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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 组织文化 组织成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263-01
近年来,事业单位正在逐步推进以提高效率和效能为目标,切实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所普遍存在的定位模糊、权责不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的改革。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事业单位组织文化建设对改革的影响力也逐渐体现。在完善组织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探索走市场化道路等诸多环节,组织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时无处不在地发挥着作用。
一、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组织,它是政府设立并承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约有130多万户,3000多万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文教科研、医疗卫生、宣传媒体和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部门。事业单位强调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有较强的公益性,并且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强制性。
二、组织文化的内涵和功能
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并为组织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思、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总和。组织文化本质上是“组织内部的一种共享价值体系”,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成员的行为,是组织的“个性”。一般来讲,任何组织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其他一些组织,都有其自身的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组织的“生命”,具体来说,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文化是组织活力的源泉、生命力的根基,是组织巨大的无形资产,为组织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2.组织文化通过日常的管理和渗透,形成一种群体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组织成员的态度,引导、约束和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使员工自觉自愿地把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相一致,使组织内部产生凝聚力、向心力,继而转换成强大的力量,促进组织发展。
3.组织文化所形成的组织内部的文化氛围和价值导向,能够使组织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激情高昂的情绪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将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调动和激发出来,把潜在智慧挖掘出来,使其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成员的自主管理能力和组织绩效。
三、事业单位组织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事业单位因为其特殊历史渊源和组织特点导致其组织文化普遍缺乏活力,人浮于事,行为缺乏规范。目前,事业单位员工(也包括管理者)对组织文化的理解和认识还比较肤浅,重视其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而对精神层面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研究不够。许多事业单位尽管已经认识到组织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如何把组织文化的理念和规范真正融入到管理体系中,来为实现组织战略和提高运营管理效能服务,还没有足够的经验。总之,多数事业单位的组织文化建设尚处于基本形成和酝酿探索阶段,在建设中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缺乏良好的组织文化环境。许多事业单位缺乏民主,管理混乱,政出多头,经常出现越级指挥或管理以及工作指令重复下达等现象,领导层和组织成员之间也缺少必要和有效的沟通。
2.缺乏内涵,流于形式。换句话说,就是缺乏核心价值观和组织精神的提炼。组织文化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团体组织特征的高度概括,应该代表团体的宗旨、目标及团队特点等各方面信息。但是,现在的事业单位组织文化一般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并未在实际的工作和团队的发展规划中得以体现。
3.缺乏组织“个性”。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只停留在“诚信、高效、服务”等大众化的、社会化的价值观念上,没有自身特色,缺乏个性。许多事业单位的组织文化大同小异,无显著特点。
4.缺乏规范的行为准则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虽然有些单位也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有缺乏脚踏实地的落实。组织文化不仅是一种思想、一种价值观,更是一种行为,贵在落实,贵在践行。
四、对事业单位新型组织文化建设的建议
构建先进的组织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结合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建设新型的事业单位组织文化,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转变观念,创造良好的组织文化环境。事业单位应该致力于在其内部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环境,形成团结友爱、相互协作、互通有无的良好局面,建立能够顺畅地进行文化与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渠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发挥员工的特长优势,激发员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力,为建设积极进取的组织文化创造条件。另外,事业单位领导者对组织文化建设的重视也是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的领导者不仅仅受到组织文化的塑造和熏陶,接受组织文化的影响,还是组织文化的缔造者,其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对于普通职工来说,是一把衡量的尺子,是一个效仿的标杆。
2.精心提炼组织精神,建立优秀组织文化。组织精神是指组织所拥有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意识和信念,是一种非常个性化的文化特征,是一种群体意识。事业单位要挖掘自身已有的特点和组织精神,把它以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形式表现出来,作为组织的追求和特征,并加以宣传、固化,使其成为组织的共同价值观,进而发展成为优秀的组织文化。优秀的组织文化,应该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摒弃“以物为中心”的传统管理观念,赋予员工更多的职责,给予员工更多的尊重,平衡相关者的利益,提倡团队精神,并鼓励创新,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造出最大的价值。
3.努力做好创新工作,建立有特色的组织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社会公益性,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己任,所以事业单位组织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并结合自身特点,做好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创新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创新是一个组织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事业单位应该通过各种活动开展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组织文化。
