11):12-13.

[21]徐峰.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若干思考[J].内江科技,2008(1):87.

[22]白华.从二元组合到三维一体――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2(7):115-118.

[23]毕鹤霞,沈红.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与认定方法探究[J].高教探索,2008(5):42-46.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困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51-0151-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高校中贫困生的比例也迅速增大,为了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的种类多样、资助强度的提高和覆盖范围也在增大。资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既帮困又奖优,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信心和决心。然而,上述各项资助方式中,只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是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他各项资助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所以,只有具备贫困生资格才能申请获得资助。此种情况下,在实际认定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动,一些实际上家庭经济并非贫困的学生也申请到了各类奖助学金,使真正有需要的同学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由此可见,为了切实把有限的资助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保证资助工作落到实处,高校在开展贫困生认定把关工作上就要多花气力了。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

目前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大多采用生源地调查认定和高校自身认定相结合的办法。我院贫困生认定先是由学生本人提出贫困生申请,介绍家庭及个人基本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附相关贫困证明。此证明由生源地出具认定盖章。主要是由学生家庭所在的乡村或街道撰写贫困情况,乡镇、县区级民政局审核盖章(三级公章)。经调查,上述证明是类似于我们学院的大多数高校判定学生的贫困情况的主要参考依据。另外就是高校自身认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中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学生干部座谈、同学舍友调查了解该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现实表现,并根据学生本人递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出具的贫困证明,初步确定其贫困程度与等级;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对该生的整体了解情况最终确定贫困生等级,后进行适当范围内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材料,获取相关资助。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困难的问题

(一)认定标准难统一,导致贫困生认定困难重重

1.贫困指标设置不合理。《实施意见》对于哪些人可认定为贫困生只给出了一个大致概念,即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样的一个大致的概念,条件宽泛,比较难以把握。结合笔者实际评定工作,采用的大致标准:父母务农或都下岗;家庭成员患病;兄弟姐妹多;家住贫困边远地区遭受灾害;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孤儿;非人为原因导致突发事件造成暂时严重的经济困难等等,诸如此类的标准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辅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标准普遍缺乏严密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没有具体量化的认定指标,仅凭贫困证明或老师同学的感觉,很难确定谁比谁更困难,最终导致贫困生认定鱼龙混杂,造成不公平现象。

2.生源地贫困标准参差不齐。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学生所在生源地对于贫困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参考指标,而相关部门是否出具贫困证明是以学生生源地的生活标准为依据来判定的,他们判定的贫困也许相对于高校所在地或其他学生生源地也不一定属于贫困范围。

3.贫困标准动态发展。一定时期内贫困标准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各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另外加之一些因不可抗击的突发事件的发生,那么贫困标准也应随之而变化。这样动态发展给贫困生认定带来了困难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高校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实时更新。

(二)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

1.利用人情关系网开具贫困证明。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贫困证明是主要的参考依据之一。高校试图通过证明来获取学生的贫困信息,从而认定学生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然而,负责出具贫困证明的第一经办人往往就是村级(或街道)负责人,这部分人与学生家长、亲朋好友关系密切,在办事过程中总也迈不过人情这道坎。于是本该不属于贫困范围内的这部分学生,轻而易举地拿到了贫困证明。

2.社会信用体制不完善导致开具虚假贫困证明。一是信用立法滞后,二是信用管理手段单一,三是费用无须地方掏腰包而造成开具虚假贫困证明。一些地方民政部门相对于当地的每户家庭而言也是“天高皇帝远”,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认为反正费用也不从地方这出,即便有什么纰漏村级(或街道)也应是第一责任人,带着这样的想法随意就给贫困证明盖上了章。笔者曾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某一地区民政局由于前去开具贫困证明的人数太多,为了节约时间精力,专门设计了一个电子模板并篆刻了一个固定用于贫困证明的公章以应付大批前来办理贫困证明的学生。

(三)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虚报家庭信息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高校贫困认定中总有相当数量并不贫困的学生冒充贫困来获取各种资助。他们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贫困情况时虚报、瞒报、谎报信息,甚至有学生直截了当地认为:贫困资助不就是比比谁说得更惨吗?相反,有一些真正的贫困生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透露真实困难情况丧失了贫困认定的机会。

(四)贫困生认定评议工作不科学

现行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往往采取由学生申请并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各种困难证明,再通过师生调查、班级评议等途径来认定贫困生。这种操作看似很民主,但有些专职学生干部或班主任因工作忙碌或所带学生较多等各种原因不能进行深入调查,只凭工作经验或掌握的部分材料来认定贫困生,人为因素较多。另一方面,有的班级为了追求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把贫困生的家庭状况、申请理由张榜公布,民主投票,贫困生的种种不幸、隐私被“公告天下”,贫困生内心很受伤。于是,造成有的贫困生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申请资助。

