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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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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诗句

战争诗句范文第1篇

刑事证据展示,可以实现控、辩双方的对等性,突出庭审重点,使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掌握对方证据,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从而更好地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司法诉讼公正。

我国庭审制度的改革,由过去的纠问式向现代的控辩式方式转换是司法进步的需要,是司法文明的标志。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证据展示制度没有实现,形成控辩双方的不对等性,侦查起诉机关拥有广泛的侦查权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广泛收集证据,并以国家为其强大后盾,而辩护方则显得势单力薄,这就使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上形成了不对等性,动摇了控辩式庭审方式赖以存在的公平基础,妨碍了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没有实行庭审前控辩双方证据展示制度,从而使控辩双方在庭审前尽可能少地让对方知道自已的证据及重要证据,而在法庭上却突抛秘密“武器”奇袭对方,导致庭审的无序和混乱,从而影响庭审效益,造成不必要的休庭和重复开庭。既降低了诉讼效率,也影响了诉讼公正,因此实行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是诉讼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司法改革的必然。

证据展示是与控辩式审判方式相配套的一种程序,现在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我国的证据展示现处于摸索阶段,因为要实现证据展示制度,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模式参考,而证据展示的实现,不是司法机关哪一家就可以确定的,需要检、法、律师三家经过协商,共同完成。作为一项与审判方式相配套的良好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其优越性,应对证据展示的程序予以完善并依法予以确定,使操作起来可以有法可依,对违反规定的做到违法必究,使之保持良性健康运行。

结合实践,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证据展示的时间

证据展示的时间十分关键和重要,什么时间进行证据展示十分讲究,证据在什么时间进行展示效果最好呢?总的说来,证据展示时间是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开庭审理之前这段时间,时间过早,律师有些情况未调查,不利于全部证据的展示,过晚则造成时间仓促,证据得不到充分展示。因此应在开庭审理前2-3天进行证据展示比较适宜,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开庭时间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通知辩护人出庭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也就是说开庭的三日前,公诉人、辩护人都已明确开庭时间,且距开庭时间已近,案件接手已经历了一段时间,该调取的材料都应调取完毕,这时进行证据展示,有利于全部证据的展示,可防止双方在庭审中使用“秘密武器”搞突然袭击,造成不良效果。

二、证据展示的地点

证据展示的地点,根据现状,选择在检察机关比较可行。公诉人的工作环境相对固定,而律师由于工作关系,会东奔西跑,行迹不易固定,而且律师事务所人多混杂,不利于案件的保密工作。而检察院则有比较宽松的环境,实践中检察院的刑检部门大都设有“律师会见室”,可以将“律师会见室”同时用作“证据展示室”。此外,有关的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也都存放于检察院,因此证据展示的地点应选择在检察机关。

三、证据展示的范围

证据展示是相互的,也是对等的。既有检察机关向辩护方的展示,也有辩护方向检察机关的展示。检察机关拥有侦查部门调取的证据和自行补查取得的证据,但其证据主要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当然也可能有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辩护律师根据其职能其拥有调查取证权,根据辩护律师责任,他会收集到一些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因此,证据展示的范围,对检察机关来说,应是全部案卷材料,而不应局限于《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的,只展示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果是这样就无证据展示之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属证据展示范围。对辩护律师而言,也应展示其所掌握的被告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处罚的所有证据。诉、辩双方相互展示,彼此了解对方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哪些观点双方认可,哪些观点双方持有异议,明确争辩焦点,确立辩论重心,精心准备,这样有利于控、辩双方庭前对某些问题达成共识,减少庭审中质证的工作量。案件证据的全部展示,使信息共享,也使律师提前得到一定信息,因此可以说案件证据展示是对律师的一种补偿,是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受限制及庭审中控、辩双方申请休庭或延期审理权利不平等的一种补偿,也是使律师积极参与证据展示的一种动力。同时也给法官以明晰结论,以有利于公正判决。

四、证据展示的主体

证据展示的主体应为案件承办人和具有律师资格的辩护人。庭前的证据展示,是一个比较慎重的环节,这些证据关系到被告人定罪、量刑、从轻、减轻处罚,具有极强的保密性。律师由于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受职业道德的制约和法律的制约,能够保守案件秘密。而其他诉讼参与人则不具备这种条件,参与证据展示接触证据材料后,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或使其诉讼权利得到限制,不能充分发挥其诉讼权利,从而影响了司法公正。

