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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爱人 意象 成因 格桑花 玫瑰
一、引言
爱情在东西文学史中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古今中外的诗歌中,有许多赞美爱人与爱情的诗歌。中国伟大诗人和作曲家王洛宾与苏格兰著名诗人彭斯在诗歌《在那遥远的地方》与《一朵红红的玫瑰》中,分别借用格桑花和玫瑰作为其诗歌的意象。格桑花主要生长在中国的青海省,在人们心目中,格桑花象征着幸福、幸运和爱情美满;玫瑰花在苏格兰人们心中,代表着火热的爱情与幸福。目前,许多学者注重诗歌研究,从不同角度分析中西方诗歌,如人物性格、任务特点等,然而对不同爱人形象成因的比较分析尚有不足。本文以《在那遥远的地方》和《一朵红红的玫瑰》为分析文本,以辩证唯物主义存在决定意识论和庞德、休姆的意象主义诗论为理论基础,从中、西不同地理环境、诗人不同爱情经历和哈萨克与苏格兰民歌的影响三个角度分析其不同爱人意象的成因。
二、理论基础
本文主要有两个理论基础,分别是辩证唯物主义存在决定意识论和庞德、休姆的意象主义诗论。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存在的性质和变化决定意识的性质和变化。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人类社会历史早期发展中,地理环境的存在对意识具有定性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在中国青海和英国的苏格兰,由于气候、地势、地形等不同,所生长的植物不相同,因此,那里的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反应截然不同。青海省草原辽阔,人们性格豪迈,格桑花是这里最独特的花朵,有着古老的传说及抵御严寒的能力,象征着顽强和纯洁、幸福和快乐。王洛宾在青海生活时,熟知青海自然与人文,并受其影响。因此,他在诗歌《一朵红红的玫瑰》中取材于青海省,并选择了青海最具特色的格桑花作为其诗歌意象,以赞美爱人的纯洁、青春与顽强及对爱人的追求。苏格兰西面临海,每年受大西洋暖流的影响,气候温和,玫瑰花是这里最受欢迎的花,象征着爱情、热恋。彭斯生活在苏格兰,对玫瑰花十分了解和熟悉,因此将玫瑰作为意象,表达对爱人的仰慕、疼惜和追求。
其次,“意象主义”于20世纪初叶正式提出。庞德和休姆是意象主义诗论代表人,庞德提出诗歌创作三原则,后来被称为“意象主义宣言”。意象主义独创的核心范畴是“意象”,庞德说:“一个意象是在瞬间呈现的一个理性和情感的复合体。”庞德还对意象的创造做了心理分析,指出正式意象“这种‘复合体’的突然呈现给人以突然的解放感觉;不受时空限制的自由感觉,一种我们面对最伟大的艺术品时经常感到的突然长大了的感觉”。休姆和庞德一样,追求诗歌意象,主张通过形象表达诗人细微复杂的思想感情,并认为有生命的意象是诗歌的灵魂。他呼吁“诗人必须继续不断创造新的意象”。另外,休姆强调意象描绘的精确性。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诗人通过意象――格桑花和玫瑰表达内心细腻复杂的感情,赞美爱人的纯洁、青春与美丽。
三、不同意象成因
同样是对爱人的赞美和追求,王洛宾和彭斯却分别选择格桑花和玫瑰作为赞美爱人的意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以下从中、西不同地理环境、诗人不同爱情经历、哈萨克与苏格兰民歌这三个角度分析不同意象的成因。
首先,中、西不同地理环境的影响。中国青海省草原辽阔,人们热情奔放,漫山遍野都是格桑花。格桑花千百年来一直深深印刻在人们的脑中,象征着幸福、爱情与幸运。在青海生活后的王洛宾,深深感到它的美丽物纯洁,于是,在诗歌《在那遥远的地方》中,王洛宾选择了青藏高原上寓意幸福、纯洁的格桑花为意象,表达对爱人的追求和欣赏,赞美爱人的青春和纯洁、顽强与美丽;与青海不同的是,苏格兰是一个海洋性国家,西面环海,属海洋性气候,人们浪漫奔放,火红的玫瑰花在悠久的岁月里在人们的心理打上深深的烙印,它代表火热的爱情与幸福,作为一名苏格兰人,彭斯在诗歌《一朵红红的玫瑰》中以玫瑰花作为爱人的意象,表达了对爱人的赞美和追求。
其次,诗人不同爱情经历的影响。相比彭斯浪漫的爱情经历而言,王洛宾的爱情经历是不幸的。1937年,王洛宾和杜明月结婚,但很快就离婚。1945年,王洛宾在西宁再次结婚,但是他的妻子在1951年因病逝世。1941年,王洛宾去青海拍摄电影,在那里遇见了卓玛,并深深爱上了她,但是由于对音乐的追求,他离开了卓玛。在青海拍摄过程中,王洛宾深受感触,王洛宾多次结婚,却多次失败,如此不幸的遭遇必定对诗人造成心灵的伤害。于是,写下了经久不息的诗歌《在那遥远的地方》,诗歌中爱人纯洁、无瑕的形象真实生动、栩栩如生。与之相比,彭斯的爱情经历就大不相同。彭斯在1786年和Armour秘密结婚,但在此期间,他爱上了Campbell,并在1786年与之结婚。彭斯的爱情经历浪漫、热情,他对爱情充满梦幻和憧憬,因此在《一朵红红的玫瑰》中,他把玫瑰花视做意象赞美爱人,让爱人的美丽与热情跃然纸上。
