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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以来,公开市场业务(openmarketoperation)逐渐成为美国乃至许多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首选的货币政策工具,其操作的传统模式是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上购买和出售政府债券来直接控制银行的准备金和基础货币,进而影响利率与货币供应量。联邦基金市场是美联储货币政策实施的载体,在美国的金融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公开市场业务对国债规模(国债发行数量与国债累积余额)有严格的要求,国债规模不足,会影响公开市场业务开展的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因为在中央银行主要通过吞吐国债增减基础货币并调控市场利率的条件下,足够的国债数量是满足中央银行操作的必要条件。美国是公开市场业务运作相对来说比较有效的国家,20世纪最后20多年间,美国国债余额占当年GDP的平均比例为54%.但是,在现实的运作过程中,严重依赖于国债规模的公开市场业务模式存在种种缺陷,从而使其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1.操作成本高。由于公开市场业务是通过中央银行买卖国债进行的,而为了达到足以实现既定货币政策目标的目的,中央银行的这种债券买卖不仅数量较大,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必要时还要比市场价格高价买进低价卖出,以调节银行的准备金与利率水平,这无疑增加了操作的成本。
2.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决定买卖证券的数量从而决定银行的准备金。现实的操作中,中央银行并不像传统理论所分析的那样处于绝对主动的地位。在经济过热、物价水平上升时,中央银行希望通过抛出证券来减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然而在经济景气、市场销售旺盛、物价攀升时,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较大,商业银行为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一般都将超额准备金维持在最低限度。此时,商业银行既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国债,也不愿意增加收益比贷款低的债券资产。在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时,为了刺激经济增长,中央银行试图通过在市场上买进债券,以增加银行的准备金与基础货币。但是,在经济低迷时期,商业银行为降低风险,放款较为谨慎,在其资产组合中增加无风险国债的持有,从而不愿意出售自己手中的证券。
3.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效果可能会被其他政策工具所抵消。当中央银行为减轻通货膨胀压力而在公开市场上卖出证券使银行系统的准备金下降,其意图是迫使银行减少贷款,提高利率和降低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但是,如果银行大量增加从贴现窗口的借款,弥补因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而损失的准备金,则银行就可避免变现他们的盈利性资产,从而使公开市场操作的紧缩性效应消失,而中央银行往往不能拒绝商业银行合格票据的贴现要求。反之,当中央银行为抑制经济衰退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证券向银行体系注入准备金时,如果银行将增加的准备金用来归还贴现窗口的借款,那么中央银行刺激银行增加贷款,降低利率与增加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目标就会落空。
4.无法同时兼顾利率目标与货币数量目标。假设广义货币数量处于中央银行的期望值水平上,但是市场利率水平较高,中央银行希望降低利率,提高货币的流动性,即提高占的比例,以增加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为了提高市场利率水平,中央银行买入证券,增加银行的准备金,以压低同业拆借利率,从而引起其他利率的变化。根据货币供应量决定的理论模型,货币供应量等于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的乘积,如果货币乘数不变,则中央银行因购买证券而增加的基础货币投放必然导致广义货币供应量的扩张。虽然货币供应量已不再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但由于从长期看货币供应量与通货膨胀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货币供应量仍然是中央银行需要密切关注并加以调节的重要经济变量。
二、公告操作的有效性与国债规模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纷纷采取一种崭新的货币政策操作模式——公告操作。所谓的公告操作(openmouthoperation)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达政策意图,引导公众的预期,让市场及其参与者自行进行利率的调整进而改变其投资、储蓄与消费等决策。其具体做法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与公众进行交流与沟通,通过《通货膨胀报告》、《货币政策委员会纪要》、会议新闻公告、研究报告、内部资料、公布经济金融数据、央行负责人讲话等向公众提供关于决策的依据,通过全面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未来货币政策取向等来影响与引导公众的预期。在相关的货币政策决策会议的当天宣布公开市场操作目标利率是否变化、变化的幅度及其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与幅度。
采取公告操作方式后,人们发现当中央银行向社会公布操作目标利率的变化后,市场立刻做出反应,实际的利率迅速向目标利率靠拢,而中央银行并未马上进行任何实际的公开市场业务即买卖政府债券。1999年到2001年,加拿大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规模迅速下降,近期数据则表明加拿大银行已经很少通过市场干预来进行利率调控(Woodford,2001)。因此公告操作突破了公开市场业务对国债规模要求的严格限制,中央银行往往不需要或只需要进行少量的国债买卖便可以实现其利率目标。
公开市场业务是通过买卖政府证券来增加或者是减少银行的准备金,以影响货币市场上银行准备金的供求关系,从而改变同业拆借利率,进而引起各种期限利率变化,最终影响投资与消费需求、产出与价格水平。即:买卖政府债券银行准备金同业拆借利率其他利率消费与投资产出与价格水平。
公告操作是通过引导公众预期来传导,当公布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目标利率变化后,公众对未来利率产生了新的预期,从而自动进行调整,而无需中央银行实际证券买卖的操作。就象Meulendyke说的那样“一旦银行知道潜在利率,利率就会变为新的和更合适的水平上”,因此,公告操作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为:公告公开市场操作的目标利率预期同业拆借利率其他利率消费与投资产出与价格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公告操作不能完全脱离公开市场业务,因为央行宣布目标利率的变动幅度,实际上是告诉公众央行公开市场业务将要实现的目标。公众确信如果实际的利率与目标利率背离,中央银行一定会通过实际的公开市场操作来使二者一致,市场才进行自动的调整。如果没有实际公开市场业务,公告效应便不会产生。公告操作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的公开市场业务的缺陷,提高了货币政策的运行效率。
