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梦想的诗歌

梦想的诗歌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梦想的诗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梦想的诗歌

梦想的诗歌范文第1篇

慢慢地我长大了,身边周围的人,大部分都知道我喜欢画衣服,我每天也攒钱买纸和笔画画,我上六年级了,我也长大了,成熟多了,考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了,因为梦只是梦,现实是残酷的,我不想接受现实。

我想当服装师,却处处受阻挠,爷爷希望我当医生,可是我真的不想当,因为医生的职业不适合我,那次还因为这件事跟爷爷大吵一架,爷爷放了一句狠话,让我永生难忘,爷爷说:“ 只要你姓赵,是我赵家的后代,就必须学医”爷爷差点被我气死,爷爷身体原本就不好,加上我又气了他,我只好答应,那时,我在被窝哭了一夜,爷爷用血缘关系来牵绊与我,当医生有当医生的好处,但我在那种被迫的情况下,只好忍气吞声地答应。

我想过当服装设计师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审美,色感,创意,想法,这些我都能做到,可是当我去看服装学院一年学费,学费太高了,不是一般家庭能承担得起,我原本学这个根本没有想到钱,自从那以后,我放弃了,因为我不想让爸爸那么辛苦,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服装稿子,很吸引我,我便看了起来,爸爸看见了,说:“你不是要当服装设计师吗,你怎么不画阿,你肯定画得很难看,所以不画了”我知道,爸爸是希望我能带着梦想走下去,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让爸爸那么辛苦,哪怕自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我都愿意。

我感觉有人隐隐约约地告诉我,“ 一定要带着梦想走下去,不要放弃 ,放弃,将会使你更加后悔,到时,你后悔都没用了,记住我的话。 ”可是这是谁对我说的那?

我是否该放弃我的梦想,8岁开始有的梦想,跟随着我多年,可是因为社会太现实了,难道我只能放弃吗?

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阳店镇

作者

梦想的诗歌范文第2篇

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所以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则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能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性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则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性开齐五张支票缴于总部。

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性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产生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运营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问题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从而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问题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中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注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规范是要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条,多则七八十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分,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分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提出相对要求,明确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8.关于纠纷的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哪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袒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9.合约终止的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方出资而定。若是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10.保存合约

梦想的诗歌范文第3篇

2012年1月初的一天,江苏无锡。晚上7点,22岁的操作工王宇走出工厂大门时,嘴里叼着一支烟,哼着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却无法掩盖一脸的茫然。

这个岁末,由于开工不足,这个工厂已有许多像王宇一样的青年工人,要么主动辞工,提前回家过年,要么被工厂辞退,被迫重找工作,开始新的迁徙。

虽然王宇还在上班,虽然他所在的工厂隶属于国内数一数二的家电企业,但他直言并不喜欢这份工作。“在枯燥的流水线上,我已经干了5年,换了4份工作。”王宇对本刊记者说,我喜欢音乐,喜欢周杰伦、潘玮柏和杰克逊。

刚刚过去的一年,他所在的公司,并不平静。2011年上半年,这家家电企业的销售额增长率超过50%,但2011年9月过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加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家电下乡政策的逐步结束,该公司的销售开始大幅下滑,开工率也大幅降低。

王宇并不了解这些原因,但他也直观地感受到,2011年年底,公司的状况开始变差了。他不用再像以往那样加班了,当然,他的收入也因此大幅下降,并且,越来越多的同事开始离开工厂。

“我也快干不下去了,现在,一个月只能赚1500元。”王宇深吸了一口香烟说,而且,他清楚地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内,在这家工厂,他只是一个“临时工”。

王宇告诉本刊记者,像他们这样的“临时工”,公司不会替他们交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虽然他们并不太在乎,但最让人恼怒的是,他们的工资经常打折,离职时也会被克扣工资。2011年6月,“有4个工人离职的时候,因为拿不到工资,就爬上了楼顶,以这样的方式表示抗议,在楼顶站了4个多小时”。

“因为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王宇说,虽然他没有参与其中,但这样的事情已让他有点心灰意冷。“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离开这个曾经寄托梦想的城市。”

生于1990年

“如果当初执著一点,或许我现在就在唱歌了,而不是在这个工厂上班。”这个1990年出生的小伙子,甩了甩有点长的头发,感慨地说。

他来自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城,父母皆是当地的普通工人。从小他就喜欢音乐,却讨厌学习,成绩总是班上倒数第一、二名。这与他的姐姐形成了鲜明对比,姐姐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当地最知名的高中――黄冈中学,而他却连当地最差的高中都上不了。

