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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事略及丹青风格
石涛(1641-约1718年),为明末全州(今广西桂林)人,俗姓朱,名若极,出家后法名元济、原济,字石涛,号枝下叟、大子、清湘遗人、苦瓜和尚、耕心堂、耕心草堂、大草堂等。
石涛出生时正值晚明王朝风雨飘摇之际,父亲朱亨嘉死于兵乱,幼小的石涛被人保护送入佛门,总算免遭清廷祸害。出了家的石涛曾经寄居武昌,后来浪迹天涯,漂泊江西、安徽、金陵、北京、扬州等地数十载,最后终老于扬州。
石涛长于诗文、书画,山水、花鸟和人物画皆擅,尤以山水画成就最大。其山水画远宗唐宋前贤,尤得“元代四家”及沈周等名师意趣,并且受到不少释家思想的影响。石涛崇尚“借古以开今”、“我自用我法”等,主张“笔墨当随时代”,坚持“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搜尽奇峰打草稿”,艺术创作从不惟一门一派。他的画作构图新颖奇僻,笔墨苍劲纵恣、淋漓奔放,画境豪迈飘逸、超凡脱俗,极富情感宣泄和个性创造魅力。传世著述《石涛画语录》,记录了他的不少艺术观念和创作体验,对后世影响较大,文坛画界多有赞誉。
清代钮《觚剩续编》卷三《事觚》评述:“石涛道行超峻,妙绘绝伦。太仓王麓台(指清王原祁)谓:海内丹青家不能尽识,而大江以南当推石涛为第一,予与石谷(指清王)皆有所未逮。”石涛还与石并称画坛“二石”,清代秦祖永《桐阴论画》评价:“石沉著痛快,以谨严胜,石涛排纵横,以奔放胜……”
石涛的绘画思想、笔墨技法、格调意境及气魄神韵等,对中国绘画艺术的发展产生了较大推动作用,倍受后人仰慕追崇。像现代张大千、傅抱石等均受其很大影响。当代还有评论家将石涛和山人共誉为中国传统绘画史上“三百年前的两道灵光”。
二、与南京结下不解之缘
大约在清初康熙五年(1666年)前后,石涛驻锡皖南宣城(今属安徽)敬亭山麓寺庵,并赴黄山等地游历。康熙十七年(1678年)又叩访金陵城郊西天寺,十九年(1680年)移居金陵长干寺(明代称“报恩寺”)一枝阁。大约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之后,石涛离开南京前往扬州等地寄居。
由于南京为明代开国京师和陪都,又是南明弘光小朝廷之所在地,明清易帜后寓居着不少遗老遗少和文人墨客,缅怀故国、反清复明的思想倾向较强烈。包括龚贤等“金陵八家”以及石、程正揆等在内的一批遗民画家,隐居不仕,遁迹自然,寄情于翰墨丹青之间。他们运用心中的画笔抒怀遣兴,不断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受与生活情操。
石涛羁旅南京期间,在释理禅学及诗文书画方面受到了旅庵本月禅师的影响,个人受益匪浅。尽管生活条件简陋,但他参禅修佛、精研书画始终不辍,足迹遍及钟山、明孝陵、幕府山、雨花台、玄武湖、莫愁湖、周处台、凤凰台、乌衣巷、朝天宫、天界寺等名胜佳境。随着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个人视野得到进一步拓展。尤其在与屈大均、孔尚任、程正揆、戴本孝、龚贤、梅清、汤燕生、黄云等文朋画友的交往中,谈今论古,相互切磋,石涛认真汲取他人的思想见解和艺术风貌,个人画格趋臻成熟。这亦是其绘画生涯的重要转折时期。
笔者初步统计石涛图绘南京的画作不下三四十帧,其中包括客居多时的城南长干里等处风光。尽管有些画作已佚,但有的题画诗尚存,依然留给世人诸多的怀思遐想。诸如《清凉台图》(现藏于南京博物院)再现了古韵悠悠的清凉胜境;《秦淮忆旧图册》(现藏于美国克利夫兰美术馆)中则题有与友人同在秦淮河畔赏梅雅集的情形;《江南八景图册》(现藏于伦敦大英博物馆)中亦有“雨花台”、“东山”等图景;而北京故宫博物院内还藏有石涛的《金陵十景图》……
这些既是石涛内心对故国山河之爱的由衷宣泄,更是图画江山风光的倾情佳作,客观上却让昔日南京的山川风物定格于画中,给后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
三、内心世界的诗画记忆
美国华盛顿特区赛克勒美术馆藏有一套石涛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创作的《金陵怀古图》册(纸本水墨设色,24×19.5厘米×12开),分别描绘了其记忆中的12处景致。
从北赴燕京主动与清朝权贵交好、到不受皇帝宠识失意而返,这给一度期盼仕清的石涛思想上以沉重的打击,他复归扬州后主要依靠鬻画(兼事课徒)为生。虽然在残年暮景中思昔怀旧乃人之常情,不过对于这位明宗室遗孤来说确实别有一番思绪心结。现就让我们一起品览《金陵怀古图》册,悄然走近石涛晚年的精神世界。
第一开追忆的是金陵南郊雨花台畔的长干寺“一枝阁”图景,这位遗民画家十分迷恋羁旅金陵的那段岁月。他以略带俯瞰视角表现立于台畔的屋阁,四周残树环绕、淡雾迷蒙,一士独立栏前似在凝神远眺,又仿佛静夜沉思。浅绛色的山冈与淡蓝色的月夜和谐呼应,营造出一种清虚静逸的境域。画中的主人公大概正是作者的图像写照吧!石涛于此重新题写1680年客居金陵时的诗作:“清趣初消受,寒宵月满园。一贫从到骨,太叔敢招魂。句冷辞烟火,肠枯断菜根。何人知此意,欲且声吞。清湘大子一枝闭门语。”其中蕴含着一种孤寂、悲郁的个人情愫。
第二开画面承载了石涛昔与友人秋游城西丛霄道院的内心感慨。古老的城垣、清秀的山峦、开阔的大江、行进的棹舟及空的雾霭……一一皆从画家脑海中浮现出来。在苍茫空旷的苍穹中,石涛的深情题咏令人更觉画境之妙:“鸡鸣月未落,钟寒潮清。结伴丛霄游,问舟秋水行。江空塔孤见,树开峰远晴。幽意一林静,起我长松情。与友人游丛霄作画,大子。”
第三开表现石涛步友人诗韵的画作。但见四面环山,孤月高悬,空屋小院,门窗皆开,惟不见友人前来。画家由衷倾诉:“四壁窥山月,墙崩老树支(枝)。酒人催翰去,骚客恶书迟。烧竹余新笋,餐松忆旧枝。斯时无可对,惟复把君诗。枝下次友人,大子。”诗中所呈现的荒凉寒寂景象,莫非就是石涛当时心境的客观映照?
