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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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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

法律逻辑学范文第1篇

法律逻辑学在法学基础课中历来是“难教”、“难学”、“难考”,常常在教学课堂上老师窘窘然、学生懵懵然。课堂上的教与学多是费力不讨好,以至于有的老师不愿教,有得学生不愿学,但又不得不教学。为什么会形成以上的局面呢?这不仅仅是因为法律逻辑学概念多、定律多、公式多、难点多,“教” “学” 起来抽象枯燥,更是因为师生缺乏良好的教学心态和正确“教”“学” 方法所致。在法律逻辑教学中只要师生端正教学态度、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变恐惧为无畏, 变讨厌为喜欢,变繁芜为简单,将枯燥抽象的逻辑知识变得生动形象,将如同嚼蜡的课堂变得妙趣横生,将逻辑知识转化为能力,实现知识迁移,提高逻辑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的“三难” 就会变为“三易”。

根据法律逻辑学的学科特点和学习心理学的规律,逻辑学教师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学习 :

一兴趣教学法

学生在学习中拥有学习兴趣能够更好地调动主动学习的自觉性,这样会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运用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远比机械地讲授效果明显。逻辑思维能力是人的大脑对客观世界的概括、判断的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的综合能力,对学习各科知识起到综合的指本文由收集整理导作用。掌握了逻辑思维方法,能够提高人的分析、表达、推理能力。良好的思维能力是学习好其他学科的基础,也是认识事物和处理日常生活问题所必须具备的能力。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心理学告诉我们:兴趣对学习成果有巨大影响,它是引起学动机,推动学习的重要因素,在教学中,兴趣能引发学生强烈、持久的求知欲望,使学生在愉快的心境,活跃的课堂中去积极思考、学习、接受知识,提高学习效率。事实上,没有对苹果掉在地上的兴趣,牛顿就不会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教学中空洞的说教极易使学生心理紧张烦躁,甚至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尤其是法律逻辑学之类的学科更是如此,法律逻辑学本身非常抽象、枯燥,很多学生一看就觉头疼,如果老师的教学方法引不起学生兴趣,那么学生会觉得更加索然无味,学习痛苦,因此,法律逻辑学老师更应采取兴趣教学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寓教于乐。在率逻辑学课堂上,老师可以运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来描述逻辑知识,如引用成语典故、故事笑话等来阐述逻辑知识,尤其是那些诙谐幽默风趣的笑话故事,更会妙趣横生,活跃课堂氛围,引导学生轻松学习。

二课堂辩论法

即或者由教师组织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举办课堂辩论,或者由教师结合有关法律逻辑学知识讲解有名的法庭审判等辩论事件,让学生参与其中,进行辩论或讨论,一则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活学生大脑,启发学生运用法律逻辑知识去思维,二则可以激发学生自觉学习和运用法律逻辑知识以解决思维问题。其实,某种意义上说,逻辑学本来就是辩者的学问,在古希腊逻辑学专为辩者而生,在古印度逻辑学专为佛教徒证明佛教的正确而设,在古中国逻辑学被称为名辩之学,是辩士的工具,辩论是逻辑学知识、规律、方法具体运用的最佳体现,因此,老师可以提出一些辩题指导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进行辩论,或者可以列举一些千古名辩如两可之说、白马非马、坚白石离、濠梁之辩、你本身是条狗、飞矢不动、半费之诉等进行讨论分析,引导学生学习法律逻辑学相关知识。

为了让学生积极地学习课程中关于逻辑学的知识,应该尽可能地减少枯燥给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也可以预留一个法律逻辑问题供学生在课后收集相关材料,下次课上,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进行讨论,一段时间后,每组提交一个讨论得出的结果。任课教师针对每组给出的讨论结果进行分析,指出错误结论产生的原因,并强调正确的法律逻辑学知识点。这种分组讨论的方式能够使学生全部参与到课程知识的学习中,避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同时也加深了学生对所讨论内容的理解。

