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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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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摘 要 人事争议仲裁是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军队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单位之间发生人事纠纷而申请有关国家机构就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的活动,它是一项准司法性质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关键词 人事争议仲裁 思考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己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在纠正人事政策执行中的偏差,维护个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现行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投诉渠道狭窄,难以适应当前经济条件下人事争议案件不断增多的形势;实体规定滞后不能充分保障程序规定的落实。本文拟结合笔者的仲裁实践,就如何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作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解决依法调整与现阶段法规不够健全完善的矛盾,提高人事争议仲裁的立法层次

人事争议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运用法制化、程序化的方式来解决人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其前提是有法可依。然而,目前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依据,主要是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国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国家公务员法》对人事争议虽有涉及,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国家公务员法》也主要适用于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不难看出,法律法规的涵盖范围与人事争议仲裁调整的范围有着一定差距,而且部分规定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是部颁规章,缺乏普遍的法律约束力。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立法层次不高,影响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权威性,以致于遇到一些复杂的人事争议案件时,人事仲裁显得软弱无力,无可奈何。如某石油学院三位博士集体跳槽到某理工大学,双方当事人对其管辖权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三博士及人认为某石油学院是事业单位,本人为专业技术入员,其争议应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而某石油学院却认为本院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属国有企业并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更重要的是“人事仲裁至今无法律、法规依据,只有一个行政规章《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因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由此可见,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立法层次不仅是人事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需要,而且是真正确立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法律地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要保障。当务之急,是要在总结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近年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人事争议仲裁法》,同时对与人事争议仲裁有关的法规规章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确立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地位,建立规范、严谨的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体系。唯其如此,人事争议仲裁才能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二、解决人事争议发生面宽与投诉渠道狭窄的矛盾,扩大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现实生活中,个人与单位因为人事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执普遍存在于社会与经济关系的各个领域,国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军队聘用的文职人员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聘用单位一起构成了各种人事关系的主体,案件的类型多且案件的主体复杂。然而,按照现行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现状,大多数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分设或者虽然合署办公,但以劳动仲裁为主,出现了人事争议大多引导其走渠道解决问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鲜有开展。根据《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只负责“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实际上目前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增加可以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类型)。然而实际发生并且需要作出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远不止这些,如工资福利、停薪留职、社会保险、内部退养、员工身份争议案等,特别是没有实施聘用合同制或聘用合同制实施前“老人”的争议,都没有纳入或未明确纳入受理范围。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局限性,一方面使部分仲裁机构无事可做,造成人力、物力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又使大量的人事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即使仲裁机构出于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而受理投诉,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往往是困难重重。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要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进程,适当扩大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聘用合同制之前的有关争议做出规定,将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薪酬福利、有关保障等争议纳入受理范围,以期最广泛、最大限度地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合同管理机制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规范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高校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本文从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高校合同管理意义、涉及类别及现存问题,提出了高校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等问题,导致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鉴于以上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合同组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评估等方面的业务流程梳理和内控环节设计,提出了应通过信息化的联动手段,逐步研究建立健全合同的归口管理、履行监控、拟定审核以及归档评估等机制,对合同管理进行一定规范,减少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面对的风险。

二、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一)高校合同管理意义

合同管理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的始终,涉及高校日常管理的多项主要业务,需要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和管理。高校在经济活动中通过签订合同,规范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开展。一方面有助于高校防范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有助于控制高校财务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帮助高校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协调高校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合同涉及类别

本文所称的合同是指高校与其他法人之间的协议。根据合同订立的不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以书面合同为主,即指通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根据高校合同涉及的主要业务,主要包括科研合同、人事与劳动合同、教育合作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建合同、仪器设备租赁和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修缮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外事合同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问题