4.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把组织文化“做”出来。为了保持规范、高效的运转,事业单位应该按照组织文化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员工行为准则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以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在实践过程中,要把“做”字执行好,切实把组织文化落实在团体成员的思想行为中。一般来讲,组织领导或开创者的态度观念、做事方式和价值取向会无形中影响着组织的员工,慢慢地被大家认可和延续,进而形成组织文化。所以,建立组织文化不是一句口号和几个文件就可以完成的,必须要做到实处。
总之,事业单位组织文化的建设要考虑其赖以存在的社会、政治和伦理这个宏大的背景,要分析传统组织文化的特点,分析组织成员的社会文化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优秀的组织文化,才能使其成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增强组织的核心能力,提高组织绩效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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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恒山.事业单位改革: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华锐.企业文化教程[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3
关键词: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产业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006-02
文化凝聚着民族的集体记忆与共同体验,是国家认同和社会归属的精神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文化发展的现实仍然落后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文化领域的突破性发展最终需要依靠文化体制改革来解决。文化体制改革是涉及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事业体制改革、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改革。
一、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1.文化管理模式:从微观管理到宏观调控
传统文化管理体制的突出特点就是党政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为改变这种局面,必须理顺党委、政府、市场、企事业单位的关系,重新定位文化主体的职能,使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使文化主体从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窠臼中解放出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具体而言,党委及其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对文化工作进行方向性引导与规范,重点在于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文化产品之中,增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力与影响力。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快文化行业协会与中介组织建设。
2.文化管理手段: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
在传统的文化管理体制下,政府对于文化产品管理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干预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文化管理应更多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规划等宏观管理方式来实现。一方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以在《行政许可法》的框架之内,取消或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律规范和经济调控手段。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健全文化管理的法律体系,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同时充分利用财税政策、信贷政策调控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
3.文化管理结构:从分散到集中
就全国多数地区而言,文化系统的行政管理权依然分散在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导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资源分散,也造成文化系统机构臃肿、职能交叉、效率低下。为了消除这种弊端,应该探索建立“大文化”管理体制,逐步统一文化管理部门权限,整合文化资源,按照大部制的体制架构,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职能相似的部门归并整合,建构一个超越传统专业化分工体系的综合管理部门,从而实现行业部门的业务重组、资源整合和权责分配。
4.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从统一均质到分而改之
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前提是对文化领域进行性质判断和类别区分。一类是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改革方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一类是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改革方向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一般性、基本性、均等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而经营性文化产业其宗旨则在于满足人民群众差异性、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要。因此,需要根据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统计报送制度。
二、文化事业体制改革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转企改制将其置换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换言之,就是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将其产业化,让各种文化资源通过市场竞争性配置优化重组,实现文化产业的集约化发展。一方面,引入民间文化资本,实现产权结构优化;另一方面,树立大文化市场观念,实现文化资源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之下,打破文化市场的区域分隔和地方保护主义,引入国外有竞争力的文化资本,完善文化投融资体系,真正实现文化资本的跨国间自由流动。
2.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区别对待、分类改革
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党报、党刊、国家重要的电台与电视台,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以及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对于涉及国家文化安全、具有很强政治宣传色彩的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政府需要给予政策优惠,通过国家财政供给为主的形式确保其政治方向与国家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国家在其宣传业务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另一方面,这类文化单位又具备一定的市场赢利能力,可在不改变其事业单位性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就其中的部分经营性领域进行剥离,充分引入市场竞争。
