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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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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民居范文第1篇

【关键词】皖南民居;建筑特色;装饰风格;传统艺术

皖南古称新安,是历史悠久,经济文明发达的地区。皖南的发展至明清时期达到鼎盛时期,形成具有特色的皖南文化,优美的自然风情和个性鲜明的居住形态。皖南民居,指安徽省境内长江以南地区清末(1911年)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居、祠堂、书院、牌坊、楼台亭阁水系等民用建筑群体。皖南古民居村落在中国传统建筑中独树一帜,是以徽商资本为经济基础,宗族观念为社会基础,以及徽文化熏陶下造就的具有典型地方文化特色的村落。

一、文化依据

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很早就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可以从中国古代关于宇宙本源的解释得到证明。中国古代的哲学就是强调天人同构,把人融于这个广大的天地中,由于受这种“万物负阴而抱阳”的风水观念影响,注重自然环境的有利因素,讲究负阴抱阳,藏风聚气,这种思想对人类居住、生存有着可取的成分。皖南民居就是这个哲理影响下的建筑形态。

二、建筑特色

建筑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皖南古民居的文化底蕴深厚,历史背景极具特色,自然风景优美,居住形态个性鲜明。徽商的成功反映了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形态,以及文化意识形态,这些特点赋予了皖南民居特有的建筑文化形式,是我国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一)外在环境规划

皖南民居依山傍水,巧妙利用大自然环境特点,因地制宜,运用大自然的不同地形,造成高低错落、空灵通透的特色建筑群。建造设计师们对整个村落进行了整体规划,利用地形制造水系,让地形上的落差形成水的流动性,村落中的每个用户都方便地享受到了水系带来的便利。这种水系的利用完全解决了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同时接近水源还可防止火灾。这种水系设计给人一种和谐之感,水系的设置利于生活、生产,利于防火、调节水位、美化环境。这种规划,因地制宜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地势、地形,减少了土、石移动工程,节省了人力、物力。

(二)本体空间结构

皖南的古民居建筑多以砖木为主,简单大方、端庄典雅,每个院落都有着高墙,高墙里面是另一片天地,无论是在建筑上还是在室内装饰上,都透露着精心设计的细节,显示了主人不俗的品位。皖南最重要的建筑特色就是黑瓦白墙以及马头墙,黑瓦白墙色彩分明,在蓝天的衬托下,增加了空间的层次感和韵律美,使传统色调充满了生活的气息。除了马头墙之外,皖南建筑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天井。因为皖南民居没有对外开窗的习惯,即便是开了窗也是有较高的高度,多是一尺大小的小窗,这就造成了住宅采光、通气、换气、排水问题,这时候天井的使用就弥补了光线昏暗的不足,也使室内的通气、换气、排水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另外中国有“四水归堂”的说法,也就是天上的水犹如四方之财,伴随着降雨不断地通过天井聚集到家中来。封闭的古居民内,天井上晴雨变化,阳光与细雨让厅堂里的人感触大自然的魅力,使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街道是皖南民居中又一道风景线,街道体系构成了皖南有序的空间结构,街贯巷连也成为环境中的主要景观。街道的形成是由于早期的商业和手工业经营方式决定的,当时的街道多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这样的街道既可经商,也可以展示当地的风土人情及各式景观,是人们日常交流和商业流通的重要场所。街道又连接每个院落,公共的环境与隐私的空间相串联,构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动态与静态结合的街道。这样富有变化的街道充满了生活的趣味,是生活的体现,也是空间的延续。

三、传统装饰风格

皖南民居除了建筑艺术还有装饰艺术,这主要表现在砖雕、木雕、石雕,甚至把三者融为一体与木柱、梁结构巧妙的综合运用,形成一种技艺独特、气韵生动、自成一体的建筑装饰艺术风格。雕刻的内容也比较广泛,受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表现内容有孔孟之道的伦理教化、有吉祥图案、有各种市井生活等。这种砖雕、木雕、石雕形式使皖南古建筑群发出璀璨的光芒,深深吸引着现代人不断地思考。在皖南,木雕装饰极为普遍。木雕质地大多纹理清楚、质地优美、材质柔软、易于雕刻。制作过程首先根据安置的部位进行构思,然后完成取材、出胚、描图、粗雕、出细、整修等工序。木雕主要表现在内部建筑的重要部位上,明代的木雕简单明快、线条粗拙奔放、图案简单,菱形、回纹和方格型较多,清代的木雕较为精细。石雕的制作技艺大体与木雕雷同,但是石雕必须在图纸上描绘,在石材上凿出初胚,然而木雕细琢精雕主要用在梁枋、梁架、斗拱、扇窗、扇门、栏板、栏杆等部位,以及桌椅、凳、案、几等家具装饰上,而石雕主要体现在外部门罩,白墙上的漏窗、天井,庭院的石桌、石凳、梁柱等。石雕的纹样主要用几何纹样,自然纹样,动物纹样。石雕的出现突破了单调的色彩,为民居外观增添了不少风采。砖雕的用料、制作过程非常讲究,技艺上有平雕也有立体雕、透雕、浮雕等手法,砖雕装饰多用于门罩、墙面、牌坊、屋脊上人字顶、庭院的透明窗等。

