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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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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预算

国防预算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结算 结算方式 结算风险 风险防范

目前我国最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等种类。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分析

1.汇付结算方式的分析。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即“前T/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方法,预付“定金”的数额的多少,要是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

2.托收结算方式的分析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一般情况下,“即期交单付款”的托收结算,出口商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即,不会受到“财货两空”的损失。进口商只要付了款,或者进行了“承兑”,就可以得到代表“货权”的单据。此一做法,相对于“汇款结算方式”要安全得多。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

3.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分析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等等。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以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活鱼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

因此,在进行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应多加注意:(1)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建立规范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2)做好出口经营前的市场风险调查。(3)认真制订出口合同条款。(4)适当投保出口信用保险。(5)选择国际保理作为结算方式。(6)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等等。

然而,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除了选择结算方式也成了一种重要的竞争手段,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潜在的风险。而在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加大出口结算风险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托收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托收是由出口商开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联行或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由于托收结算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其信用保证较差,会对进出口商主要对出口商带来损失。一般来说,承兑交单方式由于其收款安全系数小,许多企业都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其实,付款交单也有风险,这种风险我们称之为“国别习惯风险”,即有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强调“当地习惯”,强行把付款交单改为承兑交单,尤其是远期付款简单中,其结果必然是延期收款中收不到款。而对其的防范措施有:

(1)注意该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的资信能力确定适当的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并尽可能争取自己投保险。(2)在托收委托书中明确指示,如进口商全称和详细地址、交单条件、拒付证书及拒付后的货物处理、指定需要时的等,以免钱货两空。(3)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对于有些国家的所谓“当地习惯”,应视情况在托收委托书中注明。

2、信用证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信用证是商业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对出口商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信用文书。在我国国际结算业务中,主要以信用证方式为主,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问题最多。主要种类有例如:伪造信用证诈骗的风险、出口商伪造单据中涂改信用证形成的风险、“软条款信用证风险、国内企业以信用证套取打包贷款带来的风险等等。”而针对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有:

(1)在出口贸易结算中,要审核国外开证行的资信,尤其对于那些政治、经济局势不稳、外汇管理较严的国家的开证行,更要谨慎从事。对于风险较大的开证行开具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一般不易做打包放款、亚辉融资业务,如果出口商坚持融资,可以国际上知名的大银行加具保兑。

(2)在出口贸易结算中,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主要审核其信用证的真实性、有无撤销、有效性、一致性、有无过分条款以及是否有“软条款”的存在,以免到时使出口企业钱货两空。

(3)在进口贸易结算中,我国进口商要谨慎审核国外出口商的资信。在实际中,许多诈骗案件都是由于国外客户的资信了解不够所致。

(4)在进口贸易结算中,要谨慎合理地制定信用证条款。信用证条款不能与合同矛盾,但可能相互补充。在实际中,可以在不违合同基本规定前提下适当加若干条款。如何防止国外出口商以次充优,可以再信用条款中规定对方出具SGS检验证书或对方国家官方机构检验证书,证明内容包括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为了防止出口商短装货物,还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的检验方证书。同时,在收到议付单据时,还可请我国驻外领事馆商务人员或有关国际机构人员到起运港查询是否在那一天有该货船运货出航。

3、票据结算中的风险防范对策

票据时国际结算的重要支付凭证,它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汇票。目前使用的许多国际结算方式都是汇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行转让票据,是国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因而票据就代表金钱。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外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上票据做文章,利用假票据及有关银行支付凭证对我国进行诈骗。对票据结算中的风险防范有:

(1)对于资信不好的客户交来的票据要仔细审核,了解票据的来源和用途,有疑问的要确认后再处理。

(2)对于票据表面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如是否签字、印章是否规范、金额日期等是否被涂改等。对于金额较大的票据要查出票银行,核实其真实性。

(3)企业在收到国外票据时,应及时交银行审验或托收票款。

国防预算范文第2篇

高层的参与和认同是《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在制定过程中成功建立优先次序以及有效管理官僚机构利益冲突的关键。许多讨论会成员都强调坚持领导层指导《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进程的重要性。美国国防大学研究员艾里恩・邦恩认为,国防部长的介入是高层日常工作组的有益补充,这种高层的支持将激励具体规划者,并降低冗长且复杂工作的难度。这种来自各机构主管的认同也将对推动2014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目标的落实至关重要。

