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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只有设立“教授”才能体现尊师重教吗
过去中小学教师职称到了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就到顶了,这不仅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而且不利于激发那些评上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奋斗的干劲,因此教师容易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但是若在副高级职称之上设置正高级,那些不想继续努力的教师就会必然规避职业倦怠吗?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其实,以往在副高级职称之上,中小学还有非常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特级教师。虽然是一种荣誉称号,但作为师德楷模、教学专家、育人标兵,特级教师是经过层层遴选、严格评定的,理应在中小学职称改革中占有相当权重,甚至应予以合理认定,而不应该出现倒挂。假如特级教师都没评上中小学“教授”,而评上的都是评选特级教师的落选者,那这就分明是对多年以来行之有效、广受尊重的特级教师的否定。相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依托职称等级的不断提升,让教师远离职业倦怠只是一个美好的设想。靠职称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让教师永葆进取的激情,固然是可供选择的路径,但不应当是唯一路径,除此之外,似乎还应探寻更多提升教师幸福指数和专业激情的有效措施。
二、中小学“教授”与岗位聘用挂钩合理吗
从已公布的试点方案来看,此次中小学职称改革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岗位聘用相结合,深究起来,这其实是有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的,推行得不好,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积极性,反而会挫伤其积极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岗位聘用制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过度放权、疏于监控,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出现了一些混乱,严重影响教师的积极性。职称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一种外显、物化的标志,是对其教书育人能力的一种客观衡量。职称改革的本意是打造人尽其才的环境。然而,实际情况是,相当数量的教师对职称评定持怀疑和恐惧心理。只有当职称评定由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完成时,教师才会对其产生信任。如果职称由漏洞百出、甚至逆向淘汰的机制完成,那么教师必将对之产生怀疑。而现在一些中小学的岗位聘用,固化了评审机制,缩小了参与范围,一成不变的几个评委成了围绕领导意志运转的工具和道具,一切都由颐指气使、为所欲为的领导说了算。这样的岗位聘用与职称挂钩,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三、中小学“教授”由谁来评,如何评
未来的中小学“教授”,强调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对于引导教师做好本职工作大有裨益。但这容易忽略另外一种情况,即很多教师能欣赏离自己很远的名师,如魏书生、于漪、窦桂梅等,但就是不能欣赏自己身边的名师,甚至会排斥和贬损,对与自己同处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办公室的名师更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嫉妒。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名师的成长过程遭遇坎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也好,“墙内开花墙外红”也罢,都与现行过多激发小圈子中教师竞争意识的不良机制有关。正是由于这种“名额有限,你上我下”的淘汰式评审太多,恶化乃至毒化了同事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任由小圈子高利害关系者自行评价了断,很可能出现“逆淘汰”,真正学有所长但书生气太足的优秀者会被那些水平有限、人脉无限、会走关系的平庸者一举击败。因此,在中小学“教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客观性、中介性的评审机制势在必行。唯有如此,才可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才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名师扬眉吐气,使他们在教书育人的本职岗位上尽显才华。
四、中小学“教授”如何能与大学教授等值
时下流行一种说法,即中小学教师只需要教好课就行了,根本不需要从事力所能及的教育科研,甚至不需要写文章。不少地方,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中基本上不看甚至少看其发表的论文。笔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教书育人固然是中小学教师的天职,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如果一个字都未曾发表就想做一个有品位、有档次的优秀教师,那无论如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当教师为了博取职称都去拼凑文章的时候,大家口诛笔伐,最后走向极端,使得那些真正基于教学经验、基于教育感悟、有利于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提升的教育写作也受到连累,成为不受人欢迎甚至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中小学教师如果仅仅满足于追求教学技术的进步,而根本不去思考教学的深层内涵与价值,缺乏必要的教学反省,那最终只能是离真正的教育艺术越来越远。这种危险的苗头已经殃及正在试点的中小学“教授”评定。没有任何学术含量、仅仅满足熟练技巧的“教授”,会与原来的“副教授”有区别吗?会与大学教授等值吗?对个人而言,充其量就是提提工资、改改待遇而已。一项原本应具有丰厚内涵、富有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最终很可能沦为单一的经济行为。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革突出的特点有哪些现在的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往 中小学教师职称晋级最大的不公平,就是高级职称指标的分配不公平,主要被名校所垄断,使得普通学校教师很难晋级高级职称。高级职称的指标基本上被城市学校尤其是名校所垄断,硬软件实力相对薄弱的乡村学校能够分到的高级职称指标非常少。
公开、公平的职称评聘工作,是老师最为关心的话题,没有之一。20xx年出台的教师职称改革政策让不少老师都欣喜不已,因为教师职称是可以拿到职称工资的,与工资直接挂钩。20xx年进行了首次评审和平稳过渡,可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但此次改革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制度创新。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二是科学公正。改革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评价机制的公信力,把激励教师长期从教、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转变职能。政府部门主要是建立制度、制定标准、结构比例控制和监督检查,真正把职称评审权交到评委会,把聘用权交到学校。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消不可操之过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指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计划》明确,要抓好8方面举措,其中第五项措施,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目前网上关于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信息甚多。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笔者认为,上述分析夸大了职称工资的副作用,刻意忽视了职称工资的正面作用。职称工资占教师工资的比例不到八分之一,占比较高的是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最近的工资改革,已经多次降低职称工资的幅度,它对教师的吸引力已经远不如从前,把它视为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的罪魁祸首有捏软柿子之嫌。
