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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招标模式向电子招投标发展已成趋势
现如今国内大多数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招标模式进行招投标工作,即发放纸质招标文件,不少于20天公示期后开标,各投标人要准备大量的纸质证明材料,行业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最后确认中标单位,发放中标结果。可以说,这种模式的招投标工作,国内各招投标公司、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已经实行的很熟练,配套管理制度也很完善,是多年实际操作的智慧总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低碳环保概念的加深认识和逐步推广,传统作业模式(纸质标书)下的招投标一定要向更健康、更专业、可视化的方向发展,迈入网络协同作业时期,即电子招投标时期。
1、电子招投标是以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业务流程为基础,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招投标各参与主体在线进行项目操作和管理的作业方式和特殊经济行为,其本质是网络协同作业,其价值是极大地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与诚信,节约能源,实现真正意义的低碳环保。
2、电子招投标可以解决很多人为主观因素给各企业带来的不公平现象,在实施上具有一定强制性,降低了业务操作的难度,避免业务规范执行上的偏差,降低项目风险,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电子化能大大降低纸质能源的消耗,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各参与公司的电子信息并存储,数据关联紧密,联动效应强。同时还可以解决因人工劳动造成的数据错误,信息不对称及重复劳动等问题。
总之,电子招投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电子化管理和运作,是招标理念和信息技术的完美结合,传统招标模式向电子招投标过渡发展已成为了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发展趋势。(市场开发中心:黄龙)
浅析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网络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
电子招投标还将制度设计和流程标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以固化,以期规范操作程序、避免执行偏差、降低项目风险。总体来看,利用电子招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招投标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投标人之间的充分竞争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电子招标平台在打破物理时空屏障的同时,增强了信息透明度,投标方能通过网络获取招标信息,参加招投标活动,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各地方、各部门施行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行为的发生。
电子招投标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招投标环节电子化、数字化,从而实现资源共享,规范运作,使招投标交易行为实现了由分散、隐蔽、无序向集中、公开、规范的转变,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寻租行为的可能。电子招投标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平台化的业务操作,减少了灵活操作的空间,同时各类操作留有痕迹和日志,更有利于事后的监督检查和最大程度地实现阳光交易。
通过网上下载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上支付等功能的应用,各节点办理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实现快速反馈。这样,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前处于高度保密状态,使意图围标串标者,因难以掌握彼此相关信息,而无从串通投标。
采用专用的标书制作模板,对"通用条款"进行固化,对"专用条款"凸显提示,使文件编制更加规范、统一,便于阅读、审查,同时也防止了招标人或机构设置倾向于"意中人"的条款,逃避监管,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
在标书制作、上传、评审等多环节对标书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校对和检验,防止评委带有意向评标,而选择定向废标,从而切断评委与某些投标人的利益关系。
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将所有资料完整留存,通过监控点的设置,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及时纠正,方便了招投标监管部门、纪检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相应办事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所有环节均可在网上进行,交易各方均可登陆系统,实时了解掌握与其相关的各类公开信息,实现了招投标的阳光运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暗箱操作。
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节约因制作标书等而浪费的大量纸张;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无须车马劳顿,节省差旅费用;采用网上开标节约办公资源。(市场开发中心:陈振)
电子投标系统应用
集团开发中心人员于8月27日参加了由乌鲁木齐工程交易中心举办的"建设工程电子培训班".