三多媒体教学

法律逻辑学范文第2篇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有三大发源地,这就是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与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联系。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学科的门类越来越多,逻辑学处于基础学科的地位。在高校教育尤其是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逻辑学更拥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面向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是逻辑学与法学知识的结合。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应该改变原有的固定模式,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使学生被动或主动地参与到课程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传统的教学方法, 是以学生为对象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按照教材的章节和顺序逐个内容讲解下去,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没有任何创新和扩展;在教学手段上基本上是一本教材、一个教案、一支粉笔,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和手段基本谈不上使用或者是没有条件使用。这种方法极大地限制了逻辑学的教学效果,使原本就抽象、晦涩的逻辑学概念和原理更不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为此,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就应该在法律逻辑教学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本文由收集整理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那么,如何才能在法律逻辑教学中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搞好法律逻辑教学呢?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来看,本人认为采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等方法效果比较好,很受学生欢迎,下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案例教学法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利用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 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典型事例的精辟分析,使学生对逻辑知识有更深刻认识和直接感受,避免空洞说教和乏味推理,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其运用 逻辑知识的能力,实现逻辑知识的迁移应用,尤其是列举一些缺乏逻辑知识或者巧妙运用逻辑知识的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不仅使学生对学习逻辑知识产生浓厚兴趣,而且在对这些典型事例的思考,分析中更加认识到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如通过韩复渠演讲的典型事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就在我们生活中,违背逻辑规律、规则就会笑话百出;通过丁谓运用逻辑思维成功建造昭应宫的事例让学生明白逻辑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工作都离不开逻辑,我们就生活在逻辑的海洋之中,正确运用逻辑知识会使我们生活和工作效率非凡;通过对林肯为小阿姆斯特朗作无罪辩护的事例分析,使学生认识到判断的巨大威力,一个虚假的判断可以置人于死地,一个真实的判断可以洗却罪名;通过“屡战屡败”的事例分析,可以深刻学习语句与判断的联系与区别;通过列举上海七君子案件审、答、辩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可让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去思考、分析真实的法庭审理;可以通过罗文锦智辩茂隆皮箱案以分析类比推理的妙用。每个典型事例都可以将学生带到逻辑思维的草原上任其驰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的威力、魅力和精妙所在。

二、 启发式教学

启发式教学既是一种教学方法,又是一种教学思路。作为教学方法是指基本方法,而非具体方法,贯彻到各种具体方法中,使教学具有启发性。作为教学思路,强调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这是由这门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特殊性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将学习目的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通过设疑,激发学生认识上的矛盾,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引发学生的想象力,促进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转化为学生自身的认识。为使整个教学过程有启发性, 要运用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提问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针对大学生思维的活跃性、跳跃性有余而逻辑性不足的特点,结合各章节教学内容的进度,融入课堂,提出讨论话题,让学生在课后准备。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并在讨论中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教师一方面参与讨论,引导学生不偏题,同时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进行总结发言,提出观点和结论。这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其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也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法律逻辑学范文第3篇

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法治政府的社会背景支撑下,中国司法改革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司法改革研究已成为近年来的理论热点之一,出现了贺卫方、张卫平、谭世贵、左卫民等一大批对司法改革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相关专著几百本,研究论文也达数万篇。构建中国司法管理学这样一门对中国司法改革及司法管理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知识利用的新学科已经是一种必然趋势。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与有效利用知识角度来看,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也是中国的社会现实需求与对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知识管理的必然要求。这就从社会基础与管理的内在效率逻辑两个方面为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中国司法管理研究学科化的社会基础

(一)社会基础——学科产生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一门学科的产生与发展,并不完全是学者思想深度与智力程度所及即可成功的事情,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十分必要。这在科学与社会发展史上不乏先例:微积分虽有阿基米德的天才智慧而没有在古希腊进一步发展,布鲁诺为哥白尼的“日心说”殉道,20世纪三、四十年代众多中国法学精英竞相鼓吹司法要服从中国的“司法党化”谬论,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不少知识分子因坚持“司法独立”的观点而惨遭厄运足以证明这一点。

中国司法管理学,特别是科学、独立的中国司法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同样需要一个适宜的社会环境:强烈的个体权利意识、自由竞争的市场基础、宽松民主的政治环境等等。离开了这些环境,在一个赤贫和专制的社会环境下,司法本身存在是否都显得无关紧要,遑论研究如何管理好司法以实现社会正义的司法管理学。

