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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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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创新

体制机制创新范文第1篇

摘要:文化馆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其国办主体文化的地位决定了其在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改进。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使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键词: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科学的公共文化体系改革建设

[中图分类号]:G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07-0171-01

文化馆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也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体现政府导向和群众文化权利的主要阵地和主力军,其国办主体文化的地位决定了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全民性、主导性、公益性、服务性、平等性等主要特征和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作用。

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化馆、艺术馆人又该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呢?

(一)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的办馆理念

文化馆人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要明确“公共”和“服务”是文化馆办馆的两大主题。文化馆的服务方向是为全社会所有的成员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服务目的是传播先进文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而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的办馆理念,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深化改革,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加快文化馆改革步伐,要改革文化馆内部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公共文化资源的配置,使内部结构从不合理趋向合理,并突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既符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需要,又符合文化自身规律,既有竞争又有约束的文化馆运行新机制。

(三)强化“四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基”即是文化馆承担的群众文化组织、辅导、指导、研究职能的概括。要使文化馆的活动既有健康向上的、使人精神振奋的文化内涵,又有极大的覆盖面、极强的吸引力和浓厚的文化特色,特别是具有创造性、动态性、社交性、高档次、时代感的活动形式如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等。同时,在开展活动时还要关注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下岗工人、老少边贫地区群众,维护他们基本文化权益。

(四)打造品牌,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示范作用

如何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是文化馆能否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国办文化的示范作用的一大课题。一是充分利用文化馆本身称谓为当地的群众家喻户晚的品牌效应;二是充分利用政府对国办文化支持、人才资源丰厚、设施基础较好,特别是纵横交叉的群众文化网络及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三是以活动为打造品牌的载体,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中,注重形象设计,明确品牌定位,树立品牌形象,促进基层文化繁荣。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科学的公共文化体系

公共文化体系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的、传播先进文化和保障大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文化馆体系的公共服务模式应该是一种“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自我管理和现代运行机制”。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

基于文化馆体系建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第一,完善的社会化运营委托机制和政府、社会共同监管、--评估的体系。文化馆体系中的群艺馆、文化馆定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新的内部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二、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设施的群众文化专业功能

(一)进一下提高文化设施的覆盖率和达标率

要大力建设文化馆体系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形成文化活动的网络和载体。在当前尤其是应加强软件建设,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让文化馆体系的文化设施充分发挥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

(二)保证国办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发展方向

应保证公共文化活动用房的面积,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馆体系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切实保证群众享受文化的权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整合文化资源,提高设施的利用率

应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和功能,建立制度化的政府公共财政资助补偿机制,从加强服务入手,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鼓励免费或低偿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文化活动。文化站、室在街道、社区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市民教育等工作中发挥设施优势,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共享,让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服务。

国家一系列的发展政策和措施。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的窘困状态,使得一些已经沉入死态的基层文化又一次展现了生机,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但是现实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和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

首先,由于长期以来对于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认识不足,导致公共文化服务无常态化,由于我们的文化工作历来重宣传教育,往往以文化活动代替日常的公共文化服务。

其次,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与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方式存在着极大的矛盾,难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文化服务方式单一,且跟不上时展,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中罕见当今新兴的网络文化服务。。

体制机制创新范文第2篇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 荆门 448000)

摘 要:“中国农谷”建设,农业科技是关键。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农业科技有了大幅提高,但与建设“中国农谷”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创新,是建设“中国农谷”的关键。

关键词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3.002

收稿日期:2014-11-28

中国农谷作为“湖北样板、三农特区、中国高度、国际水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须创新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虽然近年来荆门市农业科技进步明显,但与建设中国农谷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创新现代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1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优势

