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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醉酒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教师醉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教师醉酒

教师醉酒范文第1篇

一、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是《刑法修正案八》自去年出台后,就醉驶入刑的实际执行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在严厉打击醉酒驾驶的形势下,大多数法院在审判中都不适用缓刑,以此表明在打击醉酒驾驶方面的坚定立场和决心。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出台于2000年,当时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和酒后驾驶现象已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在制定对于酒后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处罚时,没有考虑达到醉酒标准的情形。醉酒驾驶及飙车行为是刑法修正案被最新引入刑法的,主要惩罚醉酒驾驶行为本身,不要求有严重后果。该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已经醉酒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旦醉酒驾车构成严重后果的,或因其他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并不一定强调存在危险驾驶行为,只要有刑法规定的情节即可,如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形。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进行处理。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较之这几个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定性的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客观表现通常是可能造成的对于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建康的无视,如在已有案例中的开车冲向人群,即完全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于不顾,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而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还是尽力正常驾驶,并不希望出现车祸,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建议

笔者建议: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出台审理危险驾驶罪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详细区分醉酒驾驶的各种情形,使得各级法院在实践中有章可循。二是修改《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可以考虑将交通肇事罪中存在醉酒驾驶情形视为情节特别恶劣,这样对其处罚的刑期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就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根据规定来看,醉酒驾驶行为已经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司法解释还是把醉酒驾驶行为融于交通肇事罪,其只能是过失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从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看,醉酒导致犯罪,当然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其应受刑法惩罚的根据可以借用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来理解。原因自由行为,一般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该理论为醉酒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找到了理论上的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只是给醉酒后的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找到了合理化的根据,但并没有解释应当以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来定醉酒后的犯罪性质。实践中,很多醉酒的犯罪,很少以过失犯罪论处的。但司法解释却把此行为融入到交通肇事罪中,即认为此是过失犯罪。这样就会造成醉酒在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和在其他犯罪中的罪过不同的境遇,显然是值得商榷和推敲的。

教师醉酒范文第2篇

其实,对孩子相对严格一些或放任一些,只要符合孩子的个性特征,孩子能够适应,都是可取的。对已经被娇惯、放任得不成样子的孩子,家长必须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使他们收心;而对于那些已经很有主动性、自觉性的孩子,应该适度地放任一些,给他们自,释放他们的活力和能量。这就叫“因人制宜,因材施教”。

事实上,所谓的“推妈”并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样是事事强制、时时专制,也有民主教养模式的因素;同样,所谓的“羊妈”也不是完全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家长还是有引导和指导的。培养教育孩子一味地“强制”“专制”并不科学,教育应以“儿童为本”。“家长为本”的教养方式违背了儿童的天性,短期内效果可能会比较明显,但长远看效果不一定好。

现在,“推妈”“羊妈”这两种带有极端特征的教养模式一出现,许多家长趋之若鹜,极力效法,全盘照搬。这并不可取,是心态浮躁、头脑不清醒、懒惰盲目,甚至是幼稚的表现。就像到中药铺去抓药,不能看哪副药人们抓得多就跟着抓,也不能说哪副药“烈性”最强就抓哪副。每个病人都是特殊的,不是每副药都适合所有病人,也不是哪副药最“烈性”治疗效果就最好。

至于对孩子培养教育究竟是应该严格一些,还是宽松一些这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从孩子的实际出发,该严格就严格,该宽松就宽松。尽量做到“严中有松”“松中有严”,一般应“严”“松”兼而有之。

教师醉酒范文第3篇

一、模式的提出

教学要以学生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掘学生潜在能力,满足学生适合自身最佳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学生最优发展的教学实践中,既要整体有序地把握教学进程内外诸因素的关系,又要符合学生认知和个性发展的规律,充分体现教学的因果发展、层次梯度,表现学生获取知识、形成技能、提高能力、发展个性的素质内化进程。在近些年的学生最优发展教学研究和实践中,我们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长期积累的教学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能涵盖各学科教学特点的学生最优发展教学模式:“抓起始、打基础、重能力、促发展”。诚然,该教学模式的表述较简明,但其内涵却十分丰富,需要有序地、分层递进实施。各学科围绕该模式,结合自身的特点,相应制订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而且还要做到学科间相辅相成、和谐地同步前进。

