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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推进,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通过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将使无形资产的作用、地位和价值得到全社会的承认和重视。无形资产评估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所重视的,这是由于无形资产无形,往往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从而谈不上对其价值的评估。随着人类社会物质、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无形资产在长期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感觉到其价值的存在,甚至大大超过有形资产。在经济交往中如果忽视对相关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必然给卖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历史经验告诉人们,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这就是进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根本原因,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开展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不仅有利于企业准确核算,保障产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还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二、非理性无形资产评估
在现实中,有关人员把“无形资产评估”当成工具,通过违规操作及恶意炒作,以实现其“不良目的”最终使得国家和有关企业蒙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对于此类无形资产评估,可以称其为“非理性无形资产评估”,它阻碍了无形资产的健康发展,使得无形资产评估误入歧途。本来是保值增值,促进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无形资产评估,却被某些人用做达到某种不良目的的工具。一段时间来,颇有争议的一些集团公司以商标、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从上市公司套现,或是通过资产置换等途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时间频频发生,这些事件都将评估牵连在内。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案例,揭示了非理性无形资产评估带来的严重后果。北京一家亏损几千万元的饭店为了骗取银行的贷款,与评估机构“诚挚合作”凭空评估出2亿多元的商誉,编造虚假会计报表,欺骗银行贷款。当报刊登出专家建议不要让商誉评估把中国的无形资产引入误区时,有的评估机构却说:把我们的买卖给写没了。东北某私营企业刚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伟哥”商标的注册申请,还没有获得商标权,凭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被某评估中心评出价值7亿元的无形资产,不但药品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劣药查处,而且等于向社会宣布自己根本不懂无形资产经营。某地用在香瓜的“王婆”商标被一家评估事务所评出了3个多亿,也不过是追求广告效应。上海“小绍兴”集团本想用无形资产扩张,搞连锁经营,可是标价2.9亿元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吓跑了合作者。相当一部分人对无形资产还局限于玩玩评估炒作的花架子,炒风之下不仅有企业,发展到有些足球队和新闻单位也加入了靠无形资产评估炒作的行列。某足球队不甘示弱也评估出高达10多亿元的无形资产,球迷和公众没有看到它的成绩,但2003年中国足协公布的打黑名单上这个球队榜上有名。东北某日报开党报无形资产评估之先河,无形资产评估达39.2亿元之多。后来有人质疑:评估依据是什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的无形资产又该是多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也把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手段。侵占了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的大股东,把商标权评估几个亿抵账,上市公司丢掉的不仅是真金白银,而且还要承担高额无形资产评估值吃掉经营利润。有的上市公司为了市场上炒作不惜浪费股东的钱财搞纸上富贵的无形资产评估。某国有个企业的厂长跳槽时带走了企业的技术资料和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成为被告后竟然拿出其任职时的资产评估报告辩解:评估报告中没有无形资产。用评估报告起到了掩盖其掠夺无形资产的行为。风靡一时的对某些企业家个人无形资产的评估,开出的也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
一时间,评估的信用出现危机,社会对评估机构的诚信问题开始聚焦,评估机构的公证、诚信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非理性资产评估的动因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一项新事物,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尽管作了一些理论探索和实证分析,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使评估方法在适用标准和计量因素的取舍上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和伸缩性,势必影响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目前,我国的评估师队伍虽已达到10万人,但专门从事评估理论研究的人很少,专门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更少,人力匮乏减缓了无形资产评估理论进步的脚步。而且,人们普遍具有讨好客户的倾向,许多贷款人也对评估师施加压力,要评估价值为交易服务,特别当评估师的个人收入与贷款额度相关联时,这种倾向就更加明显。
(三)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道德失范。现实中,由于评估机构多头审批造成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而且,由于评估机构的业务不饱和,评估行业内部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评估机构在业务承揽过程中,要过多地考虑委托方的要求,否则将失去承揽该项目的机会。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利益关系,其客观和公正如何保证呢?这也是导致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价值产生较大背离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评估标准制定和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评估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也导致了评估机构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的,是以国家的政策规范为依据的,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无论何种形式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范。但是某些评估机构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来,使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出现了失真现象。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介公布其价值。这就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有关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企业和广告部门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和广告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而且,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甚至应企业的要求,动辄就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为几亿、几十亿元。如果这种现象任其自然,则势必有搞乱评估行业秩序的现实危险;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不合法的评估机构加上不合法的评估人员,其本身就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其评估的结论必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四、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对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规范评估市场和评估队伍,确实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说评估市场秩序不好,互相压价,独立性得不到保障,不正当地出具评估报告等等,这是我们面J临的巨大挑战。要克服非理性无形资产评估必须从不断完善评估组织机构、建立评估法规体系、培训评估专业人员、宣传评估专业知识、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制定评估伦理规范等方面着手进行。为此,我们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加强资产评估方法的理论研究,无形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和知识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在业务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必须有理论研究的支持,使评估的方法尽量满足评估实践的需要。如成本法中的成新率的确定,收益法中折现率的选取,以及市场法中对参照物数据指标、技术参数的调整等,找出适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参数指标体系,便于评估人员在实际工作的应用。