3.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增加投入、改善服务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手段,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对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博物馆等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其非营利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渐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公益性文化单位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事业项目经费。同时,建立对政府公益文化事业投入的绩效考核机制,发挥专家评审机构、广大群众和媒体的评价监督作用。
三、文化产业体制改革
1.处理好文化产业独立发展与政府主流价值观引导之间的关系
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将文化企业与政府分离,使其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法人,让经营性文化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自发配置来实现。根据“划定界线、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加强监管”的基本思路,政府对文化产业需要从控制式管理转向服务式管理,避免目前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运动员的问题。而政府的管理手段也要从原有的直接行政干预转向经济调节、法律规范、市场监管,以便给文化产业的自由发展预留出更广阔的独立空间。一是将国家意识形态有效嵌入文化产业,实现文化领导权。务必确保文化产业维护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核心利益和文化安全。二是引导和规范文化产品的价值取向。文化产业不能为了赢利就放弃社会责任和文化审美追求。
2.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市场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首先,培育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一是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之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文化企业;二是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将其推向市场;三是在部分文化产业经营范围之内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市场,为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政策支持。其次,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对于中高收入阶层来说,其人群数量初具规模,消费潜力巨大,但是却缺乏文化产品消费意识,这就需要国家政策扶持和主流舆论引导。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降低部分高端文化产品价格,让普通民众形成消费此类文化产品的习惯。再次,健全文化产业的流通市场体系,形成各种文化资金、文化人才、文化技术等文化资源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的良好格局。
3.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二是加大金融领域对于文化产业投资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三是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经营。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非公有文化企业给予更多的扶持,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形式进入一般竞争性文化行业。
情况汇报
今年,我省被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区,文化体制改革将在我县全面启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前阶段我局专门到各下属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初步形成了文化体制改革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XX县文化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图书发行借阅、文物、影剧、电影、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及印刷的职能部门。县文化局下辖文化馆、文物馆、图书馆等7个企事业单位。县文化馆、县文物馆、县图书馆是全额拨款单位,现在干部职工29名,担负着全县的文化艺术、图书发行借阅、文物等工作,是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
县电影公司是我局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县以电影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教育、以及对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公司下属有XX电影院、XX电影院、XX电影院,其中XX电影院、XX电影院、XX电影院目前停止放映。县电影公司现在职工46人,其中退休14人,停薪留职在家12人,公司在岗5人,县城电影院在岗13人,征减下放2人。
县影剧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编人员4人,现有职工4名,由于房屋陈旧破烂,在20xx年起停止经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是对县文化馆、图书馆、文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投入的资金不够,文化公益性的基础设施远远达不到省定的基本目标,使我县的文化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二是经营性的单位底子薄、基础差,难以经受市场的冲击。如县电影公司地处我县黄金地段,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由于设备陈旧及有线电视普及、VCD等的冲击致使观众急速下降,年收入只有10万元左右。县影剧院目前也由于房屋设备陈旧,停止经营。
三、今后文化体制改革初步意见。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改革和调整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有效地实现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
2、进一步推进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宏观调控和依法管理。同时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依法保护从业人员权益,逐步形成和完善文化艺术行业管理体系。
3、建立优质、高效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加大对文化公益事业支持和保障力度,通过抓好县文化中心的建设工程,通过走产业兴文化之路,开展“以文养文”、“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盘活文化资产,建设成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借机促进我县“二馆一室”的建设达标。
关键词 文化产业 产权多元化 改革路径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六大把文化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单位,即为公共事业服务,隶属于国家的一些事业性质的部门;另一类是经营性的产业。它以生产的产品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实现它的价值。因此,中央规定,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改制中要分别对待。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主要通过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事转企”改革实现。随着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产权构建也成为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的关键。
