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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儿童现状分析
当下社会,虽然政府出台了较多贫困儿童帮扶政策,但通过调查走访、调查、观察,教师发现现状不容乐观。在农村幼儿园,每个班都有贫困儿童。
(二)贫困儿童发展问题
贫困儿童由于家庭贫困,极度自卑,不敢与同伴交往或在与同伴交往过程中呈消极、敏感状态,逐渐形成交流障碍。家庭的贫困又让贫困儿童缺少与同龄儿童交往的机会。此外,贫困家庭呈现较弱的社会关系特征,在相关研究中呈现一代传一代的现象与趋势。
二、贫困儿童帮扶工作的意义
(一)促进贫困儿童的全面发展
贫困帮扶工作能够解决贫困儿童在多个方面的需求。例如,通过他人的帮扶,贫困儿童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不断增多,能够发展自身的交往能力,逐渐减轻自卑心理由。因此,贫困帮扶工作对儿童的全面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减轻家庭压力
贫困帮扶工作中,各方对儿童家庭的财物帮扶,能够有效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促进贫困儿童生活品质的逐渐提升。(三)促进社会发展帮扶贫困儿童,有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同时,会影响更多的社会成员关注贫困儿童现状,从而献出一份爱心。
三、贫困儿童帮扶对策
幼儿教育要突出儿童主体地位,教育要适度,培养要得宜,幼儿园要树立素质教育观念,重视儿童的学习体验等。面对贫困儿童数量激增、贫困儿童早期教育极度缺乏的社会现实,英国政府自1997年起,实施儿童保育战略行动,多渠道财政投入,完善社区早教服务,有效提升了贫困儿童的早期教育质量。这里,就日常生活、情感、教育提出相关帮扶对策。
(一)基于实际,关心贫困儿童日常生活
贫困现象是整个人类谋求生存的主要障碍,而消除贫困又是世界各民族实现发展的优先战略。尽快提高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水平是众多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国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来改善民族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但是相较于中东部的快速发展,民族贫困地区和相关地区的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趋势。究其根源,民族民众的个体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对于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除了要改善生存环境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提高贫困人口自身的素质。纵观当前有关贫困地区的研究,大多着眼于社会公正、平等的理念出发,着眼于如何通过扶持对贫困人口给予救助,而论及人力开发,尤其是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问题的并不多见。教育是民族发展的基石,人是社会的个体,教育通过提高个体的素质,从整体上提升社会人力资源的素质水平,最终通过人力资源的动因作用,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民族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关系着该地区未来的社会发展,儿童是地区未来发展的人力资源,儿童教育质量的整体性保障将促进民族贫困地区未来的人口素质得以普遍提高,因此西南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体系的完善也要以教育的功能为立足点,关注民族民众个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儿童教育质量。
在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及人口素质等因素制约下,西南民族地区经济相对比较滞后,因此在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有限,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也因此处于艰难的发展状况。从西南民族贫困地区的民众家庭生活状况来看,大多数家庭收入有限,且家长文化素质不高,家庭中儿童要接受教育不仅要耗费一定的财力,同时还要使家庭丧失儿童从事劳动而带来的收益,再加上当地交通条件不便,物质基础贫乏,严酷的自然环境不利于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同时也降低了当地群众对儿童教育的积极性。为了扶持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国家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支持民族教育,但是对于大范围的教育资金缺口,政府的资金支持并不能完全解决教育方面的各种资金问题。有限的保障支持意味着教育保障体系要想真正发挥教育对地区发展的影响作用,就必须从根本上明确保障体系的目标所在,然后通过各种方式,使有限的保障支持发挥最大的功用。教育根本的目标是服务于社会的发展,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提高儿童素质,使其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改善民族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提升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儿童教育的目标如此,因此对其进行支持的教育保障体系的根本目的也在于此。生活贫困所反映的不仅是一种由于收入低下而导致的物质生活困难,更为本质的还体现着贫困人口自主谋生能力的缺失。从以上分析可知,改善民族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关键在于民族民众的个人自我发展能力,因此民族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体系的完善就要围绕儿童自身的发展来进行,真正从儿童的实际发展需求出发,通过各种针对性的措施在有限的条件下为儿童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帮助贫困地区儿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提高他们所受基础教育的质量。
由此可见,保障民族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质量对于民族地区未来的人力资源水平提高及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教育活动的开展可以分为客体和主体两个方面,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其他的与教育有关的活动都是客体行为,因此西南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的相关举措都要围绕儿童来进行,相应的民族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体系要拓展视野,从当地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推进儿童教育保障,在追求儿童自我发展的导向下,通过教育投资、教育扶助等方式提高儿童教育质量。
二、健全激励女童教育的长效保障机制