1.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建立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且对所有合约展开集中划分与不断编号,针对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资料,需要联合各机构展开集中审核。目前,高校合同由不同部门管理,未建立统一归口部门,例如,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工程合同由基本建设部门管理、科研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重大合同订立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合同不能统一归口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方法不能统一,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多部门共同管理的边际盲区,影响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确定合约实施的责任人,以最快速度对合约施行状况进行审查、研究与验收,针对必须补充、变更或解除合约的状况,需要根据法律展开相应的审查工作。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尚不健全,存在缺少合同验收和结算规定、未能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缺少对合约签订、实行、变更状况等进行登记工作与管理工作,缺乏对合约按期进行划分汇总和归档管理、缺少关于涉密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缺少合同纠纷管理规定等问题,合同管理过程中流程制度的缺失,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3.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建设要求,高校应以信息化为抓手,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识别和评估相关业务风险,梳理业务流程,通过对各个主要经济业务的流程衔接点,实现系统之间的联动效应,有效实现合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落地。目前,高校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往往仅包括合同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等功能,缺少合同执行、结算、变更、备案、终止以及归档等程序的信息化管理,重要经济业务的信息系统未实现一体化,缺乏与收支、资产、采购等系统的链接,这就导致无法有效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无法以预算为来源进行管控等问题,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三、高校合同管理机制内控设计和措施建议

高校合同管理主要分为合同订立与履行两个关键流程。合约签订流程涉及合同调查、拟定文本、审核、签署等一系列程序。合约履行涉及合约实施、补充、变更、终止、纠纷解决、结算、归档及后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在合同管理的各项关键流程中,应确定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按期审查与评估合同管理的薄弱流程环节,使用有效控制手段,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保障高校根本利益,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一)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对合同组织环节的控制是指对合同组织体制、制度流程、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的规范和齐备、合同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和协调是合同内控风险防控的基础。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控制机制

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行合同管理的分级授权制度,明确上级单位、高校决策机构、业务部门、合同归口部门、监管部门的合同管理权限和职能,确保高校对外签订合同经过合法授权,不签订超出有关规定范围的合同;同时,高校应定期梳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业务流程,针对合同的风险领域查找、界定关键控制点,明确合同管理在各环节的关键控制要素,确保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2.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和岗位责任控制机制

高校应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设置合理的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沟通协调制度。高校需要指定非合同执行机构的其他部门或者是独立的机构视作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对所有合同资料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构建财会机构和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制度,完成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有机整合。详细而言,应该确定不同环节的具体规定,参加重大合约的起草工作、谈判工作、审查工作与签署工作,参加高校合约纠纷的调节、仲裁、诉讼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高校需要科学设定相关岗位,确定合约的授权审批与签订权限,对专用章进行合理的保管,禁止未经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约,禁止不法签署担保合约、投资合约和借贷合约。

(二)加强合同订立控制体系

合同订立环节控制是指通过开展合同策划与调查,规范合同谈判过程,明确合同文本拟定和审核要求,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文本,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单位合同订立过程规范有序。

1.建立合同策划和谈判控制机制

合同策划是合同控制的起点,高校应明确合同签订的业务和事项范围,凡是应当签订合同的业务和事项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严禁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高级别领导批准的重大经济合约拆分若干小金额的经济合同,严格审核合同策划目标是否与高校职责使命和战略目标一致,加强合同的计划管理,防止因签订合同导致超计划投资、超成本支出。订立合同前,还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开展谈判,充分做好签订合同的准备。

2.建立合同拟定和审核控制机制

高校在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时需要拟定正式的书面合同,一般合同应由业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起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或重大合同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参与起草、法律管理部门审核,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合同拟定结束之后,高校的相关机构需要对其规范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的审查控制或合同会审制度。

3.建立合同签署和登记控制机制

高校应合理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确保合同签署权限程序合理、登记备案手续完善。合同应实行合同连续编号管理,按照统一编号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三)加强合同履行控制体系

合同履行环节控制是指高校借助对合约实施状况的监督,规范合同补充、转让和解除等合同变更程序,明确合同结算要求,妥善处理合同纠纷,详细登记合同履行和变更情况,确保高校合同履行过程管控严格。

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实行对合同从订立、履行到终结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环节得到监控与监督。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并督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如果发现对方或自身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情况,需要以最快速度提示风险并马上使用相应对策止损。

2.建立合同变更控制机制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对合约实行过程中签署补充合约,或变更、解除合约等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审查。与此同时,需要确定合约终止的条件以及应当办理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程序,安排专门人员对合约手续进行二次审核。

