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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领条时,首先要与物品发放方当面点清所领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其次,要注意按领条的结构书写。
领条的结构与收条、借条的相同。
特别强调的是,领条的正文内容要写清发放物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领到什么物品、数量和品种多少等。重要的领条署名时,既要写领物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还要写领物人的姓名。
例:
. 领 条
今领到x x县教育局发给的x x x x年下学期学生课本肆佰叁拾套。
此据。
x x县x x小学(公章)
论点是论文中核心的、本质的东西,是由论文中所有的思想、材料集中而成的产物。论点是作者的研究成果,在文章中它应该是鲜明的肯定句。论点应是有价之说。要有价值,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论点要正确。论点要准确而科学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提示其中蕴含的科学道理。论点必须符合实际,尊重事实,论点正确才能以理服人。
论点的价值还在于论点有新意,不是重复他人的观点,不同于别人的做法,有自己的经验。胡雁等人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护士长领导方式与护士工作效率的研究”一文,很有见解。
论文大意如下:作者对上海市8所三级甲等医院的48名护士长和292名护士进行问卷调查,以研究护士长领导方式与护士的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
护士的工作效率用护士的组织凝聚力、护理工作业绩、工作满意度来衡量。结果表明:护士长的主要领导方式是“榜样作用”和“焕发民心”;护士长的“激励作用”是提高护士的组织凝聚力、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领导方式;护士长是否能够“挑战工作过程”是影响护士工作业绩的重要因素;“焕发民心”与护士的工作满意度呈高度相关。
根据本研究的结果,对三级甲等医院的护理管理者提出以下原则为基础的护理管理与领导模式:
①护理管理者应该把握现代管理发展方向和趋势,通过积极学习现代管理理论,并按管理规律实施护理领导,以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士气和护理工作质量。
②护理管理者应善于激励护士工作热情,善于授权,并敢于创新,迎接护理工作中的挑战。
③人本主义的管理原则是我国护理管理应该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
对今后的类似研究,还作出以下建议:
①进一步发展测评护士工作业绩的量表,使之更加客观化。
②对基层、中层、高层护理管理人员的领导行为作进一步的因子分析。
③通过对护士长进行护理管理学的专题培训,再纵向调查护士长的领导方式与护士的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以进一步探索变革型领导方式对护理管理的作用。
论点的新意有时会体现在细微之处。王憬在“握住我的手,和我一起做深呼吸---手术室护理的一点体会”文中写到:"患者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手术,常会因过度紧张影响手术效果。如何使他们摆脱焦虑、恐惧心理的困扰,在坦然、平静的心情睛接受手术治疗呢?把握患者的手,让他们和我共同做深呼吸,可以起到放松的作用。这是发生在手术室里的两件小事给我的启示。
那时我风早麻醉科工作,有一个年轻病人做阑尾切除手术。当时,麻醉效果很好,可他还是不安,他的手不停地攥紧又松开,血压也渐渐升高。我让他别紧张,放松一点。他却用期待的目光望着我,下决心似地说:“握住我的手吧!”当时吓了我一跳,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提这样的要求,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握住我的手吧!”他又说了一遍。看着他那只血管暴起、石头也能捏碎的手,我不由自主地把手藏在了身后:“对不起,我很忙,你做深呼吸吧。”