四、结语

皖南民居的特色建筑是我国哲学的一个体现,作为传统的建筑流派,皖南民居一直保持着其典雅、端庄于一体的独特艺术风格。皖南人民用他们的智慧的结晶创造出这份伟大的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皖南古民居不仅仅是皖南人民的,也是中国人民的,更是世界人民的。皖南民居的功能美、形式美、艺术美是任何建筑形式都无法取代的。皖南民居是历史留给我们宝贵遗产,是建筑文化不朽的光辉。虽然皖南民居已经随着封建王朝退出历史舞台而衰落,但是其内涵和特色是我们现代建筑仍需关注和思考的。

参考文献:

皖南民居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

    近年来,各地陆续开展了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发展还不平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改革和完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做好这项工作。1998年底以前,已建立这项制度的城市要逐步完善,尚未建立这项制度的地级市要抓紧建立;1999年底以前,县级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要建立起这项制度。

    二、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含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各地要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劳动、工会等部门制定,经当地政府审核、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同时注意与职工最低工资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除对第一类保障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救济外,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助。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各地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其抚恤金等不以家庭收入计算。原社会救济对象享受的救济标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

    三、分级负责,认真落实保障资金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科目,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定期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每年年底前由各级民政部门提出下一年的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按季度划拨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月发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通过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年终要编制决算,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已实施这项制度的城市,凡保障资金采取由财政和保障对象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办法的,从1998年1月起要逐步过渡到由财政负担的方式上来。尚未建立这项制度的地方,今后在建立此项制度时应由财政列支。

    四、调动社会力量,努力提高保障对象的生活水平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保障了救济对象的最基本生活。这一部分人面临的困难仍然很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互助互济、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以及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和消费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帮互助活动,为保障对象排忧解难。各部门、各单位要千方百计保证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的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的发放。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教育、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自谋职业、自食其力,通过劳动增加收入,逐步改善生活状况。人事、劳动部门要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保障对象优先安排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工商部门要优先发放营业执照,适当减免工商管理费。教育部门对保障对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杂费20%。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好人好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尽力帮助保障对象,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五、加强领导,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省政府已决定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主管民政和主管工业的副省长为副组长,民政、财政、计划、经贸、劳动、人事、统计、物价、公安、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民政部门是具体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部门,要加强管理,周密安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保障资金,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有效、合理使用。计划、经贸、劳动、工会、人事、公安、统计、物价等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基层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和居委会是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层组织,工作量相当大,且是一项动态的经常性工作,需要准确掌握已列入和应列入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保障对象的变更。各级政府要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工作困难,城市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应有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力量不足的由当地政府在总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时要增设、增加专项工作经费,为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

    鉴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包括其他乡镇中的非农业人口,为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各地应继续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1996〕54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附件:《湖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湖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精神,为保障我省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范围包括:地级市的城市市区;县级市的城区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第三条  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含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主要包括以下3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下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物价指数、职工最低工资等因素综合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分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低标准起步,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逐步提高。

    第五条  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含家庭成员各类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及其他收入;无固定职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所有合法收入;家庭成员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奖学会、生活津贴及勤工俭学等收入;家庭成员接受亲属的赡养费、抚养费及其他资助收入;社会救济对象及失业职工领取的各种救济金、保险金,家庭成员的存款、股金、债券等。(优抚对象按国家政策享受的各种补助、抚恤金等不应计算为收入。)

    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也可享受救济。保障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介绍,造成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或家庭生活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予救济。

