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中秋画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中秋节黑板报花边设计图片欣赏
中秋节黑板报花边设计图片1
中秋节黑板报花边设计图片2
中秋节黑板报花边设计图片3
中秋节黑板报花边设计内容:明月几时有,把饼问青天
月很圆,花更香,保重身体要健康,鱼在游,鸟在叫,愿你天天哈哈笑,手中书,杯中酒,祝你好运天天有!欢乐多,忧愁少,幸福生活少不了。
中秋月圆圆,月饼甜又甜。平安的馅,幸福的皮,人民币的盒子,铂金的绳。交给祝福当快递,附个名片是团圆。
中秋佳节至,国庆大假来。送君:时时开心果,刻刻幸运星,岁岁平安符,年年健康身!
月很圆,花更香,保重身体要健康;鱼在游,鸟在叫,愿你天天哈哈笑;手中书,杯中酒,祝你好运天天有!欢乐多,忧愁少,预祝中秋节快乐!
我正着手筹备公司生产月饼。用浪漫做皮;用温馨做馅;幸福做蛋王;懂得品味的人不需要多,最好只有你一个!
明月几时有,把饼问青天,不知饼中何馅,今日是莲蓉,我欲乘舟观月,又恐飞船太慢,远处不胜寒。
当悦耳的铃声再次响起,才发觉秋天温馨时节已到,这一刻什么都有可能忘记,唯独忘不了的是向朋友说声:你快乐,我快乐!
中秋到了,送你一个月饼。第一层:关心!第二层:体贴!第三层:浪漫!第四层:温馨!中间夹层:甜蜜!祝你天天都有一个好心情!永远开心!
中秋是一种象征,明月是一道风景,怀念是一次感动,祝福是一往情深。谨祝:节日快乐平安,月圆人乐心甜!
用浪漫做皮;用温馨做馅;幸福做蛋王;懂得品味的人不需要多,最好只有你一个!
朋友,不管你现在身处何方,今晚一定要看看那被你遗忘已久的月亮,许个愿吧很可能就会实现哦!中秋快乐!
千里试问平安否?且把思念遥相寄。绵绵爱意与关怀,浓浓情意与祝福,中秋快乐!
1、轻薄:言语举动带有轻佻和玩弄意味(多指对女性):态度~。
2、轻薄,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几个含义:
(1).轻佻浮薄。 (2).指轻佻浮薄的人。 (3).侮辱玩弄。 (5).轻靡,浅薄。(6)微薄,菲薄。 (7).轻盈纤弱。 (8).谓减少,减轻。 (9).轻视鄙薄;不尊重。(10).卑贱;低微。
(来源:文章屋网 )
蒙古族人爱做“追月”的游戏。人们跨上骏马,在银白色月光下,奔驰在草原上。他们朝西放马奔驰,月亮由东方升起,坠落西方。执着的蒙古骑手,不到月亮西下,“追月”不止。
藏族
西藏一些地区的藏族同胞欢度中秋的习俗是“寻月”。是日夜晚,男女青年和娃娃们,沿着河流,跟着倒映水中的明月,把周围河塘中的月影措遍,然后回家团圆吃月饼。
广西侗族
广西侗族有“行月”的习俗。中秋夜临,各山寨的芦笙歌舞队,踏着一路月光,行至临近山寨,和那儿的寨民相聚赏月,赛歌赛舞,彻夜长欢。
云南德昂族
云南德昂族“串月”。云南潞西的德昂族青年男女,每逢中秋月明高挂,分外明亮的时候,山头塞尾,不时传来一阵悠扬动听的葫芦笙,男女青年在一起“串月亮”倾诉衷情。有的还通过“串月亮”送槟榔、送茶订下婚约。
云南彝族
云南彝族过中秋的传统习俗是“跳月”。入夜,该族各个村寨的男女老幼都聚集在山村中的开阔地,一个个束腰披纱的姑娘们和头缠布带的小伙子们以及老头、老太太、小娃子们都激情地载歌载舞,尤其是那些青年男女表达爱慕之情的对歌,仿佛月亮也听得为之动情动容,越发显得妩媚皎洁。
仡佬族
仡佬族在节前的“虎日”,全寨合宰一头公牛,将牛心留到中秋夜祭祖灵、迎新谷,他们称为“八月节”。
朝鲜族
朝鲜族则用木杆和松枝高搭“望月架”。当明月升空时,请数位被推选出来的老人攀上望月架。待老人望月之后,再点燃望月架,敲长鼓、吹洞箫,一起合跳《农家乐舞》。
广西西部壮族
广西西部壮族的“祭月请神”活动更典型,每年夏历八月中旬,有的就在中秋夜,人们在村头村尾露天处,设一供桌,供放祭品和香炉,桌子右边树一高约一尺的树枝或竹枝,象征树,亦作月神下凡与上天的梯子,这里保存了古老的月亮神话因素。整个活动分为:请月神下凡,由一名或两名妇女作为月神的代言人;神人对歌;月神卜卦算命;歌手唱送神咒歌,送月神回天四个阶段。
论文摘要: 总结古今中外法律有关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规定,谈我国《物权法》未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缺憾。指出只有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才符合世界潮流,有利于物权的保护,有利于弘扬民法的私法精神。
倍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称《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对推动民法法典化,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关于拾得遗失物相关问题,该法首次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费用请求权,这是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巨大进步,但未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笔者认为这是一大缺憾。
一、遗失物的定义