一、浙江省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现状分析
产权指所有权和从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其他财产权构成的财产权系统的统称。所有权本质上是一定社会中财产权在法律上的表现。一旦从法律关系领域进入经济活动领域。它就演化为产权关系。产权的“法律规定”和“契约”原则,体现的是制度安排,其内涵要比所有权宽泛得多。
产权多元化指企业的产权关系由原来的一元转为多元,由产权的集中转为分散,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产权的多元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具体到文化产业。是指文化产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其主要实施途径是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互相参股形成文化产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股份制文化企业,改变文化单位国有产权单一的局面。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是目前浙江国有文化企业产权体制创新的焦点。
浙江省经营性文化单位以“创新体制、转化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基本方向,按照分类分布和“单位性质要转变、劳动关系要转换、产权结构要转型”的要求,一批经营性国有文化试点单位已经实行转企改制。
2000年至今,浙江省共组建了8家国有文化集团,经过体制改革试点后,产业经营得以拓展。如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本部及所属9家出版社、期刊中心,除浙江人民出版社保留事业性质外,其余全部实行“事转企”改革。杭州市确定了杭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7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家单位列为省级试点。目前,7个试点的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后,文化单位存量领域的产业发展潜能得到释放。浙江省文化宣传单位探索将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将经营业务剥离组建相对独立的经营公司,同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类型,采取国有独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等不同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吸收社会资本尤其民营资本进行改制的股份制公司使得文化单位呈现产业产权多元化特征。
浙江省经营性国有文化试点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呈现以下新趋势:
1 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由点到面全省范围内展开
2003年浙江省省文化厅等六个省级试点部门和杭州、宁波两市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2005年浙江省又决定全省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目前改革工作正在由点及面地展开。杭州市的改革已经由文化演艺、新闻媒介、出版发行扩大到卫生、体育社科等大文化系统,各区、县(市)60%经营性文化单位已经转企改制。宁波市的文化体制改革从10家试点单位扩展到全市所有宣传文化单位,从市级扩展到11个县(市)、区,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扩展到整个宣传文化领域,从存量改革扩展为用新的体制机制发展增量。
2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意愿和步伐加快
浙江文化产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民营化程度较高,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已经得到调整。2007年,全省已有文化企业4万余家,涉及影视、印刷、艺术品经营、会展等10个行业,投资总规模逾230亿元,总收入达3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50余万人。广厦集团、横店集团、宋城集团等一批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速。《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中对民营资本市场准入、政策扶持、主导产业等一些列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为浙江宽裕的民间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鼓励一批文化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广厦集团、横店集团、雅戈尔集团等民营企业都分别以不同方式参与了一些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2006年课题组和宁波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合作的“宁波市民营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意向调查”中,在被调查民营企业中,在文化产业领域已经有投资项目的有占9.9%,有计划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的占88.3%。
二、浙江省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产权多元化就是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以及文化单位活力,通过有偿出让国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对产权结构进行合理调整的一种方式,其核心内容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国家所有制,代之以一种多元化的共同所有制结构。在浙江省文化单位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
1 参与文化单位改制的民营企业获得平等主体待遇的问题
民营企业参与文化单位的改制,遭遇政策性限制。民营企业只能获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不能获得实际的控制权,因而削弱了他们进入文化单位改制的热情。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在竞争中权利义务不对应,影响改制的文化单位市场主体地位的形成,将导致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不仅受制于市场化程度,更受制于产权主体状况,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格局与态势。
2 改制单位思想解放不够,影响了和民营企业的合作进程
改制单位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对民营企业有看法,甚至有陈见。认为与民营企业合作就是资产流失,总觉得门不当户不对。认为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不是心血来潮,就是急功近利。因此,在谈判认识、合作协议条款、改制后单位组织结构中,两者的合作是不平等的。有些协议内容,并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制定。民营企业始终处在被动的从属的位置,民营企业的利益往往被忽视。
有些改制单位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缺乏改革的勇气和魄力。浙江省民营企业参与文化单位的改制往往是政府相关部门“拉郎配”的结果。在改制过程中,许多改制主体缺乏改革动力,呈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改制阻力很大。往往是民营企业热情高涨,改制合作文化单位态度冷淡。广厦传媒参与浙江歌舞剧院改制过程中,浙江歌舞剧院内部思想不统一,有些问题讨论一年之久还没有形成共识。以至于雅戈尔集团参与东南商报的500万元资金,广厦集团参与浙江歌舞剧院改制的2800万元资金,一年后还一直闲置在银行的账户上。
3 改制进程相对滞后,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在改制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
