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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小知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防灾减灾小知识

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第1篇

小学2017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增强自护自救能力,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5月12日,xx属小学,开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结合本校实际,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组织学生召开“全校安全会”“安全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主题班会”等形式,寓教于乐,大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各类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应对灾害的逃生能力,检验学校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目的。

防灾减灾工作不是一时一刻一朝一夕之事,我校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和学生的避灾自救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临时查封;消防监督执法;概念及特点;运用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采用临时查封是消除火灾隐患的最有效、最严厉的手段与措施。临时查封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权利,也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大火灾隐患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的实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防违法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临时查封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予以充分的重视。

一、消防监督执法中临时查封概念及特点

临时查封指的就是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一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危险场所、部位,予以贴封条,就地封存,禁止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使用、处分。

临时查封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具有独立的行政能力。可以开展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等工作;其二,属于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在无法有效解决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对可能出现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部位采取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对和违法行为相关的场所、部位进行暂时的制约,使其处在特定状态的一种途径。在采取此项措施的时候,不会因为行政人员的意志而发生转移,需要进行扣押、查封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保证此项强制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其三,临时性。在采取此项措施的时候,其期限不可以超出1个月,但是针对逾期还没有排除火灾隐患的场所、部位而言,不会受到查封期限的制约。采取此项措施的目的就是避免火灾的发生,降低可能火灾隐患对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威胁,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旦排除了火灾隐患,当事人就能申请临时查封解除,进而正常营业。其四,查封对象简单、直观。在进行临时查封的时候,其对象主要就是无法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场所、部位,避免其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属于一项财产限制。其五,强制性。此项措施属于一项行政强制措施,为了避免可能火灾隐患对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威胁,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是一种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与方法,不适合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予以应用。

二、临时查封措施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合理运用

(一)重点分析三个要素

在运用临时查封措施的时候,需要重点对三个要素进行考虑,即是否可以立即改正、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是否较大。新《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无法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时候,消防机构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危险场所、部位进行临时查封。在进行实际执法的时候,必须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等进行全面的考虑,综合以上三个要素,采取具体的措施。除此之外,对临时查封的场所、部位需要区别对待,比如,对于检查中一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重堵塞或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场所、部位,一定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不需要进行临时查封,避免出现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

(二)重视人性化执法

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时候,执法部门一定要遵循“说理、文明、平和”的执法原则,在告知有关部门的时候,也要注意措辞,尽可能解释说服,临时查封只是排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方式,不是根本目的,尽量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这样才可以保证工作的有效落实。在言语与人身威胁甚至行为过激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立场,通过录音、照相、摄像等手段记录证据,进而保护自己,促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展开。除此之外,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避免因为执法程序不合理,导致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问题。

(三)重视整体观念

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时候,可以通过整体查封方式予以实现。因为针对某危险场所、部位,还不能构成临时查封的条件。并且,如果采取局部查封方式,必然会对整体安全性产生影响,还可能会出现边营业边整改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发生火灾的几率。比如,对锅炉进行局部查封的时候,如果予以整改,就会对整个场所营业产生影响,导致其无法正常营业,此时就需要进行整体查封,保证不留“后患”。

(四)重视宣传报道

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时候,需要进行一定的宣传报道。通过网络媒体、电视、报纸等形式予以曝光,这样就可以加大舆论压力,使其真正落实整改工作。但是,在进行宣传报道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掌握好一个度,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避免事态激化,防止发生意外。同时,也可以警示、教育其他人或者单位,使其可以端正态度,自觉进行整改,排除火灾隐患。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恶性火灾事故的不断发生,是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并且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为此,有关机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措施,有效排查火灾隐患,保证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而临时查封就是一种高效、可靠、强制的火灾隐患排除措施,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参考文献:

[1]林震.关于消防监督检查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的分析和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02).

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护理服务小组;内科病房;实践体会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科为脑内科、心内科病区。病区内共计床位34张,其中脑内和心内各17张,是我院第一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医院按照1:0.4的床护配比分配护士14名,年龄在22--36岁,平均年龄为27岁 ;主管护师2名、护师6名、护士6名,其中本科6人、大专8人。医院实行护士长领导下的责任护士负责制。我科设有脑内组、心内组责任组长各一名,每组组员为5人。两名责任组长的产生条件是:具备护师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本专业,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协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自主报名聘任上岗。责任组长的聘期为一年,负责协助护士长做好本病区的业务及质量控制。一年之内的工作以白班为主,绩效增加0.10。

