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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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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的诗句

关于劳动的诗句范文第1篇

为了加强对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扩大京、湘两地劳务合作,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商定,湖南省劳动厅在北京设立劳务管理处。该劳务管理处是湖南省劳动厅在北京的常设机构,行使统筹管理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职能。其具体任务是:

1.全面了解和掌握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情况,负责登记建档;

2.掌握并及时向湖南省各地提供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劳务需求信息;

3.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招收、培训输送及管理工作,配合北京市劳动局做好劳务基地建设工作;

4.与北京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逐步将零散进京的湖南省务工人员纳入管理轨道;

5.负责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验证、签发和年检工作;

6.协助北京市有关单位处理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和劳务人员的伤、病、残、亡等问题;

7.湖南省劳动厅委托办理的其它有关业务。

湖南省劳动厅驻京劳务管理处设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院内。

关于劳动的诗句范文第2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已经颁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现将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参照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各级劳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结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精神,制定本部门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的计划,指导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职业教育法》的精神实质。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积极参加劳动部举行的《职业教育法》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以《职业教育法》为动力,加大职业技能开发力度。

各级劳动、教育部门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围绕年初全市就业工作会议提出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任务要求,全面检查、总结上半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一步明确下半年的工作目标。特别要把企业职工培训、社会失业人员和下岗待工人员转岗、转业培训工作列为全年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切实把职业培训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改善我市技术工人队伍结构。

三、推进职业技能开发集团建设。

组建职业技能开发集团,将培训、鉴定与职业介绍、就业实行一体化运作,是发挥劳动部门优势,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推动职业培训与劳动就业相结合的有效措施。各区、县劳动部门要加紧制定本地区建立职业技能开发集团的方案,年底前完成集团的组建工作。

四、在优化、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技工学校的改革步伐。

今年,为适应首都经济建设的要求,根据各行业、企业发展的规划、目标,结合经济结构调整,我市进行了优化、调整技工学校布局的工作。各局、总公司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已分别提出了技工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调整的方案。下半年,要抓紧做好方案实施工作。对所属技工学校的调整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并注意总结经验,使调整真正起到推动和促进技工学校发展的作用。年底之前,我市将对调整后的技工学校进行登记注册,各局、总公司要根据全市统一布置,做好技工学校注册登记的组织工作。

职业能力测试招生改革试点校要注意做好学生的跟踪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内容的调整,使学生的职业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各技工学校要进一步探索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技能型劳动者的特点,依托于行业、企业的特点,加强校际间的联合办学,发展与大企业、大集团的联合办学,使技工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一条密不可分的纽带。

五、做好职业培训机构的重新审核和布局规化工作。

关于劳动的诗句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1996年第1号令),现将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1996年1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放开封顶线时,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京劳险发〔1 996〕8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办理。在此期间已按京劳险发〔1995〕4 83号文件“封顶70%”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办理。

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中关于企业及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和”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其”上一年“是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年份的上一年(后附例题)。

三、自1992年10月实施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我市已规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职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因此在计算职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办理。凡职工个人已按当年当月工资总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计划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缴费工资须按规定以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

四、民政福利生产企业及非民政企业,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后,企业中就业的残疾人,不能以原有的残疾做为提前退休的条件。

附例题:(一)1996年超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计算办法:某职工1995年月平均工资为2100元,缴费当年的上一年是指1 994年,即以9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540元为基数按300%缴费。

缴费计算公式为:6540元÷12(月)=545元

545元×300%=1635元

该职工1996年应以1635元为基数缴费。

(二)1996年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计算办法:某职工1995年月平均工资为280元,缴费当年的上一年是指1994年,即以9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540元为基数按60%缴费。

缴费计算公式为6540元÷12(月)=545元

关于劳动的诗句范文第4篇

一、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和职业介绍忌语50句是劳动部提出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规范用语和服务忌语,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在职业介绍工作中认真贯彻。

二、前台接待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应使用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杜绝职业介绍忌语50句等不文明语言,不断提高职业介绍服务质量和精神文明水平。

三、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将“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和“职业介绍忌语50句”张贴墙上,接受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监督。

附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和杜绝忌语的通知

(1996年4月25日  劳办发〔199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规范职业介绍工作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精神文明水平,结合各地职业介绍工作实践经验,现推出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和应杜绝的忌语各50句。请各级劳动部门尽快在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中推广,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

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

1.您好!