谈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首先要准确理解何谓遗失物。王泽鉴先生认为:“遗失物者,指无人占有,但为有主之动产。”[1]史尚宽先生认为:“遗失物,谓不属任何人占有,而未成为无主之物。”[2]王利明先生认为:“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3]学者对遗失物所作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并无本质的差别,可见对遗失物的定义大家已达成共识。其构成要件为:一是有主的动产。遗失物有别于抛弃物。抛弃物是无主物,遗失物是有主物。在遗失物与抛弃物难于区分的情况下,可推定为遗失物。不动产不能成为遗失物。这是因为不动产都有一定的位置,不致于发生遗失。二是占有人丧失占有。这里占有人丧失占有,应不是出于自愿,否则是抛弃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自己的行为能力的抛弃,除非经监护人追认,抛弃行为无效,应属于遗失。占有人是否丧失占有,应依具体情况而定。仅仅一时不能实行管领,不能称为丧失占有。如自家宠物进入他人领地,应允许所有人或占有人寻回,不能称为遗失物。在闹市人群拥挤之处落下的手机,可以断定马上丧失占有。在自己的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认定为遗失物。盗窃和抢劫虽使占有人丧失占有,也当然不是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应为遗失物。三是无人占有。不领取物、侵占物以及错误地占有他人之物是有人占有物,不是遗失物。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物品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构成。所以遗失物与遗忘物虽有不同,但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忘物应按遗失物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遗失物拾得行为的界定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上占有该遗失物。发现与占有两者缺一不可。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例如车站工作人员在候车室拾得乘客的行李,工作人员拾得行为是职务行为,车站为拾得人。拾得人可是一人也可是多人。拾得人系个人所为,则行为人为拾得人;若同时有数人发现或数人占有遗失物时,其数人为共同拾得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主要有“无因管理说”、“不当得利说”和“侵权行为说”。笔者认为都有一定道理,但应根据具体情况。遗失物拾得者,拾得遗失物后积极地寻找失主。在这种情况下,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拾得人对遗失物的无因管理,可按现行法律对无因管理的规定,享有费用请求权。若拾得遗失物后据为己有,被失主追索后愿意返还的,按不当得利处理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只是不享有费用请求权,因其不具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且占用遗失物一般有一定受益,不应再享有费用请求权。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若拾得遗失物后,据为己有且拒不返还的,按侵权行为处理。
拾得人不仅不享有费用请求权,还要赔偿因拒绝返还而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遗失物损毁、灭失以及转让、抛弃遗失物的,负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人把拾得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拾得人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毕竟拾得人的拾得避免了遗失物的更大损失,至于拾得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还有待研究,此处不作展开讨论。
三、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
(一)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国际惯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必要费用包括那些,有关物权法的解释尚未出台,但从物权法的条文看,我国物权法是否认基于拾得遗失物的劳动投入而享有报酬请求权的。分析这种设计的妥当性,首先要看有关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又有怎样的国际惯例。
罗马法规定拾得人无报酬请求权,而日尔曼法则有不同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应当向有关机关呈报,或者应当催告失主认领,将原物交还失主,并由失主向拾得人支付报酬;如果遗失人不认领,则遗失物由国库、寺院、拾得人按法律规定的比例分享。”[4](P2)《德国民法典》第971条规定,“拾得人可以要求受领权利人支付拾得人的报酬”。法国通过特别法规定,海上的遗失物和湖川上的遗失物,完全归国库所有,但对海上的遗失物,国库应当向拾得人给予一笔奖金;沿海的遗失物,拾得人可以享有1/3的所有权;陆地上的遗失物,若遗失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拾得人请求返还,则拾得人能够取得全部遗失物的所有权。可见,法国采取的是有限的拾得人取得所有权主义。不仅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代表的法德这样,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英国、美国以及整体属于大陆法系而又有普通法系因素的瑞士等都毫无例外地赋予了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附条件取得所有权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人报酬请求权,规定了拾得人附条件取得所有权的权利。