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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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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范文第1篇

国家有关创业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 西安全民创业20条 ]

■ 放宽“限制”

行业领域放宽

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主体自主选择投资领域。

投资主体放宽

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村民委员会作为投资主体组建公司。

经营范围放宽

对筹建时间长,并且前置审批比较复杂的企业,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先核发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完成后,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出资方式放宽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

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由原来的资本一步到位放宽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

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开办公司的注册资本,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拿出1万元就能申办营业执照,之后资本可以分三年到位。

■ 放宽登记

住所登记放宽

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名称登记放宽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允许企业名称不含“行业特点”;允许在公司制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有投资关系)。

农民创业登记放宽

对于农村流动小商贩,除从事粮食收购、牲畜贩运、运输的外,免工商登记;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工商登记,由所在区域工商所实行备案管理;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的直营及加盟农家店,在办理登记时,只收取工本费,不再收其他费用。

■ 减免收费

以下三种情况,除政策规定的行业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以及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经济实体的。

■ 提升管理

放宽全民创业企业年检条件

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检时只提供年检资料,免于检查;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实行预约年检、上门服务;对于高科技及涉农企业,实行专人负责,并提供“绿色通道”。

市场监管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今后市场监管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全民创业企业,除涉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外,对首次违法违规行为只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查处中不扣执照不停业整顿

在查处中,除涉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一律不予扣缴执照,不停业整顿。

■ 优化服务

缩短办事时限 提高办事效率

各类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企业备案登记做到当场办结;各类企业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

创新登记方式简化办事程序

将审批程序由两级审批改为一人审批,对各类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登记。在西安红盾网上全面开通网上登记、网上查询名称、网上年检和网上登记状态查询等业务。

开辟绿色通道

对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失地农民、残疾人就业、辞职办企业的干部开辟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由专门窗口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全程跟踪服务

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电话预约和全程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提供工商法律咨询服务,安排专人指导办理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特殊服务。

[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

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为适应大中专生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 重庆大学生南京创业可贷款期限1年左右]

重庆毕业或在南京上大学的重庆学生,不需任何抵押、担保,即可获得不高于5万元的创业贷款。为降低贷款风险,此类创业贷款的年基准利率一般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上浮15%到20%左右,其年限一般在1年左右。

[ 上海大学生创业优惠多 ]

1.上海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每年1亿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

从2006年起,上海市政府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3.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最高30万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创业政策范文第2篇

深圳失业人员创业支持政策:创业培训

(一)创业意识班(创业大讲堂)

对象为有初步创业想法的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通过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当前的创业环境,掌握创业的有关政策,熟悉申办各类经济组织(企业)的方法和途径,激励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创业技能综合班

对象为正在或准备创业的人员。主要通过创业项目选择、开办企业技能、经营管理技能、法律意识等几个模块的学习,同时结合实际需求加入创业心理测评、项目辅导、市场调研等实践类环节,并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模式要求,辅导学员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具有个性特点,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的个人创业计划。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对学员实行开业跟踪辅导,帮助学员将创业计划变成开业行动,并协助解决开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三)贷款模块班

对象为已经创业并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内容包括创业责任和风险意识、贷款程序、资质审查、市场机遇、成本和利润计划、项目论证等,由指导老师安排实地勘察和辅导。

(四)创业系列讲座

对象为正在创业的人员,主要针对创业过程的具体问题,采用案例解剖、座谈交流与参观考察等形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疑难,提升创业实际能力。

深圳失业人员创业支持政策:孵化基地

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户籍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申请对象包括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持自谋职业证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新成长劳动力及其他失业登记的人员;过去取得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已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经营项目运行良好且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根据不同对象担保贷款的额度在3万元~10万元以内。创业项目属于微利项目并符合贴息范围的给予25%-100%额度的贴息。同时,政府鼓励银行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包括创新型成长型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其吸纳失业人员的数量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

深圳失业人员创业支持政策:税收优惠

(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的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深圳失业人员创业支持政策:其他优惠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个体工商户缴费卡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

7、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

深圳失业人员创业支持政策相关文章:

1.2016深圳市创业扶持政策

2.深圳创业政策扶持

3.关于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范文第3篇

一、入园企业享受所在开发区区内企业的全部优惠政策。

二、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投资人首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的20%以上即准予登记,但最低不少于3万元。

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建办科技型企业,其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5%。

四、进驻企业可得到120平方米以内的研发办公用房,租金第一年免收,第二、三年减半收取。租金标准参照所在开发区标准厂房租金。

由留学人员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建办的高科技企业可得到80—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三年免收租金。