最后,哈萨克与苏格兰民歌的影响。哈萨克族主要分布在哈萨克斯坦、青海、乌鲁木齐,其民歌表达直白、旋律优美。民歌常常以生活中的动植物作为表达载体,著名民歌有《羊群中躺着想你的人》,王洛宾对它十分感兴趣,并以此为基础,写下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诗歌在表达上明快、直白,颇有哈萨克民歌之风。相比而言,苏格兰民歌节奏明快、韵律美妙,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爱尔兰民歌和苏格兰民歌。这些民歌常常以玫瑰、海作为表达载体,以表达对爱人的欣赏和赞扬及对炽热爱情的追求。因此,彭斯在《一朵红红的玫瑰》中以直白明了的方式赞美了爱人的美丽和纯洁,凸显了苏格兰民歌的风格。
四、结语
王洛宾和彭斯在《在那遥远的地方》与《一朵红红的玫瑰》中虽然以不同意象对爱人进行描写,但有异曲同工之妙――赞美了自己爱人的纯洁、美丽及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对于诗人使用不同的意象,主要是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个人爱情经历及不同民歌的影响。诗歌中不同的爱人形象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是中、西不同爱人形象的代表,因此,这两首诗的比较分析,对于研究意象主义理论及中、西诗歌的意象能够起到指导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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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Liu Yiqing.History of British literature.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6.
[4]Xu Ting.The appreciation and criticism on the three translation of Robert Burn’s A Red,Red Rose.English Square(Academic Research),2011(4):38-39.
[5]Zhang Xiao juan.On the style translation of Eileen Chang’s Red Rose,White Rose.Overseas English,2013(9):167-169.
[6]焦丽.岛国地理环境对英国文化的影响[J].社科论坛,2010(10):133-135.
[7]卢敬猛.独特的地理环境与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J].黑龙江史志,2010(15):198-199.
[8]鹿忆.《一朵红红的玫瑰》与《上邪》的爱情观比较[J].社会科学学科研究,2010(1):163-164.
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和评委老师的爱,也感谢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联、日报社和市作协搭建这个平台,举办了这次诗歌盛会,让我有机会能在这里交流诗歌创作的点滴体会,汇报自己写作的一些情况。
我喜爱读诗,诗歌的神奇力量常常让我心动,甚至震撼。李白坡的大气磅礴、艾青的深沉旷远,泰戈尔的低吟浅唱、里尔克的意味深长、常常让我沉醉。从大学开始,我陆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散文和诗歌,我觉得诗歌是一种很好的抒感、交流思想的载体,诗歌让我的内心始终保留着一份对生活的新鲜认同和柔情。
大学毕业后,我从家乡来到张家港工作,那是1997年,正是张家港以“文明城市”名满天下,全国兴起“学习张家港”热潮的时期,从那时起,我就目睹了港城带给我的一个又一个惊喜。1997年到2010年,这十几年,特别是近几年,港城变化之大,发展速度之快,用“日新月异”、“翻天覆地”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住在城西新区,走出家门,有时不能相信,眼前马路纵横、高楼林立、绿树成荫的花园式新城,曾经是我十年前眺望过的一片田野和村落,有好多次,我想写篇散文,把内心的深切感触记录下来,但苦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角度。
看到“文明港城·青春风采”青年诗歌征集活动的通知后,我想,巨变中的港城不就是一首激动人心的诗篇吗,它的文明和谐、现代优美、城乡一体,就像一幅动人的画卷,展现在我们面前,焕发出迷人的魅力。作为港城一名青年,我为能在这幅美丽画卷上增一点光,添一抹色,感到由衷的自豪。于是,我一气呵成,写就了这首《港城大写意》。