1.节约了操作成本。通过向社会公告目标利率的变化幅度,引起公众对未来利率预期的变化,而促使市场自我调整利率水平,不需要中央银行实际的买卖操作或者只需要很少的实际买卖操作,这显然大大节约了买卖证券的交易成本,同时也避免了中央银行过去在一定情况下为实现调控目标而被迫高买低卖证券所造成的差价损失。
2.加快了政策传导的速度。在公告操作模式下,中央银行向社会公告政策取向的变化与操作目标利率的调整后,市场马上做出反应,在较短的时间便可以实现其利率的调控目标。
3.降低了利率的波动幅度。利率是影响投资、消费与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利率的大幅度波动会增加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央行是在对经济运行状况作出判断的基础之上进行政策决策的,由于关键宏观经济变量的测算误差,这种决策并不能保证都是正确的。考虑到错误的政策决策(调整利率)会给经济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央行作出决策总是保持充分的谨慎态度,对于目标利率的调整采取小幅变动的方式,每次调整的幅度一般都在25个基点。由于市场根据央行公布的目标利率自动进行调整,而目标利率每次变化的幅度较小,从而大大降低了市场上利率波动的幅度。JohnB.Taylor对美国1998年到2000年9次目标利率变动进行研究后发现,当“目标利率变动时,市场利率的波动性剧烈下降。”
4.可以同时实现货币数量与利率目标。在公告操作模式下,由于央行经常可以不必进行实际的公开市场操作即买卖政府证券改变银行的准备金和基础货币进而改变联邦基金利率,仅仅通过向社会公告公开市场操作目标利率的变化即可达到目的。因此,可以在不改变货币总量的条件下,改变利率水平,同时实现货币数量与利率目标。
三、公告操作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自1998年我国中央银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控制的指令性计划后,公开市场操作逐渐成为我国中央银行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是由于我国国债规模相对较小(国债余额占GDP的比例1995年为5.6%,到1998年为8.2%,2003年上升到17%),远远不能适应公开市场操作的要求,发挥公开市场操作在货币政策调控中的主导作用。例如,1997年以及其后的几年中我国出现了物价水平持续性下跌的情况,为了消除物价水平下降对经济与就业的不利影响,需要增加货币供给。但是市场上却没有足够多的国债来供中央银行购买,以增加基础货币投放从而扩大货币供给。近两年我们又遇到了相反的情况,针对2003下半年以来出现的银行贷款增长过快,投资增长率过高及物价水平显著回升的趋势,需要向商业银行抛售国债来对冲因外汇储备增加而投放的基础货币,以限制商业银行流动性增加,从而抑制贷款的大量投放。但是中央银行却苦于缺乏公开市场操作“弹药”,而不得不启用当前在市场经济国家已被搁置不用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从公开市场业务方面看,我国需要大量增发国债,扩大国债的规模,而且也有着广阔的经济增发空间,目前我国国债余额占GDP的17%,与这一比例的国际警戒线50%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在一定时期,国债数量规模还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收支状况、负债率、偿债率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从财政负担的角度看,经过近年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我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即当年国债发行量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水平为20%左右,而我国的这一比率1994年到2001年的平均值为44%,已大大高于国际警戒线的水平,进一步扩大国债发行的空间已经很狭小。显然,如果不顾财政的负担能力,单纯考虑公开市场业务需要而增加国债发行,扩大国债规模最终是得不偿失的。鉴于国债规模无法满足公开市场业务需要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采取发行央行票据的方式来弥补。但是,运用发行央行票据的方法常常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央行想保持现行较低的利率水平,则央行票据发行因招标利率低而使得金融机构认购不足,无法实现其货币供应量控制目标。而如果提高票据发行利率,既增加发行成本,又会增加市场利率水平上升的压力。所以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是寻找一种不依赖于国债规模的且有效的货币政策操作模式,根据前文的分析我们可看到公告操作就是这样的一种模式。
在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尚未市场化的制度背景下,由于货币市场利率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因而我国央行自1996年开始公开市场业务后,操作目标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水平(基础货币)。当然,由于基础货币的数量和价格(即货币市场利率)是密不可分的。人民银行在以基础货币数量作为主要操作目标的同时,从判断基础货币松紧情况的角度出发,也将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作为央行调控基础货币的观测指标。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前提和条件是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可以有效调控货币市场利率,间接影响存贷款利率。因此,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目标的转向要提前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利率市场化的进展,在客观上也要求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目标要加快向货币市场利率转化。当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操作目标时,就具备了运用公告操作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如果届时能够成功运用“公告操作”模式,将使我国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因国债数量相对较少而不能满足公开市场操作需要的问题得以解决。
