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种植业社会实践个人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订单农业;定边县;马铃薯产业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8-0249-01
一 订单农业简介
通过订单农业,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和较为稳定的价格得到品质、数量有保障的原料;农民则可以节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等开支,同时享受企业提供的技术、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帮助,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价格波动和滞销的风险。
在走访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定边县马铃薯产业中目前应用订单农业的范围还很小。订单农业主要见于在马铃薯种植基地培育种薯、试验新品种等项目中,大多数农户还是通过传统的途径进行销售。2011年,马铃薯销售出现了“谷贱伤农”的情形,而发展订单农业正是帮助减少农产品价格下跌的危害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 违约问题
在订单农业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出现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违约问题。不难想到,订单违约的主要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市场价低于收购价,企业以低于合同约定的价格或数量进行收购,使农户遭受损失;市场价高于收购价,农户将农产品私下出售,使企业遭受损失。在我国,订单农业的违约率甚至曾高达80%[1-2],导致双方签订的“订单”形同虚设,极大地伤害了农民和企业双方参与订单农业的积极性。
对于我国订单农业实践过程中出现高违约率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归结为:在我国小农经济的条件下,由于法律机制、信誉机制的失效和避险机制的缺失,使订单农业的风险收益机制出现问题,最终导致高违约率。
1.法律机制失效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有分散化、规模小的特点,在“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中,交易的双方都很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与每一户农民签订的订单通常数量不大,每一户违约的农民是得不偿失的;反之,当企业选择违约时,农户即使有维权意识,也会因财力、精力的限制而放弃维权。虽然企业和农民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法律机制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订单经济”无法正常运转。
2.信誉机制失效
订单农业的交易在法律机制难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实质上就是以双方的信誉作为担保,而信誉机制起作用的两个重要条件是交易的重复性和信息的充分性。
一方面,在订单农业中,农民由于资产规模较小,对价格高度敏感,承担损失的能力很低,为了维持再生产而选择违约;企业虽然经营规模较大,但在对未来的预期不乐观的情况下,也同样会选择看重短期利益。
另一方面,订单农业的交易双方能够获取的信息非常有限,尤其是广大个体农民。首先,信息流通平台的缺乏使得违约行为对信誉的影响微乎其微。其次,相对于企业来说,广大个体农民难以充分地获取有关价格和销售渠道的信息,在信息上处于劣势。
在交易的重复性和信息的充分性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信誉就很难起到作用,造成企业和农户都只顾短期利益而容易选择违约。
3.避险机制缺失
在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时,其制成品的价格也必然随之下跌,若企业按照约定价格进行收购,将可能面对巨大的损失。而对于农民来说,如果合同采用固定价格作为收购价,当价格大幅上涨时,农民也必然倾向于通过违约来追求更高的收入。在发达国家,通过参与金融市场中的农产品期货、期权交易,企业可以消除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农户可以保留在价格上涨时额外获利的能力。而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未成熟,企业和农民都缺乏有效的规避风险的途径。出于上述原因,订单农业的参与者或是因承担的风险过大、自身无力承受而被迫违约,或是因违约成本低、收益高而主动选择违约。
三 发展策略
订单农业在定边县的马铃薯种植业中的应用尚不广泛,若等到订单农业出现高违约率等问题、农民或企业对其模式逐渐失去信心之后再考虑补救措施,耗费的成本必然会高出许多。因此,要推广订单农业,就应当打好基础、防微杜渐,使订单农业逐步规范地发展起来。
1.规范“订单”形式,建立备案制度
政府可通过制订相关规定、建立“标准化”合同、要求企业将合同上报备案等措施,来确保合同内容不会伤害到农民的基本利益。
2.建立信息平台,促进信息流通
无论是农户还是企业、合作社都鲜有稳定的信息渠道。因此,我们需要由政府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通过及时市场信息和历史履约状况来促进信息流通。
3.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
“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相对于“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有诸多优势:双方地位更加平等;企业的谈判成本下降;双方的违约倾向都大大降低;等等。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定边县一些马铃薯种植地区(尤其是南部山区),农户参与合作社的热情并不高,合作社组织形式往往也较为松散,难以真正发挥其优势。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和宣传力度,让农民更积极地参与合作社,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
4.在时机成熟时,帮助双方建立避险机制
现在全国已有一些马铃薯现货交易平台,据报道,郑州交易所已经在加紧研发马铃薯期货,运用期货对马铃薯商品进行套期保值即将成为现实详见《姜洋: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主动贴近"三农"需求》。
不过,有学者对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部分农产品期货进行研究,发现国内农产品期货的套期保值效果并不好[5]。因此,政府可等马铃薯期货逐渐成熟之后,帮助合作社、企业寻找专业人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5.推广“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
根据经济学的观点,如果订单农业的合同设计不能满足农民、企业双方的“个人理性”,即利益、风险的分配不均衡,那么它必然无法持续。因此,必须让企业与农民建立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在合同中采用“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是一个较为成功的解决方案。企业在合同中保证收购价格不低于保底价,同时若收购时市场价高于保底价,则收购价也随行就市。这种条款实质上是赋予农民一个“看跌期权”,但对于龙头企业来说,这样的条款也能带来“双赢”:不低于市价进行收购,极大地降低了农民违约的可能性;企业对农民的种植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可以使农产品品质得到提升。例如,对种植马铃薯的农民进行指导,使马铃薯的产淀粉率提高,此时生产淀粉、全粉的企业即使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依然能够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与农民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1] 刘凤芹. 不完全合约与履约障碍——以订单农业为例. 经济研究. 2003(4)
[2] 孙兰生. 关于订单农业的经济学分析.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06(06)
[3] 生秀东. 订单农业的合同违约问题新探. 商场现代化. 2006(12)
[4] 生秀东. 订单农业的契约困境和组织形式的演进. 中国农村经济. 2007(12)
[5] 魏振祥,高勇. 中国农产品期货主力及近月合约套期保值效果研究. 证券市场导报. 2012(02)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政府管理职能;优化
一、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政府管理职能的欠缺
(一)政府对农村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支持和重视
当前,政府在农村职业教育的功能上,过分强调了农村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而忽视了其个体功能,即培养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功能。政府在政策上也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对农民职业培训的更多优惠政策。虽然《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由政府统筹,部门各司其责,但真正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尤其在经费方面得不到统筹安排,甚至没有专项经费。一些农职校缺乏最基本的教学、实习设备,严重地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程。
(二)政府未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我国多年以来的应试教育使职业指导在学校中不受重视。大部分农村职业学校都没有组建职业指导机构和相关人员,没有开展职业指导活动,未能及时多渠道收集整理各类媒体的用人信息,也没有跟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许多学生由于得不到正确、有效的职业指导,无法快速获得用人信息,致使就业难度加大。