1.2 方法

除护士长以外,另设固定办公班一名(负责处理医嘱),4人轮班制,基本上每天保持每小组护理成员3人,分别包干5--6张床位,由责任组长统一调配。一般是责任组长视病人的危重程度,护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来安排。责任组长有详细的调配与考核记录,为保证质量每位病人的床尾都有一张基础护理项目表,用来专门记录为患者提供的基础护理量化情况,由责任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组员的护理工作。

1.3 护理质量的评定方法

根据我院制定好的优质护理服务质量考核表进行统一评定如下:

(1)基础护理质量考核表;

(2)特护,一级护理质量考核表;

(3)护理书写质量考核表;

(4)护理技术操作考核表;

(5)急救药品,急救器械消毒灭菌质量考核表;

(6)护理单元基础管理考核表;

(7)整体护理质量评价;

(8)护士与患者满意度调查表,采取每月不定期的的方法对我科护理质量进行评定。

2 结果

在院患者及家属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较床位包干前提升3.2%,医师对基础护理质量,治疗及时性、准确性、病房管理质量及满意度有了显著提高,对护理部组织的不定期护理质量检查明显优于包干前,各项护理措施的落实率达到了100%。而且营造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明显改善,护士为患者提供了以基础护理为首要的整体护理服务,增进与患者的沟通,患者可以随时受到护士的关心,增加了对她们的信任度。

3 体会

3.1 优质护理服务责任组长小组包干制的护理模式具有责任到人的优点,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

我科病人存在住院病程长,周转慢的特点,这一点更有助于责任护士的护理质量的提高,责任组长小组包干制将床位与病人、护士相对固定。责任到人,激励护士主动服务,护理工作任务明确,护士的主动服务意识强,为病人解决问题更直接、迅速。护士熟悉病情及治疗方案,每位患者入院后都有一张详细的中医护理评估表与中医健康宣教单,使护理整体服务更具有整体性、连续性、完整性,避免医护脱节,令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而且我院还采取了各种中医操作项目服务于患者,使患者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防止护理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3.2 护理组长小组包干制有利于年轻护士的素质培养

护理责任组长早交班后对所分管组的病人进行逐一查房,评价与检查护理工作,对新职工及年轻护士可以安排2--3名患者,有时甚至更少于床位,但要求工作质量不能打折,责任组长对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反馈,以后根据其能力提高的程度以及层级管理制度适当增加分管病人的数量,这样有利于年轻护士的素质培养。

3.3 护理责任组长小组包干制能够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组长不论中夜班,班次相对固定,对整组床位上的患者的病情比较了解,通过小组包干,既能充分发挥责任组长的责任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全面的护理专业知识,又能使护士对工作充满了成绩感,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同时还能为低年资护士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规范的工作环境,起到了穿帮接带的作用,从而确保了护理质量。

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细水雾灭火技术 高压单相流 消防

1、细水雾灭火技术的原理

细水雾是通过发射装置,将压力水从喷射孔中高速喷出,与周边的空气产生强烈的摩擦,水流被撕裂,从而形成直径非常小的雾滴,通常在几十微米到几百微米之间,当细水雾喷射到正在燃烧的物质表面时会产生以下作用。

1.1 冷却作用

相同体积的水以细水雾形态喷出时比普通直射流形态喷出时的表面积要大几百倍, 当细水雾喷射到燃烧物质表面时, 因热交换面积大而会吸收大量的热迅速汽化,使燃烧物质表面温度迅速降到物质热分解所需要的温度以下,使热分解链中断,燃烧终止。表面冷却的效果不仅取决于细水雾滴的表面积, 同时还取决于灭火用水的温度与可燃物闪点的温度差,闪点愈高,与细水雾用水两者之间温差愈大, 冷却效果亦愈好。

1.2 窒息作用

细水雾受热后体积迅速膨胀, 汽化形成原体积约1700倍的水蒸汽,可使燃烧物质周围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降低,燃烧链将会因缺氧而受抑或中断,实现窒息灭火的效果取决于能否在瞬间生成足够的水蒸汽并完全覆盖整个着火面。

1.3 乳化作用

乳化只适用于不溶于水的可燃液体, 当细水雾喷射到正在燃烧的液体表面时, 由于细水雾滴的冲击,在液体表层造成搅拌作用, 从而造成表层液体的乳化,由于乳化层的不燃性使燃烧链中断。同时, 乳化层在喷射停止后仍能保持相当长的时间, 这一点对防止复燃是十分有利的。