近年来,顺应国际潮流我国货币政策透明度也在不断提高。从1996年开始,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统计数据,并公布每年货币供应增长率的控制目标。从1998年一季度开始,建立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部门与国民经济有关综合部门和商业银行的月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制度,形成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以及有关经济综合部门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举行新闻会和发表中央银行负责人的谈话来说明央行的意图;央行从2001年一季度开始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同时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后及时向社会新闻稿,公布相关信息等等;从2002年开始,就新拟订的货币信贷政策,在正式出台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我国的金融统计与国际接轨工作开展的比较早,因此金融统计在数据的频率和及时性方面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199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的标准;公众可以通过人民银行网站及统计季报、年报等获得各种经济与金融信息。我国货币政策透明度的不断提高,较好地引导了市场的预期,增强了各方面对货币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实施公告操作的政策透明度环境。另外,在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下,我国管理层和央行历来就有制定和传达告示(指令)的传统,基层金融机构和公众也习惯于接受当局的告示(指令),这种心理惯性有助于公告操作的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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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发展历程;趋势分析
所谓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公开市场与证券持有人进行证券买卖,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作为中央银行市场化的货币政策调控工具,已在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得到广泛使用,成为各国中央银行经常使用、灵活有效地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发展
(3)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方式,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2002年9月24日,将2002年以来(6月25日至9月24日)公开市场业务未到期的正回购转换为中央银行票据,实际是将商业银行持有的以央行持有债券为质押的正回购债权置换为信用的央行票据债权,转换票据总额1937.5亿元。2003年4月22日中央银行直接发行了期限6个月的50亿元中央银行票据,之后连续滚动发行3个月、6个月及1年期央行票据,全年共发行63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为7226.8亿元,发行余额为3376.8亿元。2004年共发行105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15072亿元,年末央行票据余额为9742亿元。2005年共发行125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27882亿元,年末央行票据余额为20662亿元。4年共转换和发行央行票据的总量为52118.3亿元。
(4)采用交易品种与期限的组合,保持基础货币 稳定增长。从2003年起,中央银行针对市场变化,采用短期逆回购与发行央行票据、发行央行票据与买入现券等不同交易品种与期限的组合,既体现了央行坚持基础货币稳定增长的政策意图,又有效缓解了偶然性、季节性因素引发的短期流动性问题。此外,2004年中央银行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市场业务决策制度、交易制度和一级交易商管理制度,推进了公开市场操作频率、操作品种和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的创新。
4.公开市场业务的逐渐成熟期(2006~2009年)
2006年以来,根据银行体系流动性偏多、货币信贷扩张压力较大、价格涨幅上升的现实状况,货币政策逐步从“稳健”转为“从紧”,进一步加大公开市场对冲操作力度,回收银行体系的过剩流动性。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下半年起,我国货币政策开始从“从紧”转向“适度宽松”,央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及金融市场环境变化,灵活调整了公开市场操作策略。
(1)坚持以发行央行票据为主、回购操作为辅的原则,加大公开市场对冲操作力度。2006年累计发行央行票据3.65万亿元,同比多发行8600亿元,年底央行票据余额3,03万亿元。2007年累计发行中央银行票据4.07万亿元,年末中央银行票据余额为3,4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600亿元。2008年7月份起,逐步调减中央银行票据发行规模和频率,全年累计发行中央银行票据4.3万亿元,其中各季发行量分别为1.78万亿元、1.17万亿元、9810亿元和3710亿元,年末中央银行票据余额为4.65万亿元。2009年共发行央行票据1.3万亿元,9月末央行票据余额为3.9万亿元。
(2)适时开展正回购操作,提高银行体系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的灵活性。2007年初,中央银行灵活掌握正回购操作期限和规模,缓解商业银行春节前的支付清算压力;特别是国债发行后,逐步加大以特别国债为工具的正回购操作力度,全年共开展正回购操作1.27万亿元,年末余额6200亿元,比年初增加5600亿元。2008年适时增加短期正回购操作品种,逐步缩短操作期限,进一步提高了银行体系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的灵活性,全年累计开展短期正回购操作3.3万亿元,年末正回购余额为3622亿元。2009年开展正回购操作8700亿元。