第四开系石涛忆写在“江城阁上送春”的情形。图中突岩高耸,阁依山间,一水穿桥而过,两只空舟泊岸。画家因此感慨:“山南山北近痴憨,买醉春风有甚堪。无计送春上亦远,尚凭消息勿轻谈。江城阁上送春作画之一,清湘老人极。”大自然中的春天气息,给内心郁闷的石涛带来一丝难得的慰藉,丹青意趣十分浓厚。
第五开图绘的是金陵城内老虎桥北头的徐府庵古松树。相传该树原先为南朝梁武帝萧衍手植,千年之后依然坚韧挺拔,与低矮的土坡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对比。石涛在此进一步释怀:“脱尽凡枝叶,从根鼓直条,周身封古雪,一气撼青霄。自有齐天日,何须问六朝。贞心归净土,留待劫风摇。徐府庵古松树,大子若极。”从中可见其内心的思旧忧伤之情,昔日皇帝遗物似乎亦成了降临人世消解苦难的罗汉。
第六开描写的是石涛独访金陵南郊东山之景,相传东晋名流谢安在此演绎了“东山再起”逸闻轶事。虽然六代繁华早已消逝,但是画家的内心此刻恍惚又返回到从前,不禁题笔抒情:“不辞幽径远,独步入东山。问路隔秋水,穿云渡竹关。大桥当野岸,高柳折溪湾。遥见一峰起,多应住此间。独访东山,大子极。”
第七开抒写石涛寓居金陵时的一些真情实感。画家临溪洗砚,以茶待客;近有竹篱茅屋,苍松挺立舍旁;远山似黛,烟云弥漫。刻骨铭心的往昔岁月,永远都驻留在画家的情感世界中了:“朝来鸥不疑,我亦渐凭水。洗砚而临溪,偶然开云起。茶香持赠君,非此则何以。明朝浩相思,江郭几千里。清湘大子极。”该诗点化出令人回味无穷的诗画意境。
第八开描绘了画家独赏秋月的情境。“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石涛追怀往事,慨然作画。该画面清逸冷峻,气势苍秀郁勃,作者油然诗咏:“秋月净如洗,秋云几叠长。钟声动林杪,蟋蟀鸣苍傍。将卧忽复起,高吟停复扬。挥毫越纸外,却笑图仓忙。秋月作画,大子极耕心草堂。”
第九开写石涛踏访金陵横塘一带的情形。城西冶山及莫愁湖畔,一士在疏林小路拽杖而行,翁独泛湖中,远处出现了人家,一派清疏恬淡的景致。孤独无奈的石涛内心难抑情怀:“四袖荷衣着短裳,拖筇曳履到横塘。湖头艇子回青嶂,山下人家夕阳。孤雁南来悲慨远,疏钟初觉韵声长。此时不用通名姓,逢着黄花醉晚香。秋兴九首之一,指来作画,大子极耕心草堂。”
第十开尽管描写的是石涛寻访皖南泾县(今属安徽)水西寺的行旅图,但其佛门生涯也与金陵有着较大关系。只见山野苍寂荒凉,溪水汩汩奔淌。对岸曲径一士策马向前,一仆童默默后随。四处云烟袅绕,缥缈不定,画面中隐隐地散发着如梦似幻的释家禅意。石涛于画中诗咏:“看云飞过水西去,下马长桥步入梯。万壑千(岩)藏涧底,此间珍重过山溪。清湘老人极大草堂。”
第十一开图画南京东郊青龙山之古银杏树。相传该树生长于六朝时期,历经世间沧桑而生生不息,遂成金陵一景。石涛笔下的残树苍然,孤独地挺拔于山间,根部顽强地生长出新枝嫩叶,附近还有人行山道。作者题笔阐释:“六朝雷火树,锻炼至于今。两起孤棂岫,双分破臂琴。插天神护力,捧日露沾襟。偶向空心处,微顶间上音。秦淮青龙山古银杏树,大子。”画家虽以入世的眼光作画,但倾述的却是释家弟子清寂超脱的内心追求。
第十二开忆写江南名胜采石矶(史上曾为金陵辖地,今属安徽马鞍山)一带的山水风光。滔滔江水流经当涂(今属安徽)天门山,朝着被誉为“长江三矶”之一的采石矶滚滚而来。江岸观景台立有一亭,矶上还有石涛仰慕的唐代李白衣冠冢……画家于此题曰:“天门急涌一拳石,化作三台疋练中。仙客逸名犹此地,辞人挽起力追风。沉上影落物俱静,皎上山明咏不同。珍重年重庆事,莫凡小立碧飞宝。闰中秋登采石旧作,丁亥(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仲秋忆此,拈来作画,大子极。”
四、历经坎坷的怀古感慨
命运多舛的石涛一生面对爱与憎、生与死、迷与悟等,心事大都徘徊于释门与俗世之间,往往或隐或现、有时不能自已。譬如与同为朱明宗室后裔、心存家国的山人相比,石涛北游燕京以及自谓“臣僧”等言行,一直较受世人诟病,其中不乏“失节”訾议。晚年的石涛在《金陵怀古图》册中,分别钤有“清湘石涛”、“清湘老人”、“大子”、“大本堂若极”、“大本堂极”等印鉴。若说“大子”是他复归扬州寓居大堂时的名号,那么“大本堂”又指何意呢?
原来,据清初余宾硕《金陵览古》等载: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十一月,太祖朱元璋在南京宫城内建大本堂,“选儒臣教授太子,诸王公侯子弟皆就学焉”;清时故宫旧址长满了禾黍,与明初壮丽辉煌的景象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前来吊古的文人雅士“过荒烟白露、鼯鼠荆榛之墟,同一唏嘘感叹”。石涛晚年藉此取号“大本堂若极”、“大本堂极”,确实意味深长,心底那份割舍不了的故都金陵情缘,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残阳暮照中,前朝京师和留都的破败景象着实让石涛难以忘怀,不断地唤起他的感念与怀思,奋笔挥毫宣泄情感……这让笔者联想起他的另一首诗作:“五十年来大梦春,野心一片白云烟。今生老秃原非我,前世衰阳却是身。大草堂聊尔尔,苦瓜和尚泪津津。犹嫌未遂逃名早,笔墨牵人说真假。”心灵世界矛盾交织、苦楚无奈的变化轨迹,堪称表露无遗。
富有反叛精神的石涛,晚年山水画风格愈加成熟老到。这套《金陵怀古图》册皆为逸笔小品,感旧记忆中的图景甚至幻象,大都少有鸟语、人踪,基本上以清寂简淡、孤独无依及时光交错中内心难抑的忧郁、悲怆等情境为主,而且多用截断、险峻式等构图取法。所作笔墨苍健有力,或逸笔草草、或淋漓奔放,或粗枝大叶,画法各异,不拘陈规,可谓娴熟恣肆、刚柔相济。石涛喜施水墨,往往采用拖泥带水皴法,复以石青、浅绛等色彩敷染,或以湿笔渲染云山,其中不乏象征、比喻等表现手法,因景生情,托物起兴,神韵溢出,使得画面气格灵动飘逸,意境深邃隽永,颇富含蓄隐现之艺术魅力。
后来岁数大了点儿啦,窍门更多啦。有一次北京一个大军阀唱堂会,请了许多名演员。我得到这个好消息,一想名演员集中演出,这个机会不能放过。我想了个办法,找了把烂二胡,把我一条旧蓝布裤子撕下来一条腿,好歹缝了条口袋,把烂二胡装在裤腿口袋里,往腰里一掖,冒充戏班里拉胡琴的。天快黑啦,戏瘾催得我直奔大军阀的大公馆,到了大门口一看,嗬!点着大汽灯,站着一群卫兵,我到门口掏出二胡套一露,一个卫兵刚要拦我,挎手枪的那个兵说:“放他进去,你没看见他提的那玩意儿吗?他是拉胡琴的。”就这样,我混进了大门,绕过二门时,我很快的把烂胡琴套又掖起来啦,二门里边执事的人,错把我当成了亲友们带来的人,不但发给我一个红缎子来宾的条子,并且把我让到里边坐。我一看,在军阀公馆海墁前大院,高搭喜棚和戏台,一堆一堆的亲友们?font color='#006699'>甲玻乙豢锤峡煺腋霰呱献吕病n纯非埃蠹胰胂跃疲一斓嚼锉咭渤裕酝炅俗戮吞贰7⒉栉页圆瑁⒀涛沂橇茫⒘讼罚瓜矣只炝艘欢伲估锶阄也呕丶摇u饣夭坏讼否部搜蠡纭?/p>
就这样,我更加爱好唱戏啦。经常偷看偷听偷学。胆子越来越大,有时候票房彩排,我滥竽充数也参加演出。有一次我爹看我的演出,从头看到尾声,都没看见我,回家质问我,我解释给他听:“您听《捉放曹》时,我就出场了。”我爹说:“我没看见你。”我说:“您不大注意,曹操杀人那一场,我装的猪,蒙着个黑道袍的就是我。”我爹说:“你真有出息,唱戏装猪哇!”我说:“《捉放曹》我装猪还算不错哇,要唱《杀狗功夫》,我就该装狗啦!”