(二)建立一套适合本国市场情况又与国际行业规范相统一的资产评估标准。标准能对相关类别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减少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的职业判断。
(三)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建设,提高资产评估业务水平,做好评估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是我们推动评估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提高评估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无形资产评估结果所反映的价值本来就是一种客观现象的主观反映。要使主观反映尽量接近于客观,评估的价值置于资产实际价值区间之内,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能力很重要,评估人员的判断能力是其专业水平的体现,具体表现为所选择的方法是否得当,采用的参数是否准确等。因此,要避免非理性无形资产评估,还应当提高评估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拓宽知识面,努力培养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同时,应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评估师的执业品德、作风、个人修养和工作纪律的综合体现。评估执业质量的高低,不仅与评估的执业准则、技术规范、经验及业务素质有关,而且跟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其专业判断和分析,如果评估师不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道德要求,在工作中带有某种感彩,其评估的价值将失去公允性和可参照性。
在遵循资产评估独立、客观、真实的基础上,根据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职业人员还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保守秘密原则:由于无形资产的独占性,要求执业过程中应恪守保守秘密的义务,在收集资料,尤其是收集外部资料和聘用专家调研中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同时对内部资料的审核遵守保密原则,对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合理反映在评估报告中。执业完成后,仍有保密的义务。2、科学预测原则:评估的主要依据是未来收益期限中享有的超额收益的数量,而非历史中所付出的代价。3、合理模拟原则:指评估中需模拟出未来无形资产的作业时空,做出多种假设前提,再进行评估,但这种模拟假设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他提到,在版权制度的规范下,版权被定义为作品创作的财产仅――“智力成果权”,明确赋予权利所有人拥有,使用和经营其智力成果的权利。作为财产权,作品的版权具有可计量的份值,这种价值使得版权可以被交易并充分参与经济活动。由此可见,版权作为产权化的智力成果,财富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版权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
“以德国贝塔斯曼出版集团为例,其旗下拥有多家文化企业,分别运营文字,音乐,影视等版权内容,版权相关业务收入占该集团总收入的60%以上,其中每年版权许可的收入(IP收入)就高达22亿美元,国内热播的《达人秀》,《中国最强音》等均为其版权作品,可以说版权资产始终是贝塔斯曼集团赖以生存的核心资产,又如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虽然于2010年11月宣布破产,但其片库中4100部电影具有很高的版权价值,每年还能给米高梅公司带来5亿美元的收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执行总裁郑传国说道。
在国内,版权资产也是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成为互联网企业打通平台与内容产业的入口。如盛大文学曾作为中国最大的社区驱动型网络文学平台,将网络文学打造为集出版。影视,游戏等多环节,多渠道的文学产业链公司。2015年初,腾讯收购盛大文学,并整合成立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阅文集团”,阅文集团的定位是立足于网络文学业务,利用所掌握的“著作权资产”,与游戏,动漫,影视等跨行业泛娱乐业务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与联动。又如华谊兄弟,作为A股第一家以影视娱乐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以其在电影著作权上的优势,积极开展“品牌授权”业务,切入电影衍生品业务,目前公司将业务拓展到音乐,游戏,影院,衍生品(品牌授权),互联网等,成为A股业务线较为完整的文化上市公司。
版权资产的特点,是一种价值形态,随作品的产生而产生。它是一种经济的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为所有者或者拥有者创造财富,所以它是一种经济资源,也就是它可以形成一种资产,通常来说,它也是一种专有权利,没有实物形态,一般我们现在把它归为无形资产。
不可否认的是,无形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和重要资源,其价值增长空间较大,对提升产业附加值具有较强作用。目前我国文化企业在兼并重组,转型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轻资产、融资难”等问题,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合理地反映在企业评估价值中或其单项资产价值难以体现。主要原因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涉及影响因素较多,识别难度较大,评估技术复杂,使文化企业在上市、兼并重组,对外投资和融资过程中也难以体现无形资产价值。
好的一面是,国家已经逐步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做出指导。继《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来,在和财政部的组织和指导下,201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并付诸实施。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评估指标
一、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源于会计学、集经济管理学与工程机械学为一体的新兴交叉学科,是一个新兴智力密集型中介服务行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特点。由于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开设的时间较短,其课程体系并不完善,与行业的磨合时间较短,高校的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方面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模式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一、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要求特点
1、行业对资产评估类人才的需求量大,但从业门槛高
至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有10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约27800人,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5000人。资产评估行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人才。
但是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要求普遍较高,据调查,90%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资产评估人员中要求具有评估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国家注册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者,用人单位在招聘评估助理人员的时候则要求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而我国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则规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1年,方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虽然资产评估行业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由于门槛高,要求多,导致了许多应届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尽快融入到行业中去。
2、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领域广泛
随着评估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从传统的资产管理与评估领域逐渐向房地产、土地、矿产、无形资产等领域发展。2004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发展,行业对房地产估价师的需求急剧增长;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尤其是近年来土地评估中增加了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价测算等内容,因此行业对土地估价人员的需要也大为增加;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社会对机动车评估、保险公估、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人员的需求也持续增长。