培训主要采取了老师授课和上机实际操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介绍了电子投标系统的内容。
一、运行环境:适用XP系统、WIN732位、WIN764位。
二、操作指南:电子投标工具是提供给投标人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通过电子投标编标工具可以实现新建打开项目,编制投标文件示范文本,导出招标工程量清单,检查及预览标书,生成投标文件,打印,刻录等功能。该工具保留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流程和习惯,使软件使用起来简便快捷。在编制文件时需要保持将软件狗一直插在电脑上,如果中途拔掉系统会自动保存,并退出。
三、常见问题:1、CA锁问题。2、计价接口问题。3、杀毒软件拦截问题。4、系统检测环境不通过问题。5、版本更新问题及新老工具过渡问题。
【关键词】园林绿化 招投标 问题
园林绿化是建设风景园林绿地,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是能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公共事业。而招投标,是一种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能够择优引进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但是招投标现存的一些问题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园林绿化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不正当竞争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公司为了中标,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违反成本收益原则,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争,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报价是投标全过程的核心工作,既要提高中标的概率,又要保证赢利。有的公司不顾自己的综合实力,不顾竞争规则,接管园林绿化业务后,为了压缩成本而导致违规操作、偷工减料等行为,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后期养护不到位,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财务风险,还给企业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法规还不完善,法律操作过程还不规范不具体,使招投标工作无法可依,再加上招投标双方对不正当竞争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对招投标各方进行有效的监管,给园林绿化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可乘之机。
2、存在“暗箱交易”
招标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有的招标单位早已内定好了园林绿化公司,但为了避免违反法律法规,也进行公开招标,使其他园林绿化企业受骗,使公开招标成为了一种形式。有的招标单位甚至把招标项目的资料或内部消息事先透露给意向公司,降低招标的资质门槛。评标标准没细化,有些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上下限没有严格规定,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评分的高低没有科学的依据,由专家自己心里衡量,容易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人为创造出不公平的条件使意向单位中标。
3.机构不规范
目前,招标机构过多过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承揽到项目,他们会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某些招标机构为了能够接收招标业务,对招标人无原则地迁就,掩盖招标人的一些违法行为,而演变成帮助招标人暗箱操作的工具。还有的机构不顾法律规定,给参与投标的单位串标的机会,串通损害投标人利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与国家引进招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政策目的完全背道而驰,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4. 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不齐
在招投标行业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首先是服务水平不高,许多招标人业务水平低下,对许多基本概念和流程都很陌生,导致了委托人的不满。对于招投标要达到的目的,他们的理解也不全面,不能提出项目优化意见。其次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千差万别,知识结构、和职业道德还不能满足许多工作的需要。
二、解决招投标问题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管理
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市场,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规定园林绿化工程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工程单位。实行资格认证,对符合要求的法人单位颁发资格证书,对不具备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不允许进入市场,以此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市场。同时要完善招投标程序管理,报名对参与招标的单位,按招标要求审查投标申报表,以及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加强监管以完善评标、定标流程,对于评标的指标要进行科学详细得分当设定。另外要对招投标文件进行规范,对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要规定明确,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权威。
2、对机构加强监管
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防止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机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和控制。首先在事前,要做好预防工作。要对招投标报名情况严格保密和资格审查。以确保有关资质的证明文件、证件及资料具有权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确定串标对象。其次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相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投标书进行审查,检查报价单的有效性,检查是否存在串标现象。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来自各个方面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快速调查处理。鼓励举报违法乱纪案件,鼓励提供有利线索和证据,对举报有功者在为其保密的基础上予以重奖。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要从严处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当事人给予恰当的处罚,提高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
[关键词]工程 招投标 监管 探讨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077-01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工程招标机构已经成为建设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竞争秩序,节约政府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进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机构市场发展迅速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由此产生的一些负面效应也显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招标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根本原则,扰乱了招标市场正常竞争环境,因此,作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一、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由于利益驱动,千方百计在钻法律、法规空子,打球,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而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机构为了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主动帮助投标人串通投标,机构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掌握的招标人各种信息透露给投标人在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暗箱操作,以达到中标人的目的。二是随着招投标市场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 “僧多粥少”的局面,机构针对这种供过于求的市场环境、自谋生路的赢利目的、“谁委托或谁中标,向谁收费”的供需关系,使招标机构在过程中,变成了以利益为纽带的“雇佣关系”。按照招标人的意图帮助其安排的投标人入围、操纵中标结果。
2.监督体系不完善。一是统一完备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各行业、各部门出台的法规、制度标准不一,甚至相互抵触,还不能有效地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注重对招投标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管,对招投标内容、合同订立等监督存在缺位,使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出现真空。三是招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既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又要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投诉,以及招标机构的认定,业务众多,造成监督力量分散而缺乏力度。四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取消一定时期内招投标资格、评标的资格,对违规者的约束力不够。
3.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机构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其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其所拥有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不但应懂得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懂得项目管理和法律知识,具备综合协调能力,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而一些机构只注重了经济效益而淡化了自身企业的建设,出现了专职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质量低下,一本招标文件适用所有项目的现象,致使招标人产生了委托招标不如自己招标的感觉,形成经济和权力双重损失的错觉,严重影响了行业的社会信誉。近年来工程招标机构发展较快,招标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扩大,再加上招标涉及的范围广、监管部门多,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监管部门,不同行业的监管部门出台不同的行业法规和管理办法,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出台不同的地方法规和管理办法。新的法规、新的规范、新的标准培训缺乏,专职人员的从业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得不到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有效的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