关于妇女在教育方面的影响,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宣言》中指出,妇女识字是改善家庭保健、营养和教育以及使妇女有权利参加社会决策的重要关键,投资于女孩和妇女的正规与非正规教育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母亲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孩子接受教育的支持越有效。从教育效益上讲,女童受教育程度不仅对其自身未来的发展极为重要,而且对于她们作为母亲、作为社会家庭成员、作为有生产能力的社区成员也是极其重要的。接受教育的女童在未来更有机会提高生活技能,争取到更多的效益,同时由于教育给其带来的影响,有知识的母亲将更有可能培养出自立、自强、自信的孩子。从女性自身的发展来看,教育是打开妇女就业、社会服务及参与政治生活之门。面向女童普及教育是从根本上改善妇女教育状况的唯一途径,具有多方面的社会效益。无论是未来的角色扮演,还是未来的个人自我发展,教育对于女童都有特别意义。虽然女童教育的意义重大,但是在许多贫困地区受重男轻女的恶习影响,女童受教育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特别是部分民族贫困地区,本来教育基础就很薄弱,女童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很少,在重男轻女陋俗的影响下,部分女童受教育的权利甚至被剥夺。如今女童教育的意义已经被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民族贫困地区的女童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女童受教育的质量,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民族贫困地区的女童教育,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创造就学条件或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吸引女童就学、争取社区参与、改善师资待遇、改进教育内容等。诸多措施的采取对于促进女童就学产生了十分显著的作用,然而,这些措施都比较依赖外部投入,尤其是财力、物力投入,难以产生持久效果。因此贫困地区女童教育项目效益缺乏可持续性,基于女童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现行推进措施的局限性,未来儿童教育保障体系必须在女童教育方面有所作为,建立一个长效的激励女童教育的保障机制势必会成为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体系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关注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的适切性
民族儿童教育的目标在于提高民族儿童的基本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以此作为民族未来发展的动力,因此儿童教育必须从当地实际状况出发,以当地发展需求为发展目标,根据现有条件,使儿童更多地掌握与当地发展所需求的知识和技能,即儿童教育的适切性。每个人所处社会或社区的地理条件、经济活动及其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生活方式等因素都对每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内在的影响。民族地区儿童教育的保障体系对于儿童教育的设计与实施要兼顾国家、地区、社区、家庭及学习者不同层面的需求,并且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可以提供的教育资源条件。
虽然西南民族地区现有交通信息条件得到改善,有更多的民族儿童通过教育或其他方式走出去,但是毫无疑问,在当前的教育条件和社会发展条件下,大多数的民族儿童仍旧会留在其原来生活的区域,受诸多条件制约,很多儿童经过基础教育就要回到社会参加社会劳动,其在儿童时期所受的教育将为其进入社会以及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加强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的适切性显得尤其重要,相应的围绕儿童教育所构建的教育保障体系也要考虑到教育的需求,保障体系的完善也要以加强体系的适切性为目标。对于西南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而言,贫困家庭要为家庭内的儿童参加教育活动付出一定的成本,也希望儿童的教育参与活动能够得到一定回报。因此民族贫困地区儿童的教育保障体系要着眼于使儿童的基础教育,使儿童在学校中真正学到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有用的知识和技能,而不是与生活有极大差距的知识。基于以上目标,教育保障体系就要从儿童的教育需求出发,使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可以为学习者的现实生活和未来发展提供准备,提供儿童能够适应本地生活的知识、文化、生活技能、生产劳动等需求的保障条件。
四、扩大保障体系的社会参与度
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资源,为了使教育保障体系的力量更加强大,国家从各个方面着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救助。目前我国已经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欧盟等国际组织共同合作,在少数民族集中的中西部省区开展大规模的教育援助项目。同时许多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及社会各界人士也配合国家行动,开展了自发的救助活动。西南民族地区地域广阔,学校的分布较为分散,儿童上学的交通条件极为不便。相对于该地区巨大的教育缺口,需要强大的教育保障体系才能够有效支撑区域儿童教育的发展,而这个体系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构建也是不合适的。教育是社会的责任,各方面都会因教育的开展而受益,因此对于西南民族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保障应该是社会各方面共同联合起来形成的保障体系。非政府组织、家庭及其他社会团体都应该出现在教育保障体系的主体行列中,通过广泛的合作关系构建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体系的强大阵营,可以使相关保障体系更全面有力。在社会各方面的参与支持下,教育保障体系才能有效筹集西南民族贫困地区儿童教育保障事业所需要的财力支持和其他人力支持,从而为该地区儿童教育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结束语
2014年3月初,记者在医院进行实地采访中发现,在医院病房内被救治的患者中,有很多患儿家庭同陆茶一家的遭遇相似,面临因病致贫、看不起病的困境。
贫困地区儿童缺乏医疗救助、家庭因病致贫等问题,牵动着一些全国政协委员的心。其中,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理事长郭长江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罗茂乡,一直致力于为这类问题鼓与呼。
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法律与生活》记者专访了郭长江和罗茂乡两位委员。他们均表示,尽管国家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但是,对于贫困地区儿童的医疗救助问题仍须加大力度。
我国医疗救助现状
《法律与生活》: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您曾表示,在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个人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救助三方面结合的大病救助机制。现如今,5年过去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现状如何,有哪些方面得到改善,还存在哪些问题?
