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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残疾人;职业培训;培训项目
一、当前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培训的内容与残疾人需求存在差异
职业培训是指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帮助和促进劳动者就业,通过课堂学习、实地操作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知识和实际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而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其自身特点,要求专业设置要以市场为导向,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还要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性。因此经培训的残疾人必须掌握一定岗位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能够自谋职业,或者在社会的某个特殊岗位上实现就业,即成为残疾人培训的主要目的。
2学员残疾类别与程度有差异
中国制定了五大类的残疾标准,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根据功能障碍的程度不同,各残疾类别又划分为四个级别。同样为肢体三级残疾,仍分为三种情况:上肢残疾、下肢残疾、上肢下肢都有残疾。因此,学员残疾类别与程度的复杂性,使其对就业的技能和要求也不统一,为培训带来许多困难。
3学员文化水平有差异
目前,大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学员基本是持有大连市户口的残疾人,学员的受教育水平比较低,大部分为初中文化水平,年龄偏大的学员甚至只有小学文化。因此,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的困难程度较大,学员文化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采取分层次授课困难重重。
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改进措施
1完善市场需求调查
市场需求调查要通过搜集和调查市场信息建立起完善的信息资料库。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的联系,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就业市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与预测。另外,要加强与各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尤其是福利企业和残疾人开办的企业,了解他们的人才需求情况。
2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项目
(1)按残疾类别划分报名学员。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必须根据其不同的残疾类别和身心特点确定培训目标和培训项目。针对盲人、聋人、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类残疾人,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
盲人和聋人虽然丧失了部分视觉和听觉方面的能力,但他们往往在触觉和嗅觉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另外在肢体方面没有障碍。因此,在培训过程中要侧重开发其优势,使他们多从事手工方面的工作,如盲人按摩师、聋人缝纫技师、聋人摄影、聋人美术等。
针对肢体残疾人,要对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两种不同的残疾类型分别对待。对于上肢残疾的人群,要开展“少动手”的工作项目。而针对下肢残疾的人群,尽量开展“居家式”的培训项目,以解决他们行动不便的难题,如呼叫坐席员、淘宝网店等项目。
对于智力类残疾人,我们要多开展有助于提高他们生存能力的项目,以职业康复性训练为主,这也是目前残联大力开展的一项新兴培训项目,例如开展“庇护类”日间照料等培训项目。
对于精神残疾的人群,在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更要加大对他们的心理辅导。通过组织学员课余活动,加强学员的沟通能力,缓解压力;在日常的培训中,让学员有回家的感觉,使其感受到被尊重、被关爱,从而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培训效果。
(2)按能力水平划分残疾学员。有工作经验的残疾人本身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自信心方面也更强。这部分残疾人,可以按照不同的专业工种分类,开展学习项目,或开展计算机网络应用、文本处理等办公软件的学习课程。而没有工作经验的残疾人,能力还比较欠缺,对于前途也比较茫然,需要更多的相关技能工作的指导。
(3)根据不同文化层次进行培训。针对不同学历、不同年龄的残疾人,我们也需要进行差别对待。高学历的残疾人自信心相对比较强,自身的能力素质也比较高,可以多开展计算机类的培训项目。而低学历的残疾人可以开展技能性较强的培训项目,如手机维修、按摩等培训,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得相应的利益,更好地融入社会。本次的调研就对宿迁市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影响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有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残疾人得到的康复服务、企业对残疾人的歧视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善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如:完善残疾人的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对残疾人歧视的立法等。
关键词:残疾人 就业 歧视 康复服务
DOI:
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04.228
