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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教育经费 策略
当今社会是知识的社会,为了适应所面临的激烈国际竞争,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高校招生实行扩招,全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超常发展的阶段。仅2005年到2010年6年间,普通高校从1792所发展到2358所;招生人数从504.46万人增加到661.76万人;在校生人数从1561.78万人增加到2231.79万人(见表1)。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教育投入的增长明显落后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的资源极为短缺,教育事业大发展的需要和有限财力的矛盾非常突出。在保证教学质量的情况下,大学的发展碰到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同时,我国整个高等教育资源又存在配置不均、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高校的经费使用效率上。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高校是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的事业单位,是一个纯消费部门,经费由国家拨,没钱就向上要,在经费使用上存在很大的伸缩性,高校由于长期缺乏自身平衡预算的压力,理财的能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对经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与衡量的机制,在经费的使用上大手大脚,造成经费支出的盲目与浪费,这一问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现了资金紧张与资源浪费并存的现象,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对高校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教育大众化对高校预算管理的创新提出了挑战。
一、高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执行预算管理中缺乏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一般的高校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经费项目执行结果缺少考核,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合理开支经费和节约使用经费的单位没有进行必要的鼓励,调动其合理使用经费的积极性;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制形同虚设,对违规使用经费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没有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对其经济效益缺少必要的考核,或考核后没有配套的奖惩措施,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由于预算目标不科学,预算资金在各院(系)、部门间的分配时,只考虑院(系)或部门人员和学生规模的因素,并没有考虑到各院(系)、部门的绩效情况。只注重投入,而不注重产出。由于无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全校普遍存在轻视成本核算,缺乏效益观念的现象。各院(系)、部门基本上依照学校下拨多少经费,办多少事,钱不够伸手再要,既无长期打算,又无通盘筹划,经营理财无从谈起,更不用说成本核算。造成投入不讲效益,花钱不精打细算,大手大脚,浪费严重。同时由于高校水电费、邮电费等办公费直接由银行代扣的支出项目,没有按院(系)、部门进行管理,预算管理的责任没落实到具体的部门,“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十分严重。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的激励机制,绩优没有奖励,绩差没有惩罚。造成各院(系)、部门忙于追加,争夺资金,财务部门忙于搞平衡,资金一拨了事,无力跟踪查效,资金利用效率低下,部门之间资金矛盾加剧。
2、在预算管理中对“人”的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预算只是财务部门一家之事,参与预算编制的一般为与财务事务相关的人员,缺少了解高校运行及建设发展的相关人员参与预算研究。尤其是预算编制及调整缺乏自上而下的动态化真实数据,编制预算人员对纷繁复杂的业务活动及变化情况的了解有较大局限性,缺乏缜密、科学的论证,使预算不切实际。同时,高校在制订预算时,多数是根据高校总体经费规模的大小,结合各院(系)师生人数、工作量等情况直接确定各单位各项目经费预算,很少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在预算执行上,没有要求部门编报经费使用计划,也无法落实对具体支出项目的控制。在预算考核上,未建立相应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对各部门的预算经费难以做出准确、具体的分析和评价,对资金的使用效益也难以正确评价,容易造成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不强和预算执行不力的情况。
多数高校都没有实行职工参与预算指标的制定,预算执行中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较少理会等。这种情况下制定的预算指标如果高不可攀,职工就往往缺乏信心,对领导班子产生疑虑,一旦未达目标,易造成人心涣散。相反,如果预算目标松弛,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院系和广大教职工是高校预算的实际执行人,没有他们的认同和参与,预算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将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容易受到抵触。因此,经费预算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活动,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要有利于发挥每个教职工的优势,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将职工的个人成长和企业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做人的工作,始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使高校沿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二、高校教育经费预算实施保障策略研究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审计范围科研项目一般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其中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由于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众多,而审计力量有限,无法实施全面审计,因此,高校应按重要性原则将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及学校重点关注的科研项目纳入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其中,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等纵向科研项目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的横向科研项目金额标准按高校自身管理需要确定。
(二)审计的主要程序 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程序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为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过程控制作用,在实施跟踪审计阶段,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要求其自行改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的同时通报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科研项目的高效、有序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程序如下:
(三)审计所需的主要资料 审计所需资料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在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结题阶段分别报送。立项阶段资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审批文件、项目组成员构成及分工情况、项目预算书(含预算调整资料),项目立项相关各类合同(协议)、学校及项目组制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阶段资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如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招标资料,固定资产清单,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说明,为完成科研项目所签订的测试加工费、物资采购等关联合同、项目执行期财务报表(季度、半年度、年度)、账簿、凭证,项目中期考核及验收资料;结题阶段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绩效报告等。审计部门在取得资料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内容