对于中国司法管理学产生与发展的环境基础,笔者的基本判断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现阶段我国的历史条件、社会现实对如何研究管理好中国司法的学科——中国司法管理学有着强烈的需求,以市场经济、法治政治和和谐社会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社会环境允许并且需要中国司法管理学的良好发展,而知识经济时代的司法运作则要求各个层面的司法管理充分、有效率地利用关于司法的知识,提高司法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所有这一切社会背景,都成为构建(及发展)中国司法管理学这样一门研究如何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司法正义学科强有力的外在动力。

(二)市场经济——权利意识的孵化器。经过包括在内的动荡与浩劫,人们发现,那种指望靠国家计划与政府包办的社会运行方式给人们带来的更多是贫困、绝望与低效率。从“计划经济”到最终确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提高了我国经济资源运用的合理性与经济的高效率,而且,个人财产权利的真正认可,个体利益的彰显和保护,交易机会的增加,使得人们对“单位”生老病死般的依赖逐渐打破,渐渐实现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个体权利意识、个人主体意识在增强,本来也许只是致力解决温饱与效率问题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不经意间孵化了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度时代,恰恰成了中国公民“走向权利的时代”,这为保障权利、寻求权利救济、寻求司法正义打下了最为现实、扎实的基础。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对外开放,为经济全球化与个人权利标准“去国别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国际、国外权利保障方面信息的增多,使借口“具体国情”而弱化、限制权利的做法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权利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难以阻挡。

在权利社会中,个人是单个的个体与独立的主体,而不是单位的附庸,靠领导干预而获得对某种纠纷解决的正当性难以为人们承认,需要接近司法正义、进而获得更高质量的司法正义成了权利时代人们普遍的诉求,而研究如何管好司法、如何提高司法质量,“多快好省”(谭世贵、黄永峰,2002)地实现司法正义的中国司法管理学就应该成为保障权利、救济权利必不可少的学科,成了与人们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显学。

(三)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以司法正义为核心的社会运作。德沃金说过,“我们生活在法律当中并凭借法律生活”,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则是其王侯”。当法治社会或法治国家成为现实时,法律及司法的地位就应当如此。

经济改革开放引起人们对法律重要性的强调,特别是1999年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中国宪法以后,法治或“依法治国”正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现实。而“依法治国”要求良法之治,要求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要求“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有效监督”(谭世贵,2005)。这当中,司法正义始终是法治社会运作的核心价值与制度。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保障人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一系列具有现代意义的进步理念在我国的确立,面对世界进步潮流与全球化浪潮,在新的世纪我国应该构建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内涵的和谐社会,其基本价值取向可以用“人权”与“法治”进行概括。同样,管理公平、正义的分配(主要为司法审查)与救济(主要为对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判诉讼)的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

因此,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市场经济、法治政治、和谐社会这一时代环境对中国司法管理学这门学科产生了强烈需求及推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审查制约不科学、不合宪(法)的立法及行政行为,从源头上管理正义,以及在具体争议裁判过程中救济正义,实现整个社会的“正义最大化”,又使得中国司法管理学又能够在当今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发挥用武之地。这样,中国司法管理学发展的社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有效率地管理知识:中国司法管理学科化研究的内在逻辑

(一)知识管理的核心——有效利用及创新知识。自1988年赛得勒(PhilipSadler)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以来,有关“知识社会”、“知识管理”的话语席卷全球。在知识经济中,管理的核心不再是对自然物的管理,而是对知识的管理。“对知识的管理也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管理就是对企业的知识资源进行开发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毛卫平、韩庆祥,2003)。

受知识经济影响,知识在社会当中的重要性凸现,社会知识化,形成“知识社会”。知识社会中,各种组织(不仅仅是企业,还包括这种公权力组织,如国家、司法机关等),必须注重知识管理,有效开发、利用知识。知识的传播及以新的知识培训组织成员,增强组织及其成员掌握、运用、生产、创新知识的能力,乃是知识管理的必然要求。或者说,知识经济的内在逻辑是要求处于社会之中的各种组织主体及成员有效率地利用知识。