郭长江:最近几年,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了一张包括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般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四个层面的医疗保障网。
令人欣喜的是,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医疗救助。2014年,我国政府还将加快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提高救助水平。这项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兜扶困、救困的底,它将会对大病救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人们有理由期待其不断健全和发展。
正如一直所强调的,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仅仅依靠一方面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资源,才能打造一张真正解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期待的医疗保障网。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制度建设和财政投入等方面作出很多努力,并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在开发和创新医疗保障类产品方面有了长足进步;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大病救助类公益慈善组织的成长与发展,对大病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政府在推进社会治理改革进程中,越来越重视扶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加大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将一部分暂时难以通过普惠制全民医保制度解决的特殊人群的大病救助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予以落实,如中国红基会的贫困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救助项目。自2009年以来,该项目一直得到我国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的资金支持。2014年,我国财政部还决定加大对专门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小天使基金”的支持力度,追加彩票公益金达1.2亿元,一次性地解决在中国红基会排队等待的4000多份救助申请。
中国红基会专门救助再生障碍性贫血贫困患儿的“东方天使基金”也获得“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立项,得到中央财政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加上该基金会自己配比的100万元,2014年,这项基金可救助约60名贫困患儿。
在一些基金会不断提升救助规模和救助水平、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尽可能地使这些家庭的患儿得到最基本的治疗等方面,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具有决定意义。
诚然,就目前情况来看,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偏低、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医疗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大病救助需求仍非常巨大、迫切。2013年,中国红基会就贫困白血病患儿的生存情况进行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患儿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患儿治疗和救助的效果。类似的情况在各种重特大疾病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对于从事大病救助的社会机构而言,未来将面临更多的考验,如扩大救助病种和人群范围、扩大救助资金整体规模、提高单位救助标准、丰富救助模式等。
总体来说,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相关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
薄弱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
《法律与生活》:几年前您就曾提到,我国在儿童医疗保障方面尤其薄弱。时至今日,情况如何,又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改善?
郭长江: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保护和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但一些问题也同时存在,如一些重特大病种在少儿阶段呈多发状态。这些疾病在少儿时期如能得到有效治疗,疗效比成年患者好很多。其中,特别明显的是血液类疾病,如白血病。我国白血病发病人群中约40%集中在少儿群体,少儿白血病患者的治愈率远高于成人。这也正是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项目将救助对象集中在14岁以下白血病患儿的重要原因。
目前,从国内主要大病救助机构的救助对象范围来看,绝大多数机构将有限的救助资源集中在18岁以下人群。可见,现阶段,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首要方向是加大对这部分人群的救助力度。
《法律与生活》:作为一个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的公益项目,中国红基会的“红十字天使计划”近几年在救助贫困农村儿童方面遇到了哪些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如今情况怎样,在制度层面上还存在哪些问题?
郭长江:“红十字天使计划”是中国红基会的核心公益项目。其主要内容一方面是针对特殊贫困人群的大病医疗救助,另一方面是资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医疗卫生条件。
“红十字天使计划”成立以来,共累计救助白血病、先心病、再障、唇腭裂等大病贫困患儿达2万多人。经过8年多的不懈努力,“红十字天使计划”已成为中国大病救助和医疗卫生资助方面的重要公益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慈善公益类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的嘉奖。
近年来,随着政府相关部门的投入持续稳定提升,加上从事大病救助工作的社会组织不断增加,救助的力量越来越大,得到救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供不应求的压力仍突出存在。目前,“红十字天使计划”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供需矛盾问题。相比庞大的需求,救助资源的规模和增速相对滞后,是造成该项目一直存在排队等待救助的原因之一。
要想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有赖于政府继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制度层面提升一些重特大疾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大病救助的扶植力度;另一方面,参与大病救助业务的社会组织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供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专业、更规范的救助服务。
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合力下,贫困儿童大病救助工作的推进一定能进入快速稳定的发展阶段。
让因病致贫职工共享改革成果
《法律与生活》:2014年,您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困难居民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机制》的提案。提案的背景和内容是什么?