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附条件取得所有权实际上就是肯定拾得人应有所得,其所达到的效果与肯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立法确立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综上所述,从古至今有相当多的国家是肯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可见确立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是国际立法的大势。
(二)我国历史上对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
早在西周初期,凡得到遗失的牛、马、羊、奴隶或遗失的其他财物,应呈报有关机关,负有返还义务,同时可从失主处领补偿金。《尚书·费誓》曰:“马牛其风,臣妾捕逃,无敢越逐,诋复之,我商赉汝。乃越逐不复,汝则有常刑。”《尚书》最后第二篇《费誓》,是封在鲁国的周公旦的儿子伯禽发动的对鲁以南的淮夷和徐戎战争的誓师宣言,具有法律的性质,即是古代的法律。这篇大约在公元前840年留下的文件意思是说:捕到遗失的马牛和逃跑的奴隶,不能拒为己有,要如数归还失主,如此可得到酬金,否则要受到处罚。《周礼·秋官·朝士》中也规定:“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汉代对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与西周相似。只是晋律、唐律及宋元二朝都规定遗失物拾得人没有任何权利。但是到了明朝,明律《户律·钱债》规定:“凡得遗失物,限5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可见,明朝法律赋予拾得人以遗失物的50%作为报酬。到了清朝,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1033条也规定了“拾得遗失物人依特别法令所定,取得其所有权”。1925年的北洋政府《民国民律草案》直接援用《大清民律草案》关于遗失物的规定。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其第805条规定了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第807条规定了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现在,这些规定在台湾地区继续有效。
综上可见,我国历史上对遗失物的规定虽有反复,但总的趋势是符合世界潮流的——要么是拾得人获取一定的报酬,要么是拾得人有限制地取得所有权,总之是肯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只是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民法通则》才作出与明清以来不同的规定——拾得人除了义务,毫无任何权利可言。
(三)《物权法》未规定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原因分析
《物权法》未规定遗失物报酬请求权主要基于社会道德的考量,认为若规定报酬请求权,有违“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那么这样的理由是否成立呢?
1.拾金不昧的内涵长期以来被严重曲解
“拾金不昧”按《新华词典》的解释,是指拾到金钱或财物不隐藏。其引申意义也不过是指,拾金不据为己有。其并未否认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其要求并不高。拾金不据为己有,是古今中外大多数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可理解为我民族独有的美德。笔者认为今天提倡“拾金不昧,但可有偿”更能体现文化的与时俱进。
第一,“拾金不昧”产生的社会基础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历史起源上分析,“拾金不昧”最初出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其社会背景是:在不发达的农业经济时代,交通不便,人们“路不拾遗”,可待失主寻回遗失物。而今工业化时代,交通便捷,人员流动频繁且流动距离大,失主寻回遗失物已无可能或不经济,或者失主寻回时,遗失物价值已严重受损,甚至灭失,“路不拾遗”已不合时宜。古代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十分有限,拾金不昧且不求报酬,一则是中国作为熟人社会人们碍于面子,一则是不求报酬实为感情投资,他日好有求于人。在信息化时代,劳动生产率较以前大为提高,时间便是金钱。若规定拾得人有报告、招领、返还义务,拾得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劳动却毫无报酬,则显失公平。