他真的做起了深呼吸,不过只是急促地、浅浅地呼吸了几下,没有什么效果。这时,我已经捏捏地走开了。事隔不久我的好朋友来做剖宫产。手术刚刚开始她便不安起来,“握住我的手吧!”她也这样说,我色爽快地答应了。手和手握在一起的时候,她平静下来。握手竟有这么神奇的作用,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胎儿娩出时,她呼吸急促,“别怕,做做深呼吸。”她也是浅浅地呼吸了两下。突然间我醒悟到,在这种情况下,她已经不知道怎样做深呼吸了。
“来,和我一起做深呼吸。呼--,吸---,呼---......"呼吸调整效果很好,手术极为顺利。在意识清醒状态下手术时,许多患者除具有焦虑、紧张、恐惧的心理外,还会出现依赖心理增强的现象,表现为行为的奶化、情绪的幼稚,有时还会出现“童心复萌”的表现。他们会象孩子寻求安慰一样要求护理人员握住他们的手,这是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安全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手术室的护士,就要以病人为中心,正确理解手术病人的心理变化,满足他们的需求。握住病的手,这一简单的动作、无声的体态语言,让病人体会到护理人员的关心和体贴,使他们有温暖、亲切的感觉,产生安全感,从而缓解了紧张的情绪。论点的新意,是作者要刻意追求的目标。创新是确立论点的起点和归宿。
5、如何提高选题的能力
当我们褒奖一个成功的作者时,总是说:“他会选题”。当我们仔细分析他们的成功的因素时,就会发现,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有敏感的选题意识,以及强烈的求识欲望。意识,在心理学上指自觉的心理活动,即人对客观现实的自觉反映。人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不可避免地接触、感觉许多客观存在的事物。如果意识到这种存在,就能进行思维、解释。
如果缺乏选题意识,就无法感觉到论题的存在。正像有的人工作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有影响的医院,或很有特色的专业科室,却苦恼“没什么可写”。因此,增强选题意识是选题的始动因素。选题意识是对论题的一种自觉地萌发,一种本能的直觉。它不可能仅是外在压力的结果,而必须通过个人内心修养而成。
现在很多单位将有无,甚至确定在什么刊物上发表作为评定技术职称的“硬件”之一。这虽然可以将一些人推到论文写作的队伍中,但也应看到,有的作者对此产生了盲目性,以为学术论文是可以一挥而就的,忽视了这种特殊文体,在选题上需要有一定的时机。
这个时机是当问题出现的后,作者能发现问题,并经过思考以“为什么”的形式提出来。论题不是因为写文章才产生的,它是由问题上升而来的。意识到论题才有文可写。罗莎莉等人在工作中发现,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后股动脉穿刺处加压包扎的时间过长,病长深感不适,经过研究,他们报告了研究成果:
"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广泛用于中晚期肝脏肿瘤的治疗,术后股动脉穿刺处出血为其主要并发症,为防止出血的发生,常规采用宽胶布加压包扎24H。加压包扎可致局部皮肤损伤,并有术肢麻木不适感,严重者可发生下肢血栓形成。
为探讨合适的加压包扎时间,以减少皮肤并发平、增加病人舒适感,将180例住院的肝癌病人在566次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后随机分为三组,分别用宽胶布加压包扎股动脉穿刺处24H、10H、6H的观察发现:
随加压包扎时间的缩短,皮肤损伤发生纺明显降低(P〈0.01),术肢麻木不适感明显减少(P<0.01),而穿刺处出血发生率无明显差异(P<0.05)。
结论:肝动脉化陪栓塞术后股动脉穿刺处加压包扎6H即可达到止血目的,且皮肤损伤率明显降低,病人舒适感增加。
选题能力的提高还源于不断地学习、求知。凡认认真真做学问的人都有刻苦学习的经历。有人说,21世纪,学习是最基本的生存能力。因为,以加速度更新的知识告诉人们,学习与工作已经来不及分阶段进行了,学习是工作的开始,而工作的人别无选择的是终身教育。面对扑面而来的新知识和不断变化的生存环境,”充电“成为每个人的必须。在护理实践中,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论题则要由主观意识才形成,而终身的学习是提高主观敏感性的不可逾越的路径。
6、选题有灵感吗?
