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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职责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文员职责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文员职责

文员职责范文第1篇

外贸文员需要工作认真耐心,沟通能力强,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外贸文员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11.工作内容简单,根据公司要求,把产品资料,按时、准确、无误的到对应平台;

2.根据具体要求,管理、修改、维护在线页面,检查、核对和修改信息;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21、管理公司Facebook主页维护和协助广告投放,负责公司的产品推广工作。

2、辅助销售的产品推广工作,积累站外红人和站外deal资源。

3、运用创新思维不断尝试新的目标群体和广告形式,寻找、测试和推广新的广告投放形式。

4、收集、总结、分析产品营销过程中的市场信息,提供建设性意见。

5、针对不同产品进行市场分析,能够优化投放效果。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31、在外贸平台公司产品信息,及时更新产品,及时处理客户询盘

2、负责公司各种信件、快递、报刊等的接收、登记、发放

3、工作认真负责,性格开朗,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谈判能力。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41.外贸部订单录入系统,外贸部报表制作,文档编号,

管理。

2.协助外贸业务员打生产订单及样品单。

3.协助外贸助理翻译部分英文资料。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51、担任外贸站点的客服及函电工作;

2、负责国内出口商的搜集与洽谈;

3、负责国内外贸及海外贸易会展的商务衔接工作。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61、负责公司外贸合同文档的整理、归档,协助处理外贸经理合同资料准备及商务活动;

2、公司德国汉堡分公司相关资料整理;

3、与德国分公司联系对接,熟练掌握德语,并就德国分公司事宜进展进行翻译和汇报;

4、熟悉物流及外贸业务流程;

5、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外贸文员工作职责71、负责亚马逊平台的客服及协助运营销售市场调查及分析,制定有效销售策略,达成销售目标;

2、处理客户投诉,对客户的退换货进行妥善处理;

3、处理客户邮件,提供售前咨询、订单跟踪信息;

4、负责上传产品,管理店铺、调整产品信息;

文员职责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林;植物;配置;原则;事项

我们所说的城市绿化不仅是需要城市的美观,而且还要城市绿起来,这就对于植物的绿化要求更加的鲜明,更加的具体,要与环境相适应,相统一,而植物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谓配置不仅只是色彩上的美,而且也要体现到意境上的美,个体与群体的美,也可以通过把植物的色彩与线条相联系,构造出一幅美图,从植物的变化来观赏季节的美景,生命周期是有限的,但美景是无限的。我们要尊重自然,认识和保护自然,与自然相融合,这不仅是一门艺术,更具有观赏性和文化的底蕴。

一、园林植物配置的作用

在园林的硬质景观当中,植物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一个作用,合理的设计园林当中的植物配置,不仅可以让建筑融入到自然环境当中,也可以用绿色来掩盖建筑的美,更为艺术化,有着深远的意境。由于季节不同,植物也会有所变化,而这种变化恰恰彰显出植物给季节带来的不同感受,更为有生命力,而植物也可作为建筑的标记,还起到了一个导向的作用。此外,对植物的配置还可以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划分空间,让其柔软的过度,在光合的作用下,防风降尘,改善气候变化,降低噪音以及净化空气等多方面的功能,从而更好的维护了绿色环境。

二、植物配置的主要原则

在对园林植物进行配置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就是艺术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相统一,从而打造出完美的植物景观。从生态的角度来看,不仅满足了环境与植物的适应关系,又体现出植物个体与群体的艺术结构性,给人们营造出一种意境,植物造景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因此,在选择植物种植设计时,一些特色的种类不能与环境相适应时,或者是不利于生长,不能够有效的存活,也达不到我们所需要的要求,那么就不能够再继续的种植,这也是不符合发展规律的,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配置的设计性原则