这首诗写完后,因为工作比较忙,并没有加以更多的润色,就仓促交稿了,后来我又读了几遍,发现很多不如意的地方,比如诗歌征集主题的把握上,比如思想内涵的挖掘上,比如意象的开拓上,还有音韵的推敲上,也许要留待以后进一步改进,也请各位前辈和老师多指点。
我知道,港城人杰地灵,诗家辈出,像北岸、中海、徐小华、阿西等老师,他们的诗歌,风格虽然各异,但都达到了很高的造诣,让我敬慕不已,常常品读再三,获益匪浅。
作为一名诗歌爱好者,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我会牢记青年的职责和使命,以“五四”精神为指引,以这次活动为起点,继续向经典学习,向各位老师、各位诗友学习,继续讴歌青春的中国,青春的港城,歌颂这个伟大的时代,赞美勤劳智慧的港城人民,努力创作出展现港城现代、文明、和谐的诗歌作品。
鱼在纸上
一条鱼,从画师的笔下
给我带来了河流
就是这条鱼
从深深的静默中升起
它穿过宋元、龙门
和墨绿的荷叶
向我摇曳而来
淙淙地,鱼儿来了
而在它突然的凝望下
干枯的我
被渐渐带进了河流……
王家新,男,1957年生于湖北丹江口市。1978年考入武汉大学中文系,大学期间开始发表诗作。1982年毕业分配到湖北郧阳师专任教,1983年参加诗刊社第3届青春诗会,1984年写出组诗《中国画》、《长江组诗》,广受关注。1985年借调北京《诗刊》从事编辑工作,1986年始诗风有所转变,更为凝重,告别青春写作。1992年赴英作访问学者,1994年回国,后调入北京教育学院中文系,任副教授,2006年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聘为教授。已出版诗集、诗论随笔集等10余部。为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写作的代表性诗人。
全诗12行,分为三节。第一节,写观画时的感受。“鱼在纸上”一句十分平常,也十分实在,向读者点明了观赏对象。“一条鱼,从画师的笔下/给我带来了河流”,这很自然,由“鱼”想到“河流”,诗人产生了相关联想;也很奇妙,明明只是“一条鱼”,诗人却说画师给他送来的是“河流”。表面上看只有一条鱼,零星的几点水草,并无他物,着墨不多,但那鱼儿摇头摆尾,活灵活现,却从侧面表现了河流的清澈与充盈,诗人分明感到一条河水正向他流来。这正是我国传统写意画的一个重要特色。画师的笔是神来之笔,引领着诗人的美好想象。
第二节,写鱼的鲜活的生命状态。“就是这条鱼/从深深的静默中升起”。“就是”承接上文,突现画上“这条鱼”;“深深的静默”既可理解为画的沉静气韵,又可理解为诗人的深度想象;鱼儿从水底渐渐浮了上来,清晰地呈现在诗人眼前。“它穿过宋元、龙门/和墨绿的荷叶/向我摇曳而来”。想象继续展开,鱼儿从宋、元时期游来,历经明、清,而至当代;穿过黄河的龙门和“墨绿”的江南,带着历史的厚重和地域的宽广,摇头摆尾地游到了“我”的荷塘。
河流奔腾不息,鱼儿畅游不止,自然界生机勃勃,读到这里,你会感到一切多么美好,生命多么顽强。
第三节,写鱼儿引领“我”进入河流,是诗的升华和深化。如果说前面两节所展示的境界一般观赏者可能都会感受出来,那么这一节的境界恐怕属于诗人独有的了。“淙淙地,鱼儿来了”,表现了诗人的喜悦之情。接着诗人就此打住,宕开一笔,用“突然”将“我”观鱼转换为鱼儿对“我”的深情“凝望”;鱼是鲜活的,“我”是“干枯”的,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反差。变换视角,易宾为主,是要表现“这条鱼”对“我”的魅力和启示。鱼儿沉浸在河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而“我”在现实生活里忙忙碌碌,为生计四处奔波,时光苍老着青春,岁月干涸着心灵,诗人多么渴望一条干净的河流奔涌而来,涌进“干枯”的日子里。所以,有了鱼儿的指引,“干枯的我/被渐渐带进了河流……”。水是生命的源泉,土地没有水的滋养,庄稼就会干枯;心灵没有水的滋润,精神就会干枯。“我”被“带进了河流”,就如同是这河流中的另外一条鱼,沉浸在清澈和纯净之中,享受着自然的美好和生活的馈赠。
关键词:及时行乐 西方诗歌 东方诗歌
On “Seizing the Day”
Abstract: “Seizing the day” is the important theme of poetry from ancient to today. It has great significance in the history of world poetry and human ideology. The theme of “seizing the day” produces a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Renaissance poetry and metaphysical poetry of the 17th century, but it is not western poetic specialty, it has appeared in oriental poem Gilgamesh in early thousand years ago.