(一)项目立项阶段(1)立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计人员参加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及申报会议,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立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审查立项资料时,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的审核结果,尤其要关注学校是否已对科研项目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履行任务能力、业务相关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是否了解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外协)方的关系,防止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及学校资源等。其中,对横向科研项目还要审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是否取得合同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资料,是否对项目组所提供技术(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避免侵权;合同条款是否经过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或法律顾问咨询,并履行合同授权审批制度;涉及保密的,是否签订保密合同等。
(2)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是项目经费管理的重要依据,预算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申报成功与否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效果。审计中应关注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合规,主要包括:第一、预算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如劳务费预算是否与控制比例相符,重大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是否综合考虑了学校现有相关资产存量及共享情况,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预算是否按规定分别由项目组和学校编制,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预算支出项目或与项目无关的额外支出项目等。第二、配套资金额度是否明确,预算总额是否分解至科研项目各子课题,合作(外协)单位经费是否有明细预算。第三、项目预算是否经过学校预算评审,并按评审建议调整预算编制。
(二)项目实施阶段 (1)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是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按照预算书(合同)要求执行预算。审计中应关注:第一、项目经费收入是否完整、准确,纵向科研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横向科研资金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按时到账,配套资金是否足额落实;所有科研经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脱离学校监管形成体外循环的现象;所有科研项目是否按不同资金来源,按不同项目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第二、项目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预算书(合同)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科研经费。审计时应注意审核各类单据及各项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如有无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或使用与科研无关的个人家庭消费发票或科研项目启动前的材料、设备等发票套取科研经费;有无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劳务费;有无将项目经费用于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有无以旅游门票、礼品费、非项目组成员差旅费等报销差旅费;有无以旅游公司开具的大额会务费报销会议费;有无以咨询公司开具的大额技术咨询费报销专家咨询费,或将专家咨询费违规付给科研项目组相关人员;有无违反国家及学校采购规定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情况。
(2)预算调整情况。由于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当预算变更时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变更程序,才能防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互脱节,并为日后顺利通过财务验收打好基础。因此,在跟踪审计中必须重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预算调整需要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如下:第一、需要报批的调整事项: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财政部批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第二、学校有权调整的事项: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第三、一般不予调整的事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第四、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情况。利用科研经费自制和购置的固定资产以及科研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中应关注:第一、固定资产购置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需要招标采购的或涉及政府采购的,是否按规定采购,资产采购变更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变更审批程序。第二、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或按合同规定处理。第三、因完成科研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是否及时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第四、资产处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私自转让、牟取私利等情况。
(4)外拨(转拨)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据报道,个别高校存在假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的现象。审计中应关注:第一、合作(外协)单位、外拨(转拨)经费额度是否在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中已经明确,是否经科研及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第二、外拨(转拨)业务是否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是否依据经费外拨(转拨)批件、项目合同、协作单位的合法有效财务凭据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将款项转入非合作(外协)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
(5)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根据规定,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变更、更名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科技部批准。因此,审计中应适当关注学校是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三)项目结题阶段(1)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不符合预算(合同)规定的收支。