【关 键 词】儿童贫困;贫困政策;单亲家庭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5-0007-04
一、相关概念梳理
张时飞,唐钧在《中国的贫困儿童:概念与规模》中对儿童贫困这个概念进行了界定,既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儿童,聚焦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冯晓杭和于冬鉴于贫困有绝对和相对之分,因而从广义上对贫困儿童予以定义。他们认为,贫困儿童即包括具有城市户籍的在城市社会生活中处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家庭的儿童,又含有长期(至少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在城市务工的进城务工家庭的儿童。栾文敬认为,对儿童贫困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从单一的维度看,儿童贫困仅仅指经济上匮乏;从多维度看,儿童贫困还应该包括了许多其他各个方面,如剥夺、虐待、社会排斥等。
结合中国国情及现状,笔者认同张时飞等人的观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种:领取低保家庭中的儿童。主要指城乡中生活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各省市消费水平,经济发展迥异,执行标准差异较大,因而目前我国对于何为低收入家庭尚未明确标准。从一般意义来看,低收入家庭是指平均月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二倍以下的家庭。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二、英美两国对儿童贫困问题的研究
(一)英国的儿童贫困及成果
乔纳森·布拉德肖在《儿童贫困及成果》中回顾了英国当下最新儿童贫困的实证研究,追朔了近20年来儿童贫困的最新进展,并将英国儿童贫困问题与其他国家进行对比。通过描述贫困儿童的特征,贫困对儿童满意度的影响,及工党政府针对儿童贫困这一问题所作出的贡献,让我们对英国现有的儿童贫困的情况有了清晰的认识。
1. 英国的儿童贫困成因分析。相关数据调查显示,同时代相比,收入低于平均值百分之五十以下家庭中儿童的数量从1979年到1999年增加了三倍。儿童数量的激增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到了20世纪90年代呈现出上下波动的态势。从收入补贴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依靠收入补贴生活的儿童数量在1995年达到顶峰,比例高达25%。但随之呈下降趋势并趋于平稳。
分析英国儿童贫困问题的成因,经济因素首当其冲,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早期,英国失业率快速上涨,工作波动幅度较大,钟点工,自主创业数量上涨。工作区域集中化,双职工家庭及无工作家庭数量同步增加。工资的增长幅度并非以男女性别为依据,更多考虑了年龄比例及有无技能。在这期间,儿童数量虽有所下降,但人口统计显示儿童贫困的数量与之形成鲜明对比。伴随着单亲家庭中儿童数量的攀升,其父母的劳动参与率持续走低。
经济和人口统计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儿童贫困,但不可否认的是政策因素同样负有责任。撒切尔政府推行的相关政策加剧了儿童贫困,削减了福利国家保护儿童免遭贫困的能力。1980年制定的津贴涨幅政策影响深远,其规定津贴的涨幅比例随价格变化而非收入,其结果导致就业人口与受益人群稳定增长。其中一些福利津贴被取消或被冻结。税收方面,直接所得税系统缓慢发展,同时直接所得税开始像间接所得税转移。在一些服务项目上的投入比例减小,其中就包括著名的住房补贴计划,随之租金上涨。
2. 英国儿童贫困问题的相关比较。20世纪90年代中期,英国儿童贫困率在25个国家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俄罗斯和美国。运用绝对标准衡量,英国的贫困率是欧洲北部周边国家的两倍以上。英国老年人的贫困率同样居高不下,但儿童贫困率明显高于老年人。与周边13个国家相比,20世纪80~90年代当大部分国家儿童贫困率下降的时候,英国儿童贫困率却在快速增长。
政策在保护儿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究英国贫困转移率可以发现,在没有税收和救济金时,前转移贫困率揭示了贫困的水平,贫困的产生源于市场性收支。英国由于高失业率及低收入因而占据着较高的儿童贫困前转移率。税收及救济金的出现,使得贫困率下降了40%。与意大利和美国相比,英国有较为行之有效的转移系统。但与芬兰、瑞典等儿童贫困率下降了80%的国家相比,英国的政策收效甚微。
3. 相关贫困数据统计。
(1)61%的贫困儿童生活在父母没有工作的家庭中,而其中78%的儿童处于贫困中。
(2)23%的儿童生活在双职工家庭中,双职工家庭的贫困率相对来说比较低,而生活在单职工家庭中的儿童约占21%,因而可以看出,单职工家庭并不能有效的应对儿童贫困。
(3)50%的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中,而其中儿童贫困率达59%。
(4)贫困家庭中儿童年龄在0~5岁之间占59%。
(5)如果家庭中儿童的数目达到3个及以上,儿童贫困风险增高。
(6)接近一半的贫困儿童家庭接受收入补助,生活在其中的儿童贫困高达90%。
4. 儿童贫困的成果。在对儿童贫困成果的介绍中,布拉德肖从物理成果,认知成果,行为成果,情感成果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回顾。其中物理成果主要包括:死亡率、发病率、意外事故、虐待儿童、少女怀孕、环境退化及无家可归等几个方面。认知成果只要集中于教育成就方面。行为结果包括:校园排斥、青少年犯罪、抽烟吸毒、自杀及童工事件。情感成果包括:自我形象、幸福感和自我满意度。
布拉德肖利用一系列指标测量显示出儿童的自我满意度在过去20年中逐步恶化。新生儿体重呈下降趋势;传染病更加流行(例如,艾滋病);流浪儿童及生活在寄宿学校中的儿童数目出现上升趋势,学校排斥及青少年犯罪等数目持续增加;女孩子吸烟逐渐成为流行趋势;青少年群体酗酒、吸毒、自杀数量都有所增加。但对其研究显示,以上结果并不完全与贫困相关,例如青少年犯罪、酗酒、吸毒等。事实上,这些问题的恶化对贫困率走高并没有太大影响。
在贫困率增长了三倍的这段时间里,一系列与儿童健康及自我满意度有关的关键性指标被测量出与贫困持续有关具有关联。例如儿童自杀率下降,特别是儿童中致命的交通事故数量的下降,少女怀孕数目下降(但国际指标依然比较高)。