Key words: seizing the day western poetry oriental poetry
作为文学中的一种主题以及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一种思想,“及时行乐”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与欧洲以及世界各个时期的思想思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历来受到西方文学界的关注。艾略特认为,“及时行乐”主题是欧洲文学中最伟大的传统事物之一。 更有学者认为,该主题广泛流传于所有的时代,确实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反映了人类世界的一个重要的哲学焦点问题。可以说,“及时行乐”这一主题的内涵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消极的处世态度,而是积极的哲理人生的具体反映,它甚至超出了文学的范围,在人类思想史上的人学与神学、现世主义与来世主义以及封建意识与人文主义思想的冲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而且有着重要的意义。[1]
浩叹人生苦短,生死无常,宣扬及时行乐的诗歌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及时行乐”源自拉丁语“carpe diem”,为古罗马诗人贺拉斯首创,英语译为“seize the day”,汉语译为“把握今天”、“珍惜时光”、“只争朝夕”等。“及时行乐”强调生命短暂,时光飞逝,一个人应该最注重现实生活的乐趣。“carpe diem”最早出现于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诗句中。贺拉斯在《颂歌》中写道:聪明一些,斟满酒盅,抛开长期的希望。/ 我在讲述的此时此刻,生命也在不断衰亡。/ 因此,及时行乐,不必为明天着想。
虽然贺拉斯是最早使用“及时行乐”一词的人,但他并不是最早表现这一思想的人。它的出现要比贺拉斯的《颂歌》早的多,早在古希腊文学中,就已经出现了“及时行乐”的主题。公元前3世纪的来昂尼达斯在自己的作品中曾表达过这一主题:应当明晓,你生来是个凡人,/ 鼓起勇气,在欢宴中获取快乐。/ 一旦死去,再也没有你的任何享受。17世纪的古典主义作家本?琼生等诗人也受到“及时行乐”这一思想的影响。本?琼生也曾写下类似的诗句:来吧,我的雅,趁现在力所能及,/ 让我们前来体验爱情的游戏,/ 时光不会总是归我们所有,……。无论是以本?琼生为首的古典主义,“骑士派”或以约翰?邓恩为首的玄学派,还是介于他们之间的诗人在其作品中都会表现出人生无常,应及时行乐的情绪。[2]
显而易见,在贺拉斯之前,在“carpe diem”这一词语问世之前,“及时行乐”这一主题已被许多诗人问津。但是,贺拉斯的“及时行乐”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的重大影响是无人匹敌的,其中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以及17世纪的玄学派诗歌受其影响最大。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旗帜。人文主义以人为本,提倡人权、人性,反对神权神性;提倡个性解放,弘扬人的自由意志,反对禁欲主义;提倡人的智慧和理性,反对宗教神学的蒙昧主义。因此,以体现现世主义生活意义的贺拉斯的“及时行乐”的主题思想在经过漫长的中世纪之后,重新得以重视。人文主义者以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把发财和享乐的的愿望视为美德和善行,用及时行乐的思想取代厌世脱俗的禁欲说教,这是与基督教神学背道而驰的。文艺复兴赞助人罗伦佐在赞美人生时说过:“飘忽而逝的青春多么美好!能欢乐的时候且欢乐,未来的事情无法预料。” 意大利人文主义历史学家瓦拉认为,现世的纵情享乐就是幸福。莎士比亚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家创作了很多同一主题的诗作。他们在诗中表现出抛开天国的幻想,追求现世生活,享受现世爱情的人文主义思想,强烈表达了及时行乐的思想,体现了人文主义的生活信念和处世态度。[3]
在17世纪的玄学派诗人的诗歌中,“及时行乐”的主题更是得到了集中体现。英国玄学派诗人赫里克的《给少女的忠告》,马韦尔的《致他羞涩的情人》,埃德蒙?沃勒的《去吧,可爱的玫瑰》等,都属表现这一主题的同类作品。吞噬一切的时间在马韦尔笔下赋予了独特的含义:“慢慢吞吞地咀嚼”这也是人通常不用的比喻,在玄学派诗人的手里变成了残酷的刑具,对摧残的对象不慌不忙地任意折磨。诗人以此刻画出时间摧毁人世万物的冷酷。对诗中“羞涩的情人”来说,这是一个含蓄的警告:“韶华易逝,好自珍惜才是。”对现世的人类来说,时间是一个常胜将军,它不用枪,不用剑,就能不声不响地打败一切。既然时不我待,生死无常,人们应与时间赛跑,快马加鞭才对。