1.1 农业科技研发队伍日益壮大

2013年,荆门市有农业科技专业技术人员675人,其中高级高级职称60人,中级345人,初级270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梯队结构形成,已形成10余个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研究开发30余项农业新技术。近年来,全市积极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成功举办“千名科技精英进荆门进千企”及“专家院士荆门行”等活动,先后与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荆楚理工学院研发力量不断增强,在承接转移国内外科技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1年启动龙泉英才计划以来,共引进樊明武、方念伯等8位领军人才,聘请了朱英国院士等100名科技精英和10名市政府科技顾问,已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6家。

1.2 农业科技投入产出不断增加

近年来,荆门市共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798项,争取科技专项资金突破2亿元。2012年,荆门市市级科技经费预算达到2 590万元,占地方性一般预算支出的1.51%。投入的增加,必然提高产出。全市和隆平高科合作组织实施“中国农谷隆平高科超级稻示范项目”,100亩连片超稀摆栽“广两优1 128”平均亩产量达910.3kg,创中稻高产纪录。荆门市多项农业科技项目获奖,如水稻外源DNA浸胚育种法及“红宝石”品种开发应用项目获荆门市技术发明一等奖,育种方法获国家发明专利;“农田土壤养分信息化管理技术及区域性推荐施肥系统研究”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高产优质抗逆杂交油菜新品种华油杂8号的选育与推广项目,超高产优质饲用大麦新品种华大麦4号选育与应用,分别获省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三等奖。2012年,荆门市农业科技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55%。

1.3 农业科技平台建设速度加快

2013年,荆门市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湖北省科技创新进位先进市”荣誉称号。荆门市围绕“中国农谷”大局,加强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平台建设,一大批创新性成果不断产生,如荆门市农业科技园是设施农业的典范,已成功实现组织培养-实验室扩繁-温室小苗培育-成花工厂化生产的整套蝴蝶兰生产全过程。荆楚理工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依托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筹建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断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技术。

1.4 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能力提升

近年来,荆门市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断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提升自主或联合研发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产品精加工方面,国家级龙头企业国宝桥米与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合作研究开发米系列产品,开发出米汁、饴糖、米乳等系列产品等。

2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体制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投入少。2012年,荆门市科学技术经费预算仅2 590万元,占地方性一般预算支出的1.51%,相比苏州2011年科技支出53.6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35%。由于科技经费投入明显不足,造成荆门市农业顶尖人才缺乏,原创科技成果少,原始创新能力与国内外有相当的差距。近3年来,全市1 108件授权专利中涉农专利约占8.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和贡献率不高。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自主创新不足,新技术在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新技术转化缺乏资金和人才支撑。

(2)农业科技教育落后,在中国农谷区域内,无一所农林院校,甚至连涉农的中专、技校也没有,而在周边地市,都有办学历史悠久的涉农专技学校乃至综合性大学,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中国农谷底子薄弱。

(3)从中国农谷所处的地理位置,特别是核心区的位置来看,距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较远,无法与硅谷、光谷以及杨淩等相提并论。长期以来,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经费不足,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机械化普及率不高。

(4)随着打工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青壮年和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守农民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3 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创新科研体制机制

(1)设立中国农谷农业技术管理机构。为了抢占中国农谷农业科技制高点,建议由荆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局联合组建中国农谷农业技术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市科技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整合全市农业技术研究机构,围绕科技制高点,出台涵盖人才引进、人才奖励、资金安排、重点产业支持、项目资助、专利扶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扶持政策,并负责实施、考核、监督。同时,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为企业创造各方面条件,引导企业逐点突破,切实为企业服务。

(2)组建农谷农业科技研究机构。①构建中国农谷首席农业科学家制。首席科学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由我国农业技术领域的顶尖级专家组成,是荆门市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的决策机构,全市农业科技制高点总体由首席科学家决定;②建设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是主要执行机构,按照首席科学家的决策,明确研究方向,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成为实实在在的研发实体;③引进一流企业研发总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粮农组织技术工作站、中试基地等,围绕科技制高点进行产学研一体化研究;④依托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加强对七大高新技术的研发,搭建国内外相关成果承接转移的平台。