后来又长了几岁,也能唱几句啦,也敢上台来个配角啦。我想:这样混下去,要影响生活,下决心今后要好好偷,偷着学戏。我发觉戏班里只有老旦好学,老太婆没有什么动作,唱嘛,多半是二簧慢板,这一工又缺人。日子一久,果真我会了一两出老旦戏。有一年黄河水患波及一些地方,艺人从古至今公德心很重,旧社会艺人为了救济水患的灾民,梨园公会发起唱义务戏赈灾,全国所有名演员、名票全都参加啦。这次义务戏发起人周信芳、尚和玉、叶春善三位艺老,亲到我家把这块料也请了一下,要我到义演办公的地方去定节目……
定节目的时候,问我师父是谁?我叫什么艺名?演什么戏目?这一来逼得我不得不胡吹一气。我说:“我是龚云甫的高足,名叫龚爆鸡,唱《约金龟》可以吗?”他说:“《钓金龟》已排好李多奎的啦。”我说:“我唱个《太君辞朝》吧?”他说:“已安排卧云居士啦。”我说;“我来什么呢?”他说:“您来出《滑油山》吧。”实际上,我什么也不会。我是抱着混的想法。当时我说:“好,《滑油山》我……我……行啊!”就这样把节目定下来了。
成语“箪食瓢饮”源自《论语・雍也》,其原句为:“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1](P83),随着时间的发展,“一箪食、一瓢饮”也凝固成了我们经常在学习和生活中所使用的成语“箪食瓢饮”,它主要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生活简朴,但是却有着安贫乐道的高士气节。关于“箪食瓢饮”的译法历来有多种,我们暂且将其分为“字典词典派”和“国学译注派”①。兹举例如下:
字典词典派:
1.朱祖延主编的《汉语成语辞海》“箪食瓢饮”条释义为:“用竹器吃食,用瓢饮水。形容清贫的生活。”[2](P283)
2.毛远河、倪文杰等主编的《现代成语巨典》“箪食瓢饮”条译为:“一箪食物,一瓢水,形容生活贫苦”。[3](P269)且明确指出“饮”即为水。
3.《汉大成语大词典》(小字本)“箪食瓢饮”条未对其进行正面释义而是介绍了它的比喻义“后谓生活简朴,安贫乐道”[4](P157),但“瓢饮”条释义为“原谓以瓢勺饮水,后用以喻生活简朴。”另外,相同句式结构的“箪食壶浆”释为:“用箪装着饭食,用壶盛着浆汤。”[4](P157)同样,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代汉语词典》也没有“箪食瓢饮”的解释,而只是释“箪食壶浆”为“用箪盛饭,用壶盛饮料”。[5](P282)
国学译注派①:
1.杨伯峻主编的《论语译注》释为“一竹筐饭,一瓜瓢水”[6](P58)。
2.黄克剑主编的《论语疏解》释为:“一箪饭,一瓢水”[7](P112)。
3.吴思溥主编的《四书译注》释为:“用一个竹筐子盛饭,用一只瓢喝水”[8](P93)。
4.刘俊田等主编的《四书全译》释为:“一竹篮子饭,一葫芦瓢水。”[9](P113)
5.侯拱辰主编的《中华传统文化注释》释为:“吃的是一小筐子淡饭,喝的是一瓢清水。”[10](P228~229)
由上可以看出各家翻译的出入点主要有二:第一,“饮”是饮料还是水?第二,此句是翻译成“一篮子……,一瓢……”还是将“箪”“瓢”活用成“用篮子盛着……,用瓢盛着……”?这种出入至今尚无定论,笔者不敢苟同以上各家的意见。为此,本文试图从本字探源、排比例释、文献训诂等几个方面来探讨“箪食瓢饮”之义。
一、从本字探源的角度看“箪食瓢饮”
要理解文言成语“箪食瓢饮”的合理译法,就不能像诗歌那样遵循“信、达、雅”的原则,必要时,我们可以追溯其中单字的本源本义②。
箪:《说文解字・竹部》:“笥也,从竹,单声。《汉律令》:‘箪,小筐也。’《传》曰:‘箪食壶浆’。”[11](P96下)那笥为何物?笥,《说文解字・竹部》:“饭及衣之器也。”[11](P96)意思也就是说,箪为盛饭以及盛衣饰的器物。
瓢:《说文解字・瓠部》对瓢的释义为:“蠡也。从瓠省,票声。”[11](P150)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一瓠蠡为二曰瓢,《三苍》:‘瓢,瓠勺也。’”也就是说瓢为盛液体的器皿。学界对于“箪”与“瓢”的释义以及在文献中的使用是没有太多争议的。
饮:关于饮的释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引用《玉篇零卷・食部》:“饮,饮歇也,咽水也。”并且将其释为动词“喝”,《诗・小雅・无羊》:“或饮于池。”《孟子・告子上》:“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作名词时当饮料讲,《古今韵会举要・寝韵》引《增韵》释为:“饮,凡可饮者亦谓之饮。”《周礼・天官・酒正》:“辩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12](P4445)
②王力主编的《王力古汉语字典》将其释为“喝的东西,饮料”[13](P1662),并且所举的例证正是“一箪食,一瓢饮”;张永言主编的《古汉语字典》释为“饮料;喝的东西”[14](P744);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由《古代汉语编写组》编写的《古代汉语词典》释为“饮料又兼指食物”[5](P1781);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其释为:“饮,喝的东西。”[15](P592)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饮的对象不限于水或者酒,凡是可以饮用的东西皆可用饮来表达,并且《周礼・天官・浆人》中也明确指出“饮”所概括的范畴:“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16](P152)。但若要明确所饮为何物时,在饮的后面一般要加上宾语或者前后文已经点明所饮为何物。如:
(1)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尔仪,天命不又。(《诗经・节南山之什》)
(2)乡饮酒之礼。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主人戒宾,宾拜辱;主人答拜,乃请宾。宾礼辞,许。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宾拜辱。介亦如之。(《仪礼・乡饮酒之礼》)
(3)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
(4)骊姬告优施曰:“君既许我杀太子而立奚齐矣,吾难里克,奈何!”优施曰:“吾来里克,一日而已。子为我具特羊之飨,吾以从之饮酒。我优也,言无邮。”骊姬许诺,乃具,使优施饮里克酒。”(《国语・晋语》)
(5)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6)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兴,避席择言曰:“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战国策・魏》)
(7)义井里北门外有桑树数株,枝条繁茂,下有甘井一所,石槽铁罐,供给行人,饮水庇阴,多有憩者。”(《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
从上面的诸多例证中我们可以发现,例(1)~(4)与例(7)是在“饮”的后面加上宾语,例(6)在前后文都点明所饮之物为美酒。鉴于此,我们建议“箪食瓢饮”中“饮”最好翻译为“喝的东西”而不能翻译为具体的水或者酒。而“箪食壶浆”中的“浆”之所以可以译为“浆汤”,那是有一定原因的,前文已经引用《周礼》阐释“饮”是一个总体的概念,它所指的不仅是水,还有“浆、醴、凉、医、酏”,而这里“箪食壶浆”又明确点明了是“壶浆”,所以当译为具体所指之物。
二、从排比例释、文献训诂的角度探讨“箪食瓢饮”及其句式