2005年,15岁的王宇初中毕业以后,就再也不想读书了。

“我喜欢音乐,我喜欢唱歌。”王宇说,学唱从网络上下载的各类歌曲,是他当时最大的乐趣。但在罗田那个偏僻的小县城,父母无法理解他的想法,当地没有人认为学音乐可以赚钱。“我曾经梦想,我可以做一名歌手,但我不懂乐谱,我只是喜欢模仿,喜欢那些歌曲,那些旋律。”

2006年,在社会上游荡了一段时间以后,王宇被送到了当地一家职业学校,学习数控。不过,对于这些,王宇并不感兴趣,“那么复杂的公式、机械构图,我根本搞不懂,上课的时候,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听音乐”。

2007年3月,花费了近2万元学费、在职业学校学习了一年半之后,他被学校“分配”到温州一家空调发动机制造企业做质检。这是一家小作坊企业,王宇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社保等福利,不包住宿,月工资1300元左右,即便加班也只有1700元。一年之后,因为全球金融危机,这家小公司很快没有了订单,濒临倒闭。

“我在学校没学到什么,他们介绍的工作也一点都不好。”王宇对本刊记者称,他一个同样是初中毕业的表哥,在另一所职业学校只读了3个月,就被“分配”到深圳一家制造企业,月薪2500元,包住宿,还交社保、医保等。

在工厂里奋斗

“工作第一年,我没赚到钱。”王宇回忆说,2008年的春节特别寒冷,但他没有回家,一个人在温州度过。一直等到过完春节、拿到2000元的年终奖之后,王宇给爷爷买了一条香烟,然后辞工回到老家。

“那一年,我感触很深,因为没有读书,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很廉价。”王宇表示,“但我知道,我已经回不去了。”

之后,王宇联系上以前的工友,一起来到江苏昆山打工。这是一家生产电脑耗材的企业,它很爽快地与王宇签了约,工资计件支付。“反正我只期望多拿点钱,一个月工资2000元左右,1天工作8个小时左右,比较轻松。那时候,我年龄还小,不怎么关注医保、社保等福利。”

在昆山,“2010年初,我认识了现在女朋友”,王宇颇为得意地向记者炫耀着一张女孩子的照片,那是一个清秀、瘦高的女孩子,“在那里工作两年多,这是我最大的收获”。

不过,这份爱情却给王宇带来了痛苦。“我们的恋爱遭到了她家里人的反对,他们嫌弃我学历底、不安定,生活没有保障。”王宇称,他的女朋友是大专生,“她的条件比我好”。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起,2010年,他曾坐火车到河南郑州去看望女友,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去女友家,在火车站外徘徊了一夜后,又一个人乘火车回到了昆山。

“20岁了,我不能再混了,要多赚点钱,不能被人看不起。”或许正是这份激励,让王宇有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觉得自己应该追求更好的未来。

从郑州回到昆山之后,他果断地选择了辞职,进入了昆山当地一家知名制造企业公司工作,但这份工作他只干了几个月,“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干活很累,双手很快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最终,无法忍耐的王宇再次选择了辞职。

之后,别人给王宇介绍了现在这家公司,介绍人说,这家公司“知名度高,工资高,有保障”。在当时的王宇看来,这是一个机会,他决定去无锡。

大公司里的“临时工”

2010年9月,在无锡市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交纳了200元中介费之后,王宇进入了这家远近闻名的上万人的大公司。

“真不敢相信,进人工厂,合同都没有签就开始干活。”王宇回忆说,当时,他早上6点20分就起床,匆匆吃完早饭,8点就上班,中午11点半下班,半个小时午饭时间,然后从12点一直工作到下午6点,“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一天工作14个小时,不过工资也有3000多元。”

两个月之后,公司让王宇签约,当时,王宇正在流水线上工作,“我匆忙看了下合同,跟我签约的其实不是公司,而是介绍我进来的那家劳务派遣公司,我签了以后,两份合同都被拿走了,他们不允许工人拿合同。”

“后来,同事告诉我,这里的工人分很多等级,我是新进来的,属于派遣工人,或者说季节工,实际上就是临时工。在这家公司,派遣工人是没有社保、医保等各类保障的,更没有公积金,只发工资。”王宇说,“这让我有些失望,我是奔着一份工资高一点、有保障的工作来的。”他对本刊记者称,只有找到这样一份“靠谱的工作”,他跟女朋友的爱情才有希望。

但当时,他并没有别的选择。“签合同之后,就开始进入见习期,工资打8.5折。”如今的王宇,说起这些已经显得非常平静,“所有的工人都要经历这个痛苦的过程,比方说,9月份,公司