(3)创新科研经费投入体制。在科研项目的选择上,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围绕科技制高点,选择一批服务于中国农谷现代农业发展的科研项目,在人才、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可以选择动植物良种繁育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等七大技术研发作为投入重点,科研资金的分配引入竞争机制,实现项目负责制。

(4)完善农业科技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一套适应农业科技创新要求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的机制和制度,加快出台包括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辈出的环境。

3.2 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引进国外农业高科技企业到荆门落户,重点引进如孟山都、杜邦先锋,以及生物技术类、智慧农业类、农机制造类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500强企业在荆门落户,或在荆门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集群,快速提升荆门市的科技研发实力,缩小荆门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同时,引进国内农业高科技企业,如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相关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如联合建设实验基地、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技术入股、合作办厂等形式,推动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的研发,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

(2)大力扶持、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目前,荆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4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叶威机械、神地生物、新美香食品精加工等技术与科技制高点发展方向一致,且有多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自主研发实力强,是全市实施农业科技制高点的重要依托。对于上述企业,要进一步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为科技制高点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成立企业研发中心,培养企业的研发人员、增加企业的研发费用。政府要在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争取国家或省级的重大项目立项,并在税收、贷款、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

3.3 建立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1)设立省级开发区“湖北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将相关农业科技企业集中在园区,给予园区企业一定优惠政策,形成农业科技企业集群集群式发展,并在园区建设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大宗农产品种子研发中心以及各类良种繁育基地等。并在园区形成一个完整的人才供应、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信息共享的科技开发产业链,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荆门农业整体发展的先导型成功模式,成为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孵化器。

(2)完善园区的服务功能。美国硅谷“孵化器区域”,从资金筹集、申请执照、战略计划、生产业务、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公司上市等都有各种专业公司提供流水线式的相应服务,能够降低创业门槛,缩短创业周期,培养吸引创业人才。建议全市构建类似硅谷的“孵化器区域”专业化服务体系,建立一套齐全的支持创业制度化的基础设施,引进、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七大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创新、创业。

4 建立多渠道的农业科技开发投融资体制

农业科技开发周期长、投资大,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因此,需要建立企业、政府和风险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共担风险的投融资体制。首先,政府应成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体, 致力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及农业技术结构调整,围绕七大技术组织力量协同攻关。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机制和鼓励性政策体系,促进非政府公共投资从事农业科研;其次,充分利用国际上的优惠贷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国外资本、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的投入,向高新农业技术企业提供贷款;第三,搭建租赁融资交易平台。租赁融资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新兴服务产业之一,也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极大推进了金融市场业务多元化、综合化、专业化发展。此外国内外通行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都是荆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徐顽强,段萱.我国产学研集群创新形态及优化策略——以湖北“光谷”和“农谷”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8)

2 桂渝芳,熊周文,苏百荣.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战略研究——以湖北荆门市打造中国农谷品牌为例[J].社科纵横,2012(12)

体制机制创新范文第3篇

一、立足实际: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背景

淄博市是一个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老工业城市,也是一个重化工业城市。现全市拥有化工企业1900余家。产业链中的很多小企业多数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强,有的在自己的责任田,院子里生产,且无环评手续,给当地大气、水、土壤等资源造成较大的污染,监管难度大。民间过去曾流传“大烟囱,冒黑烟,混混沌沌少晴天,一年吸块半头砖”的歌谣,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是淄博当时环境状况的真实写照。为彻底改变这一状况,淄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淄博、文明淄博”的目标,将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环保“命门”意识,以实现水碧、天蓝、地绿为目标,大力实施清水润城、大气净化、生态家园、环境友好和数字环保五大工程,努力打造生态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有效治理,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仅在十一五期间,淄博市二氧化硫净减排量101771.12吨,净削减率44.05%,完成减排目标169.03%;化学需氧量净减11541.96吨,净削减率25.66%,完成减排目标142%,由此带来的是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观。2011年,淄博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但是,由于历史累积形成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淄博市城镇化进程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大、任务重,环保执法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违法企业拒绝现场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环保执法部门缺少强制手段作保障;三是司法程序衔接不紧密;四是暴力抗法现象常有发生;五是偷排偷放污染物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环保部门执法手段和措施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查处严重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环保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十二五”期间,淄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进程,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对不达环保标准的企业一律关停,单凭环保部门,无法有效解决环保执法“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问题。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现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淄博市委、市政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专题研究,创新思路,于2010年12月,将原设的城管执法警察支队撤销,在全省率先组建一支集支持行政执法与独立执法办案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安队伍,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应运而生。2010年12月,淄博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五区公安分局直属大队的批复》,正式设立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区县成立直属大队),实行财政独立预算,有效破解了体制、机制、保障等工作瓶颈,搭建起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可持续发展的运行平台,为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实行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以来,全市在环境污染查处方面,己刑事立案8起,逮捕14人,刑事拘留18人,取保候审9人;治安查处6起,行政拘留23人,收到良好效果。