二、模式实施原则。

1.整体性。

用整体性观点看教学过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从属于学校的整个教育系统。我们在“抓起始、打基础、重能力、促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全面优化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组织形式、教学评价,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改进教学条件,实现教学现代化等方面,力求过程中每一成分和环节都能充分发挥最优功能,进而求得全过程最大程度的整体效益。

2.联系性。

用联系性的观点分析教学过程的结构,揭示过程发展的规律和动力,可以发现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内在联系,这些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相互作用的联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学过程本身作为一个整体,既表现在师生之间积极的相互作用中,也表现在教学过程的前后衔接,学生兴趣、知识、能力、素质形成的因果联系和发展联系上。

3.综合性。

用综合性观点(方法)处理教学中的方法和形式问题,以求教学效果的最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目的任务之间具有对应性,在对应范围内,教学方法会显示出其优越性和高效益。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能自始至终使用一种教学方法,而必须综合选择多种教学方法,使之相互配合,最优结合,以达到整体优化、优势互补的教学效果。 常用的三种基本教学组织形式(全班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各有其优点和弱点,因而在各个阶段与场合都必须考虑其最优结合,尤其是要根据具体需要在教学过程的相应环节中突出某种组织形式,而以其它形式为辅,以求最优的组合效果。

4.最优化。

用最优化观点开展教学工作,追求教学过程的最优化。我们要求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每个教学环节都以整体的低耗高效来衡量教学行为和效果。

三、模式实施的基本要求

1.以学生实际的学习可能性为出发点。学生实际的学习可能性是一个反映学生学习的内外部条件的综合性概念。由于学生总是处于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情境中,所以, 实际的学习可能性这个综合概念是动态的。因此,我们要求全体教师不断地研究学生,积累这方面的资料,得出一些有根据的综合性判断和鉴定,积极采取有效的教学措施,发展学生实际的学习可能性,以作为日常教学工作的出发点。

2.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认识过程的主体,能动性是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首要特征。因此,要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并以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兴趣动机为基础,获取知识,形成技能,发展智力。重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人。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不但使学生学会学习,而且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3.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协调统一。全班教学、分组教学和个别教学三种组织形式各有其优势,也各有其不足之处。我们始终坚持将三种教学组织形式协调统一,最优结合,以确保最佳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强调教学活动的针对性,有区别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另一方面则强调充分合理使用多种教学资源,使其最大可能地发挥效益。

四、模式的具体实施

1.抓起始

我校生源整体较好,但由于学生来源不同,其知识层次、能力水准、学习习惯等均有明显的差异。我们提出“抓起始”,既是要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实际学习可能性”, 也是要发展提高这种“可能性”,使教学“可接受”性更强。我们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新生入学伊始,教师通过审阅入学成绩和新生档案,在适当时机用适当方法进行摸底,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方法和习惯,以便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②查漏补缺,知识衔接。为使全班的知识水平有相对整齐的起点,同时考虑到初、高中知识有较大跨度。我们实行“起点低一点,坡度小一点,进度慢一点”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起始阶段有一个补习、衔接、转换、适应的过程,让学生“排好队,齐步走”。

③培养习惯,改善方法。从初中生到高中生这一角色变换的转折点是学习习惯和方法的转变。我们在提醒学生严格遵循学习常规的同时,十分强调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帮助学生探求适合自己特点的自学方法。

④协调关系,健康心理。进入高中的学生大多是初中的优秀生。但在新的环境中未必都具优势,因而会产生种种影响学习和心理健康的不良心态。我们通过开展优良班集体活动,和谐师生、同学关系,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心理引导,提倡愉快教育。

2.打基础

教学过程的所有成分在相应条件下相互联系,合乎规律地保证取得巩固的、理解的、实效的教学结果,这是最优化教学的重要原则。夯实基础对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求在教学中做到“三落实”:

①落实课堂教学。教师按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优选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的重点、难点、特点,把握知识的难度、密度、深度,“照顾中下面,不搞难精尖”。实行知识教学“三小步“,即:适当重复,前后关联,巩固消化。