第二,拾金不昧但可有偿是我们的现实选择。有人对北京市某遗失物招领处进行了一次调查,该招领处在“1982年收到上交物品63 000件, 1983年为54 556件,比20世纪70年代的每年数量少了一半,而1992年仅为10 000件, 1994年为5 000件, 1995年为4 056件, 1996年为3 302件。到1997年时,一个月上交的数量还不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天的数量”。[5]北京该招领处现在交的少,只能说明今天拾物上交的少了。我们现在还希望大家都拾金不昧,只不过是美好的愿望罢了。今天有相当数量的人都不能做到拾金不昧,而法律又作强制规定,不仅没有预期的效果,反而影响到法律的权威。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更加实际,也无损其道德品质。第三,规定报酬请求权才符合民法的性格。民法以利益人、恶人为逻辑起点,构建法律体系,设立尽可能缜密的规则,若假定人人都是高尚的,法律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民法的各项规定在通常情况下,不应要求民事主体遵循过高的道德标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规范只对人提出起码的要求——不得为恶。一个以利他为价值追求的人,已远远地超脱法律进入高尚的道德境界,法律规范对他是多余的。正如孟德斯鸠所说“当一个民族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时,法律就会变得简单化”[6](P12)。
2.过多地希望通过立法促进社会道德风尚提高的做法不足取
法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的,也必然是道德所谴责的,凡是法律所不保护的,也必然不是道德所颂扬的。法律规范必须要有道德规范作为价值基础;道德对法的实施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遵守道德是守法的基础。但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它们各有自己的产生方式、表现形式、内容、调整范围、实施方式。《物权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从深层来看,笔者认为这与我国缺乏私法传统有关,是法律的伦理化障碍导致的结果,即我们立法有泛道德化的倾向。杨振山先生就指出:“中国古代以淹没个人利益的伦理来设计法律不足为取,但是,如果今天我们试图以一个高道德标准来设计法律,也同样不会成功,现实中的人类的特性和要求以及生活手段的局限性永远是高道德化的障碍,将一个不现实的标准纳入今天的法律生活势将毁坏合理秩序。”[7](P33)法律应保持自己应有的独立性。缺乏独立性,使法律丧失了自己的价值、标准和特性,法律几乎要沦为伦理的附庸。这恰恰反映了我们法治观念的落后。道德自有自身的演进规律——“真正促进道德发生变化的是,社会生活以及道德实业家的实践”[8]。正如曼德维尔所说:“美德在于行动。”[8]我们希望以立法强制推进道德提升不现实。
(四)从物权保护的角度分析
民法是市场法,市场之地不存在慈善行为,而是人与人之间凭借自己的信息、能力、经验、技巧进行公平竞争的竞技场。民法规制交易秩序的公平,至于交易结果如何,取决于当事人自己。民法不仅不限制逐利,而且鼓励民事主体逐利,成就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财富之源。
拾得者在拾得遗失物的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劳动得不到回报,很多情况下,会对遗失物视而不见,任凭其灭失或因自然力受损,或者冒着违法的风险据为己有。有时拾得人想获得道德上的满足也成了奢望。笔者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报道,拾得人将十几万巨款送还失主,失主接过钱时,一句话也没说,脸上毫无表情地走开了——可能在失主看来,拾得人送还是义务,没啥可谢;也许这十几万对失主并不算什么,其不道谢是其并不愿为人情所累。拾得人很怅然,观众也怅然。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尴尬,我们有必要反思法律规则设计的妥当性。规定报酬请求权,可鼓励拾得人积极搜寻失主,实现物归原主,物尽其用。失主支付一定的报酬,也督促物权人恪尽注意,看管好自己的物,否则要为自己的不谨慎付出代价。
通过对《物权法》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反思和中外法律传统的梳理,笔者的结论是,要敢于抛弃不合时宜的东西,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这对于解决拾得人与失主之间的利益冲突至关重要,符合当前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不充分考虑拾得人利益的法律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也不利于失主利益的实现。建议完善《物权法》拾得遗失物制度,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物权(第一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2]史尚宽.物权法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3]王利明.物权法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4]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与参考立法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
[5]陈霞.遗失物归路在何方[N].北京:法制日报, 1997-06-05.
[6]孟德斯鸠著,孙立坚译.论法的精神[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1.
