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半句再见

半句再见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半句再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半句再见范文第1篇

一、班主任必须系统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科学理论

班级文化建设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班主任作为班级文化建设的实践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良好的个人素质,是指班主任作为一个人,其自身的发展是完善的,包括他对于教育的事业心,他的教育信念,他对于人的普遍关心,他的潜移默化的教育能力,等等。如果他没有这样的人文素养,那么要想成为一个班级精神的灵魂,是绝对不可能的。班主任只有掌握了教育的本质、教育的规律、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形成了相应的个人素质才能,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班级文化建设实践,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相应的个人素质,才能成为班级的灵魂,成为班级精神的灵魂。正确的教育,是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必然反映了受教育者普遍的需要。只有在深刻的教育理论中,才能正确反映受教育者的普遍需要,并提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只有正确把握了素质教育的精神,班主任才能成为班级积极精神的灵魂。

二、班主任必须努力做到人格的班级精神化

班主任人格的班级精神化,就是说班主任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自身的文化素养感染、教育、影响学生,以自己的价值观念、教育理念在班级文化的建设中引导学生塑造良好的班级文化精神,最重要的是班主任必须以自己的行动所实践的价值观成为班级群体的主导价值观。因为学生受班主任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长远的。班主任从受教育的程度、社会的阅历、文化的内涵、对事物的把握和理解等各方面都远远高于学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发展。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他的知识和能力并不一定是在学校学习中完全掌握的。相反,他在学习中所受到的文化熏陶、环境氛围,周围同学的影响可能对其学习兴趣影响、人格的养成有更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不仅要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做人的道理,更需要以自身的人格魅力、自身的文化素养感染、教育、影响学生,以自己的价值观念、教育理念在班级文化建设中引导学生塑造良好的班级文化精神。为此,班主任要在新形势下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俱进,育人为本,育人育己,服务教育,服务学生,以至上的“大爱(爱国、爱党、爱民族、爱教育、爱学生)、以至诚的心灵(爱心、信心、恒心、细心、耐心)、以至善至真的品质情致(健康、乐观、宽容、豁达、坚韧、丰富)、以亲和的各种语言(口语、神态、行为、肢体、心灵)、以巧妙的方式和适当的机会滋润学生成长的心田”。

三、班主任必须具备张弛有度的管理能力

班主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张弛有度。在班级文化建设中,班主任必须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班级管理和班级文化建设实践中丰富、充实和发展自己。开展班级文化建设是班主任实施有效班级管理的一部分。学生参与班级文化建设其实是一种自我管理的过程。一是在教室布置和学习环境美化上,要充分听取学生意见,许多具体的地方还应要求学生亲自动手。布置教室的目的是营造赏心悦目的学习环境,标准和尺度应由学生把握。班主任只要全身心当好他们的参谋和助手就够了。二是在制度建设上,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将制度约束转化为自觉行为。班主任要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广泛吸取学生的合理化建议,与班委会一起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再按照计划制定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可信性,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制度不仅是教师的主观要求.而且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必然需要。三是在制度的执行上,让学生相互监督,自我管理。制度的关键在于检查督促,否则就是一纸空文。如今的学生大多已从传统拘谨的“封闭型”、“内向型”转变为“开放型”和“外露型”,教师在管理上一手包办,往往令他们反感,效果难免事倍功半。在小学班级制度的检查督促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正确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督促。班主任要善于抓住并解决主要问题,当好“参谋”,日常管理可以放手让学生做。这样既实现了学生自我管理,又锻炼了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可谓“一箭双雕”。

四、班主任必须成为班级文化建设的引领者

半句再见范文第2篇

原文:

《吴门会故人楼文渊》朝代:明    作者:贝翱

忆曾相识自儿童,二载云间笔砚同。

深院抄书桐叶雨,曲栏联句藕花风。

半句再见范文第3篇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三大主题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第二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意见》,扎实开展了“三讲一收看”活动,并组织班子成员去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的江油司法局学习了经验。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大调解“机制,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现已转入分析检查阶段。

在“三大主题活动”中,机关各股室利用双休日结合本职工作对基层司法所长及08年新进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局的安排,为确保每位参考人员都能按期参加“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在线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方案,并于**年5月22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