为实现包容性和排他性间的平衡,《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应融合“政治小集团和委员会”两者要求。正如艾里恩・邦恩指出的那样,必须在“政治小集团和委员会”两者对立的要求之间做出权衡。前者聚焦讨论,简化决策流程,帮助获得高层支持;后者“与利益群体拉近关系”并帮助获得低层支持。此外,与更广泛包容性相关联的透明度问题则鼓励进行公开审议,这“能够缓解那些试图着手进行改变并影响其他组织权益和影响力的冲突”。

“红队”能为《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进程做出重大贡献。吉姆・托马斯、肖恩・布里姆雷以及艾里恩・邦恩都支持资深“红队”的构成。托马斯称,2006年版报告的“红队”成为创新内容的来源和规避“官僚机构禁锢”和推动计划性转变的工具。特种作战部队和电子战的拓展就源自“红队”的深思熟虑。此外,“红队”可以增进战略沟通并高层认同。

《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为国防部内部规划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向各类外部受众(美国国会、美国公民、国际盟友、合作伙伴、敌手以及私营企业)传递美国国防政策和战略。这就需要在体现复杂性和保持清晰度之间找到平衡。《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希望创建一份能够推动国防部改变的长期战略规划文件、关键的公共关系文件以及旨在影响美国在全世界的核心盟友和合作伙伴乃至敌手的战略沟通文件,但这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在单一文件中实现上述所有目标不太可能,因此布里姆雷建议在《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中加入机密性质的附录,借此更具体、更透彻地说明编制兵力计划设想并提供内部的编制兵力计划指导。

2010年版和2014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制定团队有所差异。撰写2010年版报告时,在布什政府担任国防部长的罗伯特・盖茨继续留任,并领导奥巴马政府的新防务团队,提出了战略、优先考虑事项和流程,对《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的拟定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形成吉姆・托马斯所说的“冷战后意义最为重大的、按计划进行的改变”。而2014年版报告则是新任国防部长哈格尔带领着撰写过2010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和2012版《国防战略指南》的团队工作。

2014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应将2012版《国防战略指南》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就防务优先考虑事项或战略格局进行重新的全面评估。与会者大多同意将2012版国防战略指南作为2014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的分析基础,因为指南体现了经总统认可的中期防务评估意见,说明了近年来安全环境的发展以及根据2011预算控制法案削减4870亿美元国防预算所产生的新的预算现实。

国防部不断增加的开支正从内部掏空国防预算,此问题必须在2014年版《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中得到解决。国防部开支――尤其军事编制内的人员、运行和维护以及采购支出――不断增加是一个必须处理的日趋棘手的问题。哈里森认为,“到2039年,人事开支将耗尽全部国防预算。”另外,采购方面的开支增长也令这一问题进一步恶化。一些与会者以F-35战斗机项目为例说明可负担性日益恶化的问题。此外,鲁迪・德里奥将“研发缺陷”(研发周期内存在许多项目,但大批量生产的项目却为数甚少)在某种程度上归因于可负担性问题。作为一种纠正方法,他建议对需求产生过程进行评估,并聚焦那些能够积极推动武装力量现代化的能力生成。

国防预算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双氯芬酸钾;预防;放置宫内节育器;疼痛

对于分娩妇女进行放置宫内节育器,是较为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方式。但是妇女在放置宫内节育器期间会出现疼痛现象,对于患者的置器以及生命健康有一定的影响。而对其进行双氯芬酸钾药物的使用,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疼痛情况[1]。本文就此问题对双氯芬酸钾用于预防放置宫内节育器疼痛效果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随机抽取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经剖宫产分娩后的妇女78例,随机分为两组,A组和B组。所选患者均为健康经产,患者的白带常规正常,且患者的血红蛋白的量均大于等于100g/L。所有妇女均无放置宫内节育器的禁忌症,对于服用扶它捷无禁忌,如双氯芬酸等。

A组中有39例经剖宫产分娩后的妇女,妇女的年龄段在20岁至3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9.5±2.3)岁,平均月经周期为(32.5±9.8)d。B组中有39例经剖宫产分娩后的妇女,妇女的年龄段在21岁至3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8.6±3.1)岁,平均月经周期为(31.5±8.9)d。两组患者在年龄、生育情况以及年龄等均无显著性差异,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1.2方法对A组中的妇女在进行剖腹产分娩后放置TGu380宫内节育器,在对患者进行置器手术前0.5h口服200mg安慰维生素C,术后6h1口服200mg维生素C。对B组中的妇女在进行剖腹产分娩后放置TGu380宫内节育器时对患者进行双氯芬酸钾药物的使用,即在进行置器前0.5h进行50mg的双氯芬酸钾口服,术后6h再次进行口服50mg的双氯芬酸钾。根据相关的数字疼痛分级法(即NRS)对两组患者在置器手术过程中以及手术结束后不同时间段的疼痛情况进行记录,并且进行比较分析。