5. 儿童贫困的前景。儿童贫困总体前景是好的。从经济方面来看,英国虽然遭遇了经济衰退的影响,但其就业率上涨,失业率在近25年内达到最低。单亲家庭依赖救济金的数目也在逐年下降。人口前景方面相当乐观,虽然目前退休人数仍在增加,但已趋于顶峰,在未来十年左右可预见的范围内老龄人口将有所减少。生育率明显降低。英国首相在1999年宣布,政府将竭尽全力在20年内消除贫困。显然,他们一直在为这目标努力着。最大限度的扩大就业及对医疗卫生、教育额外大量的投资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开始发挥作用。回顾英国的福利政策,其中包括:全国性最低工资,大幅度增加儿童福利及收入性补贴,引入工作家庭税收抵免、儿童税收抵免、保育税收抵免政策,儿童保育战略及针对单亲家庭的特殊计划。为了提高儿童的营养水平,英国政府引入了全国性水果计划并重新制定了学校膳食的营养标准。建立了针对青少年这一群体的社会排斥服务机构。儿童信托基金也已建立并由教育与科学机构中儿童、青少年事务部负责分发,发起了大量以邻里为基础的倡议项目。其中包括:“稳固开端计划”、教育行动区和就业行动区。政府负责监督并评估项目并针对贫困最新的年度报告,旨在监督相关机构是否完成其制定的贫困目标。
在Sutherland看来,工党政府所实施的政策及取得的成就足以是100万儿童摆脱贫困。
政府的首要目标是在五年内贫困率减少29%,然而这一目标同样要考虑到劳动市场的影响因素。当前儿童及单亲家庭接受收入补助的数量一直在下降,失业家庭的比例从1997年的18%下降到了2001年的15%。据此推算,32万儿童将因其父母就业机会的增加而摆脱贫困。
英国仍然是低税收的国家,相关证据表明,英国人民愿意支付更多的税收来改善公共服务及消除贫困。因此如果要彻底废除贫困政府直接征税是必经之路。
(二)美国的儿童贫困现状及政策
1. 美国儿童贫困的数据分析。美国虽然是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但不可避免的也同样遭遇着严重的儿童贫困问题。就贫困问题而言,美国采用的是反映了不同家庭大小的绝对贫困标准。美国国家儿童贫困中心(NCCP)将贫困儿童定义为家庭收入低于官方贫困线以下的儿童。
在21世纪的开端,120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中,到2010年这一数字增加到1570万。研读美国贫困指南,2008年美国官方按家庭不同人口数给出的贫困标准分别为:三口之家/17600美元,四口之家/21200美元,人口每增加一个,相应贫困幅度增长3600美元。
从1999年~2008年美国低收入家庭儿童条形图中观察发现,近十年以来,低收入家庭儿童数量较为稳定,基本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但低收入儿童占总儿童数量的百分比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01年~2003年呈持续上升趋势,但在2005年~2006年明显下滑之后又随之持续走高。
2. 美国儿童贫困的成因分析。美国儿童贫困的成因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三点:一是人口结构的变化,其中以单亲家庭增多为代表。其二,经济因素,以劳动力市场结构变革及地教育水平对父母工作的影响为代表。三是美国政府相关政策的疏导工作还有待完善提高。
(1)人口结构的变化。单亲母亲家庭在20世纪80年代快速增长,并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平缓期,这一现象与呈现出来的儿童贫困问题具有相关性。特别是黑人和西班牙裔美国人的儿童。来自单亲家庭的儿童,尤其是单亲母亲家庭中其他肤色的儿童面临贫困的高风险。2009年,单亲母亲家庭中的白种儿童贫困率为18.5%,黑人儿童贫困率50%,西班牙裔美国人贫困率25.7%。很明显,与白种儿童相比,其他种族的儿童更可能生活在单亲母亲家庭中并遭受贫困的风险。
虽然拥有混合种族背景的儿童的数目在美国人口中逐步增大,但却很少对单亲母亲家庭中种族儿童贫困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美国人口普查估计,2010年超过110万的5岁以下儿童是多种族,是2000年数字的2倍。此外,相当大部分的青少年生活在非婚家庭中。异族夫妇特别容易离婚,至少在可比风险群体中最有可能离婚,出现同居的情况也更多。与单一种族的儿童相比,多种族的儿童与双生父母共同生活的比率较低。
单亲家庭的增多,尤其以单亲母亲为主的家庭,加重了贫困的比率。从个人原因来看,单亲家庭中因只有父母其中一人养家,缺少配偶的支持,同时一人无法兼顾照顾孩子和工作挣钱的双重责任,因而导致了儿童贫困的增加。究其社会原因,女性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工作环境相对男性较差,考虑到照顾孩子的因素,她们多会选择临时工、钟点工,显然这难以保证她们的日常生活的开销。未婚母亲是单亲家庭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与同龄人相比,呈现出教育水平低,生育知识缺乏,婴儿营养不良等特征。
(2)经济因素。据2008年统计信息显示,生活在单职工家庭(全职)中的儿童贫困率为28%,而生活在父母均无工作家庭中的儿童贫困率高达89%。可以看出,父母工作与否对儿童贫困影响较大。
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贫富差距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工作向高精尖方向转变,因而对学历水平低,职业技能低的父母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因而他们转向寻求低收入、低技能工作,同时几乎享受不到政府的相关福利政策,这一情况加剧了贫困问题。
回顾父母教育水平与低收入家庭儿童资料,从1997年~2008年,以高中学历为分界点,父母教育水平在高中以下的儿童遭遇贫困的比率高达80%;而教育水平达到高中的儿童遭遇贫困的比率维持在50%~60%之间;而父母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儿童贫困率不超过25%。
此外,经济因素方面例如最低工资不足,劳动力市场从城市向郊区转移,职工工会职能削弱的原因都在一定程度对儿童贫困产生影响。