(2)结题结账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科研项目是否按任务书(合同)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及财务验收,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是否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了项目延期手续;项目结题后是否及时结账,是否存在项目结题后科研经费长期挂账,由项目组继续使用的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是否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结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规定: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结账手续。
(3)结余资金管理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上缴或作为后续研究费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是否按合同或当事人约定使用。如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结余经费(完成项目或因故终止项目)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264号)规定,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
(4)项目绩效情况。审计部门在审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绩效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自身科研项目绩效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判断科研成果是否达到科研任务书(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并对科研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配套措施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建立良好的科研审计内外环境(1)领导的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科研人员的理解是做好科研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基础。审计部门应与科研、财务、资产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明确跟踪审计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到审计工作到位不越位,并积极主动地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宣传与培训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消除科研人员对审计工作的疑虑,营造良好的科研审计氛围。(2)健全有效的审计制度体系和良好的审计职业综合能力是做好科研审计工作的内部环境基础。因此,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体系的同时,加强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夯实内部环境基础。
(二)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形成科研经费监管联动机制科研经费监管工作,需要由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纪委、监察、院系和广大师生共同完成。工作中,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形成科研经费监管联动机制。(1)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共商平台,审计部门与科研、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共同研究,综合考虑学校科研经费的总体情况、单项科研项目经费规模及项目重要性的基础上,共同确定科研项目重点审计范围,并将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通报。(2)利用校内局域网连接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信息系统,形成科研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各职能部门及时、全面获得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及跟踪审计信息,并由科研、财务部门指导、监督科研项目组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保证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
(三)实施科研经费内控审计,促进学校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要做好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围绕高校总体科研项目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要素,审查科研项目内控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并及时查找设计及运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合理保证科研项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达到促进科研项目科学高效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目的。科研项目内控审计中,应重点审查是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是否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业务权限、审批程序;是否明确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校(院)长的领导责任,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管理责任,院、系、所及其他校内科研机构的监管责任和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内控制度,如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及其他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是否适当采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和信息内部公开等方法,管理和控制科研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题结账、科研成果鉴定等过程,确保科研资产安全完整,经费收支合法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控平台;路径
1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现状
1.1基本现状
科研作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并将其放在首要战略地位,不仅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还持续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2014-2019年我国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增长170.13%。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其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大量科研经费投入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较好的调动了科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19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当年中国国内论文数量为44.8万篇,其中66.3%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国的SCI论文占到世界总量的21.5%。如何管控好海量的科研项目和配套经费,这不仅关乎科研项目的成效,更是防止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甚至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管理者必须解决好的实际问题。
1.2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际运行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一是对科研预算编制不够重视。二是科研预算编制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三是科研预算编制和实施未形成合力。四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五是科研经费的适用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重立项,轻管理”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二是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缺乏专业指导。三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过于笼统。四是相关部门本位思想严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五是科研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不够。