在东方诗歌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及时行乐”这一主题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发展。被誉为人类最早史诗的古代东方巴比伦的《吉尔伽美什》:当诸神创造了人类的时候,/ 他们也为人类设置了死亡,… 因此吉尔伽美什,你应该大吃大喝!/ 日日夜夜换欣开怀,/ 每一个夜晚狂舞高歌!这就是人生的真正意旨。在中国诗歌作品中,也同样关注了这一主题。唐代的《金缕衣》: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该诗以鲜花的意象作为喻体,来表现“及时行乐”的主题。该诗的意义在于强调爱惜时光,莫错过青春年华。花开时节毕竟短暂,青春年华转瞬即逝,所以诗人劝道:不必犹豫,尽量享受现实生活,否则只会遭遇“空折枝”的处境。同是表现“及时行乐”,中国诗歌显得更为含蓄、婉转,而西方诗歌则更为热烈、奔放、充满激情。中国诗歌涉及到人的情感及社会的多个侧面。如:李白的《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李白的“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4]
生命无常,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意识在世界诗歌中不同程度地流露出来。由此体现的是诗人对生命和人生的思索。“及时行乐”这一主题思想会继续发展下去,更加激励世人把握生命的每一天,不虚此生。
参考文献:
[1] 雷体沛,《西方文学初步》,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
[2] 姜守明,洪霞,《西方文化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一
我们此处所论及的“及时行乐”,源自拉丁语“carpediem”,英语通译为“seizetheday”。该词组本是一个中性词组。汉语中也有人将此直译为:“捉住这一天”,另有人译为:“把握今天”、“珍惜时光”等等,甚至有人将此译成“只争朝夕”。作为中性词组,翻译过程中过份褒贬似乎不妥,而通常所译的“及时行乐”虽然在含义方面较为消极一些,有些贬意的成份,但哲学意味更浓一些,哲理性更强一些,实际上与原文的思想意义还是比较吻合的,如《简明文学术语辞典》对此的解释是:
Carpediem:Atheme,especiallycommoninlyricpoetry,thatemphasizesthatlifeis
short,timeisfleeting,andthatoneshouldmakethemostofpresentpleasures.(“及时行乐”:一种主题,在抒情诗别普遍,强调生命短暂,时光飞逝,一个人应该最注重现实生活的乐趣。)
“Carpediem”最早出现于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诗句中。我们从这一出处的上下文中可以看出这一词语的确切含义。贺拉斯在《颂歌·卷一·十一》(OdesIXI)中写道:
聪明一些,斟满酒盅,抛开长期的希望。
我在讲述的此时此刻,生命也在不断衰亡。
因此,及时行乐,不必为明天着想。(注:Horace,TheCompleteOdesandEpodes,
trans.byW.G.Shepherd,Middlesex:PeguinBooksLtd.,1983,p.79.)
虽说贺拉斯(65~8B.C.)最早使用了这一术语,但他并不是最早表现这一思想的诗人。实际上,这一主题思想的出现,要比贺拉斯的《颂歌》早得多。我们无法考证究竟这一主题思想最早出现在什么时代,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作为古罗马文学直接先驱的希腊文学中,“及时行乐”主题就已经出现。如公元前3世纪的莱昂尼达斯(Leonidas)在自己的作品中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主题:
应当明晓:你生来是个凡人,
鼓起勇气,在欢宴中获取快乐。
一旦死去,再也没有你的任何享受。(注:J.E.Wellington,AnAnalysisofthe
CarpeDiemThemeinSeventeenthCenturyEnglishPoetry(1590-1700),diss.,
FloridaUniversity,1955,p.42.)
