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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控制自然和自身的能力,但是,科学技术在实际运用中所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工业的发展带来的水体和空气污染问题,大规模开垦和过度放牧造成的森林与草原的生态破坏问题,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发展所引起的人类自身尊严、健康、遗传以及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伦理问题,等等,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同志指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同志这一具有前瞻性的科学论断,深刻地阐明了科学技术工作的价值目标和善恶标准,是建构社会主义科技伦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1.科学技术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于人类的进步事业
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于人类。为全人类服务是科技伦理的核心内容。1946年,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宗旨规定,充分利用科学,促进和平和人类幸福,尤其要保证科学应用,要有利于解决当前的迫切问题。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通过的《科学家》中,对科学家的义务和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作为科学家的影响力,用最有益于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对它的运用则是必须做出价值评价。******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采访时郑重地指出:“科学自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但科学的发展要为人类服务,不能危害人类自身。”他还指出:“我们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扞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和平,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科学技术门类众多,服务对象广泛,但是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摆在首要的地位。”这就为科学技术的价值取向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维护人类的利益,为经济建设服务,施善于广大人民。在我国,科技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加强科技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联系,努力使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为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服务。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科技工作只有把现代化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主战场,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为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服务,才能取得不竭的动力资源,也才能最终实现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
2.弘扬创新精神,勇攀科技高峰
******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人民日报》,1995年6月5日)科学技术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智慧结晶,尤其需要发扬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的精神,正如******同志所指出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是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崇尚科学,弘扬科学精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创新也是时代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在发生新的重大突破,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世界政治走向多极化、经济日趋全球化的条件下,我们要实现新世纪发展目标,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追赶世界科技的先进潮流,努力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与时俱进,加紧推进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持。大胆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新时期科技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品格。
实现科技创新,必须从世界科技发展和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出发。******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力争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在基础科学上有所发现,在技术上有所发明,努力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他的关于我国科技发展前景的这一高瞻远瞩的论述鼓舞着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优良传统,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敢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勇攀科技高峰。