五、证据展示的方法及效力

证据展示前,控、辩双方应先交换准备展示证据的清单。证据展示时,控、辩双方应交替出示证据,可以逐个出示,也可以分组出示。证据展示时,检察人员应不少于两人,并做好证据展示笔录,对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和存在分歧的证据,都应在笔录中记明。证据展示结束后,参与证据展示的人员应核对笔录,经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此笔录应一式三份,公诉人、辩护人各执一份,另一份连同双方展示证据清单一并送交审判机关。法院开庭审理时,对经过控辩双方证据展示,且双方无异议的证据,不必经过质证,经法庭确认可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而对未经证据展示的证据法庭有权排除。对于证据展示后新获取的证据,控辩双方应再次展示,方能在法庭上出示。但出示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放弃接受证据展示的(应有书面材料)法庭应允许出示方出示未经展示的证据,经质证、认证后应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六、证据展示的保障

证据展示是在法庭审理前进行的,证据展示后就扩大了其知情范围,而距开庭审理还有一定时间,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材料,其保密工作尤其显得重要。因此证据展示后保障工作上更应该加强,检察人员和辩护律师按其职业道德都有保守案件秘密的义务,但光有这些是不够的,还应特别规定,对泄露案情的,应视情节予以处罚。若辩护律师泄露了案情,情节较轻的,可以通报批评或予以训诫;若情节较重的,可建议吊销其律师证;或依照《检察官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严格制约才能保障证据展示的良性、健康、顺利发展。

证据展示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是与现代控辩式庭审方式相配套的一种有效制度,是司法改革的必然,但是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证据展示制度。证据展示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告人聘请有辩护律师且辩护律师已收集证据的案件。也就是说,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应聘请有辩护律师,而其他阶段聘请则不能实现证据展示,其他辩护人也无资格进行证据展示。另外一个条件是辩护律师已收集证据。证据展示是互相的,双向的,若律师没有收集让据,没有证据向检察机关出示,那也无法实现庭审前的证据展示。只有三项齐全, 缺一不可,方能进行证据展示,信息共享。

证据展示条件要求如此苛刻,会不会影响证据展示的发展?回答是否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日益加强,同时我国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强制性指定辩护的扩大,聘请律师和接受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逐渐增加,控辩庭审模式的运行也使律师参与诉讼的机会越来越多,因此现行司法体制使证据展示制度的确立成为可能。

有了证据展示的三个条件也不一定就进行证据展示。证据展示应是平等协商,自愿进行。证据展示不能强迫,而是建立在条件平等,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证据展示可以使双方互享对方信息,做到胸有成竹,镇定自若。

战争诗句范文第2篇

1、美人自刎乌江岸,战火曾烧赤壁山,将军空老玉门关。____张可久《卖花声·怀古》

2、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____纳兰性德《长相思·山一程》

3、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人未还。____王昌龄《出塞二首·其一》

4、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____杨炯《从军行》

5、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____岳飞《满江红·写怀》

6、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____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7、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____戚继光《马上作》

8、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____李贺《雁门太守行》

9、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____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其二》

10、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____杜牧《题乌江亭》

11、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____屈原《国殇》

12、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____李颀《古从军行》

13、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____虞姬《和项王歌》

14、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____陆游《诉衷情·当年万里觅封侯》

15、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____许浑《塞下曲》

16、君王游乐万机轻,一曲霓裳四海兵。____李约《过华清宫》

17、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____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18、莫遣只轮归海窟,仍留一箭射天山。____李益《塞下曲》

19、边月随弓影,胡霜拂剑花。____李白《塞下曲六首》

20、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____李颀《古从军行》

21、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____杜甫《春望》

22、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____李商隐《马嵬·其二》

23、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____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24、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____曹松《己亥岁二首·僖宗广明元年》

25、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____杨炯《从军行》

26、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____王昌龄《从军行七首》

27、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____杜甫《咏怀古迹五首·其一》

28、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____王维《观猎》

29、客子过壕追野马,将军韬箭射天狼。____李梦阳《秋望》

30、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____李白《从军行》

31、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____李白《战城南》

32、万里云间戍,立马剑门关。____崔与之《水调歌头·题剑阁》

33、卷旗夜劫单于帐,乱斫胡儿缺宝刀。____马戴《出塞词》

34、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____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35、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偏吹行路难。____李益《从军北征》

36、集中什九从军乐,亘古男儿一放翁。____梁启超《读陆放翁集》

37、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____辛弃疾《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

38、今为羌笛出塞声,使我三军泪如雨。____李颀《古意》

39、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____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40、流星飞玉弹,宝剑落秋霜。____张玉娘《从军行》