古希腊的其他抒情诗人萨福、阿尔凯奥斯,也着意描写现世生活的乐趣,萨福在《哪儿去了,甜的蔷薇》一诗中,就写下了“一旦逝去,永难挽回”的诗句。尤其是阿那克里翁在一些描写人生乐趣和爱情以及颂酒的诗作中表现了强烈的“及时行乐”的思想。
古罗马诗人中,也有早于贺拉斯的诗人描写了这一主题。如早于贺拉斯的古罗马杰出诗人卡图鲁斯(84~54B.C.)就在《生活吧,我的蕾丝比亚》等诗歌作品中表现了人生无常、生命短暂、光明有限、黑夜漫漫的时空观,因而不要顾忌任何流言蜚语,尽情享受现世爱情的欢乐:
生活吧,我的蕾丝比亚,爱吧,
那些古板凳指责一文不值,
对那些闲话我们一笑置之。
太阳一次次沉没又复升起,
而我们短促的光明一旦熄灭,
就将沉入永恒的漫漫长夜!
给我一千个吻吧,再给一百,
然后再添上一千,再添一百,
然后再接着一千,再接一百。
让我们把它凑个千千万万,
就连我们自己也算不清楚,
免得胸怀狭窄的奸邪之徒
知道了吻的数目而心生嫉妒。(注:飞白:《诗海——世界诗歌史纲》(传统卷),漓江出版社,1989年,第91,183,107页。)
这一“及时行乐”的世界观甚至影响了17世纪的古典主义作家本·琼森等诗人。本·琼森不仅对此诗极力称赞,而且还经过改写将这一思想反映在自己的作品中:
Come,myCelia,letusprove,
Whilewecan,thesportsoflove,
Timewillnotbeoursforever,
He,atlength,ourgoodwillsever…(注:RobinSowerby,TheClassicalLegacy
inRenaissancePoetry,London:LongmanGroupUKLimited,1994,p.144.)
(来吧,我的西丽雅,趁现在力所能及,
让我们前来体验爱情的游戏,
时光不会总是归我们所有,
它最终将要中断我们的意志……)
可见,在贺拉斯之前,在“carpediem”这一词语尚未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为数不少的诗人表现了这一思想。
然而,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还是贺拉斯的“及时行乐”。其中影响最深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以及17世纪的玄学派诗歌。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旗帜,复兴古代文化,反对封建和神权,因此,以体现现世生活意义的贺拉斯的“及时行乐”的主题思想也在经过漫长的中世纪之后,重新得以重视。莎士比亚、龙萨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家创作了不少这一主题的诗作。他们在诗中表现出抛开天国的幻想,追求现世生活,享受现世爱情的人文主义思想。如龙萨在《当你衰老之时》一诗中,发出了“生活吧,别把明天等待,/今天你就该采摘生活的花朵”(注:飞白:《诗海——世界诗歌史纲》(传统卷),漓江出版社,1989年,第91,183,107页。)这样的呼吁,强烈地表现出“及时行乐”、莫失良辰的思想,表现出了人文主义的生活信念和处世态度。
而在17世纪的一些具有玄学派特征的诗歌中,“及时行乐”的主题更是得到了相当集中的表现。英国玄学派诗人赫里克(RobertHerrick)的《给少女的忠告》(TotheVirgins,MakeMuchofTime)、《考里纳前去参加五朔节》(Corinna''''sGoingaMaying),马韦尔(AndrewMarvell)的《致他的娇羞的女友》(ToHisCoyMistress),爱德蒙·沃勒的《去,可爱的玫瑰花》,西班牙具有玄学派倾向的著名诗人贡戈拉的《趁你的金发灿烂光辉》等,都是表现这一主题的杰作。如《致他的娇羞的女友》一诗以极强调演绎推理的结构方式,一层一层地揭示出把握时机、享受生活的重要性。该诗在第一诗节中声称,如果“天地和时间”能够允许,那么我们就可以花上成千上万个“春冬”来进行赞美、膜拜,让恋爱慢慢地展开;到了第二诗节,笔锋突然一转,说年华易逝,岁月不饶人,“时间的战车插翅飞奔”,无论是荣誉还是,都将“化为尘埃”;于是,诗人在第三诗节中得出应当“及时行乐”的结论:
因此啊,趁那青春的光彩还留驻
在你的玉肤,像那清晨的露珠,
趁你的灵魂从你全身的毛孔
还肯于喷吐热情,像烈火的汹涌,
让我们趁此可能的时机戏耍吧,
像一对食肉的猛禽一样嬉狭,
与其受时间慢吞吞地咀嚼而枯凋,
不如把我们的时间立刻吞掉。
让我们把我们全身的气力,把所有
我们的甜蜜的爱情糅成一球,
通过粗暴的厮打把我们的欢乐
从生活的两扇铁门中间扯过。
这样,我们虽不能使我们的的太阳
停止不动,却能让它奔忙。(注:飞白主编:《世界诗库》第2卷,花城出版社,1994年,第204,167页。)
虽然这是献给“娇羞的女友”的诗,但是,该诗却是对生命的意义的沉思,正如有的论者所说:“这一首以及时行乐为主题的诗所要表现的不是一种爱情的关系,也不是马韦尔的激情,而是他对处于时间支配下的生命的感受。”(注:DavidReid,TheMetaphysicalPoets,London:Longman,2000,p.226.)
