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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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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档案

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第1篇

知识产权档案的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需要法定程序等特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知识产权的真实记录和重要载体,其特点是由知识产权的性质和活动规律所决定的。

1 从产生的范围来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内容多、涉及范围广。按照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档案包括商标档案、专利档案、著作权档案、商业秘密档案等。按现行的企业档案十大类分类方案,知识产权档案包含了科研档案,涉及产品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多个门类。

2 从内容上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具有成套性的特点,包括知识产权活动在创造、申请审批和登记、转化、保护、维权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全部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这些工作一环紧扣一环,具有系统性,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3 从形成的过程来看,企业知识产权的权利获得及有效期时间跨度大,具有渐全的特点,有一个动态的不断增加的过程,这是由知识产权的时间性、需要法定程序的特点决定的。知识产权的研发、创造与取得都需要历时一段时间,有些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知识产权取得后,它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才是有效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在这期间,每年定时都需续缴年费。商标注册证为了保持其有效性,每满十年需要续展。商标注册证许可使用、注册信息的变更、争议裁定、商标侵权、商标的使用等情况,都会形成新的档案,而且时间上会不断地延续下去。

4 从管理和利用的方式来看,企业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点,因此档案有保护性要求。很多知识产权档案都属于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它们是众多竞争对手极为关注、竞相争夺的目标,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秘密性是其最根本的特征,失去秘密也就失去它的竞争价值,因此应做好知识产权档案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措施

剑南春集团公司现有各项专利、商标、商标注册证、国际商标注册证及其他知识产权档案合计万余件。面对数量如此丰富的知识产权档案,分析其特点,加强科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具有渐全的特点,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到“三纳人”、“四参加”和“四同步”,根据归档范围将知识产权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包括电子文件的收集,并与对应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在知识产权立项时就应有档案人员参与,属于合作开发及技术引进项目的应将文件的归档要求写入相关合同;在该项目完成后,档案还会有增添或修改,应与档案形成的相关部门多交流、沟通,及时收集补充归档。

2 保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成套性、完整性。整理档案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属于同一知识产权的文件材料应集中在一起,不得随意分割开来,从而保证知识产权档案与知识产权活动的一致性,按档案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一案一卷或数卷。整理档案时,档案盒不宜装得过满,例如,商标注册证每十年就需要面临续展等情况,新增加的档案就无法放在同一档案盒内。若该盒实在已装满,可再组一卷,并在卷内备考表说明,使同一知识产权档案信息发生关联,方便查找。

3 科学分类。有的档案同行建议在企业档案十个大类后,再增加第十一类“知识产权档案类”,但笔者认为,对于知识产权档案形成时间久远、档案数量庞大的企业,这种方法并不可行。以剑南春集团公司为例,近万件知识产权档案已于过去二十多年规范地整理于企业档案的十个大类里,如果档案分类上发生变化,则牵一发动全身,引起相应工作的一系列变化,很多档案都需要整改,有些工作甚至需要从头做起,实在是一种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伤害档案实体的无效劳动。档案的分类方案宜保持长期的相对稳定,应尽量执行原有档案分类框架,可通过建立专题目录及在分类方案局部做一些微调处理来促使知识产权档案信息相对系统、集中。

商标、专利类档案概念明确,独立性较强,可放在产品档案类下综合类或在综合类下新增加一个类目,按知识产权档案的客体,设为商标类、专利类;著作权类档案对于企业来说包括学术论文、专著、工程图、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商业秘密类档案涉及范围广,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经营信息。”因此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归档范围。通常包括企业财务状况、投资计划、分配方案、客户名单、原材料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生产工艺、产品配方、新技术研究等需保密的各种文件材料。这些档案材料分散在文书、会计、人事、科研等各类档案中,可继续按原有分类方案将档案归人相应档案类别,随各类档案统一分类编号、整理编目,再通过建立专题目录,将属于不同职能领域的档案信息集中起来;科研类档案自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一级类目,它包含于商业秘密档案,因此其分类整理和以前一致。