通过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县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加快、一构建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二是编印并发放了《农(居)民读本》47600册,县委书记廖明为读本作了序;三是年初与93个责任单位签订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责任书》;四是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五是结合**县新城区建设,深入到龙安镇涉及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的村社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5.12”期间,与全县工作组一道在**镇开展灾后重建集中整治巡回法制宣传;六是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我局正认真搞好调研,撰写高质量的汇报材料;七是每季度到示范单位指导一次工作,制作了一期“普法园地”节目,深入到5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部门、村(社区)、企业、学校等5个层面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搜集“法律六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以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完善“有纠纷找司法”的大调解机制,整合辖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坚持边预防、边排查、边化解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大调解、大稳定、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府办发[2007]114号),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使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最前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我局根据司法所工作职能,组织编印、发放了《司法助理员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司法助理员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排查矛盾纠纷数据库,每月22日按时收集、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规范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70件,调解成功761件,履行761件,防止矛盾纠纷引起自杀4件4人,防止民转刑11件1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1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285人。半年共发放补贴的规范化调解案件174件,发放案件补贴7500元。二是司法所建设“政府交钥匙”工程抓得早,抓得实.首先,成立了司法所重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计划,落实了方案,打捆重建责任明确;其次,在工作方法上与乡镇政权建设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招投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灾区后极重灾区建设;再次,积极主动深入到乡镇参与具体工作,并协助乡镇做好了与县级各部门的协调工作。25个恢复重建项目(24个司法所建设、1个办公楼加固)现已开工2个,准备开工2个,进入招投标12个,立项4个,进入设计阶段5个。三是按照市局安排,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全县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9名执业人员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从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达到了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市、县要求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需要,印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的计划》(平司法[**]12号),提出了**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资金保障、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二是现已动工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和白马、水晶2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多次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咨询程序等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并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平司法[**]35号)文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半年共完成了106件法律援助案件及1056人次的法律咨询服务,多次深入平通、**、水观等重灾乡镇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接受宣传人数2800余人次。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面铺开,县委办、县府办于**年3月9日下发了《关于**年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发[**]4号),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加强了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我,均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半年共摸底社区矫正数88名,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解除矫正3名,解除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为零。

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委办[**]28号)文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四财蓄胜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半年回归人员22人,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六、公证律师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公证处、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签订了**年目标责任书。公证处积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对因地震灾害引起的遗产继承、子女变更监护人、收养、财产分割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做到服务周到、程序简化,安抚了受灾群众受伤的心灵,实现了法律服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

律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在律师队伍中加强了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为灾后重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七、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

一是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我局努力下,今年**省司法厅给我局捐赠了C—RV汽车1辆、一体机一台、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数码相机15部,价值50万元。县委政法委在政法应急资金中拨付25万元支持我局购买一辆雪佛莱越野车,用于灾后重建法制宣传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八、积极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了**6户遇难学生家长“一帮一”的安抚和重建工作。

二是在灾后重建中,按照县委的部署,把让受灾群众早日住进永久性住房为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平通镇石坝村334户农房重建、40户加固维修的工作,协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宅基地、建材、火砖等方面的困难。截止目前,共有重建户333户,已开工210户,主体完工200户,已入住户190户。

半句再见范文第4篇

文章从LED的特性分析入手,结合医院建筑中的应用实践,阐述了LED平板灯具的使用特点,为在医院室内照明领域的应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LED 平板灯具 照明

一、引言

LED(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被称为第四代照明光源或绿色光源。它采用固体封装,结构简单、耐冲击、耐振动,同时LED光源无紫外光、红外光等辐射,且能避免荧光灯管破裂溢出汞的二次污染,具有体积小、耗电少、寿命长、高亮度、低热量等特点,理论上可实现比白炽灯节能80%,比荧光灯节能50%的效果。一位美国专家曾指出,LED半导体已在电子学方面完成了一场革命,一股LED照明热潮席卷全球,掀起了照明行业“产业革命”,LED照明产业正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二、LED灯具的特性