三、改善目前贫困生认定困难的措施

1.建立基本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贫困生档案。前面所述,贫困生的标准是动态发展的。为此我们要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实行基本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管理方式。第一,大一新生入学递交档案分类整理,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保证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第二,通过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人口、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来源等;第三,通过班主任与贫困生的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第四,通过与学生干部、舍友、公寓管理员的广泛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状况和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包括是否有笔记本电脑、手机消费、衣着打扮等;第五,跟踪校园卡消费情况,了解学生真实的消费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全面和稳定的贫困生档案。另一方面,根据贫困生的变化情况及时给予增补和删减。这样贫困生档案能真实反映出学生的贫困情况和所属的贫困层次。

2.利用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可能逐个对贫困家庭进行实地考察,但要了解真实情况实地考察又是最好的方式,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认为,不妨利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这样的实践活动进行调研,组建社会实践的小分队划片区进行考察。通过这样的举措,师生不仅可以了解当地的经济情况、民风民俗、被调查学生家庭的真实状况,也可以实现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如果有可能,亦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调查访问,以监督地方在开具贫困证明的真实性,更有利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当然,如果教师出差公干允许的话,也可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

3.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意识的培养。诚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弄虚作假不仅造成了认定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伤害了真正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严重损害了“公平与效率兼顾,规范与透明并存”的认定原则。所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尤为重要,从入学起教育学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人无信不立”。在教育过程中以学校的诚信、老师的诚信来影响学生,不断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诚信教育的活动,帮助学生培养诚信美德。除了诚信教育之外,还应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感恩亦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具有利于修德、为学、敬业、成业以及社会和谐的道德价值。通过演讲、志愿服务活动、感恩主题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从而改变部分贫困学生获得资助不求上进和“理所当然”心态,甚至逢奖必争的现象。

4.加强民主评议工作,保障评议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制度和认定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建立“三级”认定机构,即建立班级、院系、学校共同参与的机构,各负其责。评议成员应分不同层次,不仅包括班主任、辅导员还应有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宿舍舍友等。再次,要调动评议人员的积极性,经常深入学生,了解贫困学生的现实表现。最后,评议工作要遵循班主任把关班级预评、院系辅导员复评、学校进行评议的认定原则。当然,在民主评议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从下到上、从上到下反复比较和分析,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征求同学同意,统一意见后方可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认定。

参考文献: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第5篇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自身问题

部分学生因自卑、怕被瞧不起、伤自尊等心理顾虑,故意缩小困难程度或隐瞒自己真实的家庭情况,甚至有的学生打肿脸充胖子,用奢侈的消费来掩盖贫困的事实,出现心理贫困。同时,在趋利价值观、诚信意识淡薄影响下,少数学生不能理性地看待自身家庭的经济状况,夸大困难程度,不能如实反映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甚至出现“假贫困生”现象。

(二)“贫困证明”危机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是开展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必要条件。因各种原因,确实困难学生没能及时办理贫困证明而痛失机会;个别政府部门往往缺乏监督与约束,因审查不严,出现“来者不拒”、“掺水”等现象;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出现“失真”、“虚假证明”等现象,导致认定可信度危机。

(三)高校认定问题

人为主观因素影响 传统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显然已经跟不上发展需要,从认定的标准、依据、机构、程序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实际认定操作过程中,人为的主观因素很多,比如学生提供假证明、辅导员说了算、认定人员更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同学,等等。同时,也无法避免同学之间的偏见或误解导致出现错误的判断,尤其是新生难度更大。

缺乏科学认定体系 认定人均月收入标准已跟不上发展形势,家庭人数缺乏统一界定标准,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重组家庭等;多子女在各自学校同时享受资助情况,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认定标准大多数是描述性概念,没有统一标准,缺乏客观量化指标、可靠的甄别方法、动态信息等,导致认定可操作性不强、准确度不高等现象。另外,缺少有效的复核方法,因成本高,覆盖面小,效果甚微,加之任务重、工作量大,复核仅流于形式,极易呈现出表面化、敷衍倾向等。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奠定公平基础

加强资助宣传,营造公平氛围 多途径、多元化加大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公平享受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了充分发展的机遇和平台,使其内在潜质得以充分展现,为促进教育公平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完善帮扶机制,疏导心理贫困 结合贫困学生实际和特点,不断健全、完善贫困学生心理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高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管理体系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运用现代心理学,因势利导,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正确面对贫困,为贫困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强化诚信教育,如实反映困难 坚持德育与育人相结合,注重学生诚信教育,如举办诚信教育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从而增强贫困生自律意识。同时,结合资助反馈体系,动态监控学生实际经济状况,针对失信行为实施停发资助金、取消贫困资格等惩罚措施,促使学生能够比较理性地看待自身家庭的经济状况,如实反映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后期认定工作奠定公平基础。

(二)强化执行监管,维护依据公正

强化政府监管,避免证明危机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认定过程中必要的也是首要的依据资料,如何做到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真实可信,主管部门应强化政府执行力与监管,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单位,科学把关审核,做到规范认证,避免多头管理、标准不一;同时,公布学生资助证明材料办理的具体部门人员、操作流程及监督方式,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证明的可信度。

