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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合作市深入贯彻落精准扶贫工作,紧盯“全市2015年实现基本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举全市之力,集各方智慧,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真扶贫、扶真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在教育精准扶贫方面,合作市教育局根据《合作市“1+17+1”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狠抓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改善办学条件 推进均衡发展
“以前学校很简陋,小平房,土操场,下雨天泥泞不堪,经过这几年改薄项目建设,我们的校园真的变成了花园,环境优美,教室宽敞明亮,各种辅助设施齐全。”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校长华尔贡说出了全市乡村学校广大师生的心声。
近年来,根据《合作市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安排,市教育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科学布局,争取项目,把工作重点放在建好、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6年,全市精准扶贫义务教育阶段建设项目为17个,总投资1.1706亿元,其中包含校舍新建、校舍续建、操场、围墙等项目;同时,为14所中小学和教学点购置了学生床、课桌凳、食堂设备、安保设备及音体美教学器材和图书;全市农牧村学生宿舍全部实现锅炉、电暖供暖。
2016年,全市投入1762万元新建4所双语幼儿园,通过全省招教等项目招录幼儿教师15名,转岗16名,举办新幼儿教师岗前培训8期236人次,缓解了农牧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短缺问题。据了解,2013以来,该市累计投入6147万元建成“双语”幼儿园18所,在建幼儿园7所,全市乡镇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合作以实施“全面改薄”项目为契机,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2016年,投资590万元为全市14所乡村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教育信息采集共享室14间和“班班通”资源共享平台;投资302万元为中小学配备“班班通”设备54套,计算机200台,实现了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和计算机教室全覆盖。
完善资助工作 帮助学子圆梦
“我家的经济条件差,以前父母为交不起学费发愁,现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学校管吃管住,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上学了”。合作市第四小学学生卓玛草说。2016年新学期开学前,合作市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的梁宁、包士维、当子吉等30名特困家庭学生每人发放助学金2000元,为拉毛才让等10名学生每人发放700元路费补助。而这已是合作市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常态。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合作市在全市开展农牧村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工作,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乡(街道)完成了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教育扶贫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建立了贫困学生的电子信息档案,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资助项目及标准,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同时,将全市农牧村幼儿园营养餐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范围,足额落实;提高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标准,并持续发放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继续实行12年全免费教育,将高中免费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按照生均1000元/年标准落实公用经费96万元,同时对合作户籍家庭困难的高中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负担。
在充分落实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该市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积极倡导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孩子的正常学习。以此,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对待,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政策,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做好招生工作 落实优惠政策
在实施贫困地区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方面,合作市不断完善“制度公开、群众监督”招生工作机制,高考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致家长的公开信、招生咨询电话等渠道积极宣传各项招生政策,特别是国家和省上出台的贫困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等政策。
市招生办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全方位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服务,为农牧民子女上大学创造了更多机会。2014年以来,全市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共录取贫困家庭学生205名,计划推免和单招录取534人。
2015年以来,合作市积极推行甘肃省内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让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绝不让一个贫困生掉队。目前,全市有152名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136名学生在外地企业就业。
壮大师资队伍 关爱乡村教师
随着教育惠民政策的逐步落实,合作市农牧民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校学生人数持续增加,各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为应对新情况,合作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借助全省招教、事业单位招考、特岗计划等项目,通过“培、招、转、聘”等方式,进行了“分层、分岗、分类”培训和招聘,壮大了师资队伍,提升了师资水平,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随着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新上岗教师人数不断增加,各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乡村学校教师住宿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新来的教师多半未婚,远离父母,要让他们安心教书,必须提供基本的吃住条件。
