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去远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远方!
一个背包,几本书,所有喜欢的歌,一张单程车票,一颗潇洒的心。一个人的旅行,然后在路上遇见最真实的自己。
也许是在喧嚣的城市里呆的太久,也许曾经的那些梦想都已渐行渐远,也许是每日的那些忙碌于麻木,也许是因为总有许多的郁闷与烦恼。
这个城市,不仅仅让我牢记的是脸庞,还有那些人,那些事情,都入烟云集聚心头,时不时氤氲旋绕心间。即使是街灯下,即使是路尽头,也是一份感情,挥之不去。不知道时光消逝里,它是否也会步入黄昏,渐渐离我远去。
总之,不管是逃避也好,追寻也好,我想要去远方。
想去找到一个神圣的东西:自我!
我会选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简单的行李,和一刻朝圣的心,出发!
我要去青岛,看那里的海,是多蓝,是多么美丽。
我要去去上海,想看那里的外滩,浦东,想看那里的繁华。
我要去西藏,想听僧人梵唱,想看茫茫草地,想看风吹低草,想看牛羊满地。
我要去西双版纳,想看那里的蝶,想看那里不一样的风情,想看他们的泼水节。
我要去湘西,想知道,它是否如作家笔下的那番美丽,青山绿水竹筏。是否会有人隔着浅浅的湖水,唱着情歌。
当然,也想去巴黎,想看埃菲尔铁塔凯旋门,想看异域风情。想看时尚之都到底是怎样的个性。
还有荷兰的风车,法国的语言,意大利的雕刻,美国的发达,还有新西兰的牛。
有人说,“只有一个人在旅行时,才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它会告诉你,这世界比想象中的宽阔。你的人生不会没有出口,你会发现自己有一双翅膀,不必经过任何人同意就能飞”。
一个人的旅行,却会多出一份淡静。
其实无论去的是哪里,我只是想在一些陌生的地方,坐在陌生的人身边,看着陌生花草和树叶,在形的小店和形形的人群中穿梭,随便看点什么。淡淡的走过一段又一段路,转过一个又一个弯。虽然没有记住太多,但如果你经历过,你会发现有些东西慢慢的开始变得不同。你甚至都还没来记得感知,但是有很多就真的已经变了。
在蓝天和白云之间,在春阳与冬雪之间,一个背包,一台相机。
每一个四季都是花开的季节,雪梅与杜鹃,兰馨与荷香。
如果你的脚步没有能远行,静静的听一听花开的声音,你的心灵也在行远。
你会发现,心的安宁,像花开的声音,淡淡的微笑。
花开如酒,雨滴如琴。
走在海边,心更空灵,站在山巅,眼更辽阔。
野外的风,丝丝的吹过,吹得心跟蓝天一样纯净,一样透亮,
我想这是很多人的渴望,
没有太多的沉重,没有太多的纠缠。
这是我曾经的旅行,这是我曾到过的地方,这是我曾经写过的词汇。
为何不留下来呢?城市里有的是峡谷般的街道,横跨壑谷的钢铁桥梁。这一样是不可思议的造物,比每一座山峰都巨大、坚固、不可抵挡;也比每一片洋面都深邃、神秘,充满了喧哗与骚动。此刻它就在我面前,奇诡难辨,魅力无双。
然而,我越想靠近她,她就越远离我,不可捉摸……我越长久地注视她,她的影像就越模糊;我越想赞美她,她就越多地现出丑陋、凶残。
为何不上路呢?去远方,去自然中看看,去旅行……
当我走在蜿蜒起伏、异常曲折的山路上,大自然偷偷跟在我身后,使我能听见它的呼吸。百草萌发的峡谷,它的两端是幽邃高耸的峭壁,偏斜的太阳悬在山巅,淡淡涂抹着山谷和四周浓密的夜林,在树洞里,在林间空地上,在散射的阳光里,也在贫瘠的石壁和闪亮的湖泊里。生命的歌声响起来,起初若隐若现,仿佛在空气中漂泊;逐渐变得宽阔、祥和,占据了整个空间;最终从天穹和山脉的四方升起,爆发出嘹亮而宏壮的咆哮。大千世界的心脏跳动得越发响亮了。