灵感“是文艺、科学活动中因思想高度集中、情绪高涨而突然表现出来的创造能力”。创作者在丰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思考的紧张阶段,由于有关事物的启发,促使创造活动中所探索的重要环节得到明确解决,一般称为获得灵感。严肃勤右的劳动态度和负责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知识积累,深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技巧的掌握,是获得灵感的前提。
从《辞海》关于灵感的释义中,已经不难理解,灵感是有的,但灵感不会从天而降。灵感是一种自觉的萌发,一种本能的矗觉。灵感是有机遇的。清朝人赵翼说,“少时学语苦难圆,只道工夫半未全。到老始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不承认灵感、机遇,不是唯物主义者,但面对灵感、机遇,不是消极等待,应是积极创造。
灵感要以知识为基础。知识是信息的系统化,有丰富的信息,再经过系统化可以成为论题。孤陋寡闻者,不会有灵感。我曾收到朋友来信说,经过学习写作知识、选题方法,他们成立了科研小组,现在不是没有课题可做,而是课题多的没时间去做。
可见,有知识,才会有灵感。
灵感要有实践为基础。毛泽爱同志说过“一发真知者是从矗接经验发源的”。
护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丰富多彩的,实践中矛盾的现象、操作中“不顺手”的地方,都可能成为论题。实践是灵感的摇篮,做一个实践中的有心人,那么灵感就会伴随而至。
一、状和书的区别。
宁致远教授在《法律文书教程》一书中谈到法律文书的特点时说,根据法律文书的时效性和利害关系的直接性的特点,要求语言文字必须做到单一解释,否则有可能直接损害国家、集体或当事人个人的直接利益,严重影响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实效。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后对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书的制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依据,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标志着公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其写作主体和格式都有特殊的规定,标题应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在标题的右下方写上编号,与状的格式有着很大的差别,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因此在拟写诉状的标题时,切不可麻痹大意,弄错了案件的性质。
二、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三、被告和被告人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称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称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不同的称呼表明当时正处在特定的程序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被告”和“被告人”虽一字之差,但表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所处的程序完全不同,根据刘复之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辞书》的解释,被告人,是刑事被告人的简称,是指依法被控诉犯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告,是原告对立的一方,被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应诉的当事人。由此可见,“被告人”只能在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使用,提讼的要么是“公诉人”检察院,要么是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讼的可称“原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提讼的不能称“原告人”),而“被告”则在民事诉讼中使用,,二者不可混用。
四、案由之有无。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案由即案件的内容提要。如果从这一宽泛意义上来理解,在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前加上案由这一项,倒也提纲挈领,使案件内容一目了然。但法律专业领域对案由一词的解释趋于狭窄,笔者查阅了多种版本的参考书,对这一名称的用法有不同观点,但权威的解释是,案由指控告的罪名,即被告人所犯何罪,这一术语仅限于刑事自诉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作中使用,而在民事诉状中一般没有要求案由这一项。这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作格式与民事诉状有差异,因此在民事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不应附有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内容,以免混淆了案件的性质。
五、诉讼请求的数额确定原则。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数额过大,与判决数额之间的差额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在确定诉讼标的额时有如下参考因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的具体标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对方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类似案例的判决等。
六、事实和理由的 写作技巧。