2014年以来,合作市将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做好教师生活保障工作。目前,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等乡村学校的教师周转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了这些教师住有所居,安心从教;2008年以来,合作市将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全体教师纳入全市干部职工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之列,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教师按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为受检教师建立健康档案,医生当面讲解体检结果,提出饮食、运动等方面的改善建议,帮助他们提高身体素质,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近几年,市政府对教育上的投资力度很大,办了许多民生实事,免费体检就是一件很好的事。以前,老师们患了病之后才去医院,现在免费体检让我们能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早期预防和治疗,增强了基层老师的自我保健意识,有了一个好身体,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合作市勒秀乡中心小学教师道吉才让感慨地说。
另外,合作市在教师晋升职务(职称)和评优选先时,也向农牧村学校、薄弱学校、一线教师、长期扎根基层的教师倾斜。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纳入高级教师职称评聘范围,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和班主任岗位补助等。
落实“三区”计划 强化引领作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已连续三年为合作市选派“三区”支教教师65人,教师参与到各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
支教期间,他们用丰富的知识、先进的理念为受援学校传送经验,让更多的老师观摩了支教老师的示范课,开阔了视野,更新了教育理念,改进了教学方法,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支教活动起到了真正示范引领作用。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先后选派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学生80人到合作市乡村幼儿园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支教(顶岗实习)工作。
“在支教老师们的帮助下,学校创办了各种社团组织,体育课、舞蹈课、音乐课都也开设起来了。支教老师还利用课余时间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给这些孩子们带来了精神关爱,促进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支教老师们都年轻,学生们不仅喜欢听他们的课,平时也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他们开展的各类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给学校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也促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走向正规化迈进。”合作市加茂贡中心小学校长丹真贡保介绍道。
深入开展“双联” 帮助农民致富
合作市佐盖曼玛乡地瑞村是合作市教育局的联系点,自2012年“双联”行动开展以来,市教育局成立了“双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作市教育局“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全体干部与该村36户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
根据“实施方案”及“干部个人帮扶计划”,市教育局充分发挥教育行业优势,紧密结合地瑞行政村的重点工作,通过政策宣传、科技培训、文化引领、智力扶贫等方式,全面实施帮扶计划。局领导带头进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及时了解掌握帮扶村的动态信息和村民的个人信息,共同制定了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精准定位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同时,市教育局选派专门人员驻村,配合乡村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大数据采集等各项工作,为联系村扶贫工作精准聚焦,为真扶贫、扶真贫奠定了基础。2015年底,市教育局帮扶的36户贫困户中已有25户实现了脱贫,其余11户有望2016年底脱贫。
关键词:矿产资源;资源调控;问题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8.067
1.龙岩市矿产资源状况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龙岩矿产资源丰富,是福建省的主要矿产地。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64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8种,非金属和其他矿产43种。优势矿产有12种:煤、铁、锰、铜、金、银、稀土、石灰岩、白云岩、高岭土、膨润土、花岗石材。全市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有300处,其大型矿床1处,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44处,小型及以下矿床245处,探明资源储量的潜在价值超过5千亿元。2015年,全市产出矿石量7743.77万吨,实现原矿工业产值72.51亿元。矿产开发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起着基础性支撑作用,占有重要地位,能源、冶金、建材等产业均依托我市优势资源而发展壮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中多个行业均突出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2.我市对矿产资源调控取得的成效
2.1规划是龙头。合理规划、科学划分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
龙岩市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了“三区”划定,新设立禁采区28个、限采区2个,将国家和省新批准设立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市县城市规划区列入禁采区,对已建和规划建设中的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划定为禁采带,禁止在沿带500米范围内露天开采。国土资源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矿山企业必须提交由资质单位编写并由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建设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
2.2矿业权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增强政府对矿产资源的控制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矿业开发“小、散、乱”问题,2009年以来,福建省执行从严从紧的矿业政策,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9]248号)、《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414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矿业权出让分类管理,明确探矿权、采矿权设立、出让、延续、转让的审批条件。龙岩市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加强矿业权管理的要求编制了《龙岩市34种重要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龙岩市非34种重要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紫金山铜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龙岩马坑一大田汤泉铁矿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严格按照规划设置矿权。2013年以来,该市通过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在管理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从源头上保障和促进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理布局。