旅途中,我见过没有黑暗的夜晚,宇宙中几千团燃烧的气体照亮了庄严的夜色,仿佛几千团篝火。我见过山峦和草原,光彩照人的原始世界和已成废墟的文明。大自然弹拨着我的欢乐、忧伤和痛苦:它给我的感受是多么真切、动人。
我见过淡紫色的天空像帷幔一样摆动着,草原上肃穆的羊群,以及雾中世界……我看见越多,心中的景色就越发喧嚣;我看见越多,就忘记越多。大自然慢慢从我身边逃开,只留下了影子、气味和回忆。要记下它们,要用笔、纸和墨水记录下回忆!然而,写作——那比任何一条小路都坎坷,充斥着汗水、泪水和光荣。
我们写下大段大段的文字,但是他们是冰冷的,散发出沉默的凄凉。这些无情的、死板的符号:它们怎么可能述说那片香气弥漫、神圣崇敬的自然呢?我的旅途是那样的漫长,以至于吓坏了我的笔杆:它只能颤抖着,在白纸上留下微不足道的印记。
我记得高中的时候自己很冷漠,对所有人都清冷着一副面容;几乎没有人会和我打些无聊的趣,也很少有人会同我找到相投的话题,所有人都觉得我冷淡到了极致,所以没有人敢轻易地触碰我;当然,阿娇除外。
阿娇是唯一一个知道该怎么和我交流的女生,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高中同学。她很懂我的冷漠,所以也从不在意我的敷衍与不顾,我记得她曾经说,“安,他们说你冷漠忧郁,其实我觉得,那样说不对,我觉得你那是一种清冷的高雅,高傲的雅致。”但从她说完这句话后,我很久都没有理会她,虽然当时觉得自己这样做很是不妥,但还是觉得这样可能会好些。
自那以后,阿娇也不再找我说话了,任由我形单影只,她不再正眼看我的眉目,只会偶尔躲在自己的位置上扯着衣袖看着我,我自当是没有看见她,独自翻阅着自己的书,不动声色,孤自安然;而她,似乎也不在意我是否留意过她,只是静静地,傻傻地看着,目光也很直接地与我眼角的余光交错在了一起。
那些日子,我的抽屉里开始多了些东西,大概是每天一瓶的牛奶,这让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虽然我也想到过会是阿娇,但我还是觉得不大可能,因为淡漠的我认为,这世上除了父母是不会有人再会把这般的爱给我了,我也不相信阿娇会为我做这些,而至于那些东西是谁的,我也不去问津,我清冷得拒绝了这样的好意,将那些牛奶,还有一些吃食,递给了临近的同学。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一个月左右,直到一天下午,抽屉里多了一杯奶茶,小杯子底下压着一张信纸,信纸是淡蓝的色,被折得很规整。
才一打开信,我就慌了神,因为信的署名是阿娇,至于信里说什么,我也实在是不敢去看,因为我是预料得到的,我懂得那种感觉,那种感觉不强烈,但处在青春期的自己,多少还是会知道的,哪怕是不知道,也会感应得到。
我把信折成了两半,然后撕成了小小的碎片,连同那杯奶茶,丢进了垃圾桶里。全世界没有人在意我所做的一切,因为没有一个人看见,包括阿娇。所以当时我做得心安理得,没有一丝的愧意。
没想到,几天后,阿娇竟然又来找我了,我一开始不知道她哪来的勇气,面对我的怠慢与冷漠,我当时真的觉得她是个可怕的女孩。
找我的时候,她还是羞羞答答的样子,我很轻慢地应了她的问候,耷拉着头听她说,没想到她的一席话,让我无比得后悔,后悔当初自己没有去看那封信,以至于现在有些想排山倒海,颠覆这个世界。
“你,真的把信撕啦!安,是真的吗?”
