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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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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范文第1篇

1、汉将班超少子勇。勇字宜僚,少有父风。永初元年,西域反叛,以勇为军司马。与兄雄俱出敦煌,迎都护及西域甲卒而还。因罢都护。后西域绝无汉吏十余年。

2、元初六年,敦煌太守曹宗请出兵匈奴,报索班之耻,因复取西域。邓太后召勇诣朝堂会议。勇上议曰:昔孝武皇帝患匈奴强盛,兼总百蛮,以逼障塞。于是开通西域,离其党与,及至永平,莫不内属。会间者羌乱,西域复绝,北虏遂遣责诸国,备其逋租,高其价值,严以期会。前所以时有叛者皆由牧养失宜还为其害故也今曹宗徒耻于前负欲报雪匈奴而不寻出兵故事未度当时之宜也夫要功荒外,万无一成,若兵连祸结,悔无及已。况今府藏未充,师无后继,是示弱于远夷,暴短于海内,臣愚以为不可许也。旧敦煌郡有营兵三百人,今宜复之,复置护西域副校尉,居于敦煌,如永元故事。又宜遣西域长史将五百人屯楼兰,西当焉耆、龟兹径路,南强鄯善、于窴心胆,北押匈奴,东近敦煌。如此诚便。”于是从勇议。

3、延光二年夏,复以勇为西域长史,将兵五百人出屯柳中。明年正月,勇至楼兰,以鄯善归附,特加三绥。而龟兹王白英犹自疑未下,勇开以恩信,白英乃率姑墨、温宿,自缚诣勇降。勇因发其兵步骑万余人到车师前王庭,击走匈奴伊蠡王于伊和谷,收得前部五千余人,于是前部始复开通。还,屯田柳中。

4、四年秋,勇发敦煌、张掖、酒泉六千骑及鄯善、疏勒、车师前部兵击后部王军就,大破之。永建元年,更立后部故王子加特奴为王。勇又使别校诛斩东且弥王,亦更立其种人为王,于是车师六国悉平。后卒于家。

(来源:文章屋网 )

后汉书范文第2篇

据《史记・佞幸列传》等所载,刘邦的宠男叫籍孺;惠帝的宠男是闳孺;汉文帝的宠男有邓通、宦官赵同及北宫伯子;汉武帝刘彻更是一个多情种,玩儿同性恋也很疯狂,他的男宠有韩嫣、韩说兄弟俩,还有宦官李延年等;汉哀帝的男宠是董贤,历史上有名的“断袖之癖”就典出于此。

是故,汉宫的后妃们面临着“双重情敌”的挑战。汉宫后妃们只好使出被列为汉代“宫禁”的“媚道”以争宠。

何谓“媚道”?

曾有方家推测“媚道”是跟“巫蛊”(将小木偶人埋于地)近似的一种方术。

其实,“媚道”顾名思义,还有“房中术”层面的“媚”。

司马迁在《史记・佞幸列传》中说:“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这个“媚”显然是指女人如何用色相迷惑男人。

故“媚道”应该是宫中后妃用来迷惑帝王的邪道方术,其“道”大致包括“媚术”(房中术)与“媚药”()。

既然“媚道”属于旁门左道,而且是针对皇帝的邪道,因此在汉代被列为“宫禁”,一旦查实宫中后妃施行“媚道”,即按“大逆不道”论处。

但汉宫的后妃们还是心存侥幸,以身试禁,争相对皇帝施行“媚道”,致使“媚道”事件屡次三番地出现。

据《史记・外戚世家》、《汉书・外戚传》、《后汉书・皇后纪》所载,汉朝时期皇后、妃子施行“媚道”被告发的至少有4起。

汉景帝时,粟姬曾深得景帝宠幸,其子刘荣立为太子后,长公主刘想让女儿阿娇当太子妃,却被粟姬拒绝。

这长公主可是在皇太后、景帝两边都说得上话的人物,她很快打探清楚粟姬施行“媚道”犯禁,便告其“挟邪媚道”,景帝就疏远了她。

后来,任大行令的粟姬之兄又中长公主的圈套,奏请立粟姬为皇后,景帝盛怒之下处死大行令,废刘荣,选定与阿娇定下“娃娃亲”的刘彻为自己的接班人。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后来刘的女儿陈阿娇也因“挟妇人媚道”,而被汉武帝刘彻打入长门宫。

刘彻继位后,陈阿娇自然做了皇后。当皇后十多年,擅宠骄贵,却始终无子。后来,她见卫子夫得宠并生下皇子,一边几次以死相威胁,一边寻得方术“挟妇人媚道”(《汉书・外戚传》),欲用“媚道”迷惑武帝,让其回心转意。