2.3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
市政府每年下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开展打击无证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将无证采矿关闭率100%、矿山秩序整治合格率90%作为安全生产目标下达给各县(市、区)政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界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对矿业秩序混乱、无证采矿禁而不止的矿区实施集中强制整治。2013年以来,共炸Ш凸乇辗欠矿硐4761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866起,处罚没款202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01起。随着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保持了良好的矿产勘查和开发秩序。
2.4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从煤矿和非煤矿山两个层面人手,以“集约、节约、调整、优化”为目标,科学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整合方案,资源整合的对象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同一矿区不同标高设置不同主体的开采矿山、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近年来,完成了马坑铁矿、洪山花岗石矿、紫金山周边多金属矿等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有效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矿业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含量明显提高,矿业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
2.5地质找矿工作有突破性进展
2006年,制订印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地质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和十条保障措施。2009年,该市开展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并积极与地勘单位合作,龙岩市政府先后与省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签订了地质工作与资源开发战略合作协议,为地质找矿新突破打下良好基础。2012年出台了《龙岩市关于贯彻落实我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为今后加强地质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市、县政府均增加了地勘投人,用于基础地质工作和具体矿区勘查。几年来尽管开采强度不断加大,但石灰岩、煤炭、银、钼、稀土等重要矿产保有储量却有所增加,新发现了连城余地、坪上矿区银矿、湖洋洋坡坑稀土矿、上杭溪口大丰地热资源等一批矿产地。
2.6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从2002年开始,我市逐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有序推进,2003年至今,公开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68宗,价款达25388万元;公开出让采矿权229宗,出让价款7655.91万元;办理采矿权延续协议出让665宗,出让价款15796.63万元。各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3.资源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1对资源的掌控程度不高
目前所有矿种的探矿权、大部分矿种的采矿权审批权限在部、厅两级,市、县两级没有权限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设立和处置急需矿种的矿业权。国家和省级地勘资金项目申报,以及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没有由下向上逐级审核,而是直接向审批登记机关申请,市、县级只有协查是否存在矿权重叠及是否符合“三区”规划的权限,也削弱了市、县两级对矿产资源的掌控能力。
3.2矿产资源规划仍存在薄弱环节
薄弱环节表现在地矿宏观管理和发展思路不够清晰,缺乏科学系统的具体工作计划,如一些基层政府未能严格按照制定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依旧设立一些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规模砂石土矿业权。林业、环保、保护区管理等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的配合还有漏洞,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要求的执行力度有待提升。
3.3资源开发结构不合理的局面未根本转变
该市各类矿山仍呈多、小、散的粗放状态,数量多,生产规模小,集约化和科技程度不高。业主受利益驱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矿山开采过程中带来的浪费资源、生产安全事故、矿山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较突出。
3.4矿业秩序整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近几年来,矿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但我市无证开采、超层越界采矿、以采代探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还有新发生或是老点“死灰复燃”,引发了多起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而且近年来这些非法开采手段变得更加诡秘,逃避打击的形式更加多样,查处和取证越来越困难。
3.5矿产勘查工作仍相对滞后
表现在基础地质工作投入不足,全市仅完成1/20万小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1/5万地质矿产调查只完成19个图幅,可供进一步勘查靶区不多。虽然近年来各地均成立了地勘专项资金,但多用于短平快的矿产勘查项目,对基础地质工作投入少,进入财政专户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使用费未及时足额用作地质勘查。
3.6矿业权管理政策仍有待完善
2014年,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414号),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生产实际和市场运行不相吻合的问题,为满足小城镇建设、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等需要,这些乡(镇)迫切需要新设一个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福建省不同地区之间,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各不相同,目前的矿业权管理政策中可以操作的实施细则还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细化。
4.完善C制,多管齐下,确实增加市、县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
