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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
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
备用金管理
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 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
报销管理
1、 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 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 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本着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差旅费用报销特作出如下规定,望各位员工遵守,合理开支,提高办事效率。
一、费用报销程序
①所有发生的费用必须于事后5日内到财务部审核报销,逾期财务部将不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应提供发票供财务审核。
②员工发生的差旅费及零星开支,可以事先到财务科预借,办理暂支手续,由财务科核定预借金额,事后多退少补。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到财务科冲帐,逾期公司将给予5—50元的罚款。
③员工出差实行谁派谁负责按规定审批。
④员工出差在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客人的,应事先向本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后才可按规定标准接待。出差人员不得再次报销当天出差补助。
二、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标准
住宿费标准
生活费标准
车票费
职务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实际里程报销
一般员工
100
70
50
50
30
20
主任级干部
110
80
60
50
30
20
中层干部
120
100
80
80
50
30
副总经理
150
110
90
90
60
40
总经理
180
130
110
100
80
40
说明:
a、出差人员级别不同时,住宿费标准低级参照高级执行,但生活补助不变;
b、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
c、途中车票凭票报销,但必须与批准的出差时间、路线一致,不一致不报销。若因需要乘坐火车软卧、飞机,必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否则不予报销;
d、因代表集团出差或因涉外活动,必须体现集团形象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由董事长核准后予以适当提高;
e、所有出差费用必须凭票报销,无票不予报销;
f、出差期间其他事项同出差人员书面作出说明,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销;
g、出差人员回公司5天内必须办理审批核销手续,报销后超过预先借款部分应及时归还公司;否则,财务部将有权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欠款额。
2、业务接待费
1)经营业务中心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逐笔报批“的列支标准管理方式。
2)授权范围:1000元以下由财务主管负责审批;1000以上元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3)业务招待费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特殊情况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再行开支;
②来厂招待标准:业务员级招待标准30元/位,经理级招待50元/位;公司级主管领导招待标准须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确定。
4)报销审批手续
一、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二、出差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 “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三、报销办法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五、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个锻炼自我、展示才能的工作机会。
下面,请允许我对入职2个多月来的学习和工作,从入职培训、工作、总结计划三个方面汇报,作为我申请转正的述职报告。
一、入职培训。
我是在月日来到公司的。来到公司后,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和财务部的李阿姨都很关心我们。在随后的半个月时间里,财务部的几位姐姐给我们进行了很好的入职培训,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通过课件,学习了公司的《公司概况》、《企业文化》、《公司产品及卖点》等内容。学习后,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非常认同,对公司的产品非常有信心,对公司的运作和管理模式有了大致的了解,并觉得公司的发展前景一定会越来越广阔,所以愿意留在公司,从点滴开始做起,努力做出一番成绩,和公司一起成长、壮大。
后来,姐和姐分别给我们讲解了《现行基本财务制度》、《业代(助代)工资、提成的核算》、《差旅费、市场费用的审核》、《如何计算盈亏平衡点》、《如何撰写市场财务分析报告》等课程,讲解得很详细,内容很实用,效果也很明显。更重要的是,让我掌握了方法、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另外,还安排了一些基础的工作让我们做,如:统计各办事处发货的费用、统计汇款的金额、汇款产生的手续费金额等。另外,还拿出湖南办事处月份真实的财务数据,让我们试着根据《发货明细表》和《回款明细表》,统计各区域各系列产品的发货金额,统计各区域的可使用费用,统计和分配区域费用、主管费用、上缴费用等各项费用,做《经营费用表》、《盈亏表》……,通过实战练习,印象就更加具体了,也清楚该做什么了,该怎么做了,所以,把工作做好的信心也更加坚定了。
二、工作。
月日,财务部决定:把我派往办事处,于月日上午从火车站出发!第二天抵达,开始正式投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我的工作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局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蓟州区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报销原则
第三条 机关支出范围:
(一)刚性支出:含职工及临时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未休年假补贴、防暑降温费、取暖补助、提取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水费、电费、电话费等银行托收的各类支出;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所得税、增值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个税等纳税支出等。
(二)弹性支出:含购买办公用品支出、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费、零星材料采购等各类非经常性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含固定资产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基建支出等资本性支出。
(四)其他重大财务事项:政府批准各类专项支出、资产处置、融资投资等财务事项。
弹性支出及资本性支出需事先要制定出开支计划,写出书面请示。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报告局长;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按照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由局党组集体审批。刚性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财务制度执行,支出发生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其他重大财务事项中除经政府批准的各类专项支出按照合同执行,其余一律按照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财务不得报销。
财务报销程序
第四条 报销时凭审批后的书面请示和相关单据报销。报销单据上应有经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经出纳人员审核合格后报销。
财务报销要求
第五条 报销票据有下列情况的不准报销
(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
(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有涂改的;
(三)原始凭证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
(四)原始凭证超过报销时限的;
(五)没有请示的各项支出;
(六)与请示不符的支出;
(七)越级审批的各项支出;
(八)支出金额超1000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报销必须使用银行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三)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应当将差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在核定的差旅费预算内安排公务出差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公务出差。
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如下:
①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②其他人员(含处级及相当职务)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2、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1)各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执行(见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局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处级人员可安排住相应标准的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因人数、性别等因素需要单独安排房间的,应控制在相应标准限额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按局级标准在同一宾馆安排住相应的单间或标准间。
(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各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发生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3)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①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③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往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或码头,如单位安排车辆接送的,不报销当天市内交通费。
第七条 车辆保养维修报销及汽油费报销
车辆保养维修由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车辆修理实行申报制度。需修理和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提出修理方案和预算后报主管副主任审核后,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长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报销。