3.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
随着科技进步,人类不仅要运用科技手段从自然界中取得各种物质资料,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要有控制地利用自然,使自然界能够进行“再生产”,以维持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心大自然,就是关心人类的利益,呵护大自然,就是维护人类的生活权力。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今,人类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但资源、环境、人口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痼疾。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
内容摘要: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活动方式,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直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得某些科技活动对整个社会起到负面和消极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必须从多个角度进一步加强科技伦理对科技活动的引导和规范,从而使科技活动朝着更加有利于人类,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关键词:科学技术伦理危机科技伦理
引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世界各国所共识,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来看,先进生产力取代落后生产力,都是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尤其是在今天,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加快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极大的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的需要。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在某些情况下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也会导致恶的结果。如果失控,将会导致人类的灾难,为了克服科学技术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作用,通过科技伦理知识普及、教育、认识,不断深化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影响,规范人们的科技行为,使人们的科技活动产生善的结果。一科技活动引发的伦理危机人们说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实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只不过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当事人对于利益的不同考虑和追求,才导致了科学技术所产生的两种不同结果。一项科学成果,一种技术手段,往往既可能被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能被用以满足某些人的邪恶需要。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不是所有的都按照人们的良好愿望行事,于是在发展过程中,给人类生存、社会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对某些事物及客观规律的认识还处于“必然王国”阶段,在运用科技手段对某些事物及其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时,只预期到好的结果,没想到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当人们为取得的成果欢欣鼓舞时,往往会忽视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苗头,当危害性充分暴露在大众面前时,往往积重难返。例如,由于工业化高速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温室效应、臭氧空洞等等,都是人们认识不足所造成的,(2)为了本国、本民族的狭隘政治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为手段损害他国、他民族以至全人类的利益。例如,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利用自己强大的军事科技到处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领土,把科学技术作为其称霸世界的工具。(3)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社会公众的、国家的以至人类的利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在运用科技手段制造商品时,也在向自然,向江河湖海、向大气中排放出污染物质,从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受到严重污染而恶化。特别是一些高污染企业,为了自身的一点利益,根本就不顾生产给自然、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造成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4)为了个人的私欲而使用科技手段造成对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损害。如电脑黑客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数据的丢失,系统的瘫痪或者闯入别人的计算机偷看别人的隐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生活。