3.建立合同纠纷控制机制

当合同出现纠纷问题时,高校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和对方进行商量与谈判。如若达到一致意见的,二者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如若经协商无法处理时,经办工作者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且按照合同约定选取仲裁或诉讼方法进行处理。高校应梳理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明确合同纠纷类型和相关解决方法方式,建立健全合同纠纷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

(四)建立归档评估控制体系

1.建立合同保管与归档控制机制

高校应在登记并统计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经济活动业务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科学分类和统一编号,按照类别和编号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账,并与合同订立、履行的全过程进行信息系统台账管理,规范合同查询、流转和借阅程序,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合同保管安全可靠、查询快捷方便。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建立合同检查与评估控制机制

高校应建立合同管理检查评估控制机制,定期对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具体检查评估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合同审核意见是否得到合理采纳、合同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纠纷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对合同管理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应及时加以改进。

(五)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程联动、模块衔接、信息系统控制机制,建议高校借助业界先进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内控管理的一体化、可视化、自动化管理。将预算、采购、资产等管理模块与合同管理相连接,形成高校关键业务模块的信息系统联动机制,使“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衔接,实现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管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2012-11-29.

[2]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Z].2012-12-19.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一、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完成,科研单位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创新和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科研事业单位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才能保证科技创新事业成为有本之木、有果之花。诚然,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规框架内,科研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来增加自身收入并依法提高分配比例,但事实上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其收入能力和水平存在着很强的波动性。那么,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哪里呢?正如前述,将现有功能完备的固定资产对外进行出租出借,可以有效补充人才培养经费甚至弥补单位自有资金不足缺口,这对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尤显重要。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效益,是科研单位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业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出租出借资产管理要求。但事实上,科研事业单位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还是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其中也涉及到有关房屋、土地、设备等出租出借方面的管理规定,但部分单位未制定本单位详细实施细则,只是参考上级单位相关政策,导致有些规定内容不适合单位自身情况,存在程序不明晰、批备不规范、监管存漏洞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严密性、规范性、全面性、灵活性的欠缺。

(二)管理程序不严格

出于局部利益考虑,科研事业单位对外开展固定资产出租出借业务时,会有意无意地出现以下管理程序上的问题:(1)不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擅自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2)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而是由主要领导一人拍板定调执行;(3)不经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采取评审程序确定出租底价,导致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增高;(4)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缺乏出租出借合理性、合规性的有效证明;(5)未履行有效监督程序,对于承租方擅自转租局部面积和行为制止不及时,导致出现法律纠纷。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文本式样繁多,不能做到统一规范。部分单位合同有的是自拟的,有的是借用商用合同,甚至还有的是用网上随意下载未经修改的范式合同。虽然这些文本合同对于主要条款都有明确,但缺少与单位实际情况相匹配的细节条款,给合同执行带来诸多潜在风险。有的单位为了取得长期效益,合同签订日期超过规定上限5年。有的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未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经济发展、地方政策等因素,为工作方便签订的合同租金每年相同,这样容易存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流失风险,可能为单位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甚至根本未建立,监督部门不明确,监管不过是一个空架子;有的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和监管机制,但监管人员不认真履职,出租出借资产备查簿及资产台账等基础信息资料收集不及时、档案不完备;有的单位甚至完全忽视多部门间联动监督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只授权一个部门办理,致使岗位制衡相互监督职责失范。

(五)收入管理不合规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账务处理比较随意,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有的不纳入单位预决算,未统一核算管理;有的将租金收入直接作为单位“小金库”或挂入往来账目;有的故意隐瞒、截留、坐支或挪用出租出借收入,导致租金收入收缴不及时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细化制度,规范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对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明确部门职责、审批程序、合同签订、日常管理、收入管理、监督检查等综合职能,防范风险,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手续,严格程序