二、优势互补: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主要措施

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旨在发挥环保、公安职能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切实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为保障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运转,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直属大队与市、区环保局对应设立了联动执法办公室,两部门派员在同一办公区域相邻办公室分开办公,平时各自处理本部门业务,如需对同一环保案件进行查处,则在各自法定职责内进行联动执法。为确保联动执法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做法上,建立起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究工作。直属分局、直属大队均与环保部门对应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分析当地环境保护形势,加强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交流,并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联席会议由联动执法办公室召集,也可以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每次联席会议后,都要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二)建立环保行政执法风险评估研判制度,维护法律权威,降低执法风险。对环保行政执法存在暴力抗法可能的,环保部门执法联动办公室通报公安部门联动办公室,共同进行案前会商,把执法对象(企业和当事人)的详细情况调查清楚,对执法风险进行评估,做到有的放矢,共同研究、探讨法律适用和处置措施。对经研判存在暴力抗法可能的,公安、环保部门成立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联动。执法工作中,公安部门发挥基层基础工作优势,会同当地村居负责人出面对当事人宣传法律规定和对抗执法的后果,有效避免当事人情绪激化,使其理性接受环保部门调查、处罚。对现场暴力抗法的,依法进行处罚,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

(三)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确保重大案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市环保局和直属分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设立24小时值班备勤电话,及时接、处环境污染案事件。凡遇重大污染等紧急情况,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出动,分工协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案责任人及现场进行控制、取证和询问,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进行证据提取、技术化验和出具鉴定报告,从而提高了案件查处效率。今年3月,淄川区寨里镇发生环境污染案件,危及周边群众健康。环保公安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提取化验和顺线追踪等有效措施,锁定了嫌疑对象并抓捕到案。目前,该案正在最后审理阶段。

(四)严格案件移交协作制度,确保两法紧密衔接。制定并严格落实案件移交制度,环保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环保部门及时将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移交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核查,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将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说明立案或不予立案的理由,有效避免违法人员逃避法律责任。具体执行上,两部门联动办公室负责进行互相检查、监督。针对污染环境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调查取证越来越难的实际,公安、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事件或者可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环保部门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防止证据被毁灭或者涉案人员潜逃。在查处薛某某等3人私自将29吨含有苯的化工废料酸焦油排入引水渠,造成临淄区太公湖受到严重污染一案中,为确保案件侦办质量,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迅速控制3名主要嫌疑人,确保了案件顺利侦办。

(五)建立重点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共享。环保部门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档案,公安机关相应建立主要责任人档案,对曾受过法律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作为列管对象进行管理。同时,为便于开展工作,环保部门为公安机关开放环保信息系统部分权限,公安机关可以实时地了解全市高污染企业、重点行业和部位的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为及时沟通信息,每天下午下班前,环保部门联络员将当日警情抄送直属分局,便于公安机关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环保动态信息。