(3)创新操作工具,优化操作期限结构,促进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2007年,为缓解中央银行票据集中到期投放流动性的压力,于当年1月末重启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较为深度地冻结了银行体系流动性,并实行市场化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与定向发行中央银行票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多次针对部分贷款增长较快、且流动性充裕的商业银行,定向发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共计5550亿元,既有效收回了流动性,也对信贷增长较快的机构起到警示作用。2008年,为了充分发挥公开市场操作预调和微调作用,科学设计并不断优化开市场操作工具组合,适时增加短期正回购操作品种,逐步缩短操作期限,进一步提高银行体系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的灵活性。此外,针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新情况,研究创设了短期招标工具(taf),及时为流动性出现暂时困难的境内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4)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利率调节资金供求关系的作用。2006年上半年,央行票据发行利率稳中有升,1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从年初的1.90%上升到6月末的2.64%o;下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幅度加大,中央银行适时灵活选择价格招标或数量招标方式,1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稳定在2.80%左右,对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通过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利率适度上行,如当年3个月期、1年期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利率分别上升90、126和155个基点,进而引导市场利率适度上行。2008年,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稳步下行,如1年期、3个月期央行票据和28天正回购操作利率,分别较年内峰值累计下行约180个基点、240个基点和230个基点。2009年,为了适应新股ipo重启以来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性加大且有所上行的新变化,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由小步上行到逐步企稳,如28天期正回购和3个月期央行票据操作利率分别企稳于1.18%和1.33%o,较年初分别上升28个和36个基点;1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企稳于1.76%,有效引导了市场预期,发挥了利率调节资金供求关系的作用。
二、我国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金融市场的日趋发达,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货币供给调控模式的转化,公开市场业务作为适应市场调控的政策工具,将是我国央行未来货币政策工具的最佳选择之一,其发展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操作规模扩大化
随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手段市场化的发展,拥有证券资产规模也逐渐扩大,截至2009年12月,中央银行对中央政府的债权为15661.97亿元人民币。另据测算,2009年,23家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总计2669亿元,发行量为上年的3.7倍,这也可以作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再加上近几年来央行票据的大量发行,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规模的扩大提供了条件。我国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已增加到50家,今后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到一级交易商行列。因此,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和满足金融机构体系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其交易规模会进一步扩大。
2.操作工具多元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资产评估服务领域日益拓宽,资产评估新业务不断涌现。《通知》是中评协加强市场建设,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首先,明确了新业务及报备范围。《通知》明确,资产评估新业务是指随着评估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新的经济行为和新的资产类型出现而出现的新的评估、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评估领域中的延伸业务,以及传统评估领域之外的新兴业务。中评协将实时公布新业务报备参考目录,引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新业务报备和市场开发。
其次,建立了完备的新业务报备程序。程序主要包括三点。一是明确了新业务报备主体。地方资产评估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地区内具有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工作,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向中评协报备。二是申请报备的新业务经过认定方可确认为新业务。中评协将成立新业务认定专家组,对申请报备的新业务进行认定;对于请求技术支持和重要紧急的实时报备业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认定。三是建立新业务激励机制。对报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方协会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奖励,分别授予新业务组织奖和新业务推荐奖;对具体承担新业务且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予以鼓励,授予新业务开拓奖,并授予专业新锐或专业精英称号;调动各方进行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资产评估新业务开发的合力。
大家好!
今天,作为“xx区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方,非常荣幸地来到美丽富饶的地方,在这里举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仪式。我谨代表xx环保集团及xx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长期支持和关心xx、xx的各级领导、协作单位及各位朋友,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感谢!