知识经济、知识社会对中国的影响不可忽视。在全球化背景下,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必将步入且正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处于通往知识经济道路上的中国,不仅要充分利用科技知识来富国富民,而且还应该充分、有效率地研究和吸取有关司法的政治管理、法院管理、诉讼相关因素管理(这些均为司法管理之研究范围,均属于司法管理范畴)方面的一切知识,打造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法院(这正是法院在社会纠纷解决上应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在提高司法公正度上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二)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管理中国司法管理研究成果的有效途径。作为知识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学科化研究,将已经积累了的大量有关中国司法改革或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进行有效利用,避免分散、重复、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传播及运用所带来的知识管理上的不经济与无效率,并通过建立科研机构、创办刊物、设立学科、培养人才等方法进一步创新、传播、运用中国司法管理知识,正是知识经济背景下有效率利用知识这一知识经济内在逻辑对于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必然要求。

就有关中国司法改革/司法管理已经产生的研究成果而言,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制度构建,亦或具体的管理技术,对“中国司法改革”(这是中国司法管理的另一个面孔)的研究已经相当系统化,研究的对象、基本概念、方法、问题、体系、发展方向等等也逐渐清晰明朗,并在研究中逐渐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群体,积累了大量的有关中国司法改革或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已经到了非以学科化方法不足以进行有效知识管理的地步。研究分散、研究重复、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传播及运用,都可能会成为阻碍有关中国司法管理研究成果进一步发扬光大的因素;而这种传播、运用与研究深化上的障碍,可能是“司法正义”的理念在中国大地上不能有效传播和现实司法中司法正义难以充分实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社会的变更与科学的发展,总是不断拓展人们的认识领域和研究范围,不断为人们带来新的知识。对知识进行管理,使之系统化、体系化、学科化,使之走出学者的个人书斋得以广泛传播,使之运用到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校正、发展、丰富,成为“显学”,反过来又更好地指导实践,乃是一种知识被系统研究后得到有效管理而不至无从流传甚至于散失的良好的途径。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也应进入这种良性循环。换言之,通过对在中国司法改革中不断产生、形成与积累的有关中国司法改革和中国司法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学科化,并在学科化过程中整合、集中研究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避免重复研究造成资源浪费,使中国司法管理学成为一门全社会都感兴趣的“显学”,为“司法正义”的理念在中国的有效传播和现实司法中司法正义更有效率地在中国大地上得以实现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牢靠的方法支撑。知识管理不等于研究学科化,但学科化却是天然的知识管理技术。

法律逻辑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资源渗透式教学模式保障措施

[作者简介]刘秀英(1974-),女,河南周口人,中原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二级心理咨询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河南郑州450007)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1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网络视阈下大学校园隐性课程体系建构研究”的部分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1-0083-03

一、渗透式教学模式解析

教学模式较成熟研究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乔以斯(Bruce Joyce)和韦尔(Marsha Weil)。他们在对不同教学学派研究与教学实践的经验进行概括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大类教学模式。其中最新颖、最有特色的是“信息处理模式”(Information Process? ing Models),渗透式教学模式是其分支之一,它引进国内后,被不同学科采用得以发展。渗透教学模式是指教育者依据特定的教育目标,借助特定的平台,营造特定的环境,引导受教育者感受、体会达到“同理心”的状态,使其在潜意识、意识、前意识中自觉、不自觉地产生教育目的要求的“终极追求”,从而使受教育者“在感染和陶冶中得到优化。”

渗透式教学模式借助一定的自然硬件环境或者社会软、硬件形式,使教育资源及教学要求受其浸润,借助这样的资源氛围创设教育教学信息。这些软硬资源的创设是教育教学资源、教育者、受教育者与教育教学目的有机交融的孵化器,最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这种渗透式教学模式,无论是利用先进的大众媒体手段,还是创造优美、舒缓的环境氛围;无论是创设生动震撼的活动场面,还是制定规范、人性的管理制度等,都要服从、服务于传播者、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环节、受众的需要。就网络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际教学需要来看,借助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多年来以传授知识、说教等为主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发生了转变,成为寓教于知、寓教于情、寓教于意、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寓教于行等,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感染力、保证它的实效性,保持它的持久力。