18世纪以后,“及时行乐”的主题虽然不再像文艺复兴时期和17世纪那样典型和集中,但仍然被许多诗人所关注。直到20世纪,还出现了索·贝娄的重要小说《及时行乐》(SeizetheDay)以及弗罗斯特的同名诗作《及时行乐》(CarpeDiem)。
二
“及时行乐”这一主题的盛衰和发展与各个时期的思想思潮密切相关。在古希腊罗马及其以前的文学中,由于受到朴素的唯物论的影响,以及最初的现实主义的影响,“及时行乐”这一主题得以产生。但是,这一时期的“及时行乐”的主题仍缺乏深刻的哲理性,主要是局限于享受爱情、美酒,突出现世生活的意义,虽然也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主要是充满着悲观主义的色彩,其基本定义仍然局限于:“吃喝玩乐吧,因为你明天就会死去。”(注:Horace,TheCompleteOdesandEpodes,trans.byW.G.Shepherd,Middlesex:Peguin
BooksLtd.,1983,p.79.)而在随后的中古时期,由于宗教神权统治一切,成了时代的基本特征,因此,来世主义等思想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这样,以反映现世生活幸福为前提的“及时行乐”的主题,在此期间也就极少有所体现了。即使是个性解放色彩较浓的“普罗旺斯抒情诗”等作品,虽以情爱与教会神权进行抗争,但多半是抒写对女性的赞美和崇拜。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由于自然科学的成就以及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强调现世生活意义的“及时行乐”的主题从而有了人文主义的内涵。因此,尽管仍是“及时行乐”的主题,但思想却显得更为深沉,具有了强烈的反封建、反教会神权、反禁欲主义的进步意义。与此同时,表现手法也有所改变,尤其是到了17世纪,一些诗人的表现手法已经显得十分新颖奇特。如在《给少女的忠告》一诗中,赫里克写道:
含苞的玫瑰,采摘要趁年少,
时间老人一直在飞驰,
今天,这朵花儿还满含着微笑,
明天它就会枯萎而死。
太阳,天庭的一盏灿烂的华灯,
它越是朝着高处登攀,
距离路程的终点也就越近,
不久呀,便要沉落西山。
人生最美便是那青春年华,
意气风发,热血沸腾,
一旦虚度,往后便是每况愈下,
逝去的韶光呀,永难重温。
那么,别害羞,抓住每一个时机,
趁着年轻就嫁人,
因为,如果你把美妙的时光丢失,
你一定会抱憾终生。(注:飞白主编:《世界诗库》第2卷,花城出版社,1994年,第204,167页。)
玄学派诗人特别喜欢使用自然意象。马韦尔在《致他的娇羞的女友》一诗中,把爱情也形容为“植物般的爱情”(vegebrlove),赫里克在《致水仙》等诗中,则使用“夏雨”(summerrain),“晨露”(morningdew)等一些自然意象来象征人生的短暂。在这首《给少女的忠告》的诗中,玫瑰、时光、太阳等意象都作为喻体,烘托“青春易逝,抓住时光”的道理。尤其是“含苞的玫瑰”作为美和爱的象征,极为妥贴、形象。整首诗中,不仅强烈地感受着时光的飞逝,而且还联想着死亡的逼近,从而突出了“及时行乐”的哲理性。
其后,在强调公民义务的古典主义的诗歌中,以及在宣传和勾勒资产阶级理想王国和强调教育和启迪功能的启蒙主义的文学作品中,“及时行乐”的思想也就不再具有时代的特征,极少有人涉及了。而浪漫主义诗歌虽然“重情轻理”,沉溺自我,但是,在强调“情感”和“自我”的同时,浪漫主义又十分注重“想像”,从根本上说,浪漫主义是理想主义的文学,因此,十分现实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仍与浪漫主义显得格格不入。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文学中,虽然这一主题偶有涉及,但文艺复兴时期以及17世纪那样的突出的现象,似乎也不复重现了。
三
尽管“CarpeDiem”这一词语为古罗马诗人贺拉斯首次使用,而且,“及时行乐”这一主题在古希腊罗马文学中曾得到极大的关注,然而,这一主题并非西方诗歌的特产。在东方诗歌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就表现这一主题而言,不少诗歌可谓达到了“异曲同工”的境界。例如,被誉为人类最早的史诗——公元前两千多年前的古代东方巴比伦的《吉尔迦美什》,就已经包含了这一思想:
当诸神创造了人类的时候,
他们也为人类设置了死亡,
用他们的手阻止生命的存在。
因此,吉尔迦美什,你应该大吃大喝!