1.3数据处理将得到的数据资料输入SPSS18.0软件包进行分析,数据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χ±s)、例数(n)、百分数(%)表示,组间数据资料的对比方法为t检验。p

2结果

由表一中的数据可以得知,两组经剖宫产分娩后的妇女在进行相关药物的使用后,其置器期间的疼痛情况均有一定的改善,并且相对于A组,B组中患者在不同时间段的疼痛均更轻,p

3讨论

作为我国妇女避孕节育的主要措施,放置宫内节育器(即IUD)较为有效、安全、经济、简便以及可逆等,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在进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手术过程中或者手术结束后,部分妇女会出现下腹疼痛,尤其是痉挛性疼痛,对患者有一定的消极意义,更甚者无法进行宫内节育器的放置[2]。妇女出现疼痛的原因可能是置器使得患者的宫颈内口的疼痛感受器受到刺激或者宫体受到一定的刺激,从而致使患者的子宫内膜释放一定的前列腺素[3],导致患者出现宫缩现象,从而致使出现疼痛情况。

而对患者进行相关药物的使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由于放置宫内节育器导致妇女出现的疼痛情况。而在对妇女进行相关药物的使用时,对其进行双氯芬酸钾药物对于减轻患者的疼痛情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4]。双氯芬酸钾作为一种非甾体类的抗炎镇痛药物,其药物的起效较迅速,双氯芬酸钾通过抑制环氧化酶的活性从而阻断前列腺素合成,从而有效降低外周神经末梢的敏感性,最终达到镇痛的效果[5]。而由表一中的数据可以得知,在对经剖宫产分娩厚的产妇进行放置TGu380宫内节育器,对患者进行相应药物的使用,对于改善患者置器期间的疼痛情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并且相对于对患者使用安慰剂,对患者采取双氯芬酸钾,使得患者的疼痛改变情况更好,值得临床推广。

所以,在对经剖宫产分娩后的妇女进行放置宫内节育器时,对其进行相关药物的使用,能够有效预防患者在放置宫内节育器期间的疼痛情况,而双氯芬酸钾对于有效预防放置宫内节育器疼痛有一定的积极临床意义,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郭丽娜,岳秀英,邹艳,等.双氯芬酸钾用于预防放置宫内节育器疼痛的临床研究[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1,19(8):491-494.

[2]常青.心理干预对绝经期女性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中疼痛的影响[J].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45(5):882-883.

[3]向晓辉.人工流产术后即时放置吉妮柔适宫内节育器的临床观察[J].重庆医学,2009,38(1):84-85.

国防预算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结算 方式选择 组合

一、国际结算方式的分类根据结算方式的地位和功能不同,国际结算可以分为基本结算方式和派生结算方式

基本结算方式基本结算方式是指贸易双方直接在合同中采用的某种支付方式,包括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方式。其中汇付和托收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派生结算方式派生结算方式是在基本结算方式基础上派生出来的结算方式,它以基本结算方式为基础,并且一般包含某种基本结算方式。派生结算方式主要有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保理业务和包买票据业务等。

二、三种基本结算方式的比较

汇付结算方式的利弊汇付是指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以一定方式将货款通过国外行或联行,将款项交付给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汇付有货到付款、预付货款和交单付现三种方式。在汇款结算方式下,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极不平衡,结算的风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而另一方则相对有利。汇付方式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速度快等优点,但又有风险大以及资金负担不平衡的缺点。

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托收是卖方在发货后开具汇票,或随发票及其他运输单据,委托当地银行向国外买方按期全额收款。根据是否附有运输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相对于汇付方式,进出口双方的风险均有所下降。出口商通过控制单据一般不会银货两空,进口商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可以取得货运单据提货。但托收的手续较汇款复杂,费用也较高,而且资金的负担不平衡,对出口商较为不利,风险较大,资金负担较重,融资的手段较为有限;而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风险较小,资金负担较轻,且融资手段相对较多。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利弊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作保证,只要满足“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必须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消除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风险,还可向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活动,资金负担较平衡。但是,从开证进口商的角度出发,采用该种结算方式要支付高额的开证保证金,还要接受开证行的严格审查, 进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对自己不利的结算方式。在越来越注重效率的国际贸易活动中, 信用证的运作程序过于复杂,又缺乏变通,费用较高。

三、影响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因素

客户信用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能否顺利地得到履行,客户信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事先应对国外客户信用进行调查,以便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果是与信用较好的客户进行交易,风险较小,就可以选择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小的结算方式。