(5)由于人类盲目地滥用、误用科学技术成果造成难以处理的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如生育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等等。特别是遗传基因技术,克隆技术的滥用会带来生命伦理上的混乱,破坏人类正常生活秩序,后果不堪设想。二科技伦理介入的必要性科技伦理是对于科技活动的道德引导,是调节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间、科技共同体与社会之间诸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等等的总和。科技伦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可以使科学技术的运用得到明确的道德理性的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出于邪恶目的利用科技成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作为道德理性的科技伦理又可以弥补单纯的科技理性之不足,增强科技工作者对于科技开发之后果的道德责任感,从而以道德理性的自觉来最大限度地消解科技理性在社会负面作用上的不自觉。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不少科技工作者科技伦理意识是非常强烈的。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向准备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青年人发出过这样的忠告:“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作为一个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家,他一生发表的关于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言论就有上百万字。他曾不倦地为原子能的和平利用而奔波呼吁,以满腔热情投入反对原子弹屠杀当中。与此相反,也有不少科技工作者因为缺乏科技伦理素养,被世人所唾弃。例如,当前有“女疯子”之称的“克隆援助公司”总裁布瓦瑟利耶为了实现个人野心,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已经在克隆婴儿,这种违反科学伦理精神的行为,遭到世人的强烈批判。两类不同的科技工作者事例,生动说明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重要性。科技伦理虽然并非科学技术自身所固有,但它是科学技术外部的一种控制手段,科技伦理可以通过内化于科技工作者的途径,成为科学技术活动中的一种内在力量。科技伦理是一套具有道德涵义的规则系统,它可以告诉和教育人们:“什么样的科技活动是善的或者是恶的;什么样的科技行为是应该做的或者是不应该做的;人们应该通过科技活动为人民、为人类造福,而不应利用科技去作恶。”当这些规则系统被人们普遍接受并成为公认的调整人们在科技活动中的关系的行为规范时,绝大多数人就会自觉地按照这些行为规范去进行科学技术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的科技行为。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不断增强,共同生活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产生协调相互关系和行为准则的道德标准。对那些于共同生活有利的科技行为,被认为是好的、善的、高尚的,要加以赞赏和表彰,给予某种荣誉,如我国著名水稻专家袁隆平由于为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赞扬。而对那些不利于或破坏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有人利用科技手段制造假币、假冒商品、窃取各种技术资料、利用电脑作案等行为,认为是不好的、丑恶的,人们就会加以鄙视和惩罚。科技伦理中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的评判,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如果有人违反了人们共同遵守的科技道德,社会往往就会通过舆论,通过批评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对违反科技道德者实行帮助和“制裁”。三科技伦理创新科技伦理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人们科技实践活动中只能起到倡导作用,它并没有强制性力量,如果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的时候,其规范、调整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仅靠行为人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靠管理、法律等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考虑把科技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高度,通过法律的权威性来约束科技活动中的失范行为。管理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从不同层面对人们的科技行为进行硬性约束,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的直接作用就是惩恶。笔者认为为了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就必须使科技伦理的规范作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使其发挥更好的导向作用。(1)对于已经形成共识的科技伦理道德,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成熟的被社会大众所接受的道德准则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和规范,通过法律和规范的约束性来规范科技活动,避免科技活动超出道德的界线。如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自律准则》,就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准则和社会责任,有利于正确科技道德观的形成。(2)对某一些新的科技领域涉及伦理道德的行为,要根据已有的实践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尽快制定相应的条律条令,使人们的科技行为有明确的指导。