②落实检查考核。学校严格要求试卷命题有适度的知识涵盖面和梯度,命题依据三原则:基础性、全面性、合理性;考查后作试卷分析,做到考一次,查一次,补一次。

③落实培优补差。对学习层次不同的学生,既实行“能跑则跑,能飞则飞”的“提优”原则,同时实行“四同四不同”的做法。“四同”即按大纲要求相同,教学进度相同,期末考核相同,课时量相同;“四不同”指课外训练不同,知识拓宽不同,平时检查不同,最终达到要求不同。优生重在知识拓宽加深,中下面学生重在查漏补缺。

3.重能力

能力是知识、技能的概括化和迁移,也是掌握知识的前提。我们在抓基础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其一是重视学生一般能力的培养,如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实际操作能力等;其二是重视特殊能力的培养,在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中,我们的做法是:

①课堂教学。变“讲堂”为“学堂”,凸现学生活动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动脑”的基础上“动口”、“动手”,让学生上台表现,培养他们的口头表达、动手操作等能力。

②课外活动。强化活动意义,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渠道,为学生培养能力“搭台”。我校有多种兴趣小组、学科竞赛、文艺社团、周末文化等课外活动,有效地锻炼并提高了学生的艺术欣赏、文学创作、科学思维、组织协调等能力。

③社会实践。组织发动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知识的运用迁移能力,在向社会和生活学习中锻炼能力,培养才干。如计算机教学中让学生为区公安局和校办厂等开发应用软件,“灵通社”同学的社会调查采访等,不仅提高了学科知识的运用能力,也锻炼了社交能力。

4.促发展。

教学最终目标就是促进学生和谐全面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所指的“促发展”,就是侧重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我们的基本做法是:“给时间,留‘空间’,展特长,明目标”。

①给时间。欲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首先就得给学生自由支配的足够时间。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讲得精,有时间让学生充分开展思维活动;课后各学科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给学生足够的预习和复习的时间。只有学生掌握自学的主动权,才具有最优发展的可能。

②留“空间”。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就得留给学生创造性思维活动的余地。教师相信学生具有自己获取新知识和对某种知识的再思考再认识的能力。教师不仅要有意识有目地的规定学生自学内容,而且还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相应提出拓宽知识、加强深度的课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进行创造性劳动。这些属于“再认识“的思维活动,也是一块很大的“空间”,是学生独立地创造性地思维活动的重要过程。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欲使学生最优发展,必须留给学生最优发展的“空间”。如果教师全部占领了学生的发展的“空间”,那就无所谓有“最优”可言。

③展特长。充分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发掘学生个体潜在的特长和能力,这也是“促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十分清楚,今天和将来社会都需要各类人才,特别需要在具有良好全面素质基础上又有某方面特长的人才。因此,学校和教师完全有责任认真发掘学生的个性特长,创造条件发展他们的特长。为此,学校为学生“配班子”(物色辅导老师)。“搭台子“(提供学习阵地、创设表现特长的环境和机会)。

④明目标。学生进入我校的第一天,我们便明确告诉他们,决不能以跨入大学校门作为自己的目标,要在中学阶段达到自己最优发展,将来为国家作大贡献。进入高三年级,特别是复习迎考阶段以后,我们清楚地告诫学生,高考竞争是公平的,要有勇气去寻求适合自己最优发展的学习环境,不管录取分数线多高,都要敢于攀登。事实上,我们有些有条件成为保送生的同学,考虑到接受保送学校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的最优发展,因此放弃了“保送”的权利,敢于冒风险参与竞争,接受国家的挑选。正因为我们的学生有适合自己的努力目标,因此都具有强大的学习动力,这也是实施“学生最优发展教学模式”的成功保障。

五、模式操作的基本环节

我们通过多年的模式实践,形成了以下几个教学基本环节,如图所示:

反 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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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目的。教学目的是教学活动中的行为目标。明确的教学目的,不仅要体现科学性,还要努力做到目标的具体化、层次化,体现在不同年级,不同专题,不同教时,不同学生;努力体现教学的发展性,在“备教材,备学生”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逼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

2.优选内容。教学内容是课堂教学最根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完成教学任务、目的的重要保证。在优选教学内容时,我们着重强调:围绕既定的教学目标,补充必要的知识,注意科际协调,反映教学效率,控制作业总量。