4 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保护。首先,完善企业档案的保密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将知识产权档案的保密管理措施写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密级的划分,借阅的范围、权限和时间,查阅、利用的各项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知识产权档案在管理和利用中不失密、不泄密。条件许可的话,宜将知识产权档案特别是商业秘密类档案进行专库专柜专人保管。同时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企业员工的保密教育,树立大家自觉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意识。其次,妥善处理保密与利用的关系。知识产权档案规范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若只单纯地为了保密而将档案长期束之高阁,影响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也就失去了其保密的意义,因此应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发展。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档案都需要保密,只要档案内容的公布不侵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就不需要保密,需保密的信息也有保密等级的划分、保密期长短的区别,应综合判断各种文件材料,该保密的必须保密,不该保密的不能借口保密影响利用。知识产权具有时效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知识产权档案保密的等级、范围等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对超过时效期限的档案应组织鉴定,降低或取消密级,从而减少繁琐的利用、审核手续,方便档案利用者的正常利用。如剑南春集团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主营商标,避免不法商家抢注相似名称误导消费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和形象破坏,注册了大量的保护性商标注册证,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司沟通,这些注册证名称需要严格保密,但现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已注册的商标信息,那么其名称严格保密的价值也就随之而降低。

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第2篇

2005年9月,我们利用参加某省部级部门组织的“档案管理培训班”和某档案杂志通联会议期间,在与会代表中采取口头调查与书面调查的方式,分别在两个会议期间进行了一次“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调查”,从这次调查中所得到的一些有关信息有益于我们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为了做好此次调查,我们拟定了一张“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调查表”,其中列举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本单位档案部门是否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

2.目前是否建立了以下知识产权档案:

A.专利 B.商标 C.企业形象 D.著作权或版权

3.是否制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4.近年来企业经营活动中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否提出了利用要求。

5.谈一下对完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建议与看法。

从会议上及会议后寄回给我们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

第一,在企业档案部门较少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大多数档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一般知识知之甚少,其中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具有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做到比较系统了解的人员则更为鲜见。此次调查中的对象包括了来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档案业务骨干,因此调研结果虽然说不能全面反映出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了解的全部状态,但这次调查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代表性的。由此我们认为,在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知识全面、系统了解应当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这种情况是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的。

第二,随着我国企业市场化经营程度的提高,在不少企业的档案管理内容中已经出现了知识产权档案,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714所、715所、725所、718所、山西平阳重工、青岛北海重工等单位,就已经建立了专利、商标等档案,制订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但是应当指出,我们通过调查所得出的印象是这些单位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初始化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馆藏数量、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待于加强提高,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制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完善。

第三,接受调查的人员普遍提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开始显现效应,但是苦于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具体开展有关活动。因此在调研过程中许多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编写适用于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指导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利于尽快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不希望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能力被“甩下车”。

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9月1日联合印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第10条明确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充分说明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已经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档案工作的新内容。

如果从档案专业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属于企业档案管理的范畴,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法规标准等都可以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得以应用。但是同时应当看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仅需要体现档案专业的特点,而且需要体现出知识产权的专业性特点来,这就需要把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放在首先位置,这样就能使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从一开始就在比较高的层面上运行,也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从建立伊始就能够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发挥效用。

所谓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指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实行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以保证整个管理活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有序运行。

1.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专业性活动,具有十分明显的“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特征,因此采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标准的方式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但是,正如我们在这次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时所发现的那样,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或者尚未起步,大多数企业都尚未制定出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这对于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无疑是十分不利的。而且我们认为不能等到由于各个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各行其是”然后再来“收拾残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之后再来制定标准,那将导致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混乱与返工现象发生。我们认为根据多年来所积累的企业档案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制定出比较适用的相关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

2.制度化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涉及企业内外许多部门参与的专业活动,只有把对知识产权档案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利用等活动纳入这些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并且落实到相关人员的日常业务活动中,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做到收集齐全,管理有序,才能让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必要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活动中落实有关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四参加”规定,就显得更加必要。

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着手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但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依然不足,因此在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时候,往往“漏掉”子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内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处于“缺失”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如某些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有关文件时,就没有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的一个不应存在的“缺口”,这不仅对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有影响,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也有不利影响。俗话说:“没有规矩,何以方圆”。如果不能把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话,企业档案部门即使是制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真正贯彻执行起来其实际效果也是会受到制约的。

3.程序化管理。在知识产权活动中其重复性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如专利的申请、审核、授权、维持或者商标的注册申请、授权、续展等活动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抛开这些活动的具体内容不看,则可以看到此类活动的进行过程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活动特点,编制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管理程序化,这也是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由此可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实现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依赖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170-02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记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资料,是重要的科技信息储备资源,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促进科技创新、支持生产建设和科研发展等重要作用的主要手段。