“嗯,我不知道是什么信,不好意思,当时以为是废纸垫在杯子下面,怕杯子漏。”
“哦!那太好了,那就是你答应了?”
“答应什么,大小姐,不要吓我。”
“答应和我一起去旅行呀,你不是说自己喜欢去旅行吗,然后,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了,哈哈。”
“什么呀,你别乱来好不好------”
“谁叫你不看,我就知道你会直接丢掉,所以我在信里写了,你要不喜欢我就把信留着,你要答应和我一起,一起去远方,就把信撕掉!”
“啊?你------”我欲言又止,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知道,她这是动真的了,我想叫她走,却拿不出勇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会怦然心动,不知所措地回答她,“嗯。”
她是第一个说要我陪她去流浪的女生,也是第一个让我这么举足无措的疯狂魔女,我的冷漠镇压不了她的盛气,还是败在了她的手下。就这样的开始了,我们开始了那样的一段如雨如雾,若有若无的,自己所谓的恋爱。
“安,你给我过来!”她总是这样对我,非常得霸气,但那霸气是装的,可她装的在怎么像,也丝毫动摇不了我。
“算了算了,我问你,你以后真的会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吗,会带上我吗?”这样的话,阿娇曾经无数次问起。
面对每次重复的问题,和重复的表情,我已经习惯,所以每次都回答她同样的话语,“会的。”我的话从来都不多,哪怕她说再多,我也只以最少的话语答复,当时我是不知道为什么的,但如今自己是知道的,自己之所以少说了很多话,是为了避免说些不必要的,让她生厌。
直到后来的一天,阿娇终于忍不住了,她说要我以最认真的态度回答她的问题。她问我,是否愿意带她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我从来都不知道她会这样的认真,我本以为,这些不过是客套的答辩,没必要问太多,也没必要说太多。
“你说呀,不说今天就不让你回去,你要不说我就赖着不走了。”阿娇到底还是耍起了脾气,毕竟,她是个女孩。
“那你想要我带你去哪里?你要去月球怎么办,我还得带你去呀,娇娇,我还是带你去我家吧,赶紧地准备准备,然后我们拜堂。”见我开始了,她也不发脾气了,靠在我的膝上,张合着那张小嘴。
“那好,不去那么远,就去西藏,你带我去西藏,我以后就听你话,不吵你,乖乖的,好不好。”
“好呀,你说的,你自己也听见了,我只要答应你带你去西藏,你就听我的!”
“嗯,老娘说的。”
“好,我答应你!”我当时笑得很开心,因为我只把这样的约定当做了和她的游戏,没有太上心。
没想到后来,阿娇真的对我百依百顺,她不再像一开始的那样有些无理取闹,也很少顶我的嘴了,也不再对我指手画脚了。
我们真的以为,生活会这样一直顺延下去,阿娇和我,可以一直这样在一起,我们的青春不会老,我们的岁月,不会走。
可是天意弄人,时光没有所谓的停留。已是注定的高三和注定的高考,如期而至了。
高考的时候,因为和我学的不是同一个专业,阿娇没有和我报同样的学校,最后的我们,走尽了这些已去的高中岁月,别离在了那个暑假。
我记得和阿娇的最后一面,是在火车南站,在这里,我们要做一场没有波澜的别离,她往南,我往北。
就这样,在那年夏天炎热的午后,阿娇上了开往广东的列车,去了广东的学校,我上了去往北方的列车,到了北方的学校。我们在现实面前,低下了头,说好的永不分离,变成了等你回来。
“你要等我回来,我也会等你的,我要嫁给你,你要带我去西藏,去远方!”她走的时候靠近我的耳畔,细语温柔地说。
我自然是答应了她的话,我们彼此都很相信,我会娶她,会带她去远方,去一个属于我们的远方。
时间像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缓慢,它开始放慢了步伐,拉长了这属于青春的等待,我和阿娇,两个人,仅靠着每日的电话和网络,保持着彼此的联系,这样对于我们,还算是妥然。我在电话里跟阿娇说,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冷漠,孤淡,我说除了她,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让我开怀了。阿娇听后,有些乱了言语,她说,这世界上,只有我会让她变得疯狂,但她还说,只是疯狂。
