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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多媒体信息技术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中运用越来越普遍,会计档案电算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二、会计档案管理对于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国家档案局与财政部于2016年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必须进行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了会计档案管理的意义,同时具体规定了需要归档入库的档案材料必须定期移交到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相关机构,统一进行集中化管理。
再者,由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在财务及内部管理上的需求,事业单位提高会计档案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据粗略统计,我国目前共有约126万个事业单位,超过3000万的单位职工,每年国家财政部门需要极大一笔资金来支付事业单位职工的薪资需求,而会计档案管理能够准确地记录管理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为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人员编制提供科学可行的依据,财政部门在行政管理方面对会计档案管理也具有较大的需求。
同时科学合理的会计档案管理也能准确记录事业单位职工的收支情况,为打造清正廉洁型的事业单位,树立廉政工作形象提供大力支持,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能让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变得更加合理,有理有据,防止公费挪用的情况的发生,也能提高审查部门的工作展开的效率。
三、会计档案管理发展趋势
(一)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数字信息化管理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必将走上数字化的道路,逐渐实现会计档案管理的电子化会计管理,网络化管理与智能化管理,事业单位在今后的会计档案管理或者说现在已经逐渐不再局限与传统的档案袋纸质管理上,计算机的不断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档案资料的储存介质,扩大了档案资料存储的范围。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档案管理时也必将以网络管理为核心,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在不久的将来甚至出现网络智能化的档案数据管理,节省了人力,全面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
(二)财务软件从单纯的核算转型为管理
目前来说,我国的财务软件大多数仍然局限在单纯的数据核算层面上,但由于市场的不断发展,单纯的核算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发展,财务软件也必定会不断进步,不再仅仅停留在财务核算方面,还会在财务核算上进一步涉及规划,决策,统一整合数据进行效益的评估,建立完善的电算化档案管理体系,从之前单纯的财务核算向综合管理方向发展。全面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的数字信息化管理。
(三)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客观需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事业单位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传统事业单位已经渐渐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旨在会计信息数据的利用,单纯的会计核算逐步转变为现代管理型会计管理,将会计档案信息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已经成了事业单位发展的客观需求。财政部于2014年10月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包含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建立的具体措施,进而推动管理型会计在事业单位的最大化运用。回顾从2000年开始的预算管理以及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发展?v史,再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始走向多维度,全面化,精细化的发展方向,然后在2013年到现在的市场经济多变与不断转型的大背景之下,会计管理中成本核算软件、预算管理软件与管理会计报告分析应用软件等会计管理软件的工具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中的具体应用,统一标示着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在会计管理领域的集中应用,再者为了最先限度的去满足事业单位对于会计信息资源的全面挖掘与高度聚合,会计档案管理必须发挥出会计档案作为信息源的应有作用与职能,最后统一将所整理出的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再次进行分析处理,便于各大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流通,促进会计信息的相互联系,避免各个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会计信息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如何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
(一)重视会计档案管理,提高思想觉悟
事业单位想要提升会计档案管理,必须首先从思想层面做起,认识到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不能仅仅将会计档案管理视为账务记录,要将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当作自身的责任,做到对单位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谨慎处理会计档案相关细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分类存储,并要及时清查,防止出现档案资料的缺失与泄漏。单位高层领导也要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大力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需要一套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事业单位务必要根据相关法律,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将会计档案的归档程序,归档的要求与范围,档案保存的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划,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同时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职工的绩效考核,对档案管理出现的问题及时指正,端正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素养
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于管理人员不仅仅在业务素养上,还在职业道德与思想上具有一定的要求,同时会计人员作为会计档案的直接负责方,其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档案卷宗的质量。会计档案管理逐步转向数字信息化,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的范围。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新型技术学习,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技能,让会计管理人员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出一批复合型全面的财会人才,最大化发挥出会计档案的作用。
(四)会计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化
为了全面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事业单位必须充分了解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贯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机制,规范化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控。细化会计档案卷宗具体管理细节。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一是有的会计核算中心没有或未及时向委托单位移交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指出,“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形成的会计档案是委托单位委托被委托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而形成的,尽管会计档案的实体由于保管单位的变更而变更,但其所有权仍是委托单位,属于委托单位全宗的一个门类,应当保持一个单位全宗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是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没有同步归档。会计工作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形式到运用电子计算机形式记账,会计核算形式发生了变化,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第四章第7条明确指出:“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5条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然而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核算的地区或部门,基本都实行了电算化会计,形成的大量磁介质会计档案都保存在会计核算中心,即便是定期向委托单位移交会计档案的核算中心,也只移交纸质会计档案。