要探索和解决,比如董事会与经营层职责不明,缺乏外部董事及监督,经理层市场化评价和选拔机制还不完善等等,以至于有些改制文化企业经理层形同虚设。
4 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改制遇到最棘手的问题是职工的身份置换问题。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退休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都会出现较大的落差,改制的阻力相当大。浙江歌舞剧院要完成改制,其成本大约需要4000万元。剧院自身显然是无能为力,而广厦传媒势必也要等到浙江歌舞剧院完成事转企后,对其非经营性资产剥离、不良资产核销及职工安置费用提留后的国有净资产进行评估,并折算成其股本,广厦传媒即按照股比结构投入现金,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由于歌舞剧院改制资金和保障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得原定的改革方案难以实施。
5 改制政策不配套,信息不对称
文化体制改革涉及面非常广,土地、人事、资产、福利保障等方面,每项工作都回避不了,都要一一落实解决。中央、省里和市里出台了许多文件,但具体运作起来,参照标准很难确定。一些职能部门对文件精神的领会不一致,各级职能单位的意见不统一。比如土地问题、养老保险问题,银行贷款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估体系,许多文化产品的生产无法获得银行方面的支持。如电视剧生产,国外有版权抵押的行为,我们的银行没有相应的评估体系,再加上知识产权保护上的问题,无法判断其产品的预期价值。资产评估和审计方面,往往是以改制单位说了算,而民营企业则一知半解。对民营企业来讲,面对很多国有单位里的问题。几乎就是雾里看花。
6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杭州市政府组建杭州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被授权经营杭州市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浙江省文化单位国有资产普遍采取授权经营形式。但是文化单位的资产经营情况、资产质量情况和资产监管情况都不清晰。
三、浙江省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实现路径分析
1 对浙江省国有文化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
鉴于长期以来的事业体制而形成的国有文化单位普遍忽视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存在着资产和债权、债务不清,家底不明的问题,建议对国有文化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清理债权、债务,界定产权,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状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需要评估的无形资产,需要核销的坏账和逾期的库存数额,以及人员结构和社会保障状况、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核实企业资本金,测算改革成本,为制定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总体方案提供依据。
2 把浙江省经营性文化单位从“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
从文化体制改革具体实施和操作的角度看。“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其边界还不十分清晰。在此情况下,为抓住当前的有利机遇,加快文化体制的改革步伐,应当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把三类国有文化单位从“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一是演出、娱乐、会展、影视、音像、体育健身等竞争性文化行业中的国有文化单位:二是科技、财经、汽车、时尚等非意识形态的国有垄断性行业的传媒单位;三足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国有垄断性文化行业中除了少数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直接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文化信息安全的国有文化单位,包括近几年来组建的仍具有事业性质的国有文化产业集团。上述三类国有文化单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产业化、市场化的程度较高,都是属于可以面向市场的营利性文化行业。
3 竞争性文化行业中的国有文化单位产权多元化改革模式
对于浙江省演出、娱乐、会展、影视、音像、体育健身等属于一般竞争性文化行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结合国有文化资本的战略性调整,通过股份制形式实现产权多元化改革。
――少数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演出集团、影视集团等),应当在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民营资本的“增量”投资或转让部分国有“存量”资本而实现产权多元化改造,从而有利于国有资本继续在这些行业发挥引导性作用。
――中小型国有文化企业。采取包括经营者和职工自愿投资人股的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改造,或国有资本退出的方式。以及租赁、承包等非产权改革的方式搞好搞活;鼓励各类优势文化企业采取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托管、联合等形式发展壮大;对于少数长期经营亏损、资不抵债,实际上已经失去经营能力的国有中小型“空壳”文化企业。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坚决实施政策性的破产关闭,以避免国有资本继续流失。
4 非意识形态国有垄断性传媒单位产权多元化改革模式
对于浙江省科技、财经、汽车、时尚等非意识形态的国有垄断性行业的传媒单位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从“事业体制”分离出来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等方式实现产权多元化改革。
――由国有传媒单位投资经营的非意识形态媒体,根据其行业地位和经营状况,分别采取吸收相关社会资本,改组为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或由经营者和职工投资人股,同时吸纳社会资本,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
――由国有和民营两个方面事实上共同投资、合作经营,双方合作和经营状况良好的非意识形态媒体,应在界定产权、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改组为由两个以上出资人投资入股的股份制企业。
――由国有传媒单位提供刊号,而由民营资本事实上承担全部投资运营资金并实际担负日常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在合作中问题和摩擦较多的非意识形态媒体,则可一步到位,使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为民营经济在这一领域的发展留出一定的空间。
5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国有垄断性单位文化产权多元化改革模式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国有垄断性投资经营行业的传媒单位,尤其文化产业集团,集中了浙江省文化产业相当一部分优质资产和优质资源。对于这些文化单位,应该对其产业体制形式做出特别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技术处理,从而有利于最终实现国有文化产业集团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的历史性转变。
――对于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少数直接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文化信息安全的要害单位,以及主要承担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传媒单位,继续实行国家财政支持的事业体制;对于该行业多数可以产业化但同时又或多或少涉及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的国有文化产业集团的母公司。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以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控股、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目标的产权多元化改革。
