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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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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文章范文第1篇

在我国,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生产经营由国内市场转向进入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是民营企业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规避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民营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

经过多年国际化经营的洗涤,我国民企业在国际化经营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商务部的《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数据整理显示,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85.6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55.1%,非国有企业占比44.91%(注:非国有企业主要包括私营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非国有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如果考虑已经“走出去”尚未登记的民营企业,非国有企业占比远超44.91%(据调研反应,沿海城市“走出去”未登记情况大量存在)。我国的民营企业已成为境外投资的重要力量,而且在一些重要领域,民营企业也已成为对外投资的主力。

但根据调研表明,我国民营“走出去”整体上尚处于发展阶段,属于典型的后发展型国际经营企业。这类企业开始国际经营时,国际市场的分工合作已经被跨国公司所主宰,这些民营企业除面临着跨国公司的强势竞争等一般性共性障碍外,还面临着国内一些因自身实力和经济体制等形成的障碍问题。

一、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意识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民营企业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很大进步,但这不代表企业家的战略思维同步提高。在我们调研中发现,特别是囿于年龄和知识结构的限制,我们很多“创一代”的民营企业家仍有着“小富即安、小成即满”思想,缺乏参与国际竞争开发国际资源和长远发展的战略考虑,而且有部分企业仍忙于违规经营甚至生产有毒有害产品,根本没有考虑国际经营和提升品质。再者,民营企业“走出去”方面经验不足,在获取海外项目信息上缺乏固定渠道和平台,经验不足和对境外环境的不了解加大了投资风险,也导致部分企业打消了“走出去”的意识和战略意图。在全国工商联的抽样问卷调查中,“对东道国政策、投资环境和市场信息不了解”位列7个影响企业“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3位。因此,真正建立国际化观念和视野还需要较长时间。

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品牌和形象影响力处于弱势

在“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中,大多数民营企业产业层次较低,集中在服装、纺织、玩具、批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低,污染也较重。加上民营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集所有者、经营者为一身,自身的能力往往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品牌的建立。特别是在我国追求规模经济的粗放发展时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给世界各国造就了不好的印象。直到现在,仍有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认识,对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民营企业的“走出去”产生了障碍。例如,浙江华立集团在其报告中反映,部分国内企业用低质、冒牌产品无序恶性竞争,其全力打造的青蒿素抗疟药,在非洲市场虽然受到好评,但也存在大量我国无证药厂生产出口的质次青蒿素抗疟药,质量较次药品,影响了中国药企业声誉。这种情况均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品牌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经营人才十分短缺

和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自身实力一般无法提供国际型人才的培训,所以懂外语、掌握专业知识、懂管理和知晓东道国的人文、法律等才人短缺成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障碍。而从事国际人才培训方面的,因机构数量少、能力差,而且培训费用较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对2423家民营企业调查表明,2434总经理中,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占1/3,从业人员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仅占17.9%,这个统计也从侧面反映了民营企业人才短缺的状况。人才短缺是工商联系统调研“走出去”方面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国际型人才匮乏”位列7个影响企业“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1位。例如,重庆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控股集团反映,由于海外项目的陆续上马,懂外语又知晓国际规则还要适应当地文化生活的管理、技术和营销人才等的储备和培训是其巨大的挑战。

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境外服务信息获取困难

境外服务信息短缺是众多“走出去”企业反映是其存在的又一障碍。由于民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企业自身在境外收集文化、法律、政策、税收等商业信息的能力较弱,所以专门从事境外商业信息服务的机构在民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有起着重要作用,而国内这方面的机构很少。在全国工商联“走出去”抽样问卷调查中,“商务信息缺乏”位列9个影响企业“走出去”外部因素的第2位,“对东道国政策、投资环境和市场信息不了解”位列7个影响企业“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3位。境外服务信息获取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障碍。例如,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集团等,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困难之一,就是依靠企业自身难以获得国外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全面信息。

