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国有林场

国有林场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国有林场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国有林场

国有林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有林场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在我国,国有林场虽然是事业单位,可是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国有林场是重要的森林资源生产基地,国有林场的生产和发展,直接关系着我国林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是林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林场经营活动的中心地位,在林场生存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

一、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特点

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是依据林场资金运动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利用价值形式对林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项管理工作。它既具有一般财务管理的共性,也具有受林场经营特点影响而形成的独有特征,具体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的内容复杂。林场的经营方针是“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这就决定了林场必须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开采、加工、服务等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项目,在经营方式上灵活多样,这就要求财务管理适应这一经营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方法。

2. 管理的空间范围广。国有林场是培育森林资源,经营面积较大,林区点多,财务管理面广且分散,不如其他行业能够集中管理,财务管理范围比较广,管理起来比较困难。

3. 木材生产周期长,资产管理难度大。林木资产在林场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国有林场依据1994年制定的《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把林木生产累计成本作为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对天然林和未入账的人工林,按人工林历史和近期成本估价入账,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所发生的支出按照一定对象和标准进行归集和分配的,即按历史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这种核算方法,在长期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比例客观可靠,但林木生产周期长,需要不断的投入资金,有的需几十年才能产出,而且林木资产价值也在不断变化,不断增值,价值量和实物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计量和管理。

二、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国有林场的财务管理基本上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基础性工作的管理。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林业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国有林场要普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完整、及时、准确、真实的管理;财务工作组织中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和工作程序管理;劳动工时定额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的各种凭证运转过程中的传递程序的管理及会计档案的管理。

2. 生产经营收入及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木材价格及销售合同的管理,主要指标依据什么标准来定价及按照怎样的程序去办理木材及产品的收、发、存的计量和管理;木材销售实行“五统一”的原则,销售收入由上级主管局统一管理;承包合同的测算及其到期结算的管理。

3.债权债务的管理。主要包括债权的清查核实管理;债务的清查核实与计划承付的管理;各项应收及预付账款的分析与清收管理;坏帐及无法付出款项的管理。

4. 实物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林木的成本,计价等方面的价值管理;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折旧、更新及利用效果的管理;流动资产的收发、结存及定额储备等方面的管理。

5. 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合理性管理。主要包括各项贷款的本金、利息及偿还贷款的管理;资金使用的管理;现金管理。

6. 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工时定额及物质消耗定额的监督管理;产品生产的成本(因材种、树种及径级大小和产品的品种不同而不同)的管理;林副产品及在产品、次产品的管理。

三、国有林场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国有林场的日常核算必须遵循林业企业财务制度和林业行业财务制度,作为整个林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和主体,应根据林业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特点,对林业企业财务管理从资金筹集到企业清林等全过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作为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具体法规。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对资金、成本和利润等实行目标管理或定额管理,将国家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具体化,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林场被逐步推向市场,国有林场只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运用市场提供的机遇,提出对林场有利的谋略。合理筹集资金,及时满足生产需要,并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使资金不断增值,保证林场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这就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在国有林场走向市场经济基础的时候,财务管理的内容不再局限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编制企业内部分解和落实任务指标,进行日常管理等传统方式,而是根据林场的资源条件、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筹资、投资做财务决策,编制财务计划,进行财务控制等,因此,林场财务管理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需要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林场财务管理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增加新的内容,才能使财务管理成为林业在市场经济中,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

四、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办法

按照林场财务管理特点和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建议采用以下方法:

1.计划管理方法。每年年初,林场财务部门要依据上年的财务指标,结合本年实际做出财务计划,通过财务计划编制和执行对林场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调解,使资金和物质达到最优配置,避免资源浪费,获得理想的经营成果。实施财务计划管理,首先要搞好财务预测,确定财务指标。其次,结合生产销售等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编制林场财务计划,交场长审定。第三,将审定计划分解落实到场内各单位。第四,进行日常的检查、分析和控制。最后,在年终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为下年计划的编制提供依据。

2. 理性化管理方法。就是根据财务管理的目标,把财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财务活动按设计规范进行开展,使之有序有效的进行。制度化就是在遵守财务制度统一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林场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林场内部财务制度。规范化就是一切财务行为均按制度要求形成固定模式,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有一个遵循标准,整个财务活动建立在统一性和自觉性的基础上。程序化就是一切财务活动要有最佳程序,避免行为过程的自相冲撞。

3. 财务活动定量分析方法。就是依据财务计划资料和实际完成情况,结合财务活动过程,进行量的分析,找出脱离计划的偏差,并计算出各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找出原因,并提出纠正偏差的对策。

国有林场范文第2篇

1我国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1低价征用林地现象严重

我国在林地林场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主要集中在地方性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由于缺乏系统的法规约束,在地方上往往会出现林地的补偿标准低于相关国家标准的情况。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地方上的政府认为国家的要求过高,自己进行了随意调整所致 , 所以应该坚决抵制。