3.激发动机。教师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采取措施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从而产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热情,使学习活动成为“自觉的操作”。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最佳学习心态,使他们在学习中获得成功和满足,激发起深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的良性循环。

4.优化教法。优化教法最直接地反映教学过程的本质。优化教学方法必须达到“五符合“:(1)符合教学原则;(2)符合教学目的任务(目标);(3)符合该专题的内容;(4)符合学生的学习可能性;(5)符合教师本身的可能性。努力使教学教法多样化, 手段现代化,形式合理化。

5.加强检评。通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的检查与评价,调整、校正教学过程,改变教学方法、形式、手段,学生也可从中了解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进行自我调节。我们把教师的评价和学生自我评价结合起来,并突出学生自我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在评价的方法与形式上,我们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端性评价结合起来,注意发挥形成性评价在教学过程的作用;在评价的方向上,贯彻以鼓励性评价为主的原则。

六、学生最优发展教学模式实施的保证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教师的素质与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是“学生最优发展教学模式”实施的关键。只有“教师高水平”,才有“学生高质量”。为了给最优化教学创造有利条件,我们努力建设这样一支精良的教师队伍:他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优良的教风,严谨、求实、一丝不苟;有优良的学风,能以教育理论为指导,刻苦钻研大纲教材,深入了解学生;有高超的教学技巧,课堂教学效率高。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全体教师能不断获得进修学习的机会,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2.创设最优的教学条件

创设应有的教学物质条件、卫生条件和心理环境,是有效的高质量地发挥教学过程作用的先决条件。我校在学生最优发展教学模式实施过程中,把创设最优的教学条件作为改革的一个主要环节来抓。

建设现代化教学设施。镇海中学在1987年学校本部重建时,就立下要建设至少二三十年不落后的现代化教育设施的远大目标。近几年随着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综合实验楼、体艺馆、电教图书馆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工程已逐步完成。

优化校园环境。镇海中学在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前后投入近百万元资金,有计划地修复了抗倭、抗英、抗法等七个历史遗迹,三个革命烈士纪念亭楼。使一批具有历史内涵的人文景观对学生立志成才,发愤读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我校还十分注意绿化、美化环境,师生动手植树绿化。校园里草坪雪松,满目葱绿;桃红柳绿,姹紫嫣红。十个德育教育点与现代化教育设施镶嵌在绿树成荫、小桥流水之中,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育人环境。

教师醉酒范文第4篇

Abstract: From the national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nd the relevan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legal documents of the content requirements, we can see that domest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law crime of money laundering is also recognized mutual absorption, learn from each other, constantly changing integration.

关键词:洗钱侦查比较研究

Key words: money launderingdetectioncomparative study

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洗钱问题也逐步受到重视,但由于控制洗钱犯罪的工作才刚刚起步,针对洗钱犯罪的刑法规范与国际社会的主要标准还存在着一定差距,需要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际社会控制洗钱犯罪的成功经验,以期完善我国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

一、世界洗钱犯罪侦查学比较研究

面对日益严重的洗钱犯罪活动,虽然世界各国都已引起了足够的警示,并纷纷以国内立法或参加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区域性协定的形式作出了回应。然而,这项全球意义的预防打击工程所取得的效果仍然受到一定限制。首先,各国关于洗钱犯罪的认识与规定不尽一致。由于文化传统、经济水平以及法制状况等方面的不同,各国对于什么是洗钱犯罪以及对于该种犯罪应在何种程度上予以打击缺乏统一的认识。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就犯罪行为的认定来说,既表现为各国对该罪客观方面的要求各不一致,又表现为各国对该罪之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定各不相同。而就犯罪行为的处理上说,有的国家将洗钱罪列入重罪范围给以严厉打击,以达到预防与惩治的目的;而另一些国家则只将其作为一般性犯罪进行惩处。这种不同国家对于同一种犯罪认识不同以及立法上的差异是必然的。正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所指出的“法律应该和改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1】但从国际合作的层面上来看,这种关于洗钱犯罪的认识差异较为明显地构成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冲突,成为相互协作的一大障碍。其次,仍缺乏具有真正意义的具有统一性与权威性的国际公约。虽然国际社会对于打击洗钱犯罪早已形成共识,且形成了一些意义重大的国际文件,成为有关这一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重要法律渊源。然而,纵观前述国际文件,存在以下的局限,一是全球性统一的国际条约太少,而且专门性的针对洗钱犯罪的国际公约或条约欠缺;二是各国打击洗钱犯罪的司法行为与立法规定尚存在差距。在各国打击洗钱犯罪的司法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其司法行为难以达到有关国际协定或其国内立法的要求,不少国家都将洗钱犯罪当成某种犯罪行为的继续给予刑法评价,从而使各国在打击该犯罪的力度上不尽一致,造成一些国际合作难以力从其心,不仅成本高昂,而且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就世界相关发达国家和国际上制定的洗钱犯罪刑法规范的发展来看,关于洗钱犯罪的刑法规范最初是出现于少数的几个发达国家。而后,由于洗钱犯罪活动的猖獗以及联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的需要,在许多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有关洗钱犯罪的国际性、区域性的刑法规范,同时又对其缔约国相关的国内控制洗钱犯罪的刑法规范起到了促进与协调作用,对其他非缔约国的洗钱犯罪立法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可见,打击洗钱犯罪已经是国际社会必须面临的共同选择,国际社会各方面也都在对洗钱犯罪形成相对统一的控制标准上进行积极的努力。