近几年,“就业”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就业难”已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成为了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每年到了毕业季都会有一大批的新生劳动力涌入社会,再加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正常劳动者想要找到一个好工作很困难。在“就业难”的大环境下,残疾人又有自身条件的缺陷,这无疑增加了残疾人找工作的难度。尤其是在涉及一些技术方面的岗位,残疾人如很难适应的话,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残疾人的就业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角度出发,对江苏省宿迁市的残疾人做了本次调查,目的在于更深入地了解目前宿迁市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然后对症下药,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调查研究方式中的个别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首先从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获取了宿迁市登记在册的所有残疾人的信息,然后选取了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信息。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6份,有效回收率为95.33%。
二、宿迁市残疾人群体的就业基本状况
目前宿迁市共有残疾人约为35万,就业率为60.84%,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未能就业。就业的残疾人也面临着同工不同酬、工资收入低和岗位不稳定等问题。此外,在中国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有些企业仍然存在着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了几个比较突出的现象:
(一)残疾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比较低
调查发现,大专和本科及以上的人占到18.53%,高中学历的占到了20.28%,初中学历的占30.77%,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30.42%。有34.97%的被调查者反映是他们自己不想上学,因为在学校会受到同学们的嘲笑;有45%的被调查者表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上不起学;还有14.34%的被调查者反映,因为身体残疾没有学校愿意接收。而且只有少数残疾人会一些按摩、修鞋、修理家电等手艺,大多数残疾人并没有可以赖以生存的职业技能。从总体来看,残疾人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生存的职业技能。
表1 受调查残疾人文化程度
[学历\&人数\&比例%\&大专和本科及以上\&53\&18.53\&高中\&58\&20.28\&初中\&88\&30.77\&小学及以下\&87\&30.42\&合计\&286\&100\&]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不够完善
康复训练可以有效帮助残疾人的身体机能的恢复,提高残疾人的劳动能力。但是调查发现,55.94%的残疾人未能充分利用康复服务。因为康复训练是个缓慢的调理、恢复过程,部分残疾人坚持一段时间后发现变化不大便会放弃训练。而且,目前宿迁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还在开展中,各类的康复器械和专业的康复技术人员还不够充足。
(三)企业仍存在歧视残疾人现象
宿迁市关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都要按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这个规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但是,有部分企业主仍然表示,他们宁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也不愿意接受残疾人,因为残疾人工作的效率比较低,达不到企业生产的要求,还占用了一个正常员工工作的岗位。而且他们还认为招聘身体有明显缺陷的残疾人会有损企业的形象。还有部分企业虽接受残疾人,但是对残疾人同工不同酬,甚至克扣残疾人的工资。
三、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
从以上这几个比较突出的现象中,我们总结出了几个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
(一)残疾人的教育程度
宿迁市的特殊教育工作做得还不到位,整个宿迁市的残疾人共有35万,但是特殊教育学校仅5所,宿城区、宿豫区、泗阳县、泗洪县和沭阳县各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学校共有老师173人,学生651人。不管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老师人数,还是学生人数,都是远远不够的。特殊教育对于残疾人来说,可以教会他们与人交流,教会他们生活自理,疏导他们的心理,让他们能够融入社会。职业教育则可以帮助残疾人获得一些职业的技能,方便他们找到工作。而且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可以有比较明确的就业方向,让他们能尽快走上自己可以胜任的工作岗位。职业教育对于残疾人可以起到帮助其就业、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进而提高其职业满意度的作用。
表2 宿迁市特殊教育学校情况统计表
[学校\&教师数\&学生数\&沭阳县特殊教育学校\&31\&152\&泗阳县特殊教育学校\&39\&127\&泗洪县特殊教育学校\&30\&82\&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52\&231\&宿城区启智学校\&21\&59\&]
(二)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
调查中发现,表面上有54%的残疾人参加过职业培训,但是这54%参加过职业培训的残疾人中又有88.09%的残疾人表示:他们参加的培训大多数是讲座形式的,由企业的技术人员或者是社会的志愿者给他们简单讲解一下求职的注意事项、技能要求等。这种为期短短几个小时的培训既没有教会他们什么专业技术,也没有带给他们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尚未摆到应有的位置,残联给予的重视还不够。承担全宿迁市35万残疾人培训就业与服务指导的市级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编制仅有几人,这样的人员配置根本就不能充分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的培训工作。而且全市中高级职业培训指导师也只有少数的几位,绝大多数未接受培训就业指导专项业务培训。这样开展的培训在质量上将会大打折扣,残疾人将得不到专业的指导,不能快速准确地定位职业的方向和目标,就业成功的速度将会减缓。
(三)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
目前,宿迁市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不到位,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对康复训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长期的康复训练治疗缺乏耐心。二是康复服务的运行缺乏资金作为保障。康复训练所需要的场地、器械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资金,导致康复服务的发展缓慢。三是缺乏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对残疾人的康复没有系统的评估,使得残疾人康复治疗进程缓慢。康复业务员水平低,先进的康复知识无法及时应用于具体的康复治疗过程中。