对于生态环境的设计,必须要把生B功能的优先性放在首位,这也是设计的基础,再通过景观的多样性进行展示,达到一个合理的生态配置,提高对自然元素的应用,达到一个健康的生态景观结构。在园林生态当中,绿是生态的基础,所以,如果要应用植物进行造景,就必须要应用乔、灌、草等复合的群落结构,从而来提高叶面积,在选用材料时也最好应用叶片较宽,光合效果好,叶面较大的植物,改善小气候的环境,也提高绿化光合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的改善冬季保温和夏季降温的能耗。我们知道,植物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在众多的植物当中,很多都具有美化的作用,同时也具有绿化的作用,能够防火防风,吸滞粉尘以及隔音等作用,改善环境,降低污染。对此,在挑选适当的植物时,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功能进行有效的选择,要耐污染,可以吸收污染物,减少污染所带来的危害,达到一个生态平衡的作用。除此之外,对于植物景观的应用也要发挥出其它的功能,比如说可以植物抑菌,改善空气质量,植物释放出的有益物质等。

(二)配置的景观性原则

无论是哪种植物都是具有生命力的,但在园林当中,不同的环境对植物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都具有形态与生态的不同特性。所以在对植物进行配置时,应选择适宜的气候,适宜的时间,以及适宜的环境等,让植物得以正常的生长,发挥出它们的特性。此外,也要考虑到植物的种植顺序与人们观赏的关系是否可以统一,季节的变化与色彩的搭配是否具有协调性,园林树种的配置要根据环境的要求来种植,毕竟生长是靠环境来达到的,一般适合的植物有玉兰、银杏等,这些品种更有利于阳性植物。

(三)配置的应用性原则

对于植物在园林当中的配置时,必须要明确它的目的,不能没有规则的进行,要达到一个怎样的理想效果,空间与气氛相结合,怎样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这些问题在设计时都应作为一个考虑因素,也只有通过充分的研究才能更加合理的对植物进行配置,在布局方面更加合理化,体现出有用性。设计时,例如我们可以应用一些青松翠柏,渲染出庄重的氛围,但在儿童乐园当中就会抑制儿童的纯真天性,不能让他们更好的解放天性,所以,在选择植物的配置上必须要符合实际,也尽量应用一些无污染,色彩艳丽的植物相匹配。

(四)配置植物多样性原则

一方面可以提高群落的韧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它的观赏性,利于植物群落具有更加稳定的效果,也防止病害的产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物种种类的丰富性才能营造出景观的群落美感,也达到人们对审美的要求,种类繁多才能构造出不同的生态功能,发挥出预期的生态效果和景观。

三、园林绿化中植物配置的现状

基于园林绿化的整体状况,现在植物配置的景观价值水平远远满足不了现代人们的审美要求,必须通过科学分析为植物配置研究进行定位。

1. 植物配置生态习性的现状。植物配置是要考虑不同植物的生态习性,满足其正常生长所需条件,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植物景观。

2. 植物配置原则的现状。随着植物配置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高,不少学者对植物配置在科学和艺术的结合上提出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如:(1)根据每种植物的自身生长特性,适地适树;(2)根据绿地功能、性质选择植物;(3)园林植物配置应和地形、建筑结合组成韵律节奏的空间。