的订单多,我们每天工作10到12个小时,一个月只休息两天,转正的工人,可以拿到3300元,我们活干得一样多,只能拿到2800元。”

而“见习三个月之后,派遣工人还要通过考试,然后根据打分情况,决定能不能拿到全额的工资”。据王宇介绍,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操作等知识,与实际工作并没有很大关联,“根据分数,工资可能是8.5折、9折、9.5折,之后每月都必须考试,直到考试合格。”

“我很幸运,第一次考试就获得了通过,工资没有打折扣。”说起这些,王宇有些自豪,那段时间,他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每个月能拿3000元左右的工资。

回到梦想

“我们只是流水线上的操作工人,干着机械一样的活儿,没有技术含量。”有时候,王宇会感叹,这工作不像搞音乐,没有乐趣,没有灵魂,机器开动后,人就随着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但2011年9月之后,即便是这样“枯燥的工作”,也没有保障了。

“公司需要工人的时候,就会拼命地招聘工人,不让休息,加班加点,不让离职;而公司没有单子的时候,就会合并生产线,缩减工作时间,甚至是设法裁掉派遣工人。”王宇感叹,“在我们公司,工人进进出出很正常,就像流水一样。”

“公司订单多少、工资高低、人员多少,是同时上下剧烈震荡的。”对于刚刚过去的2011年,王宇总结说。

据其介绍,他所在的这个工厂,有两大洗衣机生产车间。其中一个生产车间,最忙碌的时候最多有3000多个工人,今年4至5月,因为没有单子,原来的6条生产线合并为4条,工人也走了一半,只剩下1000多人。并且,工人的工作时间,也由“每天工作12小时、一月休息两天”缩减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另外一个车间,情况也大致类似。

“2011年9月是最忙的,当时,厂里的操作工有近万人。”王宇称,其中八成左右是像他一样的“派遣工人”,年龄都在20岁左右。当时,一条生产线一个月至少生产4万台洗衣机,一个车间6条生产线至少生产24万台,“那时,工人加班加点,没有休息时间,工资也有4000元左右”。

但之后不久,情况就开始恶化了。据王宇介绍,2011年11月因为公司订单很少,工厂的生产量开始大幅降低,一个车间一个月只生产七八万台,产量只有9月份的三分之一。

“因为订单少了,很少的人就可以完成,还不用加班,于是,很多工人开始离开了,我们的月工资也降到1500元左右。”王宇说。该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坦言,“在我们公司,操作工的平均工龄不到一年”,而在今年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工人的流动性更大。

2011年底,一些共事一年多的朋友纷纷离去,让王宇有点伤感,当然,走得更多的,是那些进厂才两三个月的新人。

对王宇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同样是在2011年年底,由于无锡市政府的干预,“公司开始变得规范了,开始给员工交纳社保了”。这让他看到了一点希望,“今年的情况,或许会更好一点”。

梦想的诗歌范文第4篇

关键词:弗格森;苏格兰启蒙;市民社会;异化;公民美德

亚当・弗格森(Adam Ferguson,1723-1816)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核心人物,是当时深具影响的市民社会理论家。在弗格森之前乃至同时代,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主题主要是“国家”、“政府”。对于这一点,可以从那些经典著作的书名中得到最直观的印象,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国家篇》)、西塞罗的《论共和国》、霍布斯的《利维坦》、哈林顿的《大洋国》、洛克的《政府论》……而据考察,弗格森是第一位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为书名的著作家,并在《市民社会史论》(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中译本译为《文明社会史论》)中反复使用这一概念,更为关键的是其基本内涵已与政治社会、国家显然不同。因而,要真正把握弗格森的启蒙思想及其理论的原创性,最为核心的就是要紧紧抓住这一主题。

一、“civil society”范式:从“文明社会”到“市民社会”

在思想史上,“civil society”不仅是一个复杂、多义的概念,从英文的直译上就有文明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民间社会等多重含义;而且还是一不断流变的分析范式。历史地看,主要经历了三次重要的变迁:一是与自然状态相区分的“文明社会”。与或是野蛮的、或是恐惧的、或是不便的“自然状态”不同,“文明社会”最大的表征是有了“利维坦”式的国家、有了制定、裁决与执行公平正义的政府,因而在早期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者那里,“civil society”与“政治社会”是高度同一的。二是“civil society”与“国家”两分。在这种意义上,“civil society”一般被翻译为“市民社会”。三是“国家”、“市场”、“civil society”的三分。在这种界分上,“civil society”指的是一个既非政府又非市场的第三领域(the third sector),当前汉语界一般翻译为“公民社会”,也有部分学者仍然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术语。