北京南城的小街里,阳光温暖懒散,汽车斗折蛇行地前进。敲门进屋,王钟津正在刷锅,招呼记者坐下后,她也盘腿而坐,丈夫张广柱则靠在沙发上。
这是寻常巷陌里的寻常人家,张广柱64岁,王钟津61岁,膝下有女儿,还有一个8岁的外孙;但他们又是不寻常的,3年来他们进行着“环球之旅”,并以“花甲背包客”为名撰写博客,广为人知,西亚、中东将是他们的下一站。
环球游只为幸福生活
2007年在虎跳峡徒步旅行时,张广柱、王钟津夜宿当地纳西族的客栈,晚上刚好遇上店老板摆喜宴,于是来自不同国家的客人们围坐着聊天吃饭,很是热闹。席间有一位不会说中文的外国游客,兴致一点不比周围人差,无法沟通时,就让旁人帮忙翻译,或者用肢体语言代替。他的快乐深深地感染了张广柱。
从虎跳峡回到北京后,张广柱向家人宣布:他和老伴要去阿尔卑斯山徒步旅行。“那个老外,不会说半句中文也能在如此偏僻的地方找到落脚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走出去?”之前,夫妻俩曾徒步到过不少地方,但都是在国内,两人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到阿尔卑斯山里行走。接下来的一年零3个月,他们开始筹备环球旅行,锻炼身体、恶补英语、设计路线、学习历史文化……
2008年3月,他们开始了环球旅行的第一程――历经90天游历欧洲16国。其间,他们在法国沙莫尼体验别样的阿尔卑斯山,山脚下森林浓密,山顶上白雪皑皑,当山谷里已暮色沉沉时,山顶积雪在太阳余晖下变成了淡金色。他们还从瑞典斯德哥尔摩坐火车到挪威纳尔维克,20个小时,从一个喧嚣的城市到一个荒芜的极地,体验了时间、地域和季节的变化。此后,他们就停不下来了,105天美国、加拿大、古巴、墨西哥四国之行;8天俄罗斯之行……
现在,他们已经结束了第四次旅行,回到北京。几万张照片记录了他们180天、历经14个国家和地区的南美之旅。“我们在南极露营,在亚马逊睡吊床,在教堂参加黑人的复活节弥撒,在马丘比丘寻找历史,在大湿地游泳,在周末市场看人生百态,在奢华中体验民众情趣,在星空下与篝火为伴。”博客中的文字激情洋溢,让人很难相信出自两位花甲老人之手。
“每一次出行都是系统工程,其中有很多要素,从办签证、设计路线、预订机票和旅馆,到考虑那些不可控风险,再到资金预算。我们是自己的旅行社,从策划一直到执行。”张广柱告诉记者。
在他们看来,他们这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幸福,不是说物质文明水平高就幸福的,是你能过你想要的那种日子,那就最幸福。比如说澳大利亚土著,尽管政府给他们提供住房以及每周200澳币的补贴,但一到晚上,他们依旧喜欢抱着被子睡在野地里。”
人心的距离并不遥远
南美之行是夫妻俩感觉最难走的一程,治安差是原因之一,在森林、海滩游览时,他们有时甚至不敢把单反相机拿出来。而前往巴西一座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小镇paraty旅途中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他们体会到,“很多时候世界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恐怖”。
由于购票点和乘车点不是同一个车站,加之巴西的官方语言是葡萄牙语,夫妻俩有些懵了。就在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工作人员,他用蹩脚的英语耐心地告诉夫妻俩怎样搭乘城铁去车站,并送他们上城铁,还委托车厢内的乘客提醒他们到站下车。当城铁车门打开的一刻,车站保安居然出现了。原来那位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目的站的保安,委托他将夫妻俩送到车站。就这样,保安一路护送他们到车站才离开。
