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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百伯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我的百伯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的百伯范文第1篇

我的伯爷是个爱劳动模范。

今年,一次初夏,太阳早早就升到天边,伯爷已在鸡叫中醒来。他洗完脸并不是去吃早餐,而是拿着镰刀、草帽来到山上“服侍”荔枝、龙眼,还有自己的种了以久的红薯。到了中午12点多,我们已做好了饭菜,但伯爷还没有收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们开始急了。突然从外面传来一阵拖柴的声音,原来是伯爷从山上捡了一担柴回来。

你看我伯爷是不是很爱劳动呢?

我的伯爷也很爱好学习!

伯爷小时候从没有读过书,要是现在来说就是“文盲”。但伯爷非常爱学习,经常拿我的书本看、读、写。

有一次,伯爷发现了一个不会读的字“豁”。当时,我也不会读,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查字典嘛。于是我拿出字典,教伯爷怎么查,他表现得十分认真。后来在我们的努力下终于将“拦路虎”赶走了。

我的百伯范文第2篇

今天去西安文博会,我压根就没有想到碰到了陕北民歌传承人——任思谕,而且还跟她零距离接触,还跟她一起合了影,你说我幸运不?其实,我并不是很想高攀名人的人。她的行动和言语在感动着我,我觉得她有种难得的亲近感,对人热诚,丝毫看不出高高在上的样子。因为对我来说,就是名人跟所谓粉丝的关系。

上午时分,转着转着,不经意间转到了延安馆前。延安是革命圣地,我自小就深受其影响,对延安也有着神奇的向往。所以我要多在延安馆转转多看看,也就慢慢的·仔细的看着。这时侯,一位上身穿白短袖的女士就站在展台前,她看我背着包走过来,对我热情地笑了笑,我也会意地笑了。我一下子对这位“工作人员”产生了好感,其实我并没有见过任思谕的,只是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很有名气的任思谕。我开始看展馆前面的展品,竟然还有几本新书在展览,我是这样认为的。其中有一本《陕北民歌艺术与实践》映入了我的眼帘,我不由得想看看了,不过书还在柜台里,她看出了我的意思,还是微笑着从柜台里拿出那本书,双手递给了我。我翻开书页,上面还有作者的相片,看着相片我就看出了站在面前的女士就是任思谕。我惊呀了,心里想着唱陕北民歌的还会写书,心里还是产生了很大的崇敬,她很有才能,唱歌的能有几个人会真正写书呢?我还是翻着书,表情上也很爱那本书了。她看出了我喜欢她新出的书,对我说道”这书在书店就有售,今天是拿来宣传的,就几本,看你喜欢,我就送给你做个纪念吧"我听了心里好高兴,我太幸运了,连忙说了声:”谢谢!谢谢你!“接下来,我没想到的是,她主动邀请我跟她照合影了,

而且一照就是六七张,我心里美滋滋的,自己跟明星照相了,说内心话好激动呀!一般都是粉丝要求明星合影,而我就被他们”幸福"多了。我心里感到她没有名人的架子,让人总是感到亲切,感到容易接近。

晚上在家里详细地看她写的书,从书中知道了她很多事情。

我的百伯范文第3篇

我虽只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但在历史方面可是独当一面,特别是三国的历史,可以说,我对三国已经是沉迷了,甚至到达了为三国,可抛头颅,洒热血的地步了。

这天,我与同学骑自行车在路上奔驰。这时,一辆汽车突然进入到我的视线里,只听得很大的一声刹车声,我眼前一黑,便没了知觉。

......