如网络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克隆人技术等等,都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这些新的科学技术,防止这些先进科学技术走向反面。在这些方面,一些国家已经走到了前面,如荷兰已经通过了安乐死法,美国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这些法律对科技活动的发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国家也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3)世界各国应立足于世界人民的整体利益,加强政府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制定有关科技伦理道德的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以伸张正义、遏制邪恶。例如环境保护、空间技术、武器的研制和使用(战略核武器、激光武器、反弹道导弹武器系统、生化武器、基因武器)等等。这些科学技术都是关系到世界和平与稳定,关系到世界人民生存的根本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具有国际约束力的规范,这些科学技术就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类要更好的利用它,就必须重视科技伦理在其中的作用,必须把科技伦理所蕴含的精神贯穿于科技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科技伦理精神树立人们正确的科技观,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睦相处,和谐共存,同时也要通过人文学科、伦理宗教、社会舆论等诸多途径,逐渐祛除人性中的邪恶成分,增强其仁爱成分,使人的精神境界不断升华,从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自然。有理由相信,在面对21世纪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中,理性的人类将高瞻远瞩,自觉建立起与21世纪高科技时代相适应的21世纪科技伦理观,通过科技道德的调控,实现对科技的“扬善抑恶”,使之朝着服务全人类、造福全人类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1]沈铭贤,科技与伦理:必要的张力,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2]甘绍平,科技伦理:一个有争议的课题,哲学动态,2000。[3]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4]吕耀怀,科技伦理:真与善的价值融合,道德与文明,2001。[5]吴恒斌,关于科技伦理与法的思考,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1。
关键词:传统 科技伦理思想 基本特点
一、科技伦理思想在农业文明中孕畜
中国科技伦理思想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它是嵌在古代社会中的一个开放系统,由非常稠密的反馈环与社会连接起来。中国古代科学技术说到底是在农业文明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相应地,传统的科技伦理思想也是在农业文明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古代农业文明时代的特点,从经济上讲,就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依附封建特权、缺乏独立的城市工商业经济的盘根错节;从政治文化上讲,就是完整、系统的以儒生为主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和教育感化制度相得益彰;从政策措施上讲,就是“重农抑商”和“重文轻技”政策的珠联璧合。在农业立国的国度里,农业需要丈量土地、观测天象,由此产生了为农业服务的数学和天文学,当然也产生了直接服务于农业的农学。而农业文明还需要休养生息,需要战胜疾病和自然灾害,因此产生了服务于农业文明的医学。可见,中国古代最为发达的四大科学一天文学、数学、农学、医学都直接或间接与农业文明有关。而在技术方面,大量的技术发明如铁犁、水车、石墨等是与农业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密切相关的。因此,带有浓郁的农业文明气息的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决定了传统科技伦理具有农业文明特有的精神气质。
二、科技伦理思想在科技实践中壮大
1.在科技实践活动中,直接或间接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成为传统科技伦理思想产生发展的前提。
2.科技实践活动的发展丰富了传统科技伦理思想的内容体系。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博大精深。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知识伦理、技术伦理、营造伦理、医学伦理、生态伦理。
3.科技发展推动科技职业道德的产生和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利用、改造和控制自然的能力逐步增强,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分工日益扩大,在此基础上,陆续开辟了新的产业部门与社会职业。
三、传统伦理彰显了强大的张扬功能
在传统科技伦理思想的产生发展过程中,传统伦理思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传统伦理道德向科技实践活动的广泛浸润和渗透。中国古代形成了以儒家为主,道、佛为辅的传统伦理文化,儒家的伦理文化始终占据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因此,传统伦理的张扬功能,又主要变现为儒家伦理道德对传统科技文化的渗透和影响。
2.科技实践活动自主选择和吸收传统伦理道德。在这个过程中,科技主体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科技实践活动选择和吸收传统伦理道德的过程,其实就是科技主体对传统伦理道德内化和外化的过程。在内化过程中,科技主体对传统伦理或选择、或吸收,并内化为科技信念和良心。在外化过程中,科技主体把内化的信念转化为科技行为准则,并自觉服从它。内化与外化过程相互交织,螺旋式地上升,不断推动科技主体沿着道德的阶梯不断攀升。