货物销路如果货物是畅销商品,卖方处于有利地位,出口商可以选择有利自己的结算方式。如预付货款、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等。如货物是滞销产品,买方处于有利地位,买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如赊销、托收(承兑交单)等。

贸易术语国际贸易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合同的交货方式和使用的运输方式不同,而不同的交货方式和运输方式不是都能使用于任何一种结算方式。其中有些是推定交货条件,有些是实际货。例如CIF、CFR、CPT、CIP属于推定货,由于买方收货和卖方交货不是同时发生,转移货物所有权是以单据为媒介,可以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

运输单据海上运输方式下,如果运输单据为海运提单,是在目的港凭以向船公司提货的凭证,在交付给进口商前,出口商可以控制货物,故可以采取信用证方式和托收方式结算。如果运输单据是不可转让海运单或空运运单等非货物所有权凭证,提货时不需要这些单据,因此不适应采用托收方式结算。货币因素货币因素是指采用什么货币来结算,它直接关系到由哪一方来承担外汇风险,承担汇率风险的一方应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结算方式,如出口商选择预付货款、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四、不同结算方式的组合

信用证和汇付组合信用证与汇付结合是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预付款或尾款采用汇付方式。例如对于需要进口商预付定金的特定交易,可规定预付金以汇款方式支付,其余货款以信用证方式支付。

信用证和托收的组合信用证和托收的结合是将一笔交易的部分货款以信用证的方式结算,其余货款以远期或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进行结算。这种组合可以减少进口商的交纳的开证保证金和开证额度的占用,加速资金的周转,它对于出口方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但因为部分货款有信用证作保证,其余货款也要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会放单,因此能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

跟单托收和汇付组合为了减少托收中出口商的风险,出口商可以要求进口商先以汇款的方式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或押金,货物装船后,出口商从货款中扣除已收的款项,其余部分通过托收方式结算。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组合大型交通工具、大型设备的交易,由于金额大,制造时间长。检验手段复杂,交货条件严格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期限长等特点,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预付款以汇款方式结算,其余部分货款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尾款以托收方式结算。除了三种基本的结算方式可以组合使用外,还可以采用基本结算方式和派生结算方式相组合。在一笔交易中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加以灵活运用和合理选择,协调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促进贸易顺利进行,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国防预算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发达国家;预算制度;概述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017-02

一、发达国家普遍推行公共财政预算制度

发达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建立在经济发达和民主政治制度基础上的预算制度模式。我们所说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既是对经济和政治文明高度发达之下财政预算制度形态的一个全新概括,也是相对于传统经济和政治制度对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基本特征的全新概括。发达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一种公权利的预算制度

这可以上说是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的政治本质。政府财政预算权归谁所有?这是财政预算制度安排需要解决的首要的问题。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发达国家的封建社会时期,财政预算权利都归国王(皇帝)所有,而提供公共资金的社会公众却没有丝毫的财政预算权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财政预算权由个人向提供公共资金的社会公众逐步回归。在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明确财政权利归广大人民所有。在今天的发达国家,不仅明确财政预算权利归社会公众所有,而且在如何落实公众财政预算权方面探索出了较为有效的实现形式。在发达国家,为了确保财政预算权作为公权利有效行使,预算财力分配通过政治程序完成。在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制度下,议会作为公众行使民利的代表,强有力地控制着政府的理财权。财政重大事项交由议会审批,议会通过来自不同界别议员的辩论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集中民众的利益诉求而做出决定。比如,在大多发达国家,开征新的税种都坚持“非赞同毋纳税”的原则,公众不同意就不能开征和加征新的税赋。对于支出项目的确定,议会认为有必要可召开听证会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财政预算分配的程序公开、公众参与、公众监督,是财政预算权作为公权利行使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预算制度

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的主要职责。市场经济、有限政府、公共财政是发达国家突出的制度特征,政府和财政主要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其在财政预算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财政支出范围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取向,以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在支出范围上,财政主要是保障国家机构运转、社会福利、国防、教育、卫生和城市管理等公共支出。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展,市场机制越完善,财政预算制度的公共服务取向越明显。