待我睁开眼睛时,却发觉自己不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是躺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希望能把自己眼前的幻觉全部拍走,可是,眼前的景象却依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裤子,可感觉很怪,再看一下自己,天啊:我由原本的1.58米变成了大约1.7米的高度、我的衣服并不是我的衣服,而是一套古代人的服装、头发也变了样子,由原本的短发,变成了现在的长发,头发都绑在头上,用一条带子捆住了。我想:难道我跌进了时光乱流,回到了古代?“不管了,我先到别的地方看看吧!”我对自己说。

我在这条泛黄的泥路上走着,突然,有两个农民模样的人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便上前询问道:“请问二位大伯,你们急匆匆地,是要赶往哪里呢?”我心中暗喜道:幸亏平时我看惯了古装片,不然这是我就不知道怎样和这些“老一辈”谈话了。那两位大伯听了我的话,打量了我一番,其中一人说:“年轻人,我看你气势不凡,非平常人也。但是你还是快离开这个地方吧,黄巾军快要打到来了。”说完,便匆匆地走了。我惊呆了,“黄巾军?这不是三国时期里的黄巾军吗?难道我回到了三国时代?”我自己跟自己说。“两位大伯请留步!”我对着那两位大伯喊道,那两位大伯听到后,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我马上赶上去,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位皇帝统治呢?”其中一位大伯答道:“年轻人啊,你怎么连哪位皇帝统治也不知道?告诉你吧,现在是汉灵帝的时代,都是因为那个汉灵帝,我们老百姓才会如此艰难,现在黄巾大乱,我们百姓的生活更加艰难了!”说吧,那位大伯便哭了起来,另外一位年轻一点的大伯摇了摇头,朝天大叫:“汉灵帝,你这昏君,迟早有一天,你也会像我们这样的。”我看到此景,对两位大伯说道:“大伯,不用怕,我来帮助你们。那汉灵帝迟早会有退位的一天。若不嫌弃,可随本人到对面山中避难。”两位大伯齐声说道:“谢谢少侠搭救,他日若有求于吾,吾肯定解囊相助。”

我的百伯范文第4篇

其实平日里,他的话极少,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样子。但是几杯酒下肚后嗓门就大了起来,内容无非是训诫他的儿子和我。每当这时,虽然知道不能当场顶嘴,但我心里想:“关你什么事?我爸都不说。”

和他比起来,老爸显得儒雅而有涵养。每次在一起,不管他说什么,哪怕喝多了略有失态,老爸也是笑眯眯地听他吩咐和安排,好像他是老爸的领导一样。

没错,他是我大伯,比我爸大5岁,16岁起就在钢铁厂工作,至今已经38年。而老爸则是20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现今在政府机关做事。

记得很小的时候,奶奶总喜欢用老爸和大伯的事例,教育我和堂哥。大伯,理所当然地成了反面教材。堂哥似乎完全接受了奶奶的教育,从小成绩就好,一路顺风顺水地读到名牌医科大学,又读到了研究生。堂哥气质上有几分爸爸的神韵,又架上一副眼镜,儒雅胜过我。为此,妈妈总是说,堂哥像爸的儿子,而我,倒是有些大伯的气质。

对于这个说法,我完全不接受。虽然我的成绩没有堂哥好,但也凭借体育生的优势进了本市那所名气不怎么响亮的大学。读了大学的,怎会和没读过多少书的他一样?

和他关系的改变始于大三暑假。一天晚上,爸妈散步时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肇事司机酒驾,误把油门当成刹车,在亮红灯的路口一脚踩了上去,正好遇上过马路的爸妈。危急关头老爸一把推开了妈,自己被撞倒在地。

接到消息的大伯立即赶到医院,问了几句后,叫喊着冲肇事司机一通拳打脚踢。几分钟后,医生和护士才齐力制止了他近乎疯狂的行为。而在半个小时前,我已经跟那个男人动了一次手,也是这样大喊大叫,甚至说了跟大伯同样的狠话:人要是有什么意外,绝不放过他……没想到,我刚被拉开,他又来了一出,比我更加暴怒和激烈。

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臂,喊他大伯。他好像这时才看到我,一瞬间停止了所有的发作,愣愣地看了我几秒钟之后,一把抱住我,眼泪忽地就下来了。那是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看到他哭,一个54岁、手掌和肩膀都如钢铁般坚硬的男人,他的眼泪却如孩子般凌乱和无助。