(六)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拓展线索来源。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分别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便于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依据《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将得到100-3000元奖金。实施联动执法机制以来,根据举报线索,已查处土炼油生产点7处,烟尘、粉尘污染案件13起,废水污染案件4起;依法取缔碳酸钙企业6家,塑料颗粒加工点4家。

三、服务发展: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主要效果

(一)有效提高了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效能。过去办理一起环保违法犯罪案件,首先要由环保部门进行行政立案,待行政处罚完成后再移交公安部门,不仅办案周期长,更重要的是延误了尽早运用刑事强制措施来调查取证。一旦犯罪嫌疑人逃跑,不仅增加了抓捕难度,也极易导致一些关键证据的灭失,给工作带来被动。通过实行环保联动执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环境重大案件应急制度以及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有效拓宽了发现环保违法犯罪案件的渠道,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同时处警,第一时间进入违法犯罪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控制重点嫌疑人,有效地防止了事态的扩大,把损失和影响降到了最低,大大提高了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效能。

(二)有效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在实行联动执法之前,环保部门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主要是通过向公安机关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来进行衔接。但在具体实践中,受诸多原因的影响,并未实现有效对接,影响了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一是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标准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应当移送刑事司法机关的案件没有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未予立案。二是一些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对刑事法律不够了解,缺乏主动移送案件的意识,影响了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三是公安机关把握的标准普遍要比环保部门严,而环保部门由于调查措施和手段所限,难以达到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保部门移交案件的积极性,不利于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的顺利过渡。四是在受理、立案阶段,公安机关对环保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有的不及时受理,逾期不予答复,致使环保部门移交案件不情愿或有畏难情绪。实行联动机制后,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作制度及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公安、环保部门对彼此执法规定、执法环境、证据采集有了深层次理解,在立案标准、证据标准上达成了共识,环保部门增强了主动移送案件意识,公安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真正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三)有效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的权威。实行环保公安联动机制之前,由于环保部门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在执法检查时,经常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不仅对执法人员构成严重人身威胁,也降低了环保行政执法的权威,助长了环保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实行联动机制后,公安机关依法强势介入,对严重暴力抗法、危及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不仅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的权威,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而且有效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他们撑了腰壮了胆。据统计,实行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之前,环保部门遭遇拒绝、阻挠行政执法的事件多达百余起,而实行联动机制之后,这类事件迄今未有发生。绝大多数企业、业主在环保行政执法监察过程中,都能够积极配合检查。

体制机制创新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职教集团 资源共享 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Physical Mechanism Innovation of Vocational Group

Training Base Resource Sharing

WAN Shucheng, XIAO Shixiong, HAO Huatao, SI Yang, CHEN Xiaodong, HUO Yalin

(Heilongjiang Forestry Vocation-Technical College, Mudanjiang, Heilongjiang 157011)

Abstract Vocational Group Training Base Resource companies encounter in school-enterprise sharing of resource sharing is not active, the different departments interscholastic attribution, will affect the effectiveness of resource sharing.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ound vocational training base resource sharing group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multi-channel financing mechanism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government, the exchange mechanism, quality control mechanisms, quality management mechanism, research innovation mechanism, compensation mechanism,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raining base resource sharing, improve resource utilization.

Key words vocational group; resource sharing; mechanism innovation

0 引言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集团化办学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作为职业教育新的组织形式,势必将会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职教集团组建之后,由于各方追求目标不同,成员单位所属部门及产权归属等不同,集团化办学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作为职业教育核心的实训基地是职教集团组建之后发挥其优势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那么,如何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在培养优秀人才、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职教集团要研究的课题,为此,笔者就职教集团实训基地资源共享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

1 职教集团实训基地资源共享中遇到的问题

(1)企业对校企资源共享不积极:企业与学校追求目标不同,企业赢利的目的性与学校的办学目标根本不同。学校不可能完全满足企业的需要,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这样就形成校企双方资源共享所获利益不对等,因此企业的合作热情明显缺乏。

(2)校际间资源共享存在障碍:由于职教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所属部门及产权归属等不同,各个学校基本条件存在差异,管理模式、管理方法不同,以及校际间距离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成员学校在实际操作中仍然会存在较大的共享障碍。