2、细水雾的概念及分级

2.1Ⅰ级细水雾

级细水雾是最细的水雾, 其雾滴粒径尺寸范围Dv0.1≤100um、Dv0.9≤200 um的水雾之间,其灭火应用范围为全淹没灭火系统, 根据不同的灭火场所,可部分替代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

2.2Ⅱ级细水雾

2.3Ⅲ级细水雾

3、水雾灭火技术的发展现状

20 世纪末期,美国研究用中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系统来替代气体灭火系统和较大喷水强度的喷淋或喷雾系统,其形成的产品已在美国和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高、中、低压细水雾系统完全排除了气体灭火系统的缺陷,具有气体灭火和水灭火的双重优点。由于该类系统用水量少,大大降低了水基灭火系统的水渍损失,除了替代气体灭火系统外,还可以替代常规的水喷雾系统和某些场所的水喷淋系统。

细水雾灭火技术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 在我国取得长足发展, 在消防工程上逐渐被大家认识和接受;其研究应用最多的有中压双相流细水雾灭火系统、 低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系统。而对于高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技术而言, 由于受高压泵组、 控制系统及高压喷枪技术工艺的限制,技术发展缓慢;在国内虽有单位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尝试,但由于泵组压力较低,喷射灭火效果较差,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高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装置。

4、移运式高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装置

4.1装置介绍

随着我国城区改造, 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群众聚集区交通复杂, 道路拥挤, 水源不畅; 普通消防车辆进出不便,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移运式高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装置可实现单兵作业, 不受地域地形限制,通过手抬或配置在微型车、 摩托车上,在消防实战中具有很强的机动灵活性, 可迅速抵达现场灭火。该装置是介于消防车和普通灭火器具中间的一种产品, 150 L水可连续喷射6 min 之久,且无水渍形成的二次灾害。由于在一定条件下, 工作压力和喷雾效果有很大的关系,移运式高压单相流细水雾灭火装置工作压力高,雾化效果好。水雾吸收热量后迅速被汽化, 不但降低了燃烧物的温度, 使燃烧减缓;同时水雾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从而降低了空气中的氧气浓度,抑制了燃烧中的氧化反应速度,起到了窒息的作用。

4.2装置水雾的产生

该装置工作时, 当高压水流经喷头时,在自行设计的离心雾化系统的作用下,产生高速旋转的水流从喷嘴里以200 m/s的速度快速喷出, 和周围的气体产生很高的速度差,将水撕碎成细微雾滴,从而形成直径非常小的Ⅱ级细水雾雾滴, 通过冷却、窒息、乳化及阻隔辐射热的方式完成消防灭火过程。

4.3装置构成

该装置由发动机、高压泵组、多功能高压喷雾枪、高压管路、水箱、支架等构成。

4.3.1高压泵组

该高压泵组工作压力20~ 25 MPa, 其采用柱塞组合连续增压式结构, 采用专门设计的自卸荷溢流阀,使泵在正常运转中,无输出时压力自动降为零, 有输出时即恢复正常使用压力,实现无故障的长时运行。

防灾减灾小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导师组制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11-0023-03

一 引言

经济全球化趋势迫使国内企业必须瞄准国际市场,对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实行转型升级,这就对我国的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原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下,学生缺乏工程实践训练和创新能力等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使得研究生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在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实现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的培养规模相当。近年来,在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引导下,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在要求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的同时,更对工程应用和创新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目前,尽管学术界对于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概念存在争议,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可以明确的是它主要涉及“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及“怎样培养”两方面的内容。其中,指导教师在培养工作中显得至关重要。单一导师制起源于德国,其特点是每一研究生由一位导师独立指导,类似于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1]。这种单一导师制弊端明显,已基本被淘汰。为解决单一导师制带来的困境,近年来我国在探索研究培养模式中经历了单一导师制向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的转变[2-4]。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要求,将在5年时间内完成全国范围的研究生学位授权的合格评定[5]。这无疑为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导师制改革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每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都必须认真对待。因此,本文言说的双导师组制正符合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趋势。正如湖南大学姚利民教授所指出,必须强化导师的指导责任,增加导师的指导投入,使研究生在全程学习、研究中得到所需的指导[6]。

二 现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大多数高校已采用了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培养硕士研究生。这种导师制一般是由来自高校和企业的指导教师对需要实施指导的研究生进行联合指导培养[7]。校内导师是具有硕导资格的专业教师,校外导师则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专家。校内导师侧重理论教学和学术指导,校外导师侧重实践教学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但现行导师制在运行实践过程中,表现出以下不足。