五、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不到位

许多发达国家“走出去”的实践证明,“走出去”的融资、授信主要还是依靠本国金融机构,所以本国金融资本的国际化程度和金融支持影响着“走出去”的发展水平。这一情况与全国工商联关于影响企业“走出去”的国内因素问卷调查结果一致,“国内融资困难”位列9个因素之首。我国民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小,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所以对融资、授信要求极为迫切。当前,“走出去”在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主要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低。目前,我国由于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进程较缓慢,而且境外的机构主要集中在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这一情况与民营企业在新兴经济体投资较多不相适应。另外,因为民营企业的信用和境外业务的风险性,和国企相比银行更不愿贷款给民企。例如,吉利并购沃尔沃时,许多外国银行主动贷款给吉利,但国内银行认为风险大,没有一家给予较多资金贷款。二是政策性银行对民营企业扶持较少。我国在“走出去”领域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而这两家银行的服务门槛较高,一般的民营企业很难得到其金融支持。

六、民营企业“走出去”难以享受信用保险服务

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国内投资相比,因部分国家政局不稳、文化差异等原因致使经营风险大,应急、突发事件多,不确定性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走出去”更需要保险制度的安全保障。目前我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唯一机构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由于其唯一性、非经营化运作和资本金的限制,信用保险的门槛很高,按其规定一般只向国家鼓励的“走出去”重点项目提供投资咨询、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融资类担保及投资保险等保障服务。而我国的民企业大都“走出去”投资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因此大部分民营企业无法享受到“走出去”保险服务。例如,根据自身“走出去”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重庆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有关部门牵头成立“走出去”的担保公司,为海外项目资产抵押贷款提供便利,减少银行对项目融资的顾虑。

七、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外派人员签证较难

在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调研中发现,民营企业外派人员的签证问题一度成为了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障碍,在全国工商联的抽样问卷调查中,“企业人员出国手续办理困难”位列9个因素的第4位,比“申请使用外汇困难”和“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困难”的位置靠前。日常工作成为大问题,成为困难中的“黑马”,外派人员签证障碍已经严重影响了“走出去”工作开展的进度。重庆市工商联在调研报告中反映,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外派人员较多,人员往来频繁,但办理签证时间慢,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八、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不完善

民营企业实力较弱,为了积聚实力,所以对减免税收比较期待。为培育企业的国际经营,在“走出去”税收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税收支持政策角度而言,主要侧重于税收抵免、饶让等直接鼓励措施,对于加速折旧、延期纳税、设立亏损准备金等间接鼓励措施很少涉及;二是目前我国己与一百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但是己经签订的协定中,大多数是为了吸引发达国家来华投资,而未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作出保护说明。因此,这实质上成为招商引资的单方面承诺书;三是我国作为资本输出大国与诸多国家还没有签订双边所得税减免条约,导致企业不得不面临双重缴税的问题。因此,税收政策的完善迫在眉睫。

九、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商会服务组织发展停止不前

从世界各国商会的成立目的和发展史可以看出,商会主要职能就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帮助成员发展,此职能在异地他乡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商会的驻外机构和境外商会在推动本国企业走出去和境外维权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例如,目前在全国各地发展非常迅速的温州商人,其中功不可没的组织就是温州异地商会,它对温州商人的异地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境外中国商会主要由我国商务部负责,具体由当地使馆经参处落实,实际操作中往往偏向管理而缺乏具体服务,而且这种具有官方性质的商会往往会遭到东道国的抵制。我国现有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贸易促进会,前者无境外商会,后者基本无国内商会;前者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国外平台缺乏,后者组织企业“走出去”国内资源缺乏。所以业界呼吁两家合并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过。商会组织发展停止不前,致使民营企业的“走出去”缺乏靠山、航标、桥梁纽带,已经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十、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核准或备案时间较长

虽然最近几年我国在“走出去”的政策方面有很多完善,但在程序和时间上仍然没有太多改观。相较于国有企业可以直接向商务部、发改委报送申报材料的情况,民营企业往往得根据自己的注册地,由县报送至市、省,甚至到国家部委和国务院,耗时长达数月以至数年,等到项目核准通过,投资机遇往往已经错失。在调研中,据浙江绍兴有关部门估计,几乎50%的“走出去”企业规避政府管理,采取地下钱庄等方式转移资金到境外直接投资,这样不仅增加了投资风险,也对国家统计管理造成了障碍。同时,还由于民营企业“走出去”需要商务部和发改委的双重核准,不利于对“走出去”实行统一管理,不仅导致政府资源的浪费和效率低下,而且也增加了企业“走出去”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构成企业“走出去”的障碍。在吉利并购沃尔沃时,由于审批的原因,吉利在并购沃尔沃时延迟交割,吉利为此多支付了几千万欧元。

上述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国内障碍问题,大都属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相信这些都会得到重视或逐步解决。

参考文献:

[1]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状况调查 [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1.