    第七条  保障对象的审批程序。无单位的居民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有单位的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家庭各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由居委会或单位对家庭成员和实际收入情况分项核实,予以张榜公布,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审批;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审批后二榜公布,同时报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核准,再次由居委会或单位张榜公布。

    第八条  对符合保障的对象,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和居委会至少每半年核定一次。领取保障金满一年,需继续救济的,应重新申请。临时申请保障的,须按月申请核定。

    第九条  保障资金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核定差额补贴资金,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民政部门分别逐级上报,经审核后,由财政结算;地级市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县级市由市(县)、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具体负责比例由市(县)政府确定。

    市承担的保障资金由市民政局根据各区实际需要核准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将保障资金划拨到各区财政局。

    县(区)承担的保障资金和市下拨的保障资金,由县(区)财政局按季划拨到县(区)民政局。各县(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城关镇)实际需要资金额,按月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城关镇)。

    保障资金实行全年统一结算,资金余额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指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  保障金的计算方法:月实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总收入。

    第十二条  保障金的发放由街道办事处(城关镇)统一组织。保障对象每月凭一簿二证(户口簿、身份证、领取证)按时领取。集中供养的保障金由所在供养单位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保障金的家庭,应如实反映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的变化情况,不得隐瞒、虚报和冒领。违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保障,责令其退回已领的保障金,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建档制度,对保障对象要进行造册、登记、分类管理,搞好统计年报。

    第十五条  保障资金实行专户、专款、专用。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对保障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与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保障金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保障金的审批实行市、县(区)、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居委会或单位三级负责制。各审核单位要高度负责,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细致工作,严格审批把关,确保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

皖南民居范文第3篇

一 、基本情况

绩溪 、XX县、旌德隶属XX市,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名胜古迹,遍及乡邑。尤其是古民居,数量多,价值高。近年来,在XX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文物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绩溪 、XX县 、XX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相继制定了有关配套办法,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XX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近2000栋,总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国保、省保、县保单位53处。为进一步细化《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2003年县政府出台了《古村落、古民居管理办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强调保古民居、保古道路、保古树的三保工作,指导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以整治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并将此项工作确定为村长负责制,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古民居。县政协始终不懈地关注古民居保护情况,积极参政议政,向县政府建言献策,鼓励政协委员提交古民居保护方面的提案,有力地推动了古民居保护进程。

皖南民居范文第4篇

 

关键词:皖南; 建筑装饰;以人为本

置身于徽州古村落中,那里风光秀美,数百幢明清时期的民居静静伫立。它们采用了不同的装饰手法,建小庭院,开凿水池,安置漏窗、巧设盆景、雕梁画栋、题兰名匾额,创造了幽雅的生活环境,有着浓郁的文化气息。

一般在皖南古村落的村子入口,祠堂前的广场,建筑的大门,室内的厅堂等,这些人们的视线最易停留的地方都作重点装饰。如款县棠越的7 座牌坊群,径县茂林的14 座牌坊群等,它们都以赫然醒目的姿态立于村口,形成独特的村口标志,同时也张扬着本村曾有的荣耀。另一些则利用门楼、古村及其特有的自然风貌来构筑村口空间。如径县桃花潭镇的万村,以“义门”门楼、彩虹桥和溪边古杨树,形成典型的小桥流水人家的氛围。还未进村,以浓浓感受到家的气息,村的灵秀顿显无遗;而水东翟村的“踏歌岸阁”门楼屹立于桃花潭东岸,与古道石阶、大夫第和银杏古树相拥而成的空间则气势磅礴,异常突出。牌坊群、门楼这些具有装饰性的建筑物所营造的各种氛围的空间不单纯是为了界定村落的起始点,更重要的还是村落个性最好的反映。

逢时过节,祠堂前的广场是最热闹的地方,人最多,人们逗留的时间也最长。所以皖南的祠前广场常设有高大的旗杆石、万年台(古戏台)。人们在古树的浓荫下看戏聊天,形成一个较开阔的集会场所。万年台是广场的中心建筑,多用重檐翘角,相当耀眼醒目。舞台又是戏台的中心,自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都采用各式的藻井装饰,来突出演员的活动空间。如祁门珠林余庆堂的戏台,正中为弯隆式藻井,台面前檐斗拱、额仿上精刻有人物、花卉图案,装饰性极强。还有则在梁仿和檐拄撑拱上雕刻戏曲图文。