“只是疯狂,这意味着什么,听起来,感觉有点意味深长,隐藏着某种深层次的味道,让我觉得有些不明白。”
就这样的每天,我们保持着电话联系,网络的联系,只是联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少,阿娇开始找各样的借口拒绝我的电话,直至后来,我不再打扰她忙碌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来自广东的包裹,打开,里面是一杯还没泡饮的奶茶,奶茶的瓶身上裹着一张信纸。
这回,我没有把信丢掉,我打开信读了下去,内容无非是说些她近来的生活和学习,她说她在那边过得很好,要我照顾好自己,信也许真的没有什么稀奇的,已经习惯了她的各种叙述,只是这封信太不一样,因为信的最后,有着一行如若当年的一行话。
“安,你要是打开了这封信,而且没有直接撕掉,我们就分手吧,你且不要再打我电话,忘记我们的故事,忘记我,祝你幸福。”
我像是变成了一座雕塑,一动不动地伫立,清冷的自己,竟然哭了。
没有像女人那般哭的梨花带雨,但我却哭得像个孩子,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心痛,那种刻骨铭心的疼痛,我真的以为,她和我说的,约好的,都可以是真的,我真的觉得,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娶她,做她最好的情郎,带她去遥远的地方。
其时,也正是故乡江南春雨绵绵的时节,说来也奇怪,这一年的江南雨,竟然下到了华北,绵连了整片天,阴沉了整个大地。
后来,我听说,阿娇大学没毕业,就提前退学,还有高中的同学传话说,她跟了一个有钱人,做了富太太,更有甚者,说她和一个南方的帅哥,浪迹天涯去了。
我且听他们这般那般的言说,与各样的猜疑;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已经不再属于我了。
就这样的,阿娇在我的世界里消失,我开始了另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计划,也有了新的恋爱,毕业后,我娶了大学里的播音系的一个女生,她长得很像阿娇,就是性格,大相径庭。在我结婚的时候,我本想让阿娇和其他同学一起来我的婚礼,只是几番打听下来,大家都没了她的消息,所以也就再也没有人提起她。
这样的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人,就这样,像是人间蒸发一样,彻底地消失了。
直到几年后,我才从阿娇高中时候的好朋友小莉那里得知,阿娇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五年了,小莉说,在大二那年,阿娇被检查出脑癌晚期,为了不让我知道,她不让任何人告诉我,几乎是每一个知道的人,都和她,演出了一场精彩的大戏。
我就这样,被瞒了五年时间。
“其实,阿娇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很久很久,她并不喜欢流浪,也不喜欢去什么远方,她不过是想有个安定的家,不想像她妈一样到处漂泊,只是,她喜欢上的是你,一个喜欢流浪的男孩,所以,她对你的诺言,约定,没有一个是假的。”小莉红着眼圈对我说。
“其实,是她想带我去远方,而不是我要带她去远方。只不过,是她给我指了一条路,一条通往远方的路。”我对着小莉说,小莉在一旁已经顾不上我说的话了,只是不住得抽泣着。
后来,我借着工作的名义,一个人去了西藏,在那曲的班戈县住下。我租住在牧民的小屋里,是那种专门为汉族游客打造的情侣房。
听不懂藏语的我,每日只拿些微寡的笑意面对藏民,我不愿意听见他们问我的妻子在哪里,或者是为什么我的爱人没来。我只和屋主仲巴说过,我来这里,是为了带上个女孩去远方。
那些日子里,我很享受那种来自心灵深处的疼痛和孤寂,我时常一个人,走到附近的草场上看看,看那无忌的苍凉,听风刮过脚下的西藏;一个人唱响,这草原的情歌。回忆着,我们约好的,一起,去西藏。