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上市公司来创业园建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二年内无偿提供200平方米以内研发办公用房,期满后三年内租金减半收取。

入园创办高科技企业的留学人员或在园内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孵化期间常住**的(半年以上)可为其安排公寓住房(免租金)。进驻企业可免费得到宽带互联网接入,三年内免收网络费。

以上减免的各种费用由创业园管理机构承担。

五、入园企业从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不包括稽查收入,下同);进驻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得税中地方所得部分;各种规费中本市部分,三年内全免,期满后三年减半收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设备,可根据国家规定免征引进设备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批准,免征营业税。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同时暂免企业所得税。

七、企业(指实行查账征收的工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予以抵扣)。

八、设立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用于创业园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及奖励。对从事成果转化的项目,经科技、财政部门审定,可一次性贷款10—30万元。对列入省级以上(含省内)火炬、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市贴息经费与上级贴息经费按1∶1的比例匹配。对在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中高级科技人员,可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九、入园企业可优先申请省、市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和各项基金,优先申报省、市各级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

十、对从创业园孵化毕业,在我市**经济开发区、**临沪经济区内自行建造厂房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批租土地,并继续给予支持。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得税中地方所得部分。

十一、经留学人员或中高级科技人员本人申请,可准予其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落户本市(镇),暂不迁户口的,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创业政策范文第4篇

    以色列科技创业融资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以色列科技创业融资支持政策的效果,可以通过创业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随时间变化的曲线进行分析(图1)[4]。在创业企业早期阶段,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负值,企业需要取得某种形式的外部投资作为补偿,保证正常运转。在技术发明阶段,政府是主要投资人。而产业化阶段,则主要依靠私人投资者。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的转折点A发生在企业刚起步、资金需求最为迫切时。这个阶段,企业家自有资金、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融资渠道所能提供的资金非常有限,风险投资还不愿意进入。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要等到产品销售基本稳定(负净现金流不再扩大)后才会产生投资意愿。随着市场发展趋势逐渐清晰,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获得风险投资的可能性不断增加。这时在经营净现金流曲线上,出现向上的拐点B,企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点A与点B之间,企业一直处于资金缺乏状态,随时可能由于后续融资不继而遭遇失败,这个阶段就称为创业企业现金流死亡陷阱(见图1)。以色列政府科技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对现金流死亡陷阱发生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前种子期和种子期项目的资助,使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支持跨度向下游延伸,使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的转折点A后移到A'。同时,孵化器计划、BIRD计划等吸引私人投资者的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妨碍私人投资决策的首要因素[5],信息透明度增加使私人投资特别是风险投资对科技企业的介入提前,即投资临界点由B前移到B'。两相作用,现金流死亡陷阱的宽度缩小。另一方面,由于强调融资与辅导紧密结合,引导创业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以全球视野整合产业化资源,把国际市场作为企业成长的腹地和依托。高科技企业在引进外部资金的同时,能够得到孵化器经营者、风险投资者和国际合作者的管理经验、人际网络、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这些支持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各种创业风险,顺利进入市场,特别是潜力巨大的国际市场,并且可能带来经营现金流的提前改善。以色列政府强调资本配置的市场导向,坚持只承担风险,不参与股权投资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边界,其合理性在于:一是给私人资本提供一种激励机制,满足资本逐利性要求,使更多私人资本能尽早参与科技创业的风险投资;二是在纠正市场失灵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自由市场的干预,保证市场效率,降低制度成本,避免创业企业Y因非市场因素导致的失败。

