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村委会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村民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司法救济
我国是一个农村大国,村民占我国人口80%,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主要取决于村民的民利是否得到保障,村民的困难是否得到合理帮助。近年来,农村经济始终得不到大的发展,甚至有一些诱发不稳定的因素,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存在问题是一个大的原因。因此,研究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通过对湖南不同地区的20个行政村村委会建设情况、村民民主法制意识、村社会治安、村民自治等方面内容的调查,发现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村民自治工作尚存在诸多突出问题。现就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以及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谈谈粗浅的看法,以供实际工作者和理论界参考。
一、村民自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所谓村民自治,是指我国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农村基层组织形式。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农村实行的特点而实行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它有利于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村民的政治热情,有利于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有利于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然而,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也较多。
1、村委会选举中存在一系列问题。①选民不具代表性。目前农村95%以上有文化、有能力、有本事的村民都到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谋求发展,村里剩下的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的青少年。而选举时间一般都定在村民大部分离开村庄的时候,造成有文化、有能力、有本事的村民无法当上村委会干部,很显然村委会选举具有不公平性;②选举方式违背常理。发选票时不宣布交选票时间和注意事项,到了某一天突然喊要交选票,并说没填选票的选票作废,同时选票交上去后也没当着村民的面统计票数和公布投票结果,使人很难相信投票结果;③统计选票弄虚作假。在发选票时,有的人向村民不着边际的空口许诺或者请吃饭、喝酒、抽烟、给钱拉选票,有的甚至相互勾结,任意涂改选票。④用金钱代替选举。某村规定村民如果不愿参加选举可交代替选举费20元,村民既失去了金钱,又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⑤村民对选举很冷淡。每当选举村组领导班子时,有的村民随便写个名字算是完成了任务,一旦被选上,也是推三推四,有的到外地打工去了,不愿履行职责。
2、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干部工作方法落后,民主意识、法律意识都极为缺乏,甚至存在严重腐败现象。他们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有的死搬教条,有的大事小事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个人说了算,有的依靠权力压迫村民。例如:某村一个青年村民帮助他的一位朋友卖牛肉,碰到几个村干部来收税,这位卖主事先没有办理交税手续,村干部便对其罚款,于是双方发生争吵,几个村干部开着车来到卖牛肉的农民家里,以澄清事实为由带走这位青年村民,直到第二天这位青年村民家里接到罚款通知,交300元才将其赎回。此外,粗涉村民生产经营权,占用耕地不给补偿费,任意挪用村办企业资金,随意撤换村办企业负责人,强行向村民摊派不合理的负担,不向新当选的干部交接工作,使民选村干部上不了岗,即使上了岗也履行不了职责,不推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管理,上收村民的权利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3、村民自治意识淡薄。首先,村民觉得自治只是一种形式,与原来体制没有区别,是“换汤不换药”,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民主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在选举时阻挠计票、砸坏票箱、强迫他人选自己;有的村民在选举中把选票抢过来撕毁,使其他选民的劳动化为乌有;有的村民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连合理的负担也不愿承担;有的认为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自己没有投票赞成某件事,因此自己就可以不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有的甚至以家族、宗族名义任意干预村委会工作。第三,村民一直存在一种怕官的思想,遇事不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4、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笔者曾对50个村民做过调查,问他们“无论你在家里还是在外地工作,当你做每一件事时,你是否想过自己的行为合法?”结果显示:回答想过的有9人,从没想过的有41人。这充分说明我国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农村经常发生遗弃子女和父母的,拐卖外地妇女的,销售假酒、假药等违法犯罪事件。少数村民无视法律,由“小偷小摸”发展到拦路抢劫,有的地方赌博、聚众斗殴之风盛行。
5、基层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农村普法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据某村干部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只负责整理材料,上级来检查不出错就行了”。他们办公室墙壁上挂着《依法治村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04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创“无重罪新犯村”竞赛活动计划》等完全是做样子的。
二、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村民自治并没有真正有效保障村民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村民往往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么,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1、历史原因:封建意识对村民和农村干部影响很大。①“小富即安”思想影响村民,使村民在权益受损时只是一味忍让,不去谋求法律解决。②“民不与官斗”思想影响村民,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只是自认倒霉。③一些农村干部认为自己是“父母官”,不是为村民服务,而是把村民当成是统治对象,任意欺侮。
2、现实原因:①中国农村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落后是重要原因。由于受教育不够,村民法律意识普遍缺乏,无法理解“法治社会”的真正含义。由于经济水平不高,当权益受损时,他们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打官司。②对村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不够,村民往往依靠道德与约定俗成的道理来维系人与人的关系。③为村民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很少,村民求得法律帮助非常困难。④基于各种原因,村民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超过对民利的追求,对选举权、村民自治权不很看重。⑤农村基层惩治腐败不够。惩治违法乱纪村干部取证难、受理难、处理难;个别领导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使本来简单的案件变得复杂,甚至走向反面。
三、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
根据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要使村民自治真正能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模式和新方向,最关键的是要抓好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所谓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就是指为保障村民享有充分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而提供的法律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中的司法救济就是指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给予司法援助。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使村民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民利,使村民委员会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真正的自己的组织。首先,要组织村民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通过学习提高村民的村民自治意识和民主法律意识,保障村委会选举顺利进行。其次,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乡镇党校要定期举行学习班,培训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干部,使村干部知法、懂法,克服作风。
