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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经成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审计工作模式。在具体实践中如何找准定位、抓住关键,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造价等目标的全面实现,是审计组织需要加以研究和明确的首要问题。只有审计定位准确了,重点关键抓住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效率和作用才会实现最大化。
一、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概述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组织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它是一种将监督管理职能前移到项目初始环节的全过程的审计方式,其实质是防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减少投资失误与损失,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其主要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国家相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得到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二是促进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规范运作、科学管理;三是促进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确保“凡事都有章可循、凡事都有据可查、凡事都有人负责、凡事都有人监督”;四是促进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廉洁自律,确保有关各方廉政安全和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五是促进工程造价得到科学控制,确保建设投资发挥最佳效益。
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内容与重点
(一)项目立项及设计阶段审计。
1、项目评估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申报和批复文件是否完整、合法、合规。2、项目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实用。3、项目设计方案有否全面、系统分析,并不断优化。4、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审批界定。5、资金来源有否落实,融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二)招投标阶段审计。
1、投标人资格,标段划分,发包方式,招标时间节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招标公告媒体,项目工期,合同价格约定等是否符合规定。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是否真实可靠、符合规定,有无超预算,经审计的结果是否作为招标文件的依据。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各种费用计提是否合理合规。
(三)合同管理审计。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商务谈判前是否制定具体谈判方案和要求;参加商务谈判人员构成是否具有代表性、符合规定;谈判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有否记录和形成会议纪要备案存查;合同审批流程是否按规定程序运行,审计人员有否签署意见和建议。2、结算方式、价差调整、总分包的配合与责任、工程索赔及工程变更部分价款调整等内容,在施工合同中是否订立明确。3、对勘察、设计及其它咨询类合同审计时,重点审查委托人对勘察设计完成时间,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质量的要求等,是否满足项目实际要求。
(四)施工管理阶段审计。
1、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容是否缺失,关键控制点是否合理,具体业务流程是否规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2、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依法履职、规范监理。3、有否编制项目总进度控制计划及其三级进度控制计划体系;工期变更、违约责任的确认与处理等情况,有否明确界定。4、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无建立;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地执行,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5、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的程序是否符合约定,是否相关代表签字,相关价格是否合理;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对设计变更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审核报批手续是否完善。6、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变更及签证费用、工程索赔等是否按规定程序,经施工单位申请及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支付;项目建设单位有否建立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台帐。
(五)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1、工程竣工结算金额是否正确、真实、符合规定。2、验收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流程,各类资料是否分类立卷并妥善保管,资产交付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3、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是否合理、准确、全面。4、概算调整是否经审批、依据是否充分;超概算的原因分析后,是否存在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擅自调整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规模的比例的现象。
三、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应予关注的三个问题
(一)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假如没有周密、全面、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没有事前明确审什么、怎么审,没有明确项目建设相关各方职责定位和工作机制,那么,跟踪审计的质量、效率和作用就将大打折扣,势必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投入。
(二)应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定期召开有设计、监理、施工、基建管理、审计等部门或组织参加的跟踪审计情况分析联席会,即时通报过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措施,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联席会议,消除不同方的误解和偏见,构筑理解机制、化解一切矛盾,促使建设各方增强协作意识、强化工作合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应建立现场巡查、备查机制。审计人员应经常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实时掌握工程进度、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施工、技术工艺、工程物资情况等第一手资料,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相关费用的测算、审核办法,并做好相关记录,为高质量、高效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律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强制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如果不属于强制招标项目,采购人也采用招标方式的,则称之为自愿招标项目。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换言之,不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还是自愿招标项目,只要采购人选择了招标方式均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规定。同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门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本文笔者主要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及例外情形入手,主要阐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只有同时满足项目范围和达到相应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项目范围
主要从项目公共属性及资金来源等方面规定项目范围的,具体项目范围包括: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范围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二)规模标准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各不相同: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以暂估价形式(未经过实质竞争)包括在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且达到上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例外情形