LED是一种固态的半导体组件,其利用电流顺向流通到半导体p-n结耦合处,再由半导体中分离的带负电的电子与带正电的电子两种载子相互联合后,而产生光子发射,不同种类的LED能够发出从红外线到蓝光之间、与紫光到紫外线之间等不同波长的光线。近几年的新发展则是在蓝光LED上涂上萤光粉,将蓝光LED转化成白光LED产品。此项操作一般必搭配驱动电路(LED Driver)或电源供应器(Power Supply),驱动电路或电源供应器的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压转换为直流电源,并同时完成与LED相符合的电压和电流,以驱动相配合的组件。

LED灯具的灯泡体积小、重量轻,并以环氧树脂封装,可承受高强度机械冲击和震动,不易破碎,且亮度衰减周期长,所以其使用寿命可长达50000~100000小时,远超过传统钨丝灯泡的1000小时及萤光灯管的10000小时。由于LED灯具的使用年限可达5~10年,所以可大幅降低灯具替换的成本,又因其具有极小电流即可驱动发光的特点,在同样照明成效的情况下,耗电量也只有萤光灯管的二分之一,因此LED也同时拥有省电与节能的优点。不过因为LED的部份技术尚显不足,所以起初使用在灯具上的缺点包含光品质(演色性、一致性、色温)较差、价钱偏高,且散热不易,则会导致LED灯具的亮度及电路零组件使用寿命加速衰减。近十年来随着制造技术突飞猛进,LED的热阻逐渐降低、光品质也在提升中。2008年,除了LED白冷光的发光效率已达到100Lm/W外,LED暖白光的发光效率也已在2010年从现在的70Lm/W提高至100Lm/W。与现在其它通用光源相较,钨丝灯泡约15Lm/W、萤光日光灯约45~60Lm/W、HID灯约120~150Lm/W,LED的发光效率明显渐具优势。以下是针对LED及其它常见灯具的性能比较:

照明方式特点,白光LED热源少、操作环境广、小型化、耐震动、光束集中。日光(萤光)灯萤光灯省电,但废弃物易碎有汞污染等问题;白炽钨丝灯泡低效率、高耗电、寿命短、易碎。

LED灯有高效、环保、寿命长的特点。但是常用LED灯的人会发现,LED由于光亮度特别大,很容易使得光能变成热能,使得LED灯很热。这时,如果LED灯具不能尽快散热,它的寿命就会大大的减少。

LED采用铝外壳能够增加灯芯的寿命,铝外壳容易散热,外观精美,重量轻巧,使LED灯看起来标致。但是铝制灯杯造价比较贵,制作成本很高,灯杯须由专用车床进行加工。故制造成本较高,铝灯壳只用于高质量的LED灯具中。

三、LED灯具与T5节能灯的优劣势分析

(一)与普通日光灯管相比,LED稳定性强寿命长

采用电子驱动器的荧光灯管连续工作时间可超过8000小时的很少,但LED灯具能够无故障工作50000小时以上。照明成本不仅涉及灯具的初始成本,还涉及灯具所消耗的能源成本,灯具无法正常工作时更换灯具所需的劳动成本,以及所需灯具更换的平均频率。从这一概念出发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LED光源是荧光灯管光源价格的数倍左右。LED灯具的市场早已启动,到现在已形成新兴产业。目前半导体照明主要以光色照明和特殊照明为主,并向普通照明扩展。具体来讲,近几年内,半导体照明市场将广泛应用在各种信号灯、景观照明、橱窗照明、建筑照明、广场和街道的美化、家庭装饰照明、公共娱乐场所美化和舞台效果照明等领域。事实上,我们身边已经随处可见它的身影:电脑显示灯、手机按键和屏幕的背光源、汽车尾灯、建筑物灯光、交通信号灯、路灯等等。美国能源部预测,到2012年前后,美国将有90%的白炽灯和荧光灯将被嵌在芯片上的发光体——半导体灯替代。日本从2008年开始用这种半导体灯替代50%的传统照明灯具。科学家测量发现,在同样亮度下,LED的电能消耗仅为荧光灯的1/2,寿命则是荧光灯的5倍以上。由于LED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专家们称其为人类照明史上继白炽灯和荧光灯之后的又一次飞跃。