2.请坐!

3.请问?

4.请稍等。

5.谢谢!

6.对不起。

7.请原谅。

8.很抱歉!

9.没关系!

10.不客气!

11.请您排队等候。

12.请不要着急。

13.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14.请您先看一下须知。

15.您有什么愿望,请告诉我。

16.请问您有什么就业意向?

17.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

18.您请讲。

19.我理解您的心情。

20.我会尽量帮助您。

21.请您按规定填写表格。

22.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

23.请将您的详细资料准备好。

24.请您先备齐手续。

25.因有政策规定,请备齐手续才能办理。

26.目前的用人需求大致是这样的。

27.这份工作您是否满意?

28.希望您树立自信心!

29.希望您能顺利!

30.一有消息我马上通知您。

31.真抱歉,现在没有适合您的岗位。

32.请不要灰心,我再帮您想想办法。

33.请留下您的需求。

34.请您过段时间再来。

35.请将您的联系地址留下。

36.请您耐心等候。

37.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38.有合适的岗位我会通知您。

39.您请放心!

40.希望您能满意!

41.希望您尽快就业!

42.祝您成功!

43.我一定协助贵单位找到满意的人员!

44.您有什么用工需求请讲?

45.我们愿意为您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46.我们愿意帮您熟悉有关用工方面的规定。

47.希望合适的人选能给你们带来效益!

48.为您服务是我应该做的!

49.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

50.欢迎再来!

职业介绍忌语50句1.不知道!

2.没有!

3.不管!

4.不行!

5.讨厌!

6.真笨!

7.真烦人!

8.你等着吧!

9.急什么!

10.靠边站着去!

11.别挤在这儿!

12.你烦不烦!

13.我没工夫!

14.有完没完!

15.走开!

16.你问我,我问谁!

17.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问!

18.你怎么这么不知趣!

19.你以为你是谁!

20.没看我在忙吗!

21.没看见上面有须知吗!

22.你怎么瞎写!

23.你懂不懂!

24.你没长眼睛!

25.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26.我没时间和你废话!

27.我就这态度!

28.你爱找谁找谁!

29.找领导去呀!

30.你怎么不提前准备好!

31.材料怎么不带齐!

32.你这条件没人要!

33.你条件太差,我有什么办法?

34.你等着去吧!

35.你怎么这么多毛病!

36.你怎么这么挑剔!

37.少废话!

38.少捣乱!

39.怎么连基本常识都不懂!

40.没人要你关我什么事!

41.你有什么资格!

42.没事找事!

43.爱去不去!

44.你算什么东西!

45.随便!

46.自己看着办!

47.有本事你自己找单位去!

48.找不到单位别赖我!

关于劳动的诗句范文第5篇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1994〕第7号令,以下简称《失业保险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解决市劳改系统发展和建设问题的现场办公会议纪要》(京政会字〔1994〕34号)精神,现就市劳改系统执行《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根据市政府将市劳改系统由事业单位或特殊企业管理体制纳入国家机关行政序列的决定,市劳改系统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各个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范围、缴费标准,按照市政府《失业保险规定》中国家机关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上述单位中劳动合同制工人实行失业保险制度。

    鉴于上述单位的特殊情况,对留场(厂)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可暂不向劳动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当这部分职工符合市政府《失业保险规定》第三条规定,离开劳改单位回到社会时,劳改单位应按照全市失业救济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本人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二、劳改系统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各个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属各单位向所在地区、县劳动局按规定缴纳。市劳改局负责向劳动部门提供所属单位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