“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是xx区的重点工程、是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xx区的民心工程,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该项目总投资6.96亿元,工程子项目共计33个,包括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以及3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能参与xx区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我们深感荣幸!同时,更感责任重大!我们将秉承集团“厚德敬业、自强创新”的企业精神,以“起于至诚、止于至善、资源共享、和谐共赢”为经营理念,与设计、监理、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安全关、工程进度关。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以高起点的开局,高水平的建设,高要求的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按期完工。届时,将会大大提高xx区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对长江上游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的要求。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改善人民生活用水质量,美化环境。其中,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西北角,建成后能有效解决工业园区污水排放污染,保护河道的自然水体,从而维护沿岸居民的身体健康、美化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业园区的投资环境。
【关键词】行政合同;民商合同;经济行政合同
一、对行政合同的界定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民事合同是实现私权利主体的个体利益,通过民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市场经济主体的自发行为。行政合同目的对于行政主体而言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标;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一方面是配合行政主体履行职责,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实现个体利益。行政合同出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是从“夜警”国家到行政国家的产物。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体现管理的人性化和管理即服务的现代公共管理理念。行政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政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补偿的不同之处在于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不具有单方意志性;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在合法合理前提下行政主体可以直接实施,不必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具有单方意志性。行政合同从内容上分类,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国家科研合同等。下面将运用行政法和经济法理论分析经济行政合同内涵。
二、经济行政合同的内涵
(一)经济行政合同产生基础
经济行政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产物。现代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政府调节为必要条件的市场经济。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不是现代市场经济,只有市场的自发调节,缺少政府的干预和调控。1776年斯密的传世之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他的经济自由理念对各国影响深远:市场自发调节,政府不干预经济只充当“守夜人”角色。这种理念和思潮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主流价值观,不可动摇。在纯粹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也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市场调节之手被大大削弱甚至被砍掉,政府干预之手无休止地延伸,无论是微观经济领域还是宏观经济领域只有指令性计划和服从,没有双方的合意,是纯粹的行政管理。19世纪末20世纪初,私有制和自由资本主义引起社会矛盾激化,发达国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被政府有限干预的市场经济取代。政府干预、国家管理等理念占据主流。经济行政合同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即混合经济中才可能出现,“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协同并用时才能出现。
(二)经济行政合同内涵
经济行政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不同点,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点同样适用于经济行政合同。只是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合同。经济法是政府对经济参与、干预(规制)和调节之法,既包括政府对宏观经济的介入,又包括政府对微观经济的介入。在微观经济领域,对应的是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市场规制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范企业行为,控制市场结构和状态,创造充分、公平、适度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这个领域里是纯粹的经济行政管理,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会控制手段对市场活动主体检查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可能出现双方的合意。所以在市场规制法中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现代市场经济是政府宏观调控为必要条件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参与将由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挥转向公开市场操作和间接干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化趋势。宏观调控法的主要调整方法是引导,即经济利益诱导和计划指导。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变化经济参数如税率、利率等,诱导微观主体,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这种方法是导向性的,不是强制性的,是以政府意志为主导的,但要求微观市场主体配合,要求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意。经济行政合同只存在宏观调控法中。通过以上分析,对经济行政合同界定如下:政府为了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该合同体现了政府意志主导性和宏观经济效益性。