2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路径
以“做好两个优化,搭建一个平台”为纲,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2.1做好制度优化
制度就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好的制度,有利于推进工作,不好的制度,不仅影响甚至阻碍正常科研工作的开展。目前高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散见于各处,且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僵化、老化,与实际有一定脱节,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执行者遵守,也不便于监督者执行,所以优化整合现有制度,夯实科研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基础,是提升加强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之基。
2.2做好流程优化
流程是事物进行过程中的次序或顺序的布置和安排,是向既定目标有序前进的保障。简洁、明了的流程是避免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针对该校目前科研预算管控流程不清晰,链条冗长的实际,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流程,删除多余环节,减少不必要环节,组合重复环节,保留必要环节,让流程中的管理层掌控目标,各部门明确在各环节中的职责,经办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大家按部就班,高效推进科研预算管控工作。
2.3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
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即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全校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发设计集科研项目和经费预算两大板块为一体,功能涵盖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结项审核,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经费审计等流程,管理层、各部门、各经办人多层级参与的信息网络互通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提高该校科研经费费管理工作的效率,让项目信息在该平台实现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变科研经费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管理。
3搭建信息平台的构想
3.1项目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旨在通过系统手段,科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全流程中的各种行为。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调整、预算监测四个模块。3.1.1预算编制模块为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项目预算编制。对于项目审核通过已经立项的项目,用户(项目责任人)可以在系统进行预算编制,用户页面展示个人所有立项项目的预算编制状态,分为“未编制”、“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并可以查看预算编制当前状态的全部内容,“待审核”、“审核通过”状态的预算不可进行修改。(2)支出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支出类别页面,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管理费、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支出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支出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3)来源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来源类别页面,包括企业经费、捐助经费、单位划拨经费、自筹经费、政府专项经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收入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收入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4)预算提交。用户完成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填报,形成完整的预算方案后,将所有预算内容汇总后提交到项目所在部门处,项目所在部门初审后,将项目预算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3.1.2预算审核模块实现预算编制的线上审批决策,同时保证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及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预算审核人员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根据接受的信息,维护管理预算审核委员会的人员信息,确保预算审核人员确定后能够及时获取审核权限,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目标相关性审核。该模块中,预算审核人员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项目任务目标,各项支出是否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3)政策相符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项目预算涉及的政策及制度,预算审核人员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及财会制度,符合经费管理规定,预算的开支范围、额度、标准是否符合具体规定。(4)经济合理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同类科研各子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审核人员可以参考同类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核支出的经济合理性。(5)预算审核意见汇总。预算的分类审核完成后,在预算审核组负责人处汇总意见,预算审核组负责人依据上述意见,对预算编制提出整体意见,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反馈给系统。(6)审核意见反馈。系统根据审核人员的结论意见,将审核通过的预算编制存档,并将预算编制状态调整为“审核通过”,展示给项目组;审核不通过的预算编制则直接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3.1.3预算调整模块考虑到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主、客观条件变化,保证预算的严肃、合理性,为项目开支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防止预算的经常性更改,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调整申请。项目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调整页面进行申请,填报预算调整的子科目、原因、金额等格式化文本,向预算审核委员会进行提交,状态标记为“已提交”。(2)预算调整审核。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后,系统向预算审核委员会推送相关申报情况,预算审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状态标记为“已审核”,并反馈至系统管理员处。(3)预算调整执行。系统接收到审核组的意见后,对于“审核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根据预算调整的审核意见,记录预算调整审核全过程,根据预算调整申请的内容,调整系统内预算指标,向用户反馈审核通过的意见,并更新项目预算编制,用户界面显示预算调整审批的过程及结果,展示更新后的预算编制内容;对于“审核不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将申请反馈至用户处修改,用户可以撤销或者重新申请。3.1.4预算监测模块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执行信息查询。预算执行模块与财务系统对接,通过请求调用财务系统数据,展示项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供项目组及管理人员查看。