二、发达国家财政预算普遍具有超强的法律属性

现代财政预算制度形成的最显著标志是由“人治”走向“法治”。只有当政府预算计划以法律方式通过,又以法律权威加以约束之时,它才具有了约束财政活动的能力和效力。历史发展到今天,超强的法律属性成为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的普遍特征,其主要体现在,一切预算活动都由法律来规范,一切预算权利都由法律来制约,一切预算结果都有法律上的权威性。总体而言,发达国家超强的法律属性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在实行体制的发达国家,都将预算纳入宪法之中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在发达国家预算制度的发展史上,从英国《大》、《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到美国的《独立宣言》、《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以至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等,都通过重要的宪法文件来表达人民在财政方面的基本权利。总之,大多数发达国家,从宪法到预算法、其他专项的预算法律以至一年一度经议会通过的预算法案、拨款法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法律体系。

(二)财政预算活动在法律规范和约束下进行

从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演进的历史可以看出,财政预算权利由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转移,是实现财政预算活动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在今天的发达国家,财政预算过程已经演变为一种政治过程,议会对预算编制的审查、批准以及预算调整、追加、机动财力使用、决算等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利制约机制和制度体系。议会、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都是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行其职。法律无授权不可为,预算活动的随意性很小。

三、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运作机制

在发达国家,财政预算活动公开、透明运行几乎是通行的惯例。重视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质上是尊重公众的预算权。只有做到了公开、透明,才有可能保证公众对政府预算管理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从而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符合民意。具体发达国家的做法有:

(一)在法律上对财政预算公开、透明进行明确规定

在发达国家,政府为了树立信誉,把公布财政信息作为政府的一项法律义务,对政府公布什么、何时公布、按什么样的详细程度、向谁公布等做出明确的法律公布。新西兰1994年制定了《财政责任法案》,规定了财政政策和报告透明度的法律标准。澳大利亚颁布了《预算诚信章程》,英国颁布了《财政稳定守则》。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财政公开透明不仅是国家规则,也正向世界规则发展。

(二)公众对财政信息的获取具有法律保障

为了使公众能够自由地获取财政信息,发达国家不仅在法律上规定政府披露信息的义务,而且也规定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财政信息的真实性能够得到保证

在这方面,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对数据质量标准做出规范要求,二是对财政信息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在发达国家,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国家审计机构或类似的自制负责对财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独立审计,对宏观经济和财政预算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审计机构审计内容是合规性审计,审计之后要对审计结果发表书面意见,保证了财政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四、科学民主的财政预算决策机制

本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目标,发达国家在近二三百年的财政预算制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财政预算决策机制。

(一)开放、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结果的民主性

议会对政府财政权的控制为公众对财政预算事务参与决策、参与管理搭建了政治框架,但要真正实现民主决策,还必须有一套可行的决策机制来保障。在“一致性原则”下,议会决策为了尽可能地代表公众意见,在具体运作机制上一般采取议会辩论制度、议会听证制度、议会质询制度等措施来保证广泛的民主。

(二)科学管理方法的广泛应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发达国家为了实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在财政预算管理中广泛地应用科学化的管理技术,尽可能地减少财政预算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在发达国家,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主要是在收入预测和支出管理两个环节。

如果收入预测不准,很小的误差就可能是很大的支出额度的调整。因此,各国都尽可能地使用先进的饿方法预测。现在,发达国家比较常用的预测方法主要有有效税率法、弹性法、模型法、趋势和自动相关法等四种方法。

在支出管理上,为了解决财政预算大量追加、调整、使用效益较低等问题,发达国家逐步形成了科学、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支出控制机制。在此过程中,财政会计制度、资金拨付、效益评价制度也都逐步形成了科学化的管理机制。

五、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财政预算分配原则

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在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制度,使财政分配机制既促进公平又能较少地损害效率,较好地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一)坚持收入分配的公平准则

从 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当经济高度发达之后,几乎无一例外地从最初的“效率优先”转向“公平和效率相兼顾”,把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相统一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准则。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把初次分配完全交由市场,按生产要素禀赋、多少、价格和劳动贡献的多少分配收入。在这方面应坚持政府干预越少越好的理念,尽可能地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公平。这也往往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财政预算分配担当起二次分配的重任,通过税收调节的手段,尽可能缩小由于生产要素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政府的这种二次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牺牲效率,但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用必要的效率损失换取社会公平是值得的,效率和稳定可谓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两块基石,缺一不可。

(二)适度有力的税收调节

税收作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索取的价格,总会或多或少地损害市场效率。但是税收在促进公平方面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来考量,税收在促进公平方面的作用更大。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手段是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工具。其中,尤以个人所得税应用最多、最普遍。比如,战后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避免出现“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社会现象。总的看来,发达国家税收制度在调解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作用非常显著,为高收入者对社会做贡献提供了制度保证和社会环境,也为均衡社会财富、保证社会公平与和谐提供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