3. 植物配置类型的现状。植物配置类型主要是指树木配置的类型,目前树木配置类型主要有孤植、对植、列植、群植、篱植。

四、植物配置时的主要事项

在对园林植物配置时,必须要根据它的具体原则进行操作,用什么树来配置,什么树是主体都是有讲究的。由于植物的品种不同,所以在配置时应考虑到是否会相互的影响,他们的阴阳性,病虫害的防治,影响力,怎样才能更好的映衬出配置的效果,是否具有耐湿耐旱性等问题都应在设计的考虑范围之内。在通常情况下,具有乡土气息的树种适应能力更强,生命力也更强,从而就可以避免病虫害的发生,而利用落叶树对其隔离也可以防止病害的传播和蔓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一般城市园林会把很多种类的植物引进来,但通常规模会很小,也会逐渐的消亡,这也就是说会对植物的要求^高造成的,过于要求完美,如果只是需要植物四季常绿,那么就会导致慢生植物被冷落,色彩丰富的落叶植物被遗弃。虽然每种植物都有他的优缺点,但其本身没有好坏和高低之分,都属于自然现象,只有配置更为科学,更为合理,才能表现出植物的艺术性。所以,在配置园林植物时必须要扩大种类,提高各种植物的适应性,把可以适应的种群相结合,做好比例分配;第二,必须要提高对植物的品种的意识,不能对植物有过高的要求,只重色彩,不重结合,要加强对植物的驯化和筛选,生态型的和地带型的要有所区分,从而营造出具有个性化的绿色景观。另外我们也要注意的是,首选的植物应是我们原产国的,对国外的品种在引进时一定要慎重;第三,可以借鉴其它群落植物的种类组成,选择合理的植物以及相应的结构特点,同时也可以开发一些绿化空间,把单一的物种进行密集化,让植物更加丰富,使之达到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更加接近于自然,同时也具有绿化的功效。

五、结论

在园林景观当中,园林植物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并且具有很强大的绿化功能,起到一个美观的作用。此外,植物也可以平衡生态环境,净化空气,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由此可见,合理的配置植物是非常关键的,尤其在园林建设当中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植物配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该园林的自然条件进行,对植物要有选择性的种植,合理的规划,从而来提高园林的综合水平,发挥出其实效。

参考文献:

[1]吴燕丽.园林设计植物配置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4(01).

[2]严云山.浅谈我国现代园林植物配置的趋势[J].建材与装饰,2016(13).

[3]刘家琦.园林建筑与植物配置之我见[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03).

[4]陈焕英.继承与发展――试论中国现代园林的植物配置[J].防护林科技,2016(08).

[5]杨赉丽.城市园林绿地规划[M].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

文员职责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原则;文物保护材料;考古现场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遗产的存在不仅见证了人类发展的历程,同时承载着我国优秀的文化。在现代文明中,古物、文物和文化遗产需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保护,才得以持续发展,我国丰富的历史文物才得以保存和延续。

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内容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对《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的文件,是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编、国家文物局公布,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规效力。《保护准则》规定,文物古迹的原状有以下四种形态:实施保护工程以前的状态;历史上变化后存留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局部破坏但仍保留原构件和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其主要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保护,保存古迹实物遗存面貌及历史环境的全部活动,保障真实、全面的历史信息及价值。

二、文物保护原则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保护工作出现任何一个错误都是不可挽回的,所有保护工作必须在保护原则指导下实施保护管理措施。

(一)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中国具有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经验,而且国外也普遍具有文物保护工作经验,但是一直存在对文物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等方面的争议,当然世界各国也普遍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对文物的保护工作避免对文物在任何结构和装饰上的改造,并且应以足够的研究资料为证。首先修旧如旧的原则,在历史资料的佐证下,尽可能的利用原物,最大限度保存文物建筑部分,尽量避免对原有文物的添加和拆除装饰,强调对原文物材料和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对一些残存的古建筑进行修补,必要情况下,拆除其他建筑物剩下的旧料用于替换残存文物,保障其品格和个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文物维修方案,避免对建筑外貌做较大的改变,尽可能的控制建筑内部结构。

我国经过长期的实践工作,统一总结成“不改变文物原状”,考古学家在精心工作时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保护准则》特别要求复建要以科学准确的论证,不允许按文献记载进行推测,不允许以民间传闻为依据,不能为旅游发展而不顾历史依据进行重建,甚至造假古董。这些要求是苛刻的,在一定程度对文物古迹的利用与保护出现矛盾。通常“原状”不能简单理解为原貌,或者文物最早的状态,如金属器皿在出土时携有大量的有害锈,对器皿造成安全威胁,应当坚持除掉,所以,保持文物原状一定是在文物安全健康的情况下。

