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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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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救人范文第1篇

一、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由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就是指有提出证据并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如果不能做到,其后果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当然成立。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执行控诉职能,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检察官在出庭支持公诉时,还应当依法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并向法庭出示所收集的各种证据,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证实和论证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成立。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也执行控诉职能,对其负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负有证明责任。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及时收集各种证据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当案件侦查终结并决定移送时,在事实方面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另外,监狱或军队保卫部门对其负责侦查的案件,也依法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地承担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控诉主张依法应当承担证明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陈述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否认自己有罪、否认指控的答辩,依法不承担应当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为证明自己无罪、反驳控诉等而进行辩解以及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都是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绝不是诉讼义务。不能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不出证据证实自己无罪,就认定其有罪,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严格禁止的。需注意,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而是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沈星救人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审计文化; 人性; 道德; 独立性

审计署“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对审计文化建设的要求,旨在创建一个良好的审计监督氛围,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从而促进国家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在和谐文化的指引下,应该说,这一提议具有历史性意义,它标志着我国政府对审计这一领域的高度重视。企业有企业自身的审计文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文化,政府审计有政府审计文化;按区域来构建,就有地方与国家审计文化。上述这些具体的审计文化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审计文化。由于审计文化本身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因此较为抽象。

然而,无论哪种审计,其都不能离开人而单独存在。在不考虑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的意识与行为将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与结果。审计文化的存在意义是在于融合整个审计思想与审计人员行为,使其相互一致,从而达到实现审计最终目标的那种状态。审计文化包含着太多的内容,不仅仅是因为其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关键还在于其外延相当广泛,牵涉到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可知,构建审计文化的意义极其重大。由于审计文化涉及面广,不可能全部论述,本文就审计文化中的一个方面——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完善问题,结合对人性与道德的分析,对审计人员独立性进行研究,进而从这个方面来完善审计文化的建设,力求能为审计文化建设提供些新思路。可以说,从人性与道德角度研究独立性对审计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人性、道德与独立性概述

(一)人性概述

谈及人性,似乎就得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人性,即人的本性在其属性上应该是人本身所固有的,这种属性是每个人所共有的;但在本质上,人的本性还是存在差别的。人的本性客观存在,不会依人的意识转移而转移。人的本性可以解释人的各种思想和行为。因此,正确认识人的本性可以观察人、判断人。因此,延伸到审计人员的行为,从人的本性去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道德概述

论道德需从古时候说起。道德这两个字最早是分开的。《庄子·渔父》说:“道者万物之所在也。”朱熹则说:“人所共由谓之道。”所以,道由两种用法,用在宇宙中是规律的意思,用在社会人生上是指人的行为准则。“德”最初见于《周书》。朱熹弟子陈淳明确说:“德是行此道而实有得于吾心者。”①他还说,“道是公共的,德是我所有的。”由此可知,“德”指的是个人品德。因而,我们所指的“道德”是个人的道德。行为作为个体道德的外在表现,同时也是人内部心理状态的外在表现,是我们研究审计人员独立性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三)独立性概述

独立性是审计界反复谈论的一个话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只要这个行业存在,审计独立性问题就始终不能被忽视。我们通常谈论的独立性指的是由Thomas G Higgins在1962年提出的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这一表述。因而,独立性的概念就转化为实质上的独立性与形式上的独立性的概念。前者注重的是审计人员的一种精神状态,后者主要强调的是在现实性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如果审计人员做到上述两种形式上的独立,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该审计人员在执业中完全独立。独立性的伟大之处在于体现职业的灵魂,是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根本所在。本文重在从审计文化中人性与道德方面探讨独立性的完善问题及其对审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人性与独立性

人的本性已经不再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的初级阶段了,当代社会所谈论的人性更大程度上与人所处的环境相关。当然,对于人性的判断还是通过人的行为,并用“善”与“恶”予以鉴定。这种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人的后期行事与发展。每个人都是如此。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其身份地位较为特殊。理论上,每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但在现实中并非如此。审计人员所处的环境极易让其独立性受到影响。对于同样一个环境下,存在本性差别的审计人员会有不同的思考方式和行为差异。之所以审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轮换,这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