满足上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且达到相应规模标准要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属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且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包括灾后重建项目)。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且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
4.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5.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6.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项目。
7.国定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计重点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门设置有关特殊规定,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这部分规定也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计的重点,主要包括:
1.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关单位和个人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行为。
2.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是否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是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办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批、核准。
4.是否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媒介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
5.招标人是否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是否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是否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6.招标人是否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是否不于5日。
8.是否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本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9.招标人是否通过化整为零缩小标段(包)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10.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是否少于20日。
11.招标人重新招标是否符合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是否按规定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并重新招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是否按规定依法重新招标;招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是否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2.招标人是否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是否少于3日。
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是否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是否自收到异议之日3日内作出答复。
[关键词]中小学项目;建筑工程建设;造价审计;防治控制措施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的稳步增长,地方办学条件和校舍条件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中小学建筑工程作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设和改造管理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中小学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水平的提升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的有效使用,还关乎到对教育事业和师生人身安全等。
1国外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管理经验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政府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职能,近全部的发达国家与地区设置了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通过集中监督管理,作为业主人行使全体民众的管理职能。不同责权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同的项目,专业施工企业执行施工,权威检测机构验收达到要求的项目竣工,各方在受控的运作中协力做好项目。发达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探索,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完整的管理与法律制度体系。发达国家在公民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知情权方面有明确规范,各参与机构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有着严密的监督体制,透明度高,也促使了管理效率的提升。
2东源县中小学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中小学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一样,与私人投资项目差异巨大,政府仅为基础设施人,在最大限度满足国民教育需求的同时,还需要担任模拟厂商校园设施建设者的角色。国际上没有统一的中小学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各自有同社会背景相一致的做法,我国中小学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改革与探索之中。要想达到控制成本的效果,首先要确定项目审计工作目标和原则,以严肃、科学、有依据的目标指导,确保可控。目标要结合项目造价审计工作经验,确保其水平不会太高,影响建设积极性,也不会太低,造成国家投资浪费。
工程建设均有实践、认识,继而再实践、再认识,在循环工作中积累目标经验,形成适应特定项目的管理方法。工程建设造价控制中,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合同价等系列环节是有机结合的,互相补充又互相制约,清晰细节才能在控制系统中完成审计工作。技术同经济的结合是中小学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较为有效的手段,要求审计工作者不断扩充专业素养,深入了解最新的施工工艺与技术。首先,正确理解政府、部门和市场的关系,所完成的审计工作要尊重市场经济条件,技术性问题一定要按照标准执行、以标准为纲领。其次,造价审计工作要将造价、质量及工期结合起来考虑,在明确的质量要求基础上才有与之相适应的造价,明确的造价是建立在严格的工期进度控制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三者相互统一,密不可分。此外,要借鉴国外已有的审计预测、造价控制和后期跟踪等经验,在一定的指标范围内而不轻易超过。
3中小学项目审计风险控制及防范
中小学项目审计工作存在较多的风险,需要加强控制,提前确定防范措施,保持防范意识。首先,《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对相关工作做出了规范,但配套的审计法规和准则尚需完善,坚持在法律、标准赋予的权利范围内加强审计监督的职能任务。第二,明确中小学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政府属性,此属性让审计工作存在着政府同市场、政府同政府以及政府同企业的多项矛盾,通过监督资源的配置,以结果导向满足社会的普遍期望。第三,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内控建设。中小学建筑工程项目涉及面较广,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在所负责项目中发挥积极效能。此外,明确配合单位以及本单位的职责意识,确保各项资料完整且真实,提高风险意识。还有,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部门队伍建设,保持特有的职业性怀疑姿态,以高标准的专业能力要求自己。
4造价控制
跟踪审计工作经验做好中小学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工作的关键在于事无巨细、总结和积累,注重各项环节。在多个项目中进行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平均核减造价约9.31%,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表1数据显示,东源县实验中学校门及附属建设工程项目送审造价为1098907.75元,核减造价215657.97元,核减率19.62%,该项目核减率较大;东源县康禾镇教育创强工程送审造价为18919666.91元,核减造价1909680.05元,核减率10.10%,该项目核减造价数额较大。
5结语
结合国内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验和东源县中小学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特点,通过强化中小学项目审计风险控制及防范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1)所承担的多个项目中,平均核减造价约9.31%,最高项目核减造价为272996.68元,最高项目造价核减率为19.62%,节约了较多的政府投资;(2)提高审计工作风险控制及防范意识,发展个人能力和经验,在工作中为国家创造价值。
参考文献:
[1]李梦薇.中小学改扩建工程的政府监管模式探索[D].华南理工大学,2013.