好在老爸有惊无险,除了左腿骨折和失血过多,其他都是皮外伤。之后的半个月,大伯坚持在医院当陪护。晚上把我赶回家,他自己搭张折叠床睡在老爸病床边。那么热的天,他一连5天没有回去洗澡换衣。

那天吃午饭的时候,我笑他变味了,身上都没有铁腥味了。他就照我脑袋狠狠拍一巴掌,“恐吓”我:“照顾不好你爸,看我怎么收拾你。”

在老爸的身体慢慢恢复之际,忽然就可以这样随意地和他开玩笑了,偶尔跟他“没大没小”地调笑几句。也是那些天,断断续续听到老爸和大伯以前的一些事。

老爸小时身体不太好,爷爷去世又早,所以年长5岁的大伯便承担起哥哥和父亲的双重责任。大伯16岁就去工厂做工,收入几乎全部交给奶奶,一部分做家用,一部分供老爸念书,一直念到大学。这么多年,在老爸心里,大伯不止是兄长,也是父亲。老爸从来都不怕大伯,只是敬他爱他。而糊里糊涂的我,却直到过了这么多年,才体会出大伯和老爸的兄弟情感。好在还不迟。

老爸出院后,大伯的电话比之前频繁许多,他终究不放心,不厌其烦地叮嘱妈妈煲什么汤、做什么饭。要是逢了周末我在家,也必然要在电话里命令我几句,生怕我和妈会“虐待”他亲爱的弟弟。

有一次,他又重复让我“多陪爸走动走动,但要注意安全”时,我忍不住嘟囔:“烦不烦啊你,都说好几遍了。”“说好几遍咋了?说好几遍你也得听着,还反了你了……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听着他充满暴力的语言,之前的反感荡然无存。他是这世上除了爸妈之外,最有资格打我的人。因为用堂哥的话来说,从医学角度上,我至少遗传了他1/4的基因。

我得承认,虽然伪装得很好,但骨子里,我的确有很多和他相像之处,比如体格和性格,真的很像他。为了他遗传给我的1/4基因,我想好了,要回报他百分之百的爱。

我的百伯范文第5篇

斗转星移,光阴荏苒,童年的岁月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每当我打开脑海深处尘封的记忆,脸上是笑?是哭?是兴奋?还是激动?

每一次,当老鼠在我眼前时,一个左手拿许多老鼠、右手拿许多老鼠,嘴里还叼一只老鼠的小男孩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这个男孩就是我。

记得那一次,小麦丰收了,我围着大伯“嗷嗷”地叫着,活像一只神气、有生机的小老虎,小麦运到家里,通常要堆起草垛,这时老鼠便会在草垛里筑巢安家。可不是么,大伯拿来了把八齿钉耙,来清理偷吃小麦的老鼠,对一切充满了好奇心的我瞪大了眼睛。不一会儿一个老鼠巢便显出形来,我看了,像发现了宝藏似的,一会拉拉姐姐的手,跟她说发现了老鼠。一会拉拉哥哥的衣角,欢天喜地地说发生的事。这时大伯让我把老鼠幼崽都扔了,我一蹦一跳地接过老鼠幼崽。可我的小手哪容得下那么多的老鼠,我勉强把老鼠带到院门口,却没法把它们放进垃圾堆,我苦思冥想,分两次运吧,剩下的就跑了,一次嘛又运不过去,我蹲在路旁的石头上,手托着下巴,皱着眉,企图从我的脑中翻出一些好办法来。我眼珠一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至少我以为是一个好办法)我首先把一只老鼠的尾巴咬在嘴巴里,腾出手来把剩下的老鼠提起来,在大街上大步流星地走向垃圾处理站,过路人的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一百,我想:他们是出于羡慕吧,因为老鼠尾巴的味道真的挺好的!确实挺好的,挺好的……

合上童年这本相册,我的天真、童趣,可能都会离我远去,我会长大,但我真不想长大,真的,做一个小孩挺好的,就算我长大了,我相信,童年的温存一定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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