3、行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学生的就业调查发现,资产评估行业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面较宽,对具有资产评估、财务会计、金融证券、审计、税法、建筑工程、机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进行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二、高校培养资产评估类人才普遍存在的问题
至2012年7月,我国共有70多所本专科院校资开设了资产评估专业,这些高等院校为资产评估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但不可否认这些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普遍存在着问题。
1、培养目标雷同,不能完全适用行业的需要
查看这些院校的培养目标,发现其对评估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可以归纳为: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比较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人才。在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则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要求科目为主干课程。
而在行业实际的资产评估业务中,评估工作不仅包括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同时还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税基评估、珠宝鉴定与评估等。因此在雷同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下,培养出的学生则无法完全适合行业的需要。
2、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
目前许多高校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但或是由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开拓不足,或是由于场地经费的缺乏,或是由于课程设置的问题,使得了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没有通过现场勘查、顶岗操作等过程,直接参与评估工作,从而导致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无法满足评估单位的要求。
3、缺少经验丰富的优秀资产评估类教师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综合专业,它不仅要求教师精通资产评估和财务会计,还有熟悉金融、法律、建造工程、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珠宝、车辆、房产土地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工作。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与评估专业开设较晚,硕士以上学历资产评估类人才本身就很缺乏,同时加上许多评估公司、金融机构等对优秀评估人才的高薪吸引,造成了高校内资产评估类教师的匮乏。许多高校内的资产评估类教师则由财务管理类、会计类、土地类的教师兼任。由于教师的评估经验缺乏,因而无法培养出符合行业需要的高素质的资产评估类人才。
三、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我校于2000年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至2013年7月资产评估专业已培养了10届约5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约80%的学生毕业后一直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部分学生已经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经可以独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用人单位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普遍认同。通过对我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探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
1、根据行业需要,调整完善资产评估专业课程体系
在培养方案的设置上,既要体现资产评估类学生的专业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同时又要注重对学生独立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在培养方案的调整上,应当根据评估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再结合行业调研访谈、用人单位的反馈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随着评估业务的逐步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领域需要资产评估,高校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需要调整课程,除了常见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外、流动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外,还可以增设珠宝收藏品评估、商标商誉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等课程,以满足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
2、建立大型的实习基地,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我校的资产评估专业一直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近年来专业与行业内的北京杜鸣房地产评估公司等几家评估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的协议,同时专业与北京几家大型的资产评估公司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不仅便于专业开展对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同时便于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学生虽然有到实习单位进行评估实习锻炼的机会,但在平日正常的课堂上,仍然是教师讲课学生听,教师及学生都对行业的最新动态把握不足。因此为了让专业的师生及时把握行业动态,高校可以从行业中聘请校外知名专家、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来校进行讲座,介绍行业的最新动态、研究热点、评估中的特别注意事项等问题,以弥补课堂教学的缺陷。
3、以毕业评估报告代替毕业论文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资产评估专业在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检验和总结。考虑到资产评估专业的特点,依据资产评估专业培养方案和目标,结合我校本科学生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总结历年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存在的选题空泛、资料陈旧、逻辑性差等问题,我校提出了适用资产评估专业特点的改革方案,即以撰写评估报告来替代毕业论文,并对09级资产评估本科学生进行了试点。
在撰写评估报告的过程中,首先将学生6-7人分成一组,由专业任课教师及行业内的资深注册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指导教师,每组学生负责一个综合项目的评估。在该综合项目中学生应当进行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企业价值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通过毕业评估报告的撰写,学生们感到收获很大,很多同学认为撰写评估报告是对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且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项目的进行,同学们掌握了资产评估的程序,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且能够熟练地撰写资产评估报告。总之撰写毕业评估报告可以使学生理论联系于实践,学以致用,并为学生能够顺利的融入日后的实际评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请进来,走出去”,建设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要培养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评估人才,必须要有一支既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又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否则无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我校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校内校外密切结合的师资队伍。“请进来”是将行业内的资产评估师请进课堂,如《机器设备评估》,则聘请校外的资产评估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师,该教师专门从事机器设备评估的业务,评估经验丰富,讲解生动,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走出去”是指本校的教师到评估行业中挂职锻炼,并参与具体的评估项目中。通过在行业中的实习锻炼,教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参考文献:
[1]郭化林.应用创新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J].会计之友,2011(7):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