由于“箪食”与“瓢饮”句式结构相同,因此我们也可以从“箪食”的释义角度来看“瓢饮”的含义。《论语注疏》正义曰:“此章叹颜回之贤,故曰:‘贤哉,回也!’云:‘一箪食,一瓢饮’者,箪,竹器。食,饭也。瓢,瓠也。言其家贫,唯有一箪饭,一瓠瓢饮。”注:“孔曰:箪,笥也。”[1](P83)关于“笥”前文已经加以解释,这里再补充下,徐中舒先生主编的《汉语大字典》释为“古时一种用竹、苇编制的盛衣物用的箱子”“古时盛饭食用的竹器”,显然,这就更印证了我们的观点:箪在这里即为盛饭用的器皿。就“一箪食”中“食”而言,《说文解字・食部》:“食,一米也,从,声,或说也。”[11](P106下)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将一改为:“,集也。集众米而成食也。者,谷之馨香也。故其义曰米。”[17](P218)《玉篇・食部》:“食,饭食。”王力先生在其《古代汉语》中对“食”的解释中指出:“旧时名词的‘食’泛指一切食物。”这样“箪食”中的“食”释义为饭食的总称,而箪食又与瓢饮对文,故饮的释义也只能为一个总体性的概念,而不能单单是水或者酒。
关于其句式的理解,我们可以从《孟子注疏》“一箪食,一瓢饮”注解中管窥一二:“颜回当危乱之世,不得其用,居处于隘陋之巷,但以一箪盛其食、一瓢盛其饮而饮、食之,时人皆不堪忍此之忧,颜回独乐于道而不改此忧,孔子亦以为贤。”[18](P277)意思是说,颜回处于危乱的年代,不能施展自己的才华,不被重用,他居住在狭窄破烂的巷子之中,用食器盛着食物食用,用水器盛着饮料饮用,当时的人们不能忍受这种处境,但是颜回却在这种环境中独自享受着。这也是最早的关于其句式的注解,孙首次在《孟子注疏》中以随文释义的方式对这句话进行了注解。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箪食”“瓢饮”中,名词“箪”“瓢”在这里活用为动词“盛”,“以一箪盛”“以一瓢盛”。盛与“箪”和“瓢”发生了联系,而把“箪”“瓢”看作量词,将其翻译成“一箪饭食,一瓢饮水”似有不妥之处,值得商榷。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把与“箪食瓢饮”具有相同句式的“箪食壶浆”开列如下:
(8)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它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下》)
(9)《书》曰:“我后,后来其无罚!”“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篚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孟子・滕文公下》)
(10)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春秋左氏传・宣公》)
上面三例中,前两例是“箪食壶浆”,第三例是“箪食与肉”。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释“箪食壶浆”为“古时老百姓用箪盛饭,用壶盛汤来欢迎他们爱戴的军队,后来用来形容军队受欢迎的情况”[19](P267),《现代成语辞海》释为“指老百姓用箪盛饭,用壶装酒来犒劳军队,亦泛指赠与食物”[2](P283),《现代成语巨典》释为:“指古代百姓用箪盛饭,用壶盛汤,欢迎自己所拥护的军队”[3](P269),《汉大成语大词典》释为:“用箪装着饭食,用盛着浆汤,形容百姓欢迎军队”[4](157),从以上诸多例证可以看出,“箪食”是“以箪盛食”,“壶浆”是“以壶盛浆”的意思,而不是“一箪饭食,一壶浆汤”,“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应该译为“用食器盛着饭食,用水器盛着浆汤”,在这里“箪”“壶”名词活用为动词,那相同句式的“箪食瓢饮”也应该译为“以箪盛所吃之物,以瓢盛所喝之物”。
三、“食”字诸问题
另外,关于食的读音,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经过笔者的仔细比对,前文所列的几部著作中多数出现了前后矛盾的现象,试举例如下:
(一)《古代汉语词典》“箪食壶浆”中“食”注为[ʂʅ35],释义为饭。但是在“食”条有两个读音一个为[ʂʅ35]:①吃<v>,②食物<n>。一个为[sɿ51]:给吃,喂养<v>。如果按照这种解释的话,“箪食壶浆”条中的“食”就不应该是名词“饭”了,而是动词。同样的例子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汉语成语大词典》《成语大词典》《现代成语巨典》《现代汉语词典》《汉大成语大词典》中都将“箪食瓢饮”“箪食豆羹”“箪食壶浆”的食注音为[sɿ51],但是却将“食”解释成名词“食物或者饭食”。
(二)《论语疏解》《四书译注》等著作中也是无一例外地将“食”注为[sɿ51],但是释义却为名词“水”或者“饮料”,这恐怕是沿用了字典中的注释。
从以上所列著作中,“食”作为一个名词是各家公认的,只是释义不同而已,所以我们认为食的读音应该为[ʂʅ35],这与王力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的读音与释义是不谋而合的:“食[ʂʅ35],吃的东西,食物”[13](P1660),并且王力的引例也是“一箪食,一瓢饮”。兹列《汉语大字典》中关于“食”的注释如下,以供大家比对:
1.[ʂʅ35]①饭食,②粮食,③食物的统称,④生殖、垦地,⑤吃,⑥作为、用力,⑦虚伪,⑧消灭,⑨享受,⑩接受,使用,俸禄,祭献,龟卜的术语,古时一种博戏的术语,亏损,姓。
2.[sɿ51]①给人吃;供养,后作“饲”。②喂养动物,后作“饲”。
如上所述,我们认为“箪食”“箪食壶酒”“箪食瓢饮”中的“食”也是一个名词,译为“饭食”,“饮”为名词“喝的东西”。故“箪食瓢饮”应当译为“用一食器盛着吃的东西,用一水器盛着喝的东西”。
内容注释:
①“字典词典派”和“国学译注派”均为笔者所加,国学译注派主
要是对“一箪食、一瓢饮”的译注。
②关于“食”的本义,在第二、三章节有详细论述。
引用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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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祖延.汉语成语辞海[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
[3]毛远河,倪文杰.现代成语巨典[M].大连:大连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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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0.
[12]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
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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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张永言.古汉语字典[M].成都:巴蜀书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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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因此在物质生活方面,先叙述农业及饮食。中国人的食物,分主食与佐餐食物二类,今日犹分别称为饭与菜(Kwang—chih Chang,1977A:7—8)。古籍中常见的主食作物,大别之,可有黍、稷、粟、禾、粱、麦、麻、稻、寂等种(齐思和,1948A;万国鼎等,1959:35)。关于各种作物,自新石器时代到殷代的发展史,已具见拙作“两周农作技术”,兹不赘述(许倬云,1971)。稷的学名是Setaria italica,是中国最古老的栽培作物。周人称其始祖为后稷,而这个称号又继续沿用力农官的职称,可知稷在周人农业中的地位了。黍也是重要主食,其学名是Paricum Miliaceurn,与稷有亲属关系,但并不是同样的作物(许倬云,1971:804—806)。