(二)考古现场文物保护的原则

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是指在文物发掘出土到文物被运送到实验室的这段时间里,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临时性妥善保护及维护。当文物处于地下时,会与文物考古环境形成相对稳定的状态,文化材料的变化速度会趋于平缓甚至停止。如果从考古现场取出来的文物,会处于新的环境中,与空气中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原来的环境状态被打破,遭受到强力的物理、化学、生物反应,如陵墓出土的纺织品,彩绘壁画等会受到致命的损伤,彩绘颜色只需几天的时间或者一瞬间的时间就会消失,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对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注重对易损坏文物的保护,主要包括丝织品、纸张字画、彩绘陶器等,以有机质文物为主。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如一些壁画、窑址、建筑基址等。与现代实验室相比,考古现场无论是仪器材料、试剂药品等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尽完善,决定现场工作的特点是临时性的,并且对文物保护采用的处理技术手段及考古研究对后续实验室的处理不产生负面影响。

考古现场保护原则不仅需要实行与特定的场合相结合的原则,还需要实行以下特殊原则进行保护:

1. 少干预原则

首先确定文物保护处于安全状态,之后,减少对文物的干预,如果文物出土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如果可以不经行处理保存,就不需要经行处理,对其进行正确包装,进行保存,能减少处理就减少处理,这才是最好的处理。

2. 可再处理与可逆性原则

可逆性通常是对文物进行一些处理,在不影响文物现状的前提下将其清除。可再处理原则通常是对即使存在无法清除的材料,也不会对后续的处理和研究造成影响,这种处理往往需要阶段性的技术,一旦超出阶段,很有可能有更好的更新的技术出现,

3. 事先取样原则

在发掘文物之前,要根据前期对文物调查、勘察的信息,设计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避免一些考古发掘工作中出现的或多或少的文物被污染,从而导致不准确的分析信息出现的情况。

(三)选择文物保护材料的原则

文物材料保护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量减少更换原来构建的材料,保障维持原来材料的质地、颜色、成分不变;二是在非得更换不可的情况下,采取榫接、挖补、填充和化学等加固手段尽可能地保存原构件,使用一些文物的旧料更新材料、质地、形式和色调与原来相同。

现代高分子材料应用于文物保护,并不是文物保护专属材料,大多是从相关领域借用过来的,比如“万能胶”的环氧树脂广泛用于石质文物、彩绘壁画、陶瓷器等文物的粘结修复,作为文物胶粘剂并不理想,具有不可逆性,破碎的文物一旦粘结起来,很难被重新分开,进一步校正是不可能的。

文物不可再生的属性决定文物材料不同于其他材料,所以在选用文物保护材料时,不仅要具有长期耐久性,性能最佳性,同时还具有不改变外观、可逆性的原则,即遵循以下原则:

1. 不改变外观的原则

一些用在表面的材料如“文物防水剂”受到特点制约,因为在文物里,颜色、色泽等文物承载信息是最重要的,如果把有色材料加在文物里,使得材料颜色和文物原来的颜色发生叠加作用,致使文物颜色发生变化,就不能保持文物的原状。

2. 长期耐久性的原则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把文物的寿命尽可能的延长下去,所以材料的作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具有保护功能,但是文物材料保护作用时间有限,这样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且文物防护材料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文物保护材料会有老化变质的现象。

3. 性能最佳原则

在选择保护材料时,要选择优良性能、老化周期时间长的材料,不能对原有的性能进行最大限度改变,一定具有独特的功能特性,具有优先的性能。

三、保护原则应该在众多因素中寻找平衡

任何文物的保护和修复需要大量的实践作为理论基础,尽可能不去破坏和改变文物材料现有的结构和装饰。考古学家进行工作常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及时将文物包含的全部信息揭示出来。现实的管理使用者首先要考虑承受力,使用方便程度等,而文物保护的研究者需要保障文物建筑、建筑历史信息量等。

四、结语

对于文物保护原则需要我们与长远的研究教育和经济向结合,使得文物理想保护原则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让文物得到真正的保护。

参考文献

文员职责范文第4篇

中文地址的排列顺序是由大到小,如:X国X省X市X区X路X号,而英文地址则刚好相反,是由小到大。如上例写成英文就是:X号,X路,X区,X市,X省,X国。掌握了这个原则,翻译起来就容易多了!

