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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对医院整体卫生的管理,使整洁卫生落实到医院每个角落,医院从本月起对各办公室和楼层卫生实行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度要求
1、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清洁人员须每天提前打扫室内卫生,病房卫生,每天打扫卫生一次,垃圾当日清理。
2、办公室实行全日保持清洁,室内布置有序、美观大方。
3、每天保持地面、桌面、窗台上清洁,门窗、墙壁、灯具无尘污物,无蜘蛛网。
4、时刻注意不在院内大声喧哗谈笑,影响患者就医,保持医院的安静与和谐。
5、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蒂,养成随手捡拾废弃物的习惯,远离不文明举止。
6、在工作期间着装要朴实整洁,仪表要干净卫生,举止言谈要庄重得体。
7、提倡用花卉美化室内,追求清淡高雅、舒适清新的效果。
8、对待来访者要文明、热诚,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9、下班后值日人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
二、检查细则
1、办公室及病房内没有多余物品。
2、东西摆放整齐,无灰尘。
3、卫生用品洁净,无灰尘。
4、清洁工具整齐归放。
5、地面打扫干净,无废弃物,无堆积垃圾。
6、墙壁、门窗干净。
8、院内无乱贴乱挂现象,无蜘蛛网。
9、楼道及厕所洁净,无杂物污物。
三、检查过程及结果
1、检查人员由院班子组成。
2、统计成绩时,清洁工最差者,考虑开除医院。
请各位清洁工进行环境卫生整改,做好迎接常规检查的准备工作。为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为了让病患能在一个干净明亮的环境中放心治病,为了能让医生在工作中拥有一个愉快的心情,希望大家一起来创造一个优雅、整洁的院内环境。
福田镇中心卫生院卫生检查情况表
_______月_______日 星期________
清洁区域
门、窗清洁无灰尘污迹(5分),玻璃明亮无污垢灰尘(5分),窗帘干净整洁(5分),空气清新(5分)
办公室地面无办公废物(10分),
室外延申地无垃圾(10分)
厕所干净程度(20分)
地面无纸屑、烟头、烟灰、痰迹、果皮等垃圾(10分),墙角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10分)
电梯清洁程度(10分),楼梯扶手无灰尘(5分),公共垃圾桶是否干净(5分)
合计
公卫科一楼
公卫科2楼
外科一楼
外科二楼
外科三楼
外科四楼
外科五楼
内科一楼
内科二楼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建设“平安”、打造“法治”、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审批发证(照)与监管责任相对称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构建有关各方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纠建并举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局面,积极引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实现我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涉及众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和执法工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牵头协调、工商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省查处规范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由综治办、监察部门、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共同参与的督查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纳入各市、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并考核。
四、整治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件(包括其他批准文件,下同)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件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依法被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部门职责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部门职责,就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中各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件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件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取缔已被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部门查处取缔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印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运输等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消防部门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撤销许可仍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依法对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等须经卫生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市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之前,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等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取缔由原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六)环保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须经环保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文化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等须经文化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或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广电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使用安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传播视听业务、视频点播业务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经营项目等需经广电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出版(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互联网出版)、发行、印刷复制以及出版物进口等须经新闻出版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资源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城市燃气供应、城市规划编制等须经建设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食品生产、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及进口计量器具销售等须经质监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安监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须经安监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商务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成品油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拍卖、典当、生猪定点屠宰等须经商务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或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经信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煤炭经营、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等须经经信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国际海上运输及相关辅助业等须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须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烟草专卖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