2、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向村民印发《村民普法简明读本》,通过电视设置政法频道,播放法制教育节目,定期给村民放映法制教育电影片,一方面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村民了解自身的民利,以及如何打官司,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提高村干部的素质,使村干部在工作中能坚持“以人为本”,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村民生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此外,要对村干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活动,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在农村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真正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少数农村治安混乱,违法犯罪行为频繁发生,除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和村干部无视法律原因外,乡镇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一方面要对乡司法所、综治办、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行整顿,督促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在村设立司法专干,负责处理村民的纠纷和治安保卫工作。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应吸引律师到农村去为村民服务,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应不定期去农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总之,只要党和政府重视农村工作,全社会关注农村问题,那么村民自治就会真正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1].蔡诚、刘忠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148.
[2].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二)健全村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利用法制夜校、集中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和水平,村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认真做好村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村法律顾问室,以法律顾问室为平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民事、经济案件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加强农村普法网络建设,每10户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中心户长,组建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并做好普法骨干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村有线广播、农村集市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培训班、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村民知法、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培训,每年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四)认真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村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机制,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将各项村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提高依法治村的工作水平,做到村干部依法管理、村民依法办事。
(五)健全村调委会、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工作资料齐全。加强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是群体性纠纷、上访纠纷的调处,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无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两劳解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工作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帮教,全年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随时掌握和上报法律援助信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治安防范工作力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强村治安防范组织、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我区*年的普法工作坚持以党的*大、*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凸显构建和谐*、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三大主题,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全面推进“*”普法,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据统计,全年共举办各类学法讲座、培训班17场,受教育人数达2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0份;印制和征订普法书籍15800册;法制宣传栏235期;举办法律咨询活动32场;参加学法登记人数达5800多人。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部署普法工作。区普法办根据“*”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普法工作意见,向全区贯彻实施。区直各单位根据区普法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普法工作计划。调整和充实了*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普法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制宣传活动。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营造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决定开展*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市的决定和要求,区普法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全区各有关单位。活动通过举办保护知识产权法制讲座,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展专题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周”宣传活动。春节过后正是农民工返城的高峰,*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等单位自3月3日始一连三天在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联合举办农民工维权服务周活动。活动主要是通过向农民工发放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资料、进行维权咨询。农民工踊跃到点咨询和取阅资料。此次活动,主要针对当前社会上那些不想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加班工资不能足额、及时发放,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严重,恶性工伤事故频繁发生等现象,希望通过开展维权活动让农民工们懂得更多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农民工的和谐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切实加强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区教育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统一施教。认真组织协调好法制副校长工作,精心选聘,规范管理,全区51间学校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起了很好的作用。区教育局自编了普法教材,安排课时,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禁毒展览、图片、录像等形式使青少年学生接受了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学校广泛开辟第二课堂,使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法制教育。