(2)预算监控。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将项目进度与预算进度进行匹配,在系统内设置项目预算执行的临界值。当项目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情况达到临界值,系统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财务系统,并由财务人员操作财务系统,暂停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报销。同时,系统向用户发送通知告知冻结情况,提醒用户及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用户发起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获得批准后,系统根据新的预算编制情况,为用户调整预算执行指标,并向财务系统发送信息,解除相关费用报销限制。(3)预算执行报告。系统定期对全部项目进行预算执行数据收集,从收入、支出、效率等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生成预算执行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供其进行决策参考。(4)项目资产入库。项目组购买设备、材料或研发出实物成果,交由运营管理部门进行采购、运输、入库、保管,当项目组需要使用时,应通过系统向运营部门申请使用。(5)预算评估考核。项目过程中,考核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评审,审核评估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与考评系统对接,将预算执行情况与个人考核考评相挂钩,作为评估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6)预算审计监督。项目过程中,审计及监督部门能够随时介入项目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时,监督部门通过系统向项目组发出通知,要求整改或中断项目。
3.2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是管理项目研发进度,实时追踪项目进展情况,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研发计划、研发实施进展、阶段评审三个模块。3.2.1研发计划模块在管理研发计划文本档案,通过研发计划生成各项进度指标,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计划申报。项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发计划申报界面,填报格式化研发计划文本,明确研发任务、研发周期、研发用途,细化计划任务及时间节点,项目研发计划被提交至项目管理人员处,进行研发计划审批。(2)研发计划审核。用户上传研发计划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操作,审核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将意见反馈至用户,由用户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用户可以查阅研发计划书。审核不通过的,用户需要重新修改提交。(3)研发计划任务分解。研发计划审批后,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研发计划,为研发人员提供量化可视的研发进度指标,分配工作任务,研发人员完成指标内的工作后,相应的进度将提高。3.2.2研发实施进展跟踪监测进度完成情况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工作上报。项目组成员定期上传个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格式化文本,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汇总,形成项目组定期工作计划、总结后上传至主管部门。(2)研发进度量化。系统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与研发进度计划相匹配,量化评估研发进度后,将工作内容及工作完成度更新至工作任务界面,供有权限查看的用户了解项目实时进展。3.2.3阶段评审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阶段报告申报。系统根据项目计划书,设置关键时点提醒功能,用户将接收到系统发送的阶段报告上报信息,用户需在研发计划所列示的重大时间节点前,整理阶段工作成果,填报阶段成果格式化文本,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阶段报告评审。用户上传阶段报告后,系统管理员将报告发送至评审人员处,评审人员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长处汇总后,系统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评审意见作出后,如评审通过,则阶段报告任务完成,相关报告归档并不可修改,供相关人员查阅调取;如评审未通过,用户可以进行一次申诉,提交补充材料后由评审人员审核;如申诉未成功,则相关阶段报告作废,状态显示为“审核未通过”。
3.3项目结题管理
项目结题管理旨在规范项目结题流程,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成果转化,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项目结题管理模块有以下功能:3.3.1结题申报(1)项目结题报告上报。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组全部工作研究资料,撰写格式化的结题报告,提交项目工作总结、研究结论及成果运用方式方法,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2)报销终止模块。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组成员在结题截止日前报销所有财务费用,所有报销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向财务部门发出账户冻结指令,终止项目相关的一切报销行为。(3)资产清查系统。财务系统受到项目终止指令后,会同运营部门清点核对项目资产,将系统中的资产全部列入封存状态,关闭资产申请使用功能,编制项目资产负债表及预算执行表后由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财务报表发送给项目负责人。3.3.2项目结题评审一般由财务、科研、运营、专家等多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评审:(1)部门评审。项目组所在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审查提交材料,归档项目材料,科研技术申报及管理,将所有资料汇总提交至科研主管部门。(2)科研主管部门初审。科研主管部门接受所有部门的项目结题报告,统一进行归口管理,同时对材料完整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后将对应资料权限开放给相关评审部门。(3)运营管理部门评审。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的实物成果,对项目组提交的实物成果完成入库封存操作,对实物物资出具保管及处理意见,同时出具会签的评审意见。(4)财务管理部门评审。财务部门收到项目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财产作出清算工作,完成项目结题财务处理,在系统中录入项目结题时间节点的资产负债情况,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出具评审意见。(5)专家组评审。专家受到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任务完成进度、成果结论、运用转化等作出专业评价,出具科研报告验收意见。(6)科研主管部门终审。科研主管部门汇总各评审成员单位的评审意见,形成总的评审意见书,向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分发,再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反馈至项目组处。3.3.3项目结题对于项目结题终审状态为“已结题”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配合项目结题。项目结题后,项目组用户显示项目为“结题”状态,同时关闭项目的所有修改操作功能,归入历史档案作查询调阅使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在完善科研经费申报流程和审批流程的同时,提高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的科学性,以实现科研项目全过程管控。项目在实施工程中,通过系统及时汇报进展,让决策部门了解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目标及任务。监督人员能够动态调阅项目经费的申报审批文件,将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的情况形成指标,录入项目考评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阶段性评估,杜绝考核和拨款两张皮的问题。同时,通过平台高效的档案管理功能和用户行为记录功能,防止角色缺位错位,甚至违规操作。最终实现一个平台既要管科研项目的“出生”,又要管科研项目的“成长”,还要管科研项目“消亡”,更要管科研项目全程可复盘追溯。
[参考文献]
[1]邵亚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以S大学为例[D].苏州:苏州大学,2016.