汽油实行定点加油,由办公室选定加油单位,专人负责。加油卡充值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凭申请书借领支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销。
第八条 公务员区域外出行费用报销
(一)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1、出行至蓟州区行政区域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半天不给予伙食补助)。
2、出行至区行政区域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
(二)选择驾驶私家车出行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1、出行至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半天不给予伙食补助)。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另行据实报销。
2、出行至县行政区域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另行据实报销。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或交通费。乘坐本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或由单位租用社会化保障平台车辆或使用定向保障平台车辆出行的,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九条 事业人员出行费用报销
(一)事业单位人员每月报销额度不高于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科级每月650元,科员每月500元)。工作人员出行活动结束后应当在7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二)区域内出行费用报销
1、渔阳镇行政区域及蓟州新城范围;
①选择乘坐出租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区域内交通费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②选择驾驶私家车的,出行至环城路内2公里以内的,每人每次报销公务交通费用15元;出行至环城路内2公里外—环城路以内的,每人每次报销公务交通费用30元;超出环城路范围,不超区域内的出行,每人每次报销区域内公务交通费用50元。
③乘坐本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出行的,不予报销公务交通费。
④因工作需要,在机关行政岗位临时借调的事业编制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由实际工作岗位所属科室参照本办法报销区域内交通费和区域外出行费用。
2、坐落在各镇乡的事业单位所辖区域
①选择乘坐出租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区域内交通费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②选择驾驶私家车的,往返里程20公里以内(含)的,每人每次报销区域内公务交通费30元;
③往返里程超过20公里,不超区域内的出行,每人每次报销区域内公务交通费50元。
(三)区域外出行费用报销
因公外出至区域外的,参照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车改时制定的《蓟县区域外出行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1、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①出行至蓟州区行政区域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半天不给予伙食补助)。
②出行至区行政区域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
2、选择驾驶私家车出行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①出行至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半天不给予伙食补助)。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另行据实报销。
②出行至县行政区域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之和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交通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伙食补助费单项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两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另行据实报销。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或交通费。乘坐本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或由单位租用社会化保障平台车辆或使用定向保障平台车辆出行的,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十条 公务接待(会议)费的报销
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会议),原则上在机关伙房安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填写机关就餐审批单,标准由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制定,凭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同意的有效发票和相应的“会议(接待)申请表”或“接待通知单”,作为报销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十一条 培训费报销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因工作需要,对系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培训主办部门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应提交经局领导审批同意的有效发票及书面请示;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参加培训的人员凭经局领导审批的、由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或发票及书面通知(文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参加外地培训费应提供培训通知和经领导批准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往返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收费标准、预计金额。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购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报销
(一)办公用品指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单位价值低50元以下日常消耗品:如订书钉、文件夹、笔记本、普通水笔、文件袋、档案袋等。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设计所除外)所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1000元以下具有一定使用期限,或虽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但无法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如设备配件,复印机、打印机消耗材料。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设计所除外)所需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购买,需执行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财务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网上操作。
(三)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需由各科室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审核,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财务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网上操作。
帐务管理
第十三条 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 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保证帐实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库存现金每月清点一次。会计负责核对和复核。
第十五条 凡超出支票结算起点的支出(现金管理规定中允许现金结算的支出除外)不得支付现金。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必须同时两人前往办理。
第十六条 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预留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七条 银行支票的领用必须凭经领导审批的支票借领单,写明用途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遇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应填写支票使用限额。出纳于月末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由会计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核对,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帐帐相符。
第十八条 机关购买的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的,都应由财务负责登记所有固定资产账,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设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记帐凭证种类的完整性、内容的完整性、是否连续编号等内容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对会计档案建立专人保管制度。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和其他财务资料。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移交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后才可以查阅和复制原件。会计档案进行分期保管,保管期满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要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财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对机关伙房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重点对局拨款下账情况、收入情况、支出的真实性;伙房物资管理手续的健全和完备情况,以及招待用餐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计。
第二十三条 建立由伙房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组织机构,每半年对机关伙房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确保伙房各项物资出库、入库手续的健全性和库存物资的完整性,保证财产物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