二、网络视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渗透式教学模式的特点

1.强调授课的弥散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渗透式模式,在客观遵照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吸纳先进信息技术的前提下,注重为学生、教师创设探究式学习、教学环境,强调个性化学习与教学,形成课堂内外,网络上下,声、光、色、动、静画面,大小班级、花锯式小组、团队合作,学生自学、自演、自造,教师面授、网络传授与交流,师生有争鸣、师师有论坛等一系列教育教学过程及教学策略,形成以学生、资源为双中心的渗透式教学模式的大环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渗透式教学模式中的教育教学信息与资源,呈现的是一个鲜活的面孔、一句鼓励的话语、几首小诗、一件小事、几道测验试题、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一次气氛热烈的模拟法庭审判、一系列情景剧的编排与表演等。由于渗透式教学模式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信息的输出尤其注重“渗透化”“弥散化”,最大化以原生态、潜意识的方式呈现,从宏观的世界观到微观的价值观、人生观,在“粗浅”“随意”的表象下“渗透”了教育教学的终极追求,学生在潜移默化的状态下调动其内在的缺失、需要、动机等内驱力,促使其情感、情绪的共鸣。这样,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全过程中,始终使教学主体、客体、媒介等资源达到最佳完美结合,教学效果进入“如沐春风”的境界。

2.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完善成熟、超我意识尚显薄弱,受网络信息、个性化时代大潮的冲击,加上青春期的开始,即处于“第二断奶期”——“心理断奶期”的到来,加速了“90后”大学生身体的变化与性的成熟以及独立人格的逐渐形成,他们这样的身心特质外在的表现就是由强烈的“自我意识”的尊崇导致的是“叛逆心理”的出炉。自主性逐渐增强了的大学生抽象思维能力逐渐增强,但尚未成熟,所以在学习、生活、交往等活动中更倾向于用批判精神,不愿人云亦云,以批判的眼光评价自己、父母、师长、同学,看待生活着的客观世界。

网络背景下的渗透式教学模式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自主性特点,勾勒、创设、营造特定的教学情景、两难问题、社会现实等氛围,让思维渐趋成熟的学生编排、表演,展开讨论、分析、判断和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迎合”学生的叛逆心理,充分彰显他们自我意识中的自尊心的需求,也能更好地满足他们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而带来的主体我与客体我、理想我与现实我的分离的心理矛盾、冲突,为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真正明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所呈现的社会文化的主流价值趋向,受其“渗透”化进自己的骨髓里。

3.强调道德的务实性。面对网络视域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生态环境以及受大学生生理、心理、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要求的特点,仅仅依托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模式中注重说教,而学生的自学重学欠缺;填鸭式过多,诱导却不足;强调教授艰涩、生硬、抽象、深奥的理论教条,与学生的身心发展及当前的生活、学习、涉足社会交往等大相径庭;学生是“填鸭式”地接受他们不明白、没加思考、不愿意接受、不能认可的观点、理论、事实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难以实现。

网络视阈下的渗透式教学模式注重实践与体会,是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体会、感受、获得哲理性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制知识及其能力的提升,即借助“渗透”“弥散”与“浸润”使之与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实践活动等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渗透”,把哲理性强的理想、道德、价值观、修养与法制精髓“弥散”在预设的教育、教学环境中,“深入浅出”有效地减弱了学生的逆反心理,对他们的思想、道德、伦理的知情意行均产生了无形的,但有足够深刻的影响与感召。

三、网络视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渗透式教学模式的保障

1.教育资源要精选。网络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渗透式教学模式实施的前提就是教育资源的精选。因为,除了我们指定的统编教材外,还有通过网络等渠道得来的林林总总的信息,教师与学生很难高效快捷地筛选、精挑、处理、整合、编辑、再造蜂拥而至的资源。因此,教师要组成团队,统筹协调来筛查及精选学习资源,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平台,将精选的网络资源,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所需的图片、录音、视频、动漫、教案、习题、模拟实验用具、角色扮演、场景布置说明、参考文献等分类建库。在校园网络资源里设置学生能够快速找到进入该学习资源的路径,这样学生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目的地自主选择学习资源。另外,在此网络资源平台上建立若干界面,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可以为课堂上的“渗透式”教学做足充分的准备,交流学习经验,探讨教与学中可能已经发生的“麻烦”,晒一晒自己的“小发现及小发明”,人性化、个性化教与学能够得以充分的展现。例如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内容的“形而上”与学生面临实际的矛盾,可设计这样一个讨论板块,主题包括社会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类似“面对沿街乞讨者你该怎么办?”“关于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行为谈谈你的观点?”“有个学生总是以为自己有抑郁症,你怎样给其支招?”等,以便高效快捷地了解当代大学生实际的所思、所想、所行……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使学生感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成为他们生活与学习不可或缺的资源库,老师是他们真正的“引路人”。这样在课堂授课时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了假、大、空的发生,彰显了真、善、美的弘扬。

