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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08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按时完成2007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今年我局承办“两会”议案提案12份,针对去年在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面商率不高的问题,今年在承办过程中以积极热情、诚恳的态度去完成,保证面商率达100%。根据各个议案、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及时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对各承办科室明确了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每月做好一次督导工作,同时在文字上严格把关,按规定编号、分类。在各承办科室的大力配合下,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答复工作,从代表和委员反馈的意见来看,满意率很高。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全局性活动。一年来,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党委、行政中心工作,配合做好了“三树一创”班子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双百千”帮扶结对工作,满意单位创建以及“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组织了一次全局职工身体健康检查,九月份组织了一次全局职工旅游考察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局办公室按局班子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动员安排,学习组织、总结反馈等一系列工作。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和接待工作。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水政水资源科及时更新和调整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对水行政审批事项在局大厅、政府网和安吉水利网上公开、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局受理窗口一年来共受理审批事项63件。局办公室作为部门的一个窗口,能认真做好日常的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时,我们坚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留下疑难有回声。今共办理、来访20多起。
二、讲求规范,努力提高办事水平
一是保持保量的完成文字工作。文字工作是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本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全年共起草党委行政文件、通知、总结、讲话、汇报材料等60余份,在行文格式、初审把关、领导签定上报等环节按规定要求办理,保证了行文的质量,在今年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上,我局的办文工作在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及工作总结。
二是加强了信息的反馈工作。信息反馈能正确、及时的反映我局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绩。为此,办公室一直努力抓好信息工作,随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从中挖掘闪光点,及时上报到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上级业务部门。年初对各科室和系统单位都下达信息报送任务,并将信息报送纳入到各单位年终考核当中,充分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利用局本级的门户网站信息,推动我局信息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厅、市局报送信息累计达40余篇。今年七月被市局评为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之一,我们将上年度文件资料进行了档案清理工作,并装订成册,方便科室查阅,同时认真完成了今年全局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将时效性强的来文来电及时送到有关领导批阅、传达,做到了高效快捷,没有造成延误和遗失,到目前为止共收文1088份,发文171份。
四是完善考核办法。今年年初对局机关和系统单位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重点调整了测评计分办法和附加分得分比例。努力使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认真做好组宣、劳动人事工作。对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方便管理。耐心细致、做好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职称晋升、考评、职务工资变动及离退休人员办理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变动200多人次。认真做好乡镇水利专管员上网培训和登记发证等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的来访接待及慰问走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干部30多人组织了一次体检。
二是积极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做好工作计划。与局财务配合,完成了2008年度营业出租房、水电费的收取。努力节约办公开支,要求文印室做好纸张的双面利用。积极利用网络来发送、传递文字材料,降低办事成本。
三是积极搞好后勤保障,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及时维护局大楼的公共设施,加强内部消防管理,对大楼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安装了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灯。加强车辆调度管理理工作,对调度用车方案进行了调整,尽力保障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了准时出车,安全行车,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之所以能够较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利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局领导的重视、理解、支持;二是兄弟科室的配合与理解;三是办公室同志的团结协作、努力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预见性;二是有时工作摆布不太合理,有顾此失彼现象,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新晨
1.1编制目的。
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措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1.3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措施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措施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措施,编制本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措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3)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设在市政府。
指挥长: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各位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业总公司、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局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市发改局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乡镇、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措施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措施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由部分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市政府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市政府确定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市政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定期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供电、通信、商业、粮食、农办、建设等部门应于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公安、建设、交通、供电、农办、国土、卫生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预警分级参考《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达到预警级别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部研究决定。Ⅳ级、Ⅲ级由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Ⅰ级由指挥长宣布启动。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应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市交通部门应启动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加密监测,按交通应急措施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3)市建设局应督导各有关部门组织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气事故发生;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防冻保暖、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各项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设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协助对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4)供电部门应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应组织局部除冰,及时将影响和受灾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5)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5.2.2Ⅲ级应急响应。
参加Ⅳ级应急响应的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响应级别,分管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以下部门应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1)市公安局应监控治安秩序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在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市民政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受灾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区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受灾乡镇政府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3)市农办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冻害监测,指导做好防冻防压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随时准备派出农技人员指导农作物防冻救灾;负责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4)市卫生局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救灾防病和卫生防疫工作。
(5)市商业总公司应组织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局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工作,维护市场稳定。
(6)市教育局应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学校抗灾救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动员组织学校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7)市粮食局应做好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