[2]汤柳 王旭祥. 中国外汇管理评析与展望 [J].《国际金融》2013-04.

爱国文章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国并购直接投资资产重组市场化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24196个,合同外资8280.6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479.66亿美元,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设投资的方式,跨国并购这一跨国直接投资的最主要方式在我国利用外资中所占比重并不高。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1年我国吸收了468.88亿美元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只有不到5%是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的。本文论述了汽车工业跨国并购之所以难以在我国广泛展开,主要面临着法律、体制、资本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障碍。

2跨国并购面临的主要障碍分析2.1法律障碍

(1)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仅有的几个用于调节外资并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如2002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特别是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综观这些法规,其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缺乏一系列的外资并购配套法规,如《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资并购的发展。

(2)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外资并购审批制度。我国在《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中对外资进入做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从总体上看,具有重审批权限和程序界定,轻操作办法的特点。例如《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虽然是直接针对外商收购国有企业行为制定的,但其中的实质性内容只是设定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而对许多细节性操作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内在协调性和结构的严密性,难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审查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因而极易引起外商的误解。

(3)缺乏排斥地方利益约束及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由于汽车制造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以全球为资源利用销售市场的综合产业,其本质决定了该产业排斥地域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而我国汽车制造企业一般都与所在地方具有密切的联系,许多汽车生产厂家都是借助于地方性产业政策及地方法律法规得以发展起来。更多的地方通过设立国有股权投资公司来对相应的地方汽车生产企业达到控股或参股。因此,急需建立排斥地方利益约束的法律制度体系。汽车制造企业一直以国有股权为主控制,虽然多数汽车制造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都已经进行了改制,但国有股包括国有法人股的股东权利的行使路径并没有真正清晰过。因此如何建立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2体制障碍

(1)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因此,企业产权不清严重制约了跨国公司的并购意愿。又比如股权结构的缺陷,目前我国企业的大股东平均控股比例大多在50%以上,这种特殊的股本结构使得外商想成为控股股东就必须取得较大比例的股权,无形之中增加了并购成本。外资企业若不能控制被并购企业,就无法获得转移技术和管理能力优势的收益,也无法把在生产经营、营销手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嫁接到国内企业中来,跨国并购的优势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资产评估问题。外商购买国内企业时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购买价格。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评估部门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是以账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账面价值而是市场重置价,即该企业的实际价值,这和账面价值有较大的差距。这个问题是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结症之一。另外,全国仅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400多家,专门从业人员

1000余人,远不能满足需要,评估实际水平距国际水平差别甚大,操作过程中有时还受行政干预。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2.3资本市场障碍

所谓资本市场障碍是指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从而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的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不仅如此,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市场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并购的质量。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除A股市场刚开始对合资企业开放之外,基本不对外资开放;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现象突出,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而流通股B股、H股数量有限,加之股市低迷、信息披露不规范、幕后交易时有发生。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另一表现是金融工具品种少,企业筹资渠道狭窄。并购活动耗资巨大,单纯依靠一个公司自有资金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借别人的钱来完成跨国并购。90%以上的并购资金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股换股、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融资手段筹资。但我国绝大部分并购活动还仅仅停留在资产无偿划拨、承担债务或现金收购等方式上,并购活动中的融资效率十分低下。

2.4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整合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并购呈现出范围广、巨额化、跨国化等一系列新特点,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扩大规模、获取竞争优势的最有效的战略选择。但这一战略选择的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有形资产规模(如厂房、机器、技术、资本等)的简单叠加,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从有形资源到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无形资源的整合,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跨国并购中,并购双方来自不同的国家,政治、经济背景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不可避免。由于并购中往往要涉及到人员变动、管理模式选择等问题,双方文化的差异就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据有关数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资产重组的成功率只有43%左右,而那些失败的重组案中80%以上直接或间接起因于新企业文化整合的失败。因此,如何通过整合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实现“l+1>2”的效应是并购双方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3采取的主要对策与建议