烟草生产经营等须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其中,无证零售烟草制品的,由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或由工商部门会同、委托烟草专卖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十九)农业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蚕种、食用菌菌种、农药、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销售、动物检疫诊疗等须经农业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林业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林区木材加工经营等须经林业部门许可或批准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一)旅游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旅行社经营等须经旅游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二)盐务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食盐批发、盐资源开发、开办制盐企业等须经盐务管理部门许可、审查同意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三)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信件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等须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四)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经营电信业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工程建设(含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及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等须经通信管理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十五)其他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负责依法查处取缔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以及已被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发现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公用服务企业要加强自律与管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协助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予以核实,经核实后依法查处取缔;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奖励。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有关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违者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偷逃国家税收,逃避执法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工作。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疏堵结合、惩教并举,区别不同情况,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对大学生创业和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其实现合法经营;对严重危害社会,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查处取缔;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注册的经营活动,或按政策规定应免予登记注册的经营活动,依法管理,不作为无照经营对待。
(三)依法行政,依法准入。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许可事项监督。工商部门要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把好市场准入关。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申请登记注册前,凡不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作为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项目;对依法需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件的,各级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理需审批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者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应当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七条规定及时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督促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既分头把关,又齐抓共管,形成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合力。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取缔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与国家现有同类评分表比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颁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该表由7个监督检查环节构成,分别是:证件、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卫生、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加工操作卫生等,共34个条目,计165分;国家卫生部最早于2002年颁布《餐饮业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2007年修订,在卫生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前一直是政府对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等9个监督检查环节,58个条目,共计90分。我们设计的《评分表》由8个监督检查环节(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结构与布局、环境与设施、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加工过程的卫生、凉菜间等专间的特殊要求、餐饮具清洗与消毒)、62个条目构成,兼顾上述2种评分表的评价内容,同样是按照卫生管理(软件)--硬件设施--现场各环节的顺序,但是在监督检查环节上,根据军队实际,将“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的内容放在“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和“加工过程卫生”2个环节中考查而不单独列为环节,而将“凉菜间等专间的特殊要求”单独列为监督检查环节,突出了部队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从条目构成上,本评分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条目数量接近。但是,国家的上述2种评分表中,各条目的表述均比较概略,如通常描述为:“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等〔3〕,监督员个体对卫生法规的掌握程度及裁量的习惯会对评价结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本《评分表》中依据法规明确了具体要求,细化了评价指标,例如,本表将“管理制度完善”具体化为“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食品安全职责”、“操作间/区管理制度”、“留样制度”、“卫生自查”等5个条目,注明扣分标准和分值,便于监督员依照评分;再如,将“贮存卫生”的检查具体化为“库房卫生”、“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是否有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食品”等3个条目,“库房卫生”中列出6种具体评价指标(分架、隔墙离地、通风、特定存放条件、退货区、标识)和相应扣分方法。此外,为适应评价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餐饮单位需要,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我们沿用“标化分”的设计,即对不设凉菜间等专间的单位,需计算标化分:标化分=单位实得总分数÷900×1000。而对于同一个餐饮单位设有一个以上专间的,以得分最低的计分,即任何一个专间出现不符合要求均会扣分。
2《评分表》的有效性