三是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脱节。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产物,它产生于会计业务工作之中,是会计工作的延伸,也是会计工作的终结。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管理下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非常熟练,经常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但对档案知识,特别是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标准知之甚少,也没有参加过会计档案管理的培训与学习。各单位普遍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在各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却忽视了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把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中。在会计人员上岗前,没有邀请档案专业人员讲授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造成会计档案整理质量不高,封面内容填写不全,装订不整齐,有的分类、排列不规范,无目录等现象,使整理出的会计档案没有达到规范化标准,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四是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由于会计委派制是近些年来新型的管理模式,其业务主要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管。然而从其成立至今,无论财政部门还是档案部门都没有对新管理模式下会计档案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档案部门也没有主动地介入其中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财政部门只强调会计业务规范与否,而对会计档案规范与否少有问津,使会计委派制下的会计档案基本属于“失控”状态。
五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势必造成管理无章可循。不少会计核算中心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等制度,对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整理标准,移交等问题没有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只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工作,忽视了会计档案管理,没有把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也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
针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给会计档案管理带来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强化以下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实行委派制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委托单位,将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核算中心暂保管一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的案卷目录,连同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和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会计档案,向委托单位的档案机构移交。
二要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岗前培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主要内容
《规划》由商务部牵头,与中央网信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有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内容在“四、专项行动”的“(一)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分别为“1.电子商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行动”和“3.电子商务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行动”。
其中,“1.电子商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行动”提出,要“加快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形成电子发票信息库,建设国家及地方电子发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各级平台互联共享,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面向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电子商务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行动”提出,要“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研发数据产品。支持企业依托大数据及统一编码技术,创新电子档案收集和利用方式,盘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海量交易数据信息,提供合法合规的数据信息产品,提高电子商务经营效率与水平”。
《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与商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有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内容在“二、主要任务”的“(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中,分别为“4.电子印章管理及电子合同应用工程”和“5.电子发票推广工程”。
其中,“4.电子印章管理及电子合同应用工程”提出,要“建立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档案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建设电子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电子合同相关服务”。
“5.电子发票推广工程”提出,要“完善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
有关背景
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孕育出了电子商务,并已成为当今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中逆势增长的新亮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深入广泛的应用,电子商务可谓是如日中天。受到人们热捧的网上购物,极大地提升了国家信息消费需求的层次。然而,纵观其流程,从进货、存储到配货、发货都已是全流程信息化。这就促使人们开始思考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当如何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在财务会计领域,以会计凭证、账本和报表为载体的会计档案以几何级数量增长。特别是不少企业为应对日益增大的风险而采取了财务共享模式,这导致财务会计工作由分散走向了集中,以前分散的会计档案全部集中至区域中心,使财务共享中心纸质的会计档案管理不堪重负。
在此背景下,各企业强烈要求会计凭证、账本和报表等会计档案电子化,以应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出台带来的需求,并通过电子文件归档,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对电子文件管理的需求,这既可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又可以拉动居民消费,从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
2012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
12个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条专门提出:“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会计档案电子化试点工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修订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研究完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在电子商务领域会计信息数据管理、利用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会计信息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15年5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专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
为此,国家档案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来落实这两个文件。2013—2014年,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总局批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人保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和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试点单位不仅可以用电子形式保存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银行回单和内部信息系统产生的原始凭证,而且可以接收电子发票直接入账归档。对此,国务院给予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在国务院门户网上予以报道;与此同时,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各大网站也纷纷报道了这一消息,凤凰卫视财经新闻同样也予以报道。一项电子文件管理试点政策能够取得如此反响,是因为电子会计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和归档有效降低了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的成本,推进了可信交易的环境建设,为助推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仅一家中央二级企业,一年就能节省各种费用600多万元。
基于国家档案局卓有成效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认识到了电子档案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时,国家档案局也成为其中一个成员单位。在随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制定《规划》和《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国家档案局充分发挥了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宣传和展示两次电子会计档案试点的成效,强调电子档案管理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遂将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了上述两个文件之中。