3.1健全外资并购法律法规,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首先,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中国家的成熟经验,构建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体现我国具体国情的、操作性强的外资并购法规体系。具体而言,应将重点放在《企业兼并法》、《反垄断法》、《产业政策法》等法律的制定上。在制定上述法律的基础上,还应完善其他配套法规和制度,以更好适应外资并购的需要,如修改《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投资限制的规定,适当放宽收购资金的到位期限;完善《证券法》中要约收购的规定,使国有股向外资转让的比例进一步合理化;完善《企业破产法》,使破产企业的债务清晰、职工安排与安置进一步合理化,减轻外资并购的相关成本等。其次,简化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要按照国际惯例改为实行有限度的自动核准制,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强化审批责任,简化审批手续,合理规定审批时限。外资并购的审批权力可以适当下放,此外,国家及各省市都应该尽可能设立或委派专门机构开展外资并购的审批工作,以防止出现政出多门、相互冲突的现象。

3.2规范资产评估制度,提高资产评估水平

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制度为企业并购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助于外商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状况、资产价值、获利能力等重要指标进行详细了解与科学分析,从而确定恰当的并购交易价格,使得整个外资并购工作定量化、规范化,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评估水平,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实现既保护国有资产在外资并购中不受侵害,同时又保证外资并购活动顺利进行的目标。我们在转让相关资产时,要尊重国际通用的评估原则和方法,不应人为地要求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转让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价格,同时,也要改变不论国有资产质量如何,一律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其价值的做法。

3.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畅通外资并购的市场渠道

资本市场是跨国并购的重要平台。就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还相对较小,而且缺乏高度流动性和稳定性,要想真正成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基本平台,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二是当市场发育相对成熟,监管制度相对健全时,有限度地对外资开放二级市场,适当允许外资通过收购流通股来达到并购的目的;三是对于外资收购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在“禁售期”满之后,是否可以借助QFII机制,以及其他配套措施来解决其持有股份的流通问题,以调动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积极性,也给外资退出被并购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渠道;四是建立上市公司国际并购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相关的优惠规定被纯粹的投机性外资所利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建立一支能够为外资并购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内中介机构。

3.4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规范汽车制造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制度

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规范,依法落实股东责任、董事责任和经营责任,实现责权利相结合,使其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独立主体,彻底脱离行政附庸的角色。逐步实现地方国有股权在当地汽车制造企业中退出控股地位,这样在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同时,还可以保障汽车制造业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进行零部件采购和汽车销售,彻底消除地区贸易壁垒和资源壁垒。与此同时,建立清晰有效的中央与地方两级有机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3.5加快产权市场建设

市场化是汽车制造企业进行产业内并购重组的根本保障。要建立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企业并购市场环境,通过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纽带,逐步形成以股权并购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内并购,同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企业并购市场规则。同时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国有股权出让获得资金,专门建立以汽车技术开发为主的投资公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确保中国在汽车新技术方面的合理利用和技术开发,再以向大企业转让或由原企业股东回购的方式退出,逐步建立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技术支撑体系。

参考文献

1史建三.跨国并购论[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

2叶勤.跨国并购影响因素的理论解释与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1)

爱国文章范文第3篇

老师在滔滔不绝地讲课,可我的思绪却随着墙角的那只蚂蚁而飘向远方:它在干什么呢?玩耍?找食物?还是迷路了?没错,就是这么一点小小地变化都会使我分神。

窗外的大树会使我想到小鸟的窠巢;天上的云朵会是我想到梦里的天国;就连地上的面包屑也会使我想到小昆虫会不会把它搬走?

就这样,由于没有听老师讲的内容,我的成绩就像溜滑滑梯一样直线下降。我的举动很快引起了老师的注意,随即下达了"召见家长”的“号令”。不行,不能见家长,否则我还能吃得消么?于是乎,第二天我就送去了“家长有事来不了”的消息。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尽管叫家长的事解决了,可成绩始终是我身边的一大隐患。班主任更像一枚定时炸弹,见到她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躲着走,因为指不定哪天她就要问及我家长的事情。

纸包不住火,抱有侥幸心理的永远不会成功。一个下雨天,妈妈来学校接我,正好与老师遇见了。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要打要骂,悉听尊便!