(二)LED (平板)灯具与同等亮度T5节能灯耗能比较(见下表)

(三)LED平板灯特点

1.LED平板灯是采用液晶背光技术及高效LED芯片,独特的散热设计,确保LED功效高、光衰低、寿命长;

2.表面光洁亮丽发光均匀,柔和不刺眼;

3.100~240VAC输入电压,电源效率高,启动时间短、不闪频;

4.灯具重量轻,易安装,环保、安全、无污染,符合RoHs规范;

5.性能稳定,维修率低,通用性强,安装方便节约空间;

6.LED平板灯寿命长达3万小时以上,即使频繁地开关也不会影响产品寿命;

7.绿色环保照明产品,不含水银、铅等污染元素材料;

8.LED平板灯无紫外光线、无红外线,免使被照物受辐射伤害;

9.采用柔光技术使LED平板灯扩展为面光源,消除眩光、视觉疲劳,升华视觉效果;

10.LED平板灯显色指数高,色彩还原性强,视觉清晰,看物体不失真,适合高档商业照明场所使用;

11.无频闪,纯直流工作,消除了传统平板灯频闪引起的视觉疲劳;

12.劣势有:当前价格还较高,光通量还不是足够理想,当前同等照度设计的LED光源价格大约相当于传统光源的十多倍,在民用中难以承受。

四、投资及运行成本计算

(一)LED平板灯投资成本分析

门诊部及住院部LED平板灯投资成本778480+852140=1630620,总功率为48430+51406=99836瓦。按照50000小时的使用寿命,每天使用16小时,每年使用360天计算,可以使用8.68年,电费按照每度电0.8元计算:使用年限内使用成本为:8.68×360×16×0.8×99836/1000=3993184(元)

地下室693个28瓦LED平板灯总功率为13000瓦,投资成本263340元;每天使用24小时,每年使用360天计算,电费按照每度电0.8元计算:使用年限内使用成本为:8.68×360×24×0.8×13000/1000=779950(元)

(二)T5格栅灯的投资成本分析

门诊部及住院部T5格栅灯的投资成本302020+337060=639080,总功率为72284+76726=149010瓦。按照11000小时的使用寿命,每天使用16小时,每年使用360天计算,可以使用1.91年。同样达到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电费按照每度电0.8元计算:T5格栅灯使用成本为8.68×360×16×0.8×149010/1000=5960018(元)

地下室693个28瓦T5格栅灯总功率为19404瓦,投资成本110880元;按照11000小时的使用寿命,每天使用24小时,每年使用360天计算,可以使用1.91年。同样达到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电费按照每度电0.8元计算:T5格栅灯使用成本为8.68×360×24×0.8×19404/1000=1164162(元)

8.68/1.91×(639080+110880)=3408195(元),LED平板灯在其使用寿命内的总费用是1630620+3993184+263340+779950=6667094(元);而T5格栅灯要达到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内所需的费用为5960018+1164162+3408195=10532375(元)

(三)LED平板灯与T5格栅灯成本比较

上述计算中没有考虑维修及更换的人力成本,若考虑T5格栅灯达到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而更换5次灯具,那么按照我院3346个灯具计算,每个灯具换一次的人力成本按照50元计,总的人力成本为3346×50×5=836500(元),T5格栅灯要达到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内所需的总费用为10532375+836500=11368875(元)

在LED平板灯的使用年限内T5格栅灯的费用是LED平板灯的1.7倍,换句话说,如果我院这些区域的T5格栅灯都换成LED平板灯,那么四年就可以收回投资(具体计算省略),剩下的四年八个月几乎是不花费钱的。

五、结束语

医院照明是体现医院现代化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现代化医院拥有良好的照明系统,在明亮舒适的环境下能够舒缓患者的不良情绪,安心地等待就诊和治疗,为治疗带来积极的效果,保证医务工作者能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工作。同时缓解医护人员精神及身体的疲劳以提高工作效率。照明系统如果选择不当,很容易使细菌、灰尘积淀,而过度豪华、超标准高照度值照明将大大增加医院建设的投资,建后维护费用也将增加,不利于节能。而LED平板灯的使用将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即在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的目的。 (编辑 刘鲁)