二、世界洗钱犯罪刑法规范内容比较

从各国的刑事侦查和相关国际公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的内容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法律文件各自对洗钱罪的概念规定有很大的差别,但在主要的性质认定上也有共同之处,而且,随着国际合作的深入,国内法与国际法中洗钱罪概念也在不断地整合变化【3】。

在前文对各主要国家对洗钱罪规定介绍基础上,概括这些国家的法律规范在洗钱罪概念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将洗钱犯罪行为与何种上游犯罪相联系的界定上。(1)狭义的洗钱罪。以《联合国禁毒公约》为代表的洗钱概念,即对来自于犯罪的洗钱行为刑事化,洗钱是作为犯罪的派生犯罪。采用此规定的有日本和新加坡的国内法。(2)广义的洗钱罪。洗钱罪的概念与所有犯罪或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犯罪相联系,在相关的刑事法规范中是作为所有犯罪或超过一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的派生犯罪加以规定的。作此规定的主要国家有澳大利亚、瑞士;国际性法律文件有《联合国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区域性法律文件有《欧洲反洗钱公约》与《美洲反洗钱示范法》等。(3)折衷的洗钱罪。该洗钱罪的概念与部分特定犯罪相联系,是这些特定犯罪的派生犯罪。目前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采用的是这种洗钱罪的概念,包括有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中国等。不过各国在具体与哪些特定犯相联上还有差别。

虽然,各国在对洗钱罪的法律概念上有不一致之处,尤其是上述与何种范围的犯罪相联系差异很大,但是在对洗钱罪的主要性质上的认识应该是共同的,以不同的描述方式揭示了洗钱罪的本质特征,即“为清洗赃钱以使其显示为合法性质的行为”【4】。

国际社会对于洗钱罪的本质认识基本上已经达成了一致,但是在具体的形成范围上有很大的差别,从而形成了狭义的洗钱罪概念、广义的洗钱罪概念和折衷的洗钱罪概念。应当说,狭义的洗钱罪概念反映了洗钱罪的原始渊源,但是明显与当今国际社会扩大洗钱罪概念范围的趋势不符,从而造成预防与惩洗钱犯罪的诸多不便。而广义的洗钱罪概念,应当是与狭义洗钱罪概念相对的另一极端,即将洗钱罪的范围予以空前地扩大,将所有的洗钱行为都纳入刑法调整的视野。从犯罪惩治的角度来看比较全面,也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但是是否针对所有的洗钱行为都要动用刑法资源加以干预,是否有违刑法的谦抑性,确实值得研究。折衷的洗钱罪概念既否定了狭义洗钱概念的限缩性,又不承认广义洗钱罪的扩张性。采用此概念的国家一方面考虑到扩大惩治洗钱罪范围的趋势和要求,另一方面也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从而折衷地规定了洗钱犯罪的惩治范围,既有一定的法律前瞻性,又顾及了本国的司法实践,属于比较稳妥的做法。