麦类则是西亚的土生栽培作物,在安徽毫县钓鱼台的龙山文化遗址曾出土盛有一斤十三两麦粒的陶鬲。据鉴定是古代小麦(Tricticum antiquorum)。以鬲的形制而言,属于西周遗物(安徽省博物馆,1957;杨建芳,1963)。麦字见于卜辞者为数不多,据于省吾统计,除用作地名外,麦字仅十余见。有关来字的卜辞也不过廿余见,而黍稷类的卜辞则有百余见。据卜辞,麦仅是新年的特别食品,殆不过为贵族的食物,平民尚不能享用(于省吾,1957)。据篠田统统计,中国古籍中麦字出现次数甚多,单举或类举,合计有卅八处之多,且麦作丰歉也每人史乘,足见麦在中国古代作物中的地位。钱穆以为,西周以前,中国农业文化初启,种植以黍稷为主,而自春秋以下至战国,农作物始渐渐转变为以粟(粱)麦为主,钱氏之说殊可解释麦收丰歉在春秋以后常人史乘的原因(于景让,1957,83—89;钱穆,1956:27)。
稻是南方作物,然而《诗经》中也颇有咏稻的诗句,如“小雅白华”:“浸彼稻田”;“豳风七月”:“十月获稻”。足见稻也可在北方种植。稻的主要产地,仍应在汉水、淮水及长江流域。湖北圻春西周遗址中,曾发现成堆的粳稻谷粒遗迹,可能是储存粮食的地方(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8)。
麻,在今日是为了榨油及取纤维而种植的经济作物,但是《诗经》中有“豳风七月”:“禾麻菽麦”;“大雅生民”:“麻麦幪幪”的诗句。《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足知麻也是主食。
周代金文中豆字写作卡,字形似乎看重豆类植物的根瘤。周人对于豆科植物显然也颇认识(胡道静,1963)。春秋时代,只有山西一带山地居民以豆菽为主食,战国时代则是常见的平民食物(许倬云,1971:807—808)。
周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发展了农业,后稷的功业即是以农业为主。周初农耕的方式,似是大规模的集体耕作,《诗经》“周颂噫嘻”:“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这是经常为人征引以描写周代农耕方式的诗句。“十千维耦”一语,也不必胶柱鼓瑟,解释为万人的确数。在“载芟”一诗中就只说到“千耦其耘”。这种大规模的耕作,也许只见于封建领主直属的田庄上,由其直接管领的奴隶(所谓“夫”或“鬲”),从事成对成对的耦耕(大野元之助,1959:95;贝冢茂树,1962;李亚农,1962:70—75)。
这种大规模的耕作,是否为周初各地的普遍现象,仍然在待证之列。至少在《诗经》“豳风七月”中叙述的情形,似乎已是个体小农的经营,农夫有自己的居室,妻儿随着农夫同去田间,而农夫对于主人的义务,是出于实物和劳力的双重配合,除主要作物外,农夫供献实物,包括纺织品与猎物。劳务则包括修屋、搓绳、取冰……等杂项工作。这首诗的原文过长,只摘录如下:“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豜于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六月食郁及,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茶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二之日凿冰冲冲,二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这是领主领地上的附庸人口,经营的是分配给一家的小农庄,不是在大面积上集体耕作的大农场。
“七月”一诗的时代,说者意见不一,但以在西周晚年到东周初为长。天野元之助根据《诗经》中“室家”一辞出现的篇章,认为在西周晚期到东周之间,共同耕作的大片田地才开始由私有的个别农场取代,而独立的家,也由氏族析出,成为以家族劳动作独立小农经营主体(徐中舒,1936;傅斯年,1952:Vo1.1,95。天野元之助,1959:105。对于“七月”一诗的时代,持异见的诸家,参看许倬云,1971:822,注66)。
西周有无井田制度,及其确切的性质,至今仍纷争难决。自从孟子提出井田制度一说后,学者一直在努力弥缝各种互相抵触的叙述。本文是综合性的叙述,不拟在此作技术性的讨论。如果简单一点说,井田制不过只是封建经济下一种劳役服务的形态。领主分田给农民耕种以自赡,同时由农民耕种主人的保留地以为报偿。基本形态正相当于各级领主与其从属间的对等性权利与义务。上述劳役之中,却又不仅在于耕种,还可包括佐猎、修缮……诸般工作。“七月”一诗的描述,足可说明这些工作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仍在领主,农夫家户,只是在这块农地上耕种以自给,也供给主人所需。这是天野氏所谓个体小农的经营方式,却不能说是私有的农庄(关于井田制的各家讨论,许倬云,1971:823,注69及70)。
关于农具方面的史料,无沦文献或考古的资料,都不算多。前引《诗经》“周颂噫嘻”与“载芟”,都提起成“耦”的耕作方式。又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子产叙述郑国与商人的约定:“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也是形容以耦耕翻掘植被的情形。大率由西周以至战国,发展用犁以前,这种二人合作刺土松土的动作,是农耕中的重要部分。二人为耦,如何并力,则有以为二人对面合作,及一拉一推前后合作,两种可能(程瑶田,1829:43—44;常叙,1964:51)。二人协作互助的方式,当也须视实际的工作情形而定。挖掘树根,必须二人对掘;开沟作垄,则无妨二人并肩却行。大可不必坚持某一种方式。
刺土松土的工具,最原始的不过耒耜,是单首或歧首的挖掘棒,上有柄,下有踏足横杆(徐中舒,1930;关野雄,1959,1960)。挖掘工具的尖端,可以用石制、骨制。凡此石制骨制蚌制的农具(图41、42),许多西周遗址,所在都有。以沣西遗址出土器具的比例言,最多的是以牛马下颚骨或肩胛骨制成的骨铲,其次为石铲;蚌铲为数最少。在西周遗址中,也出现过青铜铸成的镈和臿,但数量极少(图43)。湖北圻春毛家嘴西周早期遗址中发现的一件青铜臿,作凹字形,与春秋时代的臿形制相同。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葬
(1—3、5、6)石斧(T38:2B :35,T32:2A,T44:4,T32:2B: 17,H76);(4)石铸(T2Z:3);(7)石凿(T19:3:7);(8、13)磨石(T32:2B:30,T32:2B:44):(9、12)磨刀石(T1:2A:31,T38:2B:31);(10、11、14)研磨器(T32:2B,T32:2B:31,T32:2B:48)
图41客省庄西周生产工具
出土的西周晚期的青铜臿,其形制又与商代的铜臿一样。由此可知,西周农具的水平,与其前其后,均无十分变化。其他农具如收割用的镰和刀,也是形制无大变化,而且也是以骨制、石制、蚌制为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7)。
(1—3)骨铲(T13:2:16,T50:2:15,T52:2A:1);(4)石铲(T38:2B32);(5—16)石刀(H10:1,T28:2:5,T15:2:6,T22:2,T6:2A,H76:1,T17:2:7,H3:3,T23:2,T38:2A:30,T20:2,T38:2B:22);(17)石镰(T14:2A)
图42客省庄西周生产工具
青铜农具及工具,出土者为数甚少。最近安徽贵池、江苏苏州、浙江水嘉三处,都有窖藏的青铜农具出土。这些器物中,有耘田的耨,收割的镰,以及许多种类庞杂的农具。诸器均已破旧残毁,与铜料一起储存,显然是准备销熔的废料。这批器物的时代,当在春秋时代,甚至战国晚期。由这批材料待销的情形判断,青铜农具在不堪使用时,即予回炉。同时,古代礼制不以农具随葬,墓葬中不见农具,也就不足为奇了。战国中期,铁器已流行,遂有这些青铜残件留下,西周时.青铜农具必定回炉重铸,出土的机会就更少了(李学勒.1980A:39)。
(1)臿,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基Ml602:73
(2)臿,湖北圻春毛家嘴T1—IH(1)
(3)斨,湖北圻春毛家嘴IV20/1:3:1
(4)镈,河南洛阳下瑶村M159:65