从理论上说,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这一要求,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重点突出,理由部分应该合理合法、论证严密。各大教科书在谈到对这一部分的写作要求时观点也是大同小异,似乎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但是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诉讼实践体会到,在实际的写作中,应考虑到诉状不仅是呈给法官的,同时还要送达对方当事人,因此还应该注意写作的技巧,不能一览无余,使自己在庭审的辩论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首先,从呈给法院的角度来说,为了使法官对案情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在陈述基本案情时做到重点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对某些关键的要素诸如时间、争议焦点等细节都毫无保留,虽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叙述得越详尽,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有时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使之无狡辩还手之力。
其次,从送达对方当事人来讲,由于被告在开庭前并不是必须提交答辩状,这样就使原告与被告从彼此获取的信息呈现出不对称性,虽然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和庭前证据交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试图避免证据突袭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但在实际运作中,被告往往故意拖延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截止日才提交证据,原告获取被告信息的时间较晚,后续的调查时间较紧,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对于证据的证明作用和对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说明,有些证据的意图不明,仍会影响原告的判断,因此如果单纯强调事实叙述的详尽具体,在笔者看来,是弊大于利,我们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详略,不可一味强调详尽具体,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诉状中具体披露,否则等于提醒对方当事人仔细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据,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对方知己知彼,做好针锋相对的准备,在庭上反戈一击。至于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七、法院的管辖问题。
【关键词】赋谢灵运创作风格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是唐代诗人刘禹锡《乌衣巷》里的诗句,其中的“谢”指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文学史上颇为重要的谢氏家族。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替频繁、动乱不安的时期,谢氏家族中的谢安由于成功指挥淝水之战得到了当时皇帝的赏识,由此谢家获得“一门四公”的特殊荣耀,一跃成为当时的士族大家。谢灵运就诞生在这个家族,有着与生俱来的尊贵身份,15岁就世袭了爷爷谢玄的爵位康乐公,这也是其被后世称为“谢康乐”的原因。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作家,谢灵运有着多重身份,兴趣广泛,经常带着众多仆人游山玩水。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提到的“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里面的“谢公屐”就是由谢灵运发明的。谢灵运不仅有着显赫的家族和尊贵的身份,更有着桀骜不驯的性格和无以伦比的才华。《宋书》就曾记载当时的皇帝把谢灵运的书法和文章视为二宝。
谢灵运非常崇拜曹植,成语“才高八斗”就是出自谢灵运之口,在他看来,天下文才可以分十斗,曹子建独占八斗,剩下两斗他与天下文人共分,此话看来颇为自负,但也看出谢灵运对曹植的推崇以及对自己文才的自信,事实上无论是性格还是赋文创作,谢灵运多少还是受到了曹植的影响。
近年来,研究谢灵运的文章颇多,但大多集中于他的山水诗歌创作。实际上,谢灵运不仅是中国山水诗歌的鼻祖,也是一位辞赋大家,非常重视赋的创作,不仅写了很多赋,而且对赋有着自己的独特看法。首先,他对汉代以来的赋体文学进行了分类,提出了与以往汉大赋不同的分类标准,并提出了一种新的题材形式。其次,他强调创作赋要有自己的真情实感,要让读者通过赋文了解作者的情感世界;再次,他主张朴素自然的创作风格。
对“赋”的分类
中国古代文化是人类的重要精神财富,有着千年发展历史的古代文学,更是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古至今都有着重要影响。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每一个朝代都有其代表性的文学作品体裁,从先秦的政论文到两汉的大赋、抒情小赋,再到后来的山水田园诗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等。“赋”这种文体主要兴盛于汉代,洋洋洒洒的汉大赋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文学特点,也代表了汉代的兴盛发达,从最初的汉大赋到后来的抒情小赋,都是那个时代的代表性文学体裁。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形式起初还是以各类文章为主,直到出现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田园诗歌和山水诗歌,才形成了新的文学气象。作为中国山水诗歌的鼻祖,谢灵运实际上也是一位重要的赋家。虽然他的赋文不多,但却呈现了不同于汉大赋的崭新风格,在继承汉赋特点的基础上,谢灵运另辟蹊径,使辞赋这种文体向前推进了一步。
在汉代赋家赋作的影响下,谢灵运形成了自己对赋的独特看法,比如他对于赋的分类。在《山居赋》序文中,他认为汉赋主要以“京都、宫观、游猎、声色”为题材,缺少描写“山野草木水石谷稼之事”①。而正是谢灵运的这一创新,开辟了赋文创作的新局面,对后世赋体文学乃至山水诗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归途赋》序中,谢灵运又指出以往人们的行旅赋大多描写一些出游、流放、遭到贬谪、外出做官上任或者是外出征战、驻守边关等场景,而他希望增加了一种新的题材,那就是“回乡隐居时一路上的感触”。此外,谢灵运还在《山居赋》中提出了赋的特点是敷陈:“诗以言志,赋以敷陈。”②
发乎于心、有感而发的任性创作