长期以来,在“civil society”概念演变的第二阶段上,即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相界分的方面,我们过分夸大了黑格尔的作用与贡献,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之前许多思想家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所作的辨识与分析,尤其是忽视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弗格森在“civil society”范式从“文明社会”向“市民社会”意蕴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正如黑格尔所说,“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①,“文明”、“文雅”肯定是“市民社会”题中应有之义。但是,作为一种分析范式,“文明社会”的概念之中没有与国家相界分的含义,文明社会往往囊括的是处于文明阶段的整个社会,既包括国家也包括市民社会自身。弗格森深谙这一点,在著述中,他经常有意识地将“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区分开来,在涉及后者的概念时,他经常使用“polite society”、“polished society”。

弗格森不仅在概念的表述上对“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有明确的区分,而且历史地揭示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起源,尤其是两者的先后关系,从而有力地界分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与休谟、斯密等苏格兰同胞一样,弗格森坚决反对与拒斥社会契约论者对社会与国家的先验建构,无论是霍布斯式的单边契约、还是洛克式的双边契约,抑或卢梭式的多边契约。在《市民社会史论》的开篇,他就直接明了地指出,契约论者所谓的自然状态概念违反了经验和历史事实,只是一种“臆想”。在《道德哲学原理》中,弗格森还深刻指出“绝不会有任何先于人类社会的契约”,契约“皆在社会成立后出现”②。在弗格森看来,“各国偶然建立了一些机构,事实上,这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③。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群体中,弗格森最为强调社会之自生自发与“无意识之后果”,他虽然没有沿袭斯密的“四阶段论”,但他的社会演进“三阶段论”――“野蛮社会”(savage society)、“未开化社会”(barbarous society)与“文雅社会”(polished society)也完全是自然变迁的历史过程,并被龚普洛维奇(Gumplowicz)誉为“第一部关于社会的自然史”④。“社会的自然史”的要义在于认为社会的演进的动力机制是生存模式、生产方式与财产关系的变迁,并将其视为社会上层建筑之基础,这充分说明弗格森不是一般意义上考察社会史、文明史、政策和艺术的历史,而是隐含着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区分的问题意识于其中,即从历史源头上揭示市民社会自身的历史,并从这一历史中凸显市民社会先于、外在于国家。

为实现与维护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真正界分,弗格森还对国家的权力与职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弗格森明确断言,国家的职能主要为“国防,公正的分配,国家自保和国内繁荣”⑤,并极力反对国家对人口的增长、对财富的经验管理等方面的人为干预。弗格森曾尖锐地讽刺与挖苦道:“在人类生活更富足的地方,政治家自以为是他通过奖赏婚姻,诱惑外国人前来居住,并把本国人困在本土,使人口得到了增长。殊不知他就像寓言故事里的苍蝇,为能转动轮子,推动马车而沾沾自喜:其实,他只不过是伴随着运动中的物体而已。他奋力拨桨,只不过加速急流;他奋力摇扇,只不过加快风速而已。”⑥在弗格森看来,当政客插手人口与财富的增长,他只能增添麻烦,增加抱怨的理由,其他无能为力。其实,这方面也无需他们有所作为,“大自然要求强者应公正无私;但除此之外,她没有把保存她作品的重任托付给强者不切实际的计划。政治家能为青春的火焰添加什么燃料呢?他只要不熄灭这团火焰,那么它的作用就有保证了。⑦这充分显示出,弗格森对市民社会的自主性地位充满自信,断然拒绝了国家所谓的伦理与道德的救济。而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虽是一个独立的领域,但并不是自足的领域,在伦理上它只有通过国家这一更高级的统一体来整合,才能避免毁灭。就此而论,后来者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不仅没有超越其思想先驱弗格森,反而滑向了“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国家主义泥潭。

二、人性伦理与市民社会的精神

在《公民社会的脆弱伦理观》中,塞利格曼在论及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深刻地评论道:“在很大程度上,市民社会的发展观念是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背景下出现的,目的是要找到或者毋宁说是假定许多社会生活中日益感觉到的逐渐形成的矛盾的综合。这些个人与社会、私人与公共、利己与利他间的对立,还有就是用理性还是情感来主导生活间的对立,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基本要素。毫不奇怪,在今天,企图回复到18世纪市民社会的观念就是企图重新承认那些私人和公共、个人和社会、利己和利他行为动力的综合。”⑧对于市民社会之中这些复杂的“矛盾的综合”,弗格森从人之复杂性、多样性出发,不仅理顺了个人与社会、私人与公共、利己与利他、理性与情感等的关系,而且有力阐扬了市民社会中自利、竞争、奋斗、协作等现代伦理精神,其独到与创见堪与韦伯从“新教伦理”中揭示“资本主义精神”相媲美。