一、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的组织实施程序
科技部条财司2010年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对财务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课题结束后,课题承担单位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专项经费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在提交财务验收申请的同时提交课题相应的审计报告,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在提交财务验收报告后,接受科技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结题财务审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进驻被验收单位,提出财务验收意见,并反馈给课题承担单位;需要整改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应于接到验收意见后15日内完成。如图1所示:
此处,要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指课题承担单位在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表的基础上,接受科技部指定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验收是以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和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经费预算为依据,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可见,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验收是财务审计最终指向。
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存在的问题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财务验收涵盖面广、 内容众多,在验收操作环节,专家组一般参照六个方面的指标,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意见表》中有详细列示(见表1)。
根据考核指标,结合考核内容,财务验收最终形成三种结果,分别为:通过验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和不通过验收。严格执行预算,经费使用合理的,通过验收;经费使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但经整改后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按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处理;存在违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通过财务验收行为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在具体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识淡薄 不少课题负责人认为课题是自己争取的,使用权、自也应该在自己手上,这种错误观念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科研经费使用的不规范。在经费报销过程中出现了个人招待费、家庭电话费、私家车运行费等消费类和生活用品类的票据,这些支出将直接影响课题的检查验收。同时还存在一种思想,认为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规范不是自己负责,只要财务部门认可就万事大吉。对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不仅是科研经费的使用者,更是责任者,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很明显,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的使用者、管理者和责任者,只有加强项目负责人对经费规范使用的意识,才能在源头上改善经费的管理,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资料不完整 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中,最常见问题就是资料不完整,缺少附件。缺失的附件主要包括: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设备明细账(单价5万元以上)、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复印件,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等原始凭证。相关附件是证明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的重要凭据,财务验收专家无法在缺少附件的情况下对经济活动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的单独核算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主要原则,同时也是对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基本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未设置专门的项目或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因此无法在账务中区分项目的资金活动与单位的其他经济活动,未能实现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八项不得通过验收行为的第二项,即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四)经费开支范围、标准随意与支出未执行预算书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中的各项支出必须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同时,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开支标准,如出国人员费用、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超标准支出不予确认。但有些项目却出现了课题经费支出与研究项目不相关,开支标准过高等不合理问题。课题开支范围未履行预算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集中体现在:(1)劳务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劳务费的支付对象为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以劳务费名义发放课题组人员费用的情况比较普遍。(2)设备购置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仪器设备。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购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按合同书约定增添设备,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设备,或者列支实验室维护改造费;在国家严格控制设备购置的规定下,超预算增添设备,并且未履行报批手续等。
(五)预算调整未履行规定程序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验收过程中,支出科目在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未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的项目,势必直接影响到财务验收。
(六)自筹经费配套不到位 自筹配套经费是项目经费的重要资金来源,其到位及使用情况是关系项目能否全面完成的关键。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项目承担单位没有以自有货币资金或者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自筹经费,而是归纳、统计出单位财务账目中和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作为筹资的一种形式,这同样视为自筹经费配套不足。根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是财务验收不通过的行为之一。