踩着清浅的水洼,帆布鞋被微微泯湿了边。阵阵微风带来刺骨的寒意。一滴雨滴从雨伞的边缘凸显出来,映出一片小小的世界,“吧嗒”一声碎了……

家里的一切还是老样子:软软的拖鞋,香喷喷的饭菜。饭后,我依旧回卧室写作业,妈妈依旧陪在我身旁……

爱国文章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绿色管理;可持续发展;障碍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9-0021-02

2007年环境绿皮书《2006年:中国环境的转型和博弈》披露:在反映各国政府在环境方面表现的世界环保绩效指数的排名中,中国在全球133个国家中仅列94位。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意识到,环保已成为今天中国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中国资源和能源的过度消耗,中国生态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已明显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环境问题已是迫在眉睫的危机。因此,在这个宏观背景之下,我国企业推行绿色管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不容质疑,但同时也存在阻碍企业绿色管理推行的现实因素,这是我们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企业绿色管理的基本含义

“绿色”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产生的一个新的概念,虽然学术界没有给出一个权威的定义,但一般认为“绿色”是与生态环境相关的一个概念,用来指代较高质量环境以及有益于环境的观念、行动和成果。国内关于“绿色管理”的研究形成了几种主要观点[1]:第一种观点认为,绿色管理是以树立企业的绿色价值观为灵魂,以使用绿色技术为核心,以开展绿色营销为关键,以获取社会相关部门颁发的绿色认证为标准,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双赢为目标的一种全过程管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绿色管理就是企业根据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树立生态环境保护观念,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有机统一;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绿色管理的含义是注重对生命、资源、环境的管理,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消除污染、节约资源,并推出绿色产品及服务,扩大绿色市场份额,树立绿色公司形象。第四种观点认为绿色管理是指企业以消除和减少产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前提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这几种观点的共同点是绿色管理意味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始终考虑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减少和降低污染作为绿色管理的中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国民生活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我国企业推行绿色管理的重大现实意义

1.企业推行绿色管理是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据世界银行测算,从1980年至2000年的20年间,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GDP的贡献率为14%,但中国也由此付出了资源消耗、高能耗和环境破坏的巨大代价。2007年环境绿皮书指出,我国湖泊约有75%的水域受到显著污染,城市水域受污染率达到高达90%以上,全国300多个城市缺水。中国目前已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环境污染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每年约占GDP的10%左右。我国耕地面积以平均每年约160万公顷的速度减少,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另据统计报告,200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球4%,但消耗的一次性能源约占全球的12%,淡水占15%,氧化铝占25%,钢材占28%,水泥占50%,这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已使中国面临严重的资源和能源危机。

《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国家卷)》指出:中国能源和资源被超常规利用;中国生态环境问题非常严重。2006年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与经济增长指标相提并论,即“十一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7.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必须实现“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的粗放式增长方式”向“集约增长方式”转变。“总纲”同时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50年全面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 企业推行绿色管理是创造国民良好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据2007年环境绿皮书披露,我国工业产生的废污水80%以上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讲河湖库,8亿农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全国至少3.2亿人的饮用水不安全,接近1/4的河流因污染而不能满足灌溉用水要求。西方国家预测2009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目前国内2/3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约25%的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其中主要来源于工业烟尘排放量。

3.企业推行绿色管理也是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WTO),冲破关税壁垒只是时间问题,但非关税壁垒特别是国际上对环境标准的要求很高,在WTO框架中,几乎所有行业都渗透着对污染程度和允许的资源开发方法、数量加以限制的要求,即“绿色壁垒”。我国很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因此而受到冲击,如2003年我国有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其中我国的冰箱、空调等数百个产品品种、50多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使用氟利昂制冷剂,违反了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而受到限制出口。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加入WTO之后面临的严峻现实:在一个低环保标准的国度,无法开发出高环保标准的有竞争性的产品,环保问题还可能演化为贸易争端。企业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切实执行ISO14000的国际环境管理标准,大幅度提高绿色产品的比例,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尽可能减少“绿色壁垒”对我国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目前我国企业推行绿色管理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1.体制缺陷使企业实现绿色管理缺乏硬性监管,这是在我国企业树立绿色管理理念、推行绿色管理模式所面临的首要问题。环境问题并不是一个新出现的问题,政府决策层早已意识到其严重性。在2005年的财富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公开发表言论:中国的环境问题已不是什么“隐约逼近的危机”,而是一个早已到了眼前的危机。200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节能降耗的约束性目标并没有实现。2007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额达1 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保标准的项目,但“两会”期间就有代表指出,在这82个严重环境违法的项目中,仍有11个项目对执法置若罔闻,照常运营。另据国家环保总局披露:全国大部分省级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只有70%左右,地级市只有40%左右,县以下仅为20%左右。这种令行而禁不止的局面表面上是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实际上是一种政绩与民生的博弈[2]。