卢梭曾感叹,“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⑨。在启蒙时代,有关市民社会中“人”的知识不仅非常欠缺而且相当混乱,甚至互相对立与排斥。比如:曼德维尔叫嚣“私恶”即“公益”,把人看做是自私自利的坏蛋;而哈奇森力主人人都有分辨善恶的“道德感”,都热心于“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在人性问题上,弗格森没有在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还是友爱仁慈、人性是善还是恶的两极之间做出任何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而是深刻地洞察出人性之复杂、人性之多样:“关于人类的每一个描述都是错综复杂的:至善之中仍有恶,至恶之中仍有善”⑩。“如果说人性中有某些品质将它与动物天性的其他任何方面区分开的话,那就是人性本身在不同的气候下,不同的年代里会有很大的不同”,具有“多样性”{11}。具体地说,在弗格森看来,人既有“自我保存的天性”{12},也有“联盟的天性”{13},还有“争斗和分歧的天性”{14}。

在《道德哲学原理》中,弗格森将“自我保存的天性”称为“自我持存原则”,即认为“人自然会对一切有用于自身之物产生欲望”。由此出发,他认为人追求欲望与私利的激情是正当的,“这一激情可以在自我持存法则中得到理解,其本身就是这一法则的具体应用”{15}。不过,他反对将人的“欲望”、“私利”仅仅庸俗化为谋取物质性或生理需求方面的东西或者说利益。他甚至煞有介事地对“利益”进行语义辨析,认为“利益”(interest)这个词应被宽泛地理解为“某种一般的效用和能带来幸福快乐的东西”{16},而不能将其等同于物质利益本身。那么,为什么追求自我利益的人经常被指责为是自私自利的呢?弗格森的辩护非常有意思,在他看来,自利常常被指责为自私,其过错并不在于他们对自己关心的太多,而在于他们弄错了要关切的东西。这种界分在弗格森的思想里甚为关键。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对人们对自我的关心,甚至不论程度如何,而他在意的是人们到底关心的东西是什么,仅仅是物质财富,还是诸如美德、荣誉、学识、智慧,等等,这是弗格森思想中较细致入微的方面。他反问道,为什么每一个头脑健全的人会不认为一种好的理解力、一颗坚定的心、一个大度的胸怀是和胃或腭一样是自身的组成部分,而且远比他的财产或服装重要?{17}

在肯定人之自我保存的天性基础上,弗格森还充分认识到:人天然具有结盟或联盟的天性,不论是漂泊不定还是安居乐业,不论是协调一致还是纷争四起,人类总是成群结队{18}。在《道德哲学原理》中,他将这样一种天性称之为“社会法则”,并反复强调“如果自我持存法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普遍的,也不能证明社会法则是无效的。引力定律的一般趋势是使物体彼此接近,就像社会法则的趋势是使人们去实现公共的善,或避免公共的害”{19}。基于人之社会本性,弗格森道出了诸多为当今社群主义者所津津乐道、广为传诵的话语:“人天生是社会的一员,……是整体的一部分”{20};“我们应从群体中去看人类,因为他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中。个人的历史只不过是作为人类所思所感的一个细枝末节而已”{21}。需强调的是,弗格森这里论及的只是人性的一个面相,我们不能据此以偏概全地将其划到社群主义的阵营之中。

其实,较之于人之社会性,弗格森更为关注人之“争斗和分歧的天性”,这也是他与休谟、斯密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在人性论上最大的不同。在弗格森眼里,人类不仅想和睦相处,而且也很喜欢对抗,兼有爱与憎两种相对的感情。弗格森将这样一种习性上升到人之本性的高度,其主要意图在于强调市民社会中的人们应积极进取,应敢于竞争与冒险,应勇于奋斗与创造。为此,他非常煽情地进行鼓动:“人生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不是安逸闲适的邀请,而是危险和困难的召唤;人类本身是出类拔萃的,决不是寻欢作乐的动物,也不是注定只会享受自然环境供他使用的东西。人就像狗和马一样,与其说喜欢所谓的享乐,不如说会按天性行事。处在安逸和富足中却垂头丧气,遇到似乎要危及自身存在的警报时则精神振奋”{22}。弗格森还启蒙民众,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幸福是自己用双手创造出来的,用他的话说,“在某种程度上,人不仅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而且还是自身躯体的创造者,并且自有人类以来,就注定要去创造,去奋斗”{23}。