(8)市工商局应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的市场管理;协助政府做好因灾受损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9)市物价局应监测市场基本生活物品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查处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物价等违法行为。
(10)市安监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
(11)市旅游局应协调组织实施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及时向本行业传递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
(12)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应及时对受损通信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13)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5.2.3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需要向受灾乡镇派出工作组,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参加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的所有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级别,主要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以下部门应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到岗指挥:
(1)市财政局应配合有关部门了解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灾情,申请上级财政救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下达;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点)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市水利局应组织、协调、指导水利设施、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加强安全检查,配合做好防冻除雪,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4)市环保局应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5)市林业局应按时统计上报有关林业受灾信息;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受灾乡镇核实灾情,协助指导受灾乡镇政府和林业站制订防灾应急对策,协调有关部门调拨林业救灾物资和资金。
5.2.4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后,指挥部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向受灾乡镇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进入Ⅰ级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奔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及咸宁市对我市应急工作的支持。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1)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街道、社区、村组和其他区域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企事业单位应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4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后提出终止建议,报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应急启动人终止令。
6.灾后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机构应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6.2社会援助。
市政府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各部门应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6.4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政府立即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7.保障措施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措施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人力保障。
有关部门应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充分发挥武警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7.2财力保障。
市财政应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
7.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7.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应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7.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7.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目标任务
㈠工作目标: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舍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㈡主要任务:用3年时间首先集中力量解决受地震高烈度、洪涝、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校舍,需加固的进行加固,需拆除重建的进行拆除重建,需迁移避险的进行迁移建设。2009年重点解决受灾害损坏严重的校舍的搬迁及治理。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总工作量的30%、60%、10%。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㈠实施范围。
全区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㈡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特区人民政府责成特区教育局牵头,发改、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房管、水利、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组成综合排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校、逐栋排查,并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作出逐栋建筑鉴定报告,建立安全档案。
2、制定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于今年9月10日前制定完成200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于2009年11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
3、分类实施。⑴经维修加固可达抗震设防标准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予以改造加固;⑵经鉴定要加固改造,但使用时间已超过设计合理使用年限80%或加固改造费用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拆除重建;⑶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建设或治理;⑷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立即拆除不再使用;⑸没有防火、防雷等设施或虽有但不合标准的,应按标准要求予以完善。
三、工作机制
㈠成立领导小组。我区已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教育、发改、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房管、水利、审计、安监、科技、气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教育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㈡明确职责分工。
特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程”具体实施,对“工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在省、市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校舍排查和检测鉴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组织工程实施及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安全档案;落实“工程”用地和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协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整合有关资金,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编发简报、工程进度报表等。
发改局:将“工程”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按程序加快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
财政局: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及时进行拨付,与特区教育局及时会商从区级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适当的项目补助资金。
建设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工程”技术指导,对在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选址评估,制定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房管局:在特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协助有关技术专家,帮助各地对已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以及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国土资源局:为“工程”提供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最新地质变化情况,参与校址选择,负责工程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和项目学校办理用地手续。提供学校中心点GPS信息(84坐标系),测定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该指标需按WGS84坐标系的要求进行填报)。
水利局:为“工程”提供水情、汛情等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为洪涝灾害易发区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
科技局:为我区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分布情况,提出地震安全性评估和建议,参与校舍建设选址,确定新址和加固改造校舍抗震设防要求。
公安局(消防大队):督促执行消防安全标准,按照公安消防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公消〔2009〕258号),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建筑防火安全设计、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局: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
审计局:将“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安监局: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气象局:开展校舍选址的气候评估,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防雷设计,对防雷设施进行竣工检查验收,为“工程”的实施及时提供气象服务。
环保局:负责对工作项目评估、完善环保手续。
四、资金安排和工程管理
㈠资金安排。
在中央的支持下,认真执行省、市、县三级资金分担落实的办法。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资金,与上级补助我区的“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财政预算、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特区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或拖欠工程款。
㈡工程管理。