41、昨夜秋风入汉关,朔云边月满西山。____严武《军城早秋》

42、弓背霞明剑照霜,秋风走马出咸阳。____令狐楚《少年行四首·其三》

43、诗界千年靡靡风,兵魂销尽国魂空。____梁启超《读陆放翁集》

44、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____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45、东风吹落战尘沙,梦想西湖处士家;____刘因《观梅有感》

46、和戎诏下十五年,将军不战空临边。____陆游《关山月》

47、横戈从百战,直为衔恩甚。____李白《塞下曲六首》

48、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____李白《从军行》

49、天涯静处无征战,兵气销为日月光。____常建《塞下曲四首·其一》

50、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____杜甫《月夜忆舍弟》

51、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____曹操《蒿里行》

52、横笛闻声不见人,红旗直上天山雪。____陈羽《从军行》

53、金带连环束战袍,马头冲雪度临洮。____马戴《出塞词》

54、起望衣冠神州路,白日销残战骨。____辛弃疾《贺新郎·用前韵送杜叔高》

55、前年伐月支,城上没全师。____张籍《没蕃故人》

56、满衣血泪与尘埃,乱后还乡亦可哀。____高启《送陈秀才还沙上省墓》

57、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____屈原《国殇》

58、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____王磐《朝天子·咏喇叭》

59、隔水毡乡,落日牛羊下,区脱纵横。____张孝祥《六州歌头·长淮望断》

60、四海十年兵不解,胡尘直到江城。____陈克《临江仙·四海十年兵不解》

61、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____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 / 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62、玉门山嶂几千重,山北山南总是烽。____王昌龄《从军行七首》

63、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____屈原《国殇》

64、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____屈原《国殇》

65、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宿长杨。____王昌龄《青楼曲二首》

66、落日塞尘起,胡骑猎清秋。____辛弃疾《水调歌头·舟次扬州和人韵》

67、岁岁金河复玉关,朝朝马策与刀环。____柳中庸《征人怨 / 征怨》

68、兵戈既未息,儿童尽东征。____杜甫《羌村三首·其三》

69、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____杜甫《阁夜》

70、骝马新跨白玉鞍,战罢沙场月色寒。____王昌龄《出塞二首》

71、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____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 / 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72、去年战桑干源,今年战葱河道。____李白《战城南》

73、闻道黄龙戍,频年不解兵。____沈佺期《杂诗三首·其三》

74、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____杜甫《悲陈陶》

75、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____李白《古风·其十九》

76、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____李世民《饮马长城窟行》

77、马嘶经战地,雕认打围山。____王镃《塞上曲》

78、城头一片西山月,多少征人马上看。____李攀龙《塞上曲送元美》

战争诗句范文第3篇

二、深入企业搞好服务。一是,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抽调一名副局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市工作组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要求各区县地税局和市局机关有关处室积极策应市服务企业工作组的工作,以不给企业增添负担为原则,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及时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三是,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好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办一些实事好事。

三、加快建立融资担保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拟定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具体筹资计划,市财政集中资金5亿元,区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总共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区县普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贷款担保行为,理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的经济关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支持市场需求大、发展势头强、投资见效快的企业和项目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矛盾。

四、积极制定和落实促进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一是,大力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给予支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积极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使重大建设项目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大力支持自主创新,认真落实加速折旧、提高费用扣除比例等财税优惠政策,高效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格认定,及时享受到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三是,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在一定期限内转让普通住房给予减免营业税政策。四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优先采购本地具有知识产权和名牌、品牌产品,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电子办公设备的,一律优先购买本市产品或优先选定在我市注册的协议供货商。五是,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对购买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产品的农户,按照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

五、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取消和停止征收涉及我市的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土地登记费等9项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6亿元。二是,通过采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面临的困难。三是,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积极整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间协作,切实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六、大力精简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大提速准备工作”的具体安排,取消涉及财税业务的市级审批事项11项,区县审批事项7项,合并审批事项3项,减少申请要件43件,并将税务登记证核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等4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税务部门。通过减并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预计提高审批效率最高可达83%,平均提速45%。

七、落实提高居民收入的政策。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5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同比提高12.6%。二是,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30元。三是,调整城乡居民特困救助范围,提高财政救助标准。四是,落实国家补助政策和我市优抚对象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规定,进一步提高抚恤金标准。五是,预拨住房保障财政补贴资金,研究出台《*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居民住房提供制度保障。