3. 美国针对贫困儿童的相关政策。“学校早餐计划”是由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出资并由学校为那些符合规定的贫困家庭中食物不充足的儿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早餐,这已计划规定家庭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3以下的儿童可以无偿的获取早餐。在公立学校中,覆盖率可以达到70%。
“知识就是力量”KIPP( the Knowledge Is Power Program),是遍及全美的一个特许学校集团,最初成立于1994年。学校以提高贫困家庭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服务宗旨,为那些低收入家庭及贫困家庭中的儿童提供免费的教育资源。KIPP学校大都坐落于较为贫困的社区,因而其学生主要来自贫困家庭。学校中大约有63%的学生为非洲裔美国人,33%的学生为西班牙裔和拉丁美洲裔。
“开端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对美国幼儿教育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开端计划通过利用社区各种教育、人文、文化等资源,为3~5岁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幼儿提供的免费社区教育服务。它以追求教育公平,改善贫困代际传递为目标。
其他相应政策还包括近三十年以来一直实施的“高起点”儿童援助计划主要为学龄前贫困儿童提供食品、医疗等服务。这一项目涵盖了36%的黑人、26%西班牙裔后代和31%的美国白人家庭孩子。“援助有未成年子女家庭计划”是一项针对家庭救助的项目,此计划通过家计调查将救济金发给最有需要的家庭,即那些儿童生活在父母均无工作的家庭将优先发放。领取救济金的家庭同时可以领取食物券。
三、对我国儿童贫困问题的启示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尚无官方较为权威的有关贫困儿童数目的统计,张时飞、唐钧根据民政部相关数据并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的数据大体估算截止2009年,中国贫困儿童群体的规模在710万。其中城乡低保儿童约为67318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儿童49219万人,农村低保儿童18019万人;孤儿总数约有5713万人。
(一)中国儿童贫困的成因
与英国和美国相比,中国儿童贫困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其独特性。共性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全球一体化,中国单亲家庭数量日趋增长。相比较美国多种族特点,中国是一个多少数民族的国家,因少数民族多生活在偏远地区,因而相比来说中国的少数民族单亲家庭贫困程度高于汉族单亲家庭。从美国贫困经济因素来看,父母的教育程度高低对贫困起着较大作用,同样中国儿童贫困成因分析中父母教育程度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社会学中贫困代际理论认为:因社会资源、要素的短缺,贫困会发生代际传递,由父辈传递给子辈,引起子女的贫困。这种传递强调家庭带给儿童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改变,会使其在今后的生活中遭遇社会排斥、应对风险的能力弱等问题。综合分析各国儿童贫困问题成因,不难看出其最直接的因素来自家庭,父母的就业收入情况、家庭特征、家庭结构都对儿童产生影响。
但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不难发现,中国的儿童贫困具有其特殊成因: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进行的国企改革导致大批企业员工下岗,许多家庭中的中年父母出现双职工下岗待业问题,短期内又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因而一时之间儿童贫困问题激增;从法律法规来看,以女性为主的单亲家庭的利益在现行婚姻法律中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及维护;其次,儿童的抚养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有其不合理性,职工基本工资只占其总收入的一部分,各种年终奖金、绩效、公积金等均高于基本工资;甚至还有一部分不负责任的父母拒付或者少付抚养费。如此推算,最后贫困儿童能得到的抚养费少之又少。政策缺乏对贫困家庭及贫困儿童的扶持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纵观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针对儿童贫困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而中国尚未有针对单亲家庭特殊的、专门的优惠政策。
(二)经验与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拥有较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因而对我国儿童贫困问题可以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但同时也要注意结合我国的国情。
1. 完善我国贫困儿童社会救助机制。政府作为社会救助财政支出的主体,需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在贫困儿童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职责,针对救助的数额、方式、范围进行严格的规定与划分;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及职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贫困儿童社会救助制度以需求评估为导向,基本救助金应满足贫困家庭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例如食物、衣服等。制定标准因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略有调整,待遇标准可以以贫困家庭儿童的数量及我国贫困线为基准差别设定。救助对象的选取应严格按照家计调查方式进行并形成动态管理模式,定期对此进行审核。针对贫困儿童营养不良等问题可以借鉴美国的“早餐计划”,为生活在贫困线的儿童提供免费的早餐,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学校的发放及甄别情况进行监督。