武帝察觉后,先稳了一段时间,后借阿娇巫蛊卫子夫的“巫蛊”事件,将其废黜打入冷宫。

这陈阿娇可谓成也“媚道”,败也“媚道”。

汉成帝时,赵飞燕姐妹与许皇后、班婕妤争宠,成帝专宠赵氏姐妹十余年,许皇后、班婕妤等难得能让皇帝临幸一回,便施行“媚道”。

后汉书范文第3篇

1.致政。致,在这里是“交出”“交还”之意。致政,即把所从事的政务交还国君,意即辞职、辞官。例如《柳毅传》:“昔为钱塘长,今则致政矣。”再如《礼记·王制》:“七十而致政。”

2.致仕,把禄位交还给国君。如《北史·循吏传》:“其(公孙景茂)后致仕,上优诏听之。”再如《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

3.致事,把所掌管之事交还给国君。如《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汉郑玄注:“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

4.致禄,把自己享受的俸禄交还给国君。《国语·鲁语下》:“子冶归,致禄而不出。”

5.致位,还职位于国君。蔡邕《胡公碑》 :“致位就第,复拜司空。”

6.去职,离开所任职位。如《后汉书·张衡传》:“自去职,五载复还。”再如《北史·循吏传》:“授济北太守,(公孙景茂)以母忧去职。”

7.辞禄,辞去禄位,亦即辞官。《南史》(卷七六):“永明十年,(陶弘景)脱朝服挂神武门,上表辞禄,诏许之。”

8.解官,辞去官职。《宋史·包拯传》“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

9.解职,辞去官职。《新五代史》(卷二十四):“颜温、行德、俭皆坐族诛。(安)重诲因求解职,明宗慰之曰……”

10.乞骸骨,请求赐还自己的身体,回家乡去。辞官的一种委婉说法。《后汉书·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新唐书》(卷一二六):“(卢怀慎)以疾乞骸骨,许之。”

11.乞身,古时认为做官是委身事君,故请求退职称为“乞身”。《后汉书·李通传》:“时天下略定,通思欲避荣宠,以病上书乞身。”再如《后汉书》(卷二六):“(赵熹)后遭母忧,上书乞身行丧礼,显宗不许。”

12.告老,官员年老辞职。蔡邕《陈太丘碑文》:“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

再如《新五代史》(卷二十四):“(安)重诲益惧,因上章告老。”

13. 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如《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

14. 挂冠,把帽子高高挂起,(往往是挂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以此来表示辞官。《后汉书·逢萌传》(卷八十三):“时王莽杀其子宇,(逢)萌谓友人曰:‘三纲绝矣!不去,祸将及人。’即解冠挂东都城门,归,将家属浮海,客于辽东。”《明史》(卷二六0):“公主三奏不达,(冉)兴让挂冠长安门去。”元代白朴有“忘忧草,含笑花,劝君闻早冠宜挂”的名句。

后汉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汉书》 校勘 正误

196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标点本《汉书》是以王先谦《汉书补注》作为底本,参校北宋景v本(简称“景v本”)、明末毛氏汲古阁本(简称“汲古阁本”)、清武英殿本(简称“殿本”)、金陵书局本(简称“局本”)整理而成,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中华书局点校本。该书征引、吸收杨树达《汉书窥管》等诸家之说,被誉为集以前《汉书》各本之大成。点校本《汉书》自出版之日起便成为人们在学习和研究《汉书》工作中最常用和最权威的本子。然而,随着近年来学术界对《汉书》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新的研究成果的不断出现,点校本《汉书》中出现的诸如误校、漏校、误排、误标等问题也越来越多,影响了《汉书》的推广及研究。笔者近两年来在校对《汉书》庆元本的过程中略有所得,现摘录几条校勘成果于此,求正于方家,旨在为目前启动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添砖加瓦。其中本文所录《汉书》之卷数、页码、行数等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所采《汉书》其他版本如南宋蔡琪家塾刻本简称“蔡琪本”、元大德九年太平路儒学刊本简称“大德本”。

1.襄公不P,明年齐威死,伐齐丧。……明年齐威死,m庶乱。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五石象齐威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卷27/页1519/行3―10)

按:此三处“齐威”均当改作“齐桓”。汲古阁本与此处同作“齐威”;景v本、殿本作“齐桓”;蔡琪本、庆元本、大德本作“齐桓”,其中“桓”字缺最后一笔。据《春秋左氏传・僖公十七年》所载:“冬十二月乙亥,齐桓公卒。”(页375)《春秋左氏传・僖公十八年》:“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页377)“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立孝公而还。”(页378)可知史确有齐桓公卒后宋襄公伐齐之事。齐威即齐威王,乃战国时期齐国之国君。此二者乃不同时期之人,作“齐威”者显然有误。又据史可知,宋钦宗名桓,此处汲古阁本同南宋本作“齐威”,以“威”代“桓”,乃避讳也。《容斋续笔》卷一四云:“绍兴中,分命两淮、江东转运司刻三史板,其两《汉书》内,凡钦宗讳,并小书四字曰‘渊圣御名’,或径易为‘威’字。”(页388)可为明证。而蔡琪本、庆元本、大德本中“桓”字均缺最后一笔,实乃缺笔避讳也,则此处本作“齐桓”无疑。考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卷二十七之相关内容则有:“及齐(威)[桓]死,天下散而从楚。”(页1455)援例亦有校改,上下应当统一,故此三处应改作“齐桓”为是。