2、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
3、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
4、参加相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
今天召集同志们来,是座谈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动态管理改革问题。这次座谈会为什么要放在举行?不言而喻,是因为县认真果敢地抓了这项工作,而且这项工作抓出了成效,形成了成功的经验,具有在全市推广的价值意义。因此,我们特别安排了县教育局的同志向大家介绍情况、推介经验。同时,下午还有一项议程,请市人事局周彩珍副局长讲话,就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动态管理改革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我希望与会的教育局长、职改办主任要集中精神,心无旁鹜地听取的经验介绍、听取周副局长的指导性要求,以便在质量管理年里把主导教育发展的职称改革工作扎实推行下去、富有成效地管理起来。
一、近几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回顾
近几年来,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从总体上看,是健康平稳的,广大教职工是心悦诚服而感到满意的。为什么有这么一种好的现象?为什么有这么一个好的反应?这中间肯定有好的东西、有好的做法、有好的经验。这就需要我们去认真回顾、去认真探究、去认真总结。总结过去,是为了今后,以利更好地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以利更好地发挥教职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创造活力。我个人认为,近几年的职称评聘工作之所以有好的反应,主要恐怕有这么几点坚持得很好:
一是评聘工作逐年有改进,基本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所谓科学化,就是市、县两级职改办的同志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职称评聘的政策,理解透彻、把握全面、贯彻到位;就是市、县两级职改办的同志们能够坚定不移地执行职称评聘的标准,不降低、不扭曲、不枉纵;就是市、县两级职改办的同志自始至终执行职称评聘的程序,一是一二是二,头是头尾是尾,丁是丁卯是卯,规程不乱套、秩序不错乱。所谓规范化,就是在组织建设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健全了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权利统统归于评委,行政不干预,使评委既能履行职责又能尽其义务;就是在申报程序上,严格实行“一评、二复、三查”的制度,每一阶段都张榜公示,阳光普照、透彻澄明,也就是说实行了阳光操作,全无黑箱暗控;就是在评审标准上,把握“三重”要求,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实效,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所谓制度化,就是实行监督制,在职称评聘时请纪检监察部门亲临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就是实行纪律管制,对评委进行了思想教育、政策培训,严格要求评委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就是实行落榜反馈制,要求评委对参评对象的否决要列出理由、注明政策依据,职改办要记录在案,如实向落榜教师本人反馈。
二是不断深化改革,实行宏观调控,加强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管理。在讲这条经验之前,我有一个问题想提醒大家注意:职称评聘机构为什么通常称为“职改办”,而不直接名之为“职称办”?这个名词概念意味着什么?我的理解是:职称评聘时至今日还有待改进、有待完善、有待深化改革。事实也是如此。教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的越来越多,我们没有理由剥夺他们申报的权利,也没有理由不为他们评定。但是,我们的经济还很不发达,没有雄厚的财力为所有评上职称的教师支付理所应当的职称工资。僧多粥少的现实雄辩地证明了“物质是基础”的真理。我们既要坚持真理,又要解决现实问题,其办法只能是深化改革,其途径只能是评聘分开,其策略就是只能是实行宏观调控。我这种理解正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加强了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的管理,已经将岗位核定到了各个基层学校,而且已经或者正在为全市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现岗位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于具体的经验,已经形成,我不作分析,请的同志详细介绍。
三是市人事局的具体指导。市人事局是全市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但市人事局始终保持着一个正确的姿态:他们既是组织者又是指导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员。多年来,市人事局从领导到办事员、从局班子到职称科,都对我们教师职称的评聘给予了政策上的宣传解读、程序上的阐释指点、标准上的把关指导和评聘具体过程中的管理服务。可以认为,没有市人事局的强力组织、统筹管理和指导服务,我们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就很难一帆风顺,更谈不上让教师满意。
以上三条,是我对过去工作回顾后得出的基本经验。总结并不深入,希望市、县教育局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予以丰富完善。下面再讲第二个问题:
二、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动态管理工作的现实背景及其必要性
职称聘任动态管理的提出,毫无疑义,是有其现实背景的。众所周知,职改工作始于1986年。当时,职改工作的实行,对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对于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对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意义重大、作用巨大、功德伟大。但随着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的骤增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限制,职称聘任终身制的弊端日益凸现。消除弊端,化解矛盾,稳定队伍,激励精神,刻不容缓。在这一现实背景下,职称聘任动态管理改革便因时而发、顺势而动。
你们好!
今天能够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首先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廖蓉,女,汉族,大专(本科在读中),预备党员,出身于1983年1月,XX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XX年6月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XX年8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于XX年8月考入北川羌族自治县 永昌幼儿园任教,担任学前班班主任工作。在此之前,XX年1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幼儿园,XX年9月到XX年1月就职于浙江温州乐清市万家中心小学,XX年3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海天师雨星河湾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