二、加强对招标机构监管的对策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相关制度不完善,政府部门监督不到位,招标机构缺乏自律意识等。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规范工程招标行为,实现依法健康有序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加强机构监管的对策、建议。
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相对统一的招标监管平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制定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资质统一管理,改变招投标活动多头管理的现状。二是严格机构考核。制定考核机制,以机构信用手册为抓手,通过招标单位、监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三方对招标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机构的管理;建立不良行为公示、动态管理及清退制度,对工作失职和不负责任的机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机构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三是建立招标机构财务审计制。机构的财务情况很有必要进行审计,每年年初向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制止乱收费的形象。四是强化招投标监管执法。严格机构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强对招标机构从注册资格、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业绩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理。
2.建立机构优选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机构优选机制是提高招标机构市场良性竞争环境的重要条件,促进市场规范竞争。一是实行定期比选。制定机构比选办法,每季度对照其进行考核测评,按照得分排名分档进行业务,将招标比选排名进行通报,实现招标比选信息、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良性循环。二是公开评定排名。在比选过程中,每个机构选派1名代表纳入比选考核小组,具体对各机构的从业资质、规章制度建设、业务知识考试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每项测评结果采用全过程公开面对面现场公布,以百分制的形式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政府投资规模以上的重点项目一律在本地区工作考核前3名机构中选择,从而督促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综合实力。
3.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培训。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有招标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招投标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制订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工程招标的服务质量。对招标机构专职人员建立考试制度,对连续半年以上没有业务的上岗人员进行业务测试,不合格的暂停其资格,直到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机构实行交易员制度,凡专职交易员须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作,办理各项备案、报名、答疑、组织开评标所有人员必须是机构专职交易员,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业务,对专职交易员每年定期审核其养老保险交纳情况、劳动合同、人事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各项手续齐全。三是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及时宣贯招投标相关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可以共同研究解决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机构业务水平。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目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招标机构监督与管理的对策,以期可以有效地解决机构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规范招标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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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
[ Abstract ]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process often occur in many acts of unfair competition, and better prevention of these behaviors appears to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rely on the legal weapon to overall control, improve bidding transparency, adop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s, control of unfair competition behavior affects the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in project bidding acts of unfair competi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tactics.
[ Key words ] project; bidding; unfair competition;
中图分类号:TV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第一步就是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而目前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工作则更应该受到重视。本文分析了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提出了预防的具体策略。
1.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投标单位之间的联合投标
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有时候会有不同的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些投标单位为了获得投标利益,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行为。该串通通常发生在某些投标商垄断某行业或地区的情况下,他们通过串通来分割市场,从而谋求高额利润,这就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同时联合投标的过程中,不是各单位直接协同合作而只是在投标过程中进行利益联合,而具体施工的质量就缺乏必要的控制。
1.2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必须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制度模式去进行招投标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为第一前提,但是受制度执行的约束,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串通起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活动,严重危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例如: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四川省雅安市永定桥水库首部枢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从业主代表到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竞标企业的代表,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在表演一场“串通招投标”的把戏,差点给国家造成约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招标与投标单位之间的串通行为往往是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又或者是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这些行为都使得其他竞标单位的利益受到影响,使得招标结果不是以危害工程质量为前提的,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招投标资金。
2.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
2.1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机制应该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着手,对于外部监督而言首先应该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对以内部监督而言则应该:(1)成立专门的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应该由招标单位主管、政府部门领导等组成,在执行监督权力前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合同的项目种类、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工期和合同执行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2)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3)监督机制的建设应该延伸到整个招投标工作过程之中,从宣传方面来讲就要不断地强调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能力,确保不合理的竞争方式的渗入;在招投标过程中更是要号召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积极地维护招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利益,对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给予奖励,将招投标监督机制作为一种固定的文化模式渗透到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来。