(1.西周晚至东周初,余皆西周早期)
图43西周至东周初青铜农业工具
由各种农具的形制来看,西周的农具大致只有挖掘及收割两大类。农具更进一步的分化为整地、中耕、犁地等等专门用途的形制,还有待春秋战国时代的突飞猛进,也许与用铁铸制有相当的关系(许倬云,1971:810—813;刘仙洲,1963:58—62)。
中国古代农业的大规模灌溉工程,也尚须待春秋中叶以后始出现(许倬云,1971:813—816)。西周的人工给水,大致由水井供应。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的井,井深达九公尺以上。用古代的工具挖掘九公尺深的水井,已相当不易。井口呈长方形或椭圆形,足以并置两只容器,也许暗示已有两只容器一上一下的滑车装置(考古研究所,1962:77—78;刘仙洲,1963:46—48)。
西周时代的农田,有所谓“菑田”、“新田”、“畲田”的名称。如《诗经》“周颂臣工”:”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小雅采芑”:“薄言采,于彼新田,干此菑亩。”《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这三种田亩,徐中舒以为是三圃制的轮耕法。杨宽以为“菑”是第一年初开垦的荒田,“新”是第二年刚好可用的新田,而“畲”是第三年已垦好的熟田(徐中舒,1955;杨宽,1965:12—14,45—48)。二说相比,杨说较为合理。轮耕抛荒,在刀耕火种阶段,原为常见。但在西周的核心地带,人口已多,农具未见改良,单位面积产量不增加,只有依仗增加垦田面积,方足解决人口太多,土地不足的难题。中国古代使用绿肥以及其他肥以改良土壤,可能早到商代(陈良佐,1971)。分三次改良土地,也已见于商代(张政烺,1973:98—100)。用翻耕来开垦,在中国古代有可能,也有必要。反之,轮耕抛荒,在西欧农业史上是常见,但未必能适合西周中心地区的情况。何炳棣对菑、新、畲三词的了解,正与杨宽相同。但他把这种垦田方式置之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而且意味着在第三年以后,熟田继续用于耕种,则用来说明周代的水平,远比用来说明仰韶时代的农业为佳(Ping-ti Ho,1975:5052)。
第二节 饮食——食物与烹调
人类由茹毛饮血而至熟食。熟食之中,以中国传统言之,又可分为饭食、菜馔及饮料三方面。食具则在讨论这三方面时分别由其隶属附及。
中国自古以来,以谷食为主食。周代的主食,如前所举,为黍稷稻粱,麦麻菽豆。黍稷同为民食之主,《诗经》与《左传》中黍稷连言,随处可见。黍又比稷贵重,祭祀以黍为上盛,待客也以鸡黍为馔。先民之诗,以黍中的秬和粱中的糜芑同号嘉种。钱穆以为“黍为美品,然而亦仅是较美于稷耳,待其后农业渐进,嘉种嗣兴,稻粱麦诸品并盛,其为食皆美于黍,而后黍之为食,遂亦不见为美品。然其事当在孔子前后,已及春秋之中晚期,若论春秋以前,则中国古代农业,固只以黍稷为主,实并无五谷并茂之事也”(钱穆,1956:10)。
稻之普及,可能比麦还早些。西周铜器有名为“簠”的长方浅器,往往自铭,“用盛稻粱”,则贵族宴席上已用稻粱了。《左传》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此中白是“熬稻”,黑是“熬黍”。但由周公阅辞谢之词看来,这仍是比较珍贵难得的食物。麦比稻更适合于中国北方,但显然到西汉初年还未普遍种植。豆类也早见文献,孟子时菽粟连言,是最起码的食物,比之如水火。在西周时代,豆似尚未为人所重(许倬云,1976:509)。烹治谷物的方法,以古器物言之,有煮饭及蒸饭二类。前者用鬲,后者用甑甗,有一层算子隔在水上。古人煮饭,大约近于今日的“干粥烂饭”,秋稠的称为粥,稀而水多的称为粥。孔子的祖先自称“饘于是,粥于是,以余口”,显然日常饮食,不外啜粥。《诗经》“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揭彼注兹,可以餴饎。”行潦是雨后地面的积水,若用来直接煮饭,未免不洁,但若夹层蒸煮,却也无妨了。固然北方水源不及多湖泊水泉的南方,如只有高贵人家用蒸,似还不须取水行潦。由此推论,蒸治当也相当普遍。但蒸饭究属费时费事,而且颗粒松散,不能“涨锅”,也因此比较费粮食。也许为此之故,古人仍以煮食为主。出土古物中,陶鬲所在皆是,而甑甗就少多了,其故大约即在于煮食比较普遍。
谷类可以粒食,也可以粉食。若只是粒食,去皮扬壳的手续,在所必然,杵臼之用,自新石器时代即已常见。压谷成粉,西汉以后用石磨。先秦遗址中尚未见石磨,但新石器时代的早期磁山裴李庄文化中,磨盘磨棒已是标准器物。用碾棒压谷,仍一样可以制粉(天野元之助,1962:80—81,843—850)。
次言菜馔,《礼记》成书较晚,但是礼仪向来是文化中最保守传统的一环,《礼记》所记也就很可能即是周代实际食用的项目了。据《礼记》“曲礼”,祭祀用食物有牛、羊、豕、犬、鸡、雉、兔、鱼。《礼记》“内则”所举公食大夫,正式的宴席,包括膷獯膮、牛炙醢、牛胾醢、牛脍、羊炙、羊胾醢、豕醢、豕醢、芥酱、鱼脍、雉、兔、鹑。本书在论封建等级时,已述及贵族阶级区分其鼎食的数量种类。最考究的天子太牢,所盛的肉食为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由天子以次递降,士的一级羊、豕、鱼是隆重的少宰,一鼎的豕则是婚冠丧虞的特牲。《国语》“楚语下”:“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基本上与考古所见列鼎制度颇为吻合。肉食者鄙,那是贵族的特权,庶民至多食鱼,平时只是吃菜而已。除了上述种种正式场合的肉类外,《礼记》“内则”还述及一些平时燕食的食物范围,包括蜗,雉、兔、鱼卵、鳖、腶、蚳、牛、_羊、豕、犬、雁、麇、麋、爵、鹌、虫、范。其中颇多今日不食之物,如蚂蚁、蝉、蜂之类。《礼记》也记了一些当时不可食用的项目:狼肠、狗肾、狸脊、兔尻、狐首、豚脑、鱼乙、鳖丑。这些特定的部分不可食,则特定部分以外的项目,大概都属可食之列了。
平民日常饮食,不会有如许异物。大约鱼类是上下都可享用的食物。平民以鱼类为盛食,已如上引《国语》“楚语下”的记载。《仪礼》“有司彻”:“卒热,乃升羊豕鱼三鼎。”可知鱼也是贵族的常食。《诗经》中提到鱼类的例子甚多。黄河中的鲂与鲤,是陈人心目中的美味。“小雅鱼丽”列了鲿、鲨、鲂、鳢、鰋、鲤,当作燕客的下酒。“大雅韩奕”,鲜鱼是送行盛宴中一道好菜。“周颂潜”:“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可作为享礼的嘉肴。大致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周代田野日辟,牧地及山林都渐渐垦为新畲的农田,牧养及野生动物的供应势必减少。鸡豚羊犬,都不占农田的土地,便可豢养。鱼类更可由河川湖泊中获取。这几类食物遂成为战国以后肉食的主要项目,孟子的井田理想,即包括农家饲养鸡豕狗彘。梁惠王以羊易牛,还须解释不是为了省钱。大约西周的食单,比之战国时代的项目,牛羊及野物的比重是比较大些。
蔬果方面,按照《周礼》“醢人”,朝事之豆,盛放有韭菹、昌本、菁菹、茆菹四类,用来与庶属的肉酱相配。又,“馈食之豆”则盛放有葵菹及一些杂项菜肴。加豆之中有芥菹、深蒲、箈菹、笋菹。诸色蔬食中,只有韭、葵、芥、菖蒲、笋仍为今日常用食物。菁可能为蔓菁,茆可能为茅芽,但自来注疏家不能肯定,此处也不必强为解人(《周礼注疏》:6/1—2)。《礼记》“内则”所举诸项食物中,蔬菜有芥、蓼、苦、荼、姜、桂。调脍的蔬菜则有葱、芥、韭、蓼、薤、藙作为调味的佐料。诸色中以香辛味烈者为多,显然当配料使用,也许为了礼经主要叙述天子诸侯的食单,蔬菜就无缘上席了。
若以《诗经》作为史料,情形又不同了。“关睢”有荇菜;“卷耳”有卷耳;“芣苢”有芣苢;“采繁”有繁;“采苹”有苹及藻;“匏有苦叶”有匏;“谷风”有葑、菲、荼、荠;“园有桃”有桃棘;“椒聊”有椒聊;“七月”有蘩、郁、、葵、菽、瓜、壶、苴、荼、樗;“东山”有苦瓜;“采薇”有薇;“南有嘉鱼”有甘瓠;“采”有;“我行其野”有蓫;“信南山”有芦、瓜;“采椒”有芹、菽;“瓠叶”有瓠;“緜”有堇荼;“生民”有在菽、瓜;“韩奕”有笋、蒲;“泮水”有芹、茆。凡此诸品,有今日常用的萝卜、苦瓜、葫芦、荏椒、葵、芥之属,却也有不少采集的野生植物,而水生植物,在今日蔬菜中较少,在当时似颇为重要,大约周代园艺未必像秦汉以后发达,固然已有在田间栽培瓜菜,不少菜蔬仍须由水陆野生植物中选撷。