1 缺乏制度规范

有的培养单位在形式上倡导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但缺乏制度保障和运行机制。校外导师仅仅是挂名作摆设,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根本没有得到校外指导;有的为应付校外实习报告的撰写,临时安排学生到企业生产线走马观花地参观一下,最后让企业在学生实习报告上盖章存档了事;有的聘请了校外指导教师,但没有出台校外指导教师的相关薪酬待遇规定,从而挫伤了校外导师的积极性。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责任认识不足也妨碍了双导师制的实施,一是部分企业在开展联合培养工作时主要考虑市场最大化和利润收益,而是企业自身认为国家没有强制规定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义务,“教育”功能被弱化;二是部分企业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不愿意让学生接触核心技术项目,学生很难对产业背景和新产品研发有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归结于培养单位对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重视不够、校企之间在导师制建设上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和合作双赢机制,直接影响着现行导师制作用的发挥。

2 缺乏“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长期以来,受到“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影响,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没有真正落实。目前,全日制专硕研究生培养大体涵盖校内+校外导师、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三个系统。整个培养过程基本以毕业论文答辩为考核目标,教学过程往往过分强调课堂教学,以至我们的学生懒于动手,不愿参与工程实践;实习过程是学校的指导教师安排,注重形式,很难真正锻炼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工程意识。理念只是一个精神、意识层面的哲学概念,要把“以学生为中心”落实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理念,必须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为中心,为学生打造一个校企合作的培养平台。首先,应在培养目标与定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置、工程实践训练、过程监控与组织管理等方面,始终围绕学生的个性特点,培养其实践创新能力。其次,应积极探索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权,实现自主选专业、选课程、选导师、选实习单位的培养机制。第三,通过建立校企合作保障和激励机制,以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导师和教学管理者投入更多精力去关注学生、关爱学生、指导学生,践行教育以学生为本的真谛。

3 学术型学位培养观念尚未完全转变

近年来,高层次应用人才在就业大潮中越来越受到青睐,专硕研究生人才培养已成为研究生教育不可替代的重要类型。然而许多专硕学位点培养单位仍沿用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来制订专硕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兼任专硕研究生导师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在专硕研究生指导过程中,校内导师仍然沿用原有学术型研究生的指导模式或方法,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传授和学术研究能力,不太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校外导师只负责企业实践环节,没有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不了解甚至不参与校内培养环节。特别是,许多高校在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保障方面没有建立工程实践的的过程监控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致使通过工程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的初衷无法真正实现,其培养成效也就难以体现。

三 “双导师组制”的构建

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已有十余年的培养经历,其中“化学工程”是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近年来,我校对“化学工程”专硕培养模式进行了实践。笔者所在的“化工新材料”导师组在专硕研究生培养中探索出了一种新的导师组运行机制──“双导师组制”。这种“双导师组制”坚持“以校内+校外责任导师培养为主”的原则,围绕每位研究生指导,组建“校内导师组+校外导师组”的结构模式。

在校内导师组组建方面,围绕每位研究生培养,除了通过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确定1名校内责任导师以外,还配备1-2名副导师和1-2名导师助理协助指导。副导师应具有硕导资格,且具备基础理论雄厚、知识视野开阔、学术思想活跃的特点,主要协助责任导师指导项目研究方案、学位论文撰写、工程实践等。导师助理应具有一定科研实力和指导能力,但条件上又未能达到硕士生导师遴选标准的年轻博士教师。导师助理可担任研究生重点课程和学位课程的主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访学和带领研究生参加工程实践锻炼等。导师助理不纳入硕士生导师的管理序列,但需上报研究生培养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对于进入导师组的导师助理,二级学院在职称晋升、人事任用方面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在校外导师组建立方面,以校外工程实践基地为平台,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企业根据校内责任导师的研究背景和与企业的项目合作研况,为每位研究生确定一名具有较强实践水平和研发能力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作为校外责任导师,并配置1-2名项目共同研发工程师作为导师助理。其中,校外责任导师是学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导师,享受学校发放的相应薪酬待遇。每位专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课题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的研发内容直接相关。校外导师组除负责企业实践环节的培养任务外,还全程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等校内培养环节。

四 “双导师组制”的实践探索与优势分析

近年来,“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属的“化工新材料”导师组与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知名企业合作,对“双导师组制”的实施进行了积极探索。