既然人的本性可以解释人的各种思想和行为,而思想是无法被外人知晓的,因此,行为成了唯一的解释依据。如果一个审计人员工作时,有计划有条理,工作态度端正,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等,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审计人员是让人放心的;反之,则让人比较担心了。如果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对象管理层接触中能够抵制住诱惑,或发现管理层有不好的行为倾向,能够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等,那么,这样的审计人员是让人放心的;反之,情况就比较糟糕,这种行为是对自身职业和社会的不负责,故我们可称之为“恶人”。如果审计人员在刚开始阶段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执业,而当出现额外利益获得点时,其行为即发生扭曲,这可能对某一小群体是有利的,但其伤害的还是绝大部分人,我们可将这种情况称之为“人性违约”。

社会对于审计人员的期望很高,但归根结底只有一点,就是寄希望审计人员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发现问题,生成合理的审计报告呈现给信息使用者。如果审计人员始终不能坚持自身的独立性,审计结果不被人信任,那么,审计人员、审计行业的危机就来临了。

三、道德与独立性

道德在精神层面上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直接相关,即实质上的独立性的背后强调的就是审计人员道德所起的作用究竟有多大程度。该种价值判断的依据是社会价值观,审计人员的道德水准可以通过他们的行为反映出来,而行为的结果对审计活动会产生影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审计》教材中,独立性是作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遵循的原则。这说明独立性凌驾于职业道德之上,职业道德是基础层面上对审计人员的能动要求。职业道德作为道德的一个方面,其影响力不容小视。职业道德是在特定环境下对审计人员的意识约束,而道德的范畴来得更广。审计人员在执业中的行为取向可能并不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而是本身就存在的,这就是道德的影响力。因而这种影响力可能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环境因素的渗入就可以是这种效果趋于明朗化了。

独立性应该说是成也道德,败也道德。道德可以决定审计人员在执业中独立性的有无。然而,审计人员的道德也是在环境中逐渐形成的,这是种意识积累的过程。而体现超然独立性的阶段也只是审计人员在某个特定的环境、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上,行为受道德驱动和约束。所以,这就不仅仅是实质上的独立性受道德的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也在其中。因此,整个审计人员独立性受限于道德,这也是审计文化的重点建设对象之一。强化道德在审计人员和审计行业中的约束力。如果审计人员能够始终依照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或道德观念来执业,由这种独立性带来的合理保证具有完全的可信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质疑。反过来,如果审计人员不受自身道德约束,跨过道德防线,结果是相当糟糕的。无论何种原因,都是利益战胜道德的后果,包括金钱利益、名誉利益等。这种道德与利益的博弈,暴露出的是审计人员的道德缺陷,完美的道德观念应战胜一切外在影响因素。据考证,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审计人员,真正将职业作为自己的一种社会责任,在他们身上,道德价值和道德责任得到充分体现。

四、从人性与道德角度修缮独立性

人性与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却息息相关。只要涉及到评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价值观念,人性与道德通常就作为其评判的依据。前文谈及如何判断审计人员给出的合理保证具有可信性,即判断审计人员是按照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来得出审计结论。当然,包括整个审计过程都是如此。对于这一点,对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跟踪记录是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并且记录内容要与审计报告一同公示,直到这种意识在审计人员中得到充分强化,该措施可以逐渐放开。记录人员可以是被审计单位的独立董事、外聘人员等。这一点只是从外部来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以保证其独立性。那么,从审计人员自身角度,在人性与道德方面对其独立性进行修缮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职业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要成为一名审计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还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都必须先对自己的本性和道德进行修炼,使其上升到一个境界,旨在拥有一颗真诚而勇敢的心。