[2]刘伟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控制研究———以丽江市为例[D].云南财经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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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鹏.校园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跟踪审计[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26(1):63-65.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
[DOI]10.13939/ki.zgsc.2016.51.15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阶段的审计内容可以分为五类。一是通用部分审计,即对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内容的审计监督。三是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工程类内容的审计监督。四是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的审计监督。五是其他采购方式的审计。以下将从上述五个方面阐述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要点。
1 通用部分招投标审计
通用部分的招投标审计主要是审计监督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和地方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审查的要点主要有:一是审查以下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招标公告的媒体;(2)招标过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3)招标过程中的监管和各种文件备案手续的完备性;(4)项目工期;(5)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合同价格约定;(6)招标、投标、评标报告和各种文件资料的存档;(7)标段划分和承发包方式;(8)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方式、存放账户和退还时间;(9)自行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选取和构成;(10)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同时,需要注意:标段划分和承发包方式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方式、存放账户和退还时间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自行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选取和构成是否能满足项目的专业需求,招标、投标、评标报告和各种文件的存档资料是否完备等。二是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在整体及各个细部都全面、合法、公允,详细表述了建设单位的招标意图,在不违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否有效地保护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三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人项目组人员的从业经验、执业资格等要求是否与投标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等相匹配。四是当相关规定出现歧义或相悖时,若项目为属地化监管则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层级顺序进行审计,若项目为非属地化监管则采用国家、行业、地方的层级进行审计。五是审计人员对审核的每一份招标文件,均需提出审计意见;经多次修改的招标文件,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再次提出审计意见,详细记载每次招标文件修改情况。所有审计的内容均应在审计意见中记载并留存。六是公开和自行招标项目应进行现场清标,如果建筑市场无清标程序时,内审部门要事后组织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单位对中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回标分析,可按照评标排序取3~5家投标报价进行对比,防止不平衡报价等,清标或回标分析结果尽量经商务谈判后纳入合同约定,无法纳入合同的清标或回标分析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高于定额计价的子目工程量调增,不得变更取消或调减低于成本报价的子目工程量。
2 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招投标审计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内容的审查主要需要注意以下要点:一是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超出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的内容;二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超出项目批复的项次费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标价格)计算结果有无算术性错误,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是中标价格的计算结果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标准相对应;四是中标人的主要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是否与所递交的并经过评审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3 工程类(总承包、专业分包)招投标审计
对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工程类内容的招投标审计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总承包、各专业分包的承包范围和工作界面划分是否合理清晰,专业分包的招标人资格与施工总承包文件中的约定是否完全一致;二是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否完整,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是否完整、明晰。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就有关招标范围内图纸不详,且给出的工程量明细,是否做出特殊说明;三是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列项是否规范,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的约定一致;四是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审计,核算清单工程量;五是总承包与各专业分包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重复项次;六是招标文件的清单编制格式和要求投标人填报的报价格式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七是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与项目批复的工程费用或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存在偏差;如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八是各类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结果及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控制投资,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相应内容的控制指标;九是重点审计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漏项或较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审计人员要就中标人的清单漏项及不平衡报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 货物(设备、材料)招投标计
设备、材料等货物的招投标审计需要关注:一是审查货物清单、品牌和质量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项目的要求;二是如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已经给出了货物暂估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标价格)是否按暂估价报价,超过暂估价的报价需按废标情形处理;三是设备、材料招标是否设置暂估价或招标控制价(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约定的经济标评标规则是否合理;四是中标价格包括的货物清单和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量保证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项目要求,其中专用设备和材料部分是否列入国家局批准且有效的产品目录内;五是中标人的报价格式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说明是否清晰完整。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明确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5 其他采购方式的审计
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条件的工程、货物(设备、材料)和服务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供货商和服务商。审计时需要注意:一是采购的数量、质量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设计和项目的需要;二是如工程和货物包括在总包招标文件中,审计其采购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总包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费用的支付方式是否与总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三是采购文件是否完备(时间、质量、数量、性能、标准等),参与单位的选取是否合理(专用材料和设备除外);四是参与决策或评审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评审经验或资格;五是参与单位的数量和所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要求;六是在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前提下,审计最终确认价格是否超过暂估价(项),若超过是否合理。
参考文献:
[1]郭平.内部招投标审计要点浅析[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7(3):27-28.