经5名专家共同确定,模拟现场共存在问题13处,可归属于《评分表》中8个检查环节中的13个条目。根据《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记录分析,7名监督员分别发现问题7处、10处、11处、9处、10处、9处和8处;而在7名监督员随后标注的《评分表》中,分别标注了12处、13处、12处、14处(该监督员将同一问题在相关项目上重复标注1次)、13处、12处和13处。用t检验分析7名监督员应用《评分表》前后发现问题的数目差异,计算得出P=0.00039,表明《评分表》应用后监督员发现问题数目的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
3一致性分析
9名卫生监督员采用本《评分表》对7个不同类型部队餐饮单位进行独立检查、打分,结果经方差分析,P=7.48,说明9名监督员对同一餐饮单位给出的分值差异无显著性,对各单位的评分意见趋于一致。
4易用性
监督员在7个餐饮单位自进入现场开始检查到完成打分的用时(不包括文书制作)分别是:小型餐饮单位平均22.2min(最长25min);中型餐饮单位平均25.5min(最长28min);大型餐饮单位平均22.2min(最长37min);超大型餐饮单位平均43min(最长46min)。
5讨论
为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服务职能,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坚持“一三四三”的工作思路,即打响一个“文明监察”品牌,完善创新“两网化”监管、诚信等级评价和“一书两金”三个机制,突出小微企业监管服务、解决欠薪问题、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和书面审查扩面增长四个重点,加强管理、能力和作风三个支撑,实现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档升级。
二、目标任务
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诚信等级评价和“一书两金”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扩大“两网化”管理覆盖面,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完整不少于700户;书面审查不少于700户;在按时完成上级部署专项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自行组织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检查至少一次;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工作措施
(一)转变执法理念,打响“文明监察”品牌
大力倡树“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执法理念,自觉把服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一种行为准则,贯穿于整个监察执法过程,切实做到服务到位、执法规范、打击有力。
服务到位。一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但不宜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有关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二要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察事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管辖范围;三要强化行政调处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对有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开展约谈,进行调解处理;四要坚持上门执法服务。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平台宣传相关的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变单一执法为宣传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过程。
执法规范。一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案件调查审核处理“三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专家会审、集体讨论、行政处理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坚决杜绝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确保所办案件成为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推敲、受得住检验的铁案。二要深入推行一体执法。凡涉及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活动,一律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处罚,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及相互推诿、拖延办理监察事项等现象的发生。
打击有力。要坚持综合运用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稽查等各种监察执法方式,积极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对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有果,彰显法律的尊严。
(二)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全面深入推进“两网化”监管,要着力在四个方面做实际事、下细功夫:一是基层网格机构队伍建设实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职能落实、责任落实。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自身建设,充实人员、提升素质;一手抓基层网格机构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直接面向社会聘用等形式,落实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业能力培训,使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采集信息、宣传、监测、预防预警、调处和配合执法六项职能,真正成为基层网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知情者、宣传者、建议者、预警者、调解者和参与者。二是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入库确保真实完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的信息一律不准入库;已经入库的信息,要采取多种方式尽快补充完善,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实现信息比对工作的实质性突破。将所采集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经办等业务信息进行比对,为分类监管、动态监控和评估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要立足信息采集和评估分析,实施用人单位分类监管和动态监控,及早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劳资纠纷;对已经出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征兆的,要第一时间发出预警,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将重大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中。
要扎实做好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一要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作为等级评价的基础手段,初步掌握招用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二要及时记录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不断充实诚信档案的内容;三要及时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掌握的情况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经办等业务信息进行比对,提高诚信档案中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四要加大征信力度,定期开展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信息系统实时记录信息新增和变更情况以及劳资矛盾的调处情况,使诚信档案涵盖的单位更多、数据更全、信息更准、利用更便捷。