2.“只要意境深,万事正其身”。当审计人员在本性与道德层面上达到一定的层次,只要是坚守职业准则行事,无论在审计过程中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其敬业的职业精神是可以得到社会的尊敬和认可的。

3.人性道德为根本,准则法规为依据,行为规范是保证,审计报告是真谛。审计人员如将此作为职业要求,那么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具有极大地可信性,这时的审计报告才反映审计职业的真谛。

五、独立性在审计文化建设中的意义

审计文化中的人文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人文的影响就必须具体到文化中的每个个体。个体对于审计文化的意义在于只有包含个体的审计文化才有意义,才有文化本身的价值体现。而审计人员最受社会关注的就是其独立性问题,独立性的缺失将导致审计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危机。一旦审计人员不被人信任,审计人员无法生存,行业就没必要存在,进而就没审计文化可言。所以,总的来看,独立性在审计文化建设中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独立性是审计人文建设的重点。按照独立性与审计文化的内在逻辑关系,即审计文化建设以人为中心。审计人员的建设重点就是要凸显其超然的独立性。独立性的有无直接影响审计人员的职业生涯,影响行业的兴衰,这点已是毋庸置疑。

2.独立性是审计文化的核心价值所在。一种文化需要有核心,没有核心,文化就是一盘“散沙”,而且没有了讨论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形成审计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审计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根据现实情况,似乎无须另寻他物,因为长久以来,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独立性背后的深层内涵,例如人性和道德是其存在的依据和支柱。只要努力完善审计人员独立性问题建设,这种观念就可以作为审计文化的核心价值而被广泛接受。

3.独立性的完善是对审计文化建设的完善。逆向思考,不是出于对审计文化的内容完善,独立性的完善仍旧是个受人关注的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为审计文化建设提供了一个突破口。无论审计人员个人,还是规则制定者都应注重对独立性的完善,这种完善的最终结果就是要实现审计人员的超然独立。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

4.独立性突出了审计文化中人的发展。独立性本身就是针对人提出的,因而强调人的自身建设也就在情理之中。其关键点在于如何发展。审计人员独立性建设应该从审计人员自身的人性与道德开始。在强调人性的完善下,注重道德的锤炼。审计人员的发展有助于独立性的实现,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有助于审计文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育殊.道德的哲学真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2] 王善平,宋艳.我国国家审计文化建设的内涵和路径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5).

[3] 王爱国.中国审计文化的反思与重构[J].会计研究,2011(3).

沈星救人范文第3篇

1流动人口意外妊娠的群体特征

1.1年龄小

在因意外怀孕而行人工流产的妇女中,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明显小于常住人口,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一旦怀孕就只有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时俊新等在武汉市调查了2250名流动人口的人工流产者中最小年龄为14岁,87.1%的人工流产者其年龄集中在20~29岁之间[3];青岛市5576例因意外妊娠行人工流产者中,流动人口的最小年龄为18岁,平均年龄为25.08±3.97岁,低于常住人口的28.09±5.04岁[4]。

1.2未婚比例高

流动人口意外妊娠者中未婚者的比例甚高,是常住人口的两倍左右。北京市某医院1996年至2003年13919例人工流产手术回顾性分析中报道:外地户籍手术者中未婚的比例40.2%明显高于已婚的比例22.3%[5];青岛市调查的5576例人工流产中,流动人口未婚者占44.6%,而常住未婚者为22.7%[4]。

1.3未避孕的比例高

武汉市2250名流动人口的人工流产者中,有57.3%的人工流产者未采取避孕措施[3];青岛市1364名流动人口人流中未避孕的占54.9%[4];广东省2003年调查的2006名非户籍妇女中,有人工流产史者占66.8%,其中75.7%是由于未采取避孕措施造成的;而未婚人工流产者未采取避孕措施的高达93.9%[6];余姚市2000-2004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7581人中无避孕措施者占39.37%,意外妊娠原因以无任何避孕措施为主,占64.03%[7]。北京市3491例流动人口人工流产中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占75.5%[5]。

