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休假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然而企业、劳动者间的微妙关系,法规执行时的灵活性,让不同企业的婚假也存在着较大差别。近日,国内领先的网络招聘企业中华英才网(),面向京津沪、珠江三角洲及东南沿海、东北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总计2500名职场人士,进行了一次主题为“婚假情况”的专项调查,展现婚假在企业内执行现状及职场人士对婚假的期望。
八成受访者能享受法定婚假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结婚年龄后结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本次调查中47%的受访者表示可享受到与国家规定相同的假期,更有35%的受访者能享受到比国家规定更长的婚假,仅有不到8%的受访者表示婚假比国家规定的时间短。但除了有明文规定的假期外,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表示公司不再对新婚员工提供其他福利,14%的受访者表示可拿到奖金类福利,21%的人可拿到礼物类福利。当被问及休婚假会不会影响享受公司福利的时候,47%的受访者表示不会,但31%的受访者表示受到了如扣除餐补之类的小影响,13%的受访者则表示影响较大。
针对这一调查结果,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欧阳晖认为,大部分公司都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新婚员工一定的假期福利,保证职场人士能享受到新婚的甜蜜生活。但大部分公司提供的福利仅此而已,并不会给新婚员工其他方面的福利。企业如果想提升员工的忠诚度,仅仅执行规定是不够的,需要建立更为人性的企业文化,而结婚作为员工一生中的大事,企业的重视程度将在员工心中留下非常深的印象。
婚假与工作的调和:职场人更偏重工作
同样是休假,婚假却不同于十一、春节长假,长假时同事们休息,工作基本停滞,很少有工作问题产生。婚假却不可能大家一起休息,工作还要进行,于是就产生了带班、临时接替、工作转交等问题,对于婚假时机的选择,对于手头工作的安排,都成了顺利休假的关键点。面对这个问题,接近73%的受访者表示,会在工作完成或妥善安排后再休息,还有接近11%的受访者表示,会放弃婚假,仅有不到17%的受访者声明会放下工作去享受假期。
而在休假时间的选择上,有49%的受访者表示会和其他长假一起休息,22%的受访者表示会在婚礼结束后就休婚假,5%的受访者表示会将婚假拆分成若干个假期休息。值得注意的是,在回答休假期间的工作状态这个问题时,有52%的受访者表示会完全放下工作,手机、电脑都放假,有31%的受访者表示还是会接听工作电话和收邮件。而在面对放弃婚假这个问题时,有33%的受访者表示会因工作繁忙而放弃休假,有28%的受访者表示如果休假会导致失业,则放弃休假,有21%的受访者表示无论什么原因都不会放弃休假。
针对这一调查结果,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欧阳晖认为,在休婚假、年假这种没有明确时间规定的假期时,与工作有冲突是难免的,而多数职场人将完成工作放在了首位,这是令企业感到欣慰的消息。婚假与其他不定时假期又有明显区别,对于大部分人,婚假意义重大,而在时间选择上却相对灵活。职场人士可以利用婚假的这些特殊性,与领导和其他同事相互协调,在不影响工作进程的同时,让婚假圆满而难忘。
职场人期盼更丰厚新婚福利
在问及公司婚假制度的合理性时,54%的受访者认为本公司的婚假制度是合理的,不到21%的受访者表示不合理,剩余25%的人说不清。在对假期长短的期望方面,接近63%的受访者希望拥有10天以上的婚假,33%的受访者希望婚假在3~5天,仅有3%的受访者认为三天以内就可以。而单一的假期福利,能不能满足新婚人士的需求呢?43%的受访者希望在假期以外还能获得资金补助,29%的受访者希望得到礼物等实物补助,7%的受访者希望企业能安排如部门聚会类活动,有接近20%的受访者表示,有假期就满足了。
针对这样的调查结果,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欧阳晖首先对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力度表示了肯定,多数企业都能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为员工提供带薪假期的福利,而现在职场压力大,多数的新婚员工是符合晚婚条件的,我国不同地区对于晚婚假期的规定虽有不同,但多数也在十天以上,这和调查数据相吻合,可见职场人士对于现有制度是肯定和支持的。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敬业爱岗、勤政廉政的作风,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
一、开发区各部门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1、以市政府通知作息时间为准,上、下班签到(退)时限为15分钟。
2、超过上班、下班签到(退)时间15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特殊情况,如外出开会、办理公务无法及时赶回签到(退)的,事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补办手续。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1、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事需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要补报说明(以备抽查)。
2、管委会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请事假、病、休假,一律填写请假单、休假单,报管委会领导批准,并送管委办备案。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两天以内的,报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经党工委或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3、工作人员病假,经单位同意,由分管领导根据医院证明批准。
4、婚假、产假、探亲假、计生假等,由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把关,经部门同意后,报党工委或管委会办公室(效能办)备案。
5、学习假: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业大、电大、函大学习,其面授学习时间作为事假处理。参加半年以上脱产学习者,不影响年终考评。
三、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1、休假必须先本人提前书面报告,单位统一安排。
2、休假经人事部门审核。
3、报两办备案方可休假。
4、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5、跨年度不予补假。
四、奖惩
1、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考勤工作与年度公务员考评或工作人员考评挂钩。
2、开发区效能办将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视情作出相应的处理。
3、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一百二十二个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4、无故离岗的,以旷工论处。工作人员因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关键词 带薪休假 政策执行 系统模型