(五)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面向社区,突出社区公益性、服务性,在社区大力推进“五个一”建设: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为了满足多层次居民群众的学法需求,创建“法制文化公园”。区普法办争取市绿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顺利将法制教育推进社区旁边的芙蓉公园;得到城西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结对共建单位近2万元资金支持,在芙蓉公园内错落有至地布置了系列造型美观的法制宣传展牌,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设置了一系列法制宣传画报,公园门前广场已成为社区举办法制文艺表演、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的固定场地,进入公园随处可受到法律文化氛围的感染。*区芙蓉社区居委会被省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称号。
(六)精心组织全区性的普法教育考试。为把我区学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区普法办统一部署,落实各项措施,一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机术人员等人员学法并进行学法考试。学法内容主要有: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风景名胜条例、法制宣传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共有5800多人参加了普法教育考试。二是组织对村(居)民普法教育考试。学习由市普法办编印的《*年村(居)民普法教育读本》并进行答卷,内容有: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条例及家庭法律百题解等。两镇四办共有26000多村(居)民参加了答卷。
XX年的第一季度转眼过去了,为了更好的完成今年的工作计划,我想我有必要进行一下总结。这三个月里,我依旧在接触新的事物,依旧在摸索中不断的学习、提高,使自己在岗位上做的更加出色。现就第一季度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思想方面
这一季度,思想方面最大的深化,莫过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全国从上至下掀起了一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深刻学习和领会其中的内涵,争取把理论运用到实践当中,更好的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二、主要工作
一月份:1、选举的收尾工作,例如写总结、整理备份材料;2、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的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文件的制作;3、开基层团建工作会;4、参加普法知识问答;5、春节文艺工作的准备。
二月份:1、村官文艺节目的练习;2、团员信息表的登记;3、考察我们的工作的材料准备;4、参加区委党校的培训。
三月份:1、党员信息表的登记;2、继续开展蔬菜大棚的建设;3、青年志愿者日在河底敬老院的活动;4、退耕还林人员的登记(补缺少的树苗);5、三八节的活动;5、村里申报新农村住宅楼建设的材料整理;6、开会,即“阳泉市郊区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成立仪式” 和“共青团阳泉市郊区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 ;7、听种植大棚蔬菜的讲座;8、在郊区宾馆听《当前经济形势和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的专题讲座;9、登记村里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村里护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写《应急预案》、护林员名单、发放宣传资料等;
(四月份:1、护林防火工作;2、登记粮食直补的人员名单。)
三、心得体会
这个季度,最重要的工作莫过于护林防火,这是我上任以来接受到的最严峻的考验,这次任务的难度和强度都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几次下来督查,一定要把任何一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这次任务的顺利完成!
这次的工作,感触颇多! 除了关注本镇本村,还要关心全区的护林防火工作,虽不能开个座谈会,但通过新闻、报纸等媒介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使大家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部署,创新扶贫方式,增强扶贫能力,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协助镇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工作目标。
二、村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结对帮扶贫困村村位于镇南部,全村2774户8420人,35个村民组,162名党员,现有耕地7201亩,水面2800余亩。该村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295户623人,2014-2019年脱贫292户617人(2014年脱贫17户40人,2015年脱贫31户80人,2016年脱贫37户103人,2017年脱贫150户297人,2018年脱贫36户53人,2019年脱贫21户44人),未脱贫户3户6人(其中低保贫困户2户5人,五保贫困户1户1人)。全村现有贫困户中因病因残占60%左右,缺劳力占20%左右,全村共有“三缺四因”七大致贫原因,即: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
三、工作目标
积极协助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配合做好培育增强“输血”和“造血”功能,既要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更要着眼长远,确保已脱贫户收入稳定,防止返贫。
四、基本要求
坚持局主要负责人对帮扶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局党组以半年为周期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
1.落实干部包户制度。局机关党员干部与村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按照安排开展结对帮扶,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
2.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包户干部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3.协助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村“两委”想办法,给点子、
找路子,力争协调完成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村级基础服务设施,方便村民生产生活。
五、有关措施
1.按照“精准扶贫”要求,组织包保干部逐户走访,完善扶贫手册和四项清单等资料,制定完善“一户一计划,一人一措施”。按照“两该两不该”要求,协助做好“边缘户”调查核实工作。
2.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给他们上法治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等方式,教育和引导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
3.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干部要及时与帮扶对象取得联系,开展帮扶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帮扶期间不加重村负担。
4.优先满足贫困户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为外出农民工维权等活动。
5.配合村两委抓好村内治安防范工作,排查化解村民中各种矛盾。强化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村委会认真协调妥善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加强对帮扶村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优先落实贫困村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贫困村和扶贫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