2.学生要扮演主体角色。在以网络为背景的渗透式教学模式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求学生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效能,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要求下,主动按照自己的专业、兴趣、特长规划学习进度、预设学习情境、解决学习问题等。另外,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特点,要求该课程大多是在大学一年级新生中开设的,鉴于有些学生虽然高中时接触过计算机,但由于升学压力及部分学生客观条件不具备,可能没有较多接触网络信息等原因,对于计算机的应用包括其中的资源及其开发尚欠缺。所以还要在班委的带动下自动结成帮扶小组,学会、用好计算机,学会二次开发网络资源与采编内容,不但使学生在做中学会了计算机的应用技术,同时,通过这种渗透式教学模式,有机地调动了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积极性。笔者通过近几年对六个班级的追踪调查发现,该模式有力地敦促了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其中调查的文科专业的学生利用自身“学习力”的提高使所学专业通过网络资源及技术得以拓展与研发,创造出很多意外的收获,这些本来不好就业的专业却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

3.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网络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渗透式教学模式由于注重知识的渗透,交叉与综合,注重分析,问题解决的多角度、多层面,无疑对教师的业务素养要求更高。它要求教师不仅在知识结构方面是一个“通才”,而且在能力上更具有创造性,不仅要创造性地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科的知识和教学方法,同时还要具备与之有关学科的知识结构以及对教育、教学原则与方法等策略的娴熟。教师是教育教学资源信息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的脚本者、设计者、监控者,有时是“导演”,有时是“演员”,有时是“观众”,是多位一体者,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教育者除了具备传统意义上教师的职业道德、知识结构、业务素养外,首先要对教学信息、知识资源库等进行选择、整合、加工、创造;了解每位学生身心发展的个性特质、知识储备、专业特点等;同时必须熟练掌握、使用多媒体技术设备,甚至要学会研发一些必备的网络资源,例如对传播途径中图片、文字、声音等的编排与创造等。还要能够引导学生具备与教师相同的网络素质,否则渗透式教学模式不能正常开展。例如为了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笔者在上课的过程中设计教学情景剧,选出不同的学生充当家长与子女的角色,子女的任性、刁蛮、自我,家长的关爱、宽容、奉献等,精心策划与学生投入的表演,课堂上很多学生泪流满面,深受感染与感动,学生发自内心的去完成了笔者上课时布置的作业之一——定期与父母沟通,学会了换位思考等,而且很多学生利用这次情景剧中的资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制作出了声、情、画并茂的“动漫”盛传网上,点击率很高。这样授课当中有关家庭美德方面的教学目的形象生动地得以实现,有些学生的个性特长也得到了发挥与张扬。

4.评价监控体系要完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教学评价是其授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衡量教育对象学习效果的标志之一。借助网络为背景的渗透式教学模式,学生不仅能够达到课程知识自我评价的目的;在评定学生的授课情况时,还能够考虑到对他们平时的测评,如一次课外活动筹备与参与的表现、模拟法庭上正反双方的陈词与答辩、情景剧中不同角色的演绎等,既有教师的评价也有同学代表的评价,而对每一位同学自身变化的评价也不可或缺。类似于这样的信息与资源一般都会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授课前、中及后的不同时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学生与教育管理者通过校园网络平台的不同板块及窗口界面时刻展开沟通与探讨:教师、学生、教育资源类似于太阳、空气、与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分秒不曾也不能分开。这种评价监控体系不但调动了学生乐于参与的积极性,而对其综合素养的培养尤其是创新素质的养成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网络背景下,这种动态、立体式、辐射性的渗透式教学模式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不同需要,在大体保留传统式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创设多元、立体式的教学环境,使学生能够利用以网络为主要辅助载体的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学生与机器的交互活动,去主动探索、发现、思维、创造,使长期以来以教育者为主体,单纯灌输知识的传统教学模式得以改善,使渗透式教学模式通过网络介入现代及后现代的教育理念、教学理念和学习理念论,达到对传统教学模式的扬弃的目的,体现了当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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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小蓉,李惠蓉.探索校园网络渗透式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8(1).