大门是出入的咽喉,它对宅第的规模、气势起着不可忽略的暗示作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不论贫富,大门都是装饰的重点。皖南民居喜在门洞上方饰以立体的砖雕门罩。门罩雕饰繁富,有山水人物,花鸟鱼虫、历史故事、地方风情等,但都突出吉祥寓意的主旋律。它不仅美化了大门,而且表现了主人的情趣;同时,门罩本身又是一幅奇妙的艺术品。还有一些地区喜用满饰有纹理的磨砖贴面来装饰门墙,以衬托门头所镶的反映不同门第的嵌方。这种简洁的装饰手法更突出了大门的雄丽、威严。作为集会的重要场所— 祠堂,它的大门是采用石鼓、阀阅、铺首和匾额来装饰。

皖南居民的厅堂,是接待亲朋好友和办红白喜事的场所,也是人来人往最多的地方,作为居住空间序列的,更是重点装饰的对象。用屏风、匾联和天棚界定了一个面对大门、天井的半开长敞空间,是其大而敞,堂而正。在屏风前八仙桌坐定的宾主目及的地方,如厅堂大门的墙背面和天井左右的侧墙,讲究的都用磨砖拼花贴面。如径县茂林的滋树堂其天井即采用有暗八仙纹理的花砖侧墙。稍次的也用砖墙粉白,再饰以墨线彩画。厅内的柱础、石墙裙和石踢脚通风口,都有表达主人情趣的雕刻。花好月圆、五富捧寿、松鼠葡萄等表达美好生活寓意的是寻常人家喜用的装饰。而文人雅士则多用能表达自己情操、气节的图案,如琴棋书画、鱼樵耕读、梅兰竹菊等。每户带堂名的挂匾,更是主人的家风和志向的直接表露。今天,一些厅堂条案上还摆着“老三样”:东瓶西镜,中间自鸣钟,寄寓着家人对外经商亲人“永远平平静静”的希望。

交通性质的街巷,辅质的廊厢,从属性质的边屋杂院,在装饰及加工上都大大减化至适用的程度。如街巷铺地的石材,只是中间推独轮车的一条,选用较大的条石或卵石,根本不像天井铺地那样割拐拼缝;廊厢的石柱础也是最简单的复盆础或方形刻线础;厨房边屋的梁架,更见不到月梁和雀替,就是檐口撑拱,也是形式最简单的,绝对不会使用复杂精美的木雕;杂院围墙更不见装饰性的檐口砖雕或墨线彩画……正是由于这些辅装饰的简化,衬托出主体空间中重点装饰的细密与精致。如街巷平铺的卵石,与民居前有各种吉样图案的卵石铺地形成对比,使得人口更加突出。主次空间的不同装饰,不仅加强了空间性质的区分,也在加工时省工省时,节约了开支,真正做到了装饰的有的放矢、恰倒好处。

人们的视线容易停留和挑剔的地方是传统建筑中空间的转换处。如径县桃花潭镇“踏歌岸阁”门楼,既是渡口的交通要道,又是接连村内外空间的人口标志。它高大的体量形态在宽广的水面显得格外醒目,透过二层明间的雕格漏窗观桃潭风光,碧波烟云,如临仙境。每户厅堂和卧室厢房之间的天井横门,如今门头上还存有垂挂珠帘用的桃形吊钩或石雕的凤颈钩眼,这种今日看来装饰性极强的横门,过去十分有效地界定了每户的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进一步是闺中绣房,退一步是会客厅堂。不论是主体的屋顶、屋身和台基,还是地面局部的梁、柱、拎;抑或是檐口、门窗洞及墙的转角,都进行了艺术化的处理。如屋顶与屋身之间用雕刻精致的撑拱和柱间坐斗作过渡;屋身与台基地面则以石雕柱础和浮雕墙裙来连接;室内地面和窗洞四周都饰以圈边。屋面檐口的瓦则做成云头和滴水状。不同材料之间的过渡所作的装饰处理,其细微考虑更是令人叹服,如木柱落在石柱础上的柱脚底端,其垂直交叉的中心线上,都挖了一个如意头形的孔槽,看上去十分好看。实际上每个柱脚底端垂直交叉的四个孔槽,是施工时校正柱子垂直度用的标记,同时也是防止柱脚受潮腐烂的通风孔。只是匠人们将其艺术化了而已。这种兼实用与艺术于一体的装饰处理,很值得现在借鉴和学习。