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资产,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1.可行性研究。在明确对外出租出借资产对象、提交具体申报材料前这段时间内,科研事业单位内设相关管理部门应协同组织调查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租出借资产底价进行评估,完成《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为出租出借资产决策提供客观依据。2.公开招租。对拟出租出借资产通过专业网站或报纸等公开媒介出租出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综合分析出租出借资产成交的可能性。3.内部申报。相关部门向领导班子提交内部书面申请,并对提交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出租出借成交概率分析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4.内部审核。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出租价格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报请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5.集体研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意向承租方,并对出租出借事项中的各项条款形成会议纪要。6.内部公示。经单位领导班子(必要时须党委批准)集体决策同意对外出租出借并明确具体承租方后,应向单位职工公开拟出租出借资产相关信息,包括资产地点、公允价值、会议纪要、拟承租方情况、出租期限、成交价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入文件批复和合同签订环节。7.正式批复。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以单位名义出具正式批复文件,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价值)800万元以上的,6个月以内(含6个月)报农业农村部审批;6个月以上经农业农村部审批后报财政部审批。8.合同签订。按审批权限获得正式批复后,单位与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规范合同,出租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9.年度公示。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和租金收入向全体职工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规范合同,确保权益

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出租出借合同文本,不得擅自对外签订未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同意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方资质、信用、经营范围、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影响租金收缴和合同履行。要特别注意对合同内容主体及重要内容条款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确认。具体包括:租赁期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承租方不许对外转租、结算方式、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水电暖气费用等承担与支付、双方安全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四)加强监督,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协调统一、环环相扣的资产出租出借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邀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参与其中,明确资产评估和组织招租程序,把责任落实到人,将监督贯穿于资产出租出借全过程。坚决制止和纠正国有资产使用、出租出借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强化管理,防控风险

单位资产经营管理部门要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按时实现租金收入如期到账。其中,资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催缴,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提醒,以做到应收尽收,防控和化解非系统风险。租金收入应纳入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对于因单位管理不规范或因个人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不但要追究单位或当事人责任,而且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通报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语

科研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和监管责任,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有效盘活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挥资产使用效应的双重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长宏,李树本,赵晗月,朱再明.高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及规范化管理的探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9(11):1-3.

[2]农业农村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农办财[2018]81号).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摘要:目前正处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关键时期,财务管理主要是规范和监督事业单位各项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结合工作实际,归纳了目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议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社会服务职能,发挥事业单位在推进公共服务与管理中的潜能。在财政部颁布一系列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对其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国现有事业单位的规模不同,由于受编制、机构设置、人员条件等的限制,有些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未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而是将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在办公室、计划等部门之中;有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构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合署办公等;有些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

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已经颁布实施。由于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滞后,一部分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2.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贯穿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之中,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必定会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由于财经法规对财务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增多,在实际中,由于受人员编制数量的影响,导致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制衡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没有彻底分离,出纳即管支票又保管财务印鉴;议事决策制度未能有效贯彻落实等现象。这些内部控制上的缺陷增加了财务人员违规违法机会。

3.资产管理不规范

事业单位资产来源较多,有的是单位自行采购或政府采购的,有的是上级主管部门调拨的,也有一些是回收投资企业的,还有一些是历史遗留的。而事业单位资产种类也比较多,有科学仪器设备、车辆、房产、图书、办公设备等等,这些都加大了资产管理的难度。有的购买后长期不入账,规避审计监督。在资产实际使用中,一些事业单位不能及时维护保养相关资产,导致毁损现象严重。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不能做到资产的及时盘点清查,导致资产的流失。

4.预算管理不全面,未发挥应有作用

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往往根据以往年度的经验来编制,存在脱离实际的问题,而且预算编制通常是核算总数,未具体细分到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要求的细化程度,还存在上级单位代编预算的情况等等。在预算执行阶段,也不能完全按照预算来执行,存在随意串换经济支出分类科目的情况,存在人员经费挤占日常公用经费的情况,存在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支出之间划分不清、挤占挪用的现象。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应该以预算来控制事业单位的支出情况,而在实际中预算的控制和监督作用未发挥出来,造成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事业单位逐步实现了财务软件代替手工记账的模式。实际工作中,会计基础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例如会计原始单据审核不严格、存在虚假发票、不合规单据等;财务报销审签手续不全;会计账簿记账不清晰、记错会计科目,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部门、项目辅助核算,以及核算未到最末级等;会计档案保管、管理不规范等;合同管理、审签手续不全等。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建议