八、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规定,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区县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环保节能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实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各类人员创办民营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进一步加快三类企业退出工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彻底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收入问题,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职工,确保社会稳定。

战争诗句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在巩固和深化分析检查阶段取得成果基础上,紧紧盯住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一批问题,办好一批实事。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科学发展方向,坚定科学发展信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整改工作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根据整改的事项分别成立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任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项目的整改落实。

三、整改原则

(一)先急后缓原则:对严重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问题和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放在优先整改的位置,先急后缓,逐步推进。

(二)先易后难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完善机制,限期解决。

(三)标本兼治原则: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也要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解决问题和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推进民政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整改事项和方法措施

(一)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问题

1、整改小组:

组长:郑锦堂副局长

组员:社工科科室人员

2、整改目标:完善机构,充实力量,建立制度,营造氛围,为社会工作在全市的顺利铺开创造有利条件。

3、整改措施: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7月份召开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统一认识,部署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工作方法和客观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相关指导政策,尽快起草完成《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其它配套文件。四是开展试点工作,选择城区四个街道和石龙、虎门等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试点价值的镇街开展试点工作,为社会工作在全市的铺开积累经验。

4、整改期限:年底内完成。

(二)关于解决我市成年孤残儿童出路的问题

1、整改小组:

组长:*

组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室人员

2、整改目标:探索有效途径和机制,确保成年孤残儿童能顺利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3、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宣传解决成年孤残儿童出路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二是抓紧时间出台我市成年孤残儿童安置办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安置渠道,为成年孤残儿童的出路和安置提供政策保障。三是积极筹建市第二福利院,缓解市儿童福利院床位、用房紧张局面,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4、整改期限:积极推进,根据工作情况而定。

(三)关于指导帮助新一届村(居)委会提高自治能力的问题

1、整改小组:

组长:*

组员: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室人员

2、整改目标:巩固换届成果,完善制度,提高新一届村(居)委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水平。

3、整改措施:一是举办新一届村(居)委干部培训班,就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等进行培训,提高村(居)会干部依法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二是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检查,检查各村(居)委会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情况,指导各村、社区健全和完善村(居)委会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落实和推进村务公开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不断提高村(居)务公开的水平。

4、整改期限:年底内完成。

(四)关于解决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整改小组:

组长:*

组员:人事监察科科室人员

2、整改目标:通过整改,使党员干部的科学发展观念牢固树立,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实践、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能切实端正工作的指导思想,自觉培养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争先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3、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每周用半天时间开展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和作风纪律教育,扎实打牢政治思想基础。二是创新学习教育形式,综合运用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主题活动、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形式,培养起党员干部浓厚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三是定期开展调研活动,每个党员干部每季度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一次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情况,制定推进工作的科学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锻炼养成良好的工作方法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各种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职业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和行风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优质服务展现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4、整改期限:年底内完成。

(五)关于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力度的问题

1、整改小组:

组长:*

组员:救灾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科科室人员

2、整改目标: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3、整改措施:1、加强调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可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认真贯彻市府办《关于向有关市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313号)文件精神,严格统计核实发放名单,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快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进度,把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以最快的速度传送到困难群众中去。

4、整改期限:9月底前完成。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确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整改工作小组要抓紧时间,集中智慧,攻坚破难,全力以赴确保整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密切协同。民政系统内部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间要把做好整改工作当作共同的任务,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地解决各种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问题。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加快破解那些涉及面广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战争诗句范文第5篇

刑事证据展示,又称刑事证据开示,是指刑事诉讼的控辩双方,在开庭审理前,将各自掌握了的一定范围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展示的制度。它的核心要求是,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求指控方在审判前辩护方可以查阅或得到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同时,在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法庭也可以要求辩护方将他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指控方予以公开。

证据展示制度最早源于西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早期证据展示制度在英国是以司法判例形式存在的,即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将证据展示制度固化下来。然而,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规则即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的一项制度,证据展示正式发端于英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的刑事诉讼。因为在英美对抗制的刑事诉讼中,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以及法官消极的仲裁者地位,决定了证据展示极为必要,否则法庭审判将完全演变成一场纯粹的司法竞技,案件的客观真实难以发现,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相互突袭不可避免。美国1946年《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6条中首次确立了证据展示规则,以后各个州也相继进行了规定,并逐渐扩大了证据展示范围。建立在庭前交换证据为主线的证据展示制度成为必然。从1979年修订《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改变控方单方面出示证据成为控辩双方互相出示证据至今,美国大多数州都以成文法形式制定了专门的证据展示制度。