皖南民居范文第5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徽州古村落区域发展联动

2004年、2005年国务院1号文件先后两次将“三农”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乡村旅游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乡村旅游市场也出现了空前繁荣。乡村旅游将成为中国旅游产业的主要经济增长点,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将乡村旅游巧妙融入区域发展的大框架之下,使得两者良性互动,就能产生合力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徽州古村落乡村旅游资源概述

徽州古村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历史、艺术、建筑和科学价值。徽州古建筑群或为古民居群,或为古代乡村园林,或为古村落,或为古街区,或为古祠堂群,或为古牌坊群,或兼而有之。下面的表1具体的列举了徽州的部分古村落及其自身特色与价值意义。

表1:代表性的徽州古村落的特及价值

二、徽州古村落在黄山旅游中的地位

(一)从数量和接待规模上看

就数量而言,至今为止保存比较完整的皖南古民居7000多幢,大多为明清时期留下的古建筑,其中,黟县境内有4000多幢保存较完好的明清古建筑,在徽州地域范围内,集中了如此多的保存完整的古建筑群,极为罕至。

按照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和接待数量上来看,古村落景观已经成为继黄山自然山水景观之外的第二大旅游资源,超过了宗教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成为第一大文化旅游目的地。据统计,2010年黄山市共接待游客2455.7万人次,其中以古民居、古村落为主的景点接待量占总接待量的63.74%,可见其地位十分重要。

(二)从旅游品牌影响力来看

在皖南地域范围内集聚了黄山风景区、西递-宏村古村落两处世界遗产,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极为罕至,因此,皖南旅游区的品牌旅游目的地是以黄山为代表的山水景观和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古村落景观,其次是以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九华山为代表的佛教文化,以四大道教名山之一齐云山为代表的道教文化景观。从品牌影响力来看你,皖南古村落在在国内旅游市场上占据一定席位,拥有稳定的客源市场。

(三)从旅游经济效益看

促进了徽州地区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旅游脱贫致富,如西递村村民的人均收入从原来的不足百元已经增加到现在的4600元;并且带动了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农家乐、旅游商场、古玩市场的兴起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就业;推动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民的交通、通讯等问题得到解决,农民的住宿、饮食、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条件得到了改善,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全面提高徽州古村落参与层次的对策和建议

(一)择优开发,突出主题

首先应把皖南古村落看做一个整体开发,统一宣传营销,设计旅游产品;其次应该择优重点开发一些资源禀赋高,交通条件便利、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古村落、古民居;再次,应该考虑同质的旅游古村落,既要联动开发,也要设计错位的旅游产品,通过不同组合,形成合理的景区和线路;最后,对于一些濒于破败的,则应优先进行保护和抢救维修。此外,要对徽州古村落进行差异化形象定位。徽州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古村落形象定位可如下表。

表2 古村落形象设计列表

(二)提升产品层次,增强游客参与性

产品升级的重点是结合各村落的基础文脉将开发重心转向提高与专门两层次的休闲性游憩项目,可设计开发一些参与性的旅游产品,让游客亲身体验一番徽州人的生活情趣。如进一步挖掘并整理和保护古徽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间工艺、民间礼俗、民间婚俗、民间歌舞等社会风俗习惯;包括徽州菜、茶文化在内的古徽州饮食文化等。

(三)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旅游市场

近几年,黄山全面运用营销组合和整体促销策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发挥整体营销优势,大力推介黄山旅游。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营销活动,丰富了旅游产品链,提升了黄山旅游产品在旅游市场中的竞争力;制定和出台了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极大调动了旅行商的积极性;主动促销和推介,提升了黄山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招徕更多的旅游客源。在日后的营销中,要进一步打好黄山牌,以形成大黄山、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的格局。

(四)加强古村落和各景区的互动发展

首先要进行古村落内部之间的资源整合,进行整体开发与促销,并着重进行各村落之间的交通网建设,摆脱各村落的孤立状态,提高各古村落间的通达性。同时,还要加强古村落与黄山各主要景区的交通网,增开各旅游专列,实际的将各景区连通起来,增强景区之间的联动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此外,“打好黄山牌,做好徽文章”,在大黄山旅游环境下,要始终坚持以黄山风景区为龙头,整合其他优势旅游资源,统筹开发,尤其是要深入开发与挖掘徽文化系列旅游资源,提升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徽州古村落的品牌效应,推动景区之间的联动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贤棠.乡村旅游发展的RHB战略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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