三、经济行政合同的种类
经济行政合同具体包括哪些,现在还没有定论,现将比较典型的经济行政合同加以分析,进一步证明经济行政合同的内涵。
(一)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机构和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或者采购人委托机构与供应商签订的就政府采购事项达成的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采购资金是财政资金,是预算收入,是纳税人的钱,一般买卖合同资金是私部门资金,是买受人支配的资金,政府采购要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目的一方面是满足政府需求,另一方面目的是通过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调控宏观经济。一般买卖合同是实现私人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从财政学角度考察,政府采购支出属于购买性支出,要求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要求双方合意。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通过变化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调控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各级采购部门与一个个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完成的。各级采购部门与一个个供应商的采购行为似乎是微观活动,但实质是为了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履行调控职能运用的合同,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二)再贴现合同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借此获得中央银行的资金融通。实质上是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业务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票据,是一种信用业务;对商业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出让贴现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困难。整个再贴现过程,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融通过程。再贴现合同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就再贴现事项达成的协议,包括再贴现对象、再贴现率、再贴现金额等内容。再贴现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贴现合同。贴现合同的主体是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自然人,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再贴现合同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是行政机关,和商业银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贴现合
同目的,对于商业银行是提供金融服务,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工商企业,是筹集资金,实际上是民间的资源配置。再贴现合同目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筹集放款资金;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是通过再贴现业务控制货币供应量和资金流向,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再贴现合同不是中央银行的单方意愿,中央银行是被动的,要有商业银行的申请才可以,是双方的合意,不具备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再贴现率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过再贴现率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实现通过一系列再贴现合同完成,再贴现合同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形式,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三)公开市场业务合同
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者卖出有价证券,借以改变商业银行准备金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有效传导货币政策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货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公开市场业务合同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就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进或卖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达成的协议。公开市场业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公开市场业务合同一方必须是中央银行,一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是资本市场上普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开市场业务合同目的,对于中央银行而言,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对于相对方是实现投资收益或者投机利益;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是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筹资者筹集所需资金。既然是市场业务,就要遵循市场规律,不可能向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公开市场业务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过公开市场业务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通过一系列公开市场业务合同实现,公开市场业务合同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形式,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参考文献】
[1]柯梅森.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