参考文献

半句再见范文第5篇

所谓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笔者认为,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如下困惑:

一、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场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适用监视居住只能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无固定住所的情形)中执行,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本机关的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检察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绝大多数是由本机关严密控制的固定场所,从法律角度上讲,这些场所并不能准确地认为是“指定的居所”。那么他们有意或者无意地就在违法执行监视居住,而检察机关为什么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呢?原因也许是,如果依法执行监视居住,即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执行,无疑会妨害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顺利取证。如果不能切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外界联系,那么串供等妨害诉讼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因此,检察机关在自侦办案中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不按法律规定执行监视居住以顺利调查取证;二是依法在规定场所执行监视居住而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妨害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主体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与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决定的监视居住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且明确地规定了公安机关和检察两机关具体办理和移送监视居住对象的有关程序。但大多数基层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很少将监视居住对象交给同级公安机关执行,而是直接由自己行使了这一职权。由于检察机关越位行使了执行权能,又没有按法律的规定严格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地执行,因此,在上述地点获取的证据,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上往往成为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如下:1、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授权不充分,使得检察机关无权执行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2、各地公安机关警力的严重不足。公安机关尚且自顾不暇,没有其他的人力、物力来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出力。3、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不畅。我国检警属于平行关系,由于行政级别原因,各地公、检机关的关系有时不顺畅。

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侦查特别重大贿赂案件过程中,对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国家对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的重视,检察机关应当用好这一强制措施 ,健全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制度,以严格的程序推进实体公正。由于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是一般形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例外,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经常需要深入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在住处执行,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也有可能引起同案犯的警觉,导致同案犯潜逃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罪证,更有可能串供、建立攻守同盟等对抗侦查,逃避刑事追究。因此,有碍侦查的才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没有妨碍侦查的不得使用该强制措施,需要监视居住的应当在犯罪嫌疑人住处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时期,依靠公安机关进行24小时监控存在困难。因此,建立以公安机关监控为主体,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给予配合不失为一种可行方案:

1、执行机关与检察机关对监管活动要相互配合。公安机关对监视居住应当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进行,必要时由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的监控设备设施进行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时,检察机关应当配合,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委托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代为监管, 不得破坏监管与侦查分离的原则,要杜绝检察办案人员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

2、由检察机关批准家属会见。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会见申请,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依次逐级审批意见,准许会见的向执行公安出具《准许家属会见通知书》,送公安机关安排会见,侦查部门派员在场监督。

3、律师会见需要经检察机关同意。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填报《律师会见审批表》,经严格审批后,准许会见的向执行公安出具《准许律师会见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安排会见,侦查部门不派员在场监督。

4、特殊情况下的离开指定居所的审批。如犯罪嫌疑人确有正当理由 ,确需要离开指定居所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取得侦查机关的同意后,在执行机关人员的陪同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临时离开指定居所,事毕后返回指定居所。

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中,未达到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大部分属于应当逮捕但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例如受贿数额尚未到高检规定的特别重大标准,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有些还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因此,进一步加强对监视居住的监控力度就变得很有必要。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监视居住的效果,防止出现无人负责,执行机关应当设置专人,并且必须制定严格有效的监视措施,以防止被监视居住者的逃跑、自杀、串供或者毁灭证据。

因此,新修订的刑诉法明确了监视居住可采取的方式,如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与他人通信。为了防止被监视居住人逃跑等行为的发生,新修订的刑诉法还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虽然上述法律对于执行机关在操作过程中做了不少明确规定,但是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例如,通信监控的范围、时间和方式;涉及同住的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隐私保护;涉及侦查取证和律师会见场所的安全保护等等,都有待进一步明确。在长时间跟踪监控缺乏必要条件时,充分运用现代技术侦查手段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有效监控,亦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方式。可采取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1、可以有限度地中断被监视居住人执行地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互联网等对外通讯设备。

2、在非隐私保护区外设立必要的、可操作性的视频监控设备。

3、对确有妨碍刑事诉讼进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需要在被监视居住场所适当部位设置远程监听设备。

4、执行机关民警可不定时前往被监视居住场所进行抽查、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信息。

相关期刊更多

基础教育研究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广西教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