水果干果之属,《礼记》“内则”列有芝、栭、蔆、柤、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周礼》“笾人”列有枣、、桃、干、榛实、及蓤芡。大致这些果实,也以采集得来为主。是以《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农夫收藏聚积,牛马不得散佚,“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足见果蔬来自山泽,而不在农夫种植范围。总之,果蔬在周代贵族的食单中,重要性远不如肉类,遂致“月令”中太子尝新,除樱桃一见外,仅有谷食与肉类,不及于时鲜果蔬。考古学家及植物学家,也都只能列出十余种果蔬,认为是古代中国人食用的项目(Kwang-chihChang,1977A:28—29;Hui-lin Li,1969,1970)。
烹饪的方法,古不如今。古人不过用蒸、煮、烤、煨、干腊及菹酿诸法,后世的烹调术中爆炒之法,在西周似尚未及见。中国食物烹调过程中,切割与烹调同样重要。因此伊尹以“割”“烹”要汤,两个过程是连言的。周代治肉的方式,有带骨的殽,白切的胾,碎剁的醢与杂有碎骨的臡(《尔雅注疏》:5/8)。《礼记》“内则”列有“八珍”的烹调法。约而言之,炮豚是烤小猪,烤好后,裹粉深油透炸,再水蒸三日三夜,最为费时费事。捣珍,是用牛羊鹿麋麇五种里脊肉,用棰捣击,去筋调成肉酱。此法不经火化,大约是相当古老的方法。渍是酒浸牛肉片,加梅酱同食。熬是牛肉棰捣去筋,加姜桂盐腌干透的腌肉。糁是牛羊肉细切,加上六份米,作饼煎食。肝膋是油炙的狗肝。黍酏是稻米熬粥,如狼膏。淳熬淳母,是肉酱连汁加在黍米或稻米的饭上。日常的馔食仍以“羹”为最重要,所谓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礼记正义》:28/4—5)。虽说如此无等,农夫的生活到底只是陈年的谷粒(《诗经》“小雅甫田”)及采来的苦荼(《诗经》“豳风七月”)。这样的羹食,离“八珍”就是天地之别了。
调味的佐料,太古连盐也谈不上,是以“大羹不和”,即指祭祀大典的肉汤不放盐,以遵古礼。普通的羹,却须加上多种调味品。《左传》昭公廿年:“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以梅为佐料,是后世所不用的方法。惟其调味之道不精,古人不能不借助于香草香菜之属,除昌韭之类外,所谓铏芼,亦即肉羹中的菜类,为“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夏天还要加上葟葵,冬天加上荁菜。三牲用藙也是带一些苦辛的植物(《仪礼正义》:14/30—31;《礼记正义》:28/l)。这些植物,大都野生,由此也可看出,古人的园艺不十分发达。古人无蔗糖,但已有麦芽糖可以制成甜料。“谁谓荼苦,其甘如饴”,足见麦糖是日常可见的食品。
《礼记》“内则”记载的饮料,有醴酒、酏浆、醷、滥诸品。醴酒大约是谷物发酵的酒类,酏浆是汤水,也许稍稍发酵。滥或凉,据说是“寒粥”,当类似今日凉粉一类凝结的淀粉(《周礼注疏》:5/10)。酒类则至少有五种,依其清浊而分等级。最浊的是泛齐。高一级是醴齐,汁滓相将,大约相当于今日的酒酿。更高一级是白色的盎齐和红色的缇齐。最高一级是沈齐,亦即酒滓澄清的清酒了(《周礼注疏》:5/6)。滤清酒中沉淀,用茅过滤,管仲责贡于楚,所谓“苞茅不入,无以缩酒”,即是指楚地出产用来滤酒的一种茅草。周代锡命礼中,每有赏赐秬鬯之类的记载。秬是黑黍,鬯是香料,《说文》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是以这是一种黑黍为酒,再加上香料的祭酒。周金铭文有秬鬯之赐,此物每名列赏赐礼单之首,足见其贵重。秬鬯也见于文献,如《诗经》“大雅江汉”:“厘尔珪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尚书》“洛诰”:“以秬鬯二卤,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及《左传》僖公廿八年:“秬鬯一卤,虎贲三百人。”金文铭文中所见就更多了。有鬯、鬯、鬯等不同书法,其中有无差别,则不得而知了(黄然伟,1978:166—168)。
图44周代饮食用具示意
周人饮酒之风。远逊于殷商。“酒诰”告诫周人不得聚饮。并且以饮酒为商人亡国的罪名之一。由青铜礼器成批出土的墓葬来看。西周早期,礼器的组合情形与殷商相似。西周早期以后,礼器中食器的比重,逐渐加大;相对的,酒器则比例变少。到了西周晚期,最常见的礼器是鼎、甗、盘、匜、
图45西周墓葬随葬陶器比较图
壶五类,鬲、甗、豆次之,酒器则处于更次要的位置。各器的组合,也往往是一定的。从西周中期以后,一组铜器大致有甗、豆、盘、匜各一件,壶二件;鼎成单数,按阶级递升,数为双数,比鼎数少一件;鬲也随此而增减。列鼎制度是封建礼制上等级的象征,也因此反映了封君饮食的丰啬,有礼仪性的意义,不完全由口味及财力决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203)。各种器皿的用途,鼎鬲甗甑釜,用以烹调,小鼎也用来盛放肉食进呈,谓之升鼎。进食时,用铏俎置肉类,簋置五谷,笾豆盘置菜肴,壶盛酒浆,(图44,图版22—28)(《仪礼正义》:19/11)。勺匕载食,箸则挟食,匜以盥洗。在实际生活中,各项用途是否如此细分,也就无从考定了。平民食器以陶制为主,西周前后也有差别,大致趋向,是以盂豆代替簋,多少也有分化的现象(图45)。
总之,周人的食物种类不算很丰富,饮食的方式也似乎礼仪的意义大于美食的口味。周人农业的水平较低,畜牧、园艺二项也不发达,殆是饮食不能十分进步之原因。
第三节 居室——建筑与起居
《诗经》“大雅緜”记载古公亶父甫到达周原时的情形,是“陶复陶穴,未有家室”。据郑笺,所谓“陶穴”是“凿地曰穴,皆如陶然”。自从新石器时代以来,中国古代的居住遗址,处处有半地下式的窟穴,当即郑玄所谓“凿地为穴”的居室。殷墟半地下居室,及客省庄二期的居室(图版29),也甚多例证。
沣西张家坡发现的十五座西周早期居室,都是这种挖在地面下的土穴(图版30、31)。土穴有深浅二类。浅穴为长方形,只残存一间。房间的大小是2.2公尺×4.1公尺,坑壁即室墙,最高处为1.4公尺,高及人肩。墙根及地面都用火烧硬。房中偏东有一圆柱的柱洞,当系架设屋顶之用。西壁偏北,当系寝卧之际,称为“奥”的角落,此处壁上有小龛,当系置放物件之用。靠南墙中部有一凹下的椭圆形小火坑,是“灶”的地方。房内北部有路土,可能出口在北边。
深穴作圆形,直径都在5公尺以上,深2公尺以上。有一个椭圆形居住遗存,口径7.8—9.5公尺,坑壁最高处有3公尺。房间的面积是浅穴的三四倍,深度加一倍。出入口是一条向南斜坡走道。坑底北壁下有一半圆形浅火坑,是炊食及取暖之所。坑底偏南有一条隔墙的墙根,分居室为南北两半,中间有一宽1.2公尺的小门,以资互通。这是外堂内室的雏形了。居住遗址附近还有很深的深穴,或为长方形,或为椭圆形,长方形的口部为长1.6—2.4公尺,宽0.7—1.05公尺,椭圆的直径1.3—1.95公尺。有深穴,深达9公尺,尚未到底。深穴坑口规整,四壁也颇光滑,并有对称的脚窝。这种深穴,有的可能是水井,有的可能是储物的窖穴。因为口部甚小,出入不方便,必非居住之用(考古研究所,1962:73—78)。
左:F4平面图1.大柱洞2.小柱洞3.窖穴4.灶
右:F3平、剖面图1.大柱洞2.斜住洞
图46河北磁县下潘汪西周长方形半地穴式房基
河北磁县下潘汪发现的西周房基,也都是半地下穴。其形状有长方形和圆形两种。长方形房基两座(图46),其中之一的面积是3.98公尺×2.47公尺,穴深1公尺。穴地上涂草泥。经火烧硬。在房内和墙外发现大小柱洞十六个,分布并不成规律。中间偏东有一大柱洞,直径22公分,深38公分,可以植入不小的木柱。房基四周各有一小柱洞,西北西南又各有小柱洞。这一组柱洞足可撑起屋顶。灶坑在东南角,挖入土墙。北墙根的地面有一个圆穴,内存工具,大约是储物的窖。另外一座房基,略成圆角的瓢形,长3.4公尺,宽2.13公尺,深0.84公尺,房内地面也经火烧,坚实光滑。东部有两级台阶,应是出入口。柱洞九个,中间一柱洞最大,直径18公分,深14公分。西南与西北角有斜支的柱洞。圆形房基三座。其中一座直径只有2.5公尺,门向东北,有台阶,中心柱洞直径16公分,深8公分。穴壁经修饰,涂有黄土细泥。另一个圆形土穴,直径2.65公尺,坑壁残高1.16公尺,原来的深度可能还深些。南墙有门,门外经土坡斜入门内。室内靠东壁有小灶,并有一陶瓮,半埋在地面下,当是水缸,或粮缸(河北省文物管理处,1975:99)。类似的屋室遗存,在北京刘李店、邯郸邢台寺、洛阳王湾、沣西张家坡等地西周早期以至东周初期的遗址,常有发现(图47)。遗址内常有简单的生活用具及工具出现,淬西张家坡的土穴遗址附近就有手工业作坊出现。大概这种土穴是西周农民工人的住所(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8—189)。