1.2少征多用现象严重

在实际的操作的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在操作过程中以国家的扶持项目为挡箭牌,实际上走的是少征多用的路子,这个路子在地方上一旦形成保护主义,将难以根除,并且会长期损害纳税人的利益,给我国的国有林场林地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1.3擅自更改用途

在实际走访调查中发现,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一些地区打着国家扶持项目的旗号拿地后却挪作他用,以自己的利益为圆心开发房地产相关企业,使纳税人和国家蒙受损失。在拿地时付出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也是我国林场林地管理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2如何提升我国国有林场林地的管理水平

2.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机制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乱占林场林地和挪作他用,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健全并完善林场林地管理体系,并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对于审批项目做到认真审查,实事求是。做好病虫害的管理工作,并建立起一定规模的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除了从制度上建立起监察制度,更要从内部本质上要求检察人员,要认识到林场林地管理的重要性,做到为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

2.2强化林地用途管理与法律宣传

针对很多地区缺乏相关法律的宣传的现状,当地政府要开展普法活动,强化当地的法律宣传意识和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林地用途的监管工作,对于出现挪作他用的情况时也要积极上报,绝不姑息。

2.3改变林场的产业模式

为了提高当林场的生产生活水平,必须要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刀耕火种已经不适用于林业生产,应该以科学为主,劳动为辅发展综合科技兴林战略,提高农林业生产力水平,解决当地的财政压力 , 减少富余劳动力,把更多的劳动力从林场转移到旅游行业中去。

2.4加强林地保护力度,发展多元化林业

国有林场的保护力度相对来说比较薄弱,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林场,监管不力,盗伐现象严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国家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提高违法成本之外,还是要从根源上入手,增加当地财政拨款,提高管理质量与管理水平。除了传统的林场林地的职能外,由于我国的国有林场现状亏损比较严重,不妨搞搞生态森林旅游,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开放一定区域用作游览观光,既可以增加收入也可以降低当地的人员富余程度,充分调动林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国有林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日趋剧烈。与此同时,森林的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林业不但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同时也是生态公益功能生产部门。但是,在分类经营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对林业生态公益功能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宣传上,还未能做到针对森林的公益功能采取有效的经营措施,也未能理顺受益与经营之间,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因此也直接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经营和商品林经营两者之间的正常经营关系,使两者的主体功能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国有林场在我国南方林区占有重要地位。江西全省共有国有林场100多个,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这些国有林场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经营条件,正成为我省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林业在下世纪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希望所在。但是,由于经营体制不顺,产业单一,林业分类经营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再加上严格计划的约束,近几年来,在实现造林绿化后,部分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方向上来,从而造成林场效益下降,经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经济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如何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分类经营,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森林分类经营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这对国有林场尤为重要。现在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已基本确定,林场经营面积只有缩小而不可能扩大。因此,国有林场走外延发展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现实的。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做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二、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

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三、现行经营管理体制与林业分类经营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

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在我国林木资源较少的情况下,实行限额采伐也是保护有限林木资源的最有效手段。但是,也应看到,要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

首先,从责、权、利关系看,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三个问题未能很好解决:

第一,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

第二,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国有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第三,现行税费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行为有冲突。

依据以上国有林场现存几种矛盾和冲突,我认为可以用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

对于商品生产型国有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

2.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国有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是补偿额。

国有林场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林场;林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林地是国有林场发展和生存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重要的国有资产,林地资源是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国有林场若没有林地,那么必将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城镇化建设等项目征占林地的现象日益增多,再加上一些老百姓抢占、侵占、侵蚀国有林场林地,造成国有林场的发展和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加强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亟待解决。

1 要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

1.1 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下乡放电影、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林地管理宣传力度,向林场周边广大村民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占用林场林地行为,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有效地防范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发生

1.2 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

对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1.3 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国土资源局、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要与国有林场建立协作机制,对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不得批准开矿和开发性建设。

1.4 建立征占用林地跟踪检查机制

对已审批的征占用林地实行跟踪检查,确保规范用地。同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恢复植被。

2 加强林地资源动态保护管理

将国有林场的林地资源分成几个大片,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片,森保股各片负责人直接落实到护林点和护林员以及每一个小班地块,每隔10d定期到护林点、小班地块巡查,每月召开旬会,对基层发现的问题集中汇总,研究对策,及时逐级汇报,将林地管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大依法治林工作力度。国有林场应该组织专门人员全面梳理林地方面的遗留问题,摸排林地管理防控风险点,逐步化解林地管理风险。配合当地森林公安分局严厉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不定期对因工程建设、采石、采砂、建塔等占用林地开展检查,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乱占滥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目前,滦平国有林场已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多起,责成补办报批林地占用手续多起,还有1起正在查处之中。