1、公开透明。所有“工程”项目要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建设和验收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2、统筹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要与正在实施的消除“大班额”等其他教育工程项目有机结合,统一规划。
一、以制度建设为载体,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
市交通局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十项制度”、“十不准”等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市环保局、农业局要求每个科室(站所)、每个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并推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市检察院研究建立与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市公安局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和民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公安局服务软环境建设八条措施》。在消防业务办公大厅设立重点项目专门窗口,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对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消防设施建设实行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市教体局积极构建“施政成本低、法制意识强、管理绩效高、服务品质优”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收费、招生、教师选聘、学生资助、干部作风、评优晋职、教师考评、干部选拔等热点问题全部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推行企业“宁静生产日”和“预警提醒”制度,对一次罚款超过5000元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重大处罚事项,及时向市法制办报告,避免出现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现象。市广播电视台推行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对报装用户3日内完成,报修一般故障的当日修复,灾害性大面积故障48小时内修复。市经济开发区通过政务网站、《风河两岸》报刊等向社会公开效能投诉电话,努力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工作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目标。灵山卫街道实行党政成员日工作计划制度,班子成员每天上班前填写日工作计划表,报主要领导审查后由党政办公室备案;各部门、科室每天上班前召开晨会,安排部署当天工作及分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隐珠街道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重点就治庸治懒、提速增效、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辅导。宝山镇开展了以“落实‘五办’作风,建设良好软环境”为主题的考讲活动,由与客商、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工作人员谈体会、谈打算,对前期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快速办理到位。滨海街道、灵山卫街道组织开展到企业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藏南镇投资10万元更新便民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开展了党政成员进服务大厅活动,每天安排1名党政成员在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带岗。黄山经济区开展了作风建设“百日行动”,确定自5月18日至8月28日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突击整顿“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不严、作风散漫”等现象。
二、以流程再造为重点,解决办事不快的问题
各审批职能部门将审批流程再造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重中之重,努力做到审批事项能精简的精简到底,能“放权”的事项“放权”到位,全面提速增效。市委统战部精简压缩非行政许可事项,只保留“宗教活动场登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2项。市环保局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期限分别由15日、7日、5日压缩至10日、5日、3日,将重污染项目和选址等报告书项目由逐级审核改为环保审查委员会联审联办,将“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等2大项63小项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各镇、街道和园区。市安监局及时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成立了项目安监许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项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市海渔局将13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民服务中心,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对13个审批项目按区域性质进行权力下放,其中对省级开发区全部下放;将5个项目下放各镇、街道。市水利局面向社会设立水利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为基层群众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市人社局对项目征用土地报批手续涉及的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全部实行直通车服务。市科技局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审批权下放到各镇、街道和园区;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园区。市农业局简化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监管等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开辟便民服务室,将许可办理时限缩短到3-5个工作日。市国土局除保留法律规定需要的程序和材料外,对无硬性规定的全部予以取消。市地震局对一般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核手续做到即时办结;对依法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项目及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项目,在局内部环节做到即时办理,并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尽快通过安评报告评审;对市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压缩报告评审时间。市审计局要求被审计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至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市公安局将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由13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对符合设立集体户条件的企业,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旅馆业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市国税局对28项行政审批、实地审核和纳税评估事项中的15项事项进行了压缩简办,将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备案等4项事前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事后备案程序。市地税局对部分涉税审批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共清理36项。市工商局提高企业登记发照效率,提前介入,有效指导,促进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市农村信用社要求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反馈客户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在1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客户反馈处理结果;要求基层社加快贷款调查、审议审批、上报等环节工作效率,权限内审批贷款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联社审批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市总工会对受理的职工侵权案件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申报办理生活帮扶证的困难职工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核并作出答复,符合条件的即时审批。市法院对企业案件坚持立案、审理、执行“三个优先”,加快办案进度;对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败诉案件实行上门告知制度,指出其败诉原因及今后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减少涉企案件审判环节,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个月内结案。市行政许可中心围绕提升服务效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琅琊台度假区、海青镇要求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对手续不全的耐心进行解释指导并确保“二次终结”。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现象。大村镇将重大事项备查审查时限由7天缩短至3天,同时缩短用章审核时限,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用章事项当天反馈、不得拖延。
三、以重点工作为中心,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市纪委对前期市委交办的21个事项进行跟踪督查,提出整改落实建议16条,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市委组织部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8个单位公开承诺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着力提高执行力。承担市委交办工作任务的单位加快了办理节奏。市委农工办会同市农业局、海渔局等单位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于5月9日提交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市工信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园区、镇和骨干企业了解情况,进一步论证分析纺织机械、手推车、橡胶轮胎等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具体措施,明确重点园区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市发改局研究起草了《关于第一批下放省级开发园区和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所属服务机构收取的经营性收费清理的意见》,于5月18日提交市长办公会研究,确保尽快还权园区、扩权强镇、为企减负。市财政局进一步理顺村居和旧城改造资金拨款程序,确定由村居改造主体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核实,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款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在1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市农业局成立了“现代特色农业推进发展服务组”和“现代特色农业重点园区建设推进组”,局领导、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的办公电话、手机对特色农业镇(街道)、园区基地公开,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市国资公司对承担的项目建设实施超前管理,并实行工地考勤制度,由项目现场督查检查考核小组定期通报抽查检查情况。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按照“倒逼机制”要求,对未开工项目由责任领导逐一上门协调,确保中金辐照、爱玲贸易项目5月下旬开工建设,海容电器扩产项目5月底前开工建设,德全汽车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海霸能源项目8栋厂房及办公楼、公寓楼于7月底前主体完工。隐珠街道将重点项目责任分解到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做到项目推进与协调服务同步,确保瑞馨德龙、诺凯光电玻璃两个项目6月份开工建设。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解决作风不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