2. 加大对贫困儿童的教育扶持。贫困代际理论认为应对儿童贫困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此有效阻隔贫困在代际间传递。针对我国对教育投入比率不足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优化城乡家庭教育资源。参照美国“开端计划”,充分发展、利用社区各种教育、文化资源,社区工作者通过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父母再就业成长小组等方式来提高贫困儿童父母的教育水平。制定针对贫困儿童的专项教育基金,加大教育资金投入。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打破城乡间教育壁垒,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良性流动,使得贫困儿童得到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3. 协助贫困家庭调动社会资源。伴随着社会慈善组织及相关儿童保护福利机构的产生,政府应加大对其财政上的支持力度,放宽福利社会机构的准入门槛。妇联、团委等部门利用其灵活性、贴近群众等优势切实为贫困解决困难。国家应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扶持力度,同时社会工作者应致力于帮助贫困家庭调动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制定针对贫困家庭切实可行的政策等工作。
4. 加大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及建档工作。就目前来说,中国有关贫困儿童数据统计工作还十分匮乏,因而建立贫困儿童监测系统十分必要。为贫困儿童建立档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严格审查救助程序,避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救助机制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追踪,及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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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ENIFER L. BRATTER,SARAH DAMASKE.Poverty at a Racial Crossroads: Poverty Among Multiracial Children of Single Mother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一现况及存在问题:
(一)监护管理问题。
1、认识不深,教育方法落后。监护人不管是母亲、父亲或祖辈,大都浅薄地认为监护责任就是让孩子吃饱穿暧、不出事。他们大都因家务繁忙,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而祖辈教育孩子由于观念和方法滞相对落后,存在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造成部份留守儿童道德教育缺失。同时由于祖辈的文化素质较低,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特别是对高年级的学生存在重养轻教,忽视孩子的全面发展。
2、素质不够,教育力不从心。从调查情况看,在留守儿童中由隔代教育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19.8%,他们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加上他们有的忙于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监护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监护孩子,使得他们难以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对孩子进行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只能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
3、精力不足,教育强度低下。留守儿童中由单亲监护的占有相当的比例,在家庭教育问题上,由于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外出打工,造成“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加上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要落在一方家长身上,使得家庭劳动强度增大,家教精力严重不足,这些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儿童自身问题。
1、缺乏自主,成绩较差。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较差成为普遍现象,由于他们缺乏家长及监护人的正确督促和引导,逐渐养成了自由散漫、贪玩厌学的不良习惯,不能完成家庭作业,对一些有益的课外读物和社会实践活动也采取排斥的态度,致使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差,学习成绩逐渐下降。
2、缺乏亲情,感情空虚。由于外出务工父母常年与子女分离,联系较少造成亲情缺失,这种情感上的空白是监护人无法替代的。大多数留守儿童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龄越大越表现出对家庭完整和父母关怀的强烈要求。
3、缺乏交流,性格缺陷。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与父母交流沟通的机会,监护人则对他们的关注不够,直接影响了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部分儿童表现出心理方面的异常,如感情脆弱、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