四、科技伦理在善恶矛盾斗争中发展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传统科技伦理的发展就是一个矛盾斗争的过程。在这个矛盾斗争中,始终伴随着对矛盾: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其中善与恶是主要矛盾。
善与恶作为道德领域的特殊矛盾,它们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科技活动最根本的善恶标准就是看其道德价值取向是否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科学发展的规律。同一科技活动,当它给社会大多数人带来利益时,就会被赞誉为善的行为,就会得到社会的鼓励和支持。在善与恶的斗争中也贯穿着与假的斗争。科技之真是富有力量的。科学技术之“真”主要表现在其客观性、自主性和怀疑性三个方面。客观性是说科学技术内在的根本内容及其外在的评价标准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主性是说,尽管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受政治等外部因素的制约,但其内在的逻辑的自我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不可抗拒的。科学技术的怀疑性是说科学技术不怕遭到怀疑,真金不怕火炼,真理愈辩愈明。传统科技之美来源于科技之真。传统科技之美表现在其独创性、统一性、和谐性和简单性四个方面。独创性表现为传统科技的新奇美,统一性显示出传统科技的崇高美,和谐性引发出传统科技的和谐美,简单性则凸显为科学技术的质朴美。科技之真善美战胜假丑恶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但从总的趋势看,科技之真善美最终要战胜假丑恶,在曲折中走向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徐少锦,科技伦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P90
论文摘要:亚里斯多德在伦理哲学方面全面地概括了整个希腊时期科技伦理思想,肯定了这一历史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正确内容。他以自身科学的智德尺度,考察了众多科技领域,初步形成了他科技伦理的思想体系,成为西方科技伦理思想体系化的第一人。
亚里斯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和科学的集大成者,在人类哲学和科学发展史上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成效卓著地研究了范围宽广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在伦理学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伦理思想在古希腊及整个西方伦理思想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古希腊伦理思想的最高阶段,也是整个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在科技伦理方面,他全面地概括了整个希腊时期科技伦理思想,肯定了这一历史时期科技伦理的正确内容。他以自身科学的智德尺度,考察了众多科技领域,初步形成了他科技伦理的思想体系,成为西方科技伦理思想体系化的第一人。
一、对知识与道德关系的探索
知识与道德的关系是科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自古备受学者的讨论与争议。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提出了“尊德性而道问学”,学问和道德浑然一体。古希腊伦理学家则在很大程度上把道德问题的解决寄托给了知识:从道德的本原到道德内容和标准,从道德行为到道德修养的途径,无不贯穿着知识论倾向。最早从具体的科学知识中探求道德来源的是毕达哥拉斯,他认为道德源于数,是由数决定的,人们掌握了数学,也就有了道德。苏格拉底提出了“知识即美德”的命题,认为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都是知识,人只要获得了善的本质的智慧,便获得了美德,也即是说,知识不仅是德行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它的充分条件。这表现为任何行为只有受德性知识指导,才可能是善的,如果不受德性知识指导便不可能为善,而且只要具备了有关道德的知识,人们就必然会做善的事情,真正有知的人必然会择善去恶。他强调道德与知识的统一,以真作为善的基础和前提,使德行与知识相一致。柏拉图的理念论认为,善的理念统治着可知世界,灵魂的回忆即知识,这种知识即善德。人们只要通过回忆的方法就可以重新获得被埋没、被忘却的知识,包括道德知识在内。公正、善良、正义等这些美德、知识在人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以后通过回忆就可以获得。从这种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出发,他在肯定知识就是善德的同时,把人的道德品质看成是天赋的。
亚里斯多德进一步研究了科学知识与美德形成的关系,指出了这些理论在肯定知识对于美德形成的意义和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理论缺陷,即它不能回答为什么有的知者并无善行,有些道德完善者并无多少知识、智慧。对于前辈的这个理论缺陷,他从“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学术态度出发,进行了创造性的理论探索,提出了自己的独到看法。他认为:“知识”只是对善行的认识理解,还不是善行活动本身,还要加上行善的道德意志,人的善行既需要道德认识,更需要意志情感对人的行为的催化,使人达到知与行相统一的道德境界。美德的形成固然同掌握知识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训练与实践而形成。这种关系可以简要地表述为:知识十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训练)二美德。它科学地阐述了道德与知识的辩证关系,表明道德是知情意行的统一。