游览亚马逊时,游览团队里有几个装扮夸张的嬉皮士。开始夫妻二人经常躲得远远的,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嬉皮士就像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直到有一天吃早饭时,其中一个来自哥伦比亚的小伙子好奇地问他们,会不会去哥伦比亚呢?他们表示办不下签证。小伙子惊呼:“哥伦比亚这么破,还要签证?”从签证开始,话题一路延续到舞蹈上,小伙子用生动的肢体语言告诉他们探戈和桑巴的起源,一边跳舞一边告诉他们如何区分这两种舞蹈。张广柱说:“我开始慢慢理解了他们,他们并不是想象中的愤世嫉俗,更多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只是不愿被传统束缚。”
世界本来就是多元的,当他们用开放的心态、多元的视角去看待各种各样的事物时,发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可以是那么简单。在去亚马逊腹地城市玛瑙斯时,夫妻俩选择了乘坐慢船。在船上,王钟津认识了一位当地的老太太,他们虽然语言不通,但是完全不影响交流。两只手扣在一起――你们是夫妻吗?在肚子拱个半圆――你有几个孩子?在耳边做出编辫子状――几个女孩?几个日夜的相处,她们聊得相当愉快,成了朋友。
语言的障碍、琐事的羁绊、工作的忙碌、经济的限制……这些都是怀揣着环球梦却无法迈出第一步的人们的困惑。两位“花甲背包客”却坚实地迈过了一道道坎。为了省钱精打细算,他们在旅行中总是带着一口锅,这口锅也确确实实为二老省下了不少伙食费。不过,数十个国家玩转下来,王钟津和张广柱也着实花费了许多钱。当记者问张广柱总共花了多少钱时,他含蓄地回答:“大概是一辆中高档轿车的钱吧,几十万。”对两位老人来说,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王钟津则很坦然,“当有一天你选择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你有勇气和信心,一切都不是阻碍!”
爱情,可以是这样的
35年前,王钟津是北京知青,插队到山西,认识了当时在银行工作的张广柱。就是那一眼的缘分,王钟津不顾父亲的反对和张广柱结了婚,单位楼顶的仓库成了他们的婚房。后来两人都到了山西社科院工作,张广柱在42岁时选择下海,退休前曾是一家企业的管理人员。
各自忙着工作时,倒也风平浪静。可一退休,事就来了,两人互相看着都不对劲,争吵就难免了。王钟津指着电视柜前的地板说:“看,这就是我们吵架时我摔东西砸的坑,后来我一甩门就走了。他脾气也大,一点就着。”
但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让他们慢慢变了。“一路走下来,最大的收获是我们的感情更加牢固了。人生的路就是相扶相帮,在困难中相互恩爱、克服困难。没有一帆风顺的路,却有可以永远走下去的路。”
南美之旅中,走到被誉为“安第斯山王冠上明珠”的秘鲁库斯科,王钟津再也坚持不了了,高原反应外加感冒,高烧40摄氏度,自带的药全不顶用,他们只好直奔急救中心。经过治疗,高烧终于退了。可当地海拔3200米,没有高压锅,米饭面条都是半生的,王钟津胃受不了,吃什么吐什么。这把张广柱折腾坏了,每换一个地方,两个大包和两个小包全由他背着;到旅馆,还要照顾王钟津,买东西做饭,晚上也不敢睡踏实觉。“没有他,我真不知道如何挺过来。那么多年已经过得太平淡了,等到旅行的时候,才又开始重新了解对方。我们俩就好像重新回到谈恋爱的时候。”
旅行中,他们也看到了很多美好的爱情。巴西潘塔纳尔湿地,远离现代文明,每年只有几百人来这里旅游。背包客来来去去,一个德国女孩却没有走,站在桥头等待晚霞中那只归来的小舟。后来他们知道了,她来到这里,喜欢上了这里的风景,也喜欢上了那个精明能干的会说流利英语的巴西导游,就留了下来。王钟津感叹:“爱情,可以是这样的。”
面对妻子的感慨,张广柱开玩笑地说:“我最感动的就是,我饿了你把饭给做好了。”其实,他和妻子一样感性――他会在王钟津感谢他的照顾时,偷偷抹一下眼角;他也会在聊天中突然停下来,温柔地看着妻子,“你说吧。”
对社会的观察和体验
有一次,在北京的地铁上,一个年轻人正在滔滔不绝地批评中国社会现状。王钟津实在听不下去了,问道:“你出过国吗?你知道国外什么样子吗?五个手指头还不一般齐哪!”在欧洲的超市,他们看到老太太如何偷藏起被摔破的鸡蛋;在美国纽约,他们看到街头乞丐如何骗取政府补贴;在澳大利亚刷信用卡时,他们被白人店主窃取了50元澳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