4、缺乏管教,习惯不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其行为发展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有的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表现出不遵守规章制度,经常说谎,在家骗监护人,在校骗老师,不服管教,我行我素,在学校纪律散漫,常有迟到、早退、打架的现象,有的则迷恋网吧和游戏厅,导致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的存在。
5、缺乏自律,生活紊乱。由于缺乏家长的监护和管理,临时监护人在生活上又难以给他们很好的照顾,部份留守和流动儿童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不良习惯,如长期不洗头、不洗澡、不理发、不修指甲、早上不洗脸、晚上不洗脚、不常换洗衣服,有的经常不吃早饭,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长发育。
二原因分析。
(一)社会原因。
1、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和与这种制度相伴产生的农民工子女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
2、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摆在农民工及其子女面前的难以逾越的鸿沟。
3、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的不稳定性、妻儿居住条件等因素构成了留守儿童现象产生。
4、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问题,直接促使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二)家庭原因。
1、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工作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外出务工谋生。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
2、教育能力与子女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家长整日忙于生计,没有时间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很少往家里打电话或写信,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
3、文化素质与子女发展要求之间产生矛盾。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和精力等综合因素,大部份都将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吃饱穿暧、不出事,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母亲或父亲因家务繁忙,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而祖辈教育孩子由于观念和方法滞后,存在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无助于孩子全面发展。
(三)学校原因。
由于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的不完整性,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很多困惑和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帮助、疏导,需要通过老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落实措施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问题为切入点,抓好落实。
(一)组织机构,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协调,成立了留守儿童组织机构,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二)深入调查,摸清留守儿童问题。各县区妇联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走访和集中座谈等方式,就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教育中存在着学业失控、道德失范、心里失衡等诸多的问题,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根据调查结果和当地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三)建服务站,丰富留守儿童生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教育、保护等权利,为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详细的档案和成长记录袋,规定班主任老师要通过家访、电话、书信等方式与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沟通,保持长期联系,做到学校和家庭齐抓共管,形成“学校——班主任——家长——监护人”综合管理网络。
(四)开展活动,解决留守儿童需求。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送家庭教育知识等活动。并为留守儿童确定帮扶教师,制定帮扶工作制度,帮扶教师在校期间,及时进行角色上的转换,即由单纯学习上的指导者转变为对孩子生活、学习、情感、心理等各方面均有关照的临时父亲或母亲。同时畅通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渠道,要求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对留守学生进行两次以上家访,发现问题及时与临时监护人沟通,共同研究处理。此外,帮扶教师每学期都向在外务工家长邮寄学生思想、学习情况信息反馈表,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