1 “双导师组制”有利于校企导师资源的共享

“化工新材料”导师组利用学校科研团队优势、图书馆文献资源和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条件,通过科研技术合作与企业导师组密切合作,为川南地方企业的新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等服务。由于校外导师组中的责任导师是我校正式聘任的兼职教师,享有相应薪酬待遇,借助他们在企业的工作便利条件,对专硕学位研究生的工程能力训练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在校内培养环节运行期间(前2学年),以校内导师组指导为主;校外实践环节(第3学年)则以校外导师组为主;所有导师组成员在研究生培养中全程参与,各有侧重。导师组成员具有不同院校毕业背景,使得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的学术观点和思维方式,从而大大拓宽研究生的科研视野,促进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

2 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有利于校内外导师间的真诚合作

目前,就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校企合作而言,大部分高校主动积极,而企业显得十分被动。我校“化学工程”专业硕士授权点,通过与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合作,让校内外导师们组成若干课题组,既为校内外导师之间搭建了合作平台,又兼顾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宗旨,而且研究生可以在校企合作项目中得到科技创新和工程实践锻炼。例如,近年来,我们与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省科技支撑计划、校企横向合作等项目中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共享成果。2011~2014年,共有8名研究生参与这些项目研究,并在该研究设计院完成工程实践训练环节,既推动了研究院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又借助项目研发完成了工程实践锻炼环节。最近,我们正联合中昊晨光、自贡硬合和中橡碳研院等十余家川南知名企业,积极推进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川南纳米新材料基础科研服务平台”建立。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借助于该基础科研服务平台,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的“双导师组制”,将继续坚持以研究生科技创新和工程实践能力为主线,以校企双赢、平等合作为基础,协同完成专硕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 设置导师助理岗位,有利于吸纳青年教师进入校内导师组锻炼

目前,在我国高校实施的双导师制中,大多数学校要求导师组成员具有导师资格,吸纳青年教师进入校内导师组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难以实现“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导师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在“双导师组制”的实践探索中,“化工新材料”校内导师组目前吸引了5名36岁以下的博士青年教师担任导师助理,形成了包括正高、副高和中级等不同职称和学历层次教师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这种年龄结构合理的成员结构,既发挥了老导师的经验优势,又考虑年轻教师的活力。因此,围绕“双导师组”制,在校内导师组中设置导师助理岗位,吸纳青年教师进入导师组锻炼,不仅可以让青年教师接受经验丰富的导师的指导,还可以进入导师组的学术团队参与课题研究,有利于实现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培养导师助理的学历和研究能力,目前“化工新材料”校内导师组有1名青年教师正在川大读博进修,1人在国家炭黑材料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另1人获得“西部项目”教师出国留学计划资助。

4 “双导师组制”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就业难题

近年来,通过“双导师组制”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我校“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明显提高,其中2013-2014年有2人获得国家奖学金,3人获得校级优秀论文,1人获省优论文,申请发明专利6项,11人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究生在工程实践锻炼期间的积极表现获得了企业的好评。例如,2012级研究生付晓燕在成都拓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为期1年半的工程实践锻炼中,全程参与了校企合作项目“改性硅酸盐胶粘剂的研制”,并以此为基础完成了学位论文。通过工程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研究生们发现地方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为他们施展个人能力提供了实践舞台,一些研究生表达了毕业后留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意向。例如,2014和2015年,各有1名研究生与中昊晨光化工院和中橡集团碳研院签约留在单位工作。正是这种校内、校外“双导师组”制让研究生有更多机会直接参与企业的工程实践和科研项目,从而有效帮助研究生在学术和实践能力上同步提高,同时还可以为实践单位提前考察人才,并优先获得毕业生的挑选权。

五 结语

在未来几年,国务院学位办将陆续对全国专硕学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这必将促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其中导师组的构建与运行实践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双导师组制”在笔者单位的实践来看,以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纽带,将研究生培养过程与企业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有机结合,是保障校企合作框架下导师组制长期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周欣,张志毅,倪超.医学院校以导师组模式培养研究

生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2):112-114.

[2]耿相魁,王慧.双导师制是专业硕士研究生质量的可靠

保障[J].决策咨询,2015(1):88-92.

[3]赵庆华,熊倩,谢莉玲,肖明朝,王富兰,刘智平.导师组

制模式培养护理研究生的实践[J].护理教育,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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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久群,郑华,余全红.交叉学科设置和研究生培养的

实践与思考――以中山大学为例[J].高教论坛,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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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J].陕西教育(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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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姚利民,朱黎F.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分析[J].高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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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诚,张云怀,王东红,郭瑜.基于导师团队的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