(四)企业对残疾人的歧视
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比如:在同等条件下,企业不予录取残疾人;企业录用了残疾人,对其不同工同酬、克扣工资。这样不仅伤害了残疾人的自尊心,还让他们不能获得生活来源。虽然在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中都有针对残疾人反就业歧视的规定,但是企业这样做并不会招来多大的麻烦,也不会对单位造成什么损失,更不会受到相关的惩处,最多就是缴纳保障金,所以他们才敢对残疾人进行歧视。而且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较差,遭遇就业歧视时不知道寻求法律保护,以至残疾人控诉无门。
四、建议
针对上述提出的影响残疾人就业的几个因素,给出相应的一些建议:
(一)完善残疾人的教育机制
这就要求政府大力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好残疾人教育救助政策,减免学杂费、给予生活补贴等,尽量使广大的残疾学生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在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的同时,还可以结合残疾学生自身的实际状况,与相应的职业高中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尽最大的努力使残疾学生能够直接进入特殊职业高中学习深造,让他们能够拥有一项用于就业的职业技能。这样不仅能提高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而且还能减轻残疾人就业培训部门的负担。
(二)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
1.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是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质量的关键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场的需求展开,要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计划,争取做到以岗位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还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层次的残疾人,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以满足各种类别的残疾人的培训需求,使得每位残疾人都能得到相应的技术培训,为就业创造条件。
2.加快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质量的有效环节。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可以有效地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质量。因此要广招人才,各级残联可以公开招聘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人才充实到技能培训的师资队伍中。同时,还可以在企业、高校中选聘一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人才担任培训的讲师。
(三)加快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
1.加强康复机构的专业人才培养。外部招聘专业的康复理疗师、评估师,内部选拔优秀的人才进行康复服务工作的管理学习。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交流活动,提高康复机构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做好康复知识的宣传工作。我们可以借助“助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契机,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残疾人的康复效果,提高社会关注度,让人们知道残疾人康复训练的重要性。
(四)加强立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在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都有针对歧视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韩国的《关于促进残疾人雇佣平等的法律》。因此,我们国家也要加强残疾人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歧视的企业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还应该建立残疾人就业反歧视的举证制度,只要残疾人证明自己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而没有被录用,则完成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则要证明自己拒绝录用残疾人具有合法合理理由,而不是歧视。当然,为此国家要出台残疾人就业岗位资格标准规范。
五、结束语
残疾人就业问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是一个有关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残疾人的生理缺陷使得他们成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就业问题日益凸显。所以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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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五月及七八月间,北京爱博教育有限公司与20名残障人士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动画绘制员,工资为每月1500元。
据当事人之一小磊介绍,去年爱博教育公司在多个网站和QQ群了大量的专门面向残疾人的动画制作招生广告,称其与北京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了北京市残疾人动画绘制员培训就业班。“学习期间,学员免费接受培训,提供100%就业机会,优秀者授予爱博奖学金并有出国学习深造机会,成绩优异者提供海外工作机会。”“下肢残疾或听力障碍并具有较好的绘画或电脑基础者均可报名。”
几名被解雇的残疾人告诉记者,他们还在参加培训期间,爱博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即多次携带空白劳动合同及公章到培训基地,以工资和福利等条件游说残障学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索要学员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培训结束后,爱博教育公司基本不给员工安排工作,不发工资或发了工资立即转走。