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重要性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我国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完整过程,包含大量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潜在的科技信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支撑国家科技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奠基作用

科技创新对于人类的发展来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创新是在继承前人的研究和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如果科技创新没有前人的研究和成果作为它的基础,科技创新根本无法实现。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非常重要的科技档案资源,将前人的研究和成果都给予了精确记录,有助于当前的科技工作者真实地了解前人的研究历程和成果,由此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启迪作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于科技创新来说,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当前的科研人员可以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得知前人相关研究中的材料,通过对材料的研究、分析,有助于产生新的研究思路,激发产生科技创新的灵感。第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则可以提供与科学判断有关的信息资源,由此来验证科技人员的判断。第三,科技人员在进行研究之前,通过对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来进行有效的研究,能避免重复研究。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中,由于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导致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子档案的出现也给项目档案的保密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长期处在封闭和半封闭的环境下,导致一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的思想观念仍停留在“重管轻用”上,主要完成按时接收,安全保管,按规定接待查找档案人员等工作。再加上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察觉科技市场和科研工作者需求的最新变化,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将收集、保存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加工,导致多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仍处于简单的数据整理状态,信息开发不充分,价值低,无法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快速查找和共享。

(二)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突出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中还存在不少知识产权问题,突出表现在产权的流失、产权破坏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效益的发挥。

1.产权流失问题突出

由于多数承担单位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科研人员重项目研究、轻项目档案的观念依然很严重,造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政策掌握不全面,致使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进而导致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2.知识产权人为破坏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人为破坏是指在开发利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过程中,由于人的行为而造成的知识产权破坏。如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制度的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无意或者蓄意破坏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如有些科研人员缺少归档意识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科研实验原始记录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造成重要的科研数据丢失、科研报告不完整等情况,最终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不齐全;有些科研单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被国内外的竞争对手窃用或抢先注册专利,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电子档案的发展使保密工作面临新挑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档案的管理成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电子档案的大量产生打破了传统的信息贮存方式,随着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逐渐增多,纸质档案也在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为传统科技档案的利用开辟出一条新路,但同时也给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安全带来了新问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记录了重要的科技信息,不能随意变更、传播,重点针对特定的科研人员开放。电子档案便于储存和利用,但是,对电子档案的处理过程必须依赖于电脑和专用软件等现代工具,一旦借助的工具出现故障,会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可变或丢失。另外,电子档案便于修改、容易拷贝,这就给原始档案的认定带来了难度。虽然有技术可以防止伪造文件和在“原始文件”上任意修改,但是类似的限制功能是人为设置的,发生失真的可能性依然很大。所以,在现代工作环境下要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原始性和信息传播的可控性仍是需要攻克的一大课题。

三、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建议

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作用,为科研人员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更好的服务科研活动,对提高新的科技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技术成果水平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注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积极开发和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意识到,面向本单位,面向科技领域,大力开发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为新的科研成果的形成和发展服务,促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档案记载、积累的科技信息在科研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创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可以进一步加大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管理、开发和科学研究的投入。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来说,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项目档案开发利用环境,及时升级相关技术和设备,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和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增强保护意识

1.加强普法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知识产权保护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首先,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保密法》等档案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将属于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成果据为己有、非法使用、泄露或转让。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或科研人员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由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提供资助,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其成果具有公共属性,更多的是要为国家发展提供支撑,个人不能随意处理。所以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科研人员为国家服务的意识。

2.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使用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必然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应分清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哪些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哪些是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对于利用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项目档案,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在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利用服务活动中,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出来的具有创造性的信息产品,这种智力性劳动成果由于具有独创性,则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利用者,既要注重对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自由阅览、复制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要强调对其非法利用行为的控制和惩治。

(三)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与利用

在计算机网络广泛应用的环境下,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在产生、处理及传输的过程中,使资源共享、近远程查询利用成为现实的同时,也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保密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威胁。因此,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各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要配以多项行之有效的保密技术,以确保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才可以较好地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功能。为了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利用的安全,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物理技术保障,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保密管理。具体可采取物理隔离的办法,严禁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上传,严禁联网或一台计算机多用;也可以采取安装屏蔽设备或使用视频监控保护等方法来解决。二是网络技术保障,主要是使用保密技术来建立访问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定位跟踪等。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对上网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进行保密检查。应依据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设定的密级层次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内容尚不能完全开放或未解密的电子类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不得使用普通的移动存储设备通过拷贝的方式利用。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要用专用工具进行定期检测和拷贝,以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性。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标准等,以保证电子文件的质量。

四、结语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具有能够及时保存科技信息的优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对科技计划项目资料的升华和再创造。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的积累,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供完整、可靠的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

[1]王新才,陈荷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建设思考[J].档案学通讯,2013(2):84-88.