落实中长期规划有关措施
为落实《规划》和《行动方案》,国家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十三五”期间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电子商务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参与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企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企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十三五”期间分期推进企业参与试点,在验收通过后,选出典型示范企业并向全国推广。
三是探索电子商务电子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新方式,探索采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电子商务电子档案资源,建立电子商务电子档案资源开发成果转化为数据信息产品的机制,会同税务主管部门推进电子发票档案公共利用平台建设,形成电子发票档案查询利用新机制,探索电子发票档案编研成果新形式,探索基于档案数据的电子发票大数据产品推广利用机制。
四是加强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包括归档范围规范、接口标准、元数据管理规范、归档流程指南、利用规范等;编制电子发票入账归档管理指引和电子发票平台数据归档指南。
五是推进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会同财政部编制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案例汇编,每年推出若干家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示范企业,定期组织研讨会、培训班,推进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与实施。
六是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难点技术进行攻关,开展电子商务企业电子档案利用方式创新研究,探索引入大数据技术开发电子商务系统电子档案的思路,盘活海量交易数据信息。
七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组织专家组,为制定政策、规章、标准规范等提供咨询,就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开展攻关。
有关工作纳入《规划》的意义
1.有利于通过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提高档案工作的地位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风起云涌,在经济增长中比重越来越大,将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纳入电子商务规划,通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使档案工作前所未有地贴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这是贯彻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和服务大局的重要措施,也是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
2.有利于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电子商务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与人类其他社会活动一样,会产生大量的记录,最终形成大量档案。但由于电子商务活动高度电子化,较少形成传统载体的档案,所以容易导致档案资源的大量流失。将档案工作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规划,使档案工作提前介入电子商务活动,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源应收尽收,有利于维护电子商务档案资源的安全。
3.有利于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电子商务活动的一大显著特点便是交易活动和记录的电子化,由于形成电子文件的形式多种多样,导致归档难度较大。把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规划,将促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技术难点的解决,将促进互联网、云计算技术背景下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管理工作,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体系。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典型示范效应,推动全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4.有利于将档案融入国家大数据行动
关键词:会计档案 电子会计档案 销毁 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和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劳动成果的载体,是既往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实的记录和反映。通常,会计档案包括记账凭证(含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资料等会计核算资料。规范和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可以发挥如下作用:
(一)再现经济活动
会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载体,经济业务通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的顺序记录和流转,使得经济活动在会计档案中得以展现。通过查阅会计档案,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清楚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二)检查守法情况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当在《会计法》、相应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框架内完成处理,会计档案就是会计主体处理过去业务的载体。通过查阅会计档案,能够发现会计主体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弄虚作假。
(三)提供经济参考
财务保告和会计账簿等会计档案含有大量的历史财务信息,通过查阅会计档案,不仅可以评价过去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更可以为下年度乃至未来的经济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翔实的数字依据和参考。
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84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下文简称旧办法)。2014年,第二次修订。最终2015年12月11日颁布了最新修订稿(下文简称新办法),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有以下亮点:
(一)增加电子档案,扩大会计档案的范围
新办法第三条重新定义了会计档案,宽泛的界定会计档案的范围,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中加入了电子会计档案,通过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档案都可以成为会计档案。这次的范围不仅包括原有的纸版会计档案,还新增了电子会计档案。新办法规定可以利用电脑、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去管理会计档案,也对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出明确要求。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是新办法的重点内容,是为更好服务企业、服务日益蓬勃的互联网创新经济提供的政策支持。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对会计档案的定义更为宽泛。
(二)简化销毁程序,弱化会计档案的出境管理
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程序销毁。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在销毁时,需要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除了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外,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也需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此外,新办法中还删除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程序。
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而监销又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安排。新办法不再将销毁的责任集中于单位负责人,规定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可以销毁。此外,新办法明确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内部事务,只需单位内部档案管理、会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监销即可,无需外部机构参与。
(三)统一保管期限,充分发挥使用价值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仍旧包括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但是将其中的定期保管期限从原来的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统一调整为10年和30年两种,同时临时保管期限也从一年变更为三年。
在此之前,国家档案局已经将企业的管理类档案和机关的文书类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和30年。一般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为20年,作为重要证据的会计档案如果保管期限短于10年或20年,就会失去意义。因此,为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使用价值,同时方便企业管理会计档案,新办法调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和30年。