关键词:重大工程建设;环保资金;审计工作
进行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就要将重大工程中的重点经济预测、收支、筹划等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真正将资金的投用渗透到环境保护项目中,而且在进行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该进行自我监督和审核,不断提升自我价值,才能取得较高的成效。
一、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容易出现的错误认识
1.环保事业的经济目的偏差
在我国,一般来说,进行环保项目的投资,就是以达到更好的经济成效为目的的行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进行重大项目的投资,以及对其项目环保工程的投资,都是对社会大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的,而我国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各个阶层的人士都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来看,对经济行为中诸多漏洞不予理睬,就使得环保事业无法很好地前进。
2.审计严密性的缺失
在进性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过程中,对于其中的具体细节的关注度不高,没有对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其中,内部资金投资的力度与实际工作的适应性没有得到有效重视,导致投资人员的各项手段及途径未被发现,在进行施工作业中,经济投资人员的具体投资方式和资金利用细节是关键的环节,对环保中的各项有效措施是有影响的,而审计人员往往只看重结果,没有将中间重要环节进行有力的检查,就会导致其中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不会被发现。
3.对环保事业重视程度较差
审计人员本身对环保事业的不重视,就导致在进行审计过程,和资金利用人员犯一样的错误,在专项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细节处,未引起注意,这就不只是对单项细节的遗漏问题,而是自身的认识不足。同时,在施工工程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事项上也是不管不问,这样,环保的实际目的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造成了环境完整性的缺失,这是投资与审核人员双方共同造成的结果。
二、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研究
1.审计准备阶段
进行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准备,就必须将审计目标确立好,将审计的重点放到环保真实工作上来,把握资金投放方向的重点性,将细节看清楚,做好计划。
(1)对于资金的投资的方向认识清楚,检查是否是真正落实到实处。在进行重大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产生较多的废水、废气、废渣,为了更好地进行环境的保护工作,必须开展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将投放资金的具体用途进行规划,分成若干项,将其中的经济投资力度不断加强,将环境保护真正落实到各个单项的环保事项中去。所以,审计工作首先就是要看原有资金投放方向是否是朝着单个的环保事项去的,发现问题,必须进行有效的“追查”,将资金的投放方向真正的追究清楚,将细节性的东西把握精准。
(2)在审计准备过程中,应该将实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安排,把握重点进行审计规划。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将细节及其重点环保事项的现实影响研究清楚,看看效果与投资力度是否成正比,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资金流动、凭证、发票等进行有效的检查安排,逐一进行排查。
(3)将工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与周边环境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观察;对施工中的废物管理进行落实审核;对防污建设、排污设备的有效利用进行检查;对竣工工程导致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观察;对审计人员的个人能力与素质进行提高等。
2.审计实施阶段
进行审计实施工作,既要对全部环境进行审计,又要不断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审计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审计工作的实施,将细节与个别重点进行掌控。
(1)将环保事项整体效果进行有效的审核,将资金的投放力度与现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有效的对比,提升对资金去向的敏感度,进行有力的捕捉,将具体环节中的具体事项进行研究,追根寻源,落实到个人。