[2]刘春泽,宋宇.关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若干问题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8):135.

[3]潘世萍.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政府权益的体现[J].档案学研究,2007(6):11-13.

[4]宋峥嵘,唐宝莲.浅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J].科技档案,2012(1):6-9.

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风险控制 企业

知识产权是指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治理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具备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机密等。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风险也一直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一、知识产权风险及其成因

知识产权风险是指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等在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非法占有、流失、遭受侵权纠纷等,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即使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权或者由于多种原因给自身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有知识产权无效预警、知识产权流失、知识被非法占有和遭受侵权纠纷。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合经营业务,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可分解为研发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风险和贸易活动期风险。

1.研发活动期风险。研发活动期风险是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知识产权风险,包括研发立项论证时未对专利进行详细检索,造成的自主开发成果不能使用;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导致被限制使用的风险;国外专利人对国内企业部署的专利陷阱及在产学研合作中未明确规定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造成各权利人恶性竞争的风险。

2.生产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间主要有采购环节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未进行知识产权评价,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委托他人制造时未在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可能构成专利陷阱;对于上游或下游单位未进行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划分,可能造成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

3.销售活动期风险。在新产品销售活动期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商标、广告语、营销方案、策略、合同等,在销售环节,企业未采用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等对形式对成果进行保护,可造成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设计广告词、营销方案时未进行认真检索可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此外,在专利转让中,所转让的技术不可用、已转让技术在转让、技术转让方以包销条款欺诈受让方等均会带来知识产权风险。

从以上分析可知,无效预警也即是未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主动分析、预警和防范机制,这也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主要成因。

二、知识产权风险方法措施

根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表现及成因,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企业首先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构建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体系组织结构,包括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智力管理部门和法律、专利律师部门等关联机构及执行机构,明确各部门功能权责,并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等各方面,形成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管理制度。

2.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因此实施加强风险防范是降低风险的主要且有效途径。在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实施知识产权评审,在项目立项阶段,认真仔细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评判;研发活动完成后,仔细评审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及时采取申请专利等不同的形式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评判生产工艺路线,选择相对更为合适的工艺路线;在采购阶段评价供应商知识权状况,以避免由于供应商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给企业造成知识产权风险;新产品销售阶段,加强商标、营销方案、广告语等相关知识产权查询,规避侵权风险,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竞争对手的定期监控,防止他人给本企业造成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此外,若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是委托他人制造,在合同中需对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签订保密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以防止他人占有本企业知识产权。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知识产权档案是侵权纠纷中的重要法律证据,健全完备的知识产权档案可有效地防卫侵权诉讼。健全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包括研发活动的研发记录、知识产品评审资料、专利申请文件资料等与研发成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其中专利内容不仅包括技术研发相关文件、申请专利原始文件、专利证书等,还应包括专利申请修改过程文件、专利年费缴费票据、专利变更文件等,具体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应根据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进行整理归纳,保证各类资料文件的完整完备,以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4.采取合同约束防范措施。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重要且基本的法律文件,企业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中应积极地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中合同约束的对象主要有合作方和企业人员两方面。在采购环节中要求供货商在合同中明确进行知识担保,确保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委托他人制造时,企业与指定厂家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对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尤其对于合作开发的技术,应明确合作中各方对研发成果所占有的所有权。

为防范企业员工不当行为给企业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是企业技术人员来说,在设计过程中可能会重复以往的设计方案、技术解决方案等,若此类人员跳槽到其他企业,易引起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知识产权风险。因此企业还应当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合同约束,在雇员就职前,签订非竞争、非披露等协议,明确员工应保守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从而防范内部职员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三、结语

知识经济时代下的知识产权是保障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有力手段,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手段及防范手段,防控知识产权风险,从而更好地开拓市场,促进企业良好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0-0224-02