由柱洞的大小及部位推测,土穴的上面应是四阿式的或圆锥式的木柱草顶,房屋低矮简陋。现存西周文献史料中,没有对于平民居室的描述。《左传》襄公十年,贵族讥微贱人家为“筚门闺窦之人”。筚门是柴扉,闺窦是在夯土墙上凿壁透光,上锐下方,甚至没有窗框。这是春秋中叶,一般贫户的屋室情形。西周浅土穴在地面与屋顶之间,也很可能有一段土墙,作为“闺窦之处”。战国时代的情形,有比较清楚的描写,可借来推想西周时代一般贫户的生活。据《庄子》“让王篇”:“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以这一段文句来悬想半地下穴的情形,虽不中亦不为远:小小土室,柴扉零落,用桑树的树干作为门轴,上面是草束覆蔽的屋顶,破了底的瓦罐放在夯土墙中,当作窗户,用破麻布或破毛毯塞在门缝窗缝里挡寒气,也挂在二室之间,稍为分别内外。下雨天,屋顶漏水,地面也因为是挖掘在地面以下,进水是免不了的。大致由新石器时代以至战国,最差的居室,就始终停在这个水平之上(许倬云,1976:519)。在西周,大致是最穷的人住这种半地穴的居室了。
图47 西周晚期房屋的平面、剖面图
地面上的建筑,以夯土为最重要的建筑方式。中原的黄土,土质细密,加力压紧,就可坚致。《诗经》“大雅緜”形容周人在岐下建都的情形,已在本书第二章引述:先用绳子量划地基的直线,然后运“版”来筑堵,建筑宗庙与宫室。运土的小车轧轧的响,夹杂着投土入版的轰轰声,版筑时的咚咚声,削平土墙上凹凸不平处的砰砰声。近百座宫墙都在夯筑,鼓声不绝,让工人跟着节奏工作。
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大型建筑遗存,大约正是周室在未至岐下建都时的宗庙或宫室。“緜”诗中描写的建筑工作,也许就包括这一座房屋的工程。本书第二章,已对这座早周宫室的遗存,有了详尽 的介绍。若以假想的复原来看,凤雏村的甲组建筑遗存是一座四边可以走通的大院落。前面有门塾,两边东庑西庑,各有八间小室。中央是堂,面对着前庭,堂后面经过廊道穿越,而连接后面的内室三间。墙是夯土坚筑,堂室都在筑高的房基上,房基也经夯实。房屋是用复杂的柱网,构成高耸的屋架,在中堂是一个四阿的屋顶,两庑是两厦的屋顶(所谓两坡悬山顶)。整座建筑,格局规整,前中后三进,左右对称,堪称中国传统建筑方式的早期典范(图48、49、50)(傅熹年,1981)。
图48凤雏村西周甲组建筑基址复原图方案1
王恩田用凤雏村建筑遗址来比对古籍中材料,斑斑可考。凤雏村的宫室占地南北深45.2公尺,东西广32.5公尺。按古籍中所用的名词,这座宫室建筑由屏、门、塾、中庭、大室、东西庭、寝、
图49凤雏村西周甲级建筑基址复原图 方案2
图50凤雏村西周甲组建筑复原鸟瞰图 方案1及2
闱、东西厢、阙、庑共十一个部分构成。大门外的一道短墙,应即《尔雅》“释宫”的屏或树。屏与门之间的地步,“释宫”称之为“宁”,又称为“著”,《诗经》“齐风著”,那位女郎吩咐情人等候的地方,即是门屏之间的著。屏外的广场,则是大庭,也可称为外朝,是大朝会时聚会的地方,平时则任人通行。大门两侧有柱,当然也就有屋顶覆被。门道中间有三个柱洞,当是安置门扉及门所用。门塾是门旁两侧各有房三间,与《尔雅》“释宫”相符,也是《仪礼》“士冠礼”、“士丧礼”举行卜筮的地方。中庭即是门内的大院子,金文中屡见“中庭”,是举行册命及赏赐的地点。中庭北有三组台阶,东为昨阶,西为宾阶,均见礼经。东西各二组台阶则是侧阶。那座大堂则是大室,是整个建筑的中心,也是礼仪活动中最主要的地点。堂后两个小庭,亦即所谓东西庭。堂后的一排房屋,可隔为三间或五间,是即“前堂后寝”的寝,如系宗庙,自然不是燕处之所,而是“荐新”的地方。金文中也有在宗庙的寝举行“乡礼”的记载(如师遽彝)。寝的两侧,北墙上升两个小门,称为闱,妇人出入经此便门,东西两厢各有七间房门,或称厢,或称,是待事之所。东西两列房舍,最南一室,突出门塾之外,据王氏假定,当是对峙双阙的位置。中庭及堂四周围绕的回廊,则称为庑,也是宫室宗庙建筑常见的部分(王恩田,1981:75—77)。凤雏村甲组遗址的东边已发现宽大的宫墙遗址,足见甲组位在东侧。甲组的西边发现了乙组建筑,甲乙两组之间有墙隔开。乙组的前堂基础更具规模,比上述甲组的前堂更大,两侧前方则并无房屋。如按传统“庙在寝东”的说法,上文描述的甲组建设,应是宗庙,而发掘报告尚待发表的乙组建筑,应是先人居住的寝宫。凤雏房屋的规模广大,其出土卜骨似为王室文书;由此两点推测,凤雏村的遗址群大约是周代早期的王家宫室(尹盛平,1981:13,15)。
离凤雏村遗址二公里半的扶风召陈村,也出土了一群大型建筑基址(图版32)。遗址范围很大,现在还只整理了一小部分。遗址也当是王室宫殿,时代为西周中晚期,正可接续凤雏村早期遗址的线索。召陈村建筑遗存,至少可以有两组前堂后室的组合,及一个单独的大堂(尹盛平,1981:13)。现在发表的资料是这一座单独的三号房基,是一座高台建筑,夯土台基高出地面70公分以上,房基面积22公尺×14公尺。房基上有四排柱础,础底是大块卵石,础径约1公尺,可见其原来支柱之高大。中室是方形,以中柱为圆心画圆形,可以通过八个柱基,而且中柱特别粗大,直径达1.9公尺。由此推测,这一间大堂的中堂部分,在四阿顶的上面另有一层重叠的圆屋顶,当是金文中所谓太室(图51、52、53、54)(尹盛平,1981:17;周原考古队,1981;傅熹年,1981A)。
召陈村遗址有几处卵石铺成的散水面,是没有排水暗沟以前的排水设备。召陈建筑群出土的瓦种类很多,有板瓦及筒瓦,都有瓦钉或瓦环以固定其位置。不仅召陈有瓦,客省庄、洛阳王湾、北京董家林等地都有泥条盘筑拍制的瓦片;客省庄更有尚未烧制的瓦坯(图版33、34)。凡此均说明了西周中期至东周初期,建筑用瓦,已相当普遍。大致西周以前房顶用草,西周早中期可能开始在屋脊等重要部位用瓦,西周晚期以后则大部分盖瓦了(周原考古队,1981;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6—187)。最近在扶风云塘的西周灰窖中,又发现大型陶砖,体积是36公分×25公分×2.5公分,质地坚硬,与陶瓦同样的陶质。砖的反面四角都有乳钉,据推测可能是用来贴在土墙外面,以保护墙面。这是西周砖块的第一次出土,更增加了有关西周建筑的知识(罗西章,1980)。
上文介绍了简陋的半地下居住穴及复杂的宫室宗庙建筑群。两者的中间,应有普通的平房。只是至今西周考古资料中还缺这一环节。最近商丘出土的平房,属于商代早期。这一批九座房址,
图51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各建筑外观示意图
图52召陈F5复原设想平面之一
图53召陈F5原状初步设想──四阿瓦屋
图54召陈F3遗址复原图之二──上层圆顶
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先在地面夯筑一个台基,略略高出地面,四周是斜面,作为散水用。夯土台上则是三间排房,中间高于两侧的边间。土墙是先挖墙壁基槽,顺槽用草泥垛成墙壁,内外壁修平,内壁面抹一层草泥,表面用火烧烤,成为红色,然后再涂抹黄色泥浆,各间并不互相通连,都各自向外开门。屋顶先用原木为檩,用芦苇束作为屋椽,紧密叠压,上面再加涂草泥屋面。以其中一座排房为例,中间的面积是南北宽3.3公尺,东西长5.4—5.8公尺,内有短墙,隔出西北一间小间。东南角是长方灶坑。地面都用草泥抹涂再经火烧硬。东西两侧间,都只有东西长2.6公尺,南北宽2.3—2.7公尺,地坪低,面积小,估计其屋顶也比正室为低矮。
第二类房屋无夯土台基,只在地面用黑色草泥土垛成墙壁,地面也经火烤。第三类房屋是一座建在生土上的圆形小房子,直径仅2.6公尺,但室内有灶、坑,显然也是居住用的建筑(考古研究所等,1982:49—54)。商代的建筑不能当作西周建筑。然而商周的窖穴居住形式并无大改变,西周宫室建筑则大有进步,西周的平民居住的平房,应在商代这个形式上有所改进,却也不见得有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