4.1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是地矿行政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开展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前些年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目前的关键点有三个:一是科学完善各类矿产资源规划,制定配套办法和规定。特别是要制定全市地质勘查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重点勘查区块,设定煤矿和金属矿勘查预留区,在勘查时间和资金上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加快《限采区、禁采区内已设立矿山关闭、搬迁实施办法》、《鼓励矿产品深加工、做强矿产品延伸产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二是加强矿业权管理,增强执行力。除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安排的勘查项目,以及确需为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原辅材料和开发地热、矿泉水新设立的探矿权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其他探矿权。除机制砂和符合条件的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可以新设立采矿权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其他采矿权。通过优化布局,努力减少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数量,采矿证到期且矿区范围内已交价款有偿取得的资源已采完的原则上不得同意延续开采登记。三是强化规划编制实施中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机制。在以往规划过程中,常出现有关部门分歧较大的情况,导致对禁采区和限采区的设置要么过紧、要么过松的现象。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服务全市产业协调发展的角度科学制定各项规定,真正做到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并举,做到资源开发与环保、林业、旅游风景区规划相衔接。
4.2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发
整合的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多、小、散、乱的矿产开发局面,在政府的主导下使优势资源向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形成规模效益。要严格执行经省有关部门批复的煤炭和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不断拓宽整合领域和整合范围。原则上一个矿区只能设置一个采矿主体,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扩大办矿规模,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通过联营、兼并、参股、控股、收购等形式整合小矿,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不断壮大企业竞争力。小矿相对集中的矿区,通过联合、兼并、资源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取缔生产规模低于省定最小开采规模要求的小矿。以金属矿、煤、石灰石、饰面石材等为主要矿种,以煤矿、马坑铁矿、兰田石灰石、洪山饰面用石材等为重点矿区,通过深入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彻底改变同一矿床矿业权相互交错、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等不合理现象,使矿山的数量和生产规模得到合理控制、合理布局,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同时,以2011年以来开展的全国“绿色矿山”创建活动为载体,总结出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建立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长效机制,健全矿山“三率”考核和储量动态监管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自加压力,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全面提升科学采矿的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4.3强化地勘合作。加大地质找矿力度
除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外,其余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均在省一级。近年来省政府逐步加强对重点矿种勘查开发的调控,划定了多个勘查规划区,不允许市、县两级在规划区内新设置矿权,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对资源配置话语权不断弱化。各级政府不能把眼光看在开发利用方面,而要从勘查阶段切人,由政府出资参与勘查,既然承担了勘查风险,当然就有资源配置的话语权。一要加强与省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等地质勘查主管部门的协作。以市政府与其签订合作协议为平台,利用他们的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争取在我市多开展各类地勘项目,发掘找矿潜力,从而探寻一批矿产后备资源。二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地勘资金项目。在国家和省级地勘资金项目论证阶段,筛选前景好、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市、县两级政府积极介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要加快推进永定四方山煤矿与石坑岽矿区探矿权整合、中央、省级专项基金稀土勘查等多个合作项目。三要完善机制,推进整装勘查开发。全市各级政府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鼓励我市铜加工企业、煤炭和铁矿开采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积极与现有探矿权人合资、合作参与矿产勘查工作,加大对上游矿产资源的掌控力度,形成勘、采、加工一体的产业链。如支持紫金矿业公司继续开展其周边或全市其它矿区矿业权的收购兼并。同时,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使有实力的企业能脱颖而出,获取更大的资源储备。
4.4加强监督管理。保持良好的矿业秩序
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力度,维护辖区内正常的矿业秩序,这是对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一要巩固成果,常抓不懈。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证盗采、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一时难以根除。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实现阶段性目标后,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地落实整治责任制,重抓回潮和反复,切实履行好对勘查、开采活动进行依法监督管理的职责。二要严字当头,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环境、严重水土流失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越权审批矿业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矿山巡查责任制,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立即组织关闭取缔。三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改革进程中遗留下来的多年矿业权积淀争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办法切实加以解决,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四要完善矿政执法监察机制。建立起上下沟通、左右联动、行政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的监察体系,国土、煤管、公安、安监、环保、林业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