2.法制的不完善使企业违规成本低廉,或缺乏对企业实施绿色管理的自动调控效力。目前环保法律虽多,但执法主体过多,权利分散,难以统一监督管理;环保法也没有赋予环保部门及时有效制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权,即使发现问题,环保部门的惩罚权也十分有限,并且法律对企业一些违法行为处罚过轻或缺乏处罚依据,在具体执行中还普遍存在违规企业拖欠、拒交处罚款的情况。违规成本低廉、法律法规刚性不足是导致部分高污染企业敢于违规生产经营的直接原因。

税收也是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但我国现行的税法还缺乏对企业实施绿色管理的积极推动,大部分税种的税目、税基和税率的确定并没有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第一,收费标准过低。如对排污费的征收仍采用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使企业宁愿选择交少量的排污费也不愿采取措施减少排污或主动治理。第二,对实施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力度不够。国际上通用的鼓励企业加强环保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在我国几乎没有应用,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中也较少体现对企业绿色管理的促进。第三,现有税种或具体税目的覆盖面太小,没有体现对资源和能源的加强保护。如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课税,并没有对淡水、森林、草场及其他不可再生的、稀缺的资源课税,使企业缺乏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自觉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的驱动力。

3.绿色会计、绿色审计、绿色信息披露等还未能成为企业绿色管理必要的制度支持。首先,企业内部需要建立绿色会计来确认和计量环境成本费用以及相应的环境绩效,反映和报告企业的环境支出、环境负债、环境业绩和环境风险等与绿色管理相关的经济信息。但由于环境因素和自然资源难以进行产权认定并进行商品化,并且绿色计量还需使用劳动量、实物量等其他计量方式,难以统一为货币化计量,使得计量问题成为绿色会计的一大难题[4]。绿色会计在我国仍处于学术讨论之中,并未付诸实践。其次,我国需要绿色审计对企业的环境经济责任进行鉴证、审查和监督,但中国的绿色审计理论与实务也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绿色审计仍处于理论探讨的初级阶段,并没有统一的中国绿色审计指南,我国绝大多数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都未进行“绿色审计”[5]。另外证券法也没有规定我国上市公司有披露环境信息的义务。这些制度的缺位是我国企业绿色管理未能有效推行的重大制约因素。

4.资金和技术的缺乏应该是目前制约企业实施绿色管理的瓶颈。据统计,目前国家绿色技术创新投入占同期GNP不足0.7%,约为发达国家的1/3。企业在自身经营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够好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大量资金投入到购买先进设备、开发绿色技术、培训员工等方面,高额的投资、缓慢甚至不确定的回报无疑是企业推行绿色管理的一大障碍[6],中小企业高污染、高能耗成为普遍现象。

5.我国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和需求不够,购买力有限,限制了国内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不能从源头敦促企业必须选择绿色管理的道路。我国真正的绿色消费群体还没有形成,特别在广大农村,由于消费者文化素质较城市偏低,环保意识不强,加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对很多产品在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都认知不够,而有时低廉的价格更具吸引力。真正的绿色产品因为投入较大、价格偏高而在国内市场缺乏竞争力,从而限制了国内绿色产品的市场容量,而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产品又不可能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这使很多企业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虽然存在上述的问题和障碍,但在我国企业推行绿色管理是不容逆转的选择,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必然途径。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物质财富的积累,科学技术的进步,现存的问题都应该能够得到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将实现真正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于庆东,王庆金,王晓灵.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刘勇,胡力丰.仅有“环保风暴”是不够的[N].潇湘晨报,2007-03-13.