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小婷曾上了一段时间班,给两部动画片做过一些前期工作,但是老总不满意动画剧本,最终搁浅了。“后来也没有给我们派活儿。不过后来倒是帮着公司做过一个访谈节目,他们请来了一些嘉宾、主持、摄像、灯光等人员,让我们坐在下面给他们充当员工,说是录制一个爱博教育扶持残疾人创业、为残疾人解决就业的节目,还有学员发言等。最后老总弄了个助残企业先进什么的。”
到了10月中旬,该公司突然将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残疾人解聘。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也没有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约定在家工作的,工资一分钱都没给。
今年年初,其中8位残障员工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庭审中,爱博公司辩称:“他们根本不是我单位的员工,只是我单位培训的学员,并未为我单位提供过劳动。”
据了解,北京市人社局、残联等于2007年9月24日颁布的《对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给予奖励的暂行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含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后,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每年给予该单位3000元的奖励。小静等人认为,爱博教育公司在短短3个月内招录20名残疾人,又突然无故集体解聘,可能是为了骗取政府奖励。
由广西柳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三江县残联共同举办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在三江县进修学校举行,来自该县15个乡镇60名残疾人及家属参加了此次为期一周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茶叶种植技术水平,增加经济效益,该培训班围绕优质茶园建设、幼龄茶园管理、病虫害防治等三个方面技术要领对学员们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残疾人掌握了较多的种茶新知识、新技能,从而为脱贫致富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受到了广大残疾朋友的欢迎。(郭新平)
浙江 台州市 椒江区
椒江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村级残疾人工作,一年多来,全区193个行政村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建站率达70%,努力为广大农村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落实场所,配置器材,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对验收合格的残疾人委员,其工作补贴及工作经费,实行区、街道、村三级承担。在搭好农村残疾人康复站框架、配好配强软硬件的基础上,区残联将着重解决村级残疾人康复站的运作问题,打造运作正常化、规范化的村级残疾人康复站,满足广大农村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最终实现“201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椒江区残联/罗永飞)
河北 广平县
为全面掌握全县残疾人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广平县历时两个多月,对全县7个乡镇169个行政村的残疾人状况进行全面普查,把每个残疾户的个人、家庭信息进行整理,分类管理,建立了残疾人信息库,进一步规范了残疾证的管理,实现了残疾证网上查询核对、检验,可以及时为在外务工残疾人提供服务,并与相关部门互联,及时全县残疾人新增、消亡、外出务工等动态信息,为残疾人就业、康复、扶贫救助、文体人才培养选拔提供了充足、详实的信息。
(赵志敏/刘忠喜)
山东 桓台县
县残联积极探索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培训模式,由过去举办定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变为现在的残疾人可以随到随学的模式。残疾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县残联报名后,再持县残联出具的介绍信可以随时参加相关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他们的学费、住宿费、就餐费待其结业后将由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予以支付。广大残疾人普遍反映,新的培训模式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为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脱贫致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张凯)
山东 曹县
县残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残疾人工作作为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首先为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结合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等部门,开展了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并对康复需求对象建立档案台账,明确服务内容,落实服务对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其次以争创“全省白内障无障碍县”为契机,从省立医院请来了眼科专家,为70多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提供了人工晶体,实施了复明手术,三是做好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免费对残疾人进行技术培训。 (县残联)
四川 宣汉县
县残联、卫生等部门开展了为期15天的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工作,从筛查的500名白内障病员中,对符合手术条件的125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患者术后视力均恢复到0.3以上,重新获得了光明,他们纷纷对政府实施的这项惠民行动交口称赞。此举被当地老百姓称为是一次让贫困白内障患者从黑暗走向光明的具体行动,也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德政工程。(万小斌/杨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