(三)政府未能建立科学的教育财政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实行的是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职业教育所需的资金交由县级政府负责筹措与分配。大多数县市单靠县级财政的力量,只能维持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不利于改善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此外,政府对教育总资源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上的不合理分配也是造成农村职业学校经费不足的原因之一。例如,我国近六年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为69.31元,比普通中学人均支出少80.08元。
(四)政府及相关机构未能健全农村职业教育立法
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虽然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保障职业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都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实施农村职业教育,也没有明确细化实施农村职业教育的手段和途径。现在,我国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业经营管理、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以及农业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制度、证书制度都有独立的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关系就无法确定,也就无法保证农村职业教育快速、有效地推进。
(五)政府未能建立完善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农村职业教育类型仍以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为主,仍以青年学生为主要受教育对象,忽视了农村社会最广大的在职劳动者,更未能兼顾弱势群体和老年人接受教育的需要。目前,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仍然不完整。农村各层次的职业教育,尤其是以农科类专业为主体的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的渠道依然不畅,农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缺乏有效沟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村教育发展的现状不相符合;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建立,农村广大人群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的需要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村各类教育发展缺乏系统的整体的规划,系统运作效益不高。
(六)政府未能建立发达的农村职业教育服务的体系
目前,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体系仍很薄弱,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一是农村劳动力市场发育不成熟,且城乡劳动力市场严重分割。二是农村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薄弱,不能及时总结职业教育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所取得的经验,把它上升到理论高度,用以指导实践。三是职业指导机构不健全,影响了农村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劳动就业及人力资源的有序、有效流动。四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不严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也制约了农村劳动者收入的提升。
二、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政府管理职能的优化审视
(一)政府应建立农村职业教育多元化投资体制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必须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农村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职业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确保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经费逐年增长。要想方设法落实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经费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已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国家为确保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经费保证,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国家在制定相关经费政策时已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各级政府在公共财政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是有能力支付的。合理确定生均经费标准,建立办学成本分摊机制。按照国家的要求,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确定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能低于同类学校经费标准,有条件时还可对职业院校适当予以倾斜。同时,确定合理收费标准,接受教育者适当承担培养成本,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已初步形成了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政府办学、行业企业办学和个人办学在全面展开,农村职业教育投资多元化是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确保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渠道经费的均衡投入是农村职业教育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补助和引导作用,吸引社会投资,并积极运用金融、税收、社会捐助等手段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政府应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农民职业的不断分化,农村中也越来越需要高层次的人才。农村职业教育不能只有初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还要有高等职业教育,以满足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升级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此,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着手兴办社区性的农村职业教育学院,或者充分利用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资源,把农村职业学院建在办学条件好的、经评估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县级职教中心,实行农村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一条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依托现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或行业的、地市的职业技术学院,在县级职教中心举办“3+2”形式的高职班,就地招生和教学。
(三)政府应构建科学健全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推进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逐渐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新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府统筹、以市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新模式,克服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统筹乏力的弊端,强化市(地)级政府在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办学、统筹资源方面的职能。政府应进一步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积极组织和推动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改变目前分散办学、重复办学、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提高职业学校总体办学效益。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创设环境,搭建平台,制定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引导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市场、搞活机制、自主办学,可以采取社会化、集团化、民间化、市场化运营方式进行资源重组,在国有资源最大化利用的同时,调动一切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职业教育。政府应把各类资源有机整合,利用政策杠杆和市场机制,鼓励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公私之间、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之间打破界限,整合各类分散的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规模效益和整体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职业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要依法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以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及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序、有效进行。