三、世界洗钱犯罪的立法发展趋势

第一,从洗钱犯罪的范围上看,洗钱罪的非法收益的范围和犯罪者的主观罪过心理是呈逐步扩张趋势,洗钱行为的新罪也在逐步增加。一些国家的法律以及联合国禁毒公约最初将洗钱的原生犯罪限于犯罪的局面正在改变。随着洗钱犯罪及有组织犯罪的泛滥,国际及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一致地将洗钱罪的原生犯罪加以扩大至所有犯罪。而洗钱者的主观罪过心理在许多国家也从最初单纯的故意扩大到过失洗钱。除此之外,有关洗钱的新罪名也在不断出现,从直接的洗钱行为到间接的洗钱行为,以及其它与洗钱相关的行为都逐步被纳入到了洗钱犯罪的范畴。

第二,将法人增设为洗钱犯罪的主体。最初的国际、国内反洗钱刑法规范都将洗钱罪的主体规定为自然人,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国际性的反洗钱公约,还是各国的国内立法,都普遍将法人规定为洗钱罪的主体。原因即在于法人参加洗钱行为的案件愈来愈多,而合法组织的洗钱活动远比个人的洗钱活动更具有危害性和隐蔽性,将法人纳入洗钱犯罪的主体是打击和惩治洗钱犯罪的必然要求。

第三,日益重视加强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协助与合作。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多个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公约以及其他公约中有关反洗钱相关内容的制定,以及世界各国对这些国际性法律文件的签署并在各国内法中的积极反映。

第四,在打击和惩治洗钱犯罪的同时,逐步重视对洗钱的预防工作,注重建立和完善防止洗钱的金融立法。在洗钱活动中,由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国际国内资金流转的主要渠道,洗钱者总是想方设法利用金融机构隐瞒和掩饰犯罪收益。要对洗钱进行法律控制,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控制洗钱的金融法律机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世界各国也普遍建立和完善本国的金融立法,着重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如何预防洗钱活动的发生予以规制;国际公约也逐步对其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设置广泛而全面的预防洗钱犯罪的法定义务,其中不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有关洗钱活动的刑法规制。

总之,洗钱活动日益严重,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专门性的、复杂的犯罪领域,其危害也不断升级,给国家安全、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这一切都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并在国际与各国的刑法规范中迅速地作出了反应。

注释:

【1】钊作俊:《洗钱罪研究》,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5期。

【2】姜志刚:《洗钱罪比较研究》,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

教师醉酒范文第5篇

关键词:陀螺运动 最优化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10―0083―03

前言

陀螺运动是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喜爱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在新一轮课改的要求下,为了更好地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丰富学校体育的课程资源,陀螺运动被我国部分高校引入体育课堂。但是,包括广西、云南、贵州等陀螺运动开展较好的省份在内的各高校,无一例外地存在着陀螺运动课程体系处于初级阶段的尴尬境地,其教学内容、教学原则及教学方法处于不完善的状态。

因此,寻找合适的教学模式对于志在在高校进一步发展的陀螺运动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巴班斯基提出的教育过程最优化理论已经被引入到包括体育教学在内的其他学科课程体系的建设当中,均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效,陀螺运动也应该积极引入这种有效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尝试。这种积极的尝试,对于陀螺运动教学质量的提高、陀螺运动在高校的进一步发展乃至高校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构建都将起到积极而显著的意义。

基于此,本文在对民族传统体育――陀螺运动在高校体育教学殊的教学特点、教学原则及教学方法作详尽的分析的基础上,初步提出陀螺运动课程体系最优化的教学模式,从而为陀螺运动教学质量的提高、陀螺运动在高校的进一步发展乃至高校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参考。

1 陀螺运动教学最优化模式的概念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和教学论专家巴班斯基在其1977年出版的《教学过程最优化――一般教学论方面》提出最优化教学理论,“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概念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以及学生与教师的具体条件,遵照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的要求,设计一个最好的教学方案,然后灵活机动地实施这个方案,以期使某一水平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以较少的时间和精力,获得最大可能的智力和能力的发展。