谢灵运出身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大家,在当时魏晋士人任情而为的影响下,祖上的功勋和个人的才华际遇使他的性格任性放达,这种性情也反映在他的赋中。比如,在《罗浮山赋》序中,谢灵运说:“正与梦中意相会,遂感而作《罗浮山赋》”;在《撰征赋》序中,作赋的缘起变成了“寻履往迹而远感深慨”;在《感时赋》序中,他又称“夫逝物之感……乃作斯赋”。③从这些字眼中,我们可以发现,他的赋不是凭空而作,而是内心世界的真实体现,是真情实感的表达。这既是谢灵运赋文的共同特点,也是其创作赋文的共同起因,即偏重内心情感,强调主观自我。
谢灵运在《山居赋》文中有这样的辞句:“援纸握管,会性通神……率多暇日,自求诸已。研精静虑,贞观厥美。怀秋成章,含笑奏理。”④并自注曰:“便可通神会性,以永终朝。”⑤这反映出他作赋的主要目的是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世界,以求自我解脱。我们要想理解他的这种作赋动机,必须结合他的身世和个人际遇。家族的影响使谢灵运从小就有建功立业、振兴家族的雄心壮志,但在他生活的刘宋皇帝时期,士族阶层是受打压的,他的满腹才华无法施展,自然就转向寄情山水,在赋文中流露出他内心的想法。在《归途赋》序中,他说得很清楚,前人多作出游、流放、遭到贬谪、外出做官上任或者是外出征战、驻守边关一类的文章,而且大多不是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而他自己写的文章则是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是自己沿途所见所闻的真实感受。或许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让他抒发郁结于心的情感。
朴素自然的风格
除了要抒发自己内心世界的真实感受外,朴素自然的风格是谢灵运为文作赋的另一个追求。在《山居赋》序中,谢灵运认为西汉杨雄等人的大赋文辞艳丽、讲究规则,是好的文章。但他自己并不追求这样的文章,他要描写的不是“京都宫观游猎声色之盛”⑥,而是“山野草木水石谷稼之事”⑦。他还谦称自己才华无法与前人相比,追求不了文章的华丽,也不喜欢传统汉大赋的题材,不喜欢有任何藻饰的情感表达,而是喜欢以“去饰取素”的文风来反映内心的感受,让别人通过赋作能够了解他、理解他,至于为文的技巧他反而觉得并不重要。
肯定辞赋的功用价值
在《撰征赋》序中,谢灵运提及:“作赋《撰征》……托此不朽”。⑧这实际上是肯定了辞赋的功用价值,认为作赋可以不朽,可以使名声永存,这与杨雄等人认为赋是小道,劳力甚多而实用甚少的观点正好相反。建安文学代表人物之一曹丕曾经在《典论・论文》里面说过“盖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谢灵运的观点与曹丕有些相似,都肯定了文学的功用价值,只不过曹丕把文学提到了和兴邦治国同样重要的位置,而谢灵运更关注的是赋文本身寄托的情感和带给人的感觉。
谢灵运在《山居赋》的首尾都流露出希望有人通过赋文真正明白他的内心世界的想法。可见,面对家族衰落的局面,谢灵运是多么渴望自己能够重振家风。他把自己内心的情感波澜和痛苦愁闷通过赋文表达出来,正是希望能够得到别人对他的真正理解,理解他的境遇,理解他的文章,理解他的内心世界和情感波澜。正如他在自注第一句中所写的:“理以相得为适,古人遗书,与其意合,所以为笑。”⑨他强调“意合”,希望通过自己的赋文,能有真正欣赏、理解自己的人。
可以看出,谢灵运是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不仅是中国山水诗歌的鼻祖,而且没有在汉大赋的影响下循规蹈矩,而是沿着汉大赋的足迹提出了自己对赋的理解和对为文作赋技巧的看法,对赋这种文体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虽然谢灵运的一生十分短暂,49岁便被皇帝以谋反罪名在广州斩首弃市,其桀骜不驯、才华横溢、任性而为的一生也最终惨淡收场,但这些都不能抹杀他在魏晋南北朝文学史乃至整个中国文学史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总的来说,谢灵运在汉大赋的影响下,并没有一味地循规蹈矩,尽管他的赋文留存于世的仅有14篇,但他在整个赋体文学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却不容忽视。他提出的有关为文作赋的见解,构成了对汉大赋的创新,在赋体文学的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从谢灵运的赋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景象,看出他生活的环境,看出他的喜怒哀乐,看出他的玩世不恭,看出他的才华,看出他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正因如此,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和研究他的山水诗创作,也应该充分重视他的辞赋创作,因为里面包含着不同于汉大赋的另一番景象。
(作者单位: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注释】
①②李运富编注:《谢灵运集》,长沙:岳麓书社出版,1999年,第226页。
③丁功宜:“论谢灵运对赋的认识”,《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1年第3期。
④⑤李运富编注:《谢灵运集》,长沙:岳麓书社出版,1999年,第268页。
⑥⑦同上,第226页。
1、毕业论文附录的格式要求
(1)附录编排格式要求。
“附录”二字用三号黑体居中打印。两字中间空一格,下空一行是附录题目(四号黑体居中打印),下空一行是附录内容(用小四号宋体)。若有多项附录,可按顺序附录1、附录2、附录3……编号。
毕业论文附录格式要求
(2)附录撰写要求。
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义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此项为可选项目。附录大致包括如下一些材料:①比正文更为详尽的理论根据、研究方法和技术要点、建议可以阅读的参考文献的题录,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补充信息等;②由于篇幅过长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宜写入正文的材料;③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公式推导、软件源程序、框图、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照片、电路图等。
2、毕业论文附录怎么写
附录对论文来讲主要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附属于正文,必要时才添加,一般情况是省略掉的,把原文中要说明的相关材料,最好是整理成表格放到论文的最后,并且标上标号,要把它在原文出现的地方找到,在原文中写,XX详见附录1.
附录的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