X室

Room X

X号

No. X

X单元 Unit X

X号楼 Building No. X

X街

X Street

X路

X Road

X区

X District

X县

X County

X镇

X Town

X市

X City

X省

X Province

请注意:翻译人名、路名、街道名等,最好用拼音。

中文地址翻译范例:

宝山区示范新村37号403室

Room 403, No. 37, SiFang Residential Quarter, BaoShan District

虹口区西康南路125弄34号201室

Room 201, No. 34, Lane 125, XiKang Road(South), HongKou District

473004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42号 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42

Zhongzhou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4

434000湖北省荆州市红苑大酒店 李有财

Li Youcai

Hongyuan Hotel

Jingzhou city

Hubei Prov. China 434000

473000河南南阳市八一路272号特钢公司 李有财

Li Youcai

Special Steel Corp.

No. 272, Bayi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0

528400广东中山市东区亨达花园7栋702 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702, 7th Building

Hengda Garden, East District

Zhongshan, China 528400

361012福建省厦门市莲花五村龙昌里34号601室 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601, No. 34 Long Chang Li

Xiamen, Fujian, China 361012

361004厦门公交总公司承诺办 李有财

Mr. Li Youcai

Cheng Nuo Ban, Gong Jiao Zong Gong Si

Xiamen, Fujian, China 361004

266042山东省青岛市开平路53号国棉四厂二宿舍1号楼2单元204户甲 李有财

Mr. Li Youcai

NO. 204, A, Building NO. 1

文员职责范文第5篇

数量限制措施与关税都可以对货物的进出口产生阻碍作用,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程度并不相同。如果把关税比作门槛的话,那么数量限制措施就可以比作围墙:关税可以增加进出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增大货物进出口的阻力,以达到减少商品进出口数量的目的;而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措施则可以将货物彻底挡在关境内、外。从经济学角度看,关税只是扭曲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数量限制措施则可以根本切断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例如,在轿车进口关税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国内市场对轿车需求的增加不会马上引起国内轿车产量的增加或价格的变化,但会引起轿车进口数量的增加;而在采取数量限制措施的情况下,国内需求的增长并不能使得国外的轿车进入本国市场,而只能引起国产轿车价格的增长。

在实践中,最常采用的数量限制措施是进口配额制和进口许可制。

所谓进口配额制,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规定一个数量或金额的限制,超过限额的商品不准进口,或对其征收很高的关税。进口配额可分为单边配额和双边配额。单边配额是进口国事先不与有关国家进行磋商而单方面确定限额;协议配额是指进口国和出口国或出口国的出口商通过协商而确定分摊的限额。采取单边配额通常会招致其他国家的不满并引起报复;相比之下,协议配额的方式则较为温和。

所谓进口许可制,是指一国政府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须事先申请领取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否则不准进口。进口许可制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进口配额制配合实施,对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发给许可证。例如,欧盟曾对蘑菇罐头的进口实行数量限制,每年在一定的数量范围之内签发特别许可证。配额内的商品在进口时必须出示证书;超量进口的商品则要交纳特定的附加税。另一种进口许可制则与配额无关,每笔进口都只在个别申请的基础上考虑是否发给进口许可证。由于进口许可制可以控制商品的每一笔进口,既便于控制,又易于灵活掌握,因此为各国政府所乐于采用。

二、“不得砌墙”及其例外

因为数量限制措施对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起着比关税更为严重的阻碍作用,所以原先的关贸总协定和现今的世界贸易组织都对其采取了一般禁止的立场。关贸总协定第十一条的标题即是“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该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尽管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即已发出“不得砌墙”的公告,但各缔约方的“围墙”经常是照砌不误。这是因为:

第一,原先的“祖父条款”可使关贸总协定的各缔约方不理会“不得砌墙”公告。总协定的许多条款都禁止以配额和许可证等形式对来自其他缔约方的产品施加限制,但由于这些条款都规定在总协定的第二部分,而根据加入总协定的议定书中的“祖父条款”,各缔约方对总协定的第二部分仅承担在与国内现行立法不相抵触的最大限度内予以适用的义务,所以,总协定中关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在实际适用过程中受到很大限制。