英国上从17世纪中叶开始就陆续出现过证据展示的司法判例,及至本世纪90年代,又对证据展示进行了系统的改革,在皇家刑事委员会的努力下,1996年通过的《刑事诉讼与侦查法》(CriminalProcedureandInvestigationAct1996)中以实体法典的形式对证据展示问题进行全面的规定。美国学者在论证《联邦行使诉讼规则》第16条时,指出这一规定中确立的证据展示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刑事政策:有利于使得案件的诉讼程序变得高效、迅捷。因此,尽管在其产生的过程中也存在过争论,但证据展示制度在英美刑事诉讼中无疑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制度。

不仅如此,一些传统上采用大陆职权主义诉讼形式的国家,如意大利、日本等,在诉讼模式由纠问式转向对抗式的过程中,摒弃卷宗移送主义的同时,建立了证据展示制度。

,传统上采用当事人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都以成文法、法院规则或判例法的形式规定了证据开示制度,原来属于大陆法系的日本和意大利,在刑事诉讼立法上相应设置了有关证据开示方面的规定,以便在强化程序公正的同时,维持程序的真正发现功能。证据开示制度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二、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现状

1996年,我国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审判程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是律师较早地介入诉讼;二是检察院移送起诉时,不再移送诉讼案卷,起诉书只附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三是庭审采取了主要由控诉方和辩护方举证的所谓控辩式或类似控辩式的诉讼形式,这使我国的审判方式在技术上已具有一定的对抗制特征。这就使得证据开示成为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问题。尽管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类似证据开示的规定,但与庭审诉辩对抗式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开示制度并没有建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施行,证据展示制度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已初现雏型,这对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建立起到了一个先导和促进作用。与庭审诉辩对抗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开示制度并没有建立,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法律没有规定辩护律师应向检察院提供证据,有违证据开示制度的双向性原则;

第二,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材料仅限于“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现场照片等”,辩护律师通过法院得到的证据有限,其知悉权不能完全保障;我国刑诉法对证据开示仍旧缺乏明确的规定,如对审判前律师到何处去查阅检察官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就欠缺说明,而检察机关否认律师有权到检察院阅卷,这就使律师只能十分有限地了解检察官所掌握的证据,使得原来刑诉法中的律师查阅全部证据的权利在新法中处于一种虚置的状态。这无疑会对律师辩护以及整个刑事诉讼发生重要的。

第三,没有证据开示的程序性规定,证据开示的主体、时间、方式以及不进行开示的法律后果均无法律依据。

三、中国现有证据展示程序产生的问题

由于证据展示这一方面存在的许多缺陷导致不能适应新的审判方式,司法实践中出现诉讼活动动作不顺畅的局面。

第一、表现在降低了诉讼效率,妨碍了公平竞争。控辩双方相互隐瞒主要证据,很难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很少进行证据交流,辩护方从控诉方所得到的证据材料也非常有限,这样就会导致庭审中双方都会提出一些令对方措手不及的证据,不利于双方进行充分的质证、辩论,其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不能及时收集到有利于己方的相关证据而败诉,影响司法公正。如果一方因此而申请延期审理,就会造成拖延诉讼,法庭的不间断审判原则得不到贯彻。同时也增加了法院对证据的调查、核实的负担,降低了诉讼效率。没有证据开示制度的对抗式庭审机制只能带来控辩双方非正常的对抗和资源浪费,这与当初设立对抗式庭审机制的初衷背道而驰,

第二、辩护方取证困难,辩护方无法充分履行辩护职能。中国证据展示的作法弱化了律师的阅卷权,导致辩护功能萎缩,加剧了控辩双方之间力量对比的失衡,无法实现“平等武装”的诉讼理念。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只能是一些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因此,辩护律师无论是在法院还是在检察院,所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非常有限的。虽然辩护方可依法向法院、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然而此举在实践中却难以实行。

第三、控方进行指控难度的加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辩护方向控诉方开示证据的义务。 然而,如果庭审前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难免会造成辩护方在审判过程中突然抛出一些具有很强证明力的证据,而检方对此毫无防备,即使能够提出相应的证据也会因时间关系而未能收集,从而陷入不利境地,丧失诉讼中的主动权或者败诉。同时,由于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方指控犯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以达到的定罪量刑标准。远远超出英美法系的定罪标准。 对于一些案情复杂,举证困难的案件,辩护方如果进行证据突袭,必将会给控诉方带来很大的挑战,不利于惩罚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