由此可知,效果和经费是一般系统最优化的两个最基本的评价维度。在此基础上,李利民认为,在对体育教学系统作分析时,应确定最优化方案的主导思想是体育教学系统整体效果最佳,也就是在尽可能少费用的前提下,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取得增强体质的最佳效果。陀螺运动的教学也应当遵从这一体育教学规律,其教学最优化应当充分考虑陀螺教学任务的有效性和用于教学任务经费消耗的合理性着手,科学选择和实施该前提下最优化的教学模式。

2 影响陀螺运动教学效果最优化的若干因素分析

2.1 陀螺运动教学系统内各部分应形成最优化组合

教学系统以下基本部分构成:一是教学的组织者与管理者;二是教育的对象与学习的主体;三是教材;四是教学过程中将教材内容传递至学生的各种传播媒介;陀螺运动教学系统组成也不例外。

陀螺运动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其核心关系是教与学的关系,因此教师和学生分别代表了教与学的主体,并且教师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方式、方法,掌握陀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材内容。

因此,在陀螺运动教学中,需要这四大基本部分从整体上形成“最优化组合”,而不是其各部分在独立的状态下性能最佳,才能使陀螺教学系统的整体获得最优化。为此,要研究陀螺运动最优化教学模式,首先应当深入细致地研究教师、学生以及陀螺教材,教学场地、器材之间的关系,使之成为最优化组合。

2.2 突出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作用

在陀螺运动教学系统中,重视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作用,要承认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进而在整体上实现教学调控最优化。这就要求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在确定教学任务时充分考虑到教学过程中整个系统的特点,清楚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的关系及其规律,根据现有的教学条件以及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身体素质等因素,遵循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序列和体育基技术形成内在的顺序进行教学组织,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准确地把握并处理陀螺运动教学中的反馈信息,合理地组织陀螺运动教学,使整个教学过程始终处于动态平衡的发展中。

2.3 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陀螺运动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其核心关系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学过程中的这种“双主体性”决定了教师与学生作用都应该得到充分发挥,教学才能收到最佳效果。学生的“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一种高效率的、有组织性、有目的性的活动。从控制论的理论出发,最优过程在任何时刻,系统都应当在它的极限工作状态。学生的学习、练习活动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陀螺运动教学应最大可能地使学生的陀螺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因此,学生应该对即将到来的学习任务、目的、内容具有良好的心理准备,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思考,积极练习。

2.4 确保教材的最优化

教材的选择代表了教学内容的确定,是教学任务的具体化目标,是学生学习的客体,是达到教学目标的主要手段。教材的优化选择其结果最终要反映到教学任务与目标上来,假定教学任务与目标不变,不同的教材就会产生不同的教学效果。基于这种考虑,在陀螺运动教材的选择上应突出其基础性、全面性、趣味性、应用性及灵活性的特点,以有利于教学效果的优化。在有针对性的向学生传授陀螺运动技能的同时,可以让学生了解陀螺运动的相关知识,比如陀螺旋转的原理、陀螺运动发展史、陀螺的健身价值等,以有利于学生终身体育价值观的建立。另外,在教材的应用上,要充分遵从学生学习的“最近发展区”这一规律,要考虑学生的实际可接受能力、与原有的认知结构的矛盾性;在评价阶段要注意评价内容之间的联系,考虑到动作与动作之间的动作技能形成的连贯性及其相互影响。

3 陀螺运动教学最优化的原则

以最优化原则来充实现有的体育教学原则体系是为了达到科学地组织体育教学的目的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最优化理论的指导思想,实践陀螺运动教学最优化的原则可以归纳为:有意识地从若干可行的教学过程方案中选出一种在使教师和学生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均为合理的前提下,能够确保在完善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身心发展等各个方面,均可能取得最高效率的方案。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一步设计出符合陀螺运动教学的最优化模式。

4 陀螺运动教学最优化的手段与方法

4.1 设立合理的、可行的教学目标

陀螺运动教学目标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让学生掌握重点的技能和运动知识,提高学生对陀螺运动的兴趣,培养学生自觉参与锻炼的习惯,为终身体育打基础。在实际的教学目标设定中要注意学生的体质水平、运动能力、兴趣爱好及学习掌握情况的差异,教学内容应由易到难,使学生保持稳定进步。对于初学者来说目标当然是最基本的旋放陀螺技术,应当将陀螺尽量旋放在规定区域,而对于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就要求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已经掌握的各项技术存在的某些问题上,尽可能改正技术缺陷以提高打陀螺的稳定性、有效性,保持学生打陀螺有一定的成功率,以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4.2 教学内容尽可能地教学目标相一致