(四)政府应重构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公共治理结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重建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共治理结构,使之能够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规范、保障、激励学习型社会中不同参与主体的行为。政府应建立居于核心地位的人力资源与职业教育统筹机构,使政府对开发人力资源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政府在放开对经济的直接管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不断完善、强化政府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使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目标,成为政府的第一责任。政府在职业教育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主要职能应主要包括:制定有利于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及其人力资源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与条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职业教育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服务体系和职业预报体系;在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进行宏观调控,纠正市场机制负面影响造成职业教育运行的偏差;主要承担具有较强公益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在扶持农村职业教育及其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主导作用。
(五)政府应构建现代公共教育财政制度
构建公共教育财政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扩大政府对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的投入,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益,在加强省级政府统筹管理的体制下,加大中央对西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在有限资源约束下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大化。必须通过完善和强化公共教育财政制度,扩大政府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优化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农村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自生能力,尽可能实现社会公平最大化。应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投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对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资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投资,也是农村扶贫方式的重大革新,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扶贫资金效益不高的状况。必须尽快建立强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财政转移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中央财政对经济薄弱省份以及各省市财政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弱势群体财政转移支付到位,保障有力,使各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依法建立高效、透明的财政预算、拨款、评估制度。对预算支出的执行过程,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机制;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应建立不同类型项目的不同拨款运作机制,定期评估政府和受益主体对公共教育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效益情况。
(六)政府应加强调查研究,促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
在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把隶属不同行业部门管理的农业、科技和教育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基础、职业、成人等不同类型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同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更好地为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是我国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教育与科技创业之路,是为实现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而做出的正确选择。在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把隶属不同行业部门管理的农业、科技和教育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基础、职业、成人等不同类型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村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同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更好地为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
农村职业教育必须与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农村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重要渠道,农村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农村成人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终身学习的重要环节。通过“三教统筹”,不仅可以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而且可以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农村职业教育要注意职前与职后、教育与培训的贯通,形成较为完备的初等、中等和高等相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农村初等职业教育的实施,可以依托乡镇现有中小学和化技术学校以及其他教育资源,与抓好农村大量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紧密结合,以教学促普及,以普及促教学。农村中级职业教育的发展,要继续坚持上挂下联的成功经验,同时在体制创新上迈开步子。县、市职业教育中心与高等院校合作发展,可以探讨对职业学校实行兼并、租赁和托管的形式,使一批农村职业学校的资源真正能够发挥作用。高等职业教育要克服“普通化”的错误倾向,纳入整个职业教育体系,拉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农科教结合离不开农村职业教育,而搞好农科教结合又可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今后农科教结合工作的重心要进一步向下延伸,延伸到学校、延伸到村户,最终落实到农民的素质提高上。要尽可能把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支农建设和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建设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发挥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楼世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制约因素分析[J].中国农业教育,2008,(1)38-40.
[2]周静.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学,2008,(5)108-109.
[3]秦红梅.我国农村职业教育面临的困境及发展对策[J].黄山学院学报,2008,(5)154-156.
[4]杨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8,(31)58-60.
[5]刘诠路.“三农问题”与“农村职业教育”[J].职业技术教育,2007,(1)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