[3] 唐玉华,赵爱军.绿色税收:新制度遏制环境污染[J].经济论坛,2004,(2).

[4] 周运兰.对绿色会计和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生态经济,2005,(3).

爱国文章范文第5篇

一、按照教学计划进行

我国为智障儿童开设的学校的教学内容是在教学目的的指导下,按照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确定的。轻度、中度、重度智力落后儿童有各自不同的教学重点。从课程设置和时间分配上来看,我国智障儿童学校的教学内容与普通小学差别不大,但具体要求上却有明显的不同。语文课通过识字、写字、说话、阅读、作文教学和训练,使学生掌握常用的字词,具有初步的阅读能力,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写一般的应用文和简单记叙文。

二、多样化学习的方式

在人类的五种感觉器官中,视觉是最有力的学习器官。学习绝不应是讲和听的交往,而应有文字、有数字、有图表,借助视觉。图像有时胜过文字。针对弱智儿童的知识基础和生活基础,创设贴近教材内容,又是源于生活实际的情境,如教学《红灯、绿灯》时,教师创设情境启发学生:“已经知道了红绿灯的什么用途,还想知道哪些交通规则?”学生提出“红绿灯是谁发明的”、“走路为什么走人行道”、“为什么不能在马路上玩耍”、“车子靠哪边走”。这些问题有的与本课无关,只需要简单回答,引导大家共同解决,让学生意识到自己也能提问题,又能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教师应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培养学生学会学习,促使他们提高创新能力。

三、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

计算机技术已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能够集成处理多种文、图、声、视信息的多媒体计算机技术不仅提供了方便使用的途径,强化了信息表达能力,给用户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感和发挥自己创造力的环境。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的巨大的发展,为音视频信息的实时处理创造了条件。使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的必要和需求有了实现的可能。智障儿童是学习的主体,由于生理方面的因素,他们在学习中的突出表现就是注意力分散,学习十分被动,遗忘率高。如何吸引他们长时间的注意力,如何突破现有的条件使学生把学习同生活联系在一起,如何培养智障儿童参与活动的兴趣,教育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载体多样化、节奏紧凑化、方式主体化等特征,在教学中具有表现力强、参与性强、反馈性强等特点,在激发智障儿童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指导学生掌握技能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

四、利用情境补偿语言缺陷

任何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智力落后儿童也不例外。但他们以物质兴趣为主,大多数缺乏电好的学习动机,对学习不感兴趣,不能主动积极地参与教学过程。如何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是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运用激发兴趣原则要求做到:增加教学内容的新颖性和多样性。教学中可以利用投影、幻灯、录相等,将教学内容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学生:也可以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给学生创造各种机会,鼓励他们发言、表演、创作、竞争,从而将其兴趣吸引到所学知识上。要创设一个充满爱与快乐的教学环境,克服儿童的退缩、压抑、自卑等不良心理。教师要在学习和生活各方面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使他们感到自己不是被抛弃的人,不是一无是处的人,体会到被尊重和被接纳的喜悦,逐渐忘却过去遭受挫折和失败的痛苦,增强自信心。

英国教育学家奥苏伯尔认为,学生在学校里的学习主要是通过言语形式理解知识,获得知识的两种相对应的学习方法就是发现法和口授法。通过发现法学习有其好处,如它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学习也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如凭学生自己发现学习所得知识不够系统,不够严密,学习速段漫。因此,这种方法末得到大力推广。相反,言语讲授法仍为广大教师所广泛采用。讲授法的最大好处是能迅速而有效地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它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有效途径。

五、提高智障学生的听力和语言能力

语文课教师利用专门的语言训练室,按学生听力水平分类,进行一对一的个训或一个班的集训;针对听残学生心理特点,教师在课前、课中、课后注意了解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程度。在预习、复习阶段有意让学生进行观察,讲课过程中有针对性地为听残学生准备相关的教具学具。学校要求教师课前备课,适时安排课前说课,课中听课、课后评课;作业全部面批;语文、数学为考试科目,其他科目为考查科目;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评定。教育局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原国家教委1987年《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目标,全面提高智障学生的听力和语言能力。

六、把握学生的个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