为确保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力推行、实施到位,要坚持做到:一是严把标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二是严肃纪律。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真实反映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三是确保实效。对A级诚信示范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并采取区、街道联合方式对C级非诚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真正体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原则。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小微企业监管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存在的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缴费率低等突出特点和问题,要积极发挥“两网化”监管的职能作用,定期对网格内小微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其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引导小微企业规范用工。对多次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处理处罚。
二是加大力度解决欠薪问题。一要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并按季通报。通过劳动者举报、企业自报、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获得工资拖欠信息,及时了解企业欠薪情况,有效防范因欠薪引发的;对发生欠薪的企业,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员或协管员每月至少一次向欠薪企业尤其是重点欠薪企业了解其新欠和偿还情况,指导企业按照计划偿还欠款。二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欠薪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明确责任,及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三要学习寿光经验,积极探索“一书两金”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选择典型企业、行业推行“一书两金”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形成有效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要落实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欠缴社会保险费、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以上、因改制改组(拆迁、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企业,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20人以上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主逃逸等重大情况和信息,各基层监察网格要本着“知情信息及时报”的原则,在事件发生(或知情)后2小时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处报告情况;对因少报漏报或隐瞒不报而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严厉问责。二要建立“日监控、月汇集、季研判”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要增强工作敏感性,预判重大劳资矛盾出现的前兆,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日监控,对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进行收集、跟踪、处理,遇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月汇集,区劳动保障监察处每月要向基层网格、重点监控用人单位收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一手资料;季研判,每季度要召集研判分析会,对劳动用工运行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季度分析报告。三要建立重点预防监控制度。把改制企业、发生过工资拖欠、经营困难、裁员人数多、使用劳务派遣人数多、劳资矛盾多、农民工人数多的企业作为重点预防和监控对象,采取重点联系的方法,明确人员责任。重点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工时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劳动用工管理等进行帮助指导,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四要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的应急准备、协调和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工会、经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正常信息互通机制;要建立重大事件快速反应预案,确保第一时间介入,并公平、公正进行调处,快速有效处理重大案件。
四是扎实有效开展书面审查工作。继续扩大书面审查的范围和数量,年计划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数量再增长75%。书面审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重点单位除小微企业外,还包括新开办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等级评定为C级的单位。
(四)加强管理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年评优树先将根据各街道举报投诉结案率、书面审查计划完成情况和用人单位信息完整录入计划完成情况三项指标择优推荐。同时,将对至少三分之一的年度诚信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对至少三分之一的非诚信单位采取区街道联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还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各街道管辖的用人单位直接进行查处。
“生完宝宝后,时间被孩子和家庭占据了一部分,比较幸运的是,还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的芳菲一面从事着平面设计的工作,一面做着精品配饰手工,“有了宝宝,不太方便坐班,选择了自由职业,更适合自己和家庭。”
温和友善,感性浪漫,芳菲的金钱观简单而直接,“我不想挣太多钱,每月只要别让我太紧张,挣到够花的钱就行了。”
在家庭的收支分配中,芳菲每月会固定地预留出一部分钱,作为家庭公益基金。芳菲笑称自己特别有忧患意识,对于家人健康和安全的必要储备在婚后不知不觉地就成了习惯;除此之外,在合适的机会,她还会选择定期捐款,力所能及地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想为人间的温暖尽点薄力。”
在悠闲的时光里,芳菲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做手工、养花。有人说,做自由设计师的人,要么特有钱,要么不在乎钱;芳菲显然是后者。
钱多多花,钱少少花,让个人和家庭的服饰消费物有所值,“买了不穿或者少穿,都是浪费”。芳菲告诉记者,作为一名主妇型新生自由设计师,行走在独立设计和市场消费之间,对于女性的服饰,更爱从设计的专业角度比较和选择。
“设计本来就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精心地准备和构思,慢工出细活,特别考究。”事无巨细的职业特点,使芳菲对于日常消费的细节非常在意,“对于服饰来说,好的用料和做工,不仅使用时间增长,而且体现品质。”
“要想买得值,使用得久,好的原材料是基础。”芳菲介绍,选择保值的布料能够带来更长的使用时间,价钱平衡到时间,性价比才能真正提高。
“有些大的服饰,远看、略看或许还行,拿在手里就不行了。距离近更容易发现问题。”芳菲喜欢拿着材质在手里把玩、细细地琢磨。“好材质的耐用程度也有不同,主要看适用场合和产品定位。日常生活以实用为主,简单舒适就好;出席活动的服饰较华丽,使用频率却不高,材质不一定要耐用。不分场合和材质地选择服饰,不仅会闹笑话,还可能造成浪费,得不偿失。”
不论是设计作品,还是个人消费,芳菲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从服装剪裁的角度选衣服。“工艺到位,使用的时间也比较长。”面对当下机器化、流水线生产,芳菲坦言,成衣制造的速度提高了,质量却各有不同,“有些品牌的做工,一瞅就穿不住,做工粗糙。”
芳菲与单纯的款式爱好者不同,即便有好的衣型,没有细致的做工,她也看不上。“比如买衣服,我会翻开内侧,查看细小的布之间的接缝处理,例如口袋内侧,有单独包边的比较好,直接将两片布用锁线机一绞,就不太讲究。”
“接缝处好不好,往往跟价钱成正比”。由于学过服装,特别爱好做手工,芳菲在看衣服的时候,会特别注意扣眼、口袋、领(子)尖等位置的处理,“看针脚砸线,有的衣服针脚特别大,针与针之间距离较远,基本都是特别快地缝上,赶时间。可是工艺和制作时间紧密相关,细致比粗糙费时费力,提到商品价值上,就会有差距。”
芳菲告诉记者,有些品牌的衣服虽然乍一看大方、欧美范儿,但是自己很少买。“经典需要时间去衡量”。一次,芳菲在某专卖店看到一件花色的蝙蝠衫,非常好看。可是,蝙蝠衫的背后不是一整块布,而是两块布相拼,“那件衣服,如果原料上舍得下本钱,背后应该是一整片布;两片(布)相拼虽也是常见设计,遗憾的是缝得又不好,中间有褶皱导致边缘不齐,时间长了会变毛糙,降低档次。”芳菲说,“好的缝纫技术中间是平整的,而这件应该是缝纫线的弹性紧于布料本身的弹性,所以有小褶皱。”
在寻找相似的替代欲望下,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很多重要的信息,从而购物失败。“没有品牌的衣服,我很少在网上买,有的挂着‘韩版’、‘日系’的服饰,照片和实物差距太大。”不为买衣服而买,女人的经验有时是相似的,“从前看到特别喜欢的服装或饰品,如果由于价格太贵或者错过时机而没有购买,总是希望能偶尔寻找到相似的,一旦发现却常常忽视了适合度、做工、面料、颜色等问题,非常容易买到鸡肋产品,所以购买时要尽量避免‘照葫芦画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