1.4低文化程度、低收入

上海市流动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占5成以上,其次是小学和高中,3项合计达到90%以上[1];北京市3491例流动人口人工流产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了30.7%[5];青岛市报道流动人口人流中初中以下占61.6%[4]。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很多外来人口只能从事较低技能要求的工作,因此经济收入也处于低下水平。根据2003年的调查,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的流动人口平均每月的收入大约为800元左右[1]。因此,无住房、工作忙和经济紧张等原因显著高于常住人口,也是导致人流的原因之一。

2相关因素分析

2.1避孕知识的了解程度低

性及避孕知识的匮乏,是造成该群体人流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上海市有调查显示,近30%左右的外来妇女对避孕方法一无所知,且以往接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宣传教育较少,尤其是来到城市以后,常常由于忙于生计,无暇顾及。青岛市1364例流动人口人工流产中,完全不了解避孕知识的占19.4%,了解较多的只占5.1%;比较常住人口这两项数据分别为8.6%和9.0%[4]。紧急避孕方面,上海市在4679名调查中报道仅仅听说过紧急避孕的只有3.6%,而采取过紧急避孕方法的只有29人[8];广东省651名流动人口人工流产者中不知道紧急避孕的占81.7%,听说过紧急避孕但不能正确描述的占12.9%,只有5.4%的人能正确描述紧急避孕的方法[6]。另外,流动人口未避孕的比例高,也反映了流动人口避孕知识的匮乏。

2.2避孕措施的选择与生殖道感染

在外来已婚的育龄妇女中,一半以上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措施,避孕方法以宫内节育器(IUD)和女性绝育的居多。上海市对4679名流动人口的调查中报道外来已婚妇女中,IUD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避孕措施(62%),其次是女性绝育(19%),口服药与分别为4%与3%。在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妇女中,对今后的避孕方法的选择上绝大多数也都是计划选用宫内节育器,其主要原因是使用方便和避孕效果较好[9]。有研究表明,避孕方法与人工流产的发生非常相关,绝育的妇女人工流产相对较低,其他避孕方法都不同程度增加了妇女人工流产的危险。流动人口对避孕和生殖保健方面知识的知晓程度相对较低,可能是导致她们会选择一些“没有后顾之忧”的避孕措施的主要原因,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迫于计划生育政策而被动选择。

人工流产可以明显增加妇女生殖道感染的危险。赵凤敏等2005年调查我国6838名现婚妇女中,1588人发生过人工流产,这些妇女调查前6个月中发生过生殖道感染的比例为40.7%;发生3种及以上生殖道感染症状的比例为14.7%,而没有发生过人工流产的妇女为9.9%;此外,调查的全部8种生殖道感染症状发生比例都高于没有发生过人工流产的妇女[10]。流动人口大多居住环境差、原有的医疗条件差造成既往即患有生殖器官炎症,一旦人工流产就更增加了其生殖道感染的危险性。同时,生殖道感染会限制避孕措施的选择,不利于避孕措施的落实。

2.3性相关态度

未婚流动人口对性相关问题态度较为开放。上海市2005年1092名未婚流动人口的调查研究显示,一半以上的对象认为在一定情况下婚前是可以接受的,对“”、未婚同居、未婚人工流产和和商业持接受或理解态度的比例分别为53.51%、78.8%、67.5%和52.4%[11]。广东省调查显示流动妇女对婚前的态度是“可以理解”、“可以接受”、“找个男朋友有靠山,性生活可以巩固彼此关系” [6]。对婚前对态度的开放和对避孕知识的匮乏必然会导致意外妊娠发生率的增加,同时也会增加多次怀孕和重复流产的比例。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现状和展望

3.1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了“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进行管理”的原则。但是,现行的各地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原则上是按照当地户籍人口规模确定的,往往不能适应流动人口增长的形势;另外又缺乏有效的考核办法,使得“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原则难以落到实处。北京、上海等城市针对以上情况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具体未见有收益情况的相关报道。也有研究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对流动人口现行政策和体制的障碍,同时消除对他们传统上的偏见和他们自身“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城市”的想法,使流动人口依法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12]。