一、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及其执行现状
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起始于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其中第45条明确:“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并沿用至今,明确了带薪年休假的适用对象、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细节。此后,国家先后出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带薪休假制度到2020年基本落实”的时间表,并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
在新华网年中的第161期网上调查中,2013年至2015年期间,表示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的占72.4%,仅有7.2%的人表示休过3次假;89.1%的人没有在未休天数内按照规定获得相当于工资3倍的工作报酬。显然,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但政策执行效果与政府的预期和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政策执行系统模型是美国学者米特(D.S.Van Meter)和霍恩(C.E.Van Horn)基于组织理论在其论文《政策执行过程:一个概念性框架》中提出的。他们认为,系统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政策决定与政策效果之间的转变过程,具体包括:第一,政策目标与标准,即目标的明确性、可行性和评估标准的具体性。第二,政策资源,即系统本身实现政策目标的条件,包括人、财、物,信息资源、权威资源等。第三,组织间关系的性质,包括沟通、协调与强制,如标准作业程序、规范、激励等。第四,执行机构的特性,包括执行机关的基本特征,以及执行机关与其他机构的关系等。第五,政策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条件。第六,执行者的偏好,即执行人员的态度、价值取向,以及对政策的认知和回应。
三、带薪休假制度“执行难”背后的问题探讨:基于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1)政策目标和标准。从1995年带薪休假写入《劳动法》到2015年纳入《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带薪休假制度的政策目标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逐渐成为一项促进旅游消费的配套政策纳入相关政策文件。2013年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带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实,但官方对于“基本落实”的标准界定却未明确。
(2)政策资源。目前,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已经形成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四位一体”的法律保障格局。除了国家层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一些地方也相继颁布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进一步保障职工休假权利,但大多针对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规范企业行为的实施细则较为罕见,仅有广西总工会将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评优评先条件,严格审核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年休假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但这一政策因其“一刀切”的强制性饱受争议,政策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有待提升。
(3)执行机构的特性、组织间关系的性质。在政策系统执行模型中,这是两个相互影响、紧密相关的因素,并且共同决定着执行者的偏好,对于政策执行效果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政府部门主要是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从执行机构的特性来看,人社部、总工会的职能是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利,而企业的主要目标是最大程度减少人力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两者的目标在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上体现出一定的冲突。从组织间关系的性质来看,人社部、总工会对于企业执行政策的约束力度较弱。首先,2008年出台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应当依法“主动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但对于企业则没有“主动监督”的职能,只能通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干涉。因此,人社部、总工会的监督、维权职能是被动执行的,约束力和强制力都较弱。其次,目前带薪休假制度对于企业不落实带薪休假缺乏足够有效的罚则和具体的赔偿标准,企业缺乏执行动机,职工维权困难。
(4)政策环境。2014年9月,运行了14年的“全国假日办”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国务院新组建的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分管旅游的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召集人,标志着国家政策逐渐由全国统一安排“黄金周”向深度推进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转变。此外,近几年来经济增长放缓,投资和出口两驾马车乏力,而“黄金周”等国定集中假日弊端凸显,对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带来较大挑战,民众度假休闲品质大受影响,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的角度,各界对于落实带薪休假的呼声越来越高。
(5)执行者的偏好。在带薪休假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和职工作为政策目标群体,是政策能否执行到位的关键角色。他们的价值取向、态度、选择最终决定了政策执行绩效。有的企业将带薪休假作为优待人才的福利和投资,从而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但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因其逐利性和法律的低约束力而选择抗拒政策,在这样的情境下,员工出于生存、业绩、升迁压力和企业文化氛围等方面的考虑,往往自动放弃休假和维权的权利,从而无奈地站在“不能休”或者“不敢休”的队伍之中。