1.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使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配备足够的会计人员,满足最基本的会计核算与监督要求。

随着一系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不断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会计报销审核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等,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强化财务风险管控意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应该函盖事业单位各业务部门和所有经济业务活动。要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预算管控带动资产、收支、政府采购、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所有相关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一是健全事业单位议事决策机制,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机制。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岗位的设置,避免一人多职、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情况发生,杜绝财务印鉴与票据一人保管。三是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领导层级的审批权限,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来控制各事项执行。四是要加强财务信息的通报,是各个业务环节和岗位人员都能自觉的参与到内部监督体系中来,形成互相监督和制约的氛围。五是要加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互相监督,促进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3.规范资产管理

一是要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系统建设,作到及时入账,作到资产的账实相符。在资产报废清理时,按程序报批,并及时上缴处置收入。二是及时进行资产盘点,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保养好固定资产,降低资产损耗等。三是完善资产采购管理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公开通明的资产采购管理机制,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四是明确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资产管理职责与义务,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转变资产管理方式,实现高效、合理的资产管理机制。

4.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等。一是要提高预算管理意识,明确预算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自我控制的有效途径,能够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开展业务具有全局性的意义。二是明确预算管理是函盖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人事部门等的系统性工程,要发挥每个部门、每个预算工作人员的主人翁精神,推动预算工作即满足单位重点业务需求,又能统筹安排各业务工作,服务于单位的综合发展要求。三是预算编制要作到合理、科学,应全面综合考虑影响预算的因素,作到充分分析、编制好具有一定可行性的预算方案。四是要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作到以预算为蓝图的资金支付,无预算拒绝支付,不能随意修改调整预算,如要调整预算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批。五是作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单位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预算监督的作用。通过预算绩效评价来分析预算编制的方法和标准是否合理,如果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较大,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适时规范预算管理机制等。

5.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事业单位财务经济活动的具体反映,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会计人员的基本功和职业素养,也反映单位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一是应采用信息化财务软件记胀模式,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建立完善的会计账簿;二是在核算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严把原始单据审核关,杜绝虚假发票,提供完备的财务报销辅助资料;采取项目、部门等辅助核算手段进行明细核算等;三是完善单位内部报销审签手续,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及程序办理报销手续,由审签人、经办人、财务人员等负起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四是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销毁会计档案、并做好相应的销毁登记工作。五是及时完成财务决算工作,作好决算与预算的对比分析工作,对差异较大的支出分类要查找原因,并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加以改善。六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合同审签流程,财务部门应发挥专业作用,严把资金支付条件等。

6.加强审计监督,规避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应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前提下,要更加有效的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小金库问题,及早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审计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要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完善财务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事业单位在阳光下运行,健全财务监督体系。

为有效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环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一定要提高风险管控意识,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规避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效率,科学合理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推进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完整等。

总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发挥相应的财务监督作用。在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目前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推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吴文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研究.中国总会计师,2014(2).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成本控制;路桥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精细化成本控制是近年来工程成本管理中的重要管理理念,也是被许多企事业单位广为推崇的管理理念之一。合同是基于相互信任且具有法律效应的双方协议,通过合同管理来精细化项目的成本控制,不仅能够更有效的提升项目工程的利益,还能够一定程度规范化粗放的工程管理流程,在现代路桥项目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许多路桥项目管理实践中,基于成本控制的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找出解决对策。合同管理在路桥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在工程项目实践展开之前,业主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签订若干合同,以明确相关的责任、权利、利益,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完成时间,对合同双方行为进行约束。合同管理则是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同标明的款项来指引项目管理者和合作方顺利实践项目的一种管理模式。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科学的控制工程造价,增强项目收益,项目成本控制是贯穿工程实践全过程的。而合同管理则是对项目实践全过程是具有约束效用的,因此利用合同管理来进一步约束成本控制是具有理论意义的。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对成本控制的作用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控制材料费用