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奖惩措施 完善出具、核实反馈贫困信息的激励机制,加强奖惩措施,要求经办人对所开出的材料负责,对所开具的每一份证明材料都要进行登记并保存备查。对出现“掺水”、“失真”等材料,应给予责任追究和违规处罚。同时,应该更多承担或配合高校进行资助核实反馈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另外,应尽快探索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贫困认证和信用体系。

(三)完善认定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完善评议机构,克服主观影响 (1)强化班级认定,科学分配指标。目前,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机构已经比较完善,校级、院系、班级三级评议小组中,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尤为重要。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选拔上要科学合理,能够切实了解并客观公平地反映学生家庭真实经济状况。同时,有必要对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消费、穿着等综合情况与提供的信息是否基本符合。指标分配应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在相同或相近条件下尽量照顾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尤其是来自农村、老、少、边、穷等地区;同时,辅导员不能简单地按班级人数平均分配指标,建议以辅导员所带平行班级为单位,统一认定、合理协调。另外,院系按照一定比例留有少许的机动指标,以平衡年级、班级整体贫困差异。如某个学生在自己班级相对不困难,却比有的班级已经认定困难的学生更困难。(2)引入第三方认定,克服主观影响。在高校之间或学校院系之间,可引入第三方认定评议小组,尽量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评议师生库,可分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三类,按照比例随机抽取评议成员5~7人,组成第三方认定评议小组,在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量化打分,排定贫困认定顺序,建议以院系为单位同步进行,提高评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克服辅导员说了算、认定人员更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同学等人为影响。

结合定性定量,构建指标体系 在尽量避免认定前期人为主观因素影响的基础上,结合定性与定量原则构建指标体系,尤其是设计定性描述的量化指标并赋分。同时,结合学生本人健康、个人消费、家庭情况和已获资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以科学合理地认定困难学生及困难程度。因此,我们应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包括学生本人健康、家庭成员劳动力、人均月收入、遭受灾难、其他经济负担、个人消费、本人及家人已获资助等多项指标体系,并明确各项指标界定标准、范围、等级以及赋分要求等。同时要与时俱进,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应不断改进、完善指标体系及要求,使之不仅便于实际操作和认定,而且能够如实反映困难。

动态更新信息,探索联动机制 应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和困难赋分;同时,因家庭经济是动态发展的,困难程度也是动态的,如严重疾病、意外变故、家庭成员陆续就业或找到致富门路等情况导致贫困或脱贫。因此,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与学生家庭、当地政府进行联系,动态更新学生信息库,避免出现“一纸证明定终身”现象。

借力公示成效,促进认定公平 多途径进行必要的公示,如班级、院系、学校公告栏、QQ群、飞信、微信以及校园网等网络平台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对那些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学生进行严厉的批评,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公示方式要适当,易于被学生接受,尽量避免带来消极影响,给学生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如有学生反映,经认真核实属实,应及时做出适当调整,从而消解班级学生在资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负面影响。

强化监督机制,健全反馈体系 (1)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多途径、多方式验证学生提供的信息和评定结果,应强化日常监督,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纳入监督体系之中。依据学生本人提供的信息和在校月生活消费实际情况而进行比较,甄别信息真伪,并监督、预防铺张浪费、奢侈消费等现象。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寄送信函、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以及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如发现夸大事实、奢侈消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现象,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应进行严厉的批评,停发或收回资助资金,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2)畅通反馈渠道,完善反馈体系。积极寻求学生生源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等机构配合,共同进行资助核实反馈工作,探索学校、政府、银行、乡镇、村委会联合认定机制,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出据证明、核实反馈、数据录入等工作;银行负责资助金发放、纳入并完善诚信系统,如我国即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高校负责信息汇总、具体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并通过电话、抽样家访等方式核实真实情况,以不断完善反馈体系,避免核实反馈成本太高、覆盖面广、效果甚微等不利局面。同时,积极开发信息化操作的管理系统,不仅能提高认定实效,又便于开展网络评议、调查等,收集反馈信息。

提高自身能力,解困授人以渔 扶贫贵在扶志,扶志贵在明德。鼓励、指导贫困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各类比赛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心理适应性,缓解心理压力,并体会收获的喜悦,坚定学习信心,提高个人综合能力。将思想教育、经济资助与心理帮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实现个性化帮扶措施,使其真正走出困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解决暂时困境的同时,应帮助贫困生懂得解决困难的正确途径和方法,提高贫困生自我解困能力。

高校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困难学生信息库管理系统、高校之间困难学生信息共享系统、动态化管理以及校园消费数字化建设等各个环节。利用高科技载体,积极探索实现全方位联动、信息化操作的管理系统,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黄路明,颖明.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分析[J].教育评论,2013(4).

[2]刘建国.趋利价值观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性探索[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