离开那曲的时候,我和仲巴说完了我们的故事,我记得我和仲巴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仲巴,我要带上个女孩,去远方。”仲巴只笑着,在车窗外,对我们说再见,是的,他说的是:“欢迎你们下次再来藏北,再来那曲。”
去看看不同地方的风景
去了解不同地方的习俗
增长自己的知识
而我同样渴望
和大家的朋友之情
我难以忘怀
但是
机会难得
最终我还是得去
我走了
只是暂时地离开
去遥远的国外
放心吧
我过不了多久
就会回来的
夏日的阳光依旧那么灿烂
代表着我对你们的祝福
夏日的白云依旧那么洁白
这是我为你们编织的帽子
一定要等我
等我回来
千万不要忘记我 再见拉
没有我的日子里
花儿依旧还是美丽的
没有我的日子里
白云依旧那么洁白
没有我的日子里
阳光依旧那么灿烂
我走了
暂时地走了
没有什么大不了
重要地是你们还要记得我
等我回来
这次我和爷爷奶奶还有弟弟全家人要去国外旅游了,爸爸妈妈有事,所以留下来看家。虽然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但是我还是很舍不得大家,就这几天就得走了,回来的时候就上六年级了,可能来小荷的机会会很少的。
不知道我走了以后你们会不会想我,我回来的时候你们还会不会记得我?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记得你们的,我在远方也会想你们的!大家保重啊(现在说,似乎早了一点儿啊)!
不管什么天气,书店总是最好的去处。累了,倦了,都可以去书店里坐一坐,翻一翻色彩鲜亮的画册,或者读一首让人心醉的小诗,尤其惬意。有些书店,为了让爱书者更舒服一些,还专门布置出优雅的读书区。
学生时代,我就特别喜欢读书,但无奈囊中窘迫,只好去书店里蹭着看。老板是个极为儒雅的中年男人,坐在收银台里,脸上始终泛着微笑。他经常见我去翻文学类的书,便总是建议我去读一读某某某的作品,结果一读,便爱不释手,经常蹲在书店里忘了时间。
虽然自己过得并不景气,却也攒了一些零花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书。老板的一句话,彻底让我对书店产生了不可割舍的情感。他说:“放着吧,没事儿,这些书你都看过了,买回去,也很少会重读。你要想看书,随时都可以来。”之后,我反而很少去了,因为总觉得不好意思。
那些年去这家书店蹭书看的穷学生,不是一个两个。老板能有这样的胸怀,我觉得,跟书本身有关。
这几年,很多书店由于入不敷出,陆续关闭,确实让人叹惋。我们无权责备时代的大潮,也不能说是网络书店冲击的结果。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属必然。
很多读者跑来问我,在电子书横行的今天,我的创作,有没有受到影响?而我,有没有把阅读方式变一变?其实,很多东西一旦发明出来,是很难再被取代的。在我看来,书也一样。握着手机看书和捧着书本读书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当然,在电子书城里看评论去下载一本书,和在书店的书海里翻到一本书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书店里的书,开放程度是毫无保留的。你可以不听任何人的意见,去寻找一本你真正喜欢的书;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审美,去翻一翻其中的段落;你可以通过自己的眼睛,去看一看精美的装帧,甚至可以凑上去闻一闻,书页间那一股泛着岁月温润的暗香。
穷学生依旧还有,但能给予他们知识能量的地方,却正在慢慢转变成虚无。手机里的电子书,永远不可能让我们感受到爱书人与读书人之间的温暖情怀。
我相信,那些在今天逐渐消失的书店,不过是去完成一次短暂的远行。也许明天,它们就会回来,以更优雅的胸怀,浸入每一座城市的血脉。
(选自《渤海早报》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