――对于国有文化产业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可以有选择的吸收社会资本,组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
股份制公司。积极鼓励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使以国有资本控股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利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迅速发展壮大。
四、推进浙江省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改革 的对策建议
1 改进产权结构政策,确定多元产权文化企业各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
在产权多元化文化企业中,不论是国有经济主体还是非国有经济主体。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应一视同仁,取消差别或歧视政策。以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潜能共同促进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企业中根据投资额的多少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和决策权。明确国有经济主体和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同等法律地位,国有经济主体在企业中不享有超越其他经济主体的“特权”。特别是行政特权。
2 加强国有文化改制单位人力资本市场化改革
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存在大量富余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有的是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有的是被体制束缚的现实生产力。因此必须付出必要的代价及早地解决国有企业职工身份问题,使它们成为增值的人力资本。文化企业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一样,已经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文化企业的生产过程。人力资本应该参与收益分配。必须注意的是,要区别异质型人力资本和同质型人力资本之间的转换。
3 进一步吸引非国有产权主体,放宽投资领域、拓展融资渠道
浙江省民间资本雄厚,民营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同时民营文化企业对参与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有强烈兴趣。因此要积极支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同时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外商,在继续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和利用包括港澳台资本在内的境外资本以直接投资方式参与经营性文化单位股权或资产改制。培育和发展各类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经纪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通过投资、控股、参股、委托、债转股等方式。加快文化企业形成多元持股。
5 完善经营性文化企业产权交易。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运营
――完善浙江经营性文化产权交易市场,提高其系统化和网络化水平,大力培养产权交易信息网络建设和有关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服务质量。
――制定加强经营性文化产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经营性文化企业产权改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资产评估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认定向公开、公正的产权交易市场竟价招标评估转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产权转让中的暗箱操作、低估贱卖等问题。
――制定政策。促进文化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股份制改造和合并整合,鼓励产权交易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强化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运营和管理。
我们认为,下一步改革的思路是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的文化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重点。
1、文化事业单位。在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基础上,对确定保留事业性质的文化单位,主要是改革投入机制。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文化事业,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这一点将在制定文化发展纲要中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促进工作落实。
2、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在全国没有统一部署之前原则上不扩大试点范围。可以按照宣传经营“两分开”的原则,新闻单位在有条件时将经营部分如发行、传输、广告、印刷等部门分离出来,转企改制,走向市场,做大做强产业。省政协专题协商意见提到的组建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可请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提出具体的组建方案,按程序报批。专题协商意见提到的组建福州和厦门等市级报业集团的建议,可以请福州、厦门等地,根据中央17号文件的规定和组建报业集团有关条件,进行衡量,够条件的再提出方案报批(17号文件规定,“可以有相当实力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党委机关报为龙头组建报业集团”。其“相当实力”指:除主报外,应拥有6种以上子报子刊,沿海地区主报及子报总期发行量在100万份以上,总资产6亿元以上,总收入3亿元以上,税后利润3千万元以上)。这里要说明的是,组建集团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唯一途径,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理清发展思路,实事求是,重在实效。
3、出版改革。目前,全国只剩下5个省区市的新闻出版局未与其所属的出版总社实行局社分开,管办分离。其中,总署认为新疆、情况特殊,所以实际上未进行局社分开的只有三个省,包括福建。去年底,省新闻出版局提出了一个局社分开的初步方案。省政协专题协商意见提到整合全省出版资源、组建出版集团的建议。按说在局社分离的前提下,可以组建出版集团,但由于存在以下几个因素:一是福建出版业总体规模偏小,整体实力居全国15~16位;二是教育出版社的规模约是总体规模的二分之一,且不隶属于省出版总社,如组成集团与教育主管部门还有待协调;三是福建人民出版社是否保留事业性质也未形成共识。从全国层面看,人民出版社已从中国出版集团退出,保留国有事业性质。各省人民社是否保留事业性质,由各省自行决定。事业单位改革有一个原则是,不主张企业办事业单位,而出版集团只能是企业性质。所以,福建人民出版社若要保留事业性质,则不宜进入出版集团。如果人民出版社不进入出版集团,那么只剩下几个小专业出版社。如何妥善处理,尽快推进出版改革,省出版总社可以提出方案,按程序报批。
4、发行改革。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已在工商部门登记,事转企和业务整合等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我们希望发行集团能加快改革步伐,特别是业务改革步伐,尽快做大做强,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让集团职工和社会各界看到改革的成效和好处。
5、文艺院团改革。这将是下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由于这个系统问题复杂、牵涉面较广,我们将与文化厅等有关部门一道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初步设想,可以在演艺团体、演出市场等方面做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