四、结论
要进一步加大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力度,就必须完善政策执行标准,加强政策执行组织间的沟通、规范和激励行为。一是要修订完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针对企业拒绝执行政策的情况,明确赔偿标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二是要强化政策执行主体与企业间的约束关系,人事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要积极受理职工对于企业违反《条例》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示范效应。此外,政府还应扩大监督约束主体,形成监督合力。例如,通过将企业带薪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征信系统等方式,加强企业经济行为与制度执行情况之间的勾连。三是要发挥正面激励效应,引导企业积极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对于政策执行到位的企业,可因地制宜地制定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四是要拓宽职工维权渠道,赋予职工集体诉讼权利,降低职工的维权风险和成本,减少其后顾之忧。唯有如此多管齐下,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振民.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李允杰,丘昌泰.政策执行与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海南;旅游;休假制度;影响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的日益提高、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丰富,人们对多元化、多层面的精神生活要求越来越多,对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制度,不断地提出了新的要求。九十年代以来的休假制度已很难满足和适应人们的需求,为了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进入了进入了休闲社会,从 1995年开始实行了周末“双休”制度,从原先的六天工作制,逐步调整到五天工作制,增加了法定休息的时间。从1999年起,我国又开始扩大了原来法定节假日的法定假期时间,将法定节假日由7天增加到10天,形成了每年三个黄金周。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时间。2007年11月9日,国家又将法定休假制度调整为三大长假,调整为“两长五小”新的休假模式。在新出台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以享受到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两个7天长假、5个3天小长假”的假日模式,调整后施行的休假制度,将对公民旅游消费,淡旺季的客源分布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这对旅游饭店、旅行社等三方的旅游服务供应的影响,都会产生双面的作用。①我国海南的旅游业的发展,也正是凭借国家的休假制度,更显出其存在的优势,下面就对休假制度对海南旅游业的影响,进行以下的分析。
一、对海南旅游的影响
⒈海南旅游饭店的优势
海南旅游饭店,因为我国休假制度的调整,使海南的游客骤然增加,旅游饭店整体上朝着正步入平稳增长、规范化发展的阶段。旅游饭店423家,已评定星级的饭店266家,其中五星级14家、四星级饭店53家、三星级饭店118家。旅游总收入是建省之初的43.6倍。星级饭店从3家发展到266家,旅游各项重要指标大幅度增长,显示了我省旅游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年2500万人次的接待能力,表明海南已形成吃住行游购乐配套的旅游接待体系。②由于新休假制度的实施,使得海南旅游业整体的淡旺季不再明显,同时也使旅游饭店的淡旺季,也不再明显。因为随着休假制度的开始,每天都会有大量旅游观光的外地游客到海南,这使得旅游饭店的淡旺季开始模糊。
新制度的实施,使得人们更加喜欢休闲的度假方式,由休假制度的改变,为人们休假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得旅游饭店的客源流量,发生的了非常大的变化。以团队为主的客源在很大程度的减少,人们到海南出旅游将倾向于自由选择饭店,而不再像以前跟着团队入住,这种选择性的旅游居住,促进了旅游饭店之间的竞争。总体上来说,我国新的休假制度,为旅游饭店的稳步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发展空间,为我国海南旅游业的发展铺垫了良好的基础。
2、旅行社所面临的机遇
从海南旅游产业角度来看,从旅行社自身的经营来讲,在“五一”长假取消后,旅行社需要根据人们休假时间的安排,需要在通往海南的旅游线路上,极有规划的地安排时间。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对旅行社全年淡旺季的经营分界不再明显,使旅行社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3、对海南的旅游资源的持续利用
新的休假制度,对海南旅游的淡旺季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淡旺季的区分不再明显,而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人们到海南休假的旅游方式更加多样化,出游时间不用集中,按照各自的喜好和需求,自己安排休假的时间和旅游的时间,这使海南旅游的人群相对分散,对于旅游接待地的压力大为减缓,对于门票预订和总量调控,都起到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持续利用,避免了旅游资源的闲置。
4、 海南休闲度假景区成为新热点
休假制度形成的小黄金周,使得更多的人们,能够在小黄金周期间,选择旅游目的地、度假村进行休闲娱乐。而海南的美丽风景,是很多游客所向往,很多人都想利用在黄金周期间选择这个时间去度假,有的旅客为了想要在海南多停留一些时间,尽情地欣赏海南的景色,还利用这个期间带薪假期,从而拥有了更多的休闲时光。海南省位于我国的最南端,是我国唯-的热带省份,那里有婆娑的椰树,明媚的阳光,洁白的沙滩,湛蓝的海水,神奇的热带雨林和独特的民情民俗,构成了海南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空气清新,虽然地处热带,但是四季如春,近海海域水质和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优良标准,是一个"未受污染的长寿岛"。③景区景点75家,其中国家4A级景区5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4个各类旅游景区、参观点69家,已经评定国家A级的29家,其中5A级2家,4A级7家,获得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共4家。这些风景名胜让游客们留恋忘返,这使海南休闲度假景区成为新的话热点。④
二、海南旅游业应对休假制度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