三、市民社会的困境与出路

作为当时深邃的启蒙思想家,弗格森不仅着力凸显了市民社会相对于国家的基础性地位,热情讴歌了市民社会之自利、竞争、奋斗、协作等新风貌;而且在现代市民社会生发之初就敏锐地意识到其潜在的问题与危机。一般认为,在这一论题上,休谟最为乐观,福布斯曾断言:休谟对“风俗与道德的腐败”、“分工的危害”均不以为然,“在休谟那里,也很难挖掘出‘异化’理论”{24};即使是在公民人文主义方面极为着力的波考克看来,休谟没有沉溺在对商业社会悲观的习气之中{25}。亚当・斯密的思想倾向较为复杂,学界争论也比较多,但基本上都认为尽管其在《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中均对当时工商业的阴暗面如分工的异化、情感的异化等有所批判,但对自由竞争的商业文明基本上抱有积极乐观的心态。而弗格森被认为立场最为悲观,其对商业社会中分工的异化、德性的腐化、公共精神的缺失与政治奴役最为忧心忡忡。

第一,分工的异化。与传统农业社会不同,以工商业为载体的现代市民社会有着精细化与多样化的劳动分工。对于劳动分工,弗格森一方面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认为“商业的进步只不过是手工艺术的继续分工”,并绘声绘色地描述分工的功效:艺术家发现他越是把注意力集中于任何工作中的一个特定部分,产品就会越完美,而且产量也会越多。制造商发现如果工人分工越细,个件上雇的工人越多,花销就越少,获利就越多。消费者同样也要求每一种商品的做工会比那些雇来要一心多用的工人生产的商品更完美。{26}另一方面,他在专业化的分工中看到了很多问题:“在商业国家里,人们发现一个人只要扮演其中一个角色就够了”,“艺术国家的成员除了本行以外,对人类事务一无所知”,“制造业最繁荣昌盛的地方的人们最不注重思考,而且不花气力去想象,只是把车间看成是一台由人做零部件的发动机”{27}。从这些简短的话语中,我们能体悟到对于分工弗格森有这样两个层面的忧虑:一是,专业化的分工会导致普通劳动者的技能、知识、能力的单一性与片面性,从而导致人的单向度发展;二是专业化的劳动分工不可避免地会强化职业分工,从而导致不同社会身份的固化。而后者是弗格森最为惋惜与痛恨的,譬如他对“政治家”与“公民―战士”、“政治家”与“军事家”之间的分工愤怒不已、耿耿于怀:“将造就公民的艺术和造就政治家的艺术区别开来,将制定政策和进行战争的艺术区别开来,无异于试图分解人类性格、摧毁我们恰恰试图改进的艺术。有了这种分工,我们事实上剥夺了保证自由民族安全的必不可少的因素。或者说我们为防御外敌入侵做好了准备。但是,这种防御可能导致篡权行为,而且国内也有成立军政府的危险”{28}。

第二,财富与德性的腐化。在形而上的理论层面,弗格森也并不认为财富与德性是对立的,也充分肯定“商业包含了每一种可能营利的技巧,……是国家的伟大目标,人类研究的主要对象”{29},甚至还反对将两者对立的态度与政策,“一些关注公益事业的人们只想到人口的增长,财富的积累。另外一些人或许是担心腐化堕落,只想到如何保持民族美德。人类社会对这两者都负有重大责任。只是出于谬误,人们把这两者对立了起来”{30}。然而,弗格森又深感追求财富的欲望天然地具有腐蚀德性的倾向,它致使人们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私利上而非德性上,“商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很容易就会走向腐化堕落,因为它们把财富看成是显赫地位的基础,而这种财富又不是靠个人的高尚和美德来维持的,还因为它们所关注的焦点是私利,认为私利是通向引人瞩目的地位和荣誉的道路”{31}。在弗格森看来,这种没有德性支撑的财富狂热或者财富崇拜容易将人引向感官享乐主义、物欲主义的深渊。他指出,“感官的需求是人类生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如果把感官享乐看成是构成幸福的主体部分,这在思想上将是个错误,在行动上将是个更大的错误”{32}。