日日夜夜欢欣开怀,
每一个夜晚狂舞高歌!
让你的服饰珠光宝气。
让怀中的娇妻心满意足。
这就是人生的真正意旨。(注:MaureenGalleryKovacstrans.,TheEpicof
Gilgamesh,Stanford: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89,p.85.)
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作品中,这一主题也同样得以关注。现以唐代《金缕衣》一诗为例,来看“及时行乐”这一人类共同的主题在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度的具体的表现形式: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该诗同样是以鲜花的意象作为喻体,来表现“及时行乐”的主题。该诗的意义在于强调爱惜时光,莫要错过青春年华。花开时节毕竟短暂,青春年华转瞬即逝,所以,诗人坦诚宣称:不必犹豫,大胆享受现实生活,否则只会遭遇“空折枝”的处境。从构思上看,该诗与贡戈拉的《趁你的金发灿烂光辉》极为相似,前部分使用祈使句的形式,劝说对方享受生活,最后一行所表现的也是形成强烈对照的“将来”的衰败状态。从措辞上看,同是表现“及时行乐”,中国诗歌显得更为含蓄、婉转,而西方诗歌则更为热烈、奔放、直率。
再从哲理性来看,东方诗歌在这一主题的表现方面更具哲理的深度。题材范围也更具有开拓性,不再局限于男女情爱,而是重视个性生命的存在价值,并且从人类社会、战争、存在之谜等各个方面来思考和探讨这一命题。如王翰的《凉州词》,在尽情尽致狂欢作乐之时,仍表现出戎马生涯的悲凉以及厌恶征战的情绪: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种既豪迈奔放又凄楚悲凉的情绪结构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征战者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古来征战几人回”一句,突出了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从而使“及时行乐”的主题具有了消极反战的进步意义。而李白在《将进酒》中的诗句更使“及时行乐”的主题充满了昂扬的生命意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东方的另一诗国——波斯的重要诗人海亚姆的《鲁拜集》中的一些诗篇,虽然表现的也是“及时行乐”的主题,但却是对人的存在之谜的探讨。如在第24节诗中,诗人认为生命来自于土,归之于土,一旦“沉沦成泥”,便毫无声息,“永无尽期”,因此,人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尽情利用”现实的时光:
啊,尽情利用所余的时日,
趁我们尚未沉沦成泥,——
土归于土,长眠土下,
无酒浆,无歌声,且永无尽期!
海亚姆甚至从陶樽、泥土等无生命的物体中,探讨存在之谜和生命的价值,并借无生命的陶樽的口来叙说“及时行乐”的哲理:
我把唇俯向这可怜的陶樽,
想把握生命的奥秘探询;
樽口对我低语道:“生时饮吧!
一旦死去你将永无回程。”(注:飞白:《诗海——世界诗歌史纲》(传统卷),漓江出版社,1989年,第91,183,107页。)
由此可见,当西方诗歌在古希腊罗马文学中开始出现“CarpeDiem”这一词语,并展开这一主题时,在先于千年的《吉尔迦美什》等东方诗歌作品中早已表现了这一主题思想;当西方尚处在中世纪的教会神权的统治之下的时候,东方诗歌中已经强烈地闪耀着具有人性色彩的“及时行乐”的思想,尤为重要的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古时期东方诗歌中的这一主题,在不同的地理方位上表现了西方的人文主义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