三、应对会计档案管理新规的思路
会计档案不仅反映既往的经济业务,更能为企业未来的经营提供预测和决策参考。但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会计档案只是过去会计工作的结果,从而忽略、轻视会计档案的重要作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认识不足、投入不足,导致会计档案管理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2016年,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一次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合法地位,这给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带来更高的要求。
为应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新规,提高会计档案的使用效果,发挥会计档案的积极作用,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首先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档案,尤其是电子会计档案的重要性,只有做到这一点,后续的政策支持、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才有完善的可能和进步的空间。其次,选调具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热爱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定期整理会计档案,为会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提供技术保障。
(二)各方出面,共同培训
新办法界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地位,这不仅增加了会计档案的范围,更为电子会计档案的存在提供法规保障,为电子会计档案的迅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财会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信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深刻体会电子会计档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次,信息部门可以给财会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经常内训,培训经办人员处理、保存、管理电子会计档案的规范性和严格性,以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
(三)定期更新,维护安全
电子会计档案不仅包括以光盘、磁盘以及其他形式存在的会计档案备份文件,还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比如财务软件的备份文件等。这对计算机的硬件存储空间、财务软件的维护升级、网络环境的安全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优先保障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需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检查、维护系统和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2016年
关键词: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新方法
为了更加规范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让其可以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国家档案局以及财政部联合对已经实施的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且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管理办法中,把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从15年延长到了30年。这就给各单位带来了一个难题,那就是:之前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要如何进行处理?是保持现状还是要重新对它们进行整理?尤其是那些已经到了15年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是要立即鉴定销毁,还是要当做30年期限继续保存?下面我们就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
一、会计档案工作的作用及特点
会计档案是在整个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会计档案不但能够为各种经济决策提供有益的信息,还在保护国家财产和维护财经纪律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就显得十分重要。而从实际的职能来看,会计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来完成的,它所形成的档案是连续记录、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一组材料。这种特点,就已经决定了会计档案在整理和鉴定工作中的特殊性。
二、新旧两种标准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很多问题,而国家档案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就针对这些问题,在《中国档案》上发表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要点解读的文章,在文章中对于新办法中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但是有一些问题解读的还不算透彻和全面。例如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新旧标准的衔接方面,在《中国档案》发表的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内容的要点解读的文章中提到了三种情况:
第一,按照原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标准,已到了保管期限,同时也经过鉴定但还没有对其进行销毁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二,根据旧的标准要求,已经到了保管期限,但是还没有进行鉴定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鉴定和销毁;
第三,对还没有到旧的管理标准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新实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保管期限重新进行保管期限的划分。这三种情况从整体上来看似乎觉得已经很全面,可是档案整理这一环节却被忽视掉,也就是说,已经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还应不应该按照新的标准进行期限的重新整理。实际上,我们可以把2016年以前就已经整理好的会计档案保持现状,只要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就可以,而还没有整理好的,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归档。尽管新的管理办法是是从2016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可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形成的会计档案,而且还没有鉴定的,都要按30年保管期限来处理。
三、如何鉴定会计档案是保存还是销毁
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会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进行会计档案鉴定工作时,会计档案的鉴定人员必须要考虑到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对于本单位或者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作用,把那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及时销毁。究竟哪些会计凭证应该销毁,不需要保存呢?在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就提出:“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根据这条规定要求,单位如果没有债权债务未处理,或者没有其他没有处理完的事项,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在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手续以后,可以全部销毁,但是这样很有可能会把对于实际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会计凭证销毁掉。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进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时,不仅要把会计凭证中债权债务还没有了解的,以及其他未了解事项的提取出来,还要把涉及到个人、财产等相关的会计凭证取出。通常以下几方面的会计凭证具有保留价值,需要继续保存:
第一,例如像公司在征地时产生的费用或固定资产采购发票,收罚款性的票据值得保留;
第二,关于财产产权方面的会计凭证,例如:涉及到房产、林、地的产权购买及转让的契据、证券和债券及股权的原始凭证、单位之间的付款凭证、和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相关的会计凭证等;
第三,工资、补贴及社保等费用凭证,例如:职工的工资表、转正定级的审批表、工资转移单、由于员工被辞退或者开除及辞退等一次性解决的付款凭证、发生重大事故的一次性理赔付款凭证、企业缴纳社保的发票及花名册、单位对于特殊工种员工下发的补贴等。
四、结语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后的积存问题,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这不仅会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造成很大的浪费,同时还不利于对于已经到达保管期限的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我国的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要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只有对档案的鉴定规范制度不断地完善与更新,并且要通过新方法,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进行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达到规范化。
参考文献:
[1] 王素花.浅析新形式下会计档案的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04).
[2] 张秀芹.浅谈会计档案的功能与管理[J].黑龙江史志.2014(15).