2.2依靠法律武器全面控制
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可以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得以预防,但是仍然有不合理的现象出现,这就需要依靠法律武器进行全面的规范,确保预防措施的全面开展。首先,应该对所有的招投标人员(包括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重点对《招标法》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例如:明确地在培训过程中指出:监督管理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政,有失职或者、、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如此严重的法律惩戒面前,相信多数招投标工作人员能够依法办事,更好地完成招投标工作。而招投标的双方单位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3提升招投标透明度
提升招投标透明度能够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开展过程在群众的眼光下进行,预防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开展。招投标透明度的实施必须要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模式,通过招投标网站的建设,将各种招投标的制度和执行环节公开,确保招投标制度的明确性。另外,要在网站内建立意见信箱,确保所制定的招投标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上位法,并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同时,网络的沟通模式也使得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坚决纠正违反上位法、不同规定之间相互冲突矛盾等问题。
2.4采取综合评标方式
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的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方式由于评价的内容更为广泛具备综合性,因此评标过程中不容易出现非法联合和串通的情况。例如:《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其综合评分评估法示范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为:①投标报价(不低于70分);②施工组织设计(不高于20分);③投标报价合理性(不高于 4 分);④投标人经历及业绩(不高于 10 分)。这样的评标模式能够使得招标单位更为全面地考虑到投标单位的能力。另外,开展综合评标方式时要以提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维护评标结果,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投标,这样避免投标组织之间的串通行为出现。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更好地预防这些行为的出现就必须要完善监督机制,依靠法律武器全面控制,提升招投标透明度,采取综合评标方式,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工程招投标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 招投标 规范 监督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085-01
招投标是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之一,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采购仍然是企业违法违纪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实践证明,开展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为原则的招投嘶疃,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堵住企业在设备、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方面的漏洞。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不仅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对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企业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才能规范招投标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确保企业生产发展得以顺利进行。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应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规范招标行为
一是加大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
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力度。要通过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招投标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的意识。二是强化培训。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管理者和管理业务人员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监督水平,在实施监督职责时做到重点突出,执纪严明。
二、准确定位,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依法
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别是督促协调归口统一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市场机制、工作程序和监督制度。三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的运作。四是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
三、严格把关,抓住关键环节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要抓住招投标各重要环节,把招
投标环节作为保证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关口。要求应该招标的项目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并对招投标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或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侧重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是否制定了招标计划及完整的招标程序。(2)招标人或评委会成员有无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3)标底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审定,标底是否做到了严格保密。(4)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有无盖章,投标书是否当众拆封。(5)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评委是否坚持了公平、公正、客观、择优原则。(6)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定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有无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完善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尽快制定与《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促进监督部门依法监督,依法执纪。二是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意识,促进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建设。三是开展招投标廉洁承诺活动。一旦对项目实行招标,要向广大职工作出廉政承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廉政承诺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廉洁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实行各种形式的公开制度,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1)公开招标信息,扩大参投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公开中标人和中标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3)通过现代信息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力度。(4)设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平台和信用档案,将各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上传到统一的平台上,提供共享查询功能,使得违法企业一地受罚,处处受制,增强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律。
五、创新方式,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改革招投标管理制度,创新招投标方式。为避免评标和投标双方的接触,可采取网上招标和网上异地评标的方式,即招标人通过互联网随即抽取本地或异地的专家评委,实行网上封闭式评标,并当众公布评标结果。这种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评标,资源共享,既可大量节省评标费用,又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二是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换,限时抽取,避免串通作弊。同时建立专家工作考核档案,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家,予以除名,今后不再录用。三是建立招投标电子资料库,招投标过程全程记录在案。对招投标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问责,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永久追溯其责任。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排斥潜在投标人、滥用评标权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出现问题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六、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督职能。招投标监督主体较多,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各专业部门在技术、质量、产品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各部门各司其职,,将监督力量予以整合,从不同角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只有这样,招投标的监督才能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从而遏制腐败的滋生与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