(2)将重点环保施工的技术进行审核,突出薄弱环节的重点部分,将环保力度与重点保护的工作相结合,将资金的投资使用到的凭证、票据进行审核,把握工程重点注意事项,提升审计人员的资金正误敏感度,发现有遗漏或错误的部分,一定要将资金使用人员进行严格的追究,真正掌控现实资金审核主动权,将资金的方向与力度同时进行把握,加强对违法乱纪现象的打击力度。
(3)在进行审计过程中,应该将工程所造成的化学物质、废弃物品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环保技术的实施效果进行现场演示,看是否合格;对环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并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等。真正将施工现场的技术效果与资金的投放力度进行细致的对比。
3.审计报告阶段
进行审计报告工作,必须进行采样的对比、数据的对比、结果分析等环节,将真正的分析结果进行探究,将经济的利用与现实情况进行有效比较。
(1)把施工工程周边的实质采样进行研究,采用高精准的技术手段进行对采样的实际调查,把握对重点土质、水质等与良性的土质、水质等进行有效对比,将实际对比结果进行公开呈现,把握精准的数据与实际情况的差别。
(2)在进行审计报告过程中,将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结果等,具体细节中的具体数据结果进行有效的分析,将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数据错误事项与人员的违法乱纪现象进行披露。把握资金的效用与审计结果之间的关系,强化审计的目标与审计结果的数据冲突,将最先的修改办法从结果中提炼出来,帮助施工工程方进行环保工作时,能够找到更好的解决措施和环保良好的技术。
(3)进行审计报告工作,还应将报告内容、格式进行有效的呈现,使其能够简明、突出重点,将数据与数据之间进行有效的对比,把握审计内容呈现时的具体形式的明确无误性和实效性,还要将审计结果与审计内容进行有效的结合,将重点进行有效的突出,把环保的注意事项进行有效拓展。
三、审计方法的重点探讨
1.突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进行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定要将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来看,还要将环保注意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宣传,将资金利用率与环境保护的效果进行对比,在心理上把握对环保的重要认识。
同时,审计人员一定要将态度摆正,提升自我价值,真正将资金目标与环保目标相结合,而不是对投放资金私自利用,进行个人的消费等事项不予理睬。对于法治建设进行不断的学习,将法治摆在首要位置,真正将环境建设与法律追究结合起来,对环境破坏与制约环境保护事业的组织或个人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2.加强对防患未然的认识
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应该先要杜绝环境破坏现象的出现,将环境保护意识进行宣传,使组织或个人能够有效的重视起来。并且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将环境破坏现象进行严厉的打击,使环境保护能够深入人心,把握环境破坏的重点事项进行防治,将经济细节的各个突破点进行有效的串连,将有可能采取环保建设的经济施用进行有效的发挥,将环保资金进行充分利用,防患于未然。
3.审计人员的技术与素质的提升
审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技术与素质的提升,才能使审计工作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发展进步。提升审计技术,就是要对环保事项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不断进行对重点突出和数据的凸显,将真实的结果进行研究,才能得到真正的技术经验;提高个人素质,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勇于破除坏的势力,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将审计工作当成是自己的事来做,为环境保护和审计实际工作做出贡献。
四、总结
对重大工程中的环保专项资金实施审计工作,就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积极发现中间环节的数据的不确定性,加大对违法乱纪现象的打击力度,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有效宣传,为审计的真实数据进行有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杨 俊:环境审计初探[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9).
[2]杨 俊:浅议环境审计[J].上海会计,2010(7).
[3]鹿薛华 连艳玲:建设中国环境审计的初步构想[J].林业财务与会计,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