第二,关贸总协定关于数量限制的一般禁止一直有例外规定。总协定在第十一条规定了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的同时,即规定了3项重要例外:为防止或缓和粮食或其它必需品的严重缺乏而临时实施的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用于国际贸易实施分类和分级标准必需的禁止或限制;对任何形式的农渔产品有必要实施的进口限制。除上述3项例外以外,总协定还规定了其他一些例外,例如,为保护本国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数量限制的例外。总协定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缔约方为了保障其对外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可以限制商品准许进口的数量或价值,但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是缔约方根据此条规定所建立、维持或加强的进口限制不得超过为了预防货币储备严重下降的迫切威胁或制止货币储备严重下降所必须的程度;二是各缔约方根据前项规定所实施的数量限制,在货币储备严重下降或很低的情况有了改善时,应逐步予以放宽,以至取消;三是各缔约方根据本条规定而实施数量限制时,还必须承担其他一些义务,其中包括:对任何其他缔约国的贸易或经济利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实施的限制不无理地阻碍任何完全禁止其输入即会损害正常贸易渠道的那种最低贸易数量的输入等。此外,总协定还规定了“发展中国家的例外”(第十八条第三节)、“实施保障措施的例外”(第十九条)和“保护国内健康和国家安全的例外”(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等。

但应该看到,尽管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的数量限制措施从来没有完全取消过,但数量限制措施毕竟已成为各国监控的重点,而且,通过不断的多边谈判和双边协商,数量限制措施对国际贸易的阻碍在不断减轻。

三、“围墙”会完全消失吗?

国际贸易中的数量限制措施能否完全消失呢?回答这一问题需要面对如下现实:

第一,虽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不再允许有“祖父条款”(有人说:“祖父已经走了”),但每个国家在加入世贸组织时仍可能保留一定的数量限制措施,只要其他成员方允许这种保留。这种安排仍具有“祖父条款”的色彩,所不同的是,这种保留通常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从已完成的谈判情况来看,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仍可在一定期间内实施“配额”和“进口许可”等数量限制措施。依据与美国达成的入世协议,我国汽车配额将在2005年前逐步取消,在这期间,基本水平的配额将为60亿美元,以后将每年增长15%。

第二,在WTO其他成员方的压力下,某一成员方可能会逐渐放弃数量限制措施。例如,印度政府于今年3月宣布,从4月1日起取消对最后715种商品的进口数量限制,印度市场将对从食品到汽车的所有外国消费品开放。但印度政府又同时明确表示,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并不意味着印度市场将对外国商品门户洞开,政府将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国货涌进印度市场。这些措施包括:成立一个由政府有关各部秘书参与的常设小组,负责监督300种“敏感商品”的进口状况,随时提出预警;小麦、稻米、玉米及其他谷物,椰子油等农产品和汽油、柴油、尿素等重要物资的进口,只能通过政府指定的国营贸易机构进行。

第三,关贸总协定下的各项“例外”在世贸组织体制内依旧保存着,在各种名义下发起的对进口产品的数量限制还会不断出现。今年上半年,日本政府就打着“保障措施”的旗号,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大葱、鲜香菇等农产品实施了数量限制。依据日本新的进口条例,在规定份额内进口的上述产品,日本将对其征收与以往相同税率的关税,但当上述农产品的进口数量超过了规定的份额,就会对超出的数额,征收很高的关税。从4月23日起的200天内,如果从中国进口的这3种产品的数量分别不超过过去200天的平均进口量,即大葱5383吨、鲜香菇8003吨和蔺草席7949吨,则按现行的3%至6%征税,超过部分最高将课以266%的关税。

可以说,在可预见的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数量限制这种围墙还不能彻底拆除或禁砌。我国政府也将在履行逐步消除数量限制措施的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保障措施条例》等,保留在特定情况下采用数量限制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