2.师古曰:“……《地里志》县有水,北过上林苑入渭,而今之县则无此水。……”(卷57/页2549/行11)

按:景v本与此处同作“里”;而蔡琪本、庆元本及殿本等均作“理”。《汉书・地理志》云:“,古国。有扈谷亭。扈,夏启所伐。酆水出东南,又有水,皆北过上林苑入渭。”(页1547)与师古所言“县有水,北过上林苑入渭”者同,则《汉书・地理志》中实有此语也。古书中“里”“理”二字虽常通用,然此处“《地里志》”乃特指《汉书》卷二十八之《地理志》也,今之点校本《汉书》中均通用作“《地理志》”无疑。为使前后统一,体例一致,此处应改“里”作“理”更为合适。

3.元鼎二年,平原、勃海、太山、东郡溥被灾害,民饿死于道路。(卷74/页3137/行14)

按:汲古阁本、大德本、殿本作“二年”,而景v本、蔡琪本、庆元本等均作“三年”。据《汉书・武帝纪》:“(元鼎)二年冬十一月……十二月……春,起柏梁台。三月,大雨雪。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页182)《汉书・五行志》:“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页1424)《两汉纪・孝武皇帝纪》:“(元鼎)二年冬十有一月……十有二月……春,起柏梁台。三月,大雨雪。……夏,大雨水,关中饿死者以千数。”(页225)关东者,秦汉时期多指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县境)、潼关(在今陕西潼关县东南)以东之地。由《汉书・地理志》可知平原郡“属青州”(页1579)、勃海郡“属幽州”(页1578)、太(泰)山郡“属兖州”(页1581)、东郡“属兖州”(页1557)。而青州、幽州、兖州之地大致在今山东、河北、辽宁一带,均属关东也。故此四郡“溥被灾害”之年应为元鼎三年,非元鼎二年也,应据此改“二”作“三”为是。

4.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以政令得失。(卷89/页3627/行7)

按:此处“吏”当作“史”。《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页742)《后汉书・百官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其下引《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诸侯相病,丞、长史行事。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页3621)又《后汉书・百官一》之

注引《汉旧仪》曰:“……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页3561)可见“长史”“守丞”者,皆边郡之官名也,多连用。《汉书》中“史”“吏”二字常相乱,版刻混用甚多。庆元本所录刘校语曰:“长吏守丞,‘吏’当作‘史’。郡使守丞、国使长史皆一物也,故总言郡国上计长史守丞。《后汉书・百官志》诸侯王相如太守,长史如郡丞,又边郡有丞,元有长史,长史上计无疑矣。长史者通于令丞尉之称,与守丞连言之说不可不尔,下言‘长史守丞’同。”刘氏之言甚明,点校本宜从刘说改“吏”作“史”为是。

5.诩子浮建武中贵显,至大司马,司空,封侯。(卷93/页3741/行4)

按:此处衍“司马”二字,宜去。据《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朱浮)建武二年,封舞阳侯,食三县。”(页1137)“七年,转太仆。”(页1144)“二十年,代窦融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卖弄国恩免。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页1145)可知,浮先后任太仆、大司空、新息侯,未尝为大司马。又《后汉书・光武帝纪》:“五月辛亥,大司马吴汉薨。……六月庚寅,广汉太守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页72)《资治通鉴》卷四十三:“(建武十八年)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议……”(页1393)“(建武二十年)五月,辛亥,(吴)汉薨”(页1398)“(建武二十年)六月,庚寅,以广汉太守河内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以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页1399)可为佐证。庆元本刘校语亦曰:“案《后汉书》浮~为大司空,未尝为司马,明多两字。”刘说可从。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

[2]班固.汉书.宋宁宗庆元元年庆元本.

[3]班固.汉书.宋宁宗嘉定元年蔡琪家塾刻本.

[4]班固.汉书.景v本,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百衲本,1998.

[5]班固.前汉书.乾隆四年武英殿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缩印《二十五史》本,1986.

[6]班固.汉书.明崇祯十五年汲古阁刻本.

[7]班固.汉书.元大德九年太平路儒学刊本.

[8]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

[9]洪迈.容斋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0]荀悦,袁宏撰.张烈点校.两汉纪.中华书局,2002.

后汉书范文第5篇

2、出处:

《尚书·君陈》:“惟日孜孜,无敢逸豫。”

《后汉书·鲁丕传》:“性沉深好学,孳孳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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