3 建立健全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要求,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来建立目标责任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林场共同参与的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其次,规范木材流通管理秩序。坚持凭证运输制度,建立进出厂台帐,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预防税费流失和木材过量消耗,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的签发、监管和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按批准的木材运输总量核发木材运输证,做好运输证与采伐证的衔接,规范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行为;再次,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有效地防止和控制木材加工企业无证木材进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凭证经营、木材来源管理、安全生产、台账管理、运输管理、完税管理、木材检尺号印、许可证年检、责任追究等9项制度。

4 全力化解山林纠纷

山林纠纷是一种很容易出现在国有林场及林场周围居住群众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是影响农村社会及国有林场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好新老山林纠纷,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国有林场应该全力化解山林纠纷。要建立领导包案责任长效机制;要建立联动调解的纠纷调处机制;要建立依法依规的纠纷调处机制;要建立宣传法制的纠纷调处机制。

5 加强林场防火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森林防火的相关法规,并下发关于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组织宣传车对辖区重点林区、人流密集区进行防火宣传。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扑救能力。及时对义务、专业扑火队员信息进行了核实更新,对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配备了必要的防火器材。强化值班制度,进入森林防火期,国有林场应该实行24h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零报告制度。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

[1] 邱加荣.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财会,2009(09):112-115.

[2] 苏晓祥.浅析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之策略[J].安徽林业,2006(03):130-135.

[3] 郭馥灵.积极谋划努力建设国有林场[J].陕西林业,2010(03):176-180.

国有林场范文第5篇

1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想

当前我国的国有林场的管理是以县、市管理为主的扁平化管理,管理权比较分散。而一些发达国家公有林场通过全面分区的垂直管理效果会更好。因此,可借鉴他们的管理经验,实行以中央为主导、省级管理为主体的垂直管理体制,以区域国有林场管理处为具体经营管理单位,管护站为执行派出机构负责森林日常管理,对于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严格实行管办分离。首先是国家国有林场管理服务局,其从属于国家林业局,负责统筹全国国有林场工作的开展,制定总的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方针、标准等,在宏观上指导国有林场的森林营造、采伐、基建、木材加工及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其次是省属国有林场管理服务局,隶属于国家国有林场管理服务局,是全省范围内国有林场的业务行政主管机构,负责全省范围内国有林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并结合本省范围内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将国家国有林场服务局的工作精神及指示、发展目标等落实到位。再次是区域国有林场管理处,该单位是从属于国家国有林场管理服务局的独立事业单位,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施行国有林场管理与服务局交办的森林资源经营、管护、造林、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经营开发等事务的具体执行和管理。最后是管护站,管护站是区域国有林场管理处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基层组织,由原来的国有林场管理处改造而成,但不是独立法人。其工作内容也与原国有林场管理处基本一致,属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人事权归国有林场管理处,管护站本身没有人事权。通过这种经营管理体制上的改变,一方面由林场经营专业性更强的生态效益产品,市场主体来承担商业性经营活动,发挥了各自的专长,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水平。另一方面,国有林场在发展方向上由中央和省级直接掌控,发展方向更为明确,从而能将我国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落到实处。

2国有林场经营体制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2.1既得利益问题

在改革之前,国有林场自主经营、自收自支,对于国有财产具有较大的自。但在改革之后,原有的林场变成了管护站,失去了原有的对财产的处置权,损害了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加大了改革的阻力。另外,国有林场由原来的独立法人变成了派出机构,各级工作人员都会大大减少,面临人员分流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国有林场的商业化所带来的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生态公益性缺失等方面的问题。而改革不仅仅是去商业化,更是要管、办分离。通过法律规定、行政强制、经济赎买、资产补偿等手段强力回收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权,最终实现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2.2资金问题

当前国有林场由于国家财政拨款大大减少,而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又实行了较大力度的采伐限制,再加上税费过重、管理不善,导致其资金短缺、债务重重。大部分国有林场都处于亏损状态,员工福利待遇水平低、生活工作条件差,林场基础设施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对国有林场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阻碍。而要实行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在实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初期可由国家加大对各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于拖欠的工人工资、人员处置费用等前期的各种亏损可由政府部门统一支付,但由于各省份经济发达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可能会存在经济困难,从而影响体制改革的步伐。因此,经济欠发达省份可侧重于管理体制的完善,适当拉长过渡期。

2.3人员分流问题

当前国有林场有各类职工超过80万人,但经过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势必会有大量的人员需要分流,给当地就业带来较大压力。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流:(1)国有林场的市场化过程中,有一些商业化的项目需要走向市场,可由原林场职工优先承包,如木材采伐、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2)由政府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再就业;(3)对于自主创业给予一定的支持。总之,只有合理分流,妥善安置,才能确保人心稳定、社会稳定。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