3.2 开展适宜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需求的调查,但尚未见到完整的相关报道。但有研究显示,流动人口希望能够得到省时、省钱、不受歧视的医疗服务[13]。因此,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群众、方便、价廉的优势。上海市于2007年对流动人口实施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孕检、IUD的随访、IUD的取、放手术、人工流产手术等。

3.3提倡知情选择个性化服务

所谓知情选择,是在尊重个人的权益下,人群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生育意愿和生育间隔所适宜的避孕方法而采取某种避孕措施。国外有研究表明,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能够提高妇女的避孕率、需用率和满意度,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但这需要妇女掌握正确的避孕相关知识,否则,必然会造成大量意外妊娠,增加避孕失败导致的人工流产。鉴于我国流动人口的特点,也有研究表明建议以长效的避孕措施为主[14]。

3.4进一步改进避孕药具供应

扩大免费发放覆盖面,提高效率;增加药店零售品种,满足多层次需求。目前,上海市已在全市设置了1.7万个安全套免费发放网点,其中有1185个24小时免费发放点。天津市也在今年启动避孕药具发放“一卡通”和“一证通”工程。

3.5开展流产后服务(PAS)

PAS包括5个组成部分:分别是流产后社区服务;流产后咨询服务; 流产后治疗服务;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流产后生殖健康和其他健康综合服务。程怡民等在有关研究中指出PAS的关键是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PAFPS),是降低非意愿妊娠的一个有效的途径。鉴于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大,难以像常住人口那样易于日常管理的特点,通过对流产后妇女的系统管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15]。

3.6引导社区婚育文化

上海2488名外来妇女调查显示有10.6%的妇女认为婚姻是为了生孩子传宗接代;认为生育是传宗接代继承家业的占17.8%;想要2个以上孩子的比例为37.41%;有23.96%的对象表示理想的1个子女性别应为男孩。从这些结果可以看出一些农村的思想观念仍未能完全排除。厦门湖里工业区提出“引导流动人口转变婚育观念”的策略,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居委会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成立计划生育协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医院、社区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加强教育与服务,流动人口的意外妊娠率将会有所降低,真正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上海的流动人口. 上海年鉴 2004.

[2] 周剑萍. 进一步降低上海市人工流产率.

[3] 时俊新. 武汉市已婚女性流动人口人工流产状况调查分析. 中国妇幼保健,2000,11.

[4] 刘莹. 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人工流产情况对比调查.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0,6.

[5] 沈敏. 北京妇产医院1996-2003年人工流产手术的回顾性分析.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4,7.

[6] 黄江涛. 广东省城市流动人口年轻女性避孕现况调查. 中国计划生育杂志,2004,11.

[7] 毛荷明.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及意外妊娠情况分析. 中国妇幼保健,2007,8.

[8] 武俊青. 流动人口紧急避孕知识状况分析. 中国计划生育杂志,2002,5.

[9] 武俊青、陶建国. 上海市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避孕知识及避孕状况调查. 生殖医学杂志, 2001,6(10).

[10] 赵凤敏. 人工流产与生殖道感染及影响因素分析. 中国公共卫生,2007,23(1).

[11] 楼超华. 上海市未婚流动人口对性相关问题的态度和看法. 生殖与避孕,2005,25(4).

[12] 戴鱼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研究.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3,1.

[13] 杨菊. 昆山市流动人口卫生服务需求及利用和影响因素研究. 全科医疗,2007,10(1).

[14] 张玲华. 流动已婚妇女人工流产累积发生率及其危险因素探讨.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227-1229.

[15] 程怡民. 中国重复流产状况和规范化流产后服务的必要性.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4,20(9).