2 职教集团实训基地资源共享机制的构建

在实训基地建设、使用及管理过程中,要保证集团实训基地资源的良性运行,都应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机制,以保障集团成员单位正常的教学、生产、科研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校企、校际间合作,逐步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人才培养新机制。

3 职教集团实训基地资源共享体制机制的创新

(1)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资源共享协调机构:由于集团内成员单位受到追求目标、所属部门及产权等方面的限制,造成了许多工作难以深入或实质性开展,资源有效共享的目的难以实现。因此,要真正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有效共享,政府务必要做好牵头工作,成员单位积极合作,建立一个高效运转的协调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建设及交流培训培养;协调成员单位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协调实习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与共享等等。建立集团各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参与的职教集团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职教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职教集团工作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融资体制机制。首先,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重,提高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重。其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采取“学校负责、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第三,对于关联企业投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收益,用于投资办学或职教集团滚动发展的,免除此部分收益的税款,以此来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的发展速度,扩大职教集团化办学的规模和影响。第四,建立政府、行业协会、集团成员单位共同分担的投资风险的分担化解机制,提高抗击风险能力。

(3)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多地出台支持和鼓励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利用评估、投资、拨款、税收政策、购买教育与培训等多元杠杆,支持职教集团的运作,并协调集团的各方利益,引导集团化办学的发展方向。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职业教育主动服务企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4)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的交换机制。根据集团内共享资源现状,制定资源使用计划,建立有偿使用及管理制度。同时,对于集团内的闲置资源可以进行重新配置,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5)建立健全质量监控机制。目前,在职教集团化办学还未形成体系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应在集团内建立科学的质量监控机制。首先,严格职教集团化办学的管理程序,强化过程管理,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第二,改变监控手段和方法。一是政府对职教集团的各类教育经费拨款可以与集团的办学质量与效益进行直接挂钩,在教育经费拨款过程中充分体现集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因素;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改革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以成员单位融合程度及运行效果评价职教集团,最终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评价机制。

(6)建立健全职教集团内部的质量管理机制。为了确保实现集团的工作目标,提升集团品牌和竞争力,在集团内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一,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行业、企业和学习者的要求进行课程开发与评价机制;第二,建立有效的教育管理、信息管理和资金管理程序来保障教育服务的质量,并建立有效的人才需求预测和预警系统;第三,建立办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和适时评估机制,实施督导、反馈和奖惩制度。第四,搭建集团内校际间实践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为大学生快速成才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集团内高校通过贯通培养、远程教育等方式,结合国家、省(市)级、校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视频公开课程等资源,搭建集团精品课程教学平台,有效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第五,建立职教集团内校际间距离较近的学校实行实践课程跨校选修,互相认证学分制度。例如,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牡丹江市所有高校间从2010年开始实行跨校选修课程,校际间互认学分,学生参与积极性都比较高,提高了校际间的交流。第六,建立校际间师资交流、培养、互聘共享平台。近年来部分高校引进了大量的新教师,而新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滞后,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导致部分高校教学质量有下降的趋势。鉴于此,集团内应建立师资定期培训制度,切实开展好高校教师的岗前培训及职后培训工作。第七,构建集团内各单位间物质资源的共享平台。物质资源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网络、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等,通过物质资源共享平台,提高这些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7)建立健全集团内企业与高职院校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以职教集团为依托,以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特有的优势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加快集团内各单位间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集团内高校加强与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产学研合作,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网络体系,提升高校服务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建立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引导和激励职业院校教师主动为行业企业服务,打造一支具有行业知名度的专家队伍和一批专业研究团队,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共享技术成果,提升职教集团协同创新能力。

(8)建立健全共享各主体间的利益平衡补偿机制。在高校与行业企业组成的职教集团中,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与管理,如参与人才需求预测、专业开发、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与调整,为职业院校提供师资、实训基地、安置毕业生等,因此,企业应享有特殊政策,如,税收优惠、优先录用毕业生等,以鼓励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作为高校,根据企业和社会需求制定和实行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企业所需人才,努力实现学生就业与企业用人的积极互动和衔接,建立企业优先选用人才的机制,同时,学校优先为合作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黑龙江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研究》子课题《黑龙江省职教集团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的研究》(项目编号XMKT-JT-007)

参考文献

[1] 吴玫.构建京津冀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初探[J].天津经济,2010(11):14-18.