[3]张欣悦.网络教学模式的探讨与研究[J].科技信息,2008(1).

[4]黄代翠.关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思考[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5]张翼飞.论渗透式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意义和应用[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4).

[6]方斯实.论渗透式教育的特殊地位[J].宜春学院学报,2005(S1).

[7]代泽华.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及其启示[J].理论与当代,2005(7).

[8]刘成新.网络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与评价[J].电化教育研究,2000(3).

法律逻辑学范文第5篇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上级行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深入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一是必须解放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坚定不移地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决抛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验主义、惯性思维,坚决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得过且过的惰性心态和脱离实际、盲目攀比、急于求成的冒进心态,破除有碍科学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切实把金融工作转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注重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切实加强对人民银行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强调培训与使用相结合,逐步形成培训激励机制,着力解决队伍素质与创造性履行职责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强干部管理协调能力、分析把握形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处理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积极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努力通过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持沿海强省建设,努力实现河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案件和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坚持廉政建设从班子抓起,从班子做起,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一身正气,廉政勤政。二是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住“权、钱、人”等重要环节,完善并严格执行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四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或者擅自变通打“球”、“钻空子”等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

三、坚持狠抓工作“两头”带动工作全局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善于抓住影响工作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着力加以解决,全力进行突破,才能带动一般、搞活全盘。狠抓工作“两头”,即一手抓优势项目深化升级,一手抓薄弱环节规范提高。抓优势项目,就要切实发挥利用好多年来打造出的优势项目,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创新工作成果,通过有效的方法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创新效果,从而打造更高层次的“亮点”,发挥更大的“品牌”效应;抓薄弱环节,就是要坚定思想信念,转变工作理念,找准努力方向,选准工作切入点,并努力排除影响和制约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打基础,补不足,严管理,保安全,上水平,尽快迎头赶上,实现整体提高。

四、强化落实,积极推进,做好2008年各项工作

(一)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主动地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公众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全社会对从紧货币政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力。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制定信贷规划,落实约见谈话制度,确保其信贷投放适度均衡增长。积极疏通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传导渠道,建立健全利率报备系统,及时调查并向上级行反馈政策效应情况。大力发挥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就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按照总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春耕生产的资金支持工作。落实商业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和支持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严格落实责任承诺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认真做好票据兑付审核工作,并抓好票据兑付后的监测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进一步推进金融稳定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开展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密切关注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变化和风险状况。扎实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促使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内控、运营等工作机制,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促进全省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强化金融基础建设,稳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加强调查统计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调研分析水平。继续完善支付清算体系。组织建设推广外币支付、支付信用查询等业务系统,并积极利用小额支付系统平台开通本票业务。积极创新和推广应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拓展公务卡试点范围,深入推进奥运支付环境建设,不断提高非现金支付水平。加强结算市场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票据诈骗等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支付清算水平。积极构建人民币监管体系。搞好现金收支监测分析,继续强化现金投放计划管理,切实满足旺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现金需求。探索人民币市场监管新方式,规范商业银行现金收支行为,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进一步加强区域反假货币协作,逐步建立反假货币的长效机制。 提升国库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步伐。继续优化完善国库统计分析资料库系统、无记名国债兑付系统,为提高分析研究水平和加强国债管理提供支持。加大征信管理工作力度。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贷数据纠错机制和行业经济指标分析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电信、环保、社保、公积金、诉讼等信用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力度。深入做好征信知识宣传工作,大力培育征信市场。健全反洗钱工作体系。狠抓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业务管理和操作行为。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反洗钱联席会议、情报会商制度,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遏制洗钱犯罪及其相关犯罪。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四)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做好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举措,坚持外汇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严格落实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政策,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放宽资本流出限制,支持对外直接投资和金融投资。加强资金流动引导和监管监测,推广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强化资金流入真实性审核,严防各类非法资金流入境内;规范外商直接投资审批和外汇登记管理,改进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年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