亚里斯多德认为:“德性也要按照对灵魂的区分加以规定,其中一大类是理智的德性,另一大类是伦理的德性。智慧、理解以及明智都是理智德性,而大度与节制则是伦理德性。也就是说,人的美德是由智慧理解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两方面构成的,因而仅有知识是不够的,美德的形成还要依靠道德习惯。同时,伦理德性的形成与理智德性的形成也有不同的原因和方法,“理智德性大多数是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而伦理德性“则是由风俗习惯熏陶出来的”。因此他指出:“我们的德性既非出于本性生成,也非反乎本性生成,自然给了我们接受德性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成熟则通过习惯而得以完成。”“我们必须先进行有关德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德性。所以,“道德习惯对于人的美德非常重要,比一切都重要”。另一方面,亚里斯多德也强调理智德性的作用,认为美德应该是知识和道德意志的结合,即理性认识加上自觉择定的道德行为。他举例说:“一个人做公正的事情,但如果不是通过他的明智选择,而是出于非自愿或无知或别有用心等,那么它仍然不是公正的。因此,“只有合乎明智,这种品质才是德性。明智是关于行动的正确原理,没有明智就不存在主要的善。知识明智犹如一副强壮躯体之视力,公正,勇敢,节制等这些生而具有的品质,如若没有理智引导,这些品质会成为有害的”。当然,与苏格拉底不同,亚里斯德在肯定知识明智对于德性之作用时,将知识明智作为德性所依循的原理,作为德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将它作为德性本身。他指出:“苏格拉底的探索,有时是正确的,有时是错误的,在他认为全部德性都是明智时,他是错误的,在他说德性离不开明智时,他就是完全正确的。”“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原理(因为全部德性都是知识),而在我们看来德性伴随着原理。亚里斯多德关于无知识便不能构成主要道德,同时无道德选择和习惯训练也不能存在明智的思想,科学地阐述了道德与知识的辩证关系,为今天人们研究科技伦思想提供了最重要的思维依据和价值指南。
二、一切科学技术以善为目标
亚里斯多德认为,善是科学技术所追求的目标。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一卷中,他指出:“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应以某种善为目标。”在此,他提出了一切科学技术以善为目标的科技道德原则。他所指的以善为目标的行为并不仅限于科学技术,还包括“一切实践和选择”都是以“某种善”(具体善)为目标。亚里斯多德对这个问题的提出,源于他在善的问题上与柏拉图不同的看法。柏拉图强调,在一切具体事物和行为活动之上,存在一种作为终极原因和目的的“善”的理念,即至善,它是唯一真实的;否认物质生活幸福的道德意义,认为人们要达到幸福,就必须摒弃一切和现实生活的要求,去追求至善。这种善理念显然是唯心主义的。亚里斯多德反对柏拉图的这种“善理念论”,提出了现实主义幸福论,他从现实的实际生活出发,主张一切具体的行动和职业活动,都是在追求某种目的,不能说只有一个善、所有的事物和行为活动只追求一个善。“至善”是我们作为目的本身而追求的一种目的。“如果在人的目的系列中存在着因自身的原因而被当作目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着获得别的任何目的,并且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它,就一定存在着某种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就是幸福。它必定是由各个具体的善积累而成,并且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德行的活动达到的。人生的目的固然是追求“至善”,但这个“至善”不是抽象的、神秘的理念,而是现实的幸福,人的幸福不是存在于理念世界里,而是存在于现实的生活中。因此,在这里,“一切科学技术以善为目标”的思想表明了科学技术作为人类重要的实践活动,必须以实现人类的利益为价值取向。它必然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对社会有价值的行为”。亚里斯多德指出:“实践是多种多样的,技术和科学是多种多样的,所以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目的是船舶,战术目的是取胜,理财目的是致富,建筑术的目的是造房屋等。”这是由人们的多种多样的需求以及科技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决定的。而一切行为实践活动最终是为了达到“至善”即人类的幸福。他说:“行为的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这些各具不同目标的科技或实践活动,可区分为主导性目的与从属性目的。他认为:“那些占主导地位的技术的目的,对从属的技术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从属的技术以主导技术的目的为目的。”而对于人们在科技活动中派生的该活动之外的其他目的,他认为因其远离科学本身主旨,“实际上是无关紧要的”。技术活动的目的不同,也就相应地决定了它们善的差别性,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共同的善(即人的幸福)。他说:“如若在所有行为中存在着某一目的,它就是实践所要达到的善,如若有多种目的,那么这个善也就是它们的总和。”“亚里斯多德关于一切科技以善为目标的思想,揭示了科技的价值本质和根本任务,为人类史上的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科学因此成为高尚的知识,从事科学活动的人是高尚的人、有智慧的人,他们以揭示科学普遍规律为自己的目标和福社,把它作为人生不朽的精神价值来追求。正如亚里斯多德所言,“高尚活动之源泉的德性和理智不在权势之中”,而应在于“一生勤勤恳恳,含辛茹苦以终”的科学活动中。
三、科技“中道”论
“中道”是亚里斯多德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范畴,是其伦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中道”作为他所崇尚的至善境界,同时也是他哲学的方法论,反映在其科技伦理观中,表现为适当地把握科学技术的“度”,以求达准确而适当的科技规律性。他认为,对于科技活动的“事实”来说,“中间就是真实的”,故而可以说,中道就是真实。“中道或中间既然是真实的,那它就应成为衡量科学成果的标准。”他指出:“人们对优秀成果的评论,习惯说增一分则过长,减一分则太短。这就是说,过度和不及都是优美的破坏,只有中道才能保持它。”“如果每一种技艺或科学都注意于中道,并且使其工作达到中道的标准,那么他们一定会使它们的功能发挥很好。在此,“中”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表现为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和本质属性,“中道”作为符合事物存在及发展的规律,不仅是指导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方法,同时也是指导人们德性修养和实践的有效途径。