[2] 张洁.论大学城与高等教育资源共享[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1(4):58-61.

体制机制创新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体制机制创新

2015年7月31日,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做出部署。8月10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2015]63号),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建设意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根本目的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市场公平度,提升交易效率,提升企业活力。因此,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体制机制的制定与创新,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内涵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工作是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分散设立的专业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国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情况下推进该项工作,是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主要抓手;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

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构建路径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坚持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为建设方向,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努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1.统一交易场所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场所和服务,其中,场所包括物理场所和虚拟场所(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包括现场服务和网络系统服务,业务流程涵盖交易信息、专家抽取、电子监察、交易结果公示和信用信息等方面。因此,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首要任务是统一交易场所,并使交易场所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一方面,按照 “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满足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为目标,统一交易场所,实现交易场所的科学布局。在交易场所分别设立开标区、评标区、办公区、休息区等,其中,在开标区应设置开标室、业务受理窗口、交易大厅、答疑室、专家抽取室、电子竞价室、商务谈判室等;在评标区可以设置普通评标室、电子评标室、监督室、控制室,要实现业主代表与各位专家独立评标。另一方面,要将高科技设备应用于招标投标的监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如在交易区设置大型LED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以显示交易信息;在评标区设置视(音)频监控录制系统和对讲(演示)系统、专家指纹门禁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等现代化技术设备等。

2.统一交易监管

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为基本建设方向,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含网上)的统一监管。为了对现场交易环节实现统一监管,应有效发挥现场音频视频电子监控的基础性作用,做好对交易环节的视频音频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实现专人职守动态监督,专人分配业务用房维护交易秩序。同时,以网络信息化建设强化现场监督管理,依托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将交易公告、公示、中标结果和交易简讯等信息向社会集中及时公开,有效引入社会监督,共同参与公共资源建设和管理,从而实现了来自网络平台和现场的全方位监督。此外,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合作,有统有分、各司其职开展好工作。完善投诉处理、专家选聘与管理、信用信息与交易信息综合利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等工作。

3.统一交易系统

目前,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均有电子交易系统,为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应在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统一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的指导下,加紧这几大交易系统的整合,进行统一交易系统的研发与升级。对目前无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考虑通过购买国家有关部委认可的权威交易软件,降低系统研发的风险。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体制机制创新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同上位法之间存在冲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和信息平台存在困难,因此,在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需要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

首先,进行立法创新。国家层面应出台和调整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具体方向,纠正错误倾向,避免法律法规间的冲突,保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能够实现提高效率和预防腐败的根本目标。如果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比较困难,则可以考虑首先制定出台指导意见,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有力的顶层制度设计保障。

其次,创新监管体制。一方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的相互分离,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转变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信用评估和应用政策措施;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平台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再次,进行技术创新。着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应用,以政策制度为依据,对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如:通过推行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推广使用电子标书,开发应用统一的电子评标系统;完善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基础数据库,优化交易服务系统和内网办公系统,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备案、网上答疑、网上缴费等。同时,应加强交易平台的标准化建设,通过制定交易中心硬件建设指南和建设标准,研究完善各类交易项目操作规程、交易规则和示范文本,制定交易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电子化招投标数据接口标准等,以标准化建设促进“统一、有序、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构建。

参考文献

[1]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J].Science, 162(1968):1243-1248

[2](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著,余逊达等译.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三联书店,2000

[3]陈安宁.公共资源政府管理初论[J].资源科学,199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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