知识产权是媒体的重要无形资本,资本在运动中升值。资本在运动过程中要经历购买、生产、销售这两个阶段。媒体的知识产权运营,同样要经历这个过程,才能实现价值的创造、价值的提取、价值的实现。

1 知识产权创造

知识产权创造是指鼓励创作和创新,激发员工创造激情,然后筛选出可后续开发利用并创造价值的作品并为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电视台知识产权创造包括:(1)内容创造,对应版权。电视台是视频等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电影作品的原创大户。电视台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受众喜爱度即市场占有率的竞争。内容是水之源,树之根,只有内容迎合受众审美需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品牌塑造,对应商标权。品牌是符号性的标识、是作品的象征、是竞争力的总和,更超越了电视台自身及其作品以外的价值,品牌价值是电视台软实力的象征,也是电视台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体现。(3)技术创新,对应专利权。无论是内容还是内容塑造出的品牌,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没有灯光、舞美、特效、应急切换等技术支持,再好的创意也很难作成节目,再好的节目也无法完美呈现。走进今年的全国的“两会”,广西电视台运用VR虚拟现实、全景拍摄、H5制作等最新技术,形成屏、网、端、微全媒体矩阵,借助移动网络直播设备和“靓TV”云直播平台,及时生动立体传递“两会”声音。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实现有效传播已然成为共识。

2 知识产权保护

2.1 媒体发展呼唤知识产权保护

从《大风车》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在儿童食品、服装上到《舞林大会》引发的侵权之争,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袭到《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引发的今年全国“两会”的热议,节目被移植、商标被恶意抢注、影视文学侵权等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从未停息。电视台的核心资产知识产权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如何结束“有制作无创新,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保护”的现象,加大对知识产权这一核心资产的保护,发挥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势,增强媒体收益能力,成了电视台在全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课题。

2.2 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电视节目分成三类:一类是完全原创的节目。二是原创的过程中使用借鉴他人作品的节目。三是他人授权许可使用的节目。

针对第一类节目,电视全可以高枕无忧的使用,但要注意防范他人的侵权。一旦被侵权,可以采取电话沟通、发律师函等方式表明我方态度。若对方置之不理,则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进行法律救济。但要考虑自身权利状态是否有瑕疵、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证据的公证等问题。

针对第二、第三类节目,电视台侵权他人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规范行使:

(1)建立作品信息档案库,理清权利链条。节目版权信息记录是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只有明晰节目的版权状况和节目制作中的版权处理过程,才能确保各类节目在播出、重播、作素材使用以及后续开发利用时不存在侵权可能。因此,电视台应建立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如下两个作品信息档案库:一、本台及本台职工享有版权的作品信息档案库:载明作品权属信息,对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的权利范围、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二、经许可使用的他人作品信息档案库:载明作品权利来源、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以上两个信息档案库应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整理更新。(2)强化知识产权审查,降低风险隐患。凡授权他人使用电视台作品或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的,均应签订授权合同。授权合同应详细约定作品的授权范围、权利性质、授权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然后报送法务部门进行合法合规审查。电视台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若发现在没有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作品,并积极消除由此产生的影响。发现他人侵害自身知识产权的,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注重授权获取,避免纠纷发生。电视台最常见的需要获得权利方授权的作品包括:视频、音乐、图片和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含计算机字库)、计算机字库字体、美术作品等。以音乐作品为例,原则上需要经过词曲作者、歌曲演唱者、唱片公司三个主体许可,但广播组织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适用法定许可。对于视频等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不存在法定许可,必须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节目制作者要改变随意从网上下载视频、使用市场上购买的CD、他人的文字作品等习惯,严格依《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授权后使用作品。(4)重视商标注册,塑造品牌价值。电视台本身就有很多拥有知识产权属性的商业标识,只要稍加推广就能成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牌。以广西电视台为例,台标图形和台标文字本身就应当首当其冲的成为保护对象。台标的图形和文字会广泛应用到话筒、主持台、笔记本电脑背板等物体上,优秀电节目的播出,无疑会增加台标图形和台标文字的影响力,强化台标的品牌价值,提升电视台的整体形象。商标被他人抢注短期内虽看不到危害,但从节目的后续开发利用的角度来看,会大大削减节目的潜在价值。