而且他指出:“德性作为对于我们的中庸之道,它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它受到理性的规定。这种理性属于道德理性,它是通过理性涵养而使情感、意志、欲望都能体现理性的普遍性,使情感达到恰好,行为达到适宜,实现“中道”。对于科技活动而言,以“中道”为标准工作,意味着在自然操作和德性品行两个方面都达到“中道”,即德性,这就要求科学工作者一方面要服从理性或原理即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要服从伦理德性的规范约束,使之成为道德伦理的实践活动,实现善的目标。否则,过度和不及都会引起美德向恶行的转化。科学家的行为只有在理性的指导下,使情感和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达到道德上的至善。此外,亚里斯多德把最高至善的“中道”境界,又视作科学家们的大度风格。他说:“恢宏大度的人便是这样,不及于此的人就不免卑躬过度,而有过于此的人则不免浮华不实。只有“不随便赞美”,“不说长道短”,“宁愿要美好但无利可图”,“徐行缓步”,“语调深沉以及谈吐平稳”,才是格守中道的表现。
四、科技工作者的道德修养
关于科学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修养,亚里斯多德提出了以下几点。
首先,以求实作为科学原则。他提倡在科技活动中要做一个真实可敬的人,“像这样一个人,被认为是个正直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求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务中就更为求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而且还唾弃他本身。这样的人是可称赞的”。他认为:“吹嘘和求实是相对立的,这是种坏品质。这种求实原则,体现在科技活动中,即科技求真,必须实事求是,摈弃虚假和追求科技的有用性。从求实的原则出发,亚里斯多德指出“寻求真理乃是一切理智的功能”,而“只有有所为的理智才是实践性的”,“一切创制活动都是为了某种目的的活动”。亚里斯多德认为,一切科学技术不是先有而后用,相反,是先用而后有的,是在有用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丰富的。他主张科技的有用性。
关键词:高校教育;科技伦理;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1世纪全球进入了一个科学技术主导的时代,科技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时至今日,科技成果已经应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按理说科学技术越强大,人类的生活越安定幸福,但事实是日益强大的科技反而让人类置身于更危险的境地。环境恶化、食品安全、生化危机等一系列的危险纷至沓来,如何处理科技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使得“科技伦理”成为这个时代最急切的呼唤。
科技伦理是指与科技活动相关联的人或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产生于科学实践活动而非科学技术知识本身,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消除或避免科学技术的负效应的。虽然,现阶段科技伦理仅限于对科学家职业道德的约束,但是,逐步进行全民科技伦理教育,应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之意。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是未来的科学家、工程师,是各种事件的执行者,因此,对其进行科技伦理教育,是现代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陕西作为全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高校众多,其中不乏在科技领域中有杰出贡献的专业院校。本文所选取的这五所高校,分别在科技领域的不同方面有所擅长,其学生的科技伦理教育状况在陕西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调查设计
(一)研究方法及问卷说明
调查通过实地发放问卷的方式,利用Excel和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问卷共设有问题17道,全部为不定项选择,内容包括了对科技伦理的概念理解,科技伦理规范认知和高校科技伦理教育状况等。
(二)研究样本说明
主要以西安市内公立全日制大学的本科生为调查对象,分别调查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和陕西科技大学共5所高校,发放问卷330份。发放时尽量把握性别和年级比例,以及专业的多样性。问卷发放于2015年6月,共计330份,回收有效问卷300份,有效回收率91%。在调查对象中,女生占43%,男生占57%,其中本科生占90.3%,研究生9.7%。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的比例分别是23%,25%,40%,2%;研究生数量较小,三个年级共占10%。调查对象涉及二十多个专业,但基本以理工科为主,其中文科类专业占调查对象总数的14.3%。包括哲学、法学、经济学等,而理工科占85.7%,包括机械、金属、建筑航天、车辆工程、桥梁、计算机、制药、环境工程等。
二、调查分析
分析发现,在陕西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中主要反映出以下三个问题:
(一)科技伦理课堂教育缺失
科技伦理是一门系统化、多学科交叉性的新兴学科。尽管其进入高校课堂教学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但就目前调查结果显示,科技伦理教育还远未成为高校课堂教育内容之一。首先,就高校科技伦理课程开设情况来看,几乎98%高校在这方面的教育是空白,仅有2%的学生认为有类似的课程教育。查阅分析选样高校的本科生培养计划,也未发现有科技伦理课程的设置。其次,学生对科技伦理相关知识的了解十分欠缺,对基本概念的认知仅依赖自身的感性体悟,理解模糊、片面,这与高校没有讲授科技伦理课程有着直接的关系。最后,高校课堂中也未进行其他形式的科技伦理教育活动。显然,陕西高校对于科技伦理教育几乎没有涉及,而这些高校没有开设科技伦理的相关课程,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由上图可知,关于没有开课的原因,选择学校不重视的占到26.67%,思政课和其他理工科课程中有涉及占到45.67%,另有27.6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没必要和其他原因(如图一)。接近一半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开课的原因是:“高校思政课程中已经涉及相关知识,没必要专门开设。”反映出高校科学技术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脱节。科学技术教育与伦理道德教育本应相辅相成、交融互动,但在高校的教学环节上,科学技术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学生所接受的伦理道德教育,在内容和方法上相比并无区别,很少体现专业特点。几乎所有学生的科技伦理知识都来自思政课,在课堂教学中并没有将科学技术教育与伦理道德结合起来,更缺乏细致的专业伦理教育。