第三,公共精神的缺失与政治奴役。较之于古代社会,现代社会中人们日渐自由与独立。对此,弗格森也认为这是社会的重大进步。然而,他又敏感地意识到:当个体将自我作为生活的主轴、将“公事”委托给“公仆”后,很可能就会出现政治冷漠、政治参与淡薄、公共精神缺失,特别是当公民只有追求自我利益的“私心”而丢弃“公心”的话,政治奴役就不可避免地接踵而至:“我们一心只想着我们牲口的繁殖,因而我们就看不到牲畜棚和草原以外的东西了。我们忘了少数人往往能让多数人成为自己的猎物。我们忘了对穷人而言没有什么比富人的金库更具有诱惑力了。我们忘了要为自由付出代价时,胜利者的沉重的利剑就会失衡,插入相反的秤盘”{33}。

那么如何走出商业社会中潜在的诸如此类的种种困境呢?与卢梭建构“公意”的共同体、马克思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思路取向不同,在弗格森看来,要治疗现代性的病,要摒弃那种在享受安逸和便利的生活条件中所沾染的“脂粉气”,要改变那种将人异化为机器上的零部件的车间,必须回返到古典传统中去,重拾勇敢、爱国、政治参与等古典公民美德。

尽管弗格森曾宣称“聪明、勇敢、富于爱心构成了人类完美的天性”{34},但如果要让他将其所心仪的德目表排一下座次的话,“勇敢”无疑是第一位的。对勇敢、勇气及其重要体现的奋斗、竞争、尚武精神的推崇,是他的德性伦理中最醒目之处。与前所述,弗格森认为这种德性根源于人之“争斗与分歧的天性”,并由此展开了对这类德性一连串的赞歌:“社会的竞争和自由民的煽动是政治生活和人类的基本动力”、“竞争是点燃美德的火炬”{35},“一个朝气蓬勃的人的习惯是在与困难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在享受安逸中形成的。洞察力和智慧是阅历的结果,而不是在退隐和休闲中吸取的教训”{36}。

在弗格森所推崇的德目表之中,“爱国”是又一重要美德。在弗格森看来,国民的幸福存在于他们对国家的热爱之中,当共同体受到最大程度的热爱,其成员的个人焦虑会得到减轻,其成员与公众相关的才能也能得到发挥,“人的理智与心灵在履行社会义务和操持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可得到最好的培养”;因而,他认为每个人都应将国家看作是“全体国民的父亲”,积极为其服务,以其利益为最高利益。{37}这样的爱国情怀是典型的共同体主义的,是他人性观的自然流露,他将人看做是“整体的一分子,一个组织或一部机器的一部分”{38},并认为热心追求整体的利益既是人们行为的最高目标,也是行为的崇高准则。对爱国德性之器重,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弗格森对市民社会之中人们公共精神缺失的强烈不满,他经常谴责人们普遍对国家目标漠不关心、“沉迷于孤独的消遣,或者培养出一种他们喜欢称之为爱好的行当,诸如对园艺、建筑、绘画或音乐的爱好”{39},同时又“惟利是图”和“见钱眼开”,逃避对国家的积极责任。

在弗格森的德性伦理话语中,政治参与不仅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而且也是公民的政治与道德义务,并被纳入到德性规范之中。弗格森强调“参与”的德性,从根本上说,主要缘由有这样两点:一是对权力的不信任。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群体中,弗格森最推崇社会秩序的自生自发,激烈反对理性狂热与政治干预。他告诫人们:“政治制度也容不得轻信。尽管它们看上去不为人们的意志所左右,也无须接受人们的仲裁,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依赖它们来保存自由。”二是与他的积极自由观紧密相关:“自由是每个人都必须随时自我维护的权利”、“人们是否有资格享有这一福祉只是取决于能否使他们理解自己的权利,能否使他们尊重人类的正当的权利要求;取决于他们本身是否愿意承担管理国家和国防的重任,是否愿意投身于自由人的事业,而不耽于怠惰或者耽于用屈从和恐惧换取安全感的虚妄的希望。”基于此,他反复告诫人们不要沦落为陶工手中的泥土由君主来塑造。{40}弗格森对政治参与的浓郁情结,无论是前人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里,还是后来者阿伦特都望尘莫及。