    对我国科技产业发展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习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实际,逐步制定了覆盖科技创业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融资支持政策。如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创业企业提供场地、融资、辅导等支持;2000年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为种子期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2007年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拨出专项资金,通过风险分担,引导创业基金投资早期创业企业;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支持创业企业上市融资。这些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孵化器的市场化运作[6]、对早期企业的支持[7]、对国际合作的鼓励、对民间资本的引导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学习借鉴以色列的成功经验,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不断完善我国的科技创业支持政策。(1)积极深化科技孵化器运营制度改革。国有孵化器企业要朝专业化方向发展,把单纯的物业出租业务与专业孵化器分开经营。创办专业孵化器要引入风险资本、产业资本、天使资本等,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并尽量避免国资绝对控股,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人才创办技术孵化器,在市场准入和政策支持上一视同仁。通过机制改革,使科技孵化器有效凝聚社会各种创业支撑资源,具有全面的孵化功能,即提供场地、参与投资、辅导创业。(2)改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制度设计,加强创业初期的财政支持力度。学习以色列孵化器计划的经验,把基金资助与项目孵化结合起来。赋予专业孵化器项目申报推荐权,前提是对推荐项目承诺一定比例的投资,获得的基金资助可转化为股权,在创业者与孵化器之间合理分配。让政府资助在风险最大的早期阶段发挥关键作用,解决孵化器由于资金不足、风险过高而难以市场化运营的问题。财政补偿机制的建立反过来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本,参与创业企业的孵化培育,形成良性循环。(3)支持创业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推进科技产业发展。经济全球化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化使科技创业必须具备全球化视野和思维。只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整合全球科技与产业资源,才能在全球市场的大背景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业和企业。以色列保持自身在科技研发中的领先优势,以技术拓展市场,通过国际合作实现成果在国际市场上的产业化[8]。中国拥有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制造技术,产业链配套完善,加上广阔的市场空间,构成了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优良土壤。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把国外尚不成熟的技术和国内的产业配套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相结合,完全能够孵化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业和企业。近年来,科技部在全国各地批准设立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进行了有益探索。但由于国家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的经费有限,对于合作基地及合作项目的财政扶持远远不够。(4)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创业资本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高科技产业。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已经产生了一个成功的创业企业家群体,积累了大量财富,社会和民间资金充裕。第一代成功的企业家从创业开始转型投资,出现了一大批职业天使投资者,如以“创新梦工场”为代表的一些民营技术孵化器,以及类似鼎辉、同创的一批知名本土风险投资机构[9]。各级各地政府在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而不主导,补位而不越位。国有资本只当先行者和引路人,不要与民争利。同时,国家要适时制定和完善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结构性减税的契机,通过税收优惠引导社会和民间资金流向高科技产业。(5)强化绩效约束,防止资源错配,保证更多财政资金投入早期创业企业。以色列对成功产业化的政府资助研发项目收回投资,把收回的资金继续用于支持新的产业研发活动。这种机制通过强化受助者的责任,保证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最需要的环节。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财政资金更为紧张,应参考以色列的做法,让有限的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受孵企业,有效矫正目前完全无偿资助导致的资源错配。而且,对受助项目施加刚性约束,将鼓励企业家更加重视诚实信用,并有效压缩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空间。

创业政策范文第5篇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县就业局在县人社局和市就业局的领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关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工作重点,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形成了政府鼓励就业创业、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百姓自主就业创业、全社会充分就业创业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和谐幸福美丽幸福新西丰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县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情况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016年我县执行辽劳社发【2006】15号《关于对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援助的通知》,为我县符合政策的893人办理社保补贴,发放金额448万元;2017年我县执行铁市人社发【2016】96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我县符合条件的1193人办理了就业困难 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总计发放金额501万元;2018年我县执行铁市人社发【2017】95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正在为我县符合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保补贴。

2、公益性岗位政策

2016年我县执行铁政发【2008】25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安置897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发放岗位补贴838万元、保险补贴138万元;2017年我县执行铁市人社发【2016】92号《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重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0人,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代缴四险,发放岗位补贴226万元、保险补贴122万元; 2018年继续执行此项政策,至7月末总计安置225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已发放岗位补贴186万元、保险补贴95万元。根据市就业局会议精神,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此项工作已经在我县政府常务会通过,目前正在研究开发岗位设置,预计9月份开始宣传。

二、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1、创业孵化基地补助

目前我县有三家孵化基地,县众合养殖孵化基地(县级)、圆上圆创业孵化基地、誉达创业孵化基地(市级),三家孵化基地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为入住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水、电、供暖、网络、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2、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

将创业带头人的政策在我县特别是商会中进行了广泛宣传,符合创业带头人条件的企业将享受3年社保补贴。2016年4户,补贴金额24万元;2017年3户补贴金额20万元;2018年已申报2户,还有几户正在准备材料。

3、创业担保贷款

为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我县开展了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对符合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再就业人员,一次性可贷款5万元,财政进行贴息。2016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110笔,550万元; 2017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93笔,465万元;2018年我县就业局、财政局与农村信用联社经过多次研究,进一步简化了相关程序,扩大了担保人员范围,增加了担保方式,全力解决创业人员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正在发放中,已受理87户。

三、职业培训政策落实情况

2016—2017年,我县举办各类职业培训班25期,全县2033人参加了菌类园艺、电焊、家政服务等各类培训。

四、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1、稳岗补贴政策

2016年以来,我县执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享受稳岗补贴292人,发放补贴资金19万元;2017年享受稳岗补贴260人,发放补贴资金12万元;2018年正在办理中,已经受理667人,资金待市就业局复审通过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