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突出教学内容中主要的、核心的、本质的东西。如果教师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核心的东西上,不管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和形式,都可能导致学生掌握教材的时间延长,从而导致学生负担过重,使得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

4.3 选择合理、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巴班斯基将教学方法分为三大类:一是组织学习认识活动的方法;二是激励学习和形成学习动机的方法;三是检查和自我检查教学效果的方法,各种方法必须配合使用。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核心部分之一就是教学方法的优化,就目前而言,在体育教学领域,诸多学者主张运用直观教学法进行相关的技能教学,在实践当中也取得了不错的实效性,因此,在陀螺运动教学当中,也应当增大直观教学法的使用比例,将陀螺运动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的信息转换为转换各种直观的教学形式,尽可能多地输出信息,便于学生利用眼、耳、本体等器官接收,为大脑皮质结合躯干动作技术、技能进一步加工创造最佳条件,以最大量的输送使学生尽快地进入动作的运用自动化阶段。

4.4 因材施教

对不同的学生个体、群体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把全班的、小组的和个体的教学形式最优地结合起来,为每个学生获得该阶段可能获得的最好成绩创造条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以成立学习小组(学生自愿组合,人数根据教学场地多少划分),确定小组练习场地,在陀螺运动学习过程中如准备活动、教学内容的练习、基本技术的巩固与提高、教学比赛等可以按学习小组进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在网球陀螺基本技术教学阶段和教学比赛单元,可以采用小组之间合作学习、小组之间相互评价及教师指导的教法和组织形式相结合。

4.5 合理地、科学地利用教学比赛

教学比赛是一般体育项目教学当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教学手段,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比赛培养学生能力,帮助学生掌握陀螺运动的基本技、战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通过教学比赛可以有效地、直观地发现学生基本技术上存在的缺陷,对于战术及竞赛规则的把握不足等,从而能帮助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并且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4.6 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

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是教学过程最优化的一个重要工作,利用学生教学效果的反馈分析课堂教学效率,在使教师清楚地判明教学活动优化程度的同时,还可以清晰地判断教学效果,包括学生掌握陀螺运动相关的知识、技能、技巧等,以及在教育和发展方面的进步。在这里所采用的分析不是一种总结性的考核分析,而是一种相对动态的、程序化的教学监控。在实际的教学过程当中,通过观察学生课堂学习活动的情况,获得最直接的教学效果信息,进而对这些相关的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归纳和处理,并根据其中有效信息表现出来的问题和情况的反馈来有针对性地修订教学计划,抓住教学的主要矛盾,突出教学内容的重点,适时地修订教学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达到优化教学效果的目的。

5 陀螺运动教学最优化模式的评价

评价是针对某种教学模式的特点,通过收集、分析、比较有关教学资料,科学地判断课程的价值或效益的过程,是教学模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优化教学模式更倾向于质性评价。根据最优化理论,陀螺运动最优化教学模式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课程目标、方案、内容、教材、教学效果等维度的评价;

(2)对教学过程的实际运行状况的评价;

(3)对教师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的评价。

陀螺运动最优化教学模式的评价可以使用以下类型:

(1)过程评价:把教学过程的实际效果(教育、教养、发展)同原来制定的教学目的、任务进行全面比较,从中发现影响教学目的、任务的相关因素,并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确定这些方面的优化程度。

(2)影响评价:在教学结束后,对陀螺运动教学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主要考查学生掌握陀螺运动的基本技、战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等相关知识,并且对于学生的学习态度、身体素质的发展、心理健康程度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良倾向等方面也要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包括四方面: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同学间的相互评价。

6 结语

陀螺运动教学系统是一个由诸多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是一个高度的辩证统一体。最优化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来界定的,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不能一味强调某方面的“最优化”而忽视其它方面,必须要根据教学实际和已经具备的教学条件,科学合理地选择教学、评价的手段和方法,并在陀螺运动教学实践中能够有效地运用,才能总结出陀螺运动教学的最优化模式,为更好地完成陀螺运动教学的任务,达到学校体育教育的目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樊临虎.体育教学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