(二)科技伦理教育方法欠妥
分析问卷时发现,大学生对科技伦理的了解主要来自思政课中德育这部分内容,而教师在讲解时基本上都是对概念的灌输,很少结合具体的实例分析。在对科技伦理概念的调查分析中发现,大学生对科技伦理的理解普遍来源于他们的感性认识。50%的学生认为科技伦理是科学技术实践活动本身的伦理规范问题,20%的学生认为是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22%的学生认为是科学技术研究中的伦理规约问题,而18%的学生认为是科学技术应用中的伦理冲突问题。对选项全部认同的并未出现,显然学生对科技伦理概念的理解均有失偏颇。
举个例子,从大学生密切接触的网络来了解其对科技伦理的认识。首先从大学生对网络伦理获得的途径来看。
根据SPSS分析中的多选项二分法可见(图二),对于上网应该遵循怎样的道德规范,被调查者中25.7%的人获知网络道德的途径是学校课堂教育,26.5%的人选择的是学校的实践活动,41.1%来自网络途径。说明学生们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大多来自外界,其中网络是高校学生获得科技伦理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次,从对网络伦理学习的效果来看,学生是浏览网络信息,还是通过科技实践活动学习,都表明学生在学习中更容易接受自主的学习方式。学校在主观方面还是希望能够使学生学习到科技伦理的知识,但是在教学方法上缺乏创新,没有将课堂教育与实践相结合。
(三)科技伦理教育效果甚微
爱因斯坦曾告诫他的学生说,应保证用他们所学的科学思想的成果造福人类而不是成为祸害。可见这位大科学家对其学生科技伦理教育的重视。而据调查发现,陕西高校学生大多缺少科技伦理的基本素质。对于科技与伦理的关系,19%的学生认同“技术上能做的一定是伦理学上应该做的”这个观点,32%的学生反对这样的观点。另外,49%的学生则对科技与伦理的关系不能有明确判断。技术上能做的一定是伦理学上应该做的,这句话从因果联系上来讲是毫无根据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应用本身就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伦理既是人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规则,就必然会对科技应用产生一些约束,比如克隆技术的应用,直至今天依然是科技界争议的话题。从选择结果来看,学生所受到的科技伦理知识并不能使他们理解科技与伦理的关系,无论学生是从什么途径接受的科技伦理教育,只能说从问卷上看,效果甚微。
近年来,学术造假问题时有发生,为了了解大学生对于学术伦理的态度,问卷设置了这样一道问题“你认为科技工作者应具备怎样的素质”。从选择的结果来看,同时选择不抄袭不造假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人将近80%,说明对于科技工作者本身,学生认为其应具备起码的学术道德,尊重科技求真的本质,对科技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比较了解。15.4%的人选择了不因为个人利益接受或拒绝任何科学知识,说明被调查学生对科技工作者利与义的认知还是比较模糊,大部分学生对学术腐败的态度表现出一种宽容的态度。保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是科学工作者必备的素质,却被选中的比率最小,说明在现代教育中缺少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我们的大学生对科学创新天然的缺乏一种探索的精神。从大学生对于学术伦理的态度可以看出,学校科技伦理教育对学生思想观念的影响较小,学生对学术伦理持有一种随大流的心态。
三、总结与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被调查的陕西高校在科技伦理教育方面统一显示出严重缺失的状态。窥斑见豹,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高校教育中科技伦理教育的缺失。我国自古以来都注重科技与道德的关系,先秦时期就有关于“道”与“技”关系的探讨。更何况世界已进入了以科技为主导的新纪元,科技伦理教育应当成为当代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失的一环。从现实来讲,科技伦理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对于现在高校科技伦理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尽管我国的科技伦理教育发展比较晚,然而也有了一定发展。对于陕西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希望能够对整个高校科技伦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由于科技伦理是一个交叉的学科,在教育过程中也应该有一个宽阔的思路,对学生的教育除了必须的专业伦理教育之外,应增加通识教育的内容。尤其对理工科的学生,学校应该提供一些伦理学、技术史相关的课程,提高理工科学生的人文素养。其次,创新教学方式。在教学中应该增强教育方式的多样性,多开展如学术讲座,课堂讨论,在线课堂等学习方式,提倡“服务学习”将教学方法与社区服务紧密融合,化理论为实践,使学生真正意义上理解科技伦理。再次,鼓励学生创建科技社团,扩大科技伦理教育的影响。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通过学生自发的进行科技实践,在不断运用科技知识的同时,科技伦理的影响也会不断深入学生内心,长此以往,学生必能将其内化为个人素质从而达到全面发展。最后,现代大学生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后备力量,应主动学习科技伦理知识用科技伦理观武装自己,发展自己,为我国的科技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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