四、结 语

弗格森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在道德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方面都有独到的建树,并在欧洲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对其理论面相的解读却是复杂多样甚至相互抵牾,譬如:哈耶克因推崇其“无意识后果说”与自生自发的秩序观,将其定位为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人物;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当代复兴中,弗格森被看做是公民人文主义传统中“最马基雅维里主义”、“最后一位新罗马主义者”{41};而弗格森对古典公民美德与政治参与的“怀旧”,使他又常常被划入社群主义的理论阵营。诚然,在一些深具原创性的思想大家们那里,思想面相常常是复杂而多维的,但如果呈现出极其矛盾之时,那就需要去反思是否存在问题。具体到弗格森而言,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解方式上还是对思想本身的解读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前者,那些试图将其或置于自由主义或纳入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下的研究方式虽然很时髦但很有问题,因为在弗格森所生活的18世纪,这些“主义”谱系根本未成形,用它们来界定弗格森的思想显然是不当的。对于后者,笔者认为当下对弗格森启蒙思想的挖掘还不够深入,在阐释方面相当片面,甚至有片面取己所需的问题,哈耶克这样,麦金太尔亦然。而其中最为要害的问题是没有抓住弗格森启蒙思想的核心关切,即对市民社会的启蒙及其现代性反思。如果充分洞悉其对市民社会的深层关怀,弗格森的思想取向不仅不存在所谓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的理论张力乃至矛盾,反而是一严密的思想体系:从人性之“自我保存的天性”出发,势必诉诸有助于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的市场机制,势必认同“私利较之国家的精心安排更能保护商业和繁荣”{42};从人性之“联盟的天性”出发,势必认为人是社会的一分子,势必告诫人们不能只有“私心”还应有“公心”;从人性之“争斗和分歧的天性”出发,势必提醒人们勇敢、奋斗、积极参与的古典美德不可丢弃。由此更进一步地推而论之,人性是多样的、人的需要是多元的,财富、自由、德性等对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只论及某一方面,我们就或多或少偏离了人性本身,也就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民社会本身。

在现实层面,弗格森的问题意识与伦理关怀,对于当下我们积极培育公民社会亦具有很大的启迪与警示价值。正如马克思所刻画的,在现代社会中,人有“公人”与“私人”这两种不同面相”{43},由于人们较为关注自我利益与私人生活,公民的公共角色不可避免地呈现为“消极公民”、“半公民”的态势,政治参与的范围往往就仅限于定期选举,有的甚至连“投票人”的角色都不愿担当,以致现代西方社会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公民“私人化”的症状。由此观之,弗格森对爱国情怀、政治参与的积极强调是现代市民社会中日益严重的政治冷漠的很好解毒剂。基于此,最近有的学者撰文指出:“弗格森的警告发人深省:自由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民族精神的萎靡。而每一种体制的存续都有赖于个人活力,一个国家往往由于国民的邪恶而衰亡。精神萎靡可能导致的政治奴役,是最值得戒备的一种文明病。弗格森阐扬自由的德性,预言商业时代私人自由的扩张可能导致断送自由的公共性危机,体现了启蒙思想家深刻的忧患意识”{44}。

注 释:

①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97页。

②{15}{19}{37}弗格森:《道德哲学原理》,孙飞宇、田耕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2页,第41页,第41-44页,第141页。

③{16}Adam Ferguson: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pp119,pp.20.

④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3页。

⑤⑥⑦⑩{11}{12}{13}{14}{17}{18}{20}{21}{22}{23}{26}{27}{28}{29}{30}{31}{32}{33}{34}{35}{36}{38}{39}{40}{42}弗格森:《文明社会史论》,林本椿、王绍祥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51页,第160页,第157页,第180页,第11页,第11页,第17页,第21页,第14页,第17页,第62-62页,第4页,第49页,第7页,第199-200页,第201页,第254页,第61页,第162页,第281页,第47页,第162页,第261页,第67页,第282页,第63页,第62页,第293-294页,第160页。

⑧布赖恩・特纳:《公民身份与社会理论》,郭忠华、蒋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167页。

⑨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62页。

{24}Duncan Forbes:Hume's Philosophical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pp.308.

{25}J. G. A. 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Florentine Political Thought and The Atlantic Republican Tradition,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pp.497.

{41}Fania Oz-Salzberger:The political theory of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in Alexander Broadie(ed.),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p.293.

梦想的诗歌范文第5篇

停下脚步

因为我已留连太久

这次,我想眺望远方

一味地注视你

我的眼已模糊疲倦

我心灵的翅膀

想轻盈地飞向那梦中的地方

她将载着我

漫游于高山河流之上

与清风白云相逐

和日月星辰游戏

我们会笑得溢出泪来

那泪水将把我的浑浊擦亮

//

你看

彩虹之桥已搭好

迷雾已被驱散

光明的大道延伸向前方

行囊就在肩上————

这次,我真的要离开了

再见了,亲爱的

不要用你的眼睛和微笑挽留

你属于这里我却必须远航

让我再弃掉一些不舍

再对你道声“珍重”

顷刻,我就要启航

倘若我忍不住回头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