沈星救人范文第4篇

关键词:增值型内审;社会责任;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31-02

一、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源于20世纪20年代。1923年,英国学者欧力文·谢尔顿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指出企业应该为其影响到其他实体、社会和环境的所有行为负有责任。现实中,企业社会责任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其核心思想在于企业在获取利润、履行股东受托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起对自己员工、周边环境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面的责任,如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维护生产安全、节约能源资源、遵守商业道德以及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等等。

诚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企业的短视行为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企业都不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然而,研究表明,企业主动承担并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会影响其财务绩效与企业价值,对它们产生积极作用。Rao与Hamilton(1996)、Frootman(1997)实证表明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或不合法规的表现会影响公司的市场价值。普雷斯顿和奥班农(Preston和O.Bannon)仔细分析了美国67家大公司1982—1992年的有关数据,用财富企业社会名誉调查代表社会责任水平,用总资产利润、净资产利润和投资利润作为财务绩效的代表,得出了“对美国大公司而言,企业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illman和Keim(2001)认为通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主要利益相关者建立紧密关系。这种关系能帮助企业发展不可见的,有价值的资产。投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能够导致客户与供应者的忠诚,降低员工的离职率以及提高企业声誉。

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部性而言,可从外部效应的两个方面外部成本和外部收益进行分析。如果企业能将经济活动带来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则表现为企业自觉承担了社会责任,该外部成本的货币计量即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支出。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部收益则表现为企业形象的提升、社会知名度的提高等,从而为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收益,最终提升企业价值。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短期内会表现为外部成本高于外部收益,但长期来看,外部收益很快大于外部成本,从而使企业整体价值的增量为正值。

二、增值型内审与企业价值

1999年6月,由120多个国家参加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在此,“为组织增加价值”第一次被列入内部审计定义,自此,内部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价值增值阶段。价值本来是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和销售活动,但它可以通过保护组织资产、减少组织风险、降低自身审计成本、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组织获利机会等活动来为组织增加价值,为组织带来巨大的利益。其增值活动具体表现在内部控制领域、风险管理领域和公司治理领域。

首先,在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主要通过鉴证和咨询功能为组织增加价值。根据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第2120.AI-1条,内部审计应该在风险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评价覆盖机构治理、运营及信息系统等内容的控制程序的充分性与有效性。通过这种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审计师们对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和减少损失作贡献。另外,增值型内审还很重视顾客需求,会根据不同顾客需求提供多产品服务,通过增值服务使企业增值。其次,内部审计通过对质量风险管理、速度风险管理、投资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评价,提供鉴证和咨询服务,为企业增加价值,具体内容如:评价风险管理过程、评价关于关键风险的报告、检查对关键风险的管理、指导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协调企业风险管理活动、强化对风险的报告、维持和开发适合企业的风险管理框架、制定有待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战略等等。最后,内部审计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能评价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增值型内审不仅仅承担着监督者的职能,而且承担部分控制者的治理职能,主动为组织价值增值服务,是组织价值链当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增值型内审

增值型内审向企业社会责任审计领域延伸,是增值性内审自身谋求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面对社会环境的现实选择。增值型内审促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及披露为其带来更多价值增值。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只有履行好社会责任,才能从长远视角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方可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持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社会责任已成为了企业进行价值增值必不可少的内容。另外,增值型内审以实现组织目标为自身的目标,以为组织增加价值为其目的。凡是能为组织增加价值的鉴证和咨询活动,内部审计都积极地开展。因而,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是在目前社会环境倡导文化建设,强调“软控制”对企业的约束作用,在社会责任相关法律规范尚未非常完善现状下,能更好促进社会责任履行,进而提升企业价值。目前,企业自身的内部制度建设与组织结构的完备程度是企业能否很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增值型内审所提倡的柔性控制恰好能较为有效地弥补很多企业在这方面的不足。尤其在诚信缺失、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普遍的情况下,社会责任的履行更需要增值型内审的推动与协助。