(七)课题承担单位无法监管课题合作单位的经费使用 项目研究是一个整体,包含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共同劳动,经费执行同样如此。项目合作方经费使用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经费的执行效果。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一些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但项目合作单位出现了一些不合规的情况,如未单独核算、未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费用、预算调整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等,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
(八)结余资金与应付未付资金概念混淆 结余经费在项目验收工作结束后,按原渠道上缴科技部。财务验收认定的应付未付资金和预计支出,不属于净结余经费,可以留在研究单位继续使用。常见属于应付未付和预计支出的内容包括:购买设备或材料但尚未支付的货款或质保金,测试化验加工结果已被采用但尚未支付的费用,项目验收的相关支出,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专著、文章的出版费等。一些项目承担单位甚至承担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常常混淆结余资金和应付未付款,将课题结存的应付未付款误认为专项经费的结余资金,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本应留在课题继续按计划使用的费用,却要按规定原渠道上缴科技部。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完善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十一五”期间,为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和科技部相继出台和完善了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和制度。其中有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加强与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科研管理的水平和经费使用的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预算执行 (1)掌握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按预算书和项目进度执行预算,专项经费的支出应执行国家经费管理办法的开支范围和标准。(2)严格履行预算规定的调整程序。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课题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在超过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
(三)完善科研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 (1)建立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根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科学和切合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经费审批权限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2)加强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单独项目统一管理,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采取项目负责人和经手人双签、财务人员审核的模式,课题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项目批复的预算执行,相关会计资料保存完善。
(四)强化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项目经费监督体系,重视对项目的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和控制体系,做到对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中期检查实效,中期检查中不仅要重视项目完成的科研成果,也要重视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和支出科目预决算完成情况。加强对合作单位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考虑通过按执行进度分期拨款、强化项目事中检查、严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重大经济事项一支笔制度等。建立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的目标,对其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合同约定核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不能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同时必须提供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作为财务验收报告的附件。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经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申请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课题预算的行效率。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不得转移结余经费,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06]160号。
[2]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06]219号。
广州市是全国第一个公开会议经费预算的地方,市本级各部门2014年会议经费预算2.26亿元,相当于“三公”经费的近一半。其中该市所辖的花都区2014年会议经费预算2850万元。在2014年的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给花都区算了一笔账,按一年250个工作日计算,每天的会议费要超过11万元,按该市规定的最高会议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80元计算,每天参会人数则高达407人,比国家规定的二类会议的规模还要大。于是,新华社在报道这一消息时,采用的标题是:《一年花费上千万每天开会数百人》。
自从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来,各地少开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不开会、可通过视频开会的不再集中人员开会等等做法,媒体不时地有所报道。这些做法和效果,自然是值得肯定和赞许的。但一年下来,总共开了多少会、花了多少钱、效果怎么样?这才是衡量改进会风的重要依据。广州市近年来也有许多改进会风的亮点,但一算年度会议经费预算的大账总账,不禁令人吃了一惊。广州市在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时,除了“三公”经费之外,又将会议经费单独列出,在全国率先公开,因此不仅引起了人大代表,而且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没有单独公开会议经费预算的地方,是否也存在像广州市这样的情况,这则是很值得仔细查一查,切实加强监督的一个重点。由此可见,对于改进会风不能盲目地满足于某个时间段少开了几次会、开了几次短会,以及“没有摆放鲜花”等表面现象。而是要从总体上科学地评价会风,从经费上具体地审查支出的合理性。尚未公开会议经费预算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政府关于召开各类会议情况的报告,对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经费进行审议,并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则是十分必要的。
广州市41个本级部门及下辖区的会议经费预算,在政府网站公开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有的单位回应说是将其他科目的经费“打包”纳入到了会议经费科目之中。这就更值得警惕了。新华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下,公款接待的口袋越扎越紧,于是不少公款吃喝的支出就隐藏在了“会议费”的账单里。结果会议费成了一个“筐”,什么不好报销的支出都往里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