材料费,一般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有助于建筑体构成的构件成本"摊销费用等,材料费一般会占据整个工程造价的一半以上。在路桥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活动中,控制材料费用可谓是最为重要的管理内容之一。对于材料费用的控制,通过合同管理能够更好的实现。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材料采购合同来对材料的购买、损耗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

2.控制人工费用

人工费,一般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于人力劳动的支出。人工费用通常会占据工程造价三分之一左右,但与材料费用而言,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会存在一定的浮动性。对于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更需要的是避免掉不必要的支出,而不是一味的降低人工费用预算。在对人工费用的成本控制阶段,合同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按照劳务承包合同就能够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特别是在正式职工和农民工的薪资控制上,按照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很多的冲突,也能够提升经济性。

3控制间接费用

路桥施工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果控制好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取的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也能将工程费用控制在预定的范围之内。而合同对于各项施工的约束是贯穿全过程,并且也将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因素纳入约束条件之中。因此,项目实施的各个部分均可通过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是科学成本控制的基础。

3.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合同是基于法律意义约束合约双方行为的,但许多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践过程中,对于合同的重视度不足。特别是一些小型的路桥施工单位,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很好的利用合同管理来进一步的控制成本,导致成本的增高,而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甚至会出现违背合同规定的现象,造成一个恶性循环。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仅会造成经济纠纷,还会一定程度的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3.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路桥项目施工的盈利是许多承包商的实际追求。而现代我国合同法对于路桥项目合同管理的行为约束尚存在许多漏洞,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承包商就恰好的利用这些漏洞,合同表面并没有违背法律法规,但实质却扰乱了路桥项目的市场运作了,久而久之就会反向制约我国合同管理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许多路桥单位缺乏相关的管理机构。由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理念提出较晚,相关的管理机构建设也不完善,导致我国合同管理规定和程序不明确,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困难。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审查和评估机构,使项目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受限,以上这些管理上的不完善,造成相关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违背合同规定,阻碍了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影响成本的有效控制。

3.3忽视合同变更管理

路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而出现施工变更,继而会产生一些合理的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改变合同内容或者合同主体,以确保合同更好的履行,保证项目的有序、有效进行,这是十分常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施工单位缺乏对合同变更管理意识,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产生,而致使成本的增加。

4.相关对策

4.1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相关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考察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有效掌握项目成本情况,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定与核算。而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的特点,制定一套合同管理精细化的措施,尽可能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切实落实项目的合同规定。管理者应在合同制定之初,明确认识到合同的法律效益,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首先要确保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双方都不能够因为自己利益而去违背法律,其次要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程合同范本来进行合同拟定,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责任、奉贤。特别是对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要让发包方和承包方享受平等待遇,不能够只约束承包方,造成对发包方有漏洞可钻。最后,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要针对项目本身做出合同管理预案,形成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继而能够增强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效率,继而推动项目的成本控制力度。

4.2加强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制定过程中要考虑到合同合理性分析(包括审批手续和资金来源等),双方的资格审查(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等)。要处理好施工进度与投资的关系合理,保证路桥项目的成本控制,项目管理者应在合同签署之前严格对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费用进行严格的审查,做好相关成本的预测,以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和制约性。更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管理监理工作,对于路桥项目而言,监理直接影响到成本控制,监理方应该深入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不定时的多次的观察,对于工程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涉及到合同变更项目,应该同时通知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施工工艺、人员设备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与合同的一致性,及时的纠正错误、降低损失,继而起到良好的控制施工进度和控制成本的作用。

4.3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要进一步的提升对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引进的意识,有目标的去建设合同管理队伍。建立良好的人才吸引机制以及内部选拔机制,还应该定期的设置内部专业培训,进一步的提升企业的人才实力。另一方面,国家社会也应该重视对合同管理领域的重视,应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5.结束语

在路桥项目中合理利用合同管理有利于项目成本的精细化控制,在执行与实施的过程中,相关管理单位应该对合同管理予以充分的重视,进一步的精细化合同管理的流程和内容,从而对成本控制起到有效的协助重要,从而达到现代路桥项目集约化管理的需求。

作者:曾雯莉 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隧道分公司

参考文献

[1]马楠,高萍;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几个问题的探讨[J];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