保护体现的是媒体的被动预防,随着时代的发展,保护已经不能满足媒体发展的需要,要变被动为主动,从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的角度挖掘其价值,提升媒体的收益。据2016年4月27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对GDP的贡献达7.28%,知识产权产业已然成为蓄势待发的新兴产业。

3 知识产权运营

电视台传统的创收手段离不开广告和固定的收视费。经过多年的艰难前行和积极探索,已经实现多元化经营,形成了“节目+广告+产业+活动”的创收模式。但很多电视台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运营在媒体经营中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这其是国内优秀电视台已经证明切实有效的盈利点和创收手段,也是大势所趋。国外大型电视台衍生产品开发收益最高可达总收益的50%,在国内,做得最好的是央视,但其衍生产品开发收益也不足总收益的10%。数字上的巨大差距,折射出的是媒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不足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3.1 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夯实多维度开发知识产权的基础

版权是媒体知识产权的核心权利。版权的管理看似简单,其实牵一发动全身。(1)转变观念:节目制片人向内容的提供商转变,电视播出机构向内容发行商转变,从为播出制作节目向为市场制作节目转变。(2)建立著作权数据库。电视台的自有版权以及所有引进的版权均应系统共享。系统不是简单的给节目制作者提供查询目录,提供版权状况以及节目制作过程中的版权处理过程,更应对版权的元素进行细化。为充分挖掘节目背后衍生利益,重点记录有开发价值的元素。比如可能会多次使用的视频片段、音乐、声音、肖像等。(3)再造采编发流程,重设制作规范。手机、公交、户外LED大屏等不同播出渠道的节目,导致其制作手法和主持风格等方面的差异。如手机电视播出应尽量少用空镜头,避免出现花俏的字幕,多用特写镜头等。制作团队必须时时关注市场需求,用市场推动节目营销,用营销反哺节目制作。(4)抓好“中央厨房”建设。把技术、制作、分发、传播、销售结合起来,打通起来,加大对接市场需求的节目生产制作力度,在节目营销上实现新突破。(5)深挖资源,有选择性地对建台以来部分节目及正在播出的节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评级。深挖这座远未充分开采的金矿。找专业的公司进行后续的开发,如出版图书、音像制作等。高等级节目应立即在商标类别中注册商标,在版权机关申请版权登记,节目播出后,还应检测收视群体和收视率,为是否进行衍生产品开发和作怎样的开发作足准备。(6)建立知识产权奖励机制。很多媒体不乏创造知识产权的能力,但缺乏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快速识别知识产权价值甚至比创建知识产权还重要。因此,电视台应从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方面加强管理,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员工知识产权转化意识。

3.2 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宽媒体收入来源

版权资产和品牌资产是媒体知识产权产业中最具价值的两个部分。“品牌+版权+商业化运营=产业”。在电视台知识产权产业的链条上,版权销售只是版权营销的初级阶段,版权的权利内涵中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书、改编权、翻译权等9项权利,这些都是电视台可以广泛运用开发的权利。以改编权为例,可以将收视率高的综艺节目开发成同名手机游戏APP,使用户在游戏中重温节目里的精彩环节,随着难度的增加和游戏环节的精彩程度的不同,在闯关过程中需要使用付费道具,以此为电视台打开一扇盈利的大门。还可以将小朋友喜爱的动画片改编成儿童舞台剧、音乐剧等。电视台提供现成的剧本、舞美、音乐,享有演出的票务收入。另外还可以对动画片中影响力较大的卡通形象进行授权,收取许可使用费。所有可以进行商业开发的元素电视台都应挖空心思充分挖掘!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是电视台不可忽视的权利。湖南广播电视台正是看到了当中蕴含的巨大商机,于2014年成立了芒果TV支持精彩芒果独播。很多视频授权合同会列明是否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因为授权价格迥异。电视台应利用好信息网络传播权,拓宽节目的影响力,增加二次、三次、多次销售渠道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的增值版权。再如发行权,很多人会想到音像制品,其实还包括图书出版等形式,尤其是收视率高的工具类或理论型节目,通过在图书上印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就能进入相关节目的观看,这样的有声图书一定较好又叫座。这些利用节目播出积累起来的人气进行的二次甚至多次开发完全可以有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优势。如果能将版权的每一项财产权用到极致,提高版权衍生产品转化的能力,多维度开发利用版权,电视台版产业的春天就在明天!对照版权意识较强的美国,其电视行业近80%的收入来自于衍生产品等后电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