就增值型内审产生增值活动的主要领域:内部控制领域、风险管理领域和公司治理领域而言,能够较为全面地考虑到股东、员工、顾客、社区、政府以及社会整体的利益,考虑到企业责任对象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发责任等责任形式。根据目前社会责任报告要求的主要内容,社会责任内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收益贡献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和社会道义责任等。据调查,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不作为中,公众对企业损害员工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为反感。因此,增值型内审在进行操作和报告时,应特别注意结合企业特点,对公众关注事项予以特别关心,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增值型内审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事宜进行审计时,还应注意需采用多种审计方法,用现代化审计手段进行辅助,关注细节,最终形成一套包括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内容的审计报告,以利于企业管理者决策。

四、企业社会责任增值型内审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1.正确认识社会责任增值型内审的作用。虽然从必要性与可行性、相关内容与特点等方面来看,增值型内审能很好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增强企业的自觉性与针对性,但增值型内审并非解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万能药。内审部门作为企业内部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内部人影响与控制,独立性较差,不能完全摆脱内部人际关系等相关因素干扰,因而,内审效果可能与实际情况脱节。信息使用者在评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进行相关决策时,不能够毫无怀疑的直接利用内审结果,需对其信息的质量进行分析,在该项审计基础上,辅以其他必要手段,如采用内部控制测试等,进一步核实并合理利用相关结论,还可结合社会责任外部调查与审计结果,使用一些外部专家、行业协会、或独立审计机构得出的报告进行最终分析。

2.考虑社会责任增值型内审的成本效益问题。增值型内审对社会责任相关问题的解决固然效果良好,但也需注意有关成本。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对象较多,内容较泛,如对其面面俱到地进行审计,支出耗费太大,一旦超出该项业务带来的收益,无论从企业自身来看还是从整个社会来看,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所以在进行社会责任增值型内审时,一要控制好审计范围与内容,二要提高审计效率与水平。在选择审计范围与内容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特征、社会关注的焦点,还要考虑企业总体目标与财务目标,不可能将所有问题的一切细节都关注到,需估算相关支出,尽量用更少的钱解决更多问题。同时,切实提高内审效率,提高内审人员素质,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妥善处理好社会责任内审与经济责任内审的关系,处理好社会责任内审与社会责任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关系,真正提高内审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春花.增值型内部审计研究[D].福州:福州大学,2004:5.

[2] 曲飞宇.透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动机及其体系[EB/OL].网易财经,2011-01-17.

[3] Lee E.Preston and Douglas P.0.Bannon.The Corporate Social-Financial Performance Relationship:A Typology and Analysis[J].

Business and Society,1997,(4):419-429.

[4] 许叶枚.社会责任、内部审计与企业价值[J].浙江学刊,2009,(6):175.

[5] 李学柔.内部审计实务导读:修订本[M].北京: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

[6] 李嘉明,赵志卫.中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内部审计的构想[J].中国软科学,2007,(4):123-126.

[7] 王蕾.增值型内部审计在中国的发展[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7:1.

沈星救人范文第5篇

[关键词]砷 毒物兴奋效应 DNA损伤 基因和蛋白

中图分类号:R99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301-01

砷是自然界分布极广的有毒的类金属元素,是地壳的组成成分之一。人及动物接触砷化物主要来自燃煤废弃沉降、工业废水或农田中农药或含砷化肥或动物含砷饲料的使用,可通过饮水、食物和空气等进入体内,导致了严重的慢性砷中毒问题,从而使各组织器官发生病变,所以研究动物慢性砷中毒至关重要。近几年,环境科学、生物学、医学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尚未提出确切的砷中毒机制和解毒措施。本文就砷对人及动物毒性影响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

1.砷及其危害

砷多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主要是无机砷和有机砷,有4种价态(-3、0、+3、+5)。砷的毒性与其化学价态有密切关系,一般公认为三价砷的毒性大于五价砷[1]。亚砷酸钠(NaAsO2)是目前研究最广泛的无机砷化合物[2]。

正常情况下,动物和人体中都含有微量的砷,对机体不会构成危害。然而,砷在体内有强蓄积性,易与体内巯基结合,如果摄入量过多,就会在机体的肝、肾、子宫等部位蓄积,特别是在角蛋白含量较多的皮肤、毛发和指甲中蓄积。体内多种酶的活力和脂肪代谢受到抑制,从而引起慢性砷中毒,导致DNA损伤、细胞凋亡、组织器官等功能障碍,从而导致体内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皮肤等发生病变[3];如果一次性摄入量过大会造成心力衰竭,最后导致死亡。

2.砷对不同组织细胞的毒物兴奋效应的影响

研究发现,砷对人和动物的不同组织细胞或器官产生毒物兴奋效应。牛姜水等采用MTT比色法和流式细胞术探讨NaAsO2对正常人Chang肝细胞体外增殖及凋亡的影响[4];汤红英等采用火焰原子吸收法研究不同剂量NaAsO2对大鼠皮肤和脏器的毒性损伤[5]。研究者采用不同的方法利用不同浓度砷对不同组织细胞进行染毒,都出现了剂量-反应关系,揭示NaAsO2对机体具有一定的兴奋效应。

3.砷对不同生物细胞DNA的影响

正常生理状态下,ROS的产生和清除保持动态平衡,从而保护细胞不被损伤;当外源刺激物进入机体后,会破坏这一平衡,通过诱导氧化应激产生大量的ROS,诱导细胞的DNA损伤和凋亡。Wei Ding等[6]探讨无机砷化合物在人角质形成细胞中通过诱导ROS和RNS产生引起的DNA和蛋白质的氧化损伤,结果表明过氧亚硝酸盐,一氧化氮和超氧阴离子的反应产物的生成,在砷诱导的DNA和蛋白质的氧化损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砷对不同细胞的基因和蛋白的影响

在大多数情况下,慢性砷暴露发生在较低剂量(1-4μM),可能在不同类型的细胞中影响关键信号通路、蛋白和基因表达。高双等[7]采用Alamar Blue还原法和Western blot得出不同砷化物对肝细胞的毒性不同;对于抗氧化酶和II相解毒酶的蛋白表达,不同砷化物的诱导强度明显不同。Qiu LQ等[8]用微阵列分析确定暴露于非杀伤浓度的NaAsO2于24小时稳态mRNA水平和mRNA的衰变率的变化,最后得出亚砷酸改变mRNA的稳定性不是相对普遍,但一些情况下,可以导致基因表达的显著变化。研究者们检测砷对不同细胞中相关基因或蛋白表达的变化,探讨了砷的毒性作用机制、致癌机制及与研究相关的分子机制等。

5.展望

随着生物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改进,相信慢性砷中毒在毒理、病理等各个领域发生和致癌的分子机制以及解毒机制的研究都将取得更大的突破,为人类和动物砷中毒的防控提供更加科学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Mandal BK,?Suzuki KT. Arsenic?round the world: a?review. Talanta.?2002, 58(1):201-235.

[2]Palmieri MA,?Molinari BL. Effect of Sodium Arsenite on Mouse Skin Carcinogenesis. Toxicologic Pathology.2015, 43(5): 704-714.

[3]白爱梅,李跃,范中学.砷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2007,24(1):61-62.

[4]牛姜水,马艳,符文慧,等.亚砷酸钠对Chang肝细胞增殖与凋亡的影响.环境与健康杂志. 2012, 29(12): 1059-1061.

[5]汤红英,郑玉建,吴顺华,等.亚砷酸钠染毒对大鼠皮肤及其他脏器损伤的实验研究.环境与健康杂志.2010,27(12):1046-1048.

[6]Wei Ding, Laurie G. Hudson and Ke Jian Liu. Inorganic arsenic compounds